父亲职务侵占得财产,转账儿子,儿子属于不当得利吗?

       2020年9月1日,六安某木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全资股东来到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咨询对其公司前任法定代表人(非公司股东)陆某职务侵占的控告问题。
       经过对该案的分析,陆某虽存在职务侵占行为,但因数额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只能采取民事起诉的方式解决陆某侵占公司财产的纠纷,且目前公司手头的证据不够充足,需要额外收集和整理。在蒋宗任律师的指导下,公司补充收集整理了本公司会计的证人证言,与相关公司的转账记录,以及相关公司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充分证明了陆某存在职务侵占的行为。
       在前往叶集区孙岗派出所报案调解未果后,蒋宗任律师以不当得利纠纷的案由前往瑶海区人民法院立案,并整理提交了充分的证据材料。
       开庭当天,蒋宗任律师与被告陆某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陆某表示愿意在春节前退还该笔款项。由于本案涉案金额不大,基于维护当事人利益的角度,蒋宗任律师向法院表示不接受这样的调解方案,要求陆某当庭还清该笔款项,否则就等待法院判决。后经过双方的进一步协商,陆某同意当庭退还其侵占的公司财产,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案件取得圆满结果。
       安徽省职务侵占罪的立案保准为六万元,在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情况下,受害公司并非束手无策。作为与职务侵占相对应的民事侵权行为,不当得利纠纷是这类案件的又一救济途径。合理运用诉讼策略解决刑民交叉案件,才能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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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真题2015年 (总分:149.98,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40,分数:40.00) 1.原铁道部部长刘某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有人认为,在对刘某量刑时“应考虑他对中国高铁建设的贡献”。这种说法违背了我国刑法中的______。 (分数:1.00) A.罪刑法定原则 B.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 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解析:[考点] 刑法的基本原则 [解析]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罪行大小与刑事责任的大小、刑罚轻重应当相称,重罪重判,轻罪轻判。就本题而言,刘某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就应当依据主观恶性、罪行大小与刑事责任的大小、刑罚轻重应当相称,重罪重判,轻罪轻判依法定罪判刑,不应考虑其他因素,故最佳答案为C项。考生在解答此题目时,注意排除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的列举项。 2.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对象的是______。 (分数:1.00) A.赌博的筹码 B.抢夺的财物 √ C.行贿的财物 D.运输毒品的车辆 解析:[考点] 犯罪对象 [解析] 犯罪对象,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物或信息。按照我国现行刑法理论的通说,犯罪对象是指具体犯罪行为所指向的人、物或信息,是犯罪客体的客观表现,任何犯罪都有犯罪客体但却未必有犯罪对象。赌博罪的筹码只是赌博行为得以进行的一种工具,不是犯罪对象;行贿罪的财物是犯罪的工具,不是犯罪对象;运输毒品罪的犯罪对象是毒品,车辆属于犯罪的工具,不属于犯罪对象;抢夺罪的财物是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的物,是犯罪对象,因此,本题选B。 3.甲欲杀死赵某,掐赵某脖子致其休克后,甲以为赵某死亡,将其投入河中,赵某溺水而亡。甲的行为构成______。 (分数:1.00) A.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故意杀人罪(未遂) D.故意杀人罪(既遂) √ 解析:[考点] 犯罪的停止形态 [解析]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甲掐赵某脖子导致其窒息昏迷,以为其死亡将其抛入河中,最终导致其溺水死亡,其认为是自己掐赵某脖子才导致其死亡,事实上赵某的死亡是因为溺水,甲对赵某死亡原因的认识存在错误,但这种错误并没有超出甲故意杀人的认识范围,因而对定罪没有影响。并且,赵某的死亡也是因为甲的一系列杀人行为所致,甲故意杀人,且最终导致赵某死亡,就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4.甲涉嫌犯聚众斗殴罪,在2010年8月9日被抓捕时逃跑。2014年6月5日,甲抢夺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______。 (分数:1.00) A.甲所犯抢夺罪的追诉期限为5年 B.甲所犯聚众斗殴罪因其逃跑而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 C.甲所犯聚众斗殴罪的追诉期限从2010年8月9日起计算 日起计算5月6年2014甲所犯聚众斗殴罪的追诉期限从D. 解析:[考点] 追诉时效,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求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的制度。超过法定追诉期限,司法机关或有告诉权的人不得再对犯罪人进行追诉,已经追诉的,应撤销案件或不起诉,或终止审判。关于追诉时效,我国《刑法》第88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甲涉嫌聚众斗殴犯罪,在公安机关对其抓捕时逃跑,属于逃避侦查的行为,其涉嫌的聚众斗殴罪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5.针对吸毒后在道路上驾驶汽车的现象,有人认为,虽然刑法未规定吸毒驾驶构成犯罪,但是吸毒驾驶和醉酒驾驶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故而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这种观点属于______。 (分数:1.00) A.扩大解释 B.文理解释 C.类推解释 √ D.当然解释 解析:[考点] 刑法解释分类 [解析] 法律解释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的效力的不同可以分为有权解释与无权解释两种,是否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是区别有权解释与无权解释的关键。无权解释通常也叫学理解释,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根据解释方法的不同,学理解释可分为文理解释与论理解释。其中论理解释又可分为: (1)扩大解释,是指超过被解释的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或日常含义范围,如扩展、使用该字词的较为边缘的含义,但没有超出该词句的应有含义范围,或者说仍在该条文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范围之内,因此也没有超出一般国民的预测可能性。 (2)缩小解释,是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比法律的真实含义广,于是限制字面含义,使其符合法律的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3)当然解释,即刑法规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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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领导监督管理过失刑事责任的认定/ 003

(一)“3·29”特大液氯泄漏案/ 003

(二)审理过程/ 004

(一)监督管理过失的含义及认定/ 005

(二)监督管理过失的发展沿革/ 006

(三)处罚根据——与事故发生的间接因果关系/ 007

(一)监督管理过失责任在我国的司法应用/ 008

(二)监督管理过失可能涉及哪些人?/ 008

(三)监督管理过失可能涉及哪些罪名?/ 009

(一)不断增强责任意识/ 009

(二)认真学习业务知识/ 010

(三)深入加强企业各项制度建设/ 010

(四)切实做好企业人员管理/ 011

第二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罪与罚/ 015

(一)基本案情/ 015

(二)审理过程/ 016

(一)同样是生产销售产品不合格,为何有的定非法经营罪,有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017

(二)本案定非法经营罪的,为何不能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018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立法过程/ 018

(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定罪条件和标准/ 019

(三)量刑标准/ 020

(四)罪数、未遂、共犯/ 022

(一)刑法的禁止性规定/ 023

(二)预防犯罪提示/ 024

生产、销售假药的罪与罚/ 025

(一)基本案情/ 025

(二)审理过程/ 025

(三)本罪的构成要件/ 027

(一)本罪的历史沿革/ 028

(二)本罪的处罚/ 030

(三)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区别/ 031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罪与罚/ 033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既遂、未遂标准问题/ 036

(二)贿赂与馈赠的界限/ 036

(三)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收受他人财物的处理/ 037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范围/ 037

(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非罪的界限/ 037

(三)区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受贿罪的界限/ 038

(四)民营企业如何防止工作人员权钱交易?/ 038

骗取贷款的罪与罚/ 039

(一)基本案情/ 039

(二)审理过程/ 039

(一)骗取贷款罪的立法沿革/ 041

(二)骗取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的定性/ 041

(三)骗取贷款罪与其他相关犯罪的关系/ 042

(一)错误观念之一:企业骗取贷款仅需负责人承担责任/ 044

(二)错误观念之二:有银行内部人员做内应一概不构成骗取贷款罪/ 044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罪与罚/ 046

(一)基本案情/ 046

(二)审理过程/ 047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048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向社会公开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049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050

(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 051

(一)立法沿革/ 051

(二)向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吸收资金是否计入犯罪数额?/ 052

(三)案发前已归还的本金是否计入犯罪数额?/ 053

(四)案发前已支付的利息是否计入犯罪数额?/ 054

(五)续借行为的数额认定/ 054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罪与罚/ 057

(一)犯罪主体/ 059

(二)犯罪的主观方面/ 059

(三)犯罪客体/ 059

(四)犯罪的客观方面/ 060

(一)内幕信息的认定/ 061

(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相关人员的认定/ 063

(一)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降低内幕信息泄露的风险/ 064

(二)个人应恪守法律和道德底线,自觉抵制不法利益的侵蚀/ 065

违法运用资金被追究刑事责任/ 066

(一)情节严重是违法运用资金罪的基本犯/ 070

(二)陈某、王某的涉案行为系情节严重/ 070

(三)陈某、王某的涉案行为不宜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071

关于对陈某、王某、胡某的刑事追诉与原保监会行政处罚之间的关系问题/ 072

(一)违法运用资金罪的犯罪客体/ 072

(二)违法运用资金罪的犯罪客观方面/ 072

(三)违法运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 073

(四)违法运用资金罪的犯罪主观方面/ 073

(一)加强人员培训教育/ 074

(二)强化行政部门监管作用/ 074

集资诈骗的罪与罚/ 075

(一)基本案情/ 075

(二)审理过程/ 076

(一)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的区分/ 076

(二)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分/ 077

(三)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分/ 078

(一)集资诈骗罪犯罪数额标准和刑档修正/ 079

(二)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可通过共犯形式并存/ 080

(三)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处理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080

(一)不得违反诚实守信原则/ 081

(二)不得面向公众吸收资金/ 081

(三)不得将融资款用于个人及家庭支出/ 081

骗取运费险是否构成犯罪? / 083

(一)基本案情/ 083

(二)审理过程/ 084

(一)保险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保险制度和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086

(二)保险诈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险法规定,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086

(三)保险诈骗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087

(四)保险诈骗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并且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保险金的目的/ 088

(一)不当得利的基本含义/ 089

(二)不当得利在民事与刑事之间的重合与交叉/ 090

(三)不当得利在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并存时的处理原则/ 091

逃税的罪与罚/ 093

(一)基本案情/ 093

(二)审理过程/ 093

(一)逃税罪的立法过程/ 095

(二)逃税罪的定罪条件和标准/ 096

(三)量刑标准/ 098

(四)追缴税款问题/ 099

(五)逃税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区别/ 099

(一)刑法的禁止性规定/ 100

(二)预防犯罪提示/ 100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承担刑事责任/ 101

(一)行为界定/ 102

(二)数额认定/ 103

(一)立法沿革/ 104

(二)理论辨析/ 105

(一)企业提高防范意识/ 106

(二)强化监督职能/ 106

(三)加强税法宣传/ 107

侵犯商业秘密的罪与罚/ 108

(一)基本案情/ 108

(二)审理过程/ 108

(一)立法沿革/ 110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造成损失的计算方法/ 111

(三)侵犯商业秘密罪与其他相关犯罪的关系/ 113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常见抗辩/ 114

(二)被侵害人的救济手段/ 115

(三)预防犯罪提示/ 116

虚假广告的罪与罚/ 118

(一)犯罪主体/ 119

(二)犯罪的主观方面/ 120

(三)犯罪客体/ 120

(四)犯罪的客观方面/ 120

(一)虚假广告罪的立法沿革/ 121

(二)关于虚假广告的规定/ 121

(三)关于情节严重的规定/ 122

单位犯合同诈骗罪的定罪量刑与预防/ 124

(一)犯罪主体/ 127

(二)犯罪主观要件/ 127

(三)犯罪客体/ 127

(四)犯罪客观要件/ 127

(一)合同诈骗与民事欺诈的区别/ 128

(二)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范围/ 129

(三)单位犯合同诈骗罪的处罚/ 129

非法经营的罪与罚/ 132

(一)基本案情/ 132

(二)审理过程/ 132

(一)违反国家规定/ 133

(二)非法经营的类型/ 134

诈骗的罪与罚/ 141

(一)基本案情/ 141

(二)审理过程/ 142

(一)诈骗罪之主客观要件/ 142

(二)犯罪情节是诈骗罪重要的量刑标准/ 143

(三)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竞合的处理/ 144

职务侵占的罪与罚/ 149

(一)职务侵占罪的既遂未遂标准问题/ 151

(二)职务侵占罪与其他相关犯罪的关系/ 152

(一)职务侵占罪的常见抗辩/ 153

(二)被侵害公司的救济手段/ 153

挪用资金的罪与罚/ 155

(一)基本案情/ 155

(二)审理结果/ 155

(一)挪用资金罪的既遂未遂标准问题/ 158

(二)挪用资金罪与其他相关犯罪的关系/ 158

(一)挪用资金犯罪中的主要抗辩理由/ 159

(二)被侵害公司的救济手段/ 160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罪与罚/ 162

(一)基本案情/ 162

(二)审理过程/ 162

(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法过程/ 164

(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定罪条件和标准/ 164

(三)量刑标准/ 166

(一)刑法的禁止性规定/ 168

(二)预防犯罪提示/ 169

第四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污染环境的罪与罚/ 173

(一)基本案情/ 173

(二)审理过程/ 174

(一)恒创公司将属于危险废物的铁块销售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国明分公司的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 175

(二)国明分公司的犯罪行为构成单位犯罪/ 176

(一)污染环境罪的立法过程/ 177

(二)污染环境罪的定罪条件和标准/ 178

(三)量刑标准/ 183

(四)罪数、共犯及与他罪的区别/ 186

(一)刑法的禁止性规定/ 187

(二)预防犯罪提示/ 187

如何区分“人情往来”“感情投资”与行贿/ 191

(一)“算命”商人的长线投资/ 191

(二)审理过程/ 192

(一)争议焦点——王某伟是否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 192

(二)法律沿革——利用职权谋利行为认定标准的变化/ 193

(三)理论辨析/ 194

(一)正当人情往来的认定标准/ 195

(二)民营企业要敢于拒绝变相索贿/ 196

(一)严格依法经营,不谋求不合法、不合理利益/ 198

(二)面对“吃拿卡要”的索贿官员,善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98

(三)家属亲友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财物往来应注意避嫌/ 198

(四)发挥法务部门职能,全面评估法律风险/ 198

单位行贿的罪与罚/ 200

(一)基本案情/ 200

(二)审理过程/ 201

(一)虹口支公司的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 201

(二)吴某的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 204

(三)虹口支公司及吴某应承担刑事责任/ 205

(一)单位行贿罪中不正当利益的认定/ 205

(二)单位行贿罪的表现形式/ 206

(三)单位行贿罪与行贿罪的区别/ 206

(四)单位行贿罪的刑事责任及处罚/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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