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九级工伤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金是几个月

企业已认定工伤违约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江阴地区怎么计算_百度知道
企业已认定工伤违约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江阴地区怎么计算
提问者采纳
业已认定工伤,如果已经认定工伤的话,具体的工伤待遇,电话:12333,按工伤保险条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就可以的,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伤残就业补助金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您当前位置:
法律咨询热线:400-676-8333
江阴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审核
一、办理程序 受理 核准 批准 支付 二、填报表格 1、《江阴市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保险待遇审核表》; 2、《工伤职工工伤前12个月本人工资收入情况统计表》; 3、《工伤致残职工退出工作岗位核定表》。 三、..
一、办理程序 受理 核准 批准 支付 二、填报表格 1、《江阴市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保险待遇审核表》; 2、《工伤职工工伤前12个月本人工资收入情况统计表》; 3、《工伤致残职工退出工作岗位核定表》。 三、申报材料 1、已通过资格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 2、劳动
一、办理程序受理
支付二、填报表格1、《江阴市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保险待遇审核表》;2、《工伤职工工伤前12个月本人工资收入情况统计表》;3、《工伤致残职工退出工作岗位核定表》。三、申报材料1、已通过资格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3、工伤职工档案。四、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五、承办单位江阴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六、联系电话
? 工伤重新鉴定程序缺失 职工维权遭遇法律“困境”
?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四级
? 什么是工伤职工伤残待遇?主要有哪些内容?
? 四肢及关节伤残及工伤伤残级别待遇表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享有那些待遇
关联文章推荐阅读:
如果尚未能解答您的疑问,还可以直接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font color="#ff6-8333,专业律师免费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杰出律师推荐
损害赔偿频道
(人)|(个)|(条)
共有个相关咨询,
下一步您可以:
热门搜索:
免责声明:找法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法律相关知识为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核实后会给予处理。
专家面对面
专业律师推荐
精彩内容推荐
按地区找损害赔偿律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频道
:人 :个 :条
Copyright@2003- 找法网() 版权所有江阴九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几个月_百度知道
江阴九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几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标准为、聘用合同期满终止、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聘用合同的,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享受以下待遇。。  (二)劳动,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自治区
来自团队: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中国裁判文书网
&&/&&&&/&&&&/&&
江阴天明科技有限公司与高磊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澄民初字第0966号原告江阴天明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江阴市临港街道镇澄路2268号。法定代表人魏媛媛,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刘琰,该公司行政人员。被告高磊。委托代理人顾小帮、戚来兴。原告江阴天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明公司)诉被告高磊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任小霞独任适用简易程序,于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天明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琰,被告高磊的委托代理人戚来兴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天明公司的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决原告不支付被告182223元。被告高磊的答辩意见:她的工伤已经认定,伤残等级已经评定,虽然在交通事故中已经获得赔偿,但是这并不影响其获得相关工伤待遇的赔偿。本院认为,基于查明的事实,双方当事人对于高磊一方主张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2284元、鉴定费400元、医疗检查费114元以及天明公司已支付高磊2000元无异议。双方当事人存在争议的部分是:1、交通事故赔偿后能否再工伤保险赔偿问题。天明公司认为交通事故赔偿后不能再行工伤保险赔偿。高磊认为交通事故赔偿不影响工伤保险赔偿。本院认为对于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劳动者一方面可依侵权行为向加害人请求损害赔偿,另一方面可依工伤保险的规定请求保险给付,如果劳动者已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中应扣除第三人已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和丧葬费等实际发生费用。对于上述几项实际发生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用人单位仍需支付。本案中,高磊主张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鉴定费、医疗检查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均属于上述几项实际发生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故本院对天明公司的上述主张不予认可。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计算标准问题。天明公司认为应该按照高磊工伤发生时的上一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高磊认为应该仲裁裁决书中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计算方式是正确的。本院认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1-36个月的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逾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的,九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而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故天明公司的上述主张,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是日。日至今江阴市适用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每月4740元。江阴市人口预期平均寿命为81.44岁。根据高磊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及其伤残等级,天明公司应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47400元(4740元/月×10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15656元(4740元/月×24.4个月)。高磊在仲裁时主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14025元,系其对自己权利的处分,本院予以支持。故天明公司应支付高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74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14025元。据此,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判决如下:一、驳回江阴天明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二、江阴天明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高磊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2284元、鉴定费400元、医疗检查费114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74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14025元,合计184223元,扣除已经支付的2000元,江阴天明科技有限公司尚需支付高磊各项工伤保险待遇182223元。由江阴天明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给付高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元,由江阴天明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江阴天明科技有限公司已预交)。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城中支行;账号:11×××05。代理审判员  任小霞二〇一四年九月九日书 记 员  凌忆赟本案援引法律条款《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第六十四条第二款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一、本裁判文书库公布的裁判文书由相关法院录入和审核,并依据法律与审判公开的原则予以公开。若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公布法院书面申请更正或者下镜。
二、本裁判文书库提供的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内容以正式文本为准。非法使用裁判文书库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裁判文书库信息查询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裁判文书库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四、未经许可,任何商业性网站不得建立与裁判文书库及其内容的链接,不得建立本裁判文书库的镜像(包括全部和局部镜像),不得拷贝或传播本裁判文书库信息。
&&|&&&&|&&&&|&&&&|&&&&|&&
Copyrights(C)最高人民法院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100745 总机:010- 举报:010-江苏职业病工伤可多领四成补助金 五级伤残总额达28万
查看: 777|
来自: 现代快报
& & & &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省政府了解到,《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经省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公布,办法将从日起施行。其中提到,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基准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办法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受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恢复工作后,又发生难以安排工作情形的,以难以安排工作时本人工资为基数由用人单位计发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时本人工资低于发生工伤时本人工资的,以发生工伤时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  职 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 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 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在此基础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上下浮动不超过 20%。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8226; &#8226; &#8226; &#8226; &#8226; &#8226; &#8226; &#8226; &#8226; &#8226;
&#8226; &#8226; &#8226; &#8226; &#8226; &#8226; &#8226; &#8226; &#8226; &#8226;}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