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后治疗费用达到多少能做工伤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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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认定工伤后 不在报销范围的医疗费该谁承担
  在企业上班时发生工伤,但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有一部分不在工伤保险基金的报销范围,为此,当事人与用人单位发生了争议。近日,当事人郭某向连云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
  在企业上班时发生工伤,但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有一部分不在的报销范围,为此,当事人与用人单位发生了争议。近日,当事人郭某向连云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
  1998年,郭某开始就职于开发区某纺织企业。2013年10月,郭某在纺织生产线操作过程中,左手指不慎被机器挤伤,导致左食指、中指末端骨折。后来郭某被认定为工伤,并被鉴定为九级伤残。住院期间,郭某花费医疗费共计3万余元,全部由个人承担。出院后,单位为郭某向工伤保险基金申报该笔费用,但工伤保险基金仅报销了1.5万余元,因剩余费用为高档次及进口药品等,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单位也不同意支付。今年4月,郭某向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请求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
  对于郭某和单位来说,争议焦点就是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的医疗费用应当由谁来承担。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审理认为,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法律已经明确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因此,工伤保险基金中不予报销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没有必要支付。
  与此同时,虽然企业对工伤的预防水平已越来越高,但工伤事故的发生仍在所难免。《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是,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郭某的部分医疗费用,是由于劳动者使用了高档次及进口药品而造成的,该类药品通常不在报销范围之内。
  本案中,虽然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应由职工个人承担,但考虑到郭某在该单位工作十余年的情况,在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院的主持下,郭某的单位提出承担部分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的调解方案。在此基础上,双方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
  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院相关人士表示,为防止此类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及减少工伤职工的经济负担,职工因工伤入院治疗期间,应主动告知主治医生,尽可能使用工伤保险报销范畴内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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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105028
工伤想私了,可以自己去做伤残鉴定吗
工伤双方想私了,可对伤情心中无底,我们可以自己去做个伤残鉴定吗?
提问者:湖北-武汉工伤赔偿浏览1970次 09: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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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 8 位律师回答该问题
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湖北-武汉)帮助网友:13450称赞:35你好,工伤事故。需要申报工伤(单位或个人均可申报的),进行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次性就业补助金等。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在于劳动者一方。解除劳动关系,即可一次性算段;保留劳动关系则按月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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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果对于赔偿数额能够达成一致,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为了不使赔偿数额与法定赔偿差距太在,建议委托律师进行处理。
3、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张彦律师团队-----熊敏律师 12:31:02满意答案 咨询电话:1880271**** (湖北-武汉)帮助网友:1298称赞:1可以的。 09:45:50满意答案 咨询电话:1590716**** (湖北-武汉)帮助网友:11881称赞:2可以通过律师委托鉴定 10:53:07满意答案 咨询电话:1379707**** (湖北-武汉)帮助网友:4588称赞:6可以自己做,不需要通知对方,但你们要找律师事务所开委托书。 14:59:38满意答案 咨询电话:1341968**** (湖北-武汉)帮助网友:1699称赞:1工伤是要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要比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多,但是想简单也可以做伤残鉴定,本律师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鉴定机构鉴定 15: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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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说明:工伤做了工伤认定就辞职了,后续治疗费和伤残鉴定怎么办_百度知道
工伤做了工伤认定就辞职了,后续治疗费和伤残鉴定怎么办
  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伤残鉴定,根据结果,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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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的有视频地址,为什么不仔细看呢?你认真看完 ,自然也就明白该找谁赔了。首先纠正一下,负责出钱的是工伤保险基金,不是劳动局出钱,因为劳动局是个行政单位,他的职能是负责工伤认定,如果买的有工伤保险的话,出钱的是工伤保险基金。 所以说,只要你在出工伤事故时,单位给你买的有工伤保险的话,你是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要求工伤待遇的。比如一次性残疾补偿金和医疗费因为你已经辞职了,用人单位给你的是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偿金。明白了?工伤保险基金赔的医疗费是有目录限制的,即人力资源保障部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有一个工伤用药目录,在这个目录范围内的用药和手术,工伤保险基金是会支付的,但如果超过这个用药目录,工伤保险基金将不再予以支付。(不过,个人觉着你可以试着要求让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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