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签定为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现在受手指的影向无法工作,公司领导说在家待岗。我想问一下待岗工资怎么算?

您好!我手指工伤骨折,一直在家,同事说我们公司工伤薪水只能拿到1410,而我上班的工资是3300,这合理吗_百度知道
您好!我手指工伤骨折,一直在家,同事说我们公司工伤薪水只能拿到1410,而我上班的工资是3300,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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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的工资是以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发的。
我们公司的基本工资是1410
, 岗位工资是1890,
那么我工伤期间能拿到我原来的3300吗??
还有我手指是开放性骨折,能评到级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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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能拿出你3300工资的证明就会按照3300来赔付,但是如果你拿不出订禒斥溉俪防筹狮船饯证明,那么就会按照上年度的平均工资赔付。
是这样的,员工收到伤害,在不是工伤或者没有认定为工伤之前是拿病假工资的;认定为工伤的才会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即为你工伤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所以,首先要明确自己是否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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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08年鉴定工伤9级09年上班到现在工厂要求我待岗_百度知道
08年鉴定工伤9级09年上班到现在工厂要求我待岗
我工伤后补助金也发完了09年4月上的班 可是现在企业要求我待岗 我该怎么办
希望大家帮我一下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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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标准为,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因为你是9级伤残,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自治区;如果单位和你解除劳动关系,你就可以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享受以下待遇我来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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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本章的有
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延长不得超过
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
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停发原待遇,继
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期间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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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503 Service Temporarily Unavailable
503 Service Temporarily Unavailable
nginx/1.2.2我右手手指受工伤 现在不知道能不能做伤残鉴定_百度知道
我右手手指受工伤 现在不知道能不能做伤残鉴定
我对我的伤势有点疑问我右手除大小手指 其余三个手指最底部(手指根部连接手掌的位置)全部挤伤
大夫说骨头没事 缝了不少针
筋一点擦伤
健肌漏在外面 少肉没发缝补
这样我感觉也做不了伤残鉴定
可是单位赔偿极差
普通工资都不给
我也需要养挺久 而且我担心康复后 手会不会出现使不出力气什么的
请问 我这个有评伤残的可能性么
我还没出院
然后鉴定的价格也不太清楚
我是河北唐山鸦虹桥这里手的伤
求专家指点迷津麻烦了 期待答案
我有更好的答案
&nbsp!,请勿骚扰; &nbsp! & 136
&nbsp。以上回答: ) 】【请保留律师电话。【陕西省的朋友请直接电话联系 —— &nbsp,请短信留言。 & &nbsp,仅供参考,看到即回复 &nbsp。具体详询当地律师;外省电话; & & (QQ;】【只接听陕西省电话; &nbsp,以备需要时联系; 如电话无人接听有可能评上!。 & & 】; & &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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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如果在工作中受了工伤,但公司说只有鉴定完工伤才能报工伤,在鉴定之前的歇班都算病假,请教知道的朋友们,工伤是不是只要在工作中发生了意外就叫工伤呢?还是说鉴定完才叫?
如果在工作中受了工伤,但公司说只有鉴定完工伤才能报工伤,在鉴定之前的歇班都算病假,请教知道的朋友们,工伤是不是只要在工作中发生了意外就叫工伤呢?还是说鉴定完才叫?
补充:如果领导还是咬死要鉴定完才算的话?我应该去哪里要回自己的利益呢?出了工伤都一个多月了,都没上报
补充:谢谢大家!我有不明白的还要请教你们 非常感谢你们~
与工作有关的活动多算工伤,具体《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第四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五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样式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
  第六条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七条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及工会组织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第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出具证据部门重新提供。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应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
  第十二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
  (二)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
  (三)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
  第十三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守有关单位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二)为提供情况的有关人员保密。
  第十四条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第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第十六条 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四)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五)认定结论;
  (六)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
  (七)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
  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认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
  第十九条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条 进行工伤认定调查核实时,用人单位及人员拒不依法履行协助义务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日起施行。
或直接区劳动部门咨询或投诉
谢谢上面的朋友```这个我也看过```我的领导现在就说没有鉴定工伤就把我的考勤算成病假``我不明白的就是这点``工作中受伤了还要先鉴定了才能算成工伤吗?还是说鉴定是鉴定,我现在还是要算工伤
你的漏洞就在于你拖的时间太长了,鉴定不好做,走司法程序的话你就必须要坚定才行,你当初得病时的单据,病例,你意外的原因,最好有证人和切实证据,如果可以私了那就是你老板的思想问题了,我想他应该是认定你拿不出证据来,你可以不经法律部门直接让他看证据
在我受伤的那一刻我报告了领导,是领导他不报,他就说现在不知道,周1来问这个,我周1的时候也咨询这些问题```其实我现在就想知道我在歇的时候为什么不算工伤,他说算病假!
如果已经被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员工和公司协商后同意不参加伤残等级评定的,可以去办理放弃伤残鉴定。后可以去医保报销工伤所发生的部分除自费药外的医药费用。休息期间的工资按照原来工资支付,工伤受伤期间工资不等于病假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你说的这个是不是工伤鉴定完了的?因为我知道鉴定工伤好象要3个月的,期间不上班也应该算工伤,工资应该是不扣的,也应该给我全月的工资,如果我长时间没好还要歇工伤的话,工资也是按工伤算,也不应该算待岗对吧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 第36条 
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的感言:xiexie~ 相关知识
其他回答 (6)
只要在工作中发生了意外就叫工伤..
公司说没有鉴定成工伤,在报考勤的时候就当病假算?我觉得很不合理,真不明白工伤的意义是什么?
应该到劳动所叫他门帮你处理
在工作中发生了意外就叫工伤
要是上报公司的话要医院鉴定完了就可以上报公司
拿医院鉴定证明书给你公司的人看
因为没有遇到这样的事情,我要去医院补一下 晕啊
只要在工作期间就叫工伤。公司应该先垫付医药费,然后再报。
找媒体,尤其那种八卦形的,把小事化大,看他撑得住还是撑不住。还怕他赖账,不过,这样以后,关系就不好了
呵呵,这个是最后的办法了,公司里的考勤是一个月一个月的报,他现在说工伤没有鉴定,歇的班就算是病假,和他说了要不是受伤了也不会歇班,他就咬死了说工伤没有鉴定怎么说是工伤呢?
和他顶,换工作吧。这个世界饿不死人。这种老板为何帮他打工啊

如果他要是 不给的话
你就去劳动部门 仲裁他。
只要你找劳动仲裁吓死他。麻流地给你钱
工伤期间的工资怎么算?是不是100%,但我那领导一直说工伤没有鉴定怎么算工伤呢?我也说了我在上班中受伤了就算啊,他就咬死了鉴定完
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象他这样只有通过职能部门来制裁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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