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天包换有法律依据吗

店大欺客——记一次不痛快的京东维权

首先说一下好多人不明白的“三包”和“质保”。

“三包”,即7天包退15天包换1年包修。请记住这个“包”,就是什么都包含,退换货啥的运费都包含。这是出自《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第24号文件《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所谓“三包”,主要是针对

“质保”,即质量保证与保修。请区别这个“保”字,就是说出了问题人家会保证给你修,但是,可能会产生部分费用,这部分费用大多会由消费者承担,所以在我们买东西的时候一般会有“两年免费保修”、“三年免费保修”等字样,就是在这段时间里,出了问题人家给你免费修,但是快递费你可能得承担。“质保”,是

好了,回归正题,开始讲故事。“双11”是每年天猫淘宝的促销活动,而今年京东从10月25日就开始布局,应该从中截留到不少客户,我就是其中之一。

作为AMD的粉丝,眼看着Vega系列显卡又在双11期间再次批量上市,而且比原价优惠700元大促销,借此机会,我便订了一块XFX的Radeon

Vega64显卡。11月1日收到货后,甚是开心,AMD显卡配合支持AMD

Freesync功能的显示器,简直完美。然而好景不长,几天后(记不清几天了,肯定没出15天),在一次玩吃鸡的时候,电脑突然黑屏,显卡风扇跟发动机一样啸叫不已。我心道,坏了,这显卡是耗电大户,官方虽然比较保守,推荐电源是750W,一般的600W电源也能带的动,但那是一般的电源啊,我的电源连一般都算不上,压根就不是80PLUS电源,高负载下,效率太低,造成这种现象是很有可能的。

没辙,但是还得用啊,于是把显卡调到节能模式,暂时使用,又不放心,给京东客服打了电话,客服说可能是数据线的问题,建议我换一根DP线用DP口,可我用的就是DP线,DP口,于是对方又让我换一根线,换一个口,其实这时候我也意识到,这客服也是个二把刀,顶多是照着既定的解决方案念课文呢,显卡BOOM跟数据线有毛的关系,不接显示器它该BOOM还是BOOM,又不是单纯的黑屏,但是人家念了试验方法啊,我总得试试吧,要不交代不过去啊。其实我是接了双屏,一个DP接显示器,另外一个HDMI接投影仪,于是,我拔掉DP口,用投影仪跑3DMark,果不其然,测试还没跑完,噗……投影黑了,显卡继续开启发动机模式……

我已经完全信不过京东的客服了,直接到XFX官网找到了技术支持,结果给我吓得一愣一愣的,XFX的技术支持电话是个手机号,就一个人,姓伍的技术工程师。“这么多年的显卡大厂了,售后居然这么闹着玩儿!”我心里碎碎念,但是还得解决问题,人家工程师还是比较专业的,一下就把问题锁定在了电源和显卡身上,数据线什么的压根就没提,当然他也没有确定就是电源的问题,因为这批卡,出问题的不止我一个,网上一搜,贴吧论坛到处都是,估计这XFX工程师心里也没底,不敢说死,不过最后还是建议我先找一个电源试试,如果是电源问题就再买个,不是电源问题返厂就好了。

其实我早就想换电源了,我的电源是双路12V600W电源,也不是80PLUS,转换效率太低,最重要的,我身边也没有更大功率的电源可以试验,干脆就又买了个海韵G750金牌,80PLUS金牌750W电源,单路12V供电最大可达744W,CPU的TDP65W,这要是再供电不足我就把键盘吃了!

等电源到了之后,换上电源,吃鸡!(到现在为止已经过去了19天)然而就在我觉得显卡不会再BOOM,心安理得的玩“吃鸡”的时候,电脑很配合的又黑屏了,紧接着显卡又开启发动机模式……

其实这时候我已经坚信这批显卡肯定有问题了,核心温度动不动就85°,热点更是能到110°,感觉就是Intel的廉价硅脂解决方案,温度、功耗都太容易撞墙,稍有不慎就黑屏罢工。为了验证心中所想,把显卡调到节能模式继续测试,跑3DMark,玩吃鸡,两天下来,没有任何问题,那百分百就是品控质量问题了,于是调节到平衡模式,再跑一次测试,果不其然,没跑完,黑屏……

谁都不想自己买块对标1080的显卡,结果只能在节能模式跟1070玩捉迷藏吧,万般无奈,走售后流程,在京东后台提交售后申请,因为已经过了15天,只能修(那时我还是这么认为的),第二条京东就把卡拿走了。那我也不能没得用啊,于是咨询京东售后,维修周期多长,跟我说30天,我问,这一个月消费者的损失怎么办,有没有备用卡或者亮机卡之类的提供?答曰:没有。我疑惑,就这么赤裸裸的无视消费者的权益,京东是怎么做到的,难道真的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我之前也只是听闻7天包退15天包换1年包修的“三包规定”,并不知道详细原文,于是通过各种搜索查到了文章开头说的那个文件,该文件有三个附件,附件一是三包范围内的商品目录,附件二是三包凭证,附件三是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

在我详细读完三包规定后发现,我们所购买的所有电脑主机配件,都属于“微型计算机选购件”,三包期限为1年,哪怕你是在商家那里选完了配件组装成整机,那也是一个个选购件的集合,而针对“微型计算机选购件”,三包规定第十七条有详细说明:

在三包有效期内,选购件出现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新的选购件。选购件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微型计算机选购件是当做一个个体配件来对待的,一旦选购件出现质量问题,在三包期内,销售者(京东)应当负责为消费者(我个人)

的选购件,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退货,并按照

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在我不停的投诉下,京东始终不肯妥协,依旧坚持维修周期一个月,一个月内消费者所有的损失京东无权赔偿。无奈我只好找315投诉,在一个不经意的周末,我终于在不经意间打通了12315的电话,结果人家告诉我,“三包规定”是质监局出的,人家不管,建议我打12365找质监局。于是我打12365,电话接通了,接线员记录下我的投诉内容后,告知我7日内会给我回复,结果三天后,我就接到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短信,京东又给我安排了个送货单,我之前的售后维修单变成了售后换新……

事情基本就这样结束了,至于我为什么又换成了N卡,哎,实在是被信仰伤了……

总之,京东作为销售者,不执行三包规定,大家再购买东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质保”和“三包”完全是两回事,不要被京东误导,该争取的权益一定要争取!

新版汽车三包政策2022年施行

7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新版“三包”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原版规定同时废止。

新版在旧版规章的基础上,进行了大幅修改,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多项条款都把电动汽车考虑进去了。最终的修改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加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对经营者提出更加严格的三包责任要求;

2.适应产业发展和消费升级需要,扩大家用汽车三包调整范围;

这其中就针对电动去汽车做出修改,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等专用部件质量问题纳入三包退换车条款;对家用皮卡实施三包,保护皮卡消费者权益,促进皮卡车行业快速发展等;

3.针对家用汽车三包工作的发展变化,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制度。

以下内容为新版三包规定原文:

(2021年7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3号公布)

第一条为了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统称三包)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销售者依照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责任或者其他经营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进口家用汽车产品到境内销售的企业,视为生产者。

第四条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之间可以订立合同约定三包责任的承担,但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免除或者减轻本规定所规定的质量义务和三包责任。

鼓励经营者作出严于本规定、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三包承诺。承诺一经作出,应当依法履行。

第五条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经营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提出的符合本规定的三包要求。

第六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国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工作,建立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公开制度,委托相关技术机构承担具体技术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工作。

第七条生产者生产的家用汽车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当事人约定的质量要求。未经检验合格,不得出厂销售。

第八条生产者应当为家用汽车产品配备中文产品合格证或者相关证明、产品一致性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随车提供工具、附件等物品的,还应当附随车物品清单。

第九条三包凭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产品品牌、型号、车辆类型、车辆识别代号(VIN)、生产日期;

(二)生产者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客服电话;

(三)销售者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客服电话、开具购车发票的日期、交付车辆的日期;

(四)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约定的修理者(以下简称修理者)网点信息的查询方式;

(五)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条款、包修期、三包有效期、使用补偿系数;

(六)主要零部件、特殊零部件的种类范围,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

(七)家用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品的动力蓄电池在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内的容量衰减限值;

(八)按照规定需要明示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生产者应当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生产者基本信息、车型信息、约定的销售和修理网点资料、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和退换车信息等,但生产者已经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信息管理系统上备案的信息除外。

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生产者应当自变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更新备案。

第十一条生产者应当积极配合销售者、修理者履行其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销售者、修理者按照本规定提出的协助、追偿等事项。

第十二条销售者应当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家用汽车产品的随车文件。

第十三条销售者应当向消费者交付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并履行下列规定:

(一)与消费者共同查验家用汽车产品的外观、内饰等可以现场查验的质量状况;

(二)向消费者交付随车文件以及购车发票;

(三)按照随车物品清单向消费者交付随车工具、附件等物品;

(四)对照随车文件,告知消费者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条款、包修期、三包有效期、使用补偿系数、修理者网点信息的查询方式;

(五)提醒消费者阅读安全注意事项并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维护、保养家用汽车产品。

第十四条消费者遗失三包凭证的,可以向销售者申请补办。销售者应当及时免费补办。

第十五条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因质量问题不能安全行驶的,修理者应当提供免费修理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无法解决的,应当开展现场服务,并承担必要的车辆拖运费用。

第十六条包修期内修理者用于修理的零部件应当是生产者提供或者认可的合格零部件,并且其质量不得低于原车配置的零部件质量。

第十七条修理者应当建立修理记录存档制度。修理记录保存期限不得低于6年。

修理记录应当包括送修时间、行驶里程、消费者质量问题陈述、检查结果、修理项目、更换的零部件名称和编号、材料费、工时及工时费、车辆拖运费用、提供备用车或者交通费用补偿的情况、交车时间、修理者和消费者签名或者盖章等信息,并提供给消费者一份。

消费者因遗失修理记录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查阅或者复印修理记录,修理者应当提供便利。

第十八条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不得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包修期不得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开具购车发票日期与交付家用汽车产品日期不一致的,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家用汽车产品在包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者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选择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免除工时费和材料费)。

修理者能够通过查询相关信息系统等方式核实购买信息的,应当免除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的义务。

第二十条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的主要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修理者应当免费更换。

第二十一条家用汽车产品在包修期内因质量问题单次修理时间超过5日(包括等待修理零部件时间)的,修理者应当自第6日起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向消费者支付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方式予以补偿。

第二十二条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第二十三条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质量问题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或者动力蓄电池起火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第二十四条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

(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该故障或者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传动系统、污染控制装置、车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四)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

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的更换次数与其主要零部件的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需要根据车辆识别代号(VIN)等定制的防盗系统、全车主线束等特殊零部件和动力蓄电池的运输时间,以及外出救援路途所占用的时间,不计入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修理时间。

第二十五条家用汽车产品符合本规定规定的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的,应当向消费者更换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退货的,销售者应当退货。

第二十六条销售者为消费者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应当赔偿消费者下列损失:

(二)销售者收取的扣除相应折旧后的加装、装饰费用;

(三)销售者向消费者收取的相关服务费用。

相关税费、保险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消费者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应当向销售者支付家用汽车产品使用补偿费。补偿费的计算方式为:

补偿费=车价款(元)×行驶里程(公里)/1000(公里)×n。

使用补偿系数n由生产者确定并明示在三包凭证上。使用补偿系数n不得高于0.5%。

第二十八条三包有效期内销售者收到消费者提出的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要求的,应当自收到相关要求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作出答复。不符合更换或者退货条件的,应当在答复中说明理由。

符合更换或者退货条件的,销售者应当自消费者提出更换或者退货要求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为消费者完成更换或者退货,并出具换车证明或者退车证明;20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家用汽车产品更换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但因消费者原因造成的延迟除外。

第二十九条按照本规定更换的家用汽车产品,其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第三十条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三包凭证应当随车转移。三包责任不因家用汽车产品所有权的转移而改变。

第三十一条经营者合并、分立、变更、破产的,其三包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除经营者对下列质量问题承担的三包责任:

(一)消费者购买时已经被书面告知家用汽车产品存在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瑕疵;

(二)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或者三包凭证要求,使用、维护、保养家用汽车产品而造成的损坏;

(三)使用说明书明示不得对家用汽车产品进行改装、调整、拆卸,但消费者仍然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的损坏;

(四)发生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而造成的损坏;

(五)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

经营者不得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对家用汽车产品维护、保养的企业,并将其作为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理由。

第三十三条销售者销售按照本规定更换、退货的家用汽车产品的,应当检验合格,并书面告知其属于“三包换退车”以及更换、退货的原因。

“三包换退车”的三包责任,按照当事人约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发生三包责任争议,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行政机关投诉;

(四)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鼓励有关组织建立第三方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机制,为消费者免费提供公正、专业、便捷、高效的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服务。

第三十六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三包责任争议投诉举报,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投诉举报处理的规定执行。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建立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库,为处理三包责任争议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十七条未按照本规定第二章规定履行经营者义务,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处罚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本规定第三章规定的三包责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信息记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四十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家用汽车产品,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和使用的乘用车和皮卡车。

乘用车,指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除专用乘用车以外的乘用车。

质量问题,指家用汽车产品质量不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企业明示采用的标准或者明示的质量状况,或者存在影响正常使用的其他情形。

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指家用汽车产品存在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致使无法安全使用的质量问题,包括安全装置不能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或者存在起火等危险的情形。

单次修理时间,指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至完成修理之时。以小时计算,每满24小时,为1日;余下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

累计修理时间,指单次修理时间累加之和。

第四十一条家用汽车产品的主要零部件、特殊零部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确定。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12年12月29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0号公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同时废止。

回首汽车三包这五年——助力汽车产业发展 促进消费升级转型

2012年12月29日,原质检总局颁布出台《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全文共计3378个字,读完需约9分钟

从2013年到2018年,我国汽车三包规定已经实施了5年。这5年是我国汽车产业突飞猛进的五年,也是汽车三包规定成效显著的5年。截至2018年10月,通过汽车三包信息系统备案并发布的汽车生产者共计152家。其中,国产汽车生产者116家,进口汽车生产者36家,涉及11463个车型及54800个销售修理网点。

汽车三包规定实施的这5年,更是我国汽车三包制度逐渐完善的5年,除了汽车三包规定之外,我国还相继制定和出台了汽车三包法规的配套标准和文件、建立三包信息备案平台、组建全国汽车三包技术咨询专家库、开展家用汽车三包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助力三包规定落地实施。

汽车三包规定是我国产品质量和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同时也是市场监管部门推动生产经营者履行质量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汽车三包的实施,是我国汽车工业发展的一件大事,对于拉动内需促进消费推动我国汽车产业质量提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

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制度

“对于汽车消费者的三包保护,大多数国家并没有专门对其进行立法,这与我国专门制定三包政策有所不同。但值得一提的是我国与美国在汽车三包立法模式上基本相同。

欧盟、日本和韩国的相关法律中,并未对汽车产品质量担保的具体期限和相关细节做明确规定,将更多的权利下放给汽车企业,各个汽车企业的质量担保政策主要通过市场机制来调整,质量担保政策的制定也是汽车企业市场竞争的重要内容之一。

汽车三包规定主要起草人之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巫小波表示,我国汽车工业起步较晚,高度成熟的市场经济体系建设还需要一定过程,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也需要政府适当引导和干预。纵观世界主要经济体对汽车质量担保的要求,我国汽车三包制度无论从具体条款要求还是从监督管理措施上,都非常严格。从制度设计层面,汽车三包规定健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制度体系。

扩消费促内需助力产业质量提升

汽车三包规定实施前,2012年我国汽车产品平均新车故障率(车辆销售后3个月的故障率)为17.1%;汽车三包规定实施后,2016年我国汽车产品平均新车故障率则降至8.3%。

数据变化的背后,是汽车三包规定对企业和产业发展的巨大影响。“汽车三包规定实施以来,为降低产品故障率,避免大范围退换车风险,汽车企业不断加大产品质量管控力度,提升产品质量和产品可靠性。

汽车三包规定明确了生产者、销售者和维修者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对于生产者而言,其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了其售后服务和质量担保成本的支出,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

”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产品安全与召回》记者采访时表示,汽车企业已经普遍形成了“研发—制造—维修—改进设计”的闭环反馈机制,有力地促进了产品和售后服务质量提升。

2017年,原质检总局质量司组织全国汽车企业开展关于落实汽车三包规定情况的自查评估工作,通过各企业上报的自查数据来看,“

随着汽车三包规定的实施,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各汽车企业积极改进产品和服务质量,在设计、研发及生产制造多个领域加大投入。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相关负责人指出。特别是我国自主品牌汽车产品质量取得了较大的提升,如重庆力帆、吉利汽车、长城汽车2016年的新车故障率较2012年已下降了75个百分点以上;长安汽车、奇瑞汽车等企业下降幅度达90%。

据了解,汽车三包规定鼓励汽车企业作出高于三包最低标准的质量担保承诺,推动了汽车行业逐步从价格竞争转向产品和服务质量竞争。目前83.3%以上的生产者建立了以更长的质量担保期为主的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售后服务政策。例如北京现代、北汽股份承诺3年或10万公里质保,吉利汽车承诺4年或10万公里质保,部分企业甚至为特定车型提供5年或10万公里的超长质保期。新能源汽车领域,比亚迪对动力电池电芯提供终身质保,北汽新能源将动力电池的质保期延长至5年或10万公里,广汽丰田为混合动力电池提供8年或20万公里包修服务。经统计计算,我国现阶段产品的平均包修期达3.43年/8.4万公里,远超三包规定的要求,售后服务的良性竞争,使消费者有了更高的质量获得感。

“汽车产业是建设质量强国、制造强国的重要支撑,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汽车三包规定实施五年来,我们见证了世界汽车工业格局的巨变和中国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也看到汽车三包制度的实施对汽车行业产品与服务质量提升、拉动内需、促进消费升级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相关负责人说道。

维护消费权益优化营商环境

汽车三包规定发布以来,规范了汽车经营者的修理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我国汽车企业用于售后索赔维修费用累计超过400亿元。在整体索赔维修费用逐年上升的趋势下,调研数据显示,车辆在三包期内,单车索赔费用在逐年下降,从2012年的645元降至2016年598元。单车索赔费用的降低,显示企业售后质损减少,产品质量得到整体提升,增强了消费者的质量获得感的同时,也为企业带来了质量收益。

汽车三包规定从其内容来看,更像是一部标准。规定了产品要承诺多久的质保期、什么情况下能够换车,什么情况下能够退车,汽车经营企业的权责一目了然,消费者的权利范围也进一步的被界定。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汽车三包规定让消费者质量获得感日益提高,统计发现,三包规定出台每年为6000多万台次汽车提供了质量权益保障;另一方面,汽车企业的营商环境得到显著的改善,政府主管部门的职责仅被限定在对汽车三包制度运行的监督管理商,更多的权利被下放到市场,真正做到了由“管”、到“服”的转变,对在汽车领域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悉,2014年、2015年针对汽车三包实施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霸王条款”和修理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原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专项评估工作,促使多家生产者进行了整改。2016年,针对部分企业基础备案信息不全、缺失等问题,原质检总局再次启动排查工作,备案信息无论从质量还是数量上均有较大的提升。“通过连续三年的专项整治工作,提高了全行业修理记录的规范性,进一步消除了强制保养等霸王条款,提高了三包备案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消费者在汽车三包中的弱势地位和信息不对等的情况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对汽车三包制度的平稳运行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相关负责人指出。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2016年,汽车企业报告的汽车三包投诉数量分别为121640件、132525件、160929件、157398件和174307件,除2015年数据小幅回落外,三包投诉数量一直保持上升趋势,这一方面说明汽车三包规定赋予了消费者主张三包的权益,消费者更积极的反映产品质量问题;另外也客观反映我国汽车产品和服务质量仍有一定的提升空间。“值得一提的事,

相对于全国汽车保有数量,单车投诉率却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首先说明汽车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在提高,同时也反映出,三包规定促进汽车销售、维修企业提升了服务质量,提高了消费者满意度,有效避免引发过多的产品质量问题投诉,企业的营商环境也得到了改善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相关负责人补充说。

将补充新能源条款推进第三方争议处理机制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我国将不断完善汽车三包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将组织相关技术机构、行业组织对新能源汽车产品特性、售后服务特点及产品质量状况进行深入的调研和分析,

在现有的汽车三包规定基础上,研究制定针对新能源汽车三包的补充条款,并对GB/T《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与三包凭证》进行修订。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从2016年起就启动了汽车三包第三方争议处理机制研究,研究通过多源的纠纷处理机制,引入社会专业资源,开展汽车三包争议处理工作,目前相关工作在稳步推进中。

市场监管总局还将对各个厂家包括使用补偿系数在内等三包政策的制定情况进行排查,必要时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并鼓励企业在合理区间内,制定有利于消费者的三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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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汽车消费者而言,最头疼的事情莫过于车辆出现问题后的维权过程。由于取证难、鉴定难、沟通不畅、投诉无门等诸多问题,导致我们在遇到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时总是感到难以应对。其实,我国法律目前已经对汽车质量的相关问题出台了“三包”政策,而且解决问题的途径绝对不止一种。现在就让我们握紧这个法律的武器,看看该如何来解决争议吧!

汽车“三包”:最有力的法律依据

“三包”指因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对其进行包修、包换、包退的规定,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已经施行。

有了汽车“三包”规定,汽车厂家与经销商在所售出汽车产品的质量问题的解决上得到约束。但是,一些时候仍不排除扯皮、不认账的情况发生,消费者可以有多种途径来获得自己的权益。

与经销商协商解决问题是首选

出现汽车质量问题时,与经销商协商解决是最为直接和常用的方式。根据汽车“三包”规定,在包修有效期内车辆存在质量问题的,可以免费享受车辆维修服务;在行驶途中出现故障无法继续行驶,4S店需要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其中产生的拖车费用、修理时间超过5天等情况,4S店也应予以相关补偿。

在与厂家和经销商协商时,可以事先收集一些证据,清楚地阐述汽车不能正常使用的原因,并互相听取意见和想法。协商的好处就在于其无需花费高昂的律师费、专家费或检测费等额外费用,也省去了在行政机关或法院之间的来回奔波。因此,推荐争议双方优先通过协商方式来解决问题。

协商未果遇到扯皮怎么办?通过以下四种途径来解决

根据汽车“三包”法规,其可以应用的前提是汽车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这也是很多消费者遇到的最大难题。即:什么才是质量问题?

所以,产生“三包”责任争议的汽车产品所存在的问题是否属于产品质量问题,是“三包”责任争议处理判定的重要内容之一。如果在这一点上发生与厂家或经销商之间的持续扯皮,就有必要进行相关鉴定,从以下途径中寻求解决。

当消费者与汽车厂家或经销商发生难以解决的争议时,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各省市县的消协、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请求出面调解。可以拨打当地的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来咨询具体实施程序。

途径二:利用申诉手段解决

如果调解失败,就有必要考虑申诉程序。消费者可以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工商、交通等行政部门进行申诉。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于申诉案件将依据相关质量申诉处理有关规定执行。可以拨打当地的12365产品申投诉电话咨询具体情况。

途径三:通过仲裁和诉讼解决

当争议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根据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相对而言,仲裁和诉讼判决对当事方具有强制约束力,双方必须遵守,这也是解决双方争议的最终手段。不过,仲裁与诉讼程序牵扯到诸多复杂的过程,而且会消耗较多的时间与精力。

途径四:借助媒体传播力量

对于汽车质量问题,还可以向媒体寻求帮助,借助舆论传播的力量来达到解决争议的效果。人民网汽车为出现汽车质量后有争议和问题的消费者开设了。在这里,消费者可以向我们说明自己所遇到的问题,同时我们也会对您的情况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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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销售协议书范文(精选12篇)

  在现实社会中,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产品销售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产品销售协议书 篇1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

  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___________公司的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市(地区)_______县(区)_______地点(商场建筑物)(代理、经销、专卖、批发、零售)专属性经营(_______)品牌________系列产品。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

  。乙方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对所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商业要求。作为一个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营中获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三条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__________合作协议书》。

  第四条甲方为使乙方所辖区域更好运营,开发与提供适销产品,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理定价,最大限度保证乙方的供应。

  在本协议期间,甲方承诺,积极协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乙方按甲方规划进行市场设计与拓展市场网络。甲方承诺在乙方要求下,可为乙方代办货物托运及相应事项,用乙方要求的方式运输到乙方所指定的地点,其运输、保险等费用均由受益人乙方支付。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培训与辅导。作为市场开发与业务拓展必备条件,以保证整个系统持续统一。甲方负责组织品牌宣传,并协同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开展区域性的促销活动,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经营。甲方在作出的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加以响应。甲方的品牌与产品及相关的灯箱广告、POP广告、店铺内外之装潢设计及陈设,由甲方定出VIS形象设计,并为乙方提供相应辅导。

  第五条乙方保护甲方的商标等知识产权,规范地使用甲方商标标识。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市场监管。举报、举证假冒伪劣产品、窜货以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协同甲方与当地相关的执法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不得在其它区域销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销商经营的区域,乙方如愿发展业务,必须向甲方申请。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进货渠道进货,不得到其它地方进货。通过市场的细分、有序的管理、合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网点商品供应,不得经营其它品牌产品和销售假冒产品。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所属区域内网点的零售价格,在甲方建议价格范围内保持统一,不得随意大幅度调价。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或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市场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汇总上报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经营业务记录,以备甲方的核查。

  第六条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商标、商标标识、VIS形象设计及甲方提供的适当范围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权利。

  乙方具有从甲方指定进货渠道进货并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销售的权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可无条件退换的权利,但属乙方经营问题则由乙方自理。获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的权利。独立处理协议约定以外事项的权利。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甲方所赋予的权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有权推荐、考核所辖范围内分销商或零售商。但推荐的分销商、零售商必须向甲方申请,签定协议、由甲方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

  第七条在乙方违背本协议即违法经营、制假、售假、恶意窜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等严重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等行为时,本协议视作立即终止。甲方有权采取对乙方的下列措施:

  1。责令乙方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的灯箱及一切有关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乙方自行承担软件和硬件设备投资的一切损失

  2。向有关执法机关提出执法请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的商品。

  3。依法提请司法和执法机关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乙方必须

  (1)结清与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货商)的财务往来关系。

  (2)不得再进行销售甲方的商品。

  (3)必须承担客户后续服务成本,包括退货、维修、索赔等。

  第八条甲方的商标,属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

  所有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公司司标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内容、标识进行工商注册、招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承诺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发布;不得超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范围,擅自制作总经销、总代理、代表处的证书、文件、名片、搁牌、铜牌等进行营业和运作;不得擅自改变统一的形象进行招牌、灯箱和有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潢。若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除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如双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协议的履行可以终止。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15天内或通讯障碍消除之日起_______天内以书面的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协议中获益。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协议签署地为南京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产品销售协议书 篇2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 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乙方的代理区域为:

  乙方销售代理甲方的产品为:

  1、甲方授权乙方为 地区的独家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收回发出的全部货物,费用乙方全部承担;如果乙方不收回货物,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壹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壹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3)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五、最低代理销售量

  乙方承诺向甲方的订货量为每月平均 ,如果壹年内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1、配送价格:甲方向乙方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

  2、销售价格: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如果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乙方年销售量达到 ,甲方赠送给乙方 ;年销售量达到 ,甲方赠送乙方

  1、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为宜。

  2、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半年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3、甲方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采取物流发货方式,乙方承担物流费用。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3、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客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产品销售协议书 篇3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代销农产品、规格与价格等

  乙方提供指定农产品,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配送货物。本协议签订之前,乙方将货物样品(每款一斤)保存在甲方,乙方送货时应严格按照该样品的质量、规格、包装等要求配送货物。

  产品价格应包含内外包装、标贴等相关包装费用(不含增值税发票)。

  1、甲方提供贴牌,委托乙方贴牌生产XXXX牌农产品,采用甲方的公司名称、地址、品牌标识;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农产品的贴牌生产,并确保这些产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2、甲方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开发市场、销售贴牌产品;乙方利用其技术、设备、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认可的贴牌产品。

  3、贴牌产品由甲方销售,乙方不负责销售,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生产的贴牌产品转卖给任何第三方。

  4、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生产或销售有甲方品牌标识的'产品,乙方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销售所得进行赔偿。

  5、甲方有权派员监督、见证贴牌产品的原料、生产、配送整个过程,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与协助。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及费用

  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或双方协定的交货点,单价含运费;乙方严格按订单中规定的数量和日期准时交货。

  四、提出交货、质量异常及期限

  提出交货、交货数量和时间以订单为准;乙方接到订单后若有异议,应在接到订单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接受订单;对于不能及时供货,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按订单总额的%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五、价格与结算方式

  产品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为准,若价格有变动须经双协商同意,并确定新的价格及执行日期;双方确定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例:20xx年7月1 日至20xx年7月31日的货款,甲方在8月月底前结清。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并应适时满足国家标准的有关最新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甲方帮助乙方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甲方提供的商标(包括包装设计、图形、汉字、英文及其组合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许可的范围内使用,不得私自转让或扩大其使用范围;双方合作期满后,乙方即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任何带有甲方标识的产品。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壹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无意见则自动续约一年。

  2、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若履行协议过程中涉及函件送达的,联系方式以本协议所列的为准;若一方存在变更,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送达不能的所有责任。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日期: 年月 日 年 月 日

  产品销售协议书 篇4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创双赢的原则,乙方应邀成为甲方所组建的“昆乐品牌营销中心”的“战略合作伙伴”。经销由“昆乐品牌营销中心”贴牌生产、全国总经销的:昆乐牌系列产品,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甲方责任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疗效确切、包精精美、大包贴牌、价格合理的一系列A类产品;

  (2)所供产品均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承担所供药品质量(经法定质检部门确认)所发生问题的责任;

  (3)提供药品经营相关的合法资质和产品资料;

  (4)提供可供产品清单和供货底价(详见附件)

  (5)甲方根据乙方对A类产品所需的经营环境进行有效的、严格的市场管理,避免窜货和价格绲乱等恶性竟争。

  2、 乙方负责与义务

  (1)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年销售能力,确定每个单品的年分销量,按月落实并采购(详见附件)。

  (2)按照双方约定的窜货管理方案(第五条),主动维护好销售市场。

  (3)向甲方提供所需产品的意向信息。

  (4)向甲方提供全部直营药房、加盟药房的数量、分布情况和联系方式。

  (5)现款购货。单品要货数量超过100件需提前十天通知甲方备货。

  第二条:区域保护约定

  1、 签订了年分销任务量的合作伙伴,乙方享有以下所辖的区域拥有独家经销权;约定区域 ;乙方超出此区域的直营药房,甲方承诺有乙方直营药房周边500米之内,甲方不再以任何形式销售供乙方专销的相同产品(甲方已合作的跨省、跨区药店连锁公司直营分店除外);乙方超出本约定的独家经销区域的直营分店销售甲方产品,一样受严格的市场保护,但其跨区直营分店需要服从所在区域的统一管理。

  2、 没有签订年分销任务量的合作伙伴,不享受区域独家经销权,为保障乙方利益,甲方严格按照零售价格和本协议‘第五条’对销售市场进行管理。

  乙方款到甲方帐户、甲方二个工作日内发货(节假期除外),甲方负责将所需产品发运至乙方所在城市( )的货运站,到站前运费、货物丢失和损坏由甲方负责;乙方收货时应立即进行数量验收,并与产品承运方签字确认而完成交接;乙方收货时如在品种、数量、损坏等方面有异议,应当拒收有异议的货物,当天与甲方联系,并协助甲方与承运货站协调理赔相关事宜,逾期作无异议处理;

  在符合甲方所供产品仓储要求条件下,如果药品在有效期内存在质量问题(经法定质检部门确认),甲方无条件退货;非质量问题甲方不负责退换。

  为了确保双方的利益在受到侵害时能得到合理的解决,双方同意并接受本窜货管理办法。

  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均设立了防窜货编码,货到乙方验收时请同时核对送货单和相应的产品编号,乙方签收即视同对产品编码的确认。

  甲方已合作的跨省、跨区连锁公司直营分店销售相同产品,并没有违反建议零售价,属正常销售,不列入窜货和违约范围;除此以外,乙方如发现本区域的药房出现了与甲方所供完全相同的产品和甲方合作客户分店未按建议零售价销售,乙方须及时将具体情况书面上报甲方,如产品批号、产品编码、药店名称、药店地址等,经甲方查证、并确认属于窜货和低价销售时,甲方在 5 个工作日内处理好窜货产品和价格问题,如未按时处理,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将本产品销往本区域以外的药房和区域(跨区直营分店除外),一经发现,乙方必须在限期 5 天内主动将窜货产品收回,超期未收回,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按照建议零售价(详见附件)进行统一规范,不得低于约定的零售价销售,一经发现,乙方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处理好价格问题,如未按期处理好价格问题,视为乙方违约;情节严重时,甲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协议。

  窜货与市场违约金约定为人民币 1000 元,如有单方违约,违约方以本违约金作为处罚,赔偿受侵害方。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根据乙方签订的年销售甲方产品的任务,甲方提供连锁专业培训,70%的内容根据连锁的情况来制定, 30%的内容加强甲方产品的知识培训。

  本协议所有内容及达成协议的细节、双方商业模式细节、供货底价等,皆属保密范围,若因泄密或故意损害对方利益而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作期年,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协议到期,双方无违约行为,乙方享有优先续订权。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传真确认同样有效)之日起,乙方十天内向甲方汇款购货生效;乙方超期末执行,本协议与协议附件则自动解除。

  第十条: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解决,书面补充协议和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时间:年 月 日

  产品销售协议书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就俄罗斯市场销售承包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负责甲方产品在俄罗斯市场的销售。

  二、乙方承诺年度销售额不低于_150_万美元,按月分解如下:

  三、乙方人员工资及市场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按照乙方销售完成情况给予乙方返利,具体返利标准如下:

  四、乙方返利的结算方法及时间:

  4.1甲方根据乙方每月的销售回款,在次月15日前,先给予乙方销售额4%的返利

  4.2年度末,甲方根据乙方全年度销售完成量,将剩余返利在第二年度的第三个月前一次性返回给乙方

  五、为了保证市场顺利开拓,甲方同意在协议签定后的前两个月,给予乙方每月__美元的借款,作为乙方的费用,借款在年度返利中扣除。如果甲乙双方合作未达到一年而终止协议的,则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在协议存续期内的销售完成情况,向乙方索要回借款。(或:五、为了保证市场顺利开拓,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定后的两个月内,给予乙方垫付部分费用,每月为__美元,垫付的依据是:乙方每月与新客户签定的销售协议,且每个新客户首次提货不低于__美元。垫付的费用在年度返利中扣除,若甲乙双方合作末达到一年而终止协议的,则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在协议存续期内的销售完成情况,向乙方索要回借款。)

  六、乙方每月3日前必须向甲方汇报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包括月度回款计划、客户开发计划、促销计划、客户维护计划等。并根据市场需求和仓库库存情况,及时下达要货计划,因乙方原因造成断货或库存积压,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七、甲方负责产品的生产组织及由中国至俄罗斯甲方仓库的物流

  八、协议的终止,因下列情况之一者,甲乙双方可选择终止协议:

  8.1乙方连续两个月或累计四个月月度回款低于协议约定额的5%

  8.2乙方在工作中做有损于甲方的事情,包括但不限于诋毁甲方产品在合同存续期间同时销售其它品牌的同类产品等

  8.3因甲方原因持续断货,致使乙方无法销售

  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优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据实诉讼解决

  10.1 甲方向乙方下发的不违背被协议的通知,规定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十二、本协议一式_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产品销售协议书 篇6

  第一条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第二条包装:由乙方按国家标准进行包装。任何因包装不善所致之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交货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验收合格之日止_______天。

  第四条交货地点和方式

  2.交货方式: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乙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包括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____% 作为预付款;

  2.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合同总价的全额销售发票,甲方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全部余款。

  第六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乙方承诺所提供甲方的产品质量具有可追溯性,产品质量保证期为________天,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2.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如属甲方人员使用不当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也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但甲方应承担乙方人员的差旅费和材料成本费用。

  任何对本合同条款的变更、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变更后的内容与本合同(被修改部分除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甲方延期付款,除双方协商同意免责外,均按未交付/未支付本合同价款日的____%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产品销售协议书 篇7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甲方可以任意选择订单或传真订购方式,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1、乙方应根据报价单(标书)价格提供产品给甲方,按照报价单中所提出的达到一定采购量后享受优惠价格执行。

  2、每个月结束前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价格调整浮动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将计为下一个月(个别产品除外)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____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4、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每个月结束前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甲方本月所需产品对帐清单及发票,经甲方核实后,按实际货款付清。

  2、甲方可选择用现金、支票或转帐的方式来支付乙方的货款,乙方结算人员需持加盖乙方公章的结算委托书进行结算,甲方在未确认上门收款人员身份之前可拒绝付款。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____个工作日或以订单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针对甲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

  2、货到甲方后,甲方按送货单内容收货,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要符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千分之____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____。

  3、乙方未规定送货,甲方有权退货。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3、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到期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则合同顺延,继续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争议,应由双方自愿提交法律仲裁委员会给予解决。

  产品销售协议书 篇8

  为拓展产品销售市场,就乙方做为甲方产品代理销售事宜,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产品代销商”,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关该授权每年认证一次。

  2、乙方有权在甲方授权区域内以“名义,从事有关销售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3、乙方必须按实际情况填写<<代理商登记表>>,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发生变更以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4、乙方有权发展下级代理商,所发展的下级代理商及签订的下级代理商协议应在甲方备案。

  5、乙方有权对甲方工作(销售管理,市场推广,广告宣传,商务,技术服务,产品质量)做出评价和投诉。以报告形式直接交由公司相关部门处理。

  6、本协议期满或甲,乙双方解决本协议时,乙方应立即清付完甲方货款,并签署终止协议。

  二、甲,乙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该光纤序列产品的质量及性能,协调乙方市场的销售行为及乙方需求,最大限度地帮助乙方占领市场;

  2、甲方按序列产品质保书约定提供产品保修及维修服务;

  3、如乙方在代为销受其间内,市场反应良好,甲方应当给予乙方,并与乙方指定下步战略计划。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收集光纤销售市场及相关竞争序列产品的有关部门信息,并及时反馈甲方;

  2、乙方应配合甲方地区性或全国性市场开发,销售或宣传活动,努力开拓市场;

  3、乙方有义务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和基本维修,维护;

  4、乙方应严格保密甲方技术。不论协议期内或协议期后,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序列产品专利、设计、知识产权等核心利益;

  1、甲方按价格体系文件(附件)向乙方供货。甲方价格体系调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在经销期内,市场反映良好,市场信息准确,结算准时,甲方应根据具体情况放宽与乙方之后的合作宽度。

  3、系列产品市场报价,最低销售限价,经销价制定权,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价格机密的责任和严格执行价格体系的责任。

  1、原则上,乙方向甲方订购产品时,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做为合同预付款,50%的余款在产品销售完毕时付清,甲方向乙方提供等额的二批货单。

  2、由乙方提供信息协助销售,甲方直接和用户签定协议的,如果低于全国统一报价,则按价格体系中规定的提成比例,在甲方收回总设备款的90%后,甲方按约定的比例一次性转帐或其它方式支付给乙方;如果由乙方的协助最终销售价格高于全国统一报价,以统一报价总价的金额按上述方式提成外,将高于部分扣除应该交纳的税款后,收回全部货款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或损害对方利益,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2、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期满,本协议自行终止。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到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续签。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产品销售协议书 篇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商标法》有关规定,并由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甲方(_________总代理)与乙方自愿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指定乙方为_________产品_________市经销商。甲方授权乙方在合同期内合法经营甲方拥有_________产品。指定区域为_________范围内。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权管理和监督乙方对_________产品的经销情况,甲方有权在乙方经销区内发展二级经销商签订合同后交乙方管理。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不得在合同指定范围以外地区从事与合同事宜相雷同的经营活动。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不正当经营方法予以警告,严重者取消经销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甲方对乙方在合同以外的经营活动及违法活动不负法律与经济连带责任。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正常运作中各经营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核实(特别是产品的批发,零售价格及库存)。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循甲方统一的经营管理模式及vi标准(仅限特许专卖)。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在本合同指定区域内建立完整的经销网络体系。

  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标识产品及vi标准并协助乙方培训网络销售人员。

  甲方在乙方区域中的各类宣传活动应在相关方面体现乙方的名称,标识,地址,依靠品牌日益提升的企业形象树立提升乙方的知名度及企业形象。

  甲方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实行因产品质量问题的包退,包换政策。

  甲方以不断完善和先进的资讯手段为乙方提供相关信息的服务。

  甲方视乙方在经销地区的具体发展情况予以适度的广告等方面的支持及派市场管理人员到乙方所在地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甲方竭诚为乙方提供市场支援和管理调控及对外协调支持。

  合同一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甲方将授予乙方授权经销书与经销牌。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权依照甲方有关(统一)规定在指定区域内为发展_________产品分销网络而开发终端经销商,推广系列产品。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的资讯系统的支持。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在产品经销及市场宣传广告上的规定的统一大支持。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日常管理中的专业服务。

  针对指定区域内的具体情况,乙方对甲方有关经营管理制度规范有调整建议权。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乙方经销产品的时间,必须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开始。

  乙方须遵守甲方的有关销售制度及规章,接受甲方的监督。

  乙方确保经营场地中的甲方产品摆放突出,有关人员及资金等经营条件投入的稳定与待续。

  保护甲方的品牌形象,商标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不受侵犯,在发生此类现象和行为时,协助甲方完成法律和其他形式的措施办法。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经销权及甲方的产品提供给第三方或以外其他行业。

  乙方只能在授权地区使用,销售带有标识的各种宣传品及产品。

  乙方须定期准确,全面地向甲甲方提供产品及其他促销品的进、销、存报表及其他市场信息。

  乙方不得经营与甲方同类,价格大致相同的竞争性产品。

  乙方只能在经销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不行跨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并保证年销售额不少于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日常存货量不低于进货的50%。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权,同时收回经销牌及有关证书,乙方不得有异议并于当月结清与甲方之所属债权债务关系。

  第七条 结算及发货

  乙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通过传真,信函,电邮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订货,甲方接到乙方订单三个工作日内答复,并有计划迅速组织按日期将货物通过_________等方式发往双方协定的乙方目的地,其运费由_________负担,保险费由_________负担。

  乙方向甲方要求定货时,应将货款总额的_________%付给甲方后,甲方予以发货。余款在_________天内全部付完,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付完货款,甲方有权拒绝发货。乙方收货后,应对货物品种,数量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在收货后两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及时处理,否则视为无异议。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外,乙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甲方营业报告书,价格表及其他有关和有损甲方利益的情况。

  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按合同规定给乙方的经营管理资产秘密,企业vi标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资料。

  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员不向第三者泄露秘密。

  前三款规定的乙方保守秘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仍然生效。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授权经营书,和其他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时即刻归还甲方。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视情节轻重,对经销商给予取消返利30%-60%的处罚。

  1.对甲方采取不合作态度或者有损害甲方产品信誉行为时;

  2.违反保密义务,导致公司一般损失的;

  3.未按甲方有关规定和本制度进行业务技术运作和处理的。

  本条所称“一般损失”,是指损害公司商誉等价值,但不足以影响公司在该区域的形象及产品形象的;或者经济利益损失在_________元以下的;或者将本合同的内容透露给第三方,但人数不少于2人,或者违反公司的保密制度,透露机密级以下的相关资讯及商业信息的。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将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经销商给予吊销资格的处罚:

  1.连续两年达不到规定销售责任额时;

  2.对甲方采取不合作态度或者有损害甲方产品信誉行为,情节严重的;

  3.不遵守指定的销售区域,以非指定价格在其他销售区域销售产品,造成与其他销售代理纠纷时,将按实际冲货金额(按零售价计)的1-2倍赔偿给被冲货方,如经销商拒绝赔偿,甲方有权从其购货款中直接扣款赔偿给被冲货方,同时终止经销合同;

  4.出现技术服务失控导致重大质量事故的;

  5.未经甲方同意,代理销售与甲方产品相类似产品的;

  6.违反保密义务,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

  7.未按公司质保规定进行质量保证的;

  8.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合同的行为。

  本条所称“重大损失”,是指利益损失高于上述“一般损失”或者程度深于“一般损失”的损失。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并按损失的两倍赔偿给甲方。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需同时加盖骑缝印章),具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执行,在合同期满时双方若有意续签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续签协议及有关节修正条款事宜,经双方同意续签合同,否则视为自动终止。遇有下列情况,本合同终止: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延长合作期。由于国家政策和法律影响致使合同无法继续。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另一方有权终止要求赔偿;由于不可抗拒的外力影响致使本合同无法执行。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双方有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甲方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附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码证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代表人须附上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及加盖印章的授权文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产品销售协议书 篇10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原则,为维护甲方、乙方双方的权益,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甲方授权乙方开发省 市县市场,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

  2、乙方需向甲方首次进货 万元,按 折扣。

  3、在协议期内,乙方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授权开发及供货给其他地区销售。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严禁窜货。

  4、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的产品资料、备案文件等,签章一律为 。

  5、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因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6、甲方负责将产品送至乙方指定地点。如发现破损,乙方应在七日内向甲方提出调换申请。超出时间后甲方不予负责。

  7、甲方有权了解乙方所经销产品的销售真实流向及每月销售数量。乙方为甲方提供各终端店的首营资质。

  8、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有关产品的所有宣传彩页和手提袋。

  9、乙方有义务提供可能影响甲方产品销售的经济环境信息。

  10、乙方只能在甲方规定区域内销售签约产品,如向其他地区销售,应事先得到甲方的许可,否则视为冲货,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协议,停止向乙方供货,并处以冲货金额倍的罚款,作为对被冲货区域的补偿。

  11、甲乙双方同在市场销售,共同保护市场,如乙方销售地区发生冲货现象,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乙方所销售区域内的各终端信息应准确提供给甲方。

  12、乙方应在每月 号前将下月进货计划报予甲方,甲方在收到货款后,七日内将所订购产品送至乙方指定地点。

  1.本合约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约约定的全部条款,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约规定的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拒绝继续履行本方应履行的义务。

  3.甲方未按本合约规定履行义务,造成乙方损失,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本合约无法履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约。

  4.乙方如不按规定履行义务造成甲方损失或损害甲方名誉的,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本合约无法履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约。

  三、合约生效期有效期

  1.本合约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2.双方提前月共同商定下一年度的销售代理事宜。

  3.合约签署地: 。

  4.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约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可有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合约,补充合约为本合约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本合约执行过程中预见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要修改本合约有关条款时,应经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产品销售协议书 篇11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形成区域药品销售战略合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友好协商、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就乙方销售甲方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地区范围内进行协议约定产品的销售,甲方不得在协议地区外进行协议中约定产品的销售。

  2、若乙方销售区域范围等方面有所变动,需要与甲方重新协商并签订相关销售协议。

  2、一次性进货______件享受______折优惠。

  3、协议期间内销售量如下:(若乙方季度累计销售额低于协议任务的______%,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1)第一季度:_____件。

  (2)第二季度:_____件。

  (3)第三季度:_____件。

  (4)第四季度:_____件。

  四、付款方式、供货时限及相关细则

  1、付款方式:每月_____日由乙方转账支付货款(甲方账号:___________)。

  2、甲方将货物发送至乙方公司约定地点,运费由甲方承担。

  3、货物到达乙方指定地点后,乙方应立即提货并进行验收。如发生丢失或破损,乙方应及时与承运方交涉,取得货损证据,并在______日内通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为货物完好无损,符合协议规定。

  4、产品交付和验收以后,如乙方因保管、养护不当等原因而引起的产品及包装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如有质量问题,乙方有权拒绝收货。

  2、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药品营业证明、药品生产证明以及产品质量检验证明、包装备案等相关材料。

  3、如原材料、包装材料市场销售价格发生变化,甲方产品供货价可在协商基础上作相应调整。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维护甲方产品企业形象的义务,乙方应当合法经营,不得有损甲方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并对由此造成的后果乙方进行全权承担。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的药品经营手续,必须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等相关资料。

  3、乙方所作宣传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否则对由此造成的后果乙方进行全权承担。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保证其销售的协议药品仅在协议约定的地区销售。

  5、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产品流向表等相关销售信息。

  6、乙方有义务进行销售范围内的物价报批、质量问题处理等有可能影响甲方产品销售的相关工作,若发现药品质量风险,第一时间反馈甲方。

  7、协议期间内,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商业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商业信息用于任何商业行为。

  1、甲乙双方均必须严格按照约定销售区域进行业务开展,若发生乙方跨区域销售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验收甲方产品入库后,乙方自行销售产品,甲方不承担分销义务。如乙方擅自更改合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按照实际金额赔偿给甲方。

  3、甲乙双方在合同约定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否则视为违约。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守约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______方所在地的法律部门解决。

  1、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2、甲乙双方商定的其它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协议经过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产品销售协议书 篇12

  为了促进_________农业生产的发展,进一步完善_________农产品产、运、销一体化运作机制,提高农业经济市场化、产业化和规模化的发展水平,充分满足全国城乡居民对_________反季节瓜菜的需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友好、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双方今冬明春_________反季节瓜菜代购代销合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基本合作内容

  1.1甲方保证及时、准确地向乙方提供本地农产品的种植面积、区域分布、上市时间、总产量预测等信息资料,以便乙方制订市场营销工作计划。

  1.2甲方根据乙方的订单负责当地的瓜菜收购和包装工作,确保乙方所需反季节瓜菜的货源组织和供应;乙方负责瓜菜的运输和销售。

  1.3甲方保证优先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反季节瓜菜,平均日货量不低于_________吨;乙方保证优先向甲方订购_________反季节瓜菜(甲方不能确保乙方所需瓜菜的品质和数量情况除外)

  1.4甲方协助乙方在当地开展农作物新品种和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业务,整合本地的农业资源,以推动本地农场企业与乡镇企业的农业信息网络工程。

  第二条订货、数量及价格

  2.1乙方每一次订货可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再以电子邮件或者书面传真确认,详列所需瓜菜品种、等级规格、数量、质量要求、收购价格及交货时间、地点等,传真原件须乙方经办人签名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生效。

  2.2乙方每一次订货一般总量不少于5T货车标准配载(空运货物除外),低于5T货车标准载量乙方应提高瓜菜收购代理费标准。

  2.3甲方保证以最高优惠的价格向乙供货,在保证瓜菜品质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瓜菜的收购成本价。具体瓜菜品种的具体收购价格和代理费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市场行情确定。

  第三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3.1乙方所需瓜菜的品种、等级和质量由双方按照中国绿色通道电子商务网所提供的_________农产品等级标准确定,没有标准的则由双方看样协商确定。

  3.2甲方确定每一次瓜菜的采收时间,确保所收购的瓜菜干净、新鲜,不掺杂土泥沙,没有农药和化肥等污染,符合绿色食品的标准,适合储藏和长途运输,完全满足乙方对瓜菜的时间和品质要求。

  3.3瓜菜包装费用标准由双方根据不同的瓜菜品种和运输要求确定,包装物可由甲方负责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需回收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交还甲方。

  第四条交货、验收、装车及运输

  4.1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按质、按量交货,并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经办人根据双方确定的等级质量标准的包装要求验收。

  4.2甲方负责组织人员根据承运人的要求及时装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甲方有义务协调因收购、装车等因素所引发的民事、交通纠纷、保证承运人、运输车辆及所装载瓜菜的安全和通行无阻。

  4.3运输车辆一般由乙方负责调派。甲方可向乙方推荐本地承运人但须保所荐承运人的商业信誉和承运车辆的车况良好,适合承运乙方本次所订购的瓜菜。

  第五条费用支付及结算方式

  5.1乙方应在每一次下单的当天,根据双方核定的费用总计以电汇、转账或者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特殊情况下可放宽至乙方收货后的十天之内)

  5.2甲方委托乙方代销瓜菜时,乙方只需担保货款的及时回收,而无须承担任何费用支出。瓜菜销售完毕后,乙方应在十天内向甲方支付其所得的全部款项。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6.1甲方所交货物的品种、数量、品质、质量或者包装明显不符合双方确认的标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货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6.2甲方末能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地点按质、按量交货而造成逾期交货,乙方有权提出折价处理或者拒收全部瓜菜,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费用和全部损失。

  6.3因装车人员组织不力而延误时间造成损失或者因收购、装车引发当地民事、交通纠纷而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所有费用支出和相应的损失。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其他事项可另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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