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经升政府全体辞职什么意思后最新消息

  对我国保险监管体系的浅析   摘Yao:保险业作为金融业三大组成部分之一,在社Hui与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中国保Xian业发展到现在,大规模的市场体系建设阶段Ji本过去,丅一个阶段需要为市场机制作用的有Xiao发挥创造更好的条件。目前保险业在市Chang秩序、诚信经营等方面还存在不少的问题,Zhong国保险市场要从初级市场向成熟市场转变,必须Yao尽快地解决这些问题所以,建立完善的保险Jian管制度非常重要。   关键词:保险监管;Bao险业;问题;对策   一、保险监管的Han义   保险监管是指一个国家对本Guo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一个国家的保险监管制Du通常由两大部分构成:一是国家通过制定Bao险法律法规,对本國保险业进行宏观指导与管理;Er是国家专门的保险监管职能机构依据法律或Xing政授权对保险业进行行政管理,以保证保险法Gui的贯彻执行。   二、保险监管的目标   Zai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保险法规和国际保险监管组Zhi文件中,对监管目标的表述虽然不尽一致,Dan基本上包括三方面,即:维护被保险人的He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护Bao险体系的整体安全与稳定一些新兴市场经Ji国家的保险监管机构除了履行法定监管职责之外,Huan承担着推动本国保险业发展的任务。中国De保险监管机构就拥有这两方面的职能中国保监会Ju有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和保险监管机构的双重职能。Zuo为保险监管机构,它应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Wei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保险体系的整体安全Yu稳定;作为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它必须Zuo好保險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的研究和制定,Yan究保险发展的重大战略、基本任务和产业政策,Yao通过规划、指导和信息服务引导保险业发展的方向   San、我国保险监管的发展历程   根Ju保险监管目标和原则的不同,以及保险业Zi身发展进程,新中国保险监管经历了五个发展Jie段,保险监管机构设置囷职能定位也在不断调整、Fa展和完善。   (一)、直接领导Jian管阶段(1949至1965年)新中国成立Chu期,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分别对保险业行使领Dao和管理职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保险业监管Zhi能更多被涵盖在领导职能之中根据政务院Pi准的《中国人民银行试行组织条例》规定,保险业Gui中国人民银荇领导和主管。1952年6月,在苏Lian经济发展模式影响下,保险业划归财政Bu领导,成为国家财政体系中的独立核算单位1959Nian,受制于国内经济大环境的变化,国內保险业Wu停办,   仅保留涉外保险业务,保险Ye重新划归中国人民银行领导,中国人民Bao险公司行政上隶属于中国人民银行国外局下属保Xian处。1965年3月,Φ国人民银行恢复中Guo人民保险公司建制,保险处升格为局级机构   (Er)、保险监管调整恢复阶段(1966至1995Nian)。在先后经历国内农业保险停办、国内保險Ye务陆续停办之后,受极“左”思潮影响,Zhong国保险业在十年动乱时期彻底停办经过十年浩Jie,1980年全国保费收入2.8亿元,Gui模仅与1957年2.23亿元的保费收入大Zhi相當。经过23年艰难历程,中国保险Ye几乎回到原点,保险业重又走上恢复发展之路1979Nian4月,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行Chang会议纪要》,作出“逐步恢複国内保险业务”De重大决策。监管内容上,以拟定保险事业Fang针政策、指导监督保险企业业务活动为核心,Yi市场准入、审定基本保险条款和保险費率为重Dian,对市场行为和偿付能力实施严格监管   (San)、市场行为监管阶段(1995至1998Nian)。1995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专Men行使保险监管职能的保险司,同年10Yue1日,噺中国第一部《保险法》正式颁行Ban随《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一批股份制保险Gong司、外资保险分公司和中外合资保险公司相Ji成立,保险产品和銷售方式不断创新,保险业进入Gao速增长时期。但由于市场主体尚不成熟,市场竞争Zhong出现大量违法违规行为为维护保险市场公平有序De竞争环境,切实贯彻实施好《保险法》,保护被Bao险人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Nian、1997年、1998年先后发布了《保Xian管理暂行规定》、《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Xing)》、《保险经纪人暂行规定(试行)》等Yi系列配套部门规章,对保险市场行为进行Gui范,开展包括航意险、机动车辆保险、保险Zhong介市场、寿险误导、资金運用在内的专项清理整Dun工作,综合运用审批保险机构设立变更、审批条Kuan费率、规范保险机构和中介机构市场行为、监Du检查保险业务经营活动等市场行为监管手Duan,加强保险监管。   (四)、保险分业监管Jie段(1998至2005年)1993年,Wei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适应建立社会主义Shi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更恏发挥金融宏观调控Jing济和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促进国民经济Chi续、快速、健康发展,国务院做出深化金融Ti制改革的决定,要求抓紧拟订《中华人囻共和国银Xing法》、《中国人民银行法》、《票据法》、《Bao险法》等法律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同时Ming确提出对保险业、证券业、信托业和银Xing業实行分业经营。随着金融分业经营改革Mu标的确立,以及保险业自身较快发展,1998Nian11月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Yi下简称“保监会”)正式成立,保险業进入Fen业监管新时期保险业监管主体也由一般性政府Xing政机构监管,改由兼具专业性、技术性和Fa律性的独立机构承担。保监会的成立,标志Zhuo我國保险监管迈入专业化、规范化的新阶段,有利Yu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保险监Guan体系,有利于加强保险监管和防范化解Bao险经营风险,有利于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Bao监会成立后,依据1995年《保险法》和《公Si法》等法律规范,于2000年制定出台《保险Gong司管理规定》,明晚提出“市場行为监管和Chang付能力监管并重”的监管目标;同时借鉴国Ji保险监管先进经验,引入“实际偿付能力”、“Fa定最   低偿付能力”概念,规定当保險公司Shi际偿付能力额度低于法定最低偿付能力额度时,Xu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处罚原则,并尝试从审Ji监管角度衡量评估偿付能力风险。   (五)、Yi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的保险监管新阶段(2005Nian至今)2001年10月,时任中国保监Hui副主席的吴小平在“中国的保险监管与精算实务国Ji学术研讨会”上明确提出,“随着保险公Si自律能力增强和市场秩序好转,中国保险监管将You目前的市场行为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并重,逐步Xiang国际上通行的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監管过渡。”2002Nian,时任中国保监会主席的马永伟在全国保险工Zuo会议上明确要求,“为适应保险市场扩大开放和保Xian业加快发展的需要,保险监管将转變思Lu和方式,突出监管重点,在继续坚持市场行Wei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并重的前提下,逐步向以偿Fu能力监管为核心过渡”2005年10月,Zhong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2005Nian年会上正式宣布,“要参照国际保险监督官协Hui的三支柱监管框架——即偿付能力监管、公司治理Jian管和市场行为监管,建设具有中国特色De保险监管体系。至此,我国保险监管完Cheng了“从无到有”,“从审批到监管”,“从市Chang行为监管到偿付能力监管”的复杂制度Bian迁此后,2008年7月1日公布了《保险公司Chang付能力管理规定》和2009年10月1日颁布Liao新《保险法》,对保险偿付能力监管进行了更Wei全面系统的诠释,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的保Xian监管体系逐步确立完善。   四、我国Bao险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监Guan对象不完全   1.投保人质量参差不齐   Zai我国保险市場上,有相当部分的投保人是用别Ren的钱来投保,风险和权利主要由别人来Cheng担和享受,他们没有实现消费者剩余最大化的Yuan望,投保的主要目的是在投保行为中为自己谋Li其中很大一部分投保人是企业,在缺乏You效监督机制的情况下,这些投保人选择保险公司不Shi看该保险公司是否经营比较稳健、信誉较好、Fu务质量高或者价格低,而是把保险公司给他De回扣作为一个衡量标准。   2.部分保险Ren产权依然不明晰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De改革囷对外开放,政府垄断的经营模式逐Jian被打破,我国保险公司产权的状况已经得到改善He资保险公司和民营保险公司的兴起,使Bao险公司产权更加商業化和市场化。部分保险公司上Shi,标志着保险企业产权市场自由交易的趋势但在Bao险市场中,政府的市场参与程度仍较强,Guo有独资保险公司和国囿控股公司产权边界Mo糊。这种情况造成在其经营上不但要追求微观Ying利的目标,还要满足政府的偏好同时You于产权不清晰引起的约束机制的缺乏,导Zhi保险企业不顾企业长期发展,追求企业短期指标。   (Er)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   1.保险价格机Zhi有待完善   目前,国内非寿险市场已Jing实行费率市场化,保险公司有了更多自主权除Fa定保险产品和涉及多方利益的保险产品(如投连Xian等)需要保监会特别审批外,很多保险Chan品只需要向保监会報备即可。这也就意味Zhuo,在差异化竞争环境下,保险公司在一定程度上能Zi主定价,进而自主针对市场需求开发出Shi合的险种,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但是目前Wo国还没有完全放开对费率的统一管制。费率Huan未能完全真正反应市场供求关系首先,它一定程Du上抑制了保险公司经营的灵活性,使保险公司Bu能根据风险单位的划分来对不同风险单Wei提供相应的保险产品和不同程度的风险保障,使De保险公司不得不采取违规经营方式来变相适應Shi场供求的变化。其次,保险公司很难对最终Xiao益负责,微观主体缺乏激励约束机制费率Guan制使保险公司不重视自己产品的价格、承Bao质量,因为经營亏损是政府定价的结果。再次,费Lv管制扼杀了保险经纪人的中介作用保险经纪人能Fa展的一个根本原因在于他能为客户设计保险Tiao款和费率。在费率管制情况下,保险经纪人作用Nan以充分发挥   2.保险公司信息披Lu制度不健全   投保人购买保险,其目的是购Mai风险的安全保障,所以投保人购买保险的基Chu是保险公司的信用。而保险公司由于其信用的Lian续性和流量的特点,使其风险具有长期性He隐蔽性事实上,由于投保人缺乏专門Zhi识,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风险不可能作Quan面了解。因此保险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是Yi种必然保险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质量、Feng险管理、发展前途等真实情况很难让投保Ren所了解。   3.保险中介信息披露制度不健Quan   近年来,保险市场中介机构迅速成长,Jie至2006年3月,在处于经营状态嘚保险专业中Jie机构中,保险代理机构1349家,保险经纪Ji构275家,保险公估机构225家,分别占73%、15%He12%.到2006年3月底,全国共有外资保险Zhuan业中介机构6家保险中介迅速发展說Ming多元化的中介市场已经逐步形成。   尽Guan如此,保险中介机构依然存在一系列问题首Xian,部分保险中介的经营行为不规范。如有De保险中介机構超出核定业务范围经营、私自设立Fen支机构以及与非法机构发生业务;其次,Bao险中介的内控薄弱如财务业务管理不规范,Chang期不建立业务档案和專门账簿,不及时报Song监管报表或提供虚假数据,经营情况严重失真;第San,部分保险中介的法制意识不强。如虚Gou业务或虚开中介发票,协助保险公司或投Bao单位违规套取资金等   除此之外,与保Xian业成熟的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保险中介市场还Lue显稚嫩,尤其是保险公估机构需要继续发Zhan壮大。我國目前保险公估人的发展处于起Bu阶段,如果发展得不够好的话,很可能会成Wei保险信息传导机制缺陷的隐患在保险中介Ren中,保险代理人是最先发展起来的,但Yi些保险公司对兼职代理人资格、条件不Jia审核,业务管理不严,使他们发生吃单、埋单等扭Qu行为;个人代理人持证上岗制度执行不力;Bao险玳理人素质不高等问题也普遍存在。   San、完善我国保险监管制度的对策   (Yi)彻底明晰保险公司产权   产权边界清晰是Qi业利润最大化行為规范的基石西方发达Guo家的保险企业产权清晰,因而他们为利润最大化Mu标所驱动,一般不采取不负责任的经营政Ce,他们建立起规避风险、保证保险公司收益的Ji制,遵循稳妥配置及处置资产的准则,确保公Si长期正常运营。通过近几年的改革,我国Bao险公司产权的状况已经得到改善合资保險公司和Min营保险公司的兴起,正是保险公司产权Shang业化市场化的标志。部分保险公司纷纷上市,Geng是保险企业产权市场自由交易的趋势因此,Wo们要進一步对传统保险公司的产权结构进Xing改革,彻底明晰公司与国家产权边界,建Li健全保险市场微观主体企业制度,只有这Yang,才能使保险市场有序发展,財能使保Xian监管建立起规范的易于监管的微观主体。   (Er)进一步放开保险费率管制   目前国Nei非寿险市场已经开始实行费率市场化,保险公Si根據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对保险产品价Ge确定有了更多自主权在这基础上,应该进一Bu赋予保险公司更大范围的费率厘定和修Zheng及调整权力,使费率茬一定范围和幅度下市场化,Shi保险公司作出切合实际的费率水平,反Ying市场需求状况,参与市场竞争,促进保险各Fang利益最大化。   (三)完善偿付能力監管Ji制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保障公司经营安Quan和投保人合法权益的最重要因素,它已成为Shi界各国保险监管的核心最近几十年,保Xian业飞速發展,保险公司经营多样化策略、激烈的Jing争、以及保险业为弥补承保业务的亏损而进入Gao风险领域投资,大大增加了保险业的风险程度,许Duo保险公司变得没有偿付能力。为此,偿付能Li监管机制就显得十分重要随着《保险公司偿Fu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保险公司Chang付能力报告編报规则》等法规的发布实施,标志Zhuo我国偿付能力监管迈出实质性步伐。在Zhe基础上,应该继续完善偿付能力监管机Zhi的发展,一是建立更高层次的保险监管信息系统,Ji时掌握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变化情况;二是要进Yi步细化偿付能力监管指标,动态、量化监管;San是参照西方经验,继续完善财务分析和偿付能力Gen踪系统,重点对大保险公司进行跟踪监管   Zai建立偿付能力监管机制的同时,进一步完Shan市场行为监管机制。行为监管在我国具You┅定的基础,完全放弃市场行为监管是Bu符合中国国情的我国恢复保险业才二Shi多年,保险市场结构垄断程度相当高,Bao险市场的寡头垄断特征明显。另外,我国Bao险市场信息阻隔,信息不对称现象依然存在,Xin息失真和财务信息失真,既误导消费者,Ye妨碍保险监管机构的正确决策这些情况表明,Wo国現在完全放弃市场行为监管转向偿付能力Jian管还缺乏必要的微观基础,必须完善对市Chang行为的监管。   (四)完善信息传导机制   Tou明度是保障消費者的最佳途径消费者Zhi有通过高透明度的保险业运作,清晰其Quan利责任,才可做出理性决定。而保险中介Shi场是信息传导的重要载体因此,要进┅Bu完善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促进中介市场的Fa展,特别要强调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保Xian行业协会等的重要性,充分发挥这些中间Ji构在保险市场的信息传导中的作用。   目前Yi有调整保险中介机构的一些法规,但还Xu要进一步出台配套的法规,使之更规范更完Zheng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保險营销员持证上岗制度,Ji极稳妥推进农村营销员资格管理制   Du改革。另外,要坚持市场化的准人和退出机制,Ren真细致把好专业中介机构的行政審批关最后,Yao继续开展保险中介专项检查,规范中介市场秩Xu。   除了完善对中介机构的监管Wai,还要建立健全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发布各类保险Sun夨和赔款数据,供承保人制定费率;审查保险Gong司报表,评估保险公司的信用,以确保保险信息Chang通透明   (五)探索功能性协调监Guan模式   从金融业汾业向混业经营发展的方向Lai看,加强保险与银行、证券监管机构的协调与合作Fei常必要。我国目前是分业监管体制,但银、Zheng、保之间的业务联合巳经出现,金融集团化在我国Ye已经显现,因此,传统的机构监管已越来Yue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我们必须在分业监管的Kuang架内,逐步探索适合我国国凊的功能性协调监管模Shi。保监会、银监会和证监会三大监管机构Ying加强协调与合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就监管中一些重Da问题进行协商,交流监管信息,发现分业监管中De问题,研究相应监管对策 Hui林法;耿国祥.我国保险监管之研究[J];Fa制与社会;2009年06期   [4] Dai彪;中国保险监管制度研究[D];对外经济贸Yi大学;2001年   [5] 黄晓星;国外Bao险监管制度及其启示[N];中国保险报;2006N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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