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己地建房大队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说要给四万一个门面,合理吗,自己地不是不给钱,国土局也会给批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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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宁远县国土局公平公正办事!
宁远基层老百姓 发表于 &13: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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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宁远县舜陵镇的唐家山村一组15号的村民姜敬庭,前不久我才知道有红网百姓呼声这一个反应老百姓声音的渠道。现在我知道了百姓呼声是可以为我们基层老百姓反应问题,寻求帮助的一个便民栏目,它可以让基层老百姓反映自己的问题,至少可以让不能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帮助的老百姓在网上能得到大家的支持与帮助,我怀着极大的希望写下了这封信,来反应我的问题,来寻求红网的帮助。下面我将陈述我所遇到的问题。  我家住在湖南省宁远县舜陵镇的唐家山村一组15号,我的困难也因为这个号码而起。15号我不知道这个门牌号能否称为一个独立的号码,因为这个门牌号所包含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住房,因为这所住房是一所老式的大宅院,这所大宅院曾经收容了我们村里的所有村民,而这所大宅院的建造时间大概是清末时代。现在这所住宅里的村民都已经搬出了这所房屋,并在周围建造了一个独立的属于自己的房屋,所以这所住宅里只剩下我所代表的一家住户了。不难想象,一个清末的建筑物在没有科学的维护的情况下保留到现在是一个什么样子。这个房屋是一所用木头做横梁,瓦片做遮盖物的房子,经过多年的风吹雨打,现在这所房子的情况是,木头的横梁已经腐朽断落,而横梁腐朽断落的结果就是横梁上瓦片的坠落,瓦片的坠落的结果就是房屋的坍塌,没错,现在我的15号的“家”的情况就是这样,房屋的后半部分基本上已经坍塌完了。我不知道怎样来形容这种情况,我只知道在下雨的时候我不用出门就能看见雨水在流下,然后在我的“家”里四处流淌;天晴的时候情况能好点,至少会有太阳不加阻挡的照射进来。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危房,但是我相信这就是真正的危房,一个不能阻挡风吹雨打的房屋算什么!现在我和我的家人冒着房梁下坠,瓦片下坠的潜在威胁,顶着有生命危险的威胁,还在继续居住在这个叫“15号”的家里。也许领导们会问我为什么不搬出去建一个安全的家,下面我将陈述原因。  我于2005年就写好了有关于建造房屋的有关材料,我所在的大队也批准了我的请求,我也上交了有关的款项,因为大家都清楚的知道我家里的住房困难,前不久镇镇政府里的相关负责人也到了我家照相取证(有相片为证)。可是我把相关的材料上交到县国土局时,不知道什么情况而不予以批复。我也去找了相关的领导,领导就是领导,一句话就把我弹塞,“那是在规划范围内,说不批就不批”!更可气的是,国土局的某些领导居然想把当初的大队里给的批条作废处理,说一些无赖的话,想退回我的款项,这是想致我的问题于不顾吗?还是没找到问题的解决办法。就在我去找各位领导的期间,我“家”的瓦片还在持续不断的往下坠,我家人的头顶依然是腐化的横梁木。我现在知道,如今国家在实施“安居工程”,我们县也在实施“危房改造项目”。我不知道,为什么在我向相关领导报告之后,我家所住的危房还是危房,并且不让我去离开这危房去建造新的房屋。我不知道是不是我们村处于我们县的正在开发地区的缘故,让我的住房建设请求阻碍了我们县的整体开发发展,但我相信我这一家还没有这样大的能力,因为我们村已有村民在这几年了先后建得新房屋,而他们也并不是居住在像我这样是清末时期的带木头主梁瓦片遮盖物的危房!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由于我们村的土地当初横跨了现在的舜帝中路的大部分,当初为了支持县里的发展,在县里准备修建新路(现在的舜帝中路)的时候,我们村在修路需要的范围里,把田地都贡献给了县里这一修路大计。现在路修好了,当初没有完善的问题也出现了,由于当初村里被征地的村民与相关部门关于征地补偿的问题没有真正“谈妥”,被征地村民的住房问题有没有着落,因此部分村民选择了上访来解决问题,但是可笑又讽刺的是,在上访的村民中有些是并没有被征地的,可是通过不断的上访,结果居然是上访归来村民都有国土局批准了建房许可证,其中包括那没有涉及征地问题的村民,而没有去上访的村民但又涉及了征地问题的村民居然被忽视掉了。并且那些被批准的建房地基,居然也在那所谓的“规划范围”内!我不知道宁远县国土局是怎么回事,我借此去国土局了解情况时,领导们又发话了,他所表达的意思就是“他们怎么办事我管不着”。这是什么意思?这代表什么?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区别对待吗?你去上访就帮你解决,不去都没有!这是暗示大家都应该去北京上访吗?  就在前不久的5月9号,我家房屋前门上的前沿,坠落下来了,塌了,腐烂的木头和破碎的瓦片掉了一地,所幸的是没伤到人。看到那一地的碎片,我沉默了。湖南的春季和夏季是降雨的季节,那持续不断的降雨让我的房屋又渗水了,雨水在不断的腐蚀那本来就不堪负重了的木横梁,我不知道这房屋还能不能坚持了。在5月9号房屋塌了部分之后,我去找了舜陵镇镇政府的有关部门,他们在了解情况之后,给了我一部分安慰金,却没给我期待的有关建造新房的好消息,我不知道这钱的意思是不是让我继续坚持下去直到我家人遭遇生命损失,至少我是这么理解的。  最后列举我以上的问题:  一:现在住危房,但是政府却不给与处理。  二:队里允许我建房,国土局却不同意。  三:是上访户国土局就给你批准建房,不上访就没有!(至少现在就是这情况)  真话永远不怕被调查,期待广大网友能来实际了解情况。  真心希望红网能够帮助我,广大的网友能支持我提供给我帮助,更希望得到一个相关部门的合理的解释拿出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法。。  宁远县舜陵镇的唐家山村一组 15号 (宁远县公路局对面的那村子)  村民& 姜敬庭   联系电话
网友52:可能是县里已有了规划
你计划建房的地方可能是县里已做了统一规划,你要是在那个地方建新房,以后也会要搬迁的,所以国土不能批给你建房。可能商量换个地方。
lilyhuang_1101:同感
本的批地报告交了一年,兜兜转转又到了本人手上,村里签字盖章都搞定了,还是合法的,队里分的地,国土所推公路局,直到公路局才听说要交接道费,说是房子将来建好,靠着公路,方便了出行,必需交这个接道费才给盖章,否则。。。即便这里交钱了事,也会还有很多的关关卡卡,现在老百姓想办事,徐了钱就是权能办妥了。。。。
天空飘过一片云:建房是要正常审批的,不是谁都可以乱地建房的。你如果符合条件建房的话,国土局、规划等相关单位会去实地预审的。
建房是要正常审批的,不是谁都可以乱地建房的。你如果符合条件建房的话,国土局、规划等相关单位会去实地预审的。
ty841115:闲时几句
唐家山村一组15号的村民姜敬庭: 您好!我作为国土局的一名普通职工,有几句话想跟您说,不妥之处,敬请原谅。我来国土局不久,就听说过您这个事情。您申请建房的手续我们受理了,但是您选择建房的地址不符合县规划部门的规划,我局工作人员多次跟您解释过,而且也希望您另外选址,早日为您解决实际困难,但是您执意不予更改,我局开展工作十分为难。以上是我个人的看法,稍后局领导会给您回复。
用事实说话 以理服人:在网上请大家评一评会更好
  关于“请宁远县国土局公平公正办事!”一贴的回复  网友“宁远基层老百姓”,你是湖南省宁远县舜陵镇唐家山村1组村民,现发贴发用的名字叫姜敬庭,你到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所信访所报的名字叫“姜剑庭”,对吧。关于发贴人反映的事项我已向发贴人作了多次解释说明,今天发贴把它拿到网上来,请广大网友评论,请我局公平公正办事,很好!借红网百姓呼声这个栏目,我们开诚布公的谈一下,敬请各位网友评论:  第一,关于发贴人反映发贴人所住房屋系清朝时期所建,现已成危房,要求另选址建房并交了建房审批费用而未办理相关建房手续的问题。  经查,发贴人姜敬庭(姜剑庭)于2005年确实交了400元建房审批费,但该审批费是发贴人交给了村委会,是当时的村会计唐世茂收的钱,信访人并没有向政府职能部门及当地的镇政府交纳建房审批费。另查,信访人所住房屋是祖上遗留下来的房屋,与人共住(即连屋共墙),拆除重建,关系较难协调。为此,发帖人曾向当地镇政府写了报告申请建房用地,镇政府审查后告知发贴人不予审核上报,理由是:第一次是发贴人最初的建房选址属于公山,其他村民有意见;第二次是发贴人的申请报告上村民代表签字人数没有达到规定的人数;三是发贴人最后虽选址在本人自留地上,但该地在城市规划控制范围内,规划不能通过。针对该问题,我已告知了你有关农村宅基地审批的政策规定和程序,即:一是你写出申请报告,经本村组大部分签字同意后,报村委会签章,再报乡镇国土资源所勘测选址,然后经报镇政府审核(在城镇规划范围内,需由规划、国土、当地镇政府联合预审),最后经县国土资源局审查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告发贴人原交了建房审批费给村里,没有取得建房审批手续,责任不在政府。发贴人要求解决建房用地必须依法按程序进行审批。告知发贴人上述事项后,我曾对发贴人承诺只要发贴人建房申请报告有本村组85%的村民代表签字同意,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且选址合理符合规划,不影响村容村貌、不影响交通水利通信等,我将愿意协调镇政府、规划部门为其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对此,发贴人表示感谢,但认为村民签字较麻烦,担心达不到规定的比例人数。对该问题,责任不在政府部门,毕竟发贴人申请建房宅基地征求村民意见是发贴人的自己的事情,政府部门不能越俎代庖,更不能强制命令其他村民签字同意。诚然,发贴人所陈述现仍居住在清朝时的旧房内,存在安全隐患,值得同情,但农村村民申请建房用地必须依法按程序进行,谁也不敢突破政策界限。  第二、关于征地补偿安置门面的问题。  2001年,为了缓解永连公路沿线车辆进城的交通压力,加快县城建设步伐,宁远县委、县政府决定修建县城与永连公路的连接道路(即舜德路)。在道路规划之初沿线村民十分拥护,纷纷以村两委的名义写报告要求县政府早日修建此路。县政府为了顺利地征用舜德路及道路两旁的建设用地,明确以泠江园工业区管委会为主负责征地拆迁工作。泠江园工业区管委会会同舜陵镇政府在做好被征地村民工作后,与被征地村组签订了征地合同,按合同支付了土地补偿费,并在舜德路旁给被征地沿线的每个村民小组安排了三个门面(每个门面宽4米、深25米)。经核实,协议约定给发贴人村组的三个安置门面已落实到位。  省人民政府分别于日、日批准了舜帝路及道路两旁商住用地,批准文号分别为:[2001]政国土字第245号、[2004]政国土字第1082号。  舜帝路修好后,发贴人所在自然村没有领取征地补偿款的部分村民以安置补偿不到位为由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上访。对此,宁远县国土资源局进行了书面答复,永州市国土资源局进行了复查,省国土资源厅进行了复核。为最大限度地照顾信访村民利益,对没有领取征地补偿款的村民在其内部调剂好承包责任田且无意见的情况下,为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信访村民每户审批了一宗宅基地(农村村民建房建设用地,并不是国有安置地),即并非发贴人姜剑庭在上访中所称的“上访的村民反倒给了门面安置地”,也并不存在发贴人所你的“有些没有被征土地的村民,通过不断的上访,居然得了建房许可证”的情形。  宁远县国土资源局  信访室& 胡运松  二○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天空飘过一片云:建房是要正常审批的,不是谁都可以乱地建房的。你如果符合条件建房的话,国土局、规划等相关单位会去实地预审的。
建房是要正常审批的,不是谁都可以乱地建房的。你如果符合条件建房的话,国土局、规划等相关单位会去实地预审的。
hunanshengny:可能是规划不符合
申请建房是要符合县里的整体规划的,而且需要实地去预审。
宁远基层老百姓:请解释疑问!
&&&&由于涉及到很多问题,所以本贴中说的不够详细。对于大家说的问题,我已经在我的续贴中给予说明,请大家继续关注续贴。我的续贴已发布,这几天就可以看见。谢谢大家关注。
小晓草:持续关注
&&&楼主,支持你,我们会继续关注事情发展的。
马璐谷:为民办事。
&&&&看来楼主的话还没说完啊,静待事情发展。
草根一个:理解
&&&如今的当官的都是这样,楼主要坚持啊
宁远血鸭:过路人,真心话。
&&&没难处可能定不会出来求支持的,相信楼主肯定有困难。
主席地方:主席
宁远县国土局领导都是见钱眼开,你没有送红包,他们怎么会帮你办事。如果没有多余的闲钱,那就去北京上访吧。现在“十八大”不正在举行,也许这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34534:改革开放
宁远的房地产,有钱的有房产,没钱的还是没有房子。
独傲狼嚎:这样的事情在宁远处处皆是
我在农村的地交了钱都快3年了现在都还没有拿到证,去相关部门经常人都找不到,说话还很牛B的,只管收钱不办事。在国土局网站反应一下情况几个月没动静就被删了。
:土地审批流程是什么样的?
土地审批流程是什么样的?我有块地现暂无手续,想办好手续才开始建房,旁边邻居都已经建好了。
这是第1 - 16条评论,共有16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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