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如何给个人退休养老金计算器职工缴纳社保费用

 一、参保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在职转退休

业务受理窗口:单位社保费征缴

业务范围:参加养老保险,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人员。

1.参保单位应取得由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退休人员的《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表》。

2.参保单位先到社保结算部门办理“退休审核”手续后,再到社保征缴部门申报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在职转退休。

3.参保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参保单位填写《柳州市社会保险增减变动申报表(减员)》(附表4-2)一式二份(盖单位公章);

2)提供《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社保征缴部门审核参保单位填写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提供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有效,审核通过的,办理养老保险在职转退休业务。

4.社保征缴部门办结养老保险在职转退休业务后,参保单位到社保结算部门办理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算手续,并领取《基本养老金核定表》。

二、参保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

业务受理窗口:单位社保费征缴

业务范围: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退休的,或男性已年满60周岁、女性已年满55周岁的并且已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

1.参保单位填写《柳州市社会保险增减变动申报表(减员)》(附表4-2)一式二份(盖单位公章);

  2.参保单位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企业职工需提供社保结算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金核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需提供退休呈报表或退休批复、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数确认表》(附表8)一份(盖单位公章);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柳州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证》;

  6)近期免冠一寸相片一张。

3.社保征缴部门审核参保单位填写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提供的证件和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有效,审核通过的,办理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业务;

  4.医疗退休补缴方式选择了“一次性缴费”的单位,应按有关政策的规定一次性缴纳缴清基本医疗保险费。

5.社保征缴部门办结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业务后,换发退休人员的《柳州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证》首页。

参保单位人员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

业务受理窗口:单位社保费征缴

(一)公务员医疗补助新参保

业务范围:依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已参加了医疗保险,并且正常缴费的市本级用人单位工作人

员(含退休人员),其他用人单位可以整体参照办法办理。

1.参保单位填写《柳州市社会保险增减变动申报表(增员)》(附表4-1)一式二份(盖单位公章);

2.机关、事业单位还需在上述附表4-1上填写政治级别,政治级别在副处级以上的人员还需附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

3社保征缴部门审核参保单位填写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有效,审核通过的,办理公务员医疗补助新参保业务。

(二)公务员医疗补助续保

业务范围:依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本年度已参保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费,并且医疗保险正常缴费的市本级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其他用人单位可以整体参照办法办理。

1.参保单位续缴下年度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费的时间为:每年的41日至610日;

2.参保单位填写《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参保申请表》(附表11)一式二份(盖单位公章);

3.参保单位携带“U盘”到社保征缴部门拷贝公务员医疗补助续保人员信息,核对无误后将“U盘”和附表10向社保征缴部门报送;

4社保征缴部门审核参保单位填写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有效,审核通过的,办理公务员医疗补助续保业务。

5.参保单位核对续费金额后及时缴纳保险费,并到社保结算部门做到账确认;

6.到账确认后,回社保征缴部门办理续保确认。

业务受理窗口:单位社保费征缴

广西区内业务范围:本市户籍的人员退休前均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广西区外业务范围:户籍不在本市的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不接收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应在原参保地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我市企业参保可建立临时缴费账户。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限制。户籍在本市的人员退休前均可接收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1.转入人员在转入地社保征缴部门已经申请参保并缴费;

2. 转入人员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转入人员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25,广西区外)一式二份,并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转入人员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属于代办的还须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3.转入地社保征缴部门向转出地社保机构发出《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26,广西区内)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附表27,广西区外);

  4.转入地社保征缴部门核实转移基金(仅广西区外)到账后凭以下资料录入转入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1)广西区内转入: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和《历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情况表》;

2)广西区外转入: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业务受理窗口:单位社保费征缴

业务范围: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无年龄限制,尚未办理医疗保险退休的参保人员均可办理关系转入。注:转入可接续的医疗保险类型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目前尚不能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接续。

1.转入人员在转入地社保征缴部门参保并缴费;

2. 转入人员申请医疗保险转移接续,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转入人员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属于代办的还须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

  3.社保征缴部门向转出地社保机构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附表28);

  4.社保征缴部门核实转移基金到账后,凭《参保(合)凭证》和《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或者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单》和《历年缴费明细表》录入异地转入的缴费记录。

业务受理窗口:单位社保费征缴

业务范围: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无年龄限制,单位在职参保人员均可办理关系转入。

1.转入人员已经在转入地参保单位参保缴费;

2. 转入人员申请失业保险转移接续,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转入人员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属于代办的还须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或者《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单》。

业务受理窗口:单位社保费征缴

1.参保人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参保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属于代办的还须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由参保本人或所在单位申请,社保征缴部门出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3. 转入地社保机构发来《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26,广西区内)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附表27广西区外);

4.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1)社保征缴部门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广西区外),或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和《职工养老保险转移人员个人账户情况明细表》(广西区内);

2)社保结算部门划转基金(仅广西区外)。

业务受理窗口:单位社保费征缴

1.参保人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参保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属于代办的还须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柳州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证》。

2.社保征缴部门出具《参保(合)凭证》(附表29);

3.转入地社保机构发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1)社保征缴部门打印《参保(合)凭证》和《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附表2930,广西区外),《基本医疗保险保险关系转移单》和《综合医疗保险缴费明细表》(广西区内);

2)社保结算部门划转基金。

业务受理窗口:单位社保费征缴

1.参保人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参保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属于代办的还须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柳州市失业保险职工个人缴费记录手册》(只需20107月前已参保人员提供)。

2.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

社保征缴部门打印《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或者《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单》(20107月后首次参保人员)。

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申请

业务受理窗口:灵活人员社保费征缴

1.参保人填写《柳州市户籍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附表19)一式二份;

2.柳州市退役军人填写《柳州市军队复员干部和退役人员军龄登记表》(附表20)一式二份;

3.参保人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市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外地户籍人员除外);

4)外地户籍参保人还需柳州市《房屋所有权证》(或柳州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配偶柳州市户籍证明、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柳州市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部队退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机关、事业单位辞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辞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被征地农民还需提供《被征地农民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当地社保征缴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4.社保征缴部门审核参保人填写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提供的证件和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有效,审核通过的,办理人员新参保业务;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1.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凭《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柳州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证》到社保征缴部门或融安县农商行营业网点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索取缴费凭证。

2.单位参保人员离职后,凭《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柳州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证》在社保征缴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到社保征缴部门或融安县农商行营业网点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索取缴费凭证。

注: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应于每年625日前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如不及时缴纳,71日起将自动停保。

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后申请财政补贴

业务受理窗口:灵活人员社保费征缴

业务范围:持有《被征地农民登记证》并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

1.参保人填写《融安县财政补贴核定表》(附表32)一式二份;

2.参保人需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2)《被征地农民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尚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还需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社保征缴部门审核完毕后,参保人凭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财政补贴核定表》到社保所指定的银行网点领取。

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业务受理窗口: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一、参保人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2)       本县户口簿首页及相关页复印件一份;(外地户籍人员除本人户籍本外还需要本县户籍本)

(4)       特殊群体如享受低保、残疾人等,在参保时还需提供《低保证》、《残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到柳州银行缴费,凭缴费后的银行回执单,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窗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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