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地 与预扣预缴地减免税幅度不一致,该如何计算减免税额?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相关操作一、年度汇算基本概念什么是年度汇算年度汇算的对象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如何办理年度汇算1-1.什么是年度汇算年度汇算是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简言之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这是2019年以后我国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内在要求,也是国际通行做法。1-1.什么是年度汇算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具体计算公式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纳税年度内已预缴税额依据税法规定,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1-2.为什么要办理年度汇算一是通过年度汇算可以更好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二是通过年度汇算可以更加准确计算纳税人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1-3.年度汇算的对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如果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那么向其支付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单位或个人就是扣缴义务人。1-4.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1-5.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非居民个人。居民个人符合豁免条件的。居民个人,且纳税年度取得综合所得时纳税人已依法预缴了个人所得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1)纳税人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与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 (2)不申请退税的。1-6.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与这四项所得全年加总后计算的个人所得税存在差异,就需要关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如果预缴的税款大于全年应纳税款,可以通过办理年度汇算申报以获得退税;如果预缴的税款小于全年应纳税款且不符合国务院规定免予汇算情形的,应当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补缴税款。1-7.如何快速直观知道自己是否需要办理纳税人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官方发布的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根据引导进行相关操作,查看、确认或补充完善本人综合所得相关收入、扣除等,系统可以自动计算出预缴税款与应纳税款二者差额,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了。对大部分全年固定在一个单位上班并领取工资的纳税人来说,如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均已及时报送至单位,每月发工资时单位依法扣缴了个人所得税,年度内未发生大病医疗、捐赠支出的,纳税人年度预缴税额基本与年度应缴税额相同,这种情形一般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1-8.年度汇算可能需要退税的情形有哪些纳税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率的。1-8.年度汇算可能需要退税的情形有哪些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1-9.年度汇算可能需要补税的情形有哪些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收入加总后,导致使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等。1-10.办理年度汇算时间取得综合所得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如果纳税人需要所在单位代办年度汇算,则需在次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如果纳税人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在6万元以下,但被预扣预缴过税款,可在次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网络以简易方式申请退税。如果纳税人是无住所居民个人,并在取得综合所得次年6月30日前离境,可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1-11.方式和渠道三种办理方式: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三个办理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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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你好,我来回答一下你的问题。

这个政策其实是昨天也就是7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刚刚发布的公告。

该公告当中指出,对于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的月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该政策可以说是对于今年新入职的人员、实习学生受益是最明显的。

大学生小张今年7月份参加工作,月工资为1万元,缴纳五险一金为2500元,没有专项附加扣除。

若按照原来的政策计算小张该月应当预缴个税,则为(-2500)×3%=750(元)

根据最新的政策,小张在预缴当月个税时可以减除费用为5000元/月×7=35000(元)。在该政策下,张某每个月预缴个税为(-25000)=-50000,无需预缴个税。

小张可以少缴750元。

公告里所称的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是指自纳税年度首月起至新入职期间,没有取得过工资、薪金所得或者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居民个人。

如果纳税人仅仅是在新入职前偶然取得过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的仍适用该公告。

同时对学生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预扣预缴方法也进行了调整。

比如大学实习生小李7月在某公司实习,取得劳务报酬3500元。

公司在预扣预缴期个税时,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算,即()×20%=540元。

在新政策下,该月预缴个税时,计税依据为(0)=-2300,无需预缴,这里的5000也是属于累计减除费用,也就是小李在该单位开始实习月份起至本月的实习月份的份数计算的累计减除费用(0)。

可以发现在新政策调整下实习生小李少预缴540元。

对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或实习生,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申明自己的情况。毕业生可以出示毕业证和派遣证,实习生可以向单位出示学生证。

该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实行。

这个主要就是考虑到新入职的学生收入积累少,按照新规预缴个税时缴纳税额会降低税负,甚至无需缴税,达到减轻资金压力的目的。

您好!根据问题的描述,初步判定您问的是扣缴流程,而不是扣除流程。基于这样的判断,飞妃为您解答如下:

1.公司通过银行代发工资,与缴纳个人所得税无关。

2.公司缴纳个人所得税是一种代扣代缴行为,就是将个人所得税扣下来,缴上去。

3.公司缴纳个人所得税是一种申报行为。公司将事前计算好的,并且已经扣下来的个人所得税,按照规定向地税机关申报。可以采取上门申报、网上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现在网上申报的比较多。

4.现在一般情况下,公司与税务机关、银行、国库都税银库协议,公司的缴税银行账户与税务机关、国库联网。公司的税款一申报,税务部门就从公司的缴税银行账户上面划转税款直接到国库了。

5.扣款成功,公司的税也就缴了,就可以打印缴款书了。

6.公司继续做个人所得税的明细申报,检查明细申报是否成功,总金额是否与缴款金额相符。

飞妃一己之见,仅供参考。欢迎关注飞妃,共同交流探讨。

预扣预缴方法是一种预先计算扣缴税款的方法,具体是根据个人全年取得的总综合所得收入、专项附加扣除等扣除项目金额,计算其应纳税款。对日常多预缴的税款,年度终了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申报、申请退税,税务机关将及时、足额退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计算公式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扣预缴税额。

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企税”)和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个税”)征税对象都是对其收益或利润的所得所缴纳的税,都是调节在所得领域国家与企业或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但是它们之间在征税对象、税目、税率、优惠政策、税前扣除、征缴方式等方面有很大区别。1.具体的征税对象与范围不同。企税征税对象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收益或利润所得。个税对象则是居民和非居民的个人所得。企税应税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其他收入等9个税目。个税应税收入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偶然所得等11个税目。2.税率不同。企税适用25%的比例税率,20%(小型微利企业)和15%(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个税有超额累进税率(从5%到45%),比例税率(20%)。3.减免的优惠政策不同。企税收入总额中有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从事农、林、牧、渔等5种情况免征或减征,以及加计扣除、减计收入、加速折旧、税额抵免、专项优惠等多种形式的优惠。个税免税项目有省级政府、国务院部委、解放军军级以上单位颁发的科教文卫等方面的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以及国家统一发放安家费、退职费、退休费等10项所得。减征项目有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等减免。

4.税前列支扣除和所得额的计算不同。企税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年度利润总额在12%以内部分准予扣除等方法予以扣除。个税扣除包括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部分以及附加减除费用等扣除。

5.在征缴方式上不同。企税采取查帐征收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税在征收形式上有代扣代缴、个人申报,其他各种形式的监控与征收。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示例说明:王丽2019年每月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扣除为4500元,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额度2000元,假设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对应预扣率表可以得出,王丽前三个月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1月份:(30000–00)×3%=555元;2月份:(30×2-0×2)×10%-元;3月份:(30×3-0×3)×10%-=1850元;上述计算结果表明,由于2月份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7000元,已适用10%的税率,因此2月份和3月份应预扣预缴税款有所增加。扩展资料居民个人预扣预缴方法: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按以下方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见附件1)。年度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由居民个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随时在我们官方平台进行提问,上百名专业律师会在第一时间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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