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12月自主社保缴费是什么时候开始?

概括:本月入职开始累积社保,符合6个月1倍社保基数申请的同学,社保缴费基数可以定在12000及以上。

社保基数每年7月上涨。

为什么是2022年7月上涨?

社保基数由社会平均工资决定,每年7月公布上一年度上海市社会平均工资。

2022年7月上涨和我有什么关系?

2021年12月开始累积社保,2022年6月才可以提出申请。

那不是在2022年7月之前提交了吗,为什么会受影响?

审核期内社保基数上涨了怎么办?

社保基数上涨,申请人的社保缴费基数也要同时上涨,如果处在累积期或初期审核阶段,社保基数不符合新的基准线要求,那么需要重新累积6/12个月,重新提交申请。

审核周期3个月左右,流程是什么样的?

  • 前期在网上提交预受理:10天左右
  • 预受理通过,调动档案:15天左右
  • 档案到上海,开始核档:15天左右
  • 档案核实通过,现场递交材料:4周左右

(以上为正常受理周期,仅供参考)

到了哪个环节,社保如果不上涨是安全的?

严格要求的话,整个审核周期内都需要达到新的基准线要求;但是一般柜面交进去纸质材料后,社保个税不再参与到新的审核(根据过往办理经验所得)。

也就是说,如果本月找工作,可以按照明年预计的新的基准线以上缴纳;或者能在2022年7月社保基数上涨前到达柜台,现场把纸质材料交进去。

2022年7月预计上涨到多少?

由此我们推测,2022年社保基数预计上涨的区间在11300元~11800元,为了安全起见,建议按照12000元及以上来缴纳。

2022年7月具体什么时候社保基数上涨?

每年社保基数出来的日期都不一样,这个要看有关部门的审计情况,可以持续关注一下我们公众号及咨询老师朋友圈。

2022年6月提交申请的同学,一定会面临社保基数上涨的危险吗?

如果公司报税期在月初,申请人材料信息提前准备的比较充分,且公司人事配合度比较好,赶在社保基数调整前到达柜面递交纸质材料,还是极有可能的。



联系我们专业老师详细咨询留学生落户疑问或事宜:

}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021年通辽社保官方网站登录入口及个人账户查询系统:

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改革,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大力推动我市户籍人口全覆盖。整合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构建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为了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养老保险政策,主动参加养老保险,今天我们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进行全面的解读。

1.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都包括哪些?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缴费单位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开户?

答: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工资花名册,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3.如何确定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

答: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其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作为月缴费工资基数。缴费基数不足内蒙古自治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下称社平工资)60%的,按上年度社平工资60%为其基数缴费;超过上年社平工资300%的,按上年社平工资的300%为基数缴费。

4.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发展的影响,社保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答:优惠政策是有的,为减轻企业和低收入参保人员的缴费负担,降低风险、渡过难关。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内蒙古自治区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文件。具体的政策上这样的。一是实施范围。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列入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实施范围。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不列入减免范围。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减免政策。

二是减免办法。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0年2月至12月的单位缴费予以免征;大型企业及其他单位2020年2月至6月的单位缴费减半征收。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减免期内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享受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

三是延缴缓缴。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盟市、旗县(市、区)参保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由盟市级政府批准;自治区直属参保企业,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部门审批。

四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121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5.随着灵活就业群体的不断扩大,灵活就业逐渐发展为重要的就业形式之一,并不断推动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保呢?

答: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一张一寸彩照到科区政务服务中心个体股窗口办理。续保人员只需携带养老保险手册和身份证即可。

6.参保年龄及户口有什么要求?

答:凡年满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人口,均可参保。

7.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养老保险费?

答: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按20%缴费比例由个人缴纳(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以内蒙古自治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下称社平工资)的60%―300%为缴费基数,共8个缴费档次,由缴费人员根据收入状况自主选择申报缴费。

8.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后有什么影响?

答: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中断后,其前后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但在办理退休手续和计算退休待遇时,中断的年限予以扣除。退休待遇的高低取决于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基数和缴费档次的的高低。

9.目前社会上都在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补缴,是真的吗?

答:不是真的。《关于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内人社发【2018】12号)文件明确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自谋职业者,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10.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有哪些条件?

答:《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1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基本养老金如何计发?

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对于在国家建立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之前参加工作的,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同时,退休后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公平,挂钩调整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对高龄等退休人员进行适当倾斜以体现重点关怀。

12.养老金持续16年进行调整,哪些人员能享受这个待遇?

答:根据内人社发【2020】41号文件规定,养老金的调整范围是指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13.2020年养老金是如何进行调整的?

答:在参加节目前,刚刚参加完自治区养老金调整视频工作会,今年与往年一样,也是采取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的调整办法。今年定额调整是每人每月增加54元,挂钩调整是退休人员按照本人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8%增加养老金,以及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元(不满1年的按1年调整)。倾斜调整是指截止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每增加一岁,养老金再增加3元。

每年的养老金调整中,高龄人员调整范围如何界定?

答:在历年的调整政策中,高龄人员(满70周岁)一直是重点倾斜的对象。按照文件精神,年龄的计算以档案出生为准,以调整文件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调整文件下发当年及以后满70周岁的不属于调整范围,未来的调整是否继续,还要自治区文件为准。

例:2020年养老金调整,按文件规定:截止到12月31日,年龄满70周岁的,也就是说出生日期为1949年及以前的,属于调整范围,1950年出生及以后出生的不属于调整范围。

15.骗取养老金的行为有哪些?

答:2014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有关负责人进行了专门的司法解释,并列举了7种骗取养老金的行为:

1、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养老金;(这里的规定期限是15日)

2、遗属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养老金;

3、冒用他人档案材料或伪造人事档案参保退休骗取养老金;

4、退休人员被判刑、失踪、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养老金;

5、伪造死亡证明、虚构死亡时间,骗取养老金及丧葬费;

6、虚构劳动关系,伪造参保资料办理参保补费手续骗取养老金;

7、其他通过欺诈、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养老金的行为。

16.骗取养老金的后果及适用法律?

答:《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按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是国家赋予的法定责任。离退休人员享受养老金是自己的法定权益。如果离退休人员已丧失领取养老金的资格(去世、失踪、判刑、遗属再婚等)其家属应在15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备。在这里也提倡大家对身边这种情况向我中心举报,举报电话是:

17.离退休人员退休后为什么需要进行生存认证?

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离退休人员每年需要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科区领取待遇人员(企业离退休、五七工、个体灵活就业人员、遗属人员)每年上半年进行当年生存认证,如未按期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将会影响待遇发放。

18.目前科区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的几种方式?

答:本着方便离退休人员的原则,生存认证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实现:手机下载掌上12333APP进行自助认证;到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进行认证(新城区暂未开通);各乡镇离退休人员可到乡镇社保所进行认证;到科区社保中心信息采集科进行认证。

}

  问:我的社保是公司缴纳,在厦门市。我想问的是,每个...

  答:社保一般是当月缴纳当月的,在每月的20号之前申报缴纳当月的社保费。每年7月份需要上调一次社保基数,停缴不影响已经缴纳的社保,还在社保个人账户中。

  问:厦门社保几号缴纳

  答:企业是月初,个人购买的是12号左右扣款

  问:厦门社保要缴交多久才可以享受医疗保险

  答:医疗保险缴纳半年后,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报销待遇; 在职累计缴纳男满25年,女20年后,就可以享受退休后的医疗保险待遇; 退休后,只享受待遇不缴费。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代缴社保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