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离婚手续办理需要多久

最近本律师接到多宗离婚案件咨询,当事人多为香港人或香港人亲属,当事人迫切想知道如何在内地(大陆)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双方曾在内地(大陆)登记结婚,则可通过离婚协议,直接到内地(大陆)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若双方在香港登记结婚,因内地(大陆)与香港行政系统无法共享,且涉及不同法域,内地(大陆)婚姻登记机关无法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须到法院提起诉讼(判决还是调解在所不论)才能完成离婚手续,本文也专门讨论此种情况。

一、内地(大陆)那个法院有管辖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关涉外离婚案件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故被告须在内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内地法院才有管辖权。能证明被告居住满一年的证据主要有由被告所在小区物业、居(村)委会、公安机关开具的《居住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出境记录等。当然最直接最无争议的证据莫过于被告在内地申领的居住证,居住证直接证明被在内地居住满一年。

涉及到涉港证据效力及法律适用等问题,不排内地法院以其他理由拒绝受理,故为周全,原告也可收集相关材料证明自己也在被告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如此,内地法院受理几率进一步增大。除此以外,原告还可将夫妻双方在起诉法院辖区内的不动产权证书及子女在起诉法院辖区内常年居住的证明材料提交,进一步将管辖法院锁定起诉法院。

二、原被告主体资格如何确定?

若涉及到原告或被告自身户籍有过转变切换,如内地公民成为香港公民,香港公民成为内地公民,在内地法院承认原被告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原告还需证明,户籍变更前的那个人和户籍变更后的那个人是同一人,即许多人做的同一人声明公证书(如何公证将在下文阐述)。当然,若能从公安机机关、出入境管理局等部门调取相关资料能证是同一人也可。若不能证明是同一人,则受理法院可能顺势以原被告主体不适格而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三、离婚证据的效力如何确定?

根据《证据规定》第11条第 1款的规定及司法实践,发生在香港地区的有法律意义的事件和文书(具体到离婚案件主要为香港物业产权证、香港结婚证、小孩出生证明、家暴和出轨视频录音等),均须原告提交委托公证人(即是由司法部考核后委托的、负责出具有关公证文书香港律师)出具并经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加章转递的公证证明;若无上述程序,应视为不具有《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也不具有《担保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所涉及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故只要在内地以外地区形成的证据,原告均须办理公证及审核加章转递程序,否则法院难以认可其效力。

四、离婚适用内地(大陆)法律还是香港法律?

此话题讨论的前期提为内地法院具有管辖权,则被告甚至原告常年在内地居住。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二十五条之规定,原被告夫妻人身关系及夫妻财产关系、父母子女人身、财产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即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无需适用《已婚者地位条例》、《婚姻法律程序与财产条例》等香港地区法律。

五、如何提出诉讼策略及收取法律服务费?

此为本律师多年办理同类型案件经验之总结,也是花费大量心血对香港人在内地(大陆)离婚案件之细化分析,从珍惜本律师劳动成果及尊重本律师著作权的角度出发,本律师不打算在此公布,有委托意向的客户可联系本律师。

六、内地(大陆)法院判决法律效力如何?

若法院判决离婚,双方均可凭生效法律文书在内地再婚以及处理婚姻存续期间的大陆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权问题。但若要想在香港再婚、处理婚姻存续期间香港共同财产以及在香港变更子女抚养权,须按照《共同财产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在香港申请认可与执行。

   当然,因本律师专业水平所限及法理和法条变动,有分析不当或错误之处,还请批评指正。

}

    如今内地居民和港澳台人士结婚越来越多了,但是离婚的也不少。涉外离婚登记程序,如何办理和香港居民的离婚手续?等问题怎么解决?本文为你答疑解惑。

一、涉外离婚登记程序,协议离婚登记该去哪儿办理?双方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 一、涉外离婚登记程序,协议离婚登记该去哪儿办理?双方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涉外离婚程序,涉外离婚有哪些处理方式?

  •    涉外离婚程序,涉外离婚有哪些处理方式?根据我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和方式。

1.协议离婚。在中国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如一方在中国,另一方在国外,

  • 1.协议离婚。在中国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如一方在中国,另一方在国外,如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等没有争议的,双方可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办理,不能委托办理。

2.诉讼离婚。如一方因故(如在国外等)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 2.诉讼离婚。如一方因故(如在国外等)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的,或者双方对离婚有争议的,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般最好是通过诉讼程序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离婚。这是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的判决的离婚。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有些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为双方办妥离婚手续。

(二)涉外离婚登记程序,协议离婚登记该去哪儿办理?

  •    一般来说呢,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构,即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婚姻登记机关,比如北京,就是北京市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处。(三)

涉外离婚登记程序,双方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    涉外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适用涉外协议离婚,而应当诉讼离婚。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二、涉外离婚登记程序,涉外离婚登记证件需要哪些证件材料?

(一)涉外离婚登记程序,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

  • (一)涉外离婚登记程序,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二款:“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香港居民、香港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涉外离婚登记程序,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

  • (二)涉外离婚登记程序,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    1.本人的结婚证。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3.香港居民有效通行证、身份证。4.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如因特殊情况,双方或一方确实不能亲自回国办理离婚诉讼,可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作为代理人向原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原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办理离婚诉讼,并提交书面意见。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也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4.当事人各提交2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2)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2)询问相关情况。

  •    (1)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2)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三)涉外离婚登记程序,办理涉外协议离婚注意事项有哪些?哪些情况下不

  • (三)涉外离婚登记程序,办理涉外协议离婚注意事项有哪些?哪些情况下不能办理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    1.在中国内地或驻外使领馆以外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在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2.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出国人员之间离婚,要求在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3.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后,双方均取得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合法居留资格、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4.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后,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和结婚登记时的信息不一致又不能书面证明变动原因的;5.一方当事人无法通过中文语言表达其真实意愿,又没有第三方做中外文翻译的;上述情形不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速裁法庭办理协议离婚。如果在涉外离婚登记程序,涉外离婚登记如何办理?如何办理和香港居民的离婚手续?等等问题上还有疑问,不妨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他们都精通专业的法律知识,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为你排忧解难,解决在涉外婚姻方面的各种问题。

经验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

请问双方同意在香港办理,需要多长时间,手续费是多少。

  • 因为男女双方都想离婚,所以男女双方离婚的方式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种是诉讼离婚。但协议离婚更方便,男女双方协商好财产怎么分割、孩子的相关问题等,带上双方的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小孩出生证、离婚协议书、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第二种是诉讼离婚,在诉讼中接受调解。如果选择诉讼离婚需要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等材料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香港离婚一定要双方到场吗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