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惠宁同志简历| 给山西省委书记留言
人民网北京12月6日电 (李政杰)“天气已冷,南郊区西寒岭学校还没有供暖,听说要搬家,到底啥时候搬,总不能让孩子们受冻吧?”近日,一名网民给山西省委书记骆惠宁留言称,希望相关部门重视此事,保障孩子在学校的供暖问题。
对此,大同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作出回复表示,经调查核实,网民反映的供暖问题是南郊区西韩岭中学的旧校区,按照迁校计划南郊区定于11月1日整体入住新校区,所以在此之前旧校区不再供暖。新校区教学配套设施齐全,为每名学生配备棕垫,且供暖充足。西韩岭中学全体师生已于11月1日入住新校区,新校区供暖设备运转正常,问题已得到解决。
天气已冷,南郊区西寒岭学校还没有供暖,听说要搬家,到底啥时候搬,总不能让孩子们受冻吧?希望相关部门重视此事,保障孩子在学校的供暖问题。
接到转办件后,南郊区委、区政府立即责成区教育局核实办理。经调查核实,网民反映的供暖问题是南郊区西韩岭中学的旧校区,按照迁校计划南郊区定于11月1日整体入住新校区,所以在此之前旧校区不再供暖。新校区教学配套设施齐全,为每名学生配备棕垫,且供暖充足。同时,为了提高室内温度,供热系统实行“人换机不停”制度,24小时不间断供暖。西韩岭中学全体师生已于11月1日入住新校区,新校区供暖设备运转正常,问题已得到解决。
我是一名汾阳市的小学生家长,汾阳市的小学,每天8节课,远超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每周30节课,与太原相比每天要多上几节课,每逢上级检查就提前放学,这种做法造成小学生近视眼,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
近年来,吕梁市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标准,安排各小学遵照执行。小学1-2年级段每周26节,3-6年级段每周30节。随着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吕梁市不断加强教育督导,规范整治中小学办学行为。总体上,全市小学课程设置规范,课时合理,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学生家长普遍反映良好。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吕梁市按照教育部要求,在全市小学大力推广每天“阳光体育1小时锻炼”和第二课堂活动,旨在增强小学生体质,丰富小学生课余生活,营造健康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使广大小学生在舒适良好的环境下健康成长,快乐学习。由于一些学校缺乏正确的宣传引导,特别是缺少与家长的沟通,导致一些家长误认为是增加了课时,延长了在校时间,产生了一些不良情绪甚至抵触思想。 经调查核实,吕梁市的小学课程并未增加,在校时间并未延长,导致一些小学生视力下降也非学校单方面造成失策或过错。今后,吕梁市教育科技局将进一步重视此类情况并加以规范,一旦发现违规将严肃处理。
我是阳高县北门龙泉亿园小区住户,我们幸幸苦苦攒了这么多年血汗钱买了套房,买房好几年了,所有税都交给开发商了,开发商说收了钱统一办房本,结果到现在找开发商都推辞,无人管,望您能帮助我们拿到房本。
接到转办件后,阳高县立即责成分管副县长牵头,县房产中心协同调查办理此事。经查,阳高县龙泉亿园小区是由大同市锐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开发的商品房项目,项目负责人王某某。反映人沈某某于2013年7月购房,购房时开发商已代收办理房的费用,至今未拿到房产证。对此,县房产中心工作人员向该项目负责人王某某了解了实际情况,该项目负责人承认代收了当事人办理房产证的费用。同时,该公司对龙泉亿园小区房产证办理问题作了情况说明,目前开具不动产发票的费用已交地税,因营改增,地税和国税正处于合并期,账目还没转过国税,待2017年2月才能转过去,到时即可开具不动产发票。 二、办理房屋所有权所需资料及程序 根据《山西省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和《阳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须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发票、契税完税证明、本人合法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等必要材料。申请人只要资料准备齐全,在工作日内,县房产中心随时受理房屋所有权证的申请办理。 三、处办结果 根据调查了解情况,县房产中心工作人员与反映人沈某某进行了电话沟通,对大同市锐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该小区代办房产证一事及办理房产证需提供的资料作了详细说明。如该开发公司到2017年2月仍未开具不动产发票,建议由公安、税务稽查等相关部门查办。日前,经阳高县委办公室电话回访,反映人沈某某同意等到2017年2月,并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晋城陵川县潞城镇石掌村顺翔石灰厂毁坏国有林地200多亩偷偷开采石头非常猖狂,环境污染非常厉害,该管管了。
一、顺翔石灰厂基本情况 顺翔石灰厂全名为陵川县顺翔精品钙制品厂,位于陵川县潞城镇石掌村,个人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秦某某,项目投资约1000万元。该厂2009年3月1日与石掌村民委员会签订了《荒山土地承包合同》;2010年5月19日在县发改局取得立项批复;2011年3月29日在县工商局取得营业执照;2010年12月30日,通过晋城市环保局环评批复;2014年10月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 2016年7月,该厂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厂区东北方向修建一孔石灰窑,非法采挖石灰石。 二、 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 经核查,该厂存在环境污染、非法采矿和非法占地三方面违法行为。 (一) 环境污染问题 环境污染存在两个问题:1.氧化钙项目投料口及储灰库除尘设施不能正常运行;2.厂区西侧一石料开采面处于生产状态,不能提供相关环保手续。 针对以上情况,县环保局于10月8日、17日分别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立即停止违法生产,责令其90日内完成整改,并处以2万元罚款。 (二) 非法采矿问题 2016年9月7日,县国土资源局潞城国土资源中心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厂存在非法占地新建石灰窑及非法采石行为,随即要求其立即停工,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时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立即对该厂非法采石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9月1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9月19日该厂履行罚款13500元,并于9月28日结案。 (三)非法占地问题 顺翔精品钙制品厂在建厂之初,由于不符合规划、资金不足等因素,用地手续一直未能办理完成。县国土资源局于2009年8月7日、2010年5月11日、2011年4月14日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拆除设备、恢复土地原状。 2016年10月9日,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对顺翔精品钙制品厂违法占地新建石灰窑行为进行查处,经局务会研究决定,于2016年10月16日对顺翔精品钙制品厂违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交城县覃村学校因化工厂距离太近,学生罢课一个月了,县政府无法解决纠纷,只是简单的督促学生上学,而对学校安全无视
经查,反映人所述化工厂为山西华鑫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9月4日晚上8时10分左右,华鑫肥业复肥车间硝铵系统正常停车,操作工在进行液氨蒸发器排油水时,氨排液蒸发器安全阀起跳。面对这一情况,操作工立即关闭液氨蒸发器排放阀,2分钟后安全阀复位,恢复正常状态。期间,少量夹带气氨的雾状物排放到40米高空以上,使空气中产生轻微氨味。经环保部门在厂区周围现场布点实时监测,空气中氨排放量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华鑫肥业所在地交城县夏家营镇覃村部分区域的居民,在安全阀起跳后短时间内闻到了氨味,微信群上出现:“覃村义望的人们赶紧把门窗关紧了,华鑫的氨泄露了,这可是有毒的,警车都去了,赶紧转发出去”的信息。加之村企矛盾紧张,个别人心怀不满趁机发动群众,在部分群众中造成了骚动,一些学生开始罢课。情况发生后,交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成专门工作力量,及时开展了群众解释和安抚工作: 一、县委、县政府迅速成立了以县人大主任为组长的领导组,下设教育组、土地协调组、纪检监察组、外部协调组等,全面协调解决问题。 二、领导组与华鑫集团详细了解了事情发生经过,并请县环保局在覃村布置了9个点进行环境检测。随后,省环保厅又责成市环保局从9月4日晚开始连续24小时监测。检测结果显示,所有数据均在标准范围之内。 三、针对学生罢课一事,县委、县政府抽调县直各单位负责人和镇、村两级干部,对有学生的农户进行了实地走访,并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劝导工作。经多方协调,覃村初中已搬迁至村级老年活动中心,并于10月7日全面复课,覃村小学也于10月14日全面复课,目前已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四、县委、县政府责成县安监局、华鑫肥业公司召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对现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排查了安全隐患并认真整改,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这次覃村学生罢课,从根本上来看,是长期积累的村企矛盾所造成的。村企混杂,无论对企业发展还是社会稳定都有着严重影响。有鉴于此,交城县已统筹考虑,将对涉及的有关村庄实施移民搬迁,用发展的方法来解决问题。目前,已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工作小组,制定了初步工作方案,争取到2018年底,完成有关村庄的移民搬迁工作,为企业发展打造健康发展平台,为群众生活创造良好生态环境。
我是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的一名普通职工,去年八月份我用商业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己购一年多了,打听到国家有文件可以购房一年后商贷转公积金,因为商贷利息高压力大我就想转为公积金贷款,可跑了半个月银行说要先还了贷款才能撤掉抵压手续,(我是用买的新房预抵压贷的款),公积金管理中心说必须先把房屋抵压手续拿来才能放贷,这样我得先还银行贷款才行,可我要有那么多钱我还贷什么款?本就一回事却相互扯皮,听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科工作人员说国家其实下了文件可以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可山西不执行,请问为什么方便老百姓的事这么难实施,真心希望您能帮帮我们平民百姓,静候您的答复。
一、市燎原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恒大帝景”楼盘项目,要求购房的职工只能选择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这种行为是开发商自定的“霸王条款”,明显是配合商业银行办理贷款业务,严重损害了职工的切身利益。 二、开发商承诺购房职工,在商业银行贷款一年以后可以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简称“商转公业务”),并没有告知购房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程序,误导了职工,给职工造成了不能直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错觉。 三、反映人李某某称国家下发文件可以商转公贷款,这种说法不准确,商转公业务的前提条件必须要符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政策规定才能办理。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人亲自接待了李某某,给他讲解了目前执行的贷款政策规定,由于其贷款条件不符合政策规定,中心无法受理这笔商转公业务。不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着积极的态度,为群众想办法、出主意、办实事,从贷款风险的角度考虑,让反映人找本单位的四名职工进行贷款担保,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中心发放贷款后结清商业银行贷款,将住房抵押手续转换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抵押担保,随后解除四名保证人的担保责任。 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审核了反映人提交的贷款资料,并进行了贷款审批,正进入贷款发放程序。
我是以前山西闻喜海鑫钢铁公司的一名员工,当时海鑫公司于2007年给我们缴纳了三险。海鑫钢铁公司在2014年10月倒闭,我便来到中条山有色金属公司工作,在中条山有色金属公司也给我们缴纳了三险,我在2015年7月去海鑫钢铁公司转保险,被告知我们的保险只扣了个人部分,厂里的那部分只交到2010年。如果非要转只有自己把厂里托欠的钱补上,四年大概要补两万元。2015年10月海鑫钢铁公司被建龙集团收够!承诺给我们补保险,但是到最后只给我们补交了医疗保险。现在中条山这边催着我尽快把保险转过来,由于保险转不过来,这边已经产生800元滞纳金!今年我多次去山西建龙集团要求补保险。
一、关于原海鑫钢铁公司已缴纳养老保险问题 原海鑫钢铁公司截至2014年10月所欠缴养老保险个人部分1200万元已于2015年12月足额缴至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基金专户(包括反映人白某2014年10月以前扣缴的个人部分养老金)。 二、关于原海鑫钢铁公司欠缴养老保险问题的处理情况 根据2015年8月12日市政府会议纪要及2015年10月8日省人社厅批复文件精神,2015年11月24日,县人社局与原海鑫钢铁公司签订了养老保险还款协议。协议规定:“所欠缴的企业部分养老金3490万元,自2019年至2023年清偿完毕。新海鑫集团(建龙集团)在清偿计划所约定时间内,如有未缴清欠缴社保员工因离职或退休的,其所欠缴养老保险企业部分必须立即清偿。”此前因建龙集团尚未恢复生产,不能确定原海鑫集团员工是否返厂再次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员工离职、调动及退休欠缴的养老保险未及时清偿。 三、关于白某等离职人员欠缴养老保险问题的处理情况 2016年9月27日上午,经会议协商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1.同意立即清偿白某所欠缴的养老保险,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办理好职工补缴和转移手续。目前欠缴白某的养老保险已清偿完毕,并办理了社保转移手续。反映人白某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2.建龙集团现已逐步恢复生产,因此在2016年10月底前,对已经离职、调动的员工摸清底数统计上报至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并于2016年11月底之前全部清偿该部分职工所欠缴的2012年12月至2014年10月企业部分养老金。
长治市松树街居民小区位于长治市十中西侧,市滨河公园中心地段,现有200多住户,占地约4万平米,每家每户都安装有土锅炉用来冬季取暖,小区内土锅炉有200余座,平均200平方米就有一个土锅炉,一个采暖季烧煤合计约2000余吨(其中小区内的城区法院、区武装部、区机关家属院都是土锅炉烧煤炭取暖),绝大多数使用的是便宜的劣质煤,并都是无组织排放。一个采暖季向大气排放的二氧化硫要达64吨、氮氧化物18吨、废气1600万标立方米、烟尘106吨,固体废弃物炉渣600多吨。 近几年小区周围新建的楼房都接上了集中供热,唯独把松树街给空了出来,一直没有接入计划。年青人因冬季家里冷都搬走住楼房了,剩下年老体弱者在居住,年岁大了越来越力不从心,挖煤、掏炉灰,一到冬天就发愁。都认为集中供热省事省力,干净环保暖,做梦也想把自家的土锅炉换掉。 去年全体居民给长治市惠城热力写申请书申请接入集中供热。今年供热公司的领导同意了解决松树街的集中供热问题,说是让市有关领导签字后就可以进行。我们就又找到市里的领导得到了签字批示。现在供热公司已经做了基本安排,每平方米价格预算也已经已定下来了,只要全体住户签字筹资便可施工。可突然市供热公司又通知说让松树街居民找有关部门,在三河一渠公园内找一块50-60平方米的空地用来建设一个换热站。从去年9月份开始跑了长治市的所有的有相部门,一年时间不知跑了多少趟,相关部门都说这个事情他们不是主管部门,没法出这个决定。
松树街位于长治市紫金东街与云步街之间,现有住户200余户。为解决该处居民的用热需求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长治市惠城热力有限公司受理该处居民用热申请,经过现场勘察,必须在松树街内或附近选取建设换热站的位置。松树街为平房区,房屋之间相隔紧凑,不具备新建换热站的要求,长治市惠城热力有限公司与街道共同帮助其协调附近位置,但未协调成功。现离供暖期仅一个月,该处今冬不具备集中供热改造的条件,长治市惠城热力有限公司建议居民参照市区其他城中村采用清洁焦供暖。
运城市盐湖区玲珑公馆的房子我们从13年交钱到现在都是个坑,到15年交房时间工地都没有一个人,知道最近有几个人,一个大工程放在这里几年了,没有任何进展,老百姓交了钱,看不到结果,我们都是亲戚朋友借的钱,严重影响了正常生活,请书记为我们做主,还业主一个公道。
经调查,玲珑公馆由昊林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是运城市人民北路棚户区改造项目中东A片区的建设项目,于2013年6月完成地上建筑物的征收工作,同年10月破土动工,目前基础工作已完成,正在编制地下建筑的钢筋。由于开发商资金短缺, 以致工程建设无法正常进行。目前,该项目正在积极办理土地、规划、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办理完成后可解决开发商贷款、融资、销售等问题,缓解开发商经调查,玲珑公馆由昊林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是运城市人民北路棚户区改造项目中东A片区的建设项目,于2013年6月完成地上建筑物的征收工作,同年10月破土动工,目前基础工作已完成,正在编制地下建筑的钢筋。由于开发商资金短缺, 以致工程建设无法正常进行。目前,该项目正在积极办理土地、规划、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办理完成后可解决开发商贷款、融资、销售等问题,缓解开发商资金短缺状况,尽快施工建设,让被征收户早日回迁,购房户尽早入住。资金短缺状况,尽快施工建设,让被征收户早日回迁,购房户尽早入住。
我们是介休市第四幼儿园的家长,衷心恳求政府部门给介休市第四幼儿园东门口安装减速带,此处已发生多次交通事故。上下学期间,有部分飙车族在学校门根本不减速,前两天就带到一名幼儿,好在问题不大。我们恳请政府部门在校门口南北两侧安装减速带。
接到转办件后,介休市交警大队立即部署辖区中队对第四幼儿园附近路段进行不定时多次突击检查和跟踪排查,检查中除发现个别摩托车车速较快外,未发现反映人所述的飙车族飙车的情况。目前,介休市交警大队根据道路情况,已安装热熔振荡减速带,确保附近学校师生、居民出行安全。
我是新疆克拉玛依市民,目前居住工作在此,老家是运城的,2014年在运城市中心城区购买了一套回迁安置房,当时开发商承诺工程将于2015年年底交房,中途不知何故工地于2015年的三月份停工一直至今一年多了不开工,打过无数次电话给开发商一直各种推诿,也去市建设局找过相关领导至今没得到答复。不知书记能不能过问下这个事,老百姓攒点钱买个房真的太不容易。
经调查,中央时代广场是运城市人民北路拓宽及沿线棚户区改造的一部分,征收工作已于2013年底基本结束,目前,中央时代广场主楼已建至四层,因开发商资金短缺,导致该项目处于大面积停滞状态,致使拆迁户和购房户无法按时入住。目前,该项目正在积极办理土地、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可解决开发商贷款融资等问题,缓解开发商资金短缺状况,短期内复工建设,让拆迁户和购房户早日回迁入住。
我是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古城街道的居民,现居住于平遥县二针宿舍。我家的房子是上世纪平遥二针的公房,因此房屋是很老的木质结构。我家的房子在2013年7月末因房梁倒塌,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对此当地房管局对其进行翻修,但是在修建的过程中负责人以纸片片充当三板板,修建的过程中对所用的材料以次充好、敷衍了事,导致修建后的房屋仍存在安全隐患,甚至有一根房梁完全是靠砖在支撑,一直无人过问。从修建房屋至此我们还没有居住了两年但房屋后檐有两根房梁已经有下沉的趋势,从远处看房屋后檐的中间已经凹成一个圆形;此外最近山西进入汛期,而且雨势强大,一到下雨就能听到房顶上咯吱咯吱地响,并且家里存在漏雨的现象,每逢下雨外面下大雨家里下小雨。如今房梁随时有可能掉下来,危险随时发生。而且我的居住环境是房前屋后离窗户不到一米就是原第二针织厂的公共厕所。 我居住房子所在的社区多次给我下发危房通知,让我尽快搬离,而我们孤儿寡母的往哪里搬?当地的房管局每次对我反应的情况置之不理,根本没有一个彻底的解决办法!我申请的保障性住房也批不下来,衷心地希望领导能给予解决!
反映人张某某现住平遥城内观道巷原二针宿舍区八十年代初修建的砖木结构的简易瓦房内,2016年6月张某某反映所住房屋漏水,该县房管局及时与施工人员沟通并现场查看,发现其所住房屋后挑檐有两根檩子折断,施工方答应尽快修缮,但需要该住户暂时搬离以便施工,经与张某某沟通协商,她答应回去考虑,但一直未搬离,无法进行修缮。 经查,张某某2014年通过社区居委会申报公共租赁住房,属平遥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轮候家庭。因2014年至今平遥县房管局没有可交付使用的公共租赁住房,故未进行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分配工作。平遥县房管局将在有可交付使用的房屋后,对全县的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进行实物配租保障。
我是运城市学苑路华林逸墅小区的一名业主,我小区1#2#住宅楼南有条临时土路距楼不足五米,路面坑洼不平,路两边有多家物流公司,大型货运车辆在这条路上不分昼夜的来往穿梭,造成尘土飞扬住户窗户都不敢打开,窗台上两天就能堆积厚厚一层尘土,堪比沙尘暴。最主要是噪声污染尤其严重,大型货运车辆经常在后半夜穿梭经过,噪音巨大严重影居家休息,在深夜熟睡中无数次被货运车辆经过的噪音吵醒,那种抓狂与无奈,希望您能理解,这不凌晨4时又被吵醒,忍无可忍下才冒昧向书记反映情况,烦请在百忙之中过问此事,体察民情,让老百姓在紧张的工作之余有一个舒适的居家休息环境。
经实地调查,该道路为临时便道,道路占地已拍卖给企业,土地权属为华林逸墅小区开发商运城市泰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泰森房产)。按规划,泰森房产拟封闭报废该临时土路进行绿化,美化周边环境,解决尘土飞扬和噪声扰民问题,但由于沿线物流等企业阻挠,至今未能封闭,目前正在协商解决。 目前,禹都经济开发区已协调环卫部门加大了路面洒水频次,抑制扬尘。并将协调交通管理部门,在学苑路入口处设置禁行标志,禁止大型货运车辆通行,减少噪声污染。同时,将永乐街建设列入2017年计划,彻底解决交通问题,改善人居环境。
我们是沁源县太岳帝景小区的业主,现就该小区存在的问题向领导反映: 第一,严重虚假宣传。2014年太岳帝景小区开始宣传施工,当时山西省嘉全房地产开发公司称太岳帝景小区是沁源县最好的小区,他们要建沁源最好的房子。结果,现在,太岳帝景交房在即,房屋配套实施却存在与宣传严重不符的情况(塑钢门窗=最好?防火门=高级防盗门?三流电梯=国内知名品牌电梯?智能楼宇对讲系统质量次等等)。 第二,违规提前交房。太岳帝景售楼处于2016年8月19日出具入住通知书,通知该小区2\'3\'楼业主交房。我们到达售楼处,要求出示五证三书两表,结果售楼处除了有五证外,什么都没有,后经证实,该小区城建部门还没有进行竣工验收。绿化、附属工程都没有完工就强行交房,如果不交房就每天扣万分之五的钱。 第三,收费不合理。从2016年8月19日山西省嘉全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具的入住通知书附带收费明细上可以看出,对方要求收取天然气和暖气的入网费,还要收本该开发商出的暖气计量表费经向长治市物价局咨询,这两类费用是严禁收取的。还有其他各项费用,我们要求开发商出具各类费用的收费依据,开发商未能提供。 第四,现房与合同出入很大。合同约定,入户门为高级防盗门,电梯为国内知名品牌电梯,结果现在入户门为工程门,电梯是国内三流品牌电梯。地下室买卖合同里没有提及公摊面积,现在地下室实际面积与合同面积悬殊很大。 第五,刻意隐瞒销售。对于八、九号楼前的半地下停车库,在房屋销售时,售楼人员未向购买方明确提出,造成八九号楼业主出入不便利。 针对以上这些问题,我们业主已多次与开发商协商解决,但对方都未能给出答复。
一、关于反映开发商“严重虚假宣传”的调查情况 沁源县委调查组对网民所反映的“窗、门、电梯、楼宇对讲系统”进行了实地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1.太岳帝景小区6#楼采用断桥铝合金外窗,其余8幢楼均采用60塑钢平开窗,检测报告为合格,与施工图纸相符,实体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按图纸设计要求,1#、3#楼的入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2#、5#、6#、7#、8#、9#楼的入户门采用甲级防火门。开发商为统一标准,将1#、3#楼的入户门标准提高为甲级防火门。目前,沁源县消防部门正在对所有防火门进行消防质量检测。 3.电梯使用的是上海威茨堡电梯。经查阅相关资料,该电梯符合质量要求,但未提供检测报告。目前,开发商正在申请质检部门进行验收。 4.楼宇门均符合设计要求, 但无永久性标记,现已责成开发商、监理单位尽快出具检测报告。目前,正在调试楼宇门的对讲系统。 二、关于反映开发商“违规提前交房”的调查情况 目前,该开发商已提出竣工终验申请,小区正在接收有关部门的验收,不具备交房条件。在竣工验收前,该小区只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等竣工验收通过后,才可发放“两书三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面积实测表》《竣工验收备案表》《分户验收记录表》)。 经走访调查得知,今年8月下旬开发商以手机短信形式告知部分业主,要求做好交房准备,未书面通知业主交房。期间,有三户业主急需装修婚房,申请开发商提前交房,在未履行交房手续的情况下,提前装修准备入住。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沁源县住建局于2016年9月9日函告太岳帝景小区开发商,未经竣工验收不得向业主交房,否则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查处。 三、关于反映开发商“收费不合理”的调查情况 根据网民反映内容,重点对天然气安装费、集中供热入网费、暖气计量表费的情况进行了调查。 1.天然气安装费。在“2005年物价部门监管目录”中有居民天燃气安装费,允许向居民单独收取天燃气接入费用。2015年山西省物价局发布《山西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规定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由政府制定,其他由市场决定价格。太岳帝景小区开发商向住户收取的天然气接入费5380元/户,是由沁源县煤层气(天燃气)集输有限公司根据施工成本、施工难度及后期维护等因素测算出的价格。小区的住户是否交纳此项费用,按照购房合同中第十四条的约定执行。 2.集中供热入网费。2008年,沁源县启动实施县城集中供热工程;2009年成立沁源县供热管理中心,单位性质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12年集中供热运行管理推向市场化运营,沁源县政府委托沁新集团组建沁源县热力供热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集中供热。集中供热入网费的情况是,沁源县热力供热有限公司负责一次管网及换热站建设,二次管网费用由住户分摊,按住户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收取。此项费用的收取是合理的,按照购房合同中第十四条的约定执行。 3.暖气计量表费。根据国家住建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新建小区必须安装节能装置及热计量表,费用在施工图纸及招标预算内已包括,应由开发商承担。经协调,开发商已同意承担该项费用。 四、关于反映“现房与合同出入很大”的调查情况 1.“高级防盗门”和“知名品牌电梯”。该小区实际安装的是太原铧强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铧强牌防火门、上海威茨堡电梯有限公司生产的电梯。经核实,该小区安装的防火门不属于高级防火门,电梯不在国内知名品牌行列。目前,沁源县住建局已督促开发商尽快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此问题。 2.地下室公摊面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7986.2—2000房产测量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地下室销售面积=地下室的套内面积+地下室公摊面积(地下室公摊面积由公用走道、地下室楼梯间、地下室电井、地下室外墙等组成)。经实际测量,该小区的地下室合同面积与测绘报告实际面积相符。 五、关于反映开发商“刻意隐瞒销售”的调查情况 这一问题主要是针对8#、9#楼前的半地下停车库,在房屋销售时,售楼人员未向购买方明确告知。经调查,8#、9#住宅楼南侧规划设计了一座地下停车库,车库顶板结构正负零标高为996.15m,车库顶高于室外地面约1.6m,小区道路绕行车库东西两侧。此地下车库和道路均按照住建部门批准的规划要求进行施工,属合法建筑。目前,开发商积极与8#、9#楼住户沟通,解释这一规划设计,缓解和理顺住户情绪。 9月21日,沁源县委社情民意办公室工作人员与反映人李某某取得联系,本人表示满意。
我是山西省忻州市五寨县公民。 1996年12月入伍,于2009年4月转业。在部队服役12年, 从2009年4月转业至今没有安置工作。我在2010年曾几十次找到主管安置工作的领导和民政局。但均遭到领导的推辞和欺骗。直到现在领导调离工估岗位。我工作仍无着落。在此期间。负责安置的领导曾有安置其它人员情况。 领导却把自已的人际网的人员安置了。就这样期待和绝望中渡过了近7年的无业生活。
经核实,2009年五寨县安置对象共18名,其中三级士官4名,伤残军人2名,进藏10名,一级城镇士官1名,城镇义务兵1名。忻人社字(2010)23号下达该县18个指标,没有事业指标。本年度安置对象全部安置到保安公司,反映人王某某属当年安置对象。 王某某,男,汉族,居住在三岔镇小刘家湾村。1996年12月入伍,2009年4月转业,三级士官。2010年8月24日办理安置手续,安置到县保安公司,每月490元工资,保安公司多次催促,王某某一直未领取,目前王某某工资在保安公司存放,三险按集体、个人分别缴纳。 王某某所反映的问题,按照当时的政策已进行安置,只是其不愿到保安公司。五寨县就业岗位紧缺,多年以来县委、县政府积极想办法解决退役军人的安置问题,当年18名安置对象全部安置到保安公司,并且要求上岗后才可派出到相关服务单位,王某某一直未上岗,也未领取工资,保安公司无法将其同其他相近年份转业士官一样派驻到土地、交警、消防等服务部门。 希望王某某同志充分认识安置就业形势,尽快与保安公司联系,相关部门将努力为其落实就业单位。
我们是原平昊华化工有限公司(包括原化肥厂、焦化厂、热电厂、制糖厂)2008年停产放假的离岗职工,由于企业在停产前后的10多年来,对于我们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中个人工资扣缴部分和所在单位应该缴纳部分一直拖欠未缴,因此造成现在一些到了退休年龄该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不能办理退休手续。 为此,笔者恳请书记在百忙之中过问此事,想方设法尽快解决停产放假企业欠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问题,还停产放假企业职工一个完满的退休养老生活。
原平昊华化工有限公司为原平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承租企业,其职工实际参保单位为原平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两公司同为北方昊华化工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原平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原化集团)系中央国有控股企业,为中国化工集团(一级公司)的四级子公司,是旗下新材料有限公司(二级公司)下级北方昊华化工有限公司(三级公司)的子公司。原化集团原由原平化肥厂、焦化厂、热电厂、制糖厂等几家企业组成,2003年原化集团整体加入中国化工集团。 因多种原因,2009年7月原化集团全面停产放假,同年11月12日经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并依法组建原平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政策性破产管理人管理原化集团资产。 自停产放假以来,原化集团丧失经济来源,一直欠缴各项社保。为解决职工退休问题,2009年到2015年7月以来通过向上级公司北方昊华化工有限公司借贷缴纳到龄职工的养老保险欠费、放假职工生活费以及留守人员薪酬。 2015年7月23日,原化集团破产管理人在忻州召开政策性破产管理人第三次会议,参会方有北方昊华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某某,原化集团董事长樊某某等,忻州市中院、原平经信局、原平人社局及社保经办机构、土地局等单位。会议由破产管理人组长李某某主持。会上李某某表示一定积极克服困难解决原化集团退休职工所需补缴资金及医保费用。但实际上从2015年7月开始因北方昊华化工有限公司经营困难养老保险资金一直不能到位。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养老保险欠费期间将不计入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为了避免影响到龄职工退休养老待遇,原化集团政策性破产管理人表示在现今无力缴纳欠费的情况下,到龄职工可自行垫付相关欠费,并承诺资金到位后及时将个人垫付的各项费用退还本人。
我是中阳县金罗镇付家焉村民,1997年我村开了煤矿,后来归属于离石大土河集团,多年来煤矿一直为我村民提供冬季烤火补贴,每年每户俩口人以下一吨煤,俩口以上俩吨煤,2011年到2015年不知啥原因停发,2016年1月一次性补发了共五千多吨,村干部没有经过村民同意将煤卖掉,每吨按100元给村民发放。可是按当时市场价格每吨最少在220---240之间,除去运费每吨三十元,村干部把一半煤款不知去向。为此村民向村干部询问此事的来龙去脉时得到了村干部以上视频的一幕。在这整动党纪党风的浪潮中,我们的干部还那么嚣张,可想而知呢?
反映人贺某某,男,38岁,吕梁市中阳县金罗镇付家焉村寨罗小组村民。 经调查,大土河公司付家焉煤矿地处付家焉村,属在建的基建矿井。前些年,因煤炭资源整合的要求,当时张子山乡政府、大土河公司商定付家焉煤矿每年定量供应付家焉村民冬季取暖用煤,供给标准:0.5吨/人。时付家焉村委、大土河公司付家焉煤矿因占地商定由煤矿每年定量供给村民冬季取暖用煤,供给标准:农户2人及以下1吨/户,3人及以上2吨/户。2011年后,煤矿一直拖欠,再没有供给此煤,累计欠下该村5个年度冬季取暖用煤。2015年,新当选的村委会主任(2014年12月当选)牵头多次向大土河公司讨要此煤。同年12月,大土河公司负责人批条并答应付给此煤。此供给煤为基建工程中产生的当时库存工程煤,含矸石大,发热量低,回收率小,村民家用火灶不能使用,加之煤市疲软,价格低迷,村“两委”决定待煤市好转后,将此煤售出,以货币形式分发给村民。2015年10月,村民贺某某曾找客户化验、欲购买此煤,客户仅报价50元/吨,因出价太低,没有出售。 今年二季度以来,煤价略有回升,5月25日,大土河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会议纪要形式对曾因所欠该村相关费用、付给的工程煤进行顶账定价,定价为含税价120元/吨。村“两委”以此价为标准,拟在合适时机售出,及时给村民发放钱款,后经村委主任付某某与曾经从事贩煤生意的汾阳人杨某某交涉,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将此煤以100元/吨价格卖给了杨某某。经与杨某某核实,杨某某也确认是以100元/吨价格购买此煤,共购买了5150吨,购煤款515000元,由杨某某交付付家焉村集体账务。6月份,村委按照实际户数、人口应领取吨数及100元/吨折款,经村民同意并签字后,发放到村民手中(反映人贺某某属于同意并签字的村民之一)。 调查认为:以付某某为主任的“两委”积极追要拖欠多年的供给煤,基于煤质不宜村民使用的原因,将供给煤售卖后,以钱款形式发放给村民,在与购煤户的交易中,未发现多卖少发、从中牟利的行为。
尊敬的山西省领导你好!我爸因去年在吕梁市,兴县万润达洗煤厂上班时双脚背机械挤压,左脚的大拇指,和食指因挤压严重被切除,从事故发生到现在厂里不给予合理的解决此事,老板也从未落面。希望领导您给予帮助,谢谢!
经调查,当事人崔某某于2015年1月在兴县万润达能源有限公司从事机器维修工作,工资每月4000元。2016年1月30日14时许,崔某某在厂房维修煤泥刮板机时,因操作不当,不慎被刮板机挤伤致双足受伤,后带班长薛某送其至兴县人民医院救治,因伤势严重转至古交市矿区医院,后又转至太原市武警山西总队医院。经诊断为双足挤压伤,住院治疗31天,医药费23844元,由兴县万润达能源有限公司支付。崔某某希望对其受伤所造成的伤害和损失进行赔偿。经兴县劳动部门和双方当事人多次调解,目前已达成初步意见:兴县万润达能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杜某某和承包人高某同意支付当事人崔某某各项赔偿金共计7万元,因目前公司经营困难,双方同意年底前全部支付,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我们是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王村乡洞子头村的农民,我们现向您实名举报一下我们村委会主任高X伙同王村乡人民政府的领导在2015年以建工业园区的名义,将我们村已经种上了庄稼的耕地全部征用,共大约800亩,当时,庄稼长势很好,庄稼全部被毁,农民损失惨重,但是,至今,所谓的工业园区并没有建成,2016年至今,我们村大约800亩耕地全部被荒芜,今年我们村的农民更是没有一粒粮食,我们恳求书记尽快调查,我有2015年和2016年的耕地的所有视频。
按照静乐县政府静政函[2015]14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在王村乡洞子头村新建天柱山清洁产业园区,并按照省政府征地年产值标准,每亩以23046元收储洞子头村、善应村750余亩土地。2015年5月17日,王村乡开展收储工作,当时有的已下种,有的只放进肥料,有的是荒地,县政府决定给予已下种、放进肥料的每亩750元到800元的青苗补偿款,2015年春节前补偿款已经全部发放到农民个人账户。反映人李某某(洞子头村村民曹某某的丈夫)当时由于不接受土地收储补偿标准,经多次协商未果,未丈量其土地,也未签定任何协议,故不涉及青苗补偿。目前工业园区因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尚未开工。 为了减轻农民的耕地收入损失,2016年4月14日(春耕以前)乡政府同村“两委”主干协商,经村民同意给予收储土地的农民每亩300元的复垦费让农民先种地,但村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予复垦。直到8月2日,乡里与村干部再次协商,经村民同意,由乡政府对收储的土地进行复垦,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反映人所述“2015年洞子头村村委会主任高绪生伙同王村乡人民政府乡长,以征建工业园区名义,每亩22000元的价格征用我村南平塔800亩的耕地,当时已种庄稼,长势良好”与事实不符。(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