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后的债务谁还还不上债务要坐牢吗?

企业倒闭,欠款无力偿还,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要坐牢_百度知道
企业倒闭,欠款无力偿还,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要坐牢
朋友公司今年效益不好,欠款50多万,现公司已没有进帐,也没有压货,无力缉法光盒叱谷癸贪含楷偿还债务.上家合同已到期,逼着还钱,如果再不还钱,要告上法庭,请问如果真告上法庭,我朋友(公司法定代表人)要判刑吗?
提问者采纳
不一定,在原告要求法院资产保全后,被告方在经过庭外调解确定无力偿还债务的,双方的态度很重要,可以约定一定时间后偿还债务或者以某项资产作为偿还。在双方互不相缉法光盒叱谷癸贪含楷让的情形下,法院依据合同法等法律条款,可以从被告名下的资产中强制执行被告的偿债义务,在强制执行后,还有欠款的,确实属于资不抵债的,可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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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涉及到违法行为是不会的!你可以让你的朋友的债券人行驶代位权,也就是让债权人直接去找你朋友的上家去要钱!这属于民事责任,对方要是告上法庭也是民事诉讼,而非缉法光盒叱谷癸贪含楷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只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赔款!如果无力偿还也就申请破产!
视情节 严重与否,可能会去坐牢。
只要不是法人代表导致企业倒闭,应该不会产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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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inx/1.2.9企业破产解释(二)解读:只要债务人未及时还款,债权人就可申请债务人破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该解释共九条,详细规定了人民法院审查企业破产原因时应注意的事项、破产清算权利、举证责任分配、审查破产申请时应注意的事项、诉讼费用收取、申请人对案件不被接收的救济权等问题。
1、强化企业法人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特性
该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该规定特别强调的是,由于民事主体具有独立的资格和地位,对每一个单独民事主体的清偿能力须分别审查,不同民事主体之间不存在清偿能力或破产原因认定上的连带关系,其他主体对债务人所负债务负有的连带责任是对债权人的责任,而不能视为债务人本人清偿能力的延伸或再生。
2、细化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标准,降低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门槛该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等三种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该规定明确了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认定应以客观情况为主,而不以债务人是否具备还款能力为主,减轻了债权人的举证责任,降低了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门槛。只要债务人出现未能及时还款的情况,债权人就有权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而债务人是否具备破产的其他条件,则由债务人来进行举证反驳。
3、细化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认定标准
该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显示其全部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负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有相反证据足以证明债务人资产能够偿付全部负债的除外。
该解释从实际出发,避免法院审查流于形式,明确了在债务人账面资产良好,但缺乏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形下,仍应认定为缺乏偿还能力的几种情形,切实保障了债权人利益。
4、细化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标准
该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而无法清偿债务、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而无法清偿债务、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无法清偿债务、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而无法清偿债务、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等五种情形中任意一种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该规定中有两个亮点,一是正好应对了目前民间企业借贷中出现的个别企业主出逃的情况,将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而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形纳入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之一;二是针对那些在法院判决后强制执行仍拒不履行债务或不能偿还债务的企业,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使其财产无法藏匿。
5、明确债权人对已解散企业的破产申请权
该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在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在合理期限内清算完毕,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除债务人在法定异议期限内举证证明其未出现破产原因外,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相较于《破产法》第七条,仅规定清算责任人应当向法院申请破产的情形,该条明确债权人对已解散企业也有破产申请权,避免一些企业或其股东借工商注销手段逃避债务。
6、增加强制措施促使债务人配合法院审查
该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受理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债务人依法提交其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等有关材料,债务人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债务人的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
相较于《破产法》第十一条仅有强制要求但无强制措施的设置,该规定明确了法院对拒不配合的债务人的强制手段,增加了法院办理破产案件的效率和执行力。
7、丰富法院对案件处理的方式,增加案件受理量
该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人应当补充、补正相关材料的,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告知申请人。当事人补充、补正相关材料的期间不计入企业破产法第十条规定的期限。该条要求法院积极审核案件材料,对缺少部分材料但可以受理的案件,通知申请人补充材料。改变以往以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为主的处理方式,从法院层面充分发挥企业破产法的应有作用。
8、增加对法院的监督机制
该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时,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收到申请及所附证据的书面凭证。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未接收其申请,或者未按本规定第七条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相较于《破产法》,该规定补充了申请人面对法院不接收材料或不及时出具是否受理裁定意见的救济方式,以法院出具的材料收取凭证为时间计算依据,申请人可以依照《破产法》规定的期限监督法院的办案效率,及时采取向上级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的救济方法,尽快解决企业债权债务纠纷。
【六和提示】
(一)对债务人企业
1、如债权债务到期,债务人应积极还款
根据该解释第一条所表述内容,即使担保人有承担担保责任的能力,仍不能改变债务人企业自身的破产命运。对债务人来说,企业破产意味着企业的结束,而存活则意味着将来盈利翻身的可能。因此,对于希望继续经营的债务人企业,在债务到期时应当以自行积极履行债务为主,并协调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避免债权人启动破产申请程序。
2、债务人企业需重视对诉讼纠纷的债务履行
该解释将企业未能在法院强制履行过程中清偿债务作为评判企业是否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标准之一,减轻了法院的审核责任和债权人的举证责任。作为债务人,应当重视对诉讼中确认下来的债务履行,因为该条款没有“但有相反证据足以证明债务人资产能够偿付全部负债的除外”这样的但书条款,是一条严格的法院可主动认定的标准。
(二)对债权人企业
1、申请债务人破产门槛降低了,债权人可争取多渠道实现债权
对于要求充分实现债权的债权人企业,面对未及时清偿债务的企业,为保障债权最大程度的实现,在向担保人要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同时,可一并向法院申请债务人企业破产;对于有钱而不还的老赖企业,可以将债务人企业的资产最大化公开,便于执行,也可以迫使企业有还款的紧迫感;对于确实缺乏还款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将他的资产最大化变现,实现债权。
2、企业主下落不明不是启动破产程序的必然条件
由于《公司法》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条件放宽,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登记时对法定代表人的任职审核不严密,很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也许并非企业的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以在企业主消失,而债务人到期未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要先查明企业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是否为同一人,如果不是同一人,应当以其他理由申请债务人破产。
二、近期其他规范性文件
1、《关于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71 号,2011 年10月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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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我开公司是借了很多债务,现在破产了,会不会坐牢_百度知道
我开公司是借了很多债务,现在破产了,会不会坐牢
提问者采纳
以公司资产清算如果是公司债务,也不能追究个人责任,不能清偿
如果债主告我呢?
申请破产请律师大概需要多少钱,李律师
视具体和案情,和你信任的律师协商解决
如果债主告我的,没钱偿还的会不会坐牢,谢谢!
会不会封存我的房产
提问者评价
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的解决了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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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4条回答
没欺诈没转移财产没逃跑没非法经营,不会
要看债主告不告你
还不了就坐牢
你可以向他们一一说明,以后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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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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