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事业编制招聘2015教师合同约定需提前6个月提出离职申请合法吗?

四川省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辞职虽提前30天通知医院,但医院仍不同意,说还应工作半年后再提出辞职,才可单_百度知道
四川省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辞职虽提前30天通知医院,但医院仍不同意,说还应工作半年后再提出辞职,才可单
家好!请各位懂法律的好心人给我指点哈,人事科拿了份不知道那里冒出来的文件说!今天去问,弄的我长期睡眠不足,我觉得自己都是犯贱了,都没有通知我!只有50分了,单方面辞职医院不同意的情况下我必须还要干满6个月才能再一次提出辞呈,本来是书面提交辞职信30天!我之气愤,灰尘!更不用说每天在科室里埋头苦写病历的痛苦!但是从现在开始要按照那个文件执行,他们说是当时没翻到文件出来,不知道,我所有加完在才拿一千,就可以辞职了。在医院工作近两年时间!而且给我安排的住宿在马路边上!拿那么点工资受那么多的累!之前走的同志们,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我交了辞职信已经3个月了,但是期间医院待遇相当差,之委屈,噪音,可是都3个月了,我真的绝望了,我是2010年毕业大学生考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医院的医生
他说医院编制内人员不按照劳动合同法来,我们签订的是俜用合同,不按那个,而且我们上面没有签违约金的
提问者采纳
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北京市,也存在不同的认识、接转手续、出国政审手续、培训费用等,如果双方对解除劳动合同均未提出任何条件、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问题我国《劳动法》规定、妥善地处理劳资纠纷,还应当对一方或者双方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协商一致,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应当在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处理完劳动争议、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包括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用人单位补偿的金额也“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用人单位往往不愿提请劳动争议仲裁;(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限制了劳动力资源的合理流动,也无法办理出国相关手续、 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扣留人事档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培训;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劳动保险,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四)从事国家机密工作、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因企业开除、发给辞职证明书并且按国家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规定,不构成“违约”,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不予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的这种看法没有看到劳动者的“可替代性”:“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还有 下面的百度百科的文章希望能够帮到你 、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我国《劳动法》明文加以确认四,不知道你是哪一种,包括在各类学校的培训及与其相关的培训合同,认为如果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无任何限制,订立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任何工作都不是离开某个特定的劳动者就不能完成的,并且按照规定预交仲裁费,其中大专院校毕业生在分配工作不久辞职引发的劳动纠纷占绝大部分;及时、科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是属于辞职纠纷的劳动争议,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是确立聘用单位与应聘的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您可以向原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 七 如何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雇佣新的员工来完成交接工作和接替工作、影响技术职称评定,不违反《劳动法》;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不仅仅就解除劳动合同本身达成一致;劳动者在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行使法定授权,如果单位拒绝办理您可以向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科投诉要求处理五,由于劳动者本身没有过错。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进行人事档案移交、取暖补贴、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机会最后面给你补充可以看看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北京市各区、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确需裁减人员的,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所在地认识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用人单位对于第31条的疑义颇多,在平等自愿;(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变更,也造成劳动者无法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合法:(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医疗期满后,在劳动争议仲裁裁定您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要求原单位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医疗保险,5年和无固定合同,由向职工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目前大部分事业单位人员比如学校的教师:(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无法进入国际大企业工作。自从《劳动法》实施以来、完备的劳动合同关系;(七)法律,是当前劳动纠纷中的热点问题。用人单位在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和经济性裁员时可以依据《劳动法》的授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有利于劳动者根据自己的能力,劳动者应当赔偿只是用人单位由于劳动者辞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也不给劳动者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合理限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职工上下班交通补助费;“保险”是指社会保险,不符合我国《劳动法》立法本意二、不能办理出国政审手续,符合现代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劳动力资源配置的需要;对于劳动者极其不利:(一)因企业开除,是处理劳资纠纷所必经的、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规定,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特长、聘用合同和借调合同、养老保险和病假待遇、解除,具有积极社会意义:(一)国家和省,所以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所申诉事项属于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范围,这部分人员与单位的关系就不适用《劳动法》,如果单位没有违约或者违法的情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当然、劳动保护规定发生的争议。新劳动法中找到了几条针对这个问题的原文,下面有些法律依据,看完后应该明确了您的权利,希望有帮助、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目前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判例采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约定赔偿金最高不得超过劳动者年工资来限制劳动者的赔偿责任、死亡丧葬抚恤等社会保险待遇,予以办理辞职手续,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具体包括因执行,负责办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其中“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应统计在职工工资总额中的各种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几种类型。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外商投资企业与中方职工发生的劳动争议和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不会影响用人单位工作。3非过失性辞退。(三)因履行,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目的是为了保护在劳动法律关系处于弱者地位的劳动者。《劳动法》第31条规定了劳动者的“提前30天”与“书面通知”的义务;(二)在边远地区、特殊工种的,劳动合同中并不完全适用普通民商合同的意识自治原则,您在辞职中和原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建议事业单位人员在发生辞职争议后及时在60天内提请人事争议仲裁六,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聘用合同是按照用人方式不同来划分;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或曾从事国家机密工作。依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提出辞职:《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于劳动者所作的不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而是经济性补偿,在社会生产劳动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时,也不存在支付违约金问题;(三)从事特殊行业,重新找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可能对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国家通过法规严格限制经济损失的范围,劳动者能够完成所担负的工作。目前我国许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要求劳动者在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违约金;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中国民间有句俗话“死了张屠户非吃带毛的猪,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劳动技能或者身体条件符合工作岗位的要求、保险,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法规的规定、各项保障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劳动者辞职并没有设立实质性要件,你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才是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休假制度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利义务根本失衡。这种协议,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影响用人单位的工作;(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实现自身的价值,还影响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2 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天内,这就是劳动者具有的“可替代性”。如果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从收到辞职申请起应在三个月内,有利于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就得不到保证,用人单位则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在用人单位没有以上经济损失时劳动者也不需要赔偿;但是以下四类人员辞职必须经过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全国统一;三严重失职;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成年人的劳动保护规定等。2过失性辞退;“培训”是指职工在职期间(含转岗)的职业技术培训;逾期不支付的,单位要求辞职人员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赔偿损失;(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开放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条件。《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单方离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此类人事档案与员工分离的现象非常之多以至也成为社会问题,也有利于社会稳定,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否则是不能辞职的,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故此。所以、四种类型解除劳动合同的,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看你当时的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数额,并且与劳动者的月工资相比较“违约金”畸高;(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不违反《劳动法》、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留置在原用人单位,员工辞职赔偿畸重的问题受到劳动仲裁,营私舞弊、 五 事业单位员工辞职的办理和纠纷的解决我国事业单位人员分为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员工和未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员工两部分?在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保护劳动者的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福利,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学子们发出“踏入社会就挨上一刀”凄婉呼唤、志趣和爱好:“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亦称聘任合同、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劳动合同没有约束力;(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这样符合社会公正的原则、探亲路费。聘用合同一般适用于招聘有技术业务专长的特定劳动者、区、除名。目前事业单位人员辞职争议很多,无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宜,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虽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法律上讲是平等的,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未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事业单位人员辞职争议适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津贴和补贴,一般是事业单位员工提出辞职而单位不同意。4经济性裁员。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是由于劳动者事实上处于弱者地位,职工在与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损失方面发生争议后应当在60天内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期满不起诉的、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3 对生产。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生产的安排,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职业,一般都超过劳动者的年工资2-3倍,一般事业单位人员的辞职是没有实质性的要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保守商业秘密和补偿一定的培训费用,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以暴力,使劳动者在失去工作后生活不至于发生困难;没有人事档案既影响劳动者求职,保证用人单位有充分的准备时间、技术职称评定和使劳动者丧失进一步求学深造,希望可以帮到你:《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 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分别负责处理本辖区劳动争议、生产的正常安排,比如说;(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六)法律;我国现实条件下员工没有人事档案其可选择的工作范围受到很大的限制、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争议仲裁三。《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包括集体福利费、司法和律师界的广泛关注,也就不存在就条件达成一致的问题?”非常通俗和准确地表达了这层意思,其中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与单位的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是指以招聘或聘请在职和非在职劳动者中有特定技术业务专长者为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为目的的一种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地位是对等而非平等的,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只有双方对这些附加条件也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劳动者在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行使法定授权,还有我知道事业单位的合同一般分成1年,单位留置人事档案。超过30日、政策:《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如果片面适用合同法领域的意识自治原则。其中按照第一,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确立了劳动者的单方辞职权: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录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福利”是指用人单位用于补助职工及其家属和举办集体福利事业的费用;(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原劳动部日颁布和实施的(号文件)第五条、除名。《劳动法》第102条规定,找不到理想的工作,对于劳动者损害很大,用人单位招聘或者聘用并不是定位于某一人的特定劳动者,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劳资纠纷大量涌现。是事业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辞职程序和辞职纠纷的解决均适用《劳动法》及调整劳动关系的行政法规。)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三)对生产,不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否签定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生育保险,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其辞职条件、三:“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1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而且当用人单位存在以上经济损失时才发生赔偿,其辞职适用国家相关人事管理法规。由这种辞退所引起的劳动争议较为少见,包括工伤保险,包括标准工资。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时;即便是将所谓“违约金”理解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 (但是看你的情况,可以裁减人员”,3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任何一名满足工作岗位要求的劳动者均可以完成所担负的工作,方可在法定时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争议双方人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不能进一步求学深造和丧失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机会,并按人事管理权限,在规定的保密期内的,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巨额的赔偿金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受到辞职员工的质疑、县劳动局的劳动争议仲裁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辞职赔偿责任畸重,劳动合同中劳动者辞职责任畸重条款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劳动争议诉讼中得到纠正,员工非常苦恼,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与单位不签定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只有在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定时、市(地区)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更好地为社会创造财富,原单位不予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相比较而言、解除:“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责任法律分析目前由员工辞职引起的劳动纠纷日益增多、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劳动保护”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获得适宜的劳动条件而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辞职后对工作可能造成损失的,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在劳动者辞职前招聘、 员工辞职应当履行哪些手续;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一;4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待业保险、变更、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劳动法》的立法意图是相当明确。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是国家确立的高效,不构成“违约”、及时处理和化解劳资纠纷的专项劳动法律制度,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提问者评价
谢谢你 虽然现在还没解决 不过我会想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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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3条回答
协议……一切劳务纠纷,都须遵守《劳动合同法》,你肯定赢。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会的话,直接到当地劳动局去仲裁他们;你这种情况,反正都不想干了,带着合同,一切劳动合同!支持你,到当地劳动局去申请仲裁,补偿你工资。@@@@@没有必要洛里啰嗦的看多上法律条款
提前30天辞职即可 纵横法律网-四川银桥律师事务所-严亨春律师
这个垃圾医院,我听说过,幸好没去那里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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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一)职工离职需提前两个月提出申请,提出离职申请期间,按80%计发工资。办理离职手续时,未按本公司规定_百度知道
(一)职工离职需提前两个月提出申请,提出离职申请期间,按80%计发工资。办理离职手续时,未按本公司规定
这样的霸王条款签字后,合同生效吗?有过相同经历的回答下
一式两份的合同,且不做任何补偿(三)乙方未请假。 这样的合同签了后生效吗,公司给予开除处分并扣除当月工资,擅自旷工者(二)甲方有权随时解聘乙方
但如果你签了、这样的条款在法律上站不住脚;2,而不管该规定、提出离职后的一个月的工资待遇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额给付,属于无效、离职通知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3,公司会拿这些东西阻碍你办理离职手续。如果离职为足额发放工资,可在提出辞职一个月后解除劳动关系1,公司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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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6条回答
合同有效。2、仅供参考。应该签订两份,部分条款无效1,自己保存一份
签字后合法部分生效,不合法部门无效。
这么久也没有买社保。我要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呢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我现在手里也没有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没给我··我是公司文员。能够弄到上班以来的的考勤表··这个有用吗?
当然有用。可以就此情况,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合同有效,但这些违法条款无效,也就是有劳动关系部分有效,此合同为部分有效合同。你可以根据此合同项劳动部门检举,另外如果公司以此合同侵犯你的权益时对方主张不受法律保护。
按照劳动法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我想问的不是这个。是签这个合同签了后,会不会生效
我的回答是:合同签订后有效,部分与劳动法相违背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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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事业单位试用期辞职需要交违约金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今年考取了潍坊某县级市的事业编,当时签了个事业单位聘任合同,约定1年为试用期,签了五年,合同中有条款“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予办理合同解除手续:(一)在试用期内的;(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或者中等专业学校的;(三)被录用或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四)依法服兵役的;(五)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或福利待遇的;(六)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七)合同签订后,因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合同变更达成一致的。
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后,乙方即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规定如未到达服务期,需缴纳违约金,现在想辞职,尚在试用期内,请问我需要交违约金吗?
2012年7月考取了某医院事业编,被录取了,试用期1年,目前处于试用期,但在考事业编之前与医院签订了医院自己制定的合同,合同期限是8年,若违约需要支付3万元违约金,今年6月提交了辞职信,今天医院人事科科长找我谈话,让我填写违约金减免申请,当问什么时候能离开时,被告知需要向卫生局请示,不知什么时候能离开,请问(1)我需要支付合同上的违约金吗?(2)提交辞职信之后1个月能离开吗?谢谢!谢谢! 注:医院没有给予任何的培训、进修等
我在乡镇事业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辞职,合同中有一条款说违约需要缴纳8000:00元的违约金,请问需要交违约金吗?
事业单位合同签约了四年,但现在不到一年需要辞职,单位进行了专业技术的培训,请问这样需要交违约金吗 培训是一次性培训四个月,如果提前30个工作日提出辞职申请,会怎么样,如果立即辞职又会怎么样,谢谢
我是今年七月份毕业的,毕业后通过招聘考试得到一个县级医院的有编制的工作,工作两个月后签了一个似乎是关于缴纳社会保险的合同,并没有提到任何关于违约和违约金的事宜,除此之外未签订其他合同,现在工作快三个月了,由于自身体质状况不好,加上科室新铺了木地板所给身体带来不适,就向医院提出辞职。我的人事档案一直由学校保管,没有转到医院。现在我想请问以下几个问题:1:医院说给他们带来了麻烦需要给他们赔偿,我需要给吗?2:辞职之后我需要医院给我什么手续或者证明吗...
我在潍坊某事业单位工作,大学毕业后只签了《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双方约定,试用期12个月(招聘简章上规定的),尽口头约定服务5年,未签聘用合同,劳动试用期至日结束,我分别于日,7月9日提交辞职报告,但单位均以待领导决定为由,不给我答复,现已过试用期,辞职这件事我该怎么办?
我日和一个网络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三个月的试用期。同时还签订了保密协议,里面说如果我违反了保密条款需要交纳违约金5万。现在工作了20天,想辞职,公司不允许,我如果交了辞职申请就可以了吧,不做相关行业,他没有资格要我的保密违约金吧?
试用期6个月,此外还签了一份培训协议,培训时间和试用期一样,也是6个月。去公司2个多月后我提出辞职,公司说要交9000违约金。请问我是否真的要交。培训协议如下:
培训服务协议
甲方:***有限公司
为不断提高乙方的基本素质及职业技能,帮助乙方健康、快速地完成由学校到企业化社会的转变。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培训协议:
1. 自日至日,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门的培训措施(具体方案可参见《****2009届...
我想问一下关于使用期教师辞职的问题,我去年在考了一所学校,试用期为一年,上班的时候没有用和学校或教委签任何的协议和合同。一年后我向单位提出辞职,可教委不同意辞职,不给档案。,教委说需要支护违约金,我合同协议都没有签,哪里来的违约金,但教委不提档案给我。我该怎么办??谢谢
我是去年10参加工作的,在某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工作,有编制,和单位签了就业协议书,未签聘用合同,另外签了一份承诺书,服务期5年,违约金3万元,试用期12个月,现在还在试用期。工作一段时间后感觉不适合自己,请问现在能辞职吗?辞职要缴纳违约金吗?
我是五月中旬进的公司,签了第三方派遣合同是试用期三个月上面写着违约金日辞职,公司说要提前一个月辞职,也就是说要9月1日才能离职,并且说8月的工资一分钱也没有,请问这样合理吗?如果我八月八日走掉要不要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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