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道路改造农民非法集资兑付比例还要增收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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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乐至县回澜镇集资建房规划名单.回澜街道路灯血的教训!【此帖于3月13日由乐至县委办办理回复】
虽然人在外地,但每天都有关注自己的家乡近况,最近听说回澜要建新农村集资建房!请问这集资建房是什么概念了?是农民自己出钱修在国家规定的地点,还是国家修好了,用原来的老房子换?还是国家出大头,我们自己再出小头?
& && &&&另外小弟还很急切的希望领导能告诉我,2014乐至县回澜镇集资建房规划名单,回澜有哪几个村·今年会改造吖!万安村是什么类型的?启动村还是重点村什么的?可能小弟不太懂这·问的有点白痴·希望领导看见了·能告诉我哈!
& &另外回澜的河道真心该处理咯!惨不忍睹吖!街道路灯问题,有些街道根本就没路灯·前年在某个地方·因为有了一件杀人事件·才换来那个地方的一个路灯··难道每个黑暗的地方都要有杀人事件·才会引起政府的重视?要用血的教训来唤醒他们内心的道德?一个城镇我认为街道路灯是必不可少的哦!
&&回澜倒流桥至运输社那么长一条路·尽然没一个路灯·要知道有很多学生那是必经之路吖!另外就是新菜市场也没有路灯··就入场的地方有一个·还在因为谁交电费而闹腾!希望有关部门督促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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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至县委办公室
关于“2014乐至县回澜镇集资建房规划名单,回澜街道路灯血的教训!”网帖的回复
“dengxujia”网友:
  你好,你在《资阳网》专栏中题为“2014年回澜镇集资建房规划名单及街道路灯问题”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回澜镇建新农村集资房的问题。目前回澜镇还没有争取到新农村建设项目,待争取到项目后根据政策执行。
  关于回澜镇的河道问题。回澜镇场镇平时有保洁人员定期对河道进行保洁,以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下一步,回澜镇将进一步加强保洁工作力度,努力争取项目资金完善配套设施,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的综合素质,促进生态回澜建设。
  关于回澜场镇路灯的问题。2014年1月,经镇政府多方筹资和努力,更换了存在安全隐患的高杆灯和路灯,并在学校、卫生院、敬老院等重点路段新安装了路灯。由于资金缺乏等原因,老乐安路等部分路段的路灯安装工作暂未实施,但已纳入了第二批实施计划,待资金争取到位后立即实施。
  感谢你的留言,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中共乐至县委办公室
                                   日
另外哈·申请入党也是很麻烦的事情·我都申请几年了·村里一直没回我··每次都是等下 一年,意思是我没行贿?我觉得加入中国共产党是每个中国人都很自豪的事情!
另外哈·申请入党也是很麻烦的事情·我都申请几年了·村里一直没回我··每次都是等下 一年,意思是我没行 ...
你人都不在家乡,家乡的党组织怎么考察你呢?不考察你怎么就能入党呢?动辄就是没行贿不办事,这种观念还入什么党?入党这么随意,还能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吗?
集资建房就是你自己给钱撒,国家负责给你设计,然后统一安排施工,负责修好那些道路什么的公共设施,有些也有点补贴,不多,还想国家出大头甚至国家修好用老房子去换,你也想得太美了哦。
你人都不在家乡,家乡的党组织怎么考察你呢?不考察你怎么就能入党呢?动辄就是没行贿不办事,这种观念还 ...
我前几年一直在家哈·在供电所工程队里面·每年都去说过的!都是叫我等明年·后来干脆放弃了·
你不回来看看,你怎么知道没有路灯,现在回澜镇可是亮堂堂的,乐至县的乡镇上没有几个镇有回澜的照明好,而且新市场早就亮灯了,乐安路也规划了路灯,尽快会安装到位的,
呵呵,哥要的是权力,省市县乡必须尽义务,不顺哥意者,哥对你不客气,网上看吧
你不回来看看,你怎么知道没有路灯,现在回澜镇可是亮堂堂的,乐至县的乡镇上没有几个镇有回澜的照明好,而 ...
从农民街到运输社那条路有路灯吗?你告诉我?就是土桥路口那么·一阵条都没有·好不好?
发现问题了找谁
领导你好我是乐至回澜的十村四组我们那修路一个人交两千,好黑哦,我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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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对农民增收的影响5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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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  为深入了解高寒贫困山区农村农业发展现状,切实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有针对性地制定扶贫开发工作措施,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根据镇巴县人民政府的安排和要求,县扶贫开发办抽调专人对我县小洋镇三岔河村梁家桥组的贫困状况逐户进行了走访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小洋镇三岔河村梁家桥组位于该镇东部海拔1500米左右的星子山上,距镇政府7公里,通往本县东区的&镇双公路&穿境而过。境内地处高寒,山大沟深,土地瘠薄,交通不便,村民居住分散,人居条件相当恶劣。该组共有50户203人,其中在册贫困户21户81人,特困户8户,五保户2户。在外务工66人,无劳动能力的35人,享受低保的35人,参加养老保险的136人。50户中有43户仍居住在年久失修的土木结构房内。组内总面积6平方公里,其中:有耕地面积210亩,人均1.03亩;退耕还林面积418.7亩,人均2.06亩;森林覆盖率达55%;粮食作物主要以玉米、土豆为主;经济作物有大黄、魔芋、树花菜等,还产核桃、板栗等干果,部分农户养有猪、牛、羊、鸡。但家庭经济收入主要以劳务输出为主。2012年底该组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398元。是我县最为贫困的村组之一。
  二、高寒山村贫困的主要表现
  (一)农村交通、饮水、用电、住房、通讯等基础设施仍然相当落后。一是交通难。虽有县级公路穿境而过,但进村到组的公路还远不能满足村民的需求,少有的土路晴通雨阻。&交通难&导致农副产品流通难,市场占有份额低,农产品收购价格降低,农民增收难。二是饮水难。高寒山区的群众饮水难是普遍现象,有的靠背桶背水,半天才能背一桶,一桶只管一天,耽误了劳力和农活。三是用电难。全县虽已经消除无电村,但居住在高寒偏远地区的村民,由于居住分散,为了通电,村民集资负担已超&负荷&,许多村基本未进行农村电网改造,用电损耗大,因此经常缺电,所用电费在总电表中分摊,有的电费每度高达2元多。四是人居环境条件差。被调查组土木结构房占总户数的86%,且危房就有8户,有一户还住在一间破烂不堪的偏草房内,多数人畜未进行分离,住所卫生条件差,居住环境不容乐观。
  (二)贫困村可耕土地面积不足,防涝抗旱能力比较差,主导产业收入低下。贫困村组山多地少,无农田水利,大部分是陡坡地、边荒地。村民因无资金购肥培育地力,土地瘠薄,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脆弱,产出比低下,大多处于种在地收在天的&靠天吃饭&的因循守旧思想中。
  (三)贫困人口科技文化素质低,自我发展能力不强。贫困人口接受新科技、新思想的能力差,思维方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十分落后,发展商品生产、开拓市场的能力相当弱。大部分群众还存在着严重的&等、靠、要&思想,缺乏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勇于致富的劲头。大多数村民很少参加会议,大部分村组没有文体娱乐场所,群众文化生活贫乏,参与聚赌、斗殴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四)镇村卫生设施及设备配置欠缺,疾病防控能力差,看病就医难。部分贫困村至今尚无卫生室,有的虽有村卫生医疗机构,但由于资金缺乏,设备简陋,药品不足,有的没有配备合格的卫生人员,一些小病想通过找卫生员或药品解决都很难。被调查组内留守在家的人员中有30%的患有不同类型的疾病,有的在矿山务工致残几年了都无钱取下内置钢板,有些大病除开农合报销以外,自己仍无资金治病,就只能在痛苦中煎熬。
  (五)产业结构单一,群众生产技术落后,科学技术普及率低。贫困村主要以种植玉米、土豆为主,且品种老化、栽培方式落后。经济作物品种极少,小部分农户养猪、鸡、或牛、羊等,但形成不了规模。种养科技含量低,产出效益低,村民未能掌握实用技术,沿用传统耕作方式难以脱贫致富。
  三、导致贫困村贫困落后的原因
  (一)历史和自然原因。从总体上说,我县贫困村主要分布在高寒的边远山区,山大沟深,土地贫瘠,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开发难度大。由于这些地区通路、通水、通电、通讯、上学、就医等设施改善投资大、成本高、难度大,一定程度上被社会发展边缘化。致使这些地区信息闭塞、文化落后、观念保守、与外界交往沟通难,谋生发展能力低,脱贫致富无门路、无条件、无能力。交通不便,通讯缺乏,信息闭塞,农副产品运输通道不畅,加上农副产品开发与市场需求局部脱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开发农副产品生产的积极性,以致难以脱贫。我县又是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特别是高山贫困户所在地更是生态环境脆弱,暴雨、冰雹、霜冻、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不仅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无法保障,甚至生命也时刻受到威胁。有人曾用&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来形容自然灾害对农民的危害程度,加之退耕后野猪等野兽繁衍迅速侵食庄稼非常厉害,农民辛苦一年的庄稼,若遇成群野猪侵袭,一夜间毁于精光。
  (二)自身素质及思维观念原因。人口素质低,文化观念落后,发展步伐太慢。贫困地区不少农民对商品经济至今还很不习惯,他们一贯视农为本,宁愿守着土地受穷,也不愿冒险出外经营工商业;许多农民听天由命,消极悲观,缺乏信心和勇气,把希望寄于&老天爷&风调雨顺;依靠国家支持,救济的&等靠要&思想非常严重,视吃救济、拿补贴为理所当然;观念保守,不愿接受新技术,甘愿受穷。这是造成贫困的主要内在原因。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文化教育的层次和科技普及率低,作为农村主要劳动力的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有学生的家庭主妇还要进城租房陪读,留守的老弱病残者文化水平低,缺乏技术。根据贫困村的调查,贫困户劳动力受教育面很小,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人数占劳动力总数的37.6%,由于劳动力素质低,只能从事简单或低收入的生产活动,收入水平低,难以脱贫。贫困村受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较深,经济体制改革和转轨滞后,市场主体形成发展缓慢,习惯于计划经济的思维方式、领导方式和生产方式,缺乏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目标的经营观念,开拓市场和开发资源的能力不足,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三)区域经济发展滞后原因。农业生产基础薄弱,产业结构单一,科技含量低,尚未形成覆盖农民稳定收入的主导产业。新培育的特色产业因缺乏资金扶持,未形成生产规模,农村经济收入主要靠零星种养和外出务工。
  (四)农村人情送礼负担沉重原因。现今农村凡遇红白喜事大操大办极为严重,送礼攀比之风盛行,被调查村组贫困农户仅此一项支出每年至少要花1万至3万多元,村民不堪负重,有苦难言。村民总结为:打工都为送礼,哪能发展自己?
  (五)疾病、伤残、弱智、子女上学成为贫困的重要原因。我县农民大部分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剩下的那一少部分正好是贫困户。我们在调查中发现,生病无钱医治,不管不问的贫困户在农村比较常见。特别是贫困户看病治病,都是自己负担,一年中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病稍大一点,一般农民的家庭都承受不起,贫困家庭更是承受不了。据梁家桥组50户的调查,因病、因残、弱智致贫达23户,占调查农户数的46%。自90年代以来,农村家庭子女上学已成为家庭贫困的又一因素,上小学需占用劳力陪读,上大学需要借债。大多数农村家庭对子女考上大学既喜又忧,喜的是只要孩子考上大学,就能摆脱贫困,忧的是考上大学学费高却供不起,要想上大学,只有依靠借债,借债又导致这些家庭步入贫困行列。
  四、解决贫困村现状的对策及建议
  加快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是镇巴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因此,为了实现镇巴县率先跨越式发展的目标,必须要加大对贫困村的扶持力度。
  (一)提高对加快贫困村发展重要性的认识。这些贫困村大多数处在高寒偏远吊庄地带,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贫困村扶持工作的领导,要充分认识其重要地位和特殊性,为高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真正把党和国家的优惠政策用足、用好、用实。各职能部门在实施农村基础设施、道路交通、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村建设中,要加大对高寒贫困村的倾斜扶持和照顾力度,以帮助当地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经济,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
  (二)改善条件,加大投入扶持力度。基础设施落后仍然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个主要因素,今后要想方设法在公路、农田基本建设、村村通广播电视、沼气池、环境改造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投入,改善贫困村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切实解决&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问题。多组织科技、卫生、文化&三下乡&活动,免费为贫困群众传授科技知识,送医送药,加大高新科技投入力度,用新技术、新思维、新理念的思路扶持贫困村发展。
  (三)立足于自身,&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贫困村的脱贫与增收,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任何外部环境的改善都只是为农民增加收入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农民增加收入最终还是要依靠农民自身,有赖于农民观念的转变,素质的提高和艰苦的努力。一是要继续加大对发展基础教育的投资力度,确保农村的学生接受更多更好的教育,农民迫切要求恢复条件较好的村级小学和幼儿园,减少家长陪读。二是在办好初级中学的同时,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造就一支农民实用技术队伍,使农民增强致富的本领,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三是要加强农业科研队伍建设,建立农业科技推广的良好运行机制,开拓农业技术市场,加强科技与经济的有效结合。四是要加强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搞好&村村通&工程,提高广播电视覆盖率,让更多的群众从广播电视中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到先进的文化、科技知识。
  (四)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结构调整的目标首先要按照&围绕增收调结构,突出特色闯市场,依靠科技增效益&的方针,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拓展农村经济的发展空间。其次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重点突破。&结合本地实际,结构调整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优化农业区域结构,加快引进和推广优良品种,发展特色规模经济,大力开发高附加值的名优特产品,逐步实现农产品的优质化。从实践上看,一个村抓住一两个优势项目,一两年就可以见成效。如魔芋种植,白山羊养殖。
  第二,依靠科技进步改造和提升传统农业,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扩展农产品的消费市场,延长产业链。重点培植支柱产业,发展农村特色经济,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同时,还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大力发展镇巴特色经济的品牌。如镇巴腊肉、香椿山野菜等已有名气,要积极加大扶持力度。
  第三,加强农作物产后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加强农作物的耕作改制,做好精量播种、配方施肥、节水灌溉等栽培技术,以及畜禽集约化饲养配套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工作。加快现有农产品储运、加工企业的技术改造步伐,彻底改变农产品重产前、产中,轻产后的状况,使农产品不但产后继续保持优质,而且还能提高其科技含量和附加值。
  第四,要优化投资环境,积极&牵线搭桥&,引入有实力、讲诚信的企业和个体参与农村经济开发,充分发挥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主导作用,通过结构调整和项目实施,培育地方财源,增加农民收入。兴建产业园区是链接农村经济的有效途径。
  (五)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第一,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因地制宜发展具有地方资源优势的特色经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使农村经济逐步走出一条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新路子。
  第二,抓龙头,力求形成工农联动产业链。坚持以新兴的高科技农副产品加工骨干企业为龙头,建立起以种、养专业村为基地,以千家万户农户为依托的产业链,形成产、供、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工农联动新格局,使一部分农民通过企业加基地,基地连农户的新的发展模式先富起来,从而达到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尽快取得经济实惠之目的。
  第三,抓典型,树立一批率先致富的典范。对农村通过正当渠道先富起来的示范典型,要大张旗鼓地予以表彰,要给予重奖或者以奖代补。
  第四,搞活流通,加强农产品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和完善,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销售保障机制,以城区服务为龙头,以乡镇服务为基础,依托农业科技部门的技术指导,为农民提供生产、购销、科技信息服务,把生产与服务有机联系起来,解决&种难&、&卖难&问题。
  第五,要动员贫困村农民充分利用耕地资源,本着&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渔则渔&&的原则,通过整合土地资源,发展各种农作物、开发立体种养,保持生态平衡,走可持续的生态农业发展道路。
  (六)减少农民,富裕农民。从长远看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非农产业转移,也是解决农民贫困、农业停滞、农村贫苦的&三农&问题的核心环节。主要途径是:一是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抓好集镇和中心村庄的小城镇建设,促进要素流动和产业重组。二是继续发展乡镇企业,引导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加快农村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步伐,扩大农民就业空间,拓展农民增收渠道。三是加大对贫困村劳动者的科学技术和就业岗位培训力度,提高劳务输出组织程度,让部分剩余劳动力走出家门前往北京、广东、上海、浙江等发达地区打工,使他们尽快走上脱贫致富道路。
  (七)分类帮扶,拓宽增收致富渠道。首先要进一步落实扶贫开发责任制,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等有实力的单位与贫困村组定点挂钩,党员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并明确不脱贫不脱钩。珍惜&两联一包&和&千企千村&帮扶贫困村的良机,采取多种帮扶形式,既要重视捐钱捐物,又要帮助培训管理型和技术型干部,资助中小学教育,援建科研项目,同时还应利用自身优势,为贫困村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等。二要通过制定一系列配套政策,把地处边远、交通闭塞、生态环境差的贫困村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使各项扶贫项目资金向贫困村倾斜。三要坚持以种植业、养殖业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项目,以劳务输出作为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四是大力发展生产服务项目,辐射带动农民致富。如增加扶贫贷款,支持能够带动贫困人口增加收入的种养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市场流通企业的发展,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积极稳妥地推广扶贫到户的小额信贷,支持贫困农户发展生产。
  (八)切实减轻贫困地区农民的负担。狠抓农民&减负&不放松,减负就是增收。要采取有效措施禁止红白喜事大操大办、请客送礼之风。在农民的筹资筹劳上慎重处理、严格管理,使镇村干部不得在农民的负担问题上有所动作。要精简镇村组干部,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要确保国家用于扶贫的各种资金及时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农户,为农民增收和生活的改善提供基本的资金保障。
  (九)积极实施&七大工程&。一是社会保障工程。将五保特困群体无经济来源的、生活不能自理的统统纳入敬老院集中供养,有自理能力的由民政部门保障供给分散供养。二是产业扶贫工程。根据地理气候条件,采取大多数村民意愿集中连片发展一两项主导产业,如种植魔芋、大黄,饲养生猪、白山羊等,使其规模化。三是创业示范工程。通过对有经济头脑和实干精神人员的创业技能技术培训,外出参观学习,提供给小额贴息贷款等优惠政策,发展主导产业,示范带动周边群众参与主导产业的发展,积极支持外出务工能人回乡创业,为他们提供多方面的方便和服务。四是技能培训工程。充分利用职业技术学校、&雨露计划&、&科技适用技术&、&创业培训&等培训机遇,大量吸纳贫困村劳力参训,真正学到一至二门能发家致富的适用技术。五是基础设施改善工程。各部门联动,加大争跑项目的力度,整合各类资源,彻底解决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问题,增加扶贫重点村建设数量,提高扶贫重点村财政扶持资金比例,加大项目资金捆绑力度,管好用好资金,带动促使贫困村面貌尽快改善。六是安居建设工程。根据被调查村组村民&老死不离故土&的愿望,通过做思想工作能搬迁的尽量集中搬迁安置,确实不愿搬迁的,借陕南移民搬迁之机,要根据山区特定环境和人情的需要调整分散移民安置指标进行安置,或者用足因灾移民、危房改造等优惠政策,倾斜于贫困村,彻底消除土坯房,使村民住有所居。七是医疗救助工程。农民热切期盼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降低医药价格,增加镇村医疗设备,增强医术人员水平,改善农村医疗条件,增加农合医疗报销比例和大病报销比例及范围,使村民病有所医。
  总之,实现全面共同繁荣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建设小康社会需要几代人的努力。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当前我县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高度,重视贫困村建设,实现城乡全社会的共同和谐发展!(马维钦& 刘永勤& 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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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公共微信历朝历代,要数共产党对农民最好!_休闲阅读-牛bb文章网您的位置:&>&&>&历朝历代,要数共产党对农民最好!历朝历代,要数共产党对农民最好!(原作者:彭宏松)[编者按]延续2600多年的农民缴纳“皇粮国税”的历史,在中国共产党执政中得以改写。江西则在全国提前一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广大农民发自内心地说:“历朝历代,要数共产党对农民最好!”为了展示这一重大历史事件的来龙去脉,本刊特约江西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原中共江西省委副书记,现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彭宏松同志,以权威、而真实的笔调撰文,以飨读者。2000年开始的全国农村税费改革,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继土地改革和家庭承包经营之后农村的第三次重大改革。它减轻了农民负担,维护了农村稳定,加强了农业基础地位,保护和调动了农民积极性,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在中国历史上树起了一座永远的丰碑。全国农村税费改革从2000年安徽试点开始到2006年全国取消农业税用了7年的时间。江西的农村税费改革,2001年先在三个县(市)试点,2002年全省全面推开。我从2002年起以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后来又以省委分管农业的副书记、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的身份抓全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直到2005年全省取消农业税。取消农业税,结束了中国农民2600年来种田缴纳“皇粮国税”的历史,这是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这是中国共产党造福广大农民的伟大善举。我有幸参与了新世纪江西省从减轻农民负担到取消农业税的实践,深感有责任将这一过程记述下来,以资后世。农村呼唤税费改革新中国成立后进行的土地改革,彻底废除了在中国历史上存在2000多年的封建土地关系,使广大农民拥有了土地这一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在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从而有力地巩固了工农联盟和新生的人民政权。20世纪70年代末,农村普遍实行的家庭承包经营,打破了人民公社的“一大二公、吃大锅饭”的经营体制,使广大农民获得了生产经营自主权,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带来了农村的历史性巨变。以农村改革为起点,我国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和现代化建设波澜壮阔地展开。在农民成为生产经营主体的同时,农村税费负担的主体也由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时期的集体逐步转变为农户。到了20世纪80年代,农民负担逐步加重,渐渐成为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稳定的敏感问题。年,中央连续颁发了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五个“一号文件”,有力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粮食生产和农民收入快速增长。1984年,我国粮食产量达到8140亿斤,超过历史最好水平,粮食供应由过去的供不应求转为自给有余。但是,1985年开始出现“卖粮难”,粮食价格低迷,而过去随着农民收入快速增长而逐渐增加的农民负担又减不下来,于是农民负担开始成为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日,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第一个减轻农民负担的文件―《关于制止向农民乱派款、乱收费的通知》。进入20世纪90年代,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而农民负担总体呈上升趋势。特别是到了90年代中后期,我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由长期短缺变为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农业发展越来越受到资源和市场的双重约束,农民增收难的问题日益凸显,农民负担问题也越来越为社会所关注。江西的情况跟全国一样。据农村税费改革时调查摸底统计,全省农民负担总额为31.2亿元,其中:农业税及附加5.9亿元,农业特产税及附加5.3亿元,屠宰税2.8亿元,村提留乡统筹14.4亿元,农村教育附加和集资2.8亿元。农民人均负担99.36元,亩均负担103.8元。另外,全省农民每年还要承担“两工”(劳动积累工、义务工)12833.4万个、农村“一事一议”筹资10651万元。实际上,还有许多收费、罚款、各种名目的集资无法准确统计,因此,农民的实际负担比这要重得多。当时农村社会流行一个顺口溜: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是个无底洞。头税即农业税,二“税”即各种收费和“两工”,三“税”即乱摊派、滥罚款。这个顺口溜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农民负担情况。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起,到农村税费改革前,与全国其他省份一样,江西也多次发生过因农民负担过重引发的群体事件或恶性案件。对于减轻农民负担,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三令五申,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也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种种原因,农民负担重的问题直至农村税费改革前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在深入分析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特点,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实践的基础上,1998年10月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逐步改革税费制度,加快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立法”的任务,把农村税费改革提上了议事日程。2000年是世纪之交的一年。新世纪、新气象。这一年的3月2日,党中央、国务院联合颁发了一份在我国“三农”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文件,这就是中发[2000]7号文件――《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这份文件对农村税费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并确定安徽省为当年全国唯一以省为单位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省份。安徽省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当年就取得了明显成效。2000年,安徽省农民负担下降了31%,人均负担由109.4元减少到75.5元,减少了33.9元。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受到安徽广大群众的欢迎。随着安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情况在新闻媒体上陆续报道,广大干部群众从安徽的试点中看到了希望,全国各地普遍要求实行农村税费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农村税费改革势在必行。江西争取成为改革试点省在安徽省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同时,按照中央的要求,江西于2001年选择樟树市(中部、平原)、余干县(北部、湖区)、崇义县(南部、山区)进行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樟树市农民人均负担100.46元,亩均负担70.36元,分别比改革前减少了33.51元和23.48元,平均减负率25.01%,个别地方达到40%以上;崇义县农民人均减负61元,减负率在41%以上;余干县人均减负39.92元,亩均减负43.3元,减负率37.77%。在安徽试点的基础上,中央决定2002年再扩大试点范围。―9日,国务院在江苏省无锡市召开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2000年和2001年税费改革试点经验,研究2002年扩大试点范围和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有关政策措施。国务院初步决定,2002年以省为单位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范围,在地方自愿的前提下,扩大到10个左右的省,重点安排在粮食主产省和农业大省。根据会议通知要求,时任中共江西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的我,与时任江西省财政厅厅长雍忠诚一起参加了这次座谈会。会议期间,我们提出把江西列为2002年的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的要求。当时的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负责人、财政部长项怀诚对我和雍忠诚说:“你们回去后,告诉书记、省长,我们会把江西列为试点省,你们要早点做好试点的准备工作。”从无锡回来,我们向省委常委会汇报了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并将项怀诚要我们带给书记、省长的话在常委会上作了汇报。省委、省政府决定以省政府的名义向国务院写报告,请求批准把江西省作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报告(赣府文[2001]94号)于12月13日发出。(原作者:彭宏松)当时要求列为扩大试点的省很多,尤其中部各省的要求更为迫切,因此竞争很激烈。日,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开幕。3月8日,当时的国务院总理朱F基与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曾庆红,和江西代表团的代表一起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我受孟建柱书记和黄智权省长的委托,在发言中请求国务院把江西列为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还有几个来自基层的代表在发言中也一再要求将江西列为试点省。在讨论结束时朱F基总理讲了话,他说:“刚才几位代表发言都要求把江西列为税费改革试点省,你们孟书记、黄省长也给我写信提出这个要求。你们江西老l庆红同志对家乡很关心,也跟我打过招呼。因此,同意把江西列为试点省。”朱F基总理的表态,获得了全体代表长时间热烈的掌声,全省干部群众迫切要求开展农村税费改革的愿望终于实现了。会后,孟书记和黄省长交待我准备工作要抓紧,孟书记说:“宏松同志,税费改革虽然我和黄省长担任组长和第一副组长,但工作就是你全权负责。”我说:“大的事情还是要报告书记省长定,具体工作我多做点可以,回去后,要先开税费改革领导小组会,研究一下方案和几个配套文件。”孟书记说:“今后不要开领导小组会,这件事就是你负责,搞好了是你的功劳,搞不好是你的责任。”本来税费改革压力就大,书记这样一说我压力更大了。按照孟书记和黄省长的要求第二天我赶回南昌,着手研究和部署在全省开展农村税费改革的准备工作。因为年初得到江西没有列为税改试点省的消息,所以原正在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中途都停下来了,有些市县的税改办人员也解散了,现在国务院同意江西开展税费改革,有大量准备工作要做。时间不等人,眼看一季度即将过去,春耕大忙即将开始,税费改革的工作必须抢在春耕大忙之前部署下去。这样,时间就显得特别紧迫。为此,我紧锣密鼓,夜以继日,做了许多准备工作。召集省税改办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开会;召开了有波阳、丰城、都昌、南昌、新建、进贤6个县(市)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税改办主任参加的座谈会;进一步审定税费改革方案和有关配套文件;召开了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准备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02年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25号),确定江西、河北、内蒙古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2002年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由于我们准备充分,接到通知后,立即向国务院税改办上报了税费改革方案,很快得到批复。全面部署农村税费改革根据省委、省政府决定,至30日,在南昌举办了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骨干培训班。4月1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调整充实了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省委书记孟建柱任组长,省长黄智权任第一副组长,我任常务副组长。同日,召开了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各设区市主要领导和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及参加骨干培训班的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孟书记在会上进行了税费改革动员,黄省长对税费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三个试点县(市)在会上介绍了经验,会议结束时我作了总结,就税费改革操作层面上的问题进行了部署。会议提出,农村税费改革就是要规范农村税费制度,从根本上治理对农民的乱收费、乱集资和各种摊派,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巩固农村基层组织,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会议提出了税费改革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归纳起来就是六个字:“减轻、规范、稳定”。会议明确了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即“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三取消”就是取消乡统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两调整”就是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一改革”就是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要通过改革,使全省农民整体减负幅度达到20%以上。从操作上来讲,“三取消”、“一改革”操作起来比较好办,工作难度大的是“两调整”,即将原来的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调整为按新的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执行,这就要重新核定新的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新的农业税计算方法为:计税面积×计税常产×计税价格×税率,新的农业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最高不超过7%,各市、县(市、区)可按照比现行农民相关税负明显减轻的原则确定。计税面积以二轮承包土地面积为依据,按照“总体稳定、个别调整”的原则核定,二轮承包后,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征用的计税土地并已缴纳耕地占用税的,不再作为新的农业税计税土地;计税常产以年五年农作物的实际平均产量据实核定;计税价格我省确定为每百斤稻谷54元。新的农业特产税按国家新规定的应税品目和税率征收,但不得与农业税重复交叉,以后农业税计税土地上改种农业特产品的,不再征收农业特产税。在取消提留统筹后,按新核定的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加征20%的附加,全部用于行政村的经费开支。2005年取消“两工”后,兴办村内集体公益事业采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办法,经村民大会民主讨论确定,村内用工实行上限控制,每个劳动力每年不得超过10个标准工日,筹资款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5元。在省委、省政府进行部署后,会上我们没有按惯例进行分组讨论,而是采取全体与会代表大会讨论的办法,讨论发言不说套话,只提问题。与会代表不管是谁,对税改政策不明确或对操作办法有疑虑的可以举手提出问题,税改政策方面的问题由省税改办负责同志答复,属于操作方面的疑虑由三个试点县(市)介绍经验的县委书记解答。这种形式很好,发言很踊跃,解答问题明明白白,这次会议真正开成了全省农村税费改革的动员会和一次税费改革政策培训会。会上部署我省农村税费改革大致分三个阶段进行:3月底-4月中旬为第一阶段,主要是组织发动和骨干培训;4月下旬-6月底为第二阶段,主要是核定计税面积和计税常产,重新确定新的税负,并做好“三取消”工作;7月份开始为第三阶段,主要是对前期工作进行“回头看”,并抓好各项配套改革(后来执行结果是第二阶段延至8月底,第三阶段延至年底,配套改革第二年抓了一年)。会议特别强调要高度重视税改中的农村社会稳定工作。要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把可能发生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及时回答和处理好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不回避、不推诿,及时答复及时解决。对上门咨询税费改革政策的群众,要耐心宣讲,对群众反映基层执行政策有偏差或某些问题处理不当的,要督促纠正,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决不让群众上告无门,而形成越级上访或多次重复上访;要力争杜绝进京上访,尽量减少进省上访;维护稳定,就要抓住关键环节,计税面积和计税常产核定后一定要张榜公布,新的税负也要张榜公布,要老百姓签字认可。江西农村税费改革开始在全省拉开序幕。农村税费改革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为了顺利推进这项改革,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减轻基层组织负担,省直组织了6个督查组,各设区市派出了107个督查组,主要对市、县(市、区)税费改革的情况进行巡回督查和指导。县(市、区)向每个乡镇派出5-8人的指导小组,指导小组要由县(市、区)领导带队,由曾在乡镇担任过书记、乡(镇)长,熟悉农村工作的县直单位的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全省共组织了2372个、14977人组成的指导小组进驻行政村,对税费改革的具体操作进行指导。(原作者:彭宏松)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压力巨大农村税费是农村利益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涉及农民、基层组织、地方财政等多方利益,牵一发而动全身。安徽省和我省樟树市、崇义县、余干县的试点都表明,农村税费改革减轻了农民负担,但在操作过程中因政策宣传或操作不到位,或因基层个别地方不按政策办事,再加上基层的情况千差万别,稍不注意就会引发群众告状上访,甚至酿成事端。因此,能不能确保平稳推进和社会稳定是衡量税费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我感到抓税费改革压力很大,主要怕在稳定上出问题。为此,我调阅了我省三个试点县(市)上访的资料,发现群众上访的原因主要有:一是计税面积的核定群众不认可;二是计税常产的核定往往高于群众的实际产量;三是有5%的农户税费负担不但没有减轻,相反还有所增加。除此之外,还有极个别干部在实际操作中不公平等因素。这使我意识到,在实际操作中一定要在这几个方面把好关,从而找到了税改中维护稳定的着力点。于是,我采取抓点带面的办法,召开波阳、丰城、都昌、南昌、新建、进贤六个上访比较多的人口大县(市)县(市)长座谈会,共商税改稳定良策。由于工作做得很细,成效十分显著。丰城和波阳两个民风强悍、上访闹事多的地方,在整个税改过程中无一人上访、告状。六县(市)稳定了,全省就稳定了。我深深感叹:农民是忠厚老实的,是听党和政府话的。只要政策好,操作到位,得民心、顺民意,社会就会太平无事。为了确保全省农村税费改革期间的稳定,在中央提出农村税费改革要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的基础上,我省增加了“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省委省政府还规定了“六不准”纪律:不准清欠,不准收过头税,不准搭车乱收费,不准动用公安民警参与收税,不准打骂群众,不准上门牵牲口、搬家具、扒粮食。并在税改中得以落实。江西税改涉及3000万农民切身利益,事情复杂,难免出现问题,一有问题,我们立即派出得力领导干部亲赴一线处理,直至群众满意为止。7月的一天,省税改办常务副主任胡幼桃接到省电台记者的报告,进贤县架桥乡熊家村村民打电话反映当地核定计税面积有出入,声称200余人要到省城上访。胡幼桃向我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群众反映主要是征占、水毁以及二轮承包不实导致税改核定的计税面积与实际有出入,要求据实核减。胡幼桃和县乡主要领导及当地税改办的同志商量后,当即表示将重新核定,据实核减,群众对此十分满意,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渐渐散去。一个星期后,熊家村村民敲锣打鼓到省税改办送锦旗。8月19日,袁州区南庙乡部分群众到乡政府上访。我得知后,请胡幼桃立即赶赴南庙乡了解情况。当得知群众对灾毁面积和公益事业占地没有如实核减计税面积、计税常产偏高等问题有意见后,当即与市、区、乡干部商量,采取了四条措施:一是将偏高的常产调下来;二是据实核定计税面积,不管什么原因减少的面积一律核减。突出重点,先普调,再个调;三是调减工作面上不宣传,不造声势,以免周边县乡受影响,造成相互攀比,影响稳定;四是要加强税改中接访工作,向群众承诺,接到群众反映税改中的问题最迟三天到现场、十天一定办结。农民群众非常满意,此后再没有发生上访事件。在第二封公开信发出后,都昌县有农民反映部分乡镇对外出务工人员和手工业者收取不合理的税费。肖根向我报告后亲赴都昌县调查处理,与县乡干部商定后,立即将不合理的收费取消。群众非常满意,写信给省委、省政府表示感谢。由于一开始我们就高度重视农村税费改革中的稳定工作,全省全面推开税费改革整个过程中只有极少数群众打电话或写信到省税改办,由于解决问题及时,没有出现赴省群体上访,更没有发生影响稳定的事件和案件。先行试点的三个县(市)通过“回头看”的整改,原上访的问题都得到妥善解决,再没有发生过上访。税费改革四年时间,全省没有发生一起赴国务院税改办的上访,国务院税改办也没有收到一件我省税改告状信。发出第一封公开信,把政策交给群众农村税费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为了把政策交给群众,日,省委、省政府发出了致全省农民朋友的第一封公开信。公开信向全省农民朋友们表示了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把农村税费改革的基本原则“减轻、规范、稳定”,把这次改革“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的主要内容告诉农民。农村税费改革后,全省农民的整体减负率要达到20%以上。农民承担的农业税及其附加、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以及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一律纳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到每个农户。新的农业税任务在夏征开始前落实到户。对农民应承担的税收,将由财政机关负责收取,并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票据。公开信除了在报纸、电视、电台全文刊播外,省税改办还分三种规格印制了800多万份下发到基层。大张的用于公共场所张贴;中张的张贴在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办公场所;24k小张的分发到每家每户。通过大张旗鼓的广泛宣传,真正使税费改革政策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明白。通过公开信宣传政策的过程就是一个税费改革思想发动的过程,把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中央政策上来。同时,把政策交给群众,也有利于群众对基层执行政策情况进行监督。群众对这份公开信非常珍惜,有的农民能全文背出公开信,有的农民将公开信过塑以便长期保存。国务院税改办的同志到我省农村调查税费改革时,看到这种情景非常感动。不与农民争利,从低确定农业税计税价格新的农业税是依据计税面积、计税常产、计税价格和税率四个要素核定的。关于税率,中央的税改政策是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最高不超过7%。我省确定税率为7%,并要求各地按照农民相关税负要比税改前明显减轻的原则,实际可根据不超过7%的前提下,允许有所下调。实际执行的结果,全省农业税平均税率为6.85%。对于计税价格的确定我们很慎重,作了不少调查研究,而且与周围的省份作了反复比较。安徽省在2000年税费改革试点时,是按照四年的粮食平均价格确定农业税计税价格的,每百斤稻谷计税价格为59元。我省樟树等三个试点县(市)在2001年进行税费改革试点时,按照略低于安徽省确定计税价格为57元。为了使计税价格更合理,在全省推开税费改革前,我们反复听取群众对计税价格的反映。三个试点县(市)的群众对计税价格都很不满意,因为当时粮食的市场价格不到55元,低于计税价格。计税价格到底确定为多少好,看似简单,实际上我们面临着两难的选择。计税价格定低点,群众满意,但农业税减收;计税价格定高点,农业税增收,但群众不满意。这个问题对财政状况比较好的省也许不算问题,但对我省这种财政状况不宽裕的省就是个难题。农业税收入当时是不少县财政的主要收入来源,因此,尤其对财政困难的县来说,这种选择就更难。我把这个问题向孟书记、黄省长作了汇报。全省推开税费改革的计税价格建议定为54-55元,这样县财政的农业税收入会减少,省财政要拿点钱通过转移支付补给县财政,这样做的结果财政会减点收,但群众会满意。黄省长说:“我赞成定54元。”孟书记说:“就按黄省长的意见办,我们不要与农民争小利。”与中部各省计税价格相比较,我省是最低的。这个计税价格公布以后,群众很满意。(原作者:彭宏松)创造性地执行政策,据实核定计税面积和计税常产核定计税面积和计税常产,是整个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关系到税费改革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环节。农业税税率和计税价格确定后,对所有农户来讲都一视同仁,只要公平,群众就不会有意见。而每个农户的计税面积和计税常产由于情况不一样,需要逐家逐户核定,这牵涉到每个老百姓的利益,只要群众认为稍有偏差,就会引发告状和上访。因此,我在抓税费改革的过程中对这个问题特别关注,在工作进展到核定计税面积和计税常产后,我经常下乡进行调研。2002年一年我跑了30多个县(市、区),主要是集中在这段时间。关于核定计税面积和计税常产,根据中发[2000]7号文件和国发[2001]5号文件制定的《江西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规定:计税面积的核定,按照“总体稳定、个别调整”的原则,以二轮承包土地面积为基数;二轮承包后,对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并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计税土地面积,予以核减;新开垦并按规定免税到期的耕地应纳入新的农村税计税土地范围;对因建设占用、灾害损毁、平垸行洪、退田还湖、退耕还林等减少的计税土地,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计税常产,则按照年五年农作物的实际平均产量来核定。我省核定农业税计税面积和计税常产实行的是三榜定案,按照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初步确定计税面积和计税常产后,在村委会以组为单位进行第一榜公布;群众有异议的,经核实调整后公布第二榜,群众再有异议,再核实再调整,新的税负测算出来后公布第三榜,直到群众认可。全省公布第一榜的时间,大约在2002年5月上中旬。日至15日,我到峡江县、安福县、莲花县、芦溪县、分宜县进行调研。这些地方正按照二轮承包时的土地面积及年五年的统计报表上的粮食平均产量,将核定后的每家每户的计税面积和计税常产张榜公布第一榜,我到每个村张贴第一榜的公布栏前都有很多群众围上来,我就一个一个地问他们:“公布的情况符不符合你们的实际?你们满意么?”对于计税面积大多数群众说差不多,也有一些群众反映有的田块被山洪冲毁了仍算了计税面积;有的群众反映村里修了路,占用了他家的田,计税面积没有减下来。对于计税常产大多数群众不满意,公布的产量比实际产量高。在调研中我意识到群众反映的这些问题一定要合情合理地解决,否则群众不满意,就必定引发告状或上访。于是,我在调研途中即与省税改办主任雍忠诚通电话,让他赶快发个通知,立即召开各设区市税改办主任会议。5月15日,我在南昌召开了各设区市税改办主任座谈会。会上,各地简要地汇报了税改工作进度和第一榜公布后群众的反映。从汇报的情况看,各地进展大致平衡,都进入了公布第一榜阶段,公布后群众的反映也与我在调研中掌握的情况基本相似。各地对计税面积的核定是以二轮承包土地为基数,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并缴纳耕地占用税的面积才予核减。但我省搞二轮承包正遇1998年发大水,二轮承包基本走了过场,群众的承包面积基本是一轮承包时的面积。一轮承包到现在已经过去近20年了,时过境迁,因各种原因占用或各种自然灾害损毁的耕地都没有核减,再加上基层少量占用征用耕地的审批手续不规范,有一些既没有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更没有缴纳耕地占用税。要完全按照税改政策认定核减计税面积有困难。计税常产的核定是依据年统计报表上五年的平均产量,一般来说,统计报表上的产量都高于实际产量。根据这一情况,经过与到会同志共同商量,我在会议小结讲话时强调:无论是计税面积还是计税常产的核定都要坚持实事求是,据实核定。据实核定的标志就是群众认可。计税面积的核定以二轮承包土地为基数,无论什么原因减少的面积经核实一律予以核减,直到群众认可为止。张榜公布的计税常产群众不认可的,要调减下来,直到群众都认可。根据这次会议确定的据实核定面积、据实核定常产的原则,各设区市税改办主任回去后紧急召开了各县(市、区)税改办主任会议,对核定面积和常产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各地按照这一原则开展工作,并对第一榜公布的计税面积和常产予以调整,于5月底6月初公布了第二榜。第二榜公布后,我到丰城、高安、安义、都昌、浮梁等县(市)调研,到村里张榜公布栏前问围观的村民满意不满意,这次的回答与公布第一榜时的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群众比较满意。有的群众说:“这次公布的数字我们都签了字,认了账。”在核定计税面积和计税常产这个阶段,为了摸透下面的实情,掌握工作的主动权,省税改办派出调研督查组经常深入乡村调研。从调研掌握的情况看,绝大部分地方在第二榜公布以后群众都比较满意,也有极个别地方由于执行政策走样,发生了一些不应该发生的事情。东乡县小璜镇庙前村群众反映,村里把不属于二轮承包的旱地面积70余亩和水库边的浮田25亩都计入了计税面积;甘坑林场慈眉村农民反映,村里没有核减修水库被水淹和修机耕道被占用的水田面积。得知这一情况后,省税改办常务副主任胡幼桃立即赶往东乡县,与抚州市和东乡县的领导一起,与当地乡村干部和村民代表进行座谈,在听取意见后指出了村里在执行税改政策方面的偏差,并要求纠正。最后,和县、乡、村的同志商量,取消了多算的计税面积,核减了修水库和机耕道占用的水田面积。群众表示,没想到他们反映的问题这么快就得到了解决,感谢共产党,感谢政府!上高县部分乡镇按照年统计报表上5年的平均产量公布计税常产为2300斤/亩,但群众说:我们田里从来没有收过这么多粮食,报表上的产量都是干部报的。群众要求核减常产。但基层干部认为,公布的常产符合国家税改政策,不同意核减。省税改办下去调研的同志将这一情况在省税改办的一次碰头会上作了汇报。我听取了汇报,当即表示要核减。税改办有的同志不同意核减,并说:“谁要他们多报产量,这次要让他们知道吹牛皮也是要纳税的。”我说:“吹牛皮是极个别干部,但纳税的是老百姓,我们不能让老百姓吃亏。”事后,专门派胡幼桃去上高县到群众中听取意见,群众普遍只认可常产1600斤/亩。胡幼桃与县乡干部商量,终于将常产调减了下来。省税改办调研督查组调查中还发现,袁州区、宜丰县、泰和县、婺源县等县(区)的少数乡村为保证农业税不要减得太多,或者图省事,没有一家一户去核定计税面积和计税常产,只是简单地将原来一家一户承担的税费总额调减20%。不少村民对照了省委、省政府下发的第一封公开信,认为这种做法不符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规定的税改政策,纷纷向调查组反映,得以及时纠正。全省大部分地方在第二榜公布以后,群众都比较满意。少数地方在第二榜公布以后群众还有些意见。针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这些地方经整改和核实调整后再公布,普遍做到了群众满意。这一阶段基本结束后,全省共核定计税面积3010.1万亩,比二轮承包面积减少了238.9万亩;核定计税常产平均为1343斤/亩,比年统计报表上五年的平均常产减少了134斤/亩。核定计税面积和计税常产,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从2005年5月上旬开始,花费将近五个月时间,到8月底基本结束。由于我们创造性地执行了中央税改政策,并派出调研督查组深入第一线及时掌握第一手情况,发现问题派出得力干部深入到群众中去及时查实、果断处理,不拖延、不推诿、不搞层层转办,确保了税改政策的落实,把一些带苗头性的问题及时解决在始发阶段和萌芽状态,没有酿成告状、大规模集体上访,甚至群体事件的出现,确保了农村的社会稳定和税费改革的顺利推进。(原作者:彭宏松)做到户户减负,让税改政策惠及每个农民我省先行试点的三个县(市),按税改政策完成税负核定后的统计结果表明:有95%的农户负担明显减轻,但也有5%左右的农户(人少田多的地方)负担加重了,这一部分农户中出现了少数上访的情况,他们认为税费改革是为了减轻农民负担,自己的负担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加重了,因此有意见。面对这种情况,怎么办?2002年全省的税费改革在基本完成税负核定后,我们对全省税负增加的农户进行了摸底排查,共有87381户。对此,我坚定地认为,中央税费改革是顺乎民意、惠及农民的一项好政策,我们不能只惠及95%的农户,要让中央好政策的阳光普照100%的农民。孟书记非常赞同我的意见:“你的想法很好,怎么样才能让所有的老百姓的负担都减轻?你们再研究一下,想想办法。”我当即回答:“办法是有。将负担增加的农户一律在去年实际税费负担的基础上核减10%,这样就可以做到100%的农户负担都减轻。”孟书记听后露出笑容,他一锤定音:“这个办法好,就这么办。”事不宜迟,我要求省税改办立即起草并下发《关于务必确保每个农户都减负的紧急通知》,电传到各市、县(区)税改办实施。根据电传要求,市县两级税改办将调查摸底统计上来的税负增加的83781户农户全部在2001年实际税费负担的基础上核减10%,作为税费改革后核定的税负。这一政策非常成功,这部分农户在税负核减后感激地说:党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好!这样一来,我省的税费改革真正做到了户户减负,使中央税费改革的好政策惠及到了家家户户。从低确定农业税计税价格,据实核定计税面积,据实核定计税常产,户户减负这些做法,都是我们在税费改革中加强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坚持实事求是,不折不扣执行中央税费改革政策中的创造。这些做法理顺了群众情绪,使户户都得到了税费改革政策的实惠,人人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让广大群众都看到了我们党、我们政府、我们的各级干部都是为群众利益着想、为群众办实事的,他们没有理由也不需要告状和上访。在我省全面推开税费改革的过程中,国务院税改办没有看见一个江西农民上访,没有收到一封江西农民关于税费改革的告状信。为此,国务院税改办先后派出五个调查组,不给省税改办打招呼,到江西农村明查暗访。他们所到之处听到的都是群众赞扬税费改革的话,几乎没有听到不满意的。他们同时也了解到江西税费改革的一些好的做法,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江西税费改革工作做得扎实,许多措施得民心、顺民意,对理顺群众情绪,保证税费改革平稳推进起了重要作用。国务院领导和国务院税改办对江西创造性执行中央政策的做法高度重视,并给予了充分肯定,决定在全国推广江西的做法。国务院2003年在全国全面推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时,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03]12号),把江西据实核定计税面积、据实核定计税常产、户户减负作为经验写进了这个文件。据此,我们还对三个试点县(市)进行了“回头看”,使之与全省税改推开的政策一致起来,解决了存在的一些问题,进一步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发出第二封公开信,切实制止乱收费“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为内容的农村税费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后,我又下乡调研,发现群众对各种名目的乱收费意见比较大。于是,我请胡幼桃牵头,由省税改办对农村乱收费问题进行专项调查,结果,全省存在各种涉农收费28项之多,反映最多的有三项:学校普遍存在的乱收费,包括摊派到学生头上的各种辅导材料、报刊订阅费等;对农民自家房屋建设存在的乱收费,一般都在元左右;农村用电和灌溉用水收费较高。由于涉农收费项目多,范围广,要清理这些乱收费,必然涉及很多部门,如果眉毛胡子一把抓,什么问题也解决不了,于是,我决定抓主要矛盾,对二十多项收费中群众反映最强烈、涉及范围最广的几个项目抓出成效。经筛选,省税改办提出了农村义务教育收费、农民生活和排灌用电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婚姻登记收费、计划生育收费、农田灌溉用水收费、畜禽防疫检疫收费以及林业建设、种子生产经营等8项收费作为规范整治的重点,并制定了收费标准。然后我出面请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电力局、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先后召开了五次协调会,共同研究制定面向农民的有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以省委、省政府致全省农民朋友的第二封公开信的方式,于2002年7月公布。公开信中附上了“农村主要收费项目和标准”:一、农村义务教育收费1、小学生课本费按课本标价收取,每学期另收杂费及信息教育费等75元,作业本费10元;初中生课本费按课本标价收取,每学期另收杂费及信息教育费等90元,作业本费20元;住宿生每学期收住宿费不超过40元。搭膳生每学期收搭膳费不超过10元。2、被确定为贫困县、贫困乡的农村中小学实行“一费制”。小学生每学期95元,初中生每学期155元;住宿生每学期收住宿费不超过30元,搭膳生每学期收搭膳费不超过10元。除上述费用外,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或代收其他费用,不得强行订阅辅导材料和报刊。二、农民生活和排灌用电收费已完成农网改造的,到户价每度不超过0.80元;未改造的,到户价每度不超过1元;正在改造的,电表和入户材料费每户不超过170元(不换电表的不超过100元)。日起全省各县(市、区)实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到户价每度不超过0.65元。排灌用电每度不超过0.50元,贫困县乡排灌用电每度不超过0.30元。三、农民自用房建房收费建房占用耕地的依法收取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土地证工本费每证10元。四、婚姻登记收费结婚证工本费每对9元(精装本)。婚前教育和医学检查两人合计收费(含检查证明费)96元。五、计划生育收费一胎生育证2元,二胎生育证3元;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每证5元;超生子女社会抚养费由县(市、区)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标准,向社会公布;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村育龄夫妇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和孕情监测服务。六、农田灌溉供水收费水利工程农田灌溉供水实行用水缴费、不用水不缴费。水费标准由县(市、区)政府向社会公布。七、畜禽防疫、检疫收费1、防疫收费:每头牛、猪打一针收2元。2、检疫收费:每头牛5元、每头猪2―4元、鸡鸭鹅每只0.20元。八、其他收费农林部门收取的育林基金、维简费、林业建设保护费、森林植物检疫费,木材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林权证、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工本费,农田作业机械监理费等,由县(市、区)政府向社会公布。第二封公开信于7月中旬先内部印发省直、设区市、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学习,统一思想,明确要求。7月底下发各乡(镇)及有关站所学习。然后由省税改办按照第一封公开信的办法分三种规格印制了800多万份,8月5日分发基层、广泛张贴,并在五天之内发放到每个农户。紧接着,在各村镇及有关站所门前都张贴或悬挂有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公示栏或公示牌,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12358,接受群众监督,开展了涉农收费的清理整顿工作,使涉农收费做到了透明、规范,使各种名目的乱收费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原作者:彭宏松)第二封公开信,对各种收费公开透明,得到了广大农民的热烈拥护。对极个别部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我们决不姑息迁就。在公开信发布两个月内,各级税改办收到举报信和举报电话96起,每起举报我们都高度重视、严格查处,查处后追回并返还群众乱收费15万元。国务院税改办调查组通过调查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称赞说:“两封公开信,一本明白账”,“两封公开信,一片欢呼声”。交叉检查,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为了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各项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省委、省政府在一开始就成立了6个督查组,经常性地对各设区市、县(市、区)的税费改革进展情况进行巡回督查和指导。各设区市共派出了107个督查组,各县(市、区)向每个乡镇派出了指导小组,各乡镇派出干部驻各村指导税费改革。这样一级督促一级,确保了税改政策落到实处。为了检查税改政策落实情况,日至7日,省委、省政府又对所有设区市、县(市、区)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交叉检查。这是有史以来规模最大、最广泛、最深入的一次农业大检查。全省共组织了8个检查组,分成94个检查小组,即每个县由县税改办主任带两名工作人员共三人组成一个小组、配一辆小车,交叉对各县的税费改革情况进行检查。设区市与设区市错开进行,县(市、区)与县(市、区)错开进行。南昌、吉安检查赣州,赣州检查上饶、鹰潭,景德镇、萍乡检查南昌,九江检查吉安,抚州检查九江,上饶检查宜春、新余,新余、宜春检查抚州。一个小组检查一个县(市、区),规定每个乡镇都要到,所到之处不听汇报,深入到农户家中听取意见、查看农民负担手册,到行政村查看税费改革台帐,到学校查看有没有乱收费情况,特别要到过去有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地方了解整改的情况。通过检查,看到了农村税改的巨大成效,了解了农民对税改的满意度,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省税改办紧锣密鼓,召开各检查组组长会,听取汇报,然后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汇总梳理并通报,督促有关县(市、区)限期整改。经省税改办督查组到各地明查暗访,整改基本到位。合理确定转移支付,确保乡村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的必要开支农村税费改革减轻了农民负担,也减少了县、乡、村的收入,为了保证乡村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的正常开支,中央财政安排了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来弥补县、乡财政减少的的部分收入,税费改革后的两税附加全部留给村级组织。中央安排江西转移支付资金12亿元,根据测算,弥补县、乡财政减少的收入仍有缺口,两税附加全部留给村级组织仍难以保证其正常开支,为此,省财政安排资金3.2亿元,设区市安排资金8000万元,中央、省、设区市三级财政共安排资金16亿元用于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弥补县、乡、村减少的收入。分配到县、乡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是依据农业人口数、税改前的农业税额、农村中小学生人数等因素,按照财政部设计的转移支付公式,由省财政直接测算到县,然后由县按一定公式测算到乡的,做到了“统一规范,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为了保证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在按规定将两税附加全部留给村的基础上,我省由省财政转移支付另外给每个村补助1万元。这样,加上两税附加,每个行政村的平均收入在3万元左右,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基本得到保障。2005年,在全省全面推开林权制度改革时,为了弥补因取消各种林业收费而减少的乡村收入,省财政又通过转移支付给每个乡补助了10万元,给每个村补助了1万元,这样全省行政村的平均收入达到4.5万元。根据国家税改办的调查,江西在全国由省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行政村属比较多的省份。为了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的必要开支,中央提出了“一增三保”的目标,即:用于教育的投入比税改前要有所增长,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江西不折不扣地执行了中央的政策。2002年税费改革后,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比2001年增长17.3%,并逐步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上收到县。2003年起,省财政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以确保农村教师工资按国家规定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为了确保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所需的公用经费,2003年,江西规定按小学生均20元左右、中学生均30元左右的标准,将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在此基础上,再按生均10元的标准由省财政安排转移支付用以补助21个贫困县和部分贫困乡的“一费制”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2005年,江西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小学生均提高到40元,中学生均提高到60元。由此增加的财政支出,由省财政安排1.22亿元资金通过转移支付足额补助县财政。为了确保学校安全,从税费改革开始,在中央安排每年补助江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1.5亿元的基础上,省财政每年按比例1:1配套,市县也安排了一定资金用于危房改造。经过多年的努力,江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取得了显著成效,学校安全得到了充分保障。推进配套改革,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弥补农村税费改革后基层形成的收支缺口,主要靠三条:一是转移支付,二是发展经济,三是配套改革。转移支付相对于收支缺口来讲是不够的,发展经济又需要一个长远的过程,只有推进配套改革,减人、减事、减支,彻底改变“食之者众、生之者寡”的局面,才能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走出黄宗羲讲的“积累莫返之害”的怪圈。因此,如果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是扬汤止沸的话,那么配套改革就是釜底抽薪。从税费改革在全省推开时起,江西就把配套改革摆上了议事日程。鉴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基本告一段落,配套改革将从当年下半年开始。省委、省政府日及时召开了试点县(市)农村税费配套改革座谈会,为全省配套改革推开提供借鉴。会上,我提出试点县(市)重点要抓好进一步做好撤并部分乡镇的工作等八项配套改革。我的意见大多被省委、省政府采纳。8月2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农村税费配套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于日颁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税费配套改革的意见》,提出重点要抓好八项工作:进一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和人员分流;进一步做好撤乡并村工作;继续做好农民减负的完善工作;继续规范涉农收费,坚决整治农村乱收费;积极推进农村教育布局调整,精简和优化农村教师队伍;进一步完善“三个确保”;规范和完善“一事一议”;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江西配套改革意见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评价,被印发给了中央政治局各常委,并由国务院税改办印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参考。在配套改革中,教育布局的调整值得一提。我们按照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率的总体要求,确定了两条原则:一是农村中小学数量原则上调减10%;二是教职工编制原则上调减7%。实际操作中,综合考虑人口密度、地理环境、交通状况等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调整。主要依托已有的农村中小学校进行布局调整,避免迁址重建,造成资源浪费。边远山区仍保留必要的教学点,避免因网点收缩造成学生辍学。到2002年底,调减农村中小学数量10%的目标基本完成;2003年,调整教育布局和精简优化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的任务全面完成。全省农村中小学由2001年的2.57万所调减至2.09万所,减少了19%;农村中小学教师由2001年的31.23万人调减至28.01万人,精简了10.3%;清退临时代课教师、不合格教师、借用人员、在编不在岗人员和非教学人员3.59万人,两项合计,精简分流6.18万人。乡镇教育办公室一律撤销,农村中小学管理服务工作由乡镇中心小学校承担。(原作者:彭宏松)撤乡并村的对象主要是三类:一类是人口较少、面积较小的乡村,二是经济实力比较薄弱的乡村,三是财政收支缺口比较大的乡村。按照整合资源、扩大规模、节约开支的总体要求,江西省确定了三条原则:一是乡镇个数在1999年的基础上减少20%,行政村两税附加收入不足1万元的原则上撤并,实际操作中根据乡村面积大小、人口多少、尊重历史习惯和便于管理灵活掌握;二是认真做好撤乡并村的清产核资和财务衔接;三是村组干部交叉任职,村干部职数按3―5个配备,提倡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村干部兼村民小组长,村干部补贴一般控制在每年3000元左右,经济条件好的适当提高,但不高于农村税费改革前的标准,对精简离职的干部给予适当补助。2003年,撤乡并村工作全面完成。全省乡镇由1786个撤并为1388个,撤并了22.3%;行政村由2.03万个减至1.59万个,撤并了21.5%;村干部由9.7万人减为6.95万人,减少了28%。乡镇机构改革和人员分流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积极稳妥地进行。以县为单位,乡镇行政编制精简23%,内设机构按大乡3―5个、小乡1―2个设置,事业站所统一按5―7个设置,编制人员控制在30―40人。在人员分流过程中,坚持“阳光作业”和“有情操作”,采取了提前退休退养、转岗服务、参加培训、下村任职、到边远山区支教、鼓励创办经济实体等多种方式和途径。2003年,江西省的乡镇机构改革和人员分流工作基本完成。通过改革,乡镇行政内设机构由9687个减至5732个,精简40.8%;事业站所由20776个减至8594个,精简58.6%;分流乡镇行政人员1.03万人、事业单位人员2.09万人,合计分流3.12万人,精简30%。在搞好人员分流的同时,经过探索实践,2005年江西省委、省政府进一步明确了乡镇政府的四项职能,即“执行政策、发展经济、社会服务、维护稳定”,并且细化为十二项重点工作,有力促进了乡镇政府的职能转变。县乡财政体制,按照“财力向下倾斜、缺口上移”的原则进行调整。2005年,江西对全省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实行了“省直管县”和“乡财县代管”的财政体制改革试点。“省直管县”的主要内容是“八个到县、两个不变”,即:体制基数直接固定到县,收入计划直接下达到县,基金收入分成直接到县,转移支付及专项资金补助直接下达到县,财政结算直接办理到县,资金调度直接拨付到县,各项债务直接落实到县,财政工作直接部署到县;设区市对县支持不变,数据报送汇总程序不变。“乡财县代管”的主要内容是“三不变、六统一”,即:预算管理权不变,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统一编制预算,统一设置帐户,统一收付方式,统一办理采购,统一管理票据,统一管理村级资金。通过改革,进一步增强了县乡财政保障能力,调动了县乡两级做大财政“蛋糕”的积极性。2004年以来,全省县级财政收入增幅均在20%以上,改变了长期以来县级增幅只相当于全省平均增幅一半的状况。涉农收费,则按照第二封公开信规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实施并进行深入整治。2003年,重点抓好整治和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基层报刊征订和农网改造后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工作。严格规范学校的收费代收费行为,对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报刊征订全面实行“限额、限入”制,并规定了订阅报刊的种类。全省120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每个村每年订阅报刊费用总额控制在400元以内,其他经济状况一般的控制在600元以内,经济富裕的村控制在800元以内。与此同时,农村居民生活用电电价在2002年已经由过去的每度1.2元降至0.8元的基础上,日进一步降至每度0.56元,并实现了县城与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日起全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实现了同网同价。通过抓农村教育、农民生活用电、农业排灌用电三项工作,2003年共为农民减轻负担9.63亿元。2004年,重点对农民建房和农民外出务工办证收费加强了规范和管理。农民在原址或占用非耕地建自用房的,由国土资源部门收取土地工本费5元;农民在自己居住的村民小组,经批准新建不超过规定面积的自用房占用耕地的,依法收取耕地占用税,土地证工本费每证5元,除此之外,不再向农民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农民外出务工除自带身份证外,只需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暂住证》,每证工本费不超过5元,禁止任何单位巧立名目乱收费。2005年,重点对生猪税费进行了整治和规范。主要是规范生猪增值税,对生猪养殖户不征收增值税;对收购贩运生猪的在销售地征收增值税,除实行定点屠宰可委托定点屠宰办征收外,一律不委托其他单位代征,严禁在收取生猪增值税时搭车收取其他税费。在规范和完善“一事一议”制度方面,从2002年开始,重点抓了四项工作:明确了“一事一议”的范围,规定“一事一议”只限于村内植树造林、村级道路修建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生产公益性事业及农业综合开发中的农民筹资筹劳;对“两工”(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和“一事一议”实行严格的限额控制。过渡期内2002年每个农村劳动力每年承担的“两工”不超过15个,2003年、2004年不超过10个,2005年全部取消;“一事一议”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定、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原则上一年只议一次,每人每年筹资不超过15元。2005年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规定,一般年份,每个农村劳动力每年承担劳务不超过6个标准工日或者按家庭人口每年筹资不超过30元,有户主会议讨论通过;出资或出劳由农民自主决定,但不能既出资又出劳。强化对筹资的监督管理,规定所筹资金由村委会负责管理和使用,政府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平调。通过规范“一事一议”制度,农民负担进一步得到减轻。农村税改的成果要巩固,必须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机制,为此,省委、省政府重点抓了四个方面的建设:一是公示制。各地在办公场所、人口相对集中的集镇和村委会设立固定公示牌和公示栏,全面公示涉农收费,对没有实行公示的涉农收费和农民负担监督卡以外的农业税负担,农民有权拒绝交纳。二是涉农收费投诉受理快速反应机制。除在第二封公开信中向群众公布了“12358”举报电话外,并安排专人24小时负责受理群众投诉,接到投诉后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处理,及时化解矛盾,避免矛盾积累。各级税费改革部门经常组织专人深入县乡,及时处理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三是部门责任制。按照涉农收费“谁主管、谁负责、谁违反、查处谁”的原则,建立了部门责任制。比如,涉农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核定由财政部门负担,农村中小学收费和公用经费的管理由教育部门负责,农民建房方面收费的管理由国土资源部门、建设部门、地税部门负责,计划生育收费的管理由人口计生部门负责,结婚登记方面收费的管理由民政部门负责,农民生活和灌溉用电方面收费的管理由电力部门负责,农田灌溉供水方面收费的管理由水利部门负责,农业、林业方面收费的管理分别由农业部门、林业部门负责,行政村和农村学校报刊征订“限额”工作由宣传部门负责。四是责任追究制。对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领导和协调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仅2002年到2004年上半年,就先后查处乱收费案件493起,处理相关责任人184人,查处违纪金额2290万元。2005年,省里开展了农民负担立法调研,2006年正式进入立法程序,将农民负担管理逐步纳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原作者:彭宏松)通过配套改革,农民人均负担在2002年减少38元的基础上,2003年又减少了33元;同时,初步建立和完善了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机制,有效推进了农村生产关系的调整,整合优化了农村资源,进一步改善了干群关系,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基本做到了农民满意、基层满意。提前取消农业税,农民告别“皇粮国税”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更加关注民生,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农村税费改革力度一年比一年加大。2003年,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我省把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全部改为了农业税,全省减轻农民负担6400万元。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了中央关于“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平均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五年内取消农业税”的决定。当年,中央选择在黑龙江、吉林两省进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同时部署:江西、河北、内蒙古、辽宁、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11个粮食主产省(区)的农业税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其他地区降低农业税税率1个百分点。江西认真执行中央的决策部署,把农业税税率下调了3个百分点。为便于操作,全省以户为单位,统一按《农民负担监督手册》上确定的原有税额调减43%。调减范围既包括农业税,也包括农业税附加。调减的步骤是,由行政村将每个农户调减前后的农业税及附加,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示10天以上,做到两榜定案,农民签字认可无异议后报乡镇财政所审核,由乡镇政府上报县税改办批准后在《农民负担监督手册》上进行变更登记,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国有农场及有农业收入的其他纳税单位,也按农村税费改革中确定的农业税任务调减43%;对依法耕种河床、河滩、淌江地、湖洼地等无固定收益的土地,税率由4%下调为2%。降低农业税税率3个百分点的核定工作到日前全面完成。由于坚持阳光操作,整个核定工作进展顺利。仅此一项,全省农民负担减轻7.7亿元,人均减负25元,亩均减负26元。调减农业税和附加后,乡村两级实际减少的收入,由中央安排转移支付予以弥补。日,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2005年的税改政策是全国在2004年的基础上再降低农业税税率两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当年取消农业税;2006年全国取消农业税。那么,江西为什么提前一年取消农业税呢?原因在于为了避免矛盾,稳定社会。2005年4月,在省委常委会讨论我省税费改革工作时,我提出:如果按照中央今年的税费改革政策,我省有21个贫困县和563个贫困乡要取消农业税,其他县、乡的农业税税率下调两个百分点,各级税改办按照这个政策操作到位没问题,但到下半年实际征收农业税的时候,基层的同志就会感到难办,同在一个县,有的乡农民种田要征收农业税,有的乡农民种田不要征收农业税,在群众中就会产生矛盾,征收的难度会加大,很可能又会出现以前发生过的个别农民抗税不缴、基层干部强行征收的现象,容易引发事端。因此我建议:我省提前一年免征农业税,由此减少的农业税收入3亿多元由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补贴给县。中央在明年全国取消农业税后对这3亿多元继续认帐,从明年开始补给我省,省财政实际上只要补助今年的3亿多元。黄省长首先表态,赞成这个意见,要求省财政2005年在安排财政预算的时候把这个问题考虑进去。各位常委一致表态赞成。孟书记最后拍板决定,2005年我省自费改革,全省取消农业税。这样,我省比全国提前一年取消农业税。永载史册的历史事件全面取消农业税的决定在全省公布后,广大农民热烈呼唤,基层干部拍手称快,争相传告。几千年来,农业税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也是中国最古老的税种。从西周“井田制”、春秋的“初税亩”,经历了唐代“租庸调税制”、“两税法”,宋代的“方田均税法”,明代的“一条鞭法”、赋役合并,到清代的“摊丁入亩”,这种被民间称之为“皇粮国税”的赋税,一直是中国农民身上沉重的负担。持续了2600多年的农民种田缴纳“皇粮国税”的历史宣告结束。这是一件在江西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重大事件,它必将对发展农业生产、促进农村经济、致富广大农民产生深远的影响。江西的农村税费改革,成为一个永载史册的历史事件。从2002年实行“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开始,到2004年将农业税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再到2005年全省取消农业税,整个过程精心组织、运行平稳,有许多创新,得到了中央的充分肯定。税费改革四年里,每年都在全国税费改革会议上介绍经验。2004年,在全国税费改革会议上,我省介绍了农村税费配套改革的经验。2005年,在全国税费改革会议上,我省介绍了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经验。2006年,在全国税费改革会议上,我省介绍了抓好税费改革、促进新农村建设的经验。值得一提的是,2003年初,全国召开税费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这个会议一直开到乡镇,各省、市、县主要领导都参加了会议。温家宝总理亲自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务院税改办通知,这次会议安排两个省介绍经验,一个是安徽省,一个是江西省。安徽是中央直接抓的税费改革试点省,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江西则是国务院税改办通过调研和明查暗访,认为是全国税费改革操作最平稳的省,许多创新做法值得全国借鉴和推广,因此要江西在电视电话会上发言。孟书记在会上介绍了我省税费改革的经验,得到中央领导和国务院税改办的好评,在全国引起很大反响。孟书记深有感触地说:“这是我来江西后在全国这么大范围内第一次介绍工作经验。”并在多次会议上肯定税费改革操作得好,多次表扬全省各级税改办。全国税费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后,先后有四川、湖北、河南、新疆、云南、广西、广东、安徽、江苏、山东、上海等十多个省(市、自治区)到我省学习考察税费改革。此后,农村税费改革转为农村综合改革,原有意义上的农村税费改革历史任务基本完成。全国农村税费改革从减轻农民负担开始到全部免除农业税,历时7年,而江西只经历5年。广大农民发自内心地说:“历朝历代,要数共产党对农民最好!”历史将证明,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永载史册的重大事件,人们将永志不忘。责任编辑 梅 宏欢迎您转载分享:热门休闲阅读好评休闲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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