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总要求按照要按照什么总要求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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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20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解放军各总部、各大单位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中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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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办公厅&&&&&&&&&&&&&& 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党章和党中央关于党的建设一系列重要部署和要求,现就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基础工程。长期以来,各级党组织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一大批优秀分子加入党组织,为党注入了新鲜血液。广大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特别是在完成重大任务、抗击自然灾害、应对突发事件中冲锋在前、顽强拼搏,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生动诠释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随着党员队伍越来越壮大,管党治党任务更加艰巨。在世情、国情、党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特别是我们党长期面临“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都对党员队伍建设提出了许多新课题新挑战,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问题。主要表现是:有的党组织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发展党员质量需要提高;党员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出口不畅;党员管理方式和手段比较单一,流动党员管理机制还不健全;少数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组织纪律不强,甚至思想蜕变、腐化堕落,等等。这些问题影响着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影响着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削弱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必须切实加以解决。
(三)加强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务求实效,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着力把各方面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更多地吸收到党内,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 二、严格坚持标准,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四)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突出先进性,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不同群体、行业、岗位的特点,紧密联系实际,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研究制定党员具体标准。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
(五)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从不同群体、不同行业入党积极分子的特点出发,开展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懂得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探索实行党校培训与履职尽责、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谈心谈话等相结合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不合格人员。注意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岗位变动时的互相衔接。坚持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制度。
(六)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采取党员和群众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在申请入党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党支部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要在适当范围内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在支部大会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七)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在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公示,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公示和转正等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程序、严格把关。健全和落实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制度,凡没有通过政治审查的,一律不能发展入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前,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和入党手续等进行全面审查,还可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防止“带病入党”。强化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的典型案例要及时进行查处和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三、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八)着力在工人中发展党员。在国有企业,重点发展生产一线班组长、业务骨干、技术能手特别是优秀青年工人入党,做到关键岗位、艰苦岗位有党员,实现党员在生产班组的全覆盖。在非公有制企业,重视在生产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及经营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积极稳妥做好在出资人中发展党员工作。注重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注重发展优秀农民工入党。农民工外出务工期间,可以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所在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出地已经在流入地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的,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接受农民工入党申请的党组织,要切实履行教育、培养、考察责任,在接收他们为预备党员前,应征求流出地或原单位党组织意见;当入党申请人工作单位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负责地与新的用人单位党组织或本人居住地党组织做好工作衔接。流入地党组织与流出地党组织要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发展农民工党员工作。做好在劳务派遣工中发展党员工作。适应劳动关系变化和用工方式变革,探索实行用工单位党组织为主,劳务派遣单位党组织和户籍所在地党组织紧密衔接、共同负责的发展劳务派遣工入党办法,及时将劳务派遣工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入党。
(九)继续做好在农民中发展党员工作。以村组干部、返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务工经商人员、致富能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会员和大学生村官为重点,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注重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做好在思想政治素质好、有文化、有一技之长、能带头致富并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工作。对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要进行组织整顿。
(十)重视在优秀青年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学校党组织特别是高等学校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对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青年教师,要选择党性观念强、业务水平高、在青年教师中有影响的党员专家教授和党员领导干部专门联系培养,及时把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入党。做好在科研院所、文化单位、卫生机构以及社会组织等知识分子相对集中地方的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高度重视将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留学归国人员中的优秀分子培养成党员。认真做好在高校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重点是进一步提高新党员的政治素质。重视在研究生中发展党员。按照本科生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目标,及时把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发展成党员。把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上,重视做好思想上入党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首要标准,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注重把大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相结合,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党员的主要条件及临毕业前突击发展现象。同时,加强在妇女和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工作,继续做好在军人和干部中发展党员工作。 
&  四、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宏观指导,保持党员队伍适度规模
(十一)实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按照慎重发展、均衡发展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对发展党员数量和结构进行调控,使全国党员数量年均增长控制在适当速度,党员队伍保持适度规模,党员质量不断得到提高,党员队伍结构不断得到优化。未来1 O年,全国党员数量年均净增1.5%左右。坚持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党员,县级以上党委(工委)可采取每年确定发展党员数量或增长比例的办法,确保发展党员总量调控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 (十二)制定和落实发展党员规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系统)党委(工委)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党员队伍建设需要,加强综合平衡、分类指导,做到有控、有保、有减、有增。县级以上党委(工委)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充分论证、统筹协调,分领域、分行业、分类别研究制定发展党员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发展党员数量、结构分布和工作要求等提出具体指导意见,报上一级党委备案。发展党员的规划和计划,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变化作必要调整。基层党委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规划和计划,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报上一级党委审批。
(十三)抓好工作指导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系统)党委(工委)要建立发展党员工作定期分析制度;党委(工委)组织部门每年要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长期不发展、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党委(工委)组织部门每年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基层党组织每半年要向上级党委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五、强化党员管理,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
(十四)从严管理党员。严格经常性的党内组织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等制度,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管理。每5年由县级以上党委作出安排,集中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活动。改进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方式,将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对党员奖惩的重要依据。探索打破单位、行业、地域界限,试行党员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模式,积极开展开放式、互动式党内活动,进一步提高组织生活的效果。党组织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要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及时给予批评帮助。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理顺党员组织隶属关系,确保每个党员都能纳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的管理之中。对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推诿扯皮、无故拒转拒接的党组织和党员,上级党组织要批评教育,及时纠正;对拒不纠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主要责任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伪造党员身份证明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创新党员管理手段。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传媒手段改进党员管理工作,推进全国党员信息库建设,提高党员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
(十五)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使党员队伍更加纯洁。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并予除名。对理想信念不坚定、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对那些思想品德败坏、无可救药的蜕化变质分子、腐败分子,要坚决从党的队伍中清除出去。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按照稳妥、慎重的要求,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认真执行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员,党组织要做好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在内的相关工作。
(十六)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按照明确责任主体、分类管理服务、多方协同配合的要求,认真做好流动党员组织生活、教育培训、关爱帮扶、权益保障等工作。对农村流动党员,要认真落实城乡一体、流入地党组织管理为主、流出地党组织配合的双向共管责任。流出地党组织要掌握了解外出流动党员情况,主动与流入地党组织沟通,并积极创造条件,在流出党员相对集中地建立党组织;流入地党组织要及时将流动党员纳入本地党员管理范围,给予必要的工作支持。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切实履行流动党员管理责任。对大中专毕业生中的流动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对流动人才中的党员,所在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所在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组织关系应随同档案一并转入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具备条件的可成立流动人才党员党组织,并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确保他们能够按时交纳党费、定期参加组织生活、充分发挥作用。对劳务派遣工中的流动党员,一般以用人单位党组织管理为主,劳务派遣单位党组织和户籍所在地党组织密切配合、主动联系,将他们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之中。对出国(境)人员中的党员,要加强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出国(境)人员党员与党组织联系制度和组织关系管理制度。对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流动党员,原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要从党员实际出发落实党员组织关系,没有建立离退休党支部的单位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居住地党组织。
(十七)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充分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利,维护党员合法权益。坚持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和爱护党员,通过走访慰问、谈心谈话、结对帮扶、设立党内帮扶资金等措施,帮助支持生产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积极推动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党员和因公牺牲党员遗属纳入社会救助。健全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调整机制。加大优秀共产党员宣传表彰力度,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十八)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窗口等形式,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和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重点联系农村和居住地群众、基层单位职工群众和生产生活困难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帮助解决群众困难,注重维护群众权益,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十九)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将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成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明确目标任务,充实工作力量,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基层党组织要改进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二十)完善保障措施。坚持和完善组织员制度,地方党委应建立组织员工作机构,配齐配强组织员,保证专职专用;基层党委可从实际出发,设置、聘任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组织员。加强对组织员的教育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同级财政安排预算、党费适当补助等方式,保障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加强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支持。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由总政治部根据本意见精神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责任编辑: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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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2015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为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生机与活力,根据中央和省、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党员队伍实际,按照《2015年兰州市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现就我区2015年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要求,在&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指导下,遵循&积极引导,重点培养,认真考察&的工作思路,坚持增加总量与保证质量相统一,准确把握新时期党员标准,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为全面打造&幸福美好新安宁&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2015年全区发展党员的指导性计划是:全年发展党员110名左右。其中:发展妇女党员占35%左右,发展35岁以下的党员占65%左右,发展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占90%左右,发展工作、生产一线的党员占90%左右。通过有计划地发展党员,使全区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数量趋于合理,质量明显提高,先锋模范作用更加凸显。
  三、主要措施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市委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和全区组织工作要点,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各环节工作。
  (一)坚持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突出先进性,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不同群体、行业、岗位的特点,紧密联系实际,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研究制定党员具体标准。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
  (二)打好基础,大力实施源头培育工程。各级党组织要继续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从源头上保障党员发展质量,要保持规模适度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从不同群体、不同行业入党积极分子的特点出发,开展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懂得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
  (三)突出重点,着力强化党员发展中的薄弱环节。要把发展工人、青年知识分子群体、各类人才和生产工作一线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针对社区、&两新&组织青年入党积极分子较少的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发展党员不平衡的。在涉农社区,要及时把优秀涉农社区干部、返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务工经商人员、致富能手吸收到党内来,注重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在城市社区,要重点在社区工作人员、共青团员和各类社区志愿者队伍中发展党员;在&两新&组织中,要重视在生产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及经营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积极稳妥做好在出资人中发展党员工作,注重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在教育卫生科研行业,要注重吸收那些党性观念强、业务水平高、爱岗敬业的优秀分子入党。
  (四)严格把关,努力提高党员发展工作质量。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条件,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认真落实发展党员预审制、公示制、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真正做到不考察的不发展、不政审的不发展、不谈话的不发展、不公示的不发展、不票决的不发展、不培训的不发展、材料不齐全的不发展。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不坚持党员标准、不履行入党手续以及制假造假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防止&带病入党&。强化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的典型案例要及时进行查处和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从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要注重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党(工)委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做到责任到人、职责明确。要按照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在认真总结2013年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分析党员队伍结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结构,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2015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严肃认真、扎实有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三)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安宁区2015年发展党员指导计划发展人数,全面衡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建立党员发展质量保证体系,对发展对象,一定要进行全面综合考察,要注意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思想政治素质和一贯表现,特别是在关键时期的表现。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坚持和完善发展党员民主公开制度,增强考察结论的可信度和发展工作的透明度。
2015年社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为了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建责任目标要求,按照街道党工委的部署要求,经社区党委研究,结合社区实际,制定2015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对社区党建工作和发展党员的部署和要求,以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增强党员队伍的活力为目标,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依据,以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为保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注重结构,慎重发展&十六字方针要求,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深化社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2015年计划发展党员2-3名,其中非公企业党组织1名。
  三、具体措施:
  1、要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提高工作认识,切实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责任目标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
  2、认真落实与各基层党支部签订的《党建责任制》目标要求,加强对各基层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跟踪和指导。
  3、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和培训,积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街道党工委,社区党校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努力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素质,使其早日成熟。上半年拟组织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区委组织部2015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4、建立一帮一党员挂钩入党积极分子制度,及时了解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思想和工作动态。对入党积极分子不足之处和今后需要努力的方向及时给予帮助指导。
  5、严格执行《关于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实行票决的试行办法》和发展党员预审制,发展党员公示制等规章制度,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6、加强预备党员的考察和培养,做到按时按质给予办理转正手续。
2015年街道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为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生机和活力,按照省、市、区委发展党员工作部署,仓前街道结合自身实际制定2015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2015年仓前街道计划发展党员25名,其中:发展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党员占到发展总数的80%左右;发展35岁以下党员占到发展总数的50%左右;一线党员占到发展党员总数的80%以上;发展妇女党员不低于发展党员总数的30%;发展&两新&组织党员数占发展党员总数的40%左右。
  一、严格&入口&关,切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一是打破传统观念,进一步拓宽选人育人渠道。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形式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择优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建立档案。特别要注意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教学科研骨干、企业管理骨干和技术骨干,社区积极分子、私营企业主中的先进分子和群团组织负责人、村委会成员和其它配套组织的负责人、各类经济专业组织的主要成员。二是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做好引导和宣传发动工作,宣传党的政治主张,激发群众的政治热情。对一些素质较高、事业心较强、群众反映好的重点发展对象,对教学科研骨干和各类拔尖人才,党支部要指定联系人加强培养教育。三是突出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与管理。在日常培养上,做到联系人职责、组织培养措施、培养对象思想汇报&三落实&,注意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动态;在培训学习上,做到组织形式、培训内容、理论考核&三落实&,坚持分类指导,因人施教,实现理论提高和业务提升齐头并进;在考察上,做到跟踪谈话、征求意见、政治审查&三落实&,对不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进行调整。2015年,要切实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数量与发展对象的比例一般要保持在3:1左右。
  二、严格&程序&关,切实加强发展党员规范化建设。
  要在认真执行发展党员&一推三公示&、&票决制&、&责任追究制&等三项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科学设置发展党员&两地考察、两地公示&和&入党积极分子设岗定责&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行党员发展&全程纪实&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具体要突出&五个注重&:一要注重群众公认。通过民主推优、群团推优、公开选优等方式,定期组织公开推优和民主测评相结合的办法,把各方面表现出色、群众信任的对象培养为入党积极分子。二要注重初审把关。各党组织对发展对象情况要进行全面认真审查,做到审查前移。首先把好程序关,全面分析培养过程,发现程序不到位的坚决退回;其次把好标准关,深入进行考察,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面掌握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和群众反映。三要注重扩大民主。在党员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关键环节,必须都要实行票决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四要注重群众监督。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转正等环节均要向群众公示增加党员工作透明度。五要注重监督检查。做到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严肃查处发展党员中的违规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党组织及责任人要实行责任追究。
  三、推行好&二制&,努力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
  一是切实实行发展党员&承诺制&。入党积极分子在党组织确定其为发展对象前,要向党组织就基本情况、社会关系、遵纪守法表现和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做出政治合格的书面承诺,签订发展对象承诺书,并进行公示,同时,入党积极分子要围绕入党动机、思想动态及政治表现等内容以竞岗演讲的形式向党员群众进行口头承诺。二是探索试行发展党员&服务积分制&。结合入党积极分子的实践培养,建立志愿服务积分制度。通过合理设置服务项目,科学设置服务分值,将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学习情况、工作表现情况和志愿服务情况量化累积成分数,以此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能否确定为发展对象的重要参考。对积分超过一定标准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可以优先考虑其确定为发展对象,对积分未达到一定标准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不得将其确定为发展对象。
  四、强化分类指导,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一是分类加强班子建设。要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调整、整顿、充实、提高&等方式,切实加强班子建设,要重视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党员的素质。二是分类加强教育培训。要结合&远程教育&、&街道年度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农民职工技能素质培训工程&计划,积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技能和&双带&的能力。三是分类加强制度建设。要坚持规范和创新&两手抓&,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努力实现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经常化、民主决策程序化、运行机制规范化。
2015年村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中国共产党章程》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保持党支部的战斗力,使党支部充满朝气和活力,根据本村党支部的实际,特制定2015年度发展党员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吸收一批优秀青年、小能人入党,提高支部整体素质。
  二、工作目标:
  本年度计划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3名,发展党员2名。
  三、发展标准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党支部要切实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培养对象要做到: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努力自觉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政治敏感性强和思想素质好。
  2、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廉洁奉公,做到自尊、自警、自励。做本村的遵纪守法先锋模范。
  3、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乐于奉献,在农村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4、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关心集体,团结协作。
  5、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开拓创新,不自满于现状,不断增强自己的思想文化素质。
  6、作执行国家有关晚婚晚育、计划生育和社会综合治理政策的先锋模范,积极担负起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的倡导者、传播者和实践者。
  四、工作措施:
  1、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决执行发展党员的工作制度,切实把好党员的质量关。
  2、加强对重点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的平时联系、培养、考察。
  3、重视重点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的党课教育,着重加强他们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学习理解,重点引导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坚持做好对重点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汇报工作,及时交流思想,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不足。
  5、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党内外对重点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加大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
  6、教育重点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严格遵守国法政纪,自觉抵制不良倾向,鼓励他们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行列。
  7、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各类文化知识、专业技术培训,努力提高他们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同时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及考核情况,每年对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2015年镇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和颍组文件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15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党员计划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党的历史任务提供组织保证。
  二、工作方针
  1、坚持标准。坚持把党员的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看一个人是否符合党员条件,着重看他是否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承认和履行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是否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是否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2、保证质量。要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做好教育、培养、考察、审查、公示、吸收等项工作,严格把关,确保每位新发展的党员符合党员条件和党员标准,确保党员质量。( )
  3、改善结构。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不断改善党员的年龄、知识和行业分布等结构,保持党的力量在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的均衡发展,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要注重在生产工作第一线,专业人才和青年中发展党员,注意在党的力量比较薄弱的地方和行业中发展党员,要重视做好在妇女中发展党员工作。
  4、慎重发展。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既不搞突击发展,也不停止发展。加强宏观指导,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均衡发展,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三、总体要求
  坚持镇党委宏观指导、基层党支部按计划发展的原则做好2015年发展党员工作。发展的新党员中生产工作一线和35岁以下青年党员要占发展总数的75%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比例要达到75%以上,妇女党员比例不低于25%。要着重解决农村支部后继乏人的问题,每个支部每年至少要发展1名党员。同时注重做好科技、教育、文化、非公有企业、致富能手、返乡创业人员中的发展党员工作。2015年全镇计划发展新党员22名。
  四、严格遵守各项制度
  为了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二是要落实好公示制度,凡是新发展对象必须进行公示。三是要坚持预审制度,预审合格后方能发展。四是要坚持培训制度,对新发展对象,要按规定进行集中培训,不经培训的不予发展。五是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的情况,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六是建党对象必须从党员数据库中已录入的积极分子中发展。
2015年乡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党员发展工作是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证党的队伍后继有人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努力建设适应新形势和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党员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水城县2015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通知》,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2015年度党员发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始终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和&富民型&党组织创建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升执政为民能力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和力量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15年,全乡计划发展党员13名,其中,农村带头致富人党员数占发展党员总数的 以上;35岁以下的年轻党员占 ;妇女党员占 左右,非公经济党组织、社会组织党员占 以上。通过建立和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储备库,建起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全年入库的入党积极分子要达到 人以上。进一步调整党员年龄结构、文化结构。严格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按程序、按期转正党员。&
  三、工作重点&
  严格按照&注重质量、优化结构&要求,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将致富能手、干事创业的能人、知识分子、年轻人发展到党的队伍中来,在党的组织相对比较薄弱的群体中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在妇女、少数民族各类人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不断适应新形势下经济建设的需要。&
  1、积极稳妥地做好在农民特别是农村致富带头人中发展党员工作乡党委非常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坚持以发展文化程度较高、带头致富并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积极参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深化农村改革,为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贡献的优秀青年入党,把种养业能手、双带标兵以及优秀外出务工青年列入重点培养对象,发展比例达 以上。&
  2、优秀青年工人。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发展生产、经营、管理一线的青年骨干入党。&
  3、优秀知识分子。在全乡各事业单位、教育部门发展兢兢业业工作、具有崇高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的知识分子。&
  4、优秀青年干部。要在乡机关中培养优秀青年干部向党组织靠拢。把那些政策理论水平高,工作能力强,业务精通,积极要求进步的优秀青年干部作为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争取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各支部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永远兴旺发达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各党支部要增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党员发展工作。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的分布和内在结构。首先继续加大在农村、企业生产一线、教学一线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乡党委将把发展党员工作与加强村组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大对后进村的整顿力度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培养重点是村委会班子中的非党成员、科技致富带头人、村组后备干部、优秀返乡青年和农村妇女。要紧密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其次,要加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认真总结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稳步推进此项工作,努力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和党组织的覆盖面。&
  (二)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各村党支部要依据乡委的党员发展规划,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二○一四年度的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在发展党员具体工作中,一定要严格按照《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程序办事,严禁违纪违规发展党员。各党支部要按照《党章》的规定,全面理解和掌握新时期的党员标准,把好&入口关&。要正确理解和全面坚持新时期党员标准,既要防止求全责备,又要防止降低标准。要切实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入党手续。要始终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公推、公示&制和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制度,不断完善党员队伍自我纯洁机制,努力从制度上保证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要认真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禁止突击发展。严格执行县委组织员与预备党员谈话制度,坚决防止和杜绝党员发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三)切实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要有针对性地抓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乡、村两级团组织要认真做好&推优&工作,把&推优&作为壮大党员队伍的重要措施,通过建立&推优&档案,规范&推优&制度,加强对&推优&对象的培养教育,各党支部要摸清入党积极分子底数,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台帐,详尽地登记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和教育培训情况,坚持做到不在库人员不能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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