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被债权人与债务人沿街挂条幅辱骂,能构成侮辱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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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沿街挂条幅捡垃圾 宣传环保将坚持到毕业
大学生正在捡拾垃圾。本报记者 孙国祥 摄
  25日,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2010级畜牧5班的60名大学生,以挂条幅和捡垃圾的方式,在潍坊大街小巷流动宣传保护环境。组织者陈永强称,他们会将这个活动一直坚持到大学毕业。
  25日下午,在胜利街与潍州路交叉口东苑公园,七八名大学生共同拉着一条大大的红条幅,上面写着“早一点行动,多一份保障。保护环境,全在你我。”条幅已被路人签满名字。与此同时,不少大学生在东苑公园里,提着大大的黑色塑料垃圾袋,用手捡拾纸团、塑料瓶、烟头等所有能看到的垃圾。在东苑公园待了20分钟后,他们又向风筝广场走去。
  记者了解到,这个班总共60名学生,这次活动全体出动。在一个月之前,这些大学生就开始筹划,他们先在潍坊进行环境调查,对干净和脏乱地方有了一个大致了解,随后集体讨论,最后决定用这种方式来保护环境,宣传环保。
  这是活动的第一天,周三下午没课,同学们就利用这个时间开始活动。据了解,他们是中午从学院一路走过来的,一路边拉着条幅边捡垃圾,在一些公园、广场就会停下来,重点打扫一下。
  活动组织者陈永强告诉记者,从刚踏入大学校园那一刻起就萌生一种保护环境的想法。伴随着潍坊创建文明城市行动的开展,他的想法更强烈。陈永强称,他们会将这个活动一直坚持到毕业,只要没课,他们就出来宣传。他们会将潍坊城区的大街小巷都走遍,使更多的人参加到这个环保队伍中,到时候潍坊将会更加干净美好。
  拉着条幅的宋国庆说:“活动得到了全班同学的支持,陈永强是班长,我们将一直支持他,大家会坚持到底的。”
  一位在东苑公园练舞蹈的阿姨告诉记者,现在的年轻人有如此举动真是很难得,他们把这个公园的垃圾都捡干净了,环境焕然一新,我们活动的时候,心情自然好。以后来活动的时候,可不能随手乱扔垃圾了。(见习记者 张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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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该车属于登记落户的陈桦的财产。除非有特别约定。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glgl86 网友您好!    是终止执行还是中止执行?    如果终止了,就很难再得到执行了。另外,如果找不到人,又不能提供他的财产也是很难执行的。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淮宁河 网友您好!    既然你同意为别人担保,你就有义务承担责任。恶意不赔,严重的可能会到拘留。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renhuyuan 网友,您好!     你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借钱的事实。借条只是证据的一种形式之一,看看有没有证人在场的证据或电话录音等证据。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swagger2008 网友您好!    你说的情况下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当然不一定赔偿其他没损害部分的损失。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上错厕所上对妞 网友,您好!    建议你朋友立即停止这样的行为,并向女友道歉。这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肖像权,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东突的朋友 网友您好!    
如果你认为鉴定有错,你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不然是很难获得救济的。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束草09 网友,您好!    建议寻找你所说的同学问清情况,并妥善解决银行的信用问题。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maggie8848网友,你好!    既然车是公司的,就应该以公司的名义起诉,然后列上法定代表人。因为是公司与那女子的法律关系。    但是该代表人,法院认为有必要的话可追加为第三人。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作者:@此人已被监控
提交日期: 16:47:00 发来咨询,请楼主抽空解答。    各位法律专家,我们是做家电产品售后维修服务的,经常发生有顾客送修产品后长期不来取,我们按当时留下的联系方式通知用户,有的用户说“不要了,你们自己处理吧”有的说“这个好像不是我送来的吧”有的根本就联系不上了,有的东西已经积压了两三年了,我们想自己处理了,但又怕用户后来索取,不处理吧,积压越来越多,保管也会耗去不少的费用。  请问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怎样处理呢?相关的法律条文是什么?谢谢啦!!!
  作者:@小军长老友
提交日期: 00:03:00 发来咨询,请楼主抽空解答。    我在一家市级鉴定中心做了三件翡翠A货的证书;他们也收了我的鉴定费;有收据的;后来经过多家鉴定机构复检;证明是翡翠C货;开始这家市级鉴定中心承认他鉴定出错;我要求他赔偿的时候他又不承认了;我想问一下:鉴定翡翠是不是以相片和重量作为确定那件货与证书一致作标准;市级鉴定中心翡翠C货出左翡翠A货的证书要负责什么责任;因为货已经卖出去了;顾客要求赔偿;;
  您好律师  事情是这样的,我的朋友的父亲是农民村的,在农村跟着农村民间组织的一个小包工队干小工(没有建筑资质)在号时,在房主家因饮了大量白酒(有人劝酒,醉了,有镇医院病例酒精中毒)再饭后又回到工地干活,到了工地有人对包工头说伤者喝醉了,包工头就让我朋友的父亲回去了,我朋友的父亲说他有点冷,要去拿衣服,那个包工头就说你去拿衣服也就别回来了,回家睡觉吧,当时还有个工人说开工你还走,然后又有个工人说老板都让他走了,你管那么多,你又不是老板,伤者取了衣服又返回干活了,但包工头不知道他又回来,别的工友都提示或劝阻他下午就别干了,但伤者坚持说自己能行,刚开始干活没有5分钟,结果在去提半袋水泥时趴到了,眼部受伤流血,送到镇医院解酒后就返回家中了,在第二天发现不能下床,全身没有知觉了,送到市医院,经确诊是颈椎受伤可能要瘫痪,请问律师这样的情况算工伤吗?包工头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房主有没有责任?同桌喝酒或劝酒的有没有责任,现在可能要上法庭,伤者家属该怎样起诉?    谢谢    包工头又3人,事发2个人不在现场
  作者:@jianglinweixixi
提交日期: 22:08:00 发来咨询,请楼主抽空解答。    我是一个外地来义乌开店的,今年4月份花了1万元转让费从别人手里转来一个店面,房租是到12月18号到期的,年租金3.8万,当时转的时候是经过房东同意并签字的。可是前几天房东告诉我们(隔壁还有3间,一共4间)说这房子有人出了30万块钱租去了,要叫我们搬走,要不就4家凑出30万钱给他,要是有一个人不租的话就要把店面再收回去。也就相当于我们一家都要涨2-3万的房租,也就是一个店面要将近7万的房租,可是就隔壁店面(另外房东)的租金才3.8万,我们这一条街最高的也没超过4.5万的。我们很无奈,店是刚装修的,走的话这么多钱就是亏进去了。请问我们该怎样维护我们的权益?
  律师您好,麻烦您帮忙看一下。     09年11月10日我和开发商甲方,签定了商铺租赁合同,实际套内面积只有100平方左右, 租用期限日至日,商铺的交付日期为日&在11月18号开发商发了交付通知&,60天免租装修期,即日开始计算租金。合同约定我方应向甲方交两个月租金作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担保,我方没有交保证金。     日我给甲发函提出“解除签定的合同”,但函的内容没有提到违约赔偿,7天后,甲方回函“如果你方同意将保证金作为解除合同的违约金的前提下,则同意解除合同,否则继续履行合同”。2010年1月我方发现在该商铺内甲方建了一大型管道,占地约4平方。房子就这样一直空着,我方也没有进入,日,甲方给我发函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我方赔偿日到5月10日的租金损失。几天后甲和别人签了租赁合同。&2010年1月份曾经在法院因为其他一份合同纠纷,法官就这份合同纠纷也一起调解过,但对赔偿金额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房子继续空在那里。&                  合同中规定:   
乙方超过09年11月20日30天后仍未办理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     乙方〈我方〉的违约责任:“租赁期限内,乙方非因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中途擅自退租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能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注:签合同时甲方要求我把两个月的两字划掉,并让我在旁边签名按手印,甲方没有在两这个字旁边签字盖章。〈可以证明甲是知道这个情况的,4份合同都一样〉。                   请问: 1 我方在日发的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即合同是否在12月10日已经解除?请问象这样的情况我该赔偿甲方多少损失合理呢?      2 后来知道,在09年11月10日和我们签合同的时候,开发商和商家A的合同还没有解除,11月12日和17日开发商以商家A超过30天没有进场装修为由提出解除他们之间合同,并没收该商家A近4万元租赁保证金,我们的合同我签名盖章是11月10日,开发商签名盖章是在11月17日,请问这个情况对我们有用吗,该怎么利用呢?      3 合同约定,交付日期后30天,乙方还没有进场装修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而且我也发函提出解除合同,现在甲方是否属于故意把损失扩大化呢?   谢谢,谢谢!  
  您好,我想问个事情,我家孩子三岁半,在商场自家的店铺里误食了商场投放的老鼠药,吃了四粒,经过医院抢救,现在已出院,请问熟悉法律的朋友,商场投放老鼠药是否该承担责任?
  :@此人已被监控 网友,您好!    
你可以和来维修的客户约定维修时间和保管时间。如果超过约定,可按保管合同来看待,有权收取一定的保管费;或者约定超过多长时间不取,视为放弃等。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小军长老友
网友,您好!    你需要提供证明,该中心所鉴定的货,就是你主张的那批。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天空乌云2011 网友,您好!    
在上班、干活的时候发生伤害,应当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公司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也可以要求公司或包工头赔偿。  
你朋友的父亲对自身的损害有一定的责任,包工头和公司没有监管到位,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jianglinweixixi 网友,您好!    你在转租的时候就应该预见,合同期限的问题。房东是可以提高租金的。当然在同等的条件下,你作为承租人可以优先租赁。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xclz1 网友,您好!    
你和甲方的合同签订后即发生效力。你的发函,因为没有得到对方的认可所以不能对抗原合同的效力问题。  
你应当承担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至于,甲方扩大的损失,在你方履行通知义务的情况下,甲方应当避免损失的扩大而没有采取措施,扩大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为宜。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xinxinplay 网友您好!    
商场投放危险药品,没有尽到安全管理的责任,对你孩子的伤害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律师您好~~~在这我想咨询一下~~~我一共兄弟两个~现在我和老父母生活在一起~~~公产房~~~哥哥分走了父亲发的一套房子 但是他的户口迟迟不肯迁走~因为这个房子他也想分一杯羹~~    但是父母明确的说了这个房子以后给我~但是他们是法盲 不太愿意办理过户手续~所以我想办一个遗产公证~~    但是这个房子是公产的~所以我想问下 公产的房子能办房产公证吗?如果不能的话 除了办理过户手续 还有没有其他的方法 保证日后我房子的所有权呢?谢谢
  尊敬的律师,您好,麻烦您看看我这个事情该怎么办:     
我是上海市一名普通市民,2009年底时我的身份证丢了(公交车上钱包被偷了),这大半年来由于身份证被盗用先后被盗用者盗办出全球通、Wo、天翼三种手机卡。其中,全球通的一个号6月份注销时欠费了1000多;Wo的五个号10月份报案到现在共透了4000多,目前已被强制停机;天翼11月16日收到账单,目前也已被透5000左右。
除了第一次移动的事件外,其他两次我均有报案并配合警方及公司进行各种材料的递交、手续的办理,然而可恶的是联通公司处理的效率也太低了,前天我居然收到了他们寄来的律师信,要我在1月20号之前缴清费用和罚款否则到法院起诉我,这说明他们根本就没有处理,就是要逼我认账么,这也太霸道了吧!!!  
电信的材料刚交上去,还不知道他们的处理态度如何。    
我最担心的还不是移动运营商告我,我最担心的是被办出信用卡(现在办信用卡只要身份证就能办出来),到时候银行受损失了都像联通这样要跟我打起官司来我一个弱民怎么抵挡的了啊!!这并不是我的无端猜测,因为前阵子我去办工行的U盾,通常只需要身份证就行,结果营业员要我再提供第二证件才能办,我说为什么,她告诉我公安系统反馈的信息里头没有我的照片(这怎么可能呢,没我的照片那我身份证上的照片哪来的),我不由的猜测是不是已经被列入移动运营商的黑民单,信用记录已经联网到银行系统了~~~~~    
经过不下5次的报案,我对咱们的公安系统侦办能力或者说是侦办制度彻底失望了。我甚至给市长信箱都写过信了,最终转到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又是说无能为力,进而不了了之~~      
谢谢您耐心看完,我有几个问题:  
1. 如果联通真的起诉我,我在身份证丢失第二天的报案记录以及身份证补办的证明是否可以作为完全的证据应诉,我的意思是我还要补充些什么证据以使我处在有利地位么?    
2. 我是否可以反过来起诉联通等营运商,因为他们办手机卡时并没有征得我本人同意,而且他们明知道这些号码是盗办的还要寄律师信给我,在法律条文上我能用哪些做武器?    
3. 如果我起诉通信营运商,我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赔偿,因为我为了这多起莫须有的恶意欠费,这半年来已经奔波数次、单位因为请假过多也对我有了意见~..    
4. 下一步我该怎么办,能否变被动为主动,摆脱这无穷无尽的盗用事件?      谢谢!  
        我是吉林省通化市人 1993年柳河县司法局向我借款人民币10万元整 当时司法局是集资盖楼 可是楼盖好了 钱却迟迟不还 1996年我向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判我胜诉 判柳河司法局还我本金10万人民币 利息12万人民币 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可至今17年过去了 司法局仍分文未还 也曾多次去催要过欠款 局长也换了 现任局长说那是前任局长的事 他没办法 我也曾经去法院要求执行 可司法局暂无财产可供执行 当时集资盖的楼也都分给司法内部人员 或出售了 我的血汗钱被国家政府机关借去就不还了 我怎么才能要回我的钱?? 希望高人指点 我的联系电话
      律师先生,请您抽空解答我上面提的“工业用地房作商品房卖出”的问题。如果需要证据材料,我已经做好了扫描版的,可以随时发给您!  
        我是吉林省通化市人 1993年柳河县司法局向我借款人民币10万元整 当时司法局是集资盖楼 可是楼盖好了 钱却迟迟不还 1996年我向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判我胜诉 判柳河司法局还我本金10万人民币 利息12万人民币 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可至今17年过去了 司法局仍不还钱 也曾多次去催要过欠款 局长也换了 现任局长说那是前任局长的事 他没办法 我也曾经去法院要求执行 可司法局暂无财产可供执行 当时集资盖的楼也都分给司法内部人员 或出售了 我的血汗钱被国家政府机关借去就不还了 我怎么才能要回我的钱?? 希望高人指点 我的联系电话
  :梨花薄荷香 网友,您好!    
建议你父母签订赠与合同或遗嘱,然后再到公证处公证。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丢失身份证带来困扰的网友,您好!      1、报案记录以及身份证补办的证明可以作为证据应诉。可以证明你遗失身份证的事实。另外你最好能提供通知移动、联通、电信等公司的证据,证明你已经尽了通知的义务,如果是因为它们的原因而致使损失扩大,扩大部分应由它们来承担为宜。    2、办手机卡时并没有征得你本人同意,移动等公司也有一定的责任,你可以考虑反诉,或者作为对抗的理由。  3、主张赔偿精神损失是很困难的,你很难说明你受到了什么伤害。    希望您的事情能得到圆满的解决!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山川浪子 网友,您好!    实在抱歉,没能给您回复!    本人相关方面的专业知识有限,建议您到房地产专帖咨询一下。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姜宝翠 网友您好!    你的案子已经胜诉并且申请执行过,这是执行难的问题。我也没有更好的建议。你再到相关政府部门反映一下。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向律师请教一下关于农村信用社股金证转让的问题,先表示谢意!      我于日在我们这里的农村信用社的一个工作人员手中签订股金证转让协议,协议签订后我即把转让费30000元给他,他也在同时把股金证交付给我,但当时他骗我说现在暂时不能过户,所以就没有在当时办理过户手续。此后在2006的领取分红手续也是他给我代办的。直到2007年,我自己去信用社领取2007年度的分红时才得知,这个人在把股金证交付给我以后又在日和日用股金证在这个信用社办了两笔贷款,一共也是30000元,后来这个人就因为违纪被信用社开除了。  我于是就在当时找到信用社方面要求办理过户手续和领取分红手续,但信用社方面说,由于那个人欠贷款没有归还,所以信用社已经把他交付给我的股金证冻结了,所以不能给我过户和分红此后我一直找信用社交涉并上访到省联社,但他们的答复始终是该证已经冻结,不能给我过户和分红。    再补充一个情况,由于这个股金证始终在我手里,所以这个证上面没有任何关于这两次贷款的记载。而且,那个人在办理贷款时也没有出具股金证,只是给信用社写了一个承诺书,上面只是写着“本人承诺在贵信用社借款期间,不办理退股手续。”        现在那个骗子已经下落不明,也没有留下财产。也就是说,我只有想办法起诉信用社才能拿回自己的钱,却一直很困惑,不知道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想向大律师请教一下,应该怎么做才能起诉信用社并且打赢官司。    再次对律师的解答表示感谢!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是杭州市人,属于锦南街道卦畈村委会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我与本村村民杜庆富2003年结婚2008年离婚,离婚后我仍旧生活居住在本村,属于本村失地农民,并在劳动局登记备案在册,享受本村农村合作医疗缴费权益,还有其它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权益,号村委会给全体村民发放村集体经济组织[街面房出租金]分配款500元,号村委会会议决定,村委会以我已离婚,从此以后不享受本村任何集体经济合法分配权益, 我为了维护自己  合法权益,法院先是不受理,多次奔波后法院于号终于立案交了受理费,也在9月29号开庭了,可法院开庭过后号又裁定驳回起诉了,我起诉明明符合,法发〔2008〕11号《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已于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38次会议讨论通过,自日起施行,第三部分,物权纠纷六、所有权纠纷39、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由,可法院说除了土地款纠纷可以受理,其它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同样的在号组里分配钱,没有分配给我,我起诉法院却受理并判决我赢了。可关于村里说我离婚后不再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不给分配街面房出租金的事情不予受理。这次过年村里分红,照样不给我,我该怎么办  我从号是我生日那天开始其中我信访过杭州市政府,求助过临安市妇联,锦南街道,求助过杭州12345直播节目调解,奔波于法院多次奔波到现在无结果,我现在的问题是在以后的养老保险福、村委会各项福利分配等方面的权利均被剥夺了。可以说这个所谓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是关系到我依法的生存权和财产权。村委会这种做法与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相抵触,侵犯了我作为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我该怎么办。  谢谢律师请帮我指点一条路
  有个人以结婚为由骗了我四十七万块钱,就是我告他他也没钱还我怎么办?
  我的问题比较复杂,请LS回复,谢谢了。    案情概要:  
我在L市某公司下属的T县分公司购买货车一辆,后因还款纠纷被市公司在异地扣车并私自转手倒卖,数年来一直诉讼维权,但一直没能解决。    一、从购车到扣车  1、2001年底预订,交定金2000元。交给L市公司T县分公司。(车价为16万8)  2、日,交首付款53000元,余款18年月付清,签合同买车,合同不给购车人,在总公司保管。总公司讲,该合同有公证,收了公证费。  3、购车后,由L市总公司办理行车营运等手续,  4、2002年4月底,将营运手续办好,交给我(原告),开始营运。  5、 日交第一次分期付款6350元。  6、到日车辆被扣时,共交款76016及首付款5元。  7、因2003年非典影响,车辆到处被检查,营运受阻,所以利润降低,发生欠款,  8、案外人马某两辆车,都是分期付款买公司的车,其中一辆已付清款,另一辆合同履行中。因连续交通事故,造成大量赔偿,于是,马某想卖那辆已给我作抵押担保的那辆车,但是该车已严重损坏,不能正常使用,,也确实卖了,公司失去了担保保障,这才使公司产生扣车行为。    二、漫漫维权路  1、日 我的车在S省某加油站被扣押,后,竟然由马某付给公司剩余欠车款,将我的车提走,后在公司的帮助下过户到马某名下,由此最好的朋友变成了仇敌。  2、期间,原告我多次和被告方交涉要求付款提车(我还不知道我的车竟然被卖给别人),未果,日 ,向T县人民法院以总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因证据不足而于2006年2月,撤诉,日T县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  3、号,原告在收集到证据后,再次向T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在审理过程中,被告总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T县人民法院裁定本院有管辖权。被告对该裁定不服向L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中院裁定撤销T县法院裁定,裁定由L市L区法院管辖。在该裁定书虽然支持了在被告地法院管辖的请求,但在说理部分却有:
经审查认为:
被上诉人(我),以分期付款的形式购买上诉人公司车辆,后因付款行为产生纠纷,上诉人工作人员在S省某加油站加油时,将车开走,该案系侵权纠纷,应当由侵权地或被告地管辖,故裁定由被告公司所在地L区法院管辖。    4、日,我因某种不信任的原因,不愿意在L区法院诉讼,又向L区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同日准许。  5、日,我以分公司为被告诉至T县人民法院。后,市公司以案外人身份,提起管辖权异议。日,T县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市公司不服又上诉,中院裁定本案由T县人民法院按程序处理。(奇怪的裁定内容)  6、日,中院又下达指定管辖通知书,指定由M县人民法院管辖。    此案是一个真实的案例,其中既有程序上也有实体上的疑难问题。  其中我作为受害方,起诉的难点有:由于被告公司多次发生扣车而被诉败诉的经历,所以以后与购车方签订合同时,所有资料均有其保管,买方只是按月向公司交纳月租金,由卖方的工作人员签字,也不交给买方,签订合同后,根据国家管理规定又必须挂靠某运输公司才能经营,所以卖方又成立了一个运输公司,行驶证上的名字即为某运输公司,这样一来,他大胆抢车,你去报案,却没有一点证据证明是你的车,公安也没有办法处罚。待买方到法院起诉,卖方则一口否定双方有购车合同,无端制造诉讼障碍(包括用尽程序上管辖权异议)。  请LS回复焦点:1、中院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书中的认定审查部分可以作为证据直接采信吗?  
2、诉讼请求中的 营运损失是不是要重新鉴定(最初起诉时已鉴定过)?如果按日来计算这个数字可挺大啊。  
3、这次诉讼如果 公司否认给了车款怎么办?(我们曾经到公司会计那里,让会计在该公司公用信纸上,亲笔抄写了一份每月还款清单,但没有会计签名。这证据能证明吗?这恐怕是被告的下一步抗辩重点)  
4、公司有无权力扣车?有无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请律师解答,感谢并祝春节愉快。
  律师,你好,想请教几个几个问题:  1.我和一个男的在一起2年多了,他说我们可以结婚,我就出钱买了车(12万),但行驶证是男的名字,2010年发现他有老婆,叫他写了一张12万的借条,但现在他不承认,不肯还钱。我要怎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啊?   2 那借条可以做证据吗?   3 怎样的借条没有法律效力?
  律师,你好,想请教几个几个问题:    1.我和一个男的在一起2年多了,他说我们可以结婚,我就出钱买了车(12万),但行驶证是男的名字,2010年发现他有老婆,叫他写了一张12万的借条,但现在他不承认,不肯还钱。我要怎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啊?     2 那借条可以做证据吗?     3 怎样的借条没有法律效力?
  我家亲属在下午3时左右,骑摩托上山找牛时掉进铁路修道时取料的深坑里,现正在抢救,经咨询(咨询的是村长及所在政府办公人员及镇长)铁路取料的深坑是未经允许的,那个深坑是在土公路上(经交通局确认这条路归政府管,不属于交通局)并且没有正确标识(标识是误导的,这条路的东头有土堆,北侧还有一条小路,西侧是深坑,我家亲属是从北侧小路骑摩托下来的,一看东侧有土堆就往西侧走,没想到掉进深坑,像这种情况怎么办,应该找哪里,现在找了很多部门都管不了,很为难!怎么办?
  我可以起诉他侮辱罪或者起诉他侵权吗      我大学因为英语四级没过没有学位证,我现在公司入职的时候,我隐瞒了自己没有学位证,结果前一段得罪了一个人,他把我没有学位证的事情邮件群发给了我公司的人,我可能会因此失业,我可以起诉他侮辱罪或者起诉他侵权吗
  律师:你好!我是第一次进论坛,今天发了个帖子,在法律论坛的实务案例。我想请你看看这个帖子,详细情况在帖子里。能给我些指导和帮助。急!法院马上会下执行裁定了。谢谢!          /publicforum/content/law/1/281317.shtml
  律师你好:前几日我借了几万元给同事,他话急用,用来周转一两个月就给回我,当时他写了一张借据给我,两日后,向我借钱的同事身故,我应几时怎样向其家要回借给他的钱。
  该调解书合法吗?        调解书里的所有文字,一字不错的内容如下            人民调解协议书     编号:宁政调第03号         申请人:杜桂芳    委托代理人:农杰律师    被申请人:杜胜荣    纠纷简要情况: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日就位于亭亮村崇左至宁明公路旁的宁明县糖厂在亭亮街设的旧办事处和仓库所在地面积约1.8亩土地发生使用权权属纠纷,而由申请人向亭亮乡人民政府提出土地行政确权处理申请,亭亮乡政府受理并组织双方调解。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国土资源局批准杜建荣建房占地4*15米归被申请人使用,争议剩余土地归申请人杜桂芳使用,2.被申请人自愿出资5000元帮助申请人杜桂芳办理使用该地建房的审批手续,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的手续费由申请人杜桂芳自负了。     当事人:杜盛荣(手印)杜建荣(手印)谢定志(杜桂芳之子,手印)    调解员:梁晓生 .        我们有几点不明白的地方,请各位帮忙解答下:    1.收条写的是土地行政确权律师代理费,但他却给我们签了一张不受法律保护的调解书《1。被申请人的名字写错,2。调解书上未写土地方位面积,无画图定位。3。没有政府公章》,就说是结案了,他说再有什么事也不关他的事了。    2.给我们签调解书时不跟我们说调解书的任何法律效力及相关细节,就叫我们马上签字。就走人。调解书没有任何公章,需盖公章的事,我们向农杰律师说明很多次,可他不管,就一句话已经结案了。    3.农杰律师收取的是土地行政律师代理费,现还没有帮我们办到土地行政确权,不算结案。    4.无法证明调解书的真实有效性。    5.对于土地纠纷案,农杰律师没有向乡政府提出画图定位,不提出要加盖政府公章,更不去证识调解书的法律效力及合法性。    6.我们要怎么做才能得到我们的合法权益呢?    我们该怎么办呢?请各位律师朋友及天涯朋友帮忙解答下,谢谢。  
  律师好:  
几年前我认识的一个女子借我钱多年不还,现在打电话都不接。我有她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和汇款单凭证。她现在已经嫁人,具体的原籍地址和出嫁之后的地址我都不知道了。请问我怎样才能要回我的钱?不知道住址我能向法院起诉吗?
  wznikd1414网友,您好:  
民法中有一个叫做相邻关系,如果邻人排放煤烟等大气污染物,影响你的生活,你可以请求邻人停止排放,受到损害的,还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希望能帮助到你,希望能早日解决)
  请教下:
国际快递倒付件收方不肯付,寄方是不是有责任要支付?
  律师您好!我想向您请教,我的父母是农民,前几年向村里承包了四十亩的土地,在这四十亩土地的旁边有一小块的荒地,我的父母把这小片土地开荒了,种了几年了,可是去年我家承包的四十亩的土地到期了,村里没有继续承包给我家,而是连着我家的开荒地分给了别的村民,我想请问律师,我家还有权继续耕种开荒地吗?
  如果可以,那村里不给我家种该怎么办?
  楼主你好,我在前年租了卖场,合同期三年。去年对方恶意的想涨房租,在当地法院将我起诉一审我败诉,于是我上诉到中级法院,当时中院裁定一审部分认定错误,对方如果要终止合同要赔偿我的损失。现在一年过去了对方也不赔偿损失。也不恢复我原先的经营环境。造成我巨大的财产损失。所以我想再找一个地方经营。我想咨询一下楼主期间的房租我还要不要交(我还有8000元的保证金,还有装修费)怎么算。
  号我表姐早晨把儿子送到当地一所民办幼儿园,孩子兜里面有一些瓜子,在学校孩子由于吃瓜子被卡在喉咙里剧烈咳嗽导致窒息死亡,在这个过程里老师没有采取任何急救措施,当通知我表姐赶到时,孩子在教室外面的地上趴着已经死了,学校给出说法是孩子吃果冻被噎死,表姐不甘心经过尸检证明孩子是被瓜子卡住喉咙致死,当问到是否打过120,校方说已经打过,可当表姐赶到时120并没有在现场并且一直没有去,现在我表姐已经41岁而且就这么一个孩子,以后能不能再要孩子还是一个问题,现在学校认为自己责任很小,只需要支付几万块钱就可了事,现在孩子还没有入土,我想向大家咨询几个问题,还表姐一个公道,告慰孩子在天之灵。    1、去民办幼儿园执教是否需要有幼师资格证    2、孩子是否一进入幼儿园就有保险保障    3、如果要打官司我们需要进行哪些准备    希望各位达人帮助,现在孩子还没有入土,表姐伤心欲绝,学校做法让人气愤。
  李律师你好!我有个朋友在一处有争议的地方(他哥和别人合伙承包种植桉树一百多亩,后因其重病无钱医治将此山林转让给另一合伙人,但其口头答应给其弟二十多亩,并无合同约定)砍伐了十五方桉树后,另一合伙人估计是其弟砍伐,于是借口划清界线,引诱其弟继续砍伐,然后向森林公安局报案,于日将我朋友在现场以盗伐国家林业三十一方的罪名逮捕,我想咨询一下这个罪名得判多久?
    冰与火律师,您好!    我一个申请再审的案件,日递交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我的案件。请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为什么至今不给我答复和裁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是依据什么法?    网址:/publicforum/content/no06/1/176110.shtml我的案件为什么依法得不到解决和裁定?  
    冰与火律师,您好!      我一个申请再审的案件,日递交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我的案件。请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为什么至今不给我答复和裁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是依据什么法?我应当耐心等待?      网址:/?43497/viewspace-27518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为什么有法不依、有令不执行?    网址:/techforum/content/828/13232.shtml法院就可以违法、违令吗?  
    冰与火律师,您好!        我一个申请再审的案件,日递交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我的案件。请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为什么至今不给我答复和裁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是依据什么法?我应当怎么办?    网址:/question.php/55523.html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不裁定,我怎么办?  
  律师好!我是河南的,有一个问题请教一下,我有一侄女,去年十月结婚,今年春节前,侄女婿因咳嗽吐血住院,一直住了两个月,期间又分别到周口、郑州看病,可他们家人一直不说什么病,也不让看病历,因此侄女怀疑他有不治之症,要给其离婚,但是他们二人就没办结婚证。现在男方也找不到人,家也不让进,侄女已经怀孕五个月了,想把孩子做掉不要了,想请教律师,如果自行流掉孩子,负不负什么责任?他们隐瞒病史或病情在法律上怎么说?敬请指教!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    我和女朋友恋爱一年多,因为已贷款购置一个小公寓,没有钱买第二套房。  女方父亲主动提出将他们买的房子做婚房,我家来装修。当时我父母有顾虑,担心没结婚以后会有纠纷。我和父母争吵并最终说服父母,在没结婚的情况下装好了房子。    整个装修过程全是我一个人跑的,但是所有外观则是按照女方要求来的,因为我不想因为装修和女方产生矛盾。    现在女方要求分手,理由是  1.我小气,但我很早就同意只要女方能确定婚期,我可以把工资卡和我父母给我结婚的钱交给女方。  2.我管她。女方在和我交往期间,异性交往过频繁。并且我不能说,一说就说受不了就分手。    房子装修的大半年期间,女方和我同住在我的小公寓里。    我和女方在一起的其他花费我不要。  但因为装修费用是我父母的辛苦钱,并且我家经济条件确实很一般。  我想问一下从法律上来说,我的装修费用能不能拿回来。  请律师大人帮我解答,万分感谢!!!
  :laodaodaren 网友,您好!    
首先向您表示歉意,另解释下,本人并非“大律师”,我的解答也不一定正确。    
你和该信用社工作人员签订了转让协议,该工作人员属于履行信用社的工作职务行为。信用社应对他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建议你在当地咨询律师,并可考虑向法院起诉。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尘封尘缘梦,网友,您好!  
你的事法院于号裁定驳回起诉,已经过了期限,申请再审有点困难。    实在抱歉,你的这问题我解答不了。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心不再漂
网友,你好!    你首先可以先到公安机关报案,因为他涉嫌诈骗罪。同时,你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yfhm2009 ,网友,你好!    
你的问题,恕本人难以提供解答。建议另行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人士。        
  :shenchaoyan 网友,你好!    借条有效,建议尽快索赔或通过诉讼解决。借条在内容不违反法律明确规定,双方自愿签定的情况下就有效了。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bcd8817766 网友,你好!      是要找到挖坑的人或是有监管责任的单位,才可能获得救济。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孤立无援的人 网友,你好!    实在抱歉,我最近挺忙,恕不能关注你的帖子。
  :人人123abc 网友你好!      
因为借债的人去世了,如果他有遗产的话你可以尽快向法院起诉他的遗产继承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会晤 网友,你好!    
如果没有借据,又找不到人,起诉起来有一定的风险。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不知道地址,法院送达法律文书比较困难,虽然可以公告,但是最终法院判决后,也很难执行。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janexu2011
网友,你好!    请咨询其他专帖律师。
  :a 网友,你好!    该荒地属于集体所有,如果要使用和经营,你家需要集体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处理以后争取。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www王者,网友你好!    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其他的依据合同来解决。
  :张铁厂123 网友,你好!    幼儿园对孩子有管护的义务。就对孩子的不幸离去负主要责任。可要求学校多一些赔偿。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Zyzx
你好!    请咨询刑事专帖的律师。
  :qd5878 你好!      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的审判制度。申请再审,不一定获得支持。    
  :我是剑出鞘
网友您好!      因为她们没领结婚证,所以不属于结婚。对于怀孕的胎儿,女方应当有权作主。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卡多多卡 你好!    对该套房子的装修费用,你要以主张返还或赔偿。但你须提供装修各种支出的证明。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打官司时,如果对方买通当地法院,那怎么办?
  呵呵,就算买通了,你能知道?所以,说话以眼见为实。
  并非讨论是不是买通的问题。  在一些县级市,这种情况有时会存在的。  我是说,买通后,若法院忽视了物证证据,或者说通过确凿渠道证实是买通了之后,该怎么办?
  冰与火律师 : 您好!请教一个拆迁的法律问题,我黑龙江的家要拆迁,我家楼是三层楼,三层跟拆迁的谈妥了,交房了,我家是一、二层,拆迁的就拆房盖,这样是违法拆迁吧,法律依据是什么?
  您好!
我们生产队在没有和我母亲商量的情况下,把我母亲名下的3亩地卖给教育局。现在教育局要修建,我们阻止修建合法不合法。
  :qxl2010abc
你好!    未对你家进行告知,也未经你们允许。明显侵害了你们的权利。当然,首先要看拆迁的依据是什么?他们有什么合法的文件?拆迁有一定的强制性,但程序要合法。建议进一步咨询拆迁专业律师。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正邪之斗 ,你好!    如果买通了一审法院的法官,那么你再上诉,难道他还能买通二审的所有法官?法院是他家开的?
  各位律师您好,我是广东韶关的一名孤儿,希望各位能帮我解答我的难症:  
我妈03年春节患病去世,与我爸买了一套公有住房,还剩下一笔换肾的费用;03年三月我的继母入门,未带孩子也未与我爸爸有孩子,也未把户口迁入我们家。2011年一月我爸爸也车祸过世,继母把户口本,房产证,我和爸爸两人的存折、保险单,爸爸的火化证、骨灰存放证扣留,要强逼我签协议把赔偿金抚恤金存到她名下,我不肯,于是交警结案,让我上法院判。我想问法院会怎么判?  
还有肇事者的赔偿金是当场判下来还是会和遗产分割一起判,需要的时间要多久?就交通事故这个方面,需要请律师代理吗?(我去年刚大学毕业)
  请教:  
为了这事,我纠结了很久了,不知道怎么办?不知道该怎么样才能保护自己的权利。  
我在**国际水会办理了金卡,当时大概是09年了,具体不记得了。今年,我去消费,出来结账时,说我的卡过期了,里面还有4000多元。她们要求我再充值2000多元才能使用,说什么签合同时,有效期是一年的。这些,我都不记得了,只记得办卡时,她们满脸的笑,什么都说好。而且,当时把我的名字里的一个字搞错了,我提出来,她们也说没事的。  我想问下,我能让她们退钱吗?应该怎么样才能退钱?  谢谢!
  律师,你好  我想请问一下,房屋产权裁决通知,可以通过电话的方式传达么?
  您好,麻烦您咨询下如下事宜。  有一友,在海上工作时落水失踪,工伤保险是必须有死亡证明才受理的,单位催家属去开,去法院申请宣告死亡,请问,是到地区法院就行,还是海事法院?申请宣告死亡都需要什么材料?必须是家属申请吗?
  律师您好!请教您一个问题。     我爸爸去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次要责任交警处理后赔偿了18万。    我爸爸是给一家单位做运输的,车是自己的,没合同,每天等电话送货,月底结算费用。油费什么都自理!    我想咨询可以要求公司一起赔偿么?    这个算雇佣关系还是承运关系?    非常感谢!!!
  请问服刑人员入狱后,在外面租的房子上网宽带没注销,导致现在一年半欠宽带费4000多,现在无能力还,10000打电话出要强制执行,他们会执行哪些?服刑人员无分文财产,会起诉吗?会不会再增加牢期?    谢谢!急!    
  控告:最高法院纵容支持黑龙江省高院和伊春中院造假,我哪寻公正? 
  2001年4月,我在伊春区法院起诉被告房屋侵权,想不到,一审驳回,我上诉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期间——日上午10时05分,我在伊春市中级法院亲眼目睹中级法院退休院长杨国奎公然在民庭庭长办公室同王林海庭长翻阅此案卷宗,并公开为被告活动,办人情案。伊春市中级法院审理此案的法官——张林、谢世军目无党纪国法,公然将国家行政机关颁发的私有产权证中的‘个人’篡改成‘等人’,歪曲事实。二审判决书将我私有产权改判为‘我与二被告三人共同共有’,此判决违反法律规定,二被告没参加生产经营活动,又没投资组建,又不具备法律上的共同共有关系,判决二被告是这个建筑物的共有人没有法律依据,典型枉法。     我向媒体求助后,此案引起黑龙江省电视台公共频道《行风聚焦》栏目组的高度重视,报道并披露了我在法院维权不成,私有产权错判共有,判决存在的问题。伊春市检察院建议法院再审,市政法委书记杨文学调卷复查后,指正法院判决有错误,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法院公正审理此案,一定要重证据,严禁暗箱操作。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明确表态:判错了也不改。市政法委书记杨文学通知我:尽快进京上告法院耍特权,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庭的罗林城审判长开庭后对我说:“你的案子没法审,伊春市中级法院错判不改,还上省院找庭长做工作,我怎么审?”    2006年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明知在这起维权诉讼中私有产权改判共同共有有错误,再审将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三人共同共有撤销,改判食杂店,小吃部的产权及存车棚,我与妻子,女儿及二被告五人共同共有。我对此不服。     我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院立案庭张萧法官多次接谈,承认判决有错误并同意最高法院立案,想不到一拖五年不给任何法律文书,今年我再次进京强烈要求最高法院依法办案,答复是驳回。最高法院电脑显示是历文华法官审结此案的。我问历法官错判不改驳回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她竟然说东北案件不归她审,她没审我的案子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最高法院应再审改判的案件稀里糊涂的就给驳回了,如此审案有悖于国家法律的宗旨,难以让人信服。    为了寻求公正,我历经十年维权诉讼,长达七年进京告御状,由于各级审判监督机关,知错不改,层层袒护。导致我在法院纠正一起错案比登天还难,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最高法院都难寻公正。错判不改我造成几十万经济损失,导致我下岗失业以此为生的家庭无法生存,欠外债数十万元,无能力偿还,对此案判决不公,我将继续控告到底,倾家荡产也要寻求公正。本人期待最高人民法院懂法的法官对本案应依法听证,通过司法调节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司法不公。    此案法官篡改证据,歪曲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    有私有产权档案为证    黑龙江省电视台公共频道《行风聚焦》报道光碟为证    此案有以下判决:    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法院【2001】伊民初字第558号    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伊民终字第453号    黑龙江省伊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2002】第27号    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伊民再字第40号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黑监民再字第53号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一庭驳回通知书【2010】民监字第18号        求 助 人:宋晓杰     地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红旗小区    手机:
手机:     联系邮箱:  最高人民法院已枉法到错案都不纠的地步了,公然欺骗党中央,坑害百姓。  国家的法律、法规就等于是摆设!那么百姓有冤何处申?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制作出的【2010】民监字18号通知书,严重违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 》第十一条、十二条规定: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裁定驳回!应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而“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制作出的【2010】民监字18号通知书”加盖的是立案庭专用业务用章!并采用通知书的方式不予受理!违反法律规定,是错误的。  第十一条:对经审查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原告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自诉人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驳回。      
  刘军和刘强系同胞兄弟,1993年分家后,将原共住的地基分为两个,双方各持土地使用证。后由于刘军嫌刘强的土地面积比自己多,发生争执后,双方闹至法院。2003年经法院主持调解,刘强自愿将自己土地证上30平方米的土证证给刘军,双方还商定以后建房时各自要出25公分滴水位,但此后二人并未到土地部门办理相应权属变更手续。刘强于2003年建房也留出相应滴水位,双方相安无事。2009年刘军紧挨刘强房子建房未留出滴水位,刘强诉至法院要求刘军留出滴水位停止侵害。经法院现场勘查,查明刘军现紧挨刘强房子建房未留出滴水位,刘强只留了15公分滴水位,未留足10公分。法院认为双方持有土地证对各自宅基地管理使用,在纠纷发生后,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但又未到有关部门对土地使用证进行变更登记,也未按调解协议内容管理各自土地,现双方发生争议,理应对各自行为承担不利后果。由于刘强无法提交刘军侵占其滴水位的证据,故判决驳回刘强诉讼请求。  
现请问:  1、2003年法院是否有权受理双方的土地权属争议?如有权受理,双方未办土地变更手续,土地权属以调解为准还是土地证为准?  2、刘强2003年建房时就未留足滴水位,刘军是否能在2009年对此事进行抗辩?刘强未留足滴水位和刘军不但不留滴水位还占用了刘强留下的15公分滴水位这一事实是否能证实刘军已经构成了侵权?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QQ群:,入群注明“天涯”。
    作者:lawyer冰与火 回复日期: 16:31:41 
      :qd5878 你好!            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的审判制度。申请再审,不一定获得支持。  ——————————————————————————————————  律师您好:申请再审也是国家的法律程序、法定程序,法院受理了,原审的案件已经调卷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了。    我日递交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申请书》和证据。那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是依据什么法?至今对我的案件不依法再审、不依法裁定、不依法驳回?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为什么又不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谢谢您给俺一个明确的答复!  
    谢谢律师能对我如下的咨询作出答复吗?    网址:/question.php/100366.html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curiousk ,网友你好!    房子属于你父亲和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和父亲有权利平均分割你母亲的那一半,你父亲去世后,你和继母有权利分割他的遗产份额。  还肾费用属于你母亲的遗产,你有权继承。  交通肇事与遗产继承是两个法律关系,而且法院审理后一般不会当庭宣判。审理期一般是6个月。    建议你可以先到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如果不委托律师代理,你可请律师代写起诉书。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满庭花簇,你好!    只能根据你们之间签订的协议来分析。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yan162 你好!    不好意思,这个我也不大清楚,建议咨询房产专业律师。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素颜禅心 你好!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apple 你好!      雇佣活动是指在雇主授权或批示的范围内从事活动。你父亲的情况,我认为是一种货运合同关系。    不过不管何种关系,如果你父亲和肇事一方达成了赔偿协议,那么就不能再要求赔偿了。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草人2011 你好!    如果没有财产,法院就只能中止或终止执行。只要不是恶意逃避执行,就不用受处罚。    更不会判刑。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暗夜未央2,你好!    既然法院已经处理,这理就不便再评论了。    【特邀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去年9月买了一套二手房,10月初找人装修,发现楼上漏水严重,找物业协调了无数次无果,拖了一个月,因为怕楼上把房子转卖了更无处找人,我在自己 阳台上挂出条幅曝光楼上漏水不修,没想到物业说挂条幅有碍小区美观,直至趁我们不在擅自将条幅拿下,我去讨还,他们还推三阻四了2天才还给我。    12月我们起诉到鼓楼法院,年前法院就已判决下来,判决书年前就送达无耻女人手里,我们的到年后才通知去领取。结果是我们胜诉,接下来是上诉期和给无耻女人的维修期限,这个月28日到期!可楼上始终没维修的动静!今天我又跑了趟法院,法官电话联系无耻女人,答曰“我已经把房子卖了,跟我没关系了!”!而且被告要准备出国了! 法院的判决也是稀里糊涂,先是叫我们去找漏水责任的鉴定机构,法官自己也明知福州没有这种机构还叫我们举证,后来到现场看到实际情况了,判决结果下来居然是双方各打五十大板,我要求赔偿的一切损失都不支持,连诉讼费都还要我承担125元,被告承担200元,被告承担自己套内的修理费用,直至不漏水到我家。这样的判决结果我也认了,只求能快点解决漏水问题。但是目前的情况是楼上已经将房子转卖了,而且之前的诉讼费是由我全额支付的,法院说如果被告不先到法院交200元,我连这200元都拿不回来!我该怎么办?!     不知道物业在这件事里要不要承担责任?有民事纠纷案件未履行判决结果的公民,可以限制其出境吗?通过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胜算和费用是多少?  
  请问 没有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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