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和债务的最大区别是什么

公司债权债务的转让不同情形的处理是怎样的
公司的必须是由公司的法人或者股东持有才有效,如果公司要进行债权债务转让,在不同的情形下应该怎么处理呢?现在365的小编将为您分情形介绍公司债权债务的转让处理办法。公司债权债务的转让不同情形的处理:一是标的公司欠股东借款的债权。标的公司在存续期间,因经营需要或自身向金融机构贷款有难度等原因,由股东以借款形式提供资金支持。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可同时以债权人的身份提出受让条件,即股权捆绑债权一并转让,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公司股权支付价款的同时,向标的公司提供资金偿还欠原股东的债务。也就是说,受让方成为新股东的同时,成为对标的公司借款的债权人。二是股东欠标的公司借款的债务。股东占用标的公司资金的情形时有发生,但在股权转让时应当了断。此款项的法律关系中,标的公司是债权人,股东是债务人。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应当明确告知意向受让人存有债务清偿问题,处理的办法是事先作出承诺,并在结算转让价款时一并偿还。三是与原股东相关的或然债务风险。股权转让前,标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由股东提供担保,或股东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由标的公司提供担保。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贷款清偿尚未到期,作为股权交易的双方应当约定,经征得金融机构同意,或解除原股东担保,由新股东对标的公司贷款承担担保责任;或解除标的公司担保,由原股东另寻他人承担担保责任,以规避原股东、标的公司或然的债务风险。四是与转让股东无关联的债权债务。标的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也会产生一系列的债权债务,并与股东无关联关系。如标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以标的公司财产作抵押);经营活动中往来的应收应付款项;标的公司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合规决策程序向他人提供的担保等。对债权而言,标的公司是权利主体和行为主体;对债务而言,标的公司是承债主体和清偿主体,可以独立于股东依法合规地进行处置,与股权转让不构成相互制约。以上就是对公司债权债务的转让不同情形的处理的解答了,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涉及公司债权债务的情形是多种多样的,应当区分不同情形,寻求相应的处置方法。而不能一概的签订转让协议,以防产生纠纷。以上内容由律师365的小编为您介绍。更多问题欢迎上律师365网站浏览咨询。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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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和债务的最大区别是啥
你这是法律问题呢还是哲学问题?从哲学上讲,没有区别,债权和债务相互依存,不能分割,但可以随着时空变化而变化。从法律上讲,债权人享有权利,债务人负有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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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是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借你钱的人)主张你的债权,正如楼上所说债权是同物权相对应的权利,债务是相对于借你钱的人说的,向他讨债,或者向法院起诉,别人欠您的钱,您就拥有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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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与重组之间的区别?
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为了所有债权人的利益,将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按一定顺序和比例公平地偿还给债权人。
我国破产法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本法规定宣告破产。也就是这个公司或单位通过合法的手续按照破产程序结束经营,注销工商登记。
重组,严格上说是对人、财、物的相关重组,形式为合并、收购、分裂。
从理论上说, 企业存在着一个最优规模问题。
当企业规模太大,导致效率不高、效益不佳,这种情况下企业就应当剥离出部分亏损或成本、效益不匹配的业务;
当企业规模太小、业务较单一,导致风险较大,此时就应当通过收购、兼并适时进入新的业务领域,开展多种经营,以降低整体风险。
从会计学的角度看,资产重组是指企业与其他主体在资产、负债或所有者权益诸项目之间的调整,从而达到资源有效配置的交易行为。
资产重组根据重组对象的不同大致可分为——
1、对企业资产的重组、对企业负债的重组和企业股权的重组。资产和债务的重组又往往与企业股权的重组相关联。企业股权的重组往往孕育着新股东下一步对企业资产和负债的重组。
2、对企业资产的重组包括收购资
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为了所有债权人的利益,将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按一定顺序和比例公平地偿还给债权人。
我国破产法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本法规定宣告破产。也就是这个公司或单位通过合法的手续按照破产程序结束经营,注销工商登记。
重组,严格上说是对人、财、物的相关重组,形式为合并、收购、分裂。
从理论上说, 企业存在着一个最优规模问题。
当企业规模太大,导致效率不高、效益不佳,这种情况下企业就应当剥离出部分亏损或成本、效益不匹配的业务;
当企业规模太小、业务较单一,导致风险较大,此时就应当通过收购、兼并适时进入新的业务领域,开展多种经营,以降低整体风险。
从会计学的角度看,资产重组是指企业与其他主体在资产、负债或所有者权益诸项目之间的调整,从而达到资源有效配置的交易行为。
资产重组根据重组对象的不同大致可分为——
1、对企业资产的重组、对企业负债的重组和企业股权的重组。资产和债务的重组又往往与企业股权的重组相关联。企业股权的重组往往孕育着新股东下一步对企业资产和负债的重组。
2、对企业资产的重组包括收购资产、资产置换、出售资产、租赁或托管资产、受赠资产,对企业负债的重组主要指债务重组,根据债务重组的对手方不同,又可分为与银行之间和与债权人之间进行的资产重组。
3、战略性资产重组。根据股权的变动情况又可分为股权存量变更、股权增加、股权减少三类。
破产与重组最大的区别在于:破产是一个企业公司消亡;重组是一个企业公司的重生,以新的形式再现在经济社会中。
术语,应该叫&重整&。
根据新的企业破产法
破产是指经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申请,法院指定管理人对资不抵债的企业法人(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算程序,对债权人依法进行公平受偿,受偿完毕之后消灭一切债务,并使企业法人资格消灭。
重整是经过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申请,资不抵债濒临破产的企业法人(债务人)在法院指定的管理人监督下进行特殊的整顿程序,力图挽救濒临破产的企业。
两者的最大区别是前者会使企业法人归于消灭,而后者只是一种整顿挽救程序。两者的运作过程有很多相同的地方,都需要向法院申请,都需要指定管理人,都要成立债权人会议。前者是直接就企业现有财产进行清偿。后者的程序相对更复杂。进入重整程序之后,管理人监督债务人的活动,债务人在监督之下必须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对日后的经营以及债务清偿问题作出计划。这个计划草案必须在债权人会议那里进行分组进行通过,如果计划没有获得通过,那么直接转入破产程序。如果获得了通过,结束重整程序,由债务人按重整计划进行经营,企业继续存在。如果债务人违反重整计划,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对其宣告破产。
对于债权人来讲,破产程序使债权人公平受偿后,
重组不是正规术语,应该叫&重整&。
根据新的企业破产法
破产是指经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申请,法院指定管理人对资不抵债的企业法人(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算程序,对债权人依法进行公平受偿,受偿完毕之后消灭一切债务,并使企业法人资格消灭。
重整是经过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申请,资不抵债濒临破产的企业法人(债务人)在法院指定的管理人监督下进行特殊的整顿程序,力图挽救濒临破产的企业。
两者的最大区别是前者会使企业法人归于消灭,而后者只是一种整顿挽救程序。两者的运作过程有很多相同的地方,都需要向法院申请,都需要指定管理人,都要成立债权人会议。前者是直接就企业现有财产进行清偿。后者的程序相对更复杂。进入重整程序之后,管理人监督债务人的活动,债务人在监督之下必须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对日后的经营以及债务清偿问题作出计划。这个计划草案必须在债权人会议那里进行分组进行通过,如果计划没有获得通过,那么直接转入破产程序。如果获得了通过,结束重整程序,由债务人按重整计划进行经营,企业继续存在。如果债务人违反重整计划,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对其宣告破产。
对于债权人来讲,破产程序使债权人公平受偿后,企业就终止存在了。从实践看,企业破产的受偿率很低,一般扣掉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和拖欠的税款之后所剩已不多,再清偿有抵押债权人(往往是银行)的债之后,一般债权人受偿几乎是0。重整程序可以给各债权人留一点点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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