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重婚罪调查取证故意逃避会怎样判刑

重婚罪会判刑吗?判几年?_百度知道
重婚罪会判刑吗?判几年?
我那个朋友抓到了他妻子搞婚外情的证据我有一个朋友?怎样起诉。跟一个有妇之夫搞上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已经有半年之久?要判几年。时间就了。夫妻关系一直不好,如果这时,两个人经常吵架打架,可以告他的妻子犯了重婚罪吗,女的有了外遇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有配偶而重婚的、与配偶登记结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犯本罪的、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不是所有的外遇都构成重婚、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没有配偶,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这是法律对重婚的规定。5,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4,你说的情况我看还够不成重婚罪。根据司法实践经验,程度不够刑法第258条,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2。3、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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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两人感情不和没离婚,男的在外找情人还生下孩子算不算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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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包括:
1、两个法律婚型: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
2、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3、两个事实婚型: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4、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重婚罪-案件流程须知】
一、拘留:一般14天,最长37天;
二、批捕进入侦查阶段:一般2个月,最长7个月
三、移送检察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是1.5个月,最长2.5个月
(如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则最长可达6.5个月)
四、法院一审:一般是1.5个月,最长2.5个月(不包括退回补充侦查)
五、法院二审:一般1.5个月,最长2.5个月。
因此从犯罪嫌疑人进看守所到下判决,一般是7个月左右,最长近16个月(也许更长)。
【重婚罪-案件转折点须知】
一、侦查阶段:争取取保候审,争取侦查机关撤销案件,争取变更为行政处罚,争取侦查机关不移送案件到检察院。
二、审查起诉阶段:争取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争取检察机关以较轻的罪名、犯罪情节和行为性质起诉,争取取保候审
三、审判阶段:争取无罪判决,当庭获释,争取较轻的判决和刑事处罚
【重婚罪-温馨提示】
一、为不影响案件侦破,我国法律规定,除了办案机关及,任何人不可以会见关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
二、家属可以给看守所内的犯罪嫌疑人送衣服及毛巾等必备日用品,并可每月存钱供其购买日用品。
三、会判多久?
这个问题是当事人及家属最关心的问题,因为涉嫌的罪名办案机关通常会告知当事人及家属,所以查看刑法相应的规定即可知道大概的量刑幅度,但具体会判多年,需要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嫌疑人以详细了解案情,并且到办案机关调取案卷材料,以侦查机关掌握的证据为突破口,从技术上把握嫌疑人有哪些无罪情节,罪轻情节,然后根据办案经验,预测刑期。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区分重婚罪与临时姘居的界限。姘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而临时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罪。最高人民法院日在《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显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撤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
《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重婚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注:该法规于被废止)规定如下: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曾将重婚案件列为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但近几年各地不断发现有些重婚案件的被害人(指犯重婚罪者的配偶,下同)由于各种原因而不提出控告。对于这种没有原告的重婚案件,人民法院无法受理,也无法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和制度进行审判,致使这些犯重婚罪者逍遥法外,逃避了法律的制裁。这不仅有损法制的威严,影响新婚姻法的贯彻实施;而且败坏社会的道德风尚,不利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现为了及时依法处理这类重婚案件,特对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仍按日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二、对于被害人不控告,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单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应否对该案件提起公诉或者免予起诉。对免予起诉的重婚案件,可以建议被告人所在单位给予被告人行政处分,并责令其立即解除非法的婚姻关系。
三、公安机关发现有配偶的人与他人非法姘居的,应责令其立即结束非法姘居,并具结悔过;屡教不改的,可交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由公安机关酌情予以治安处罚;情节恶劣的,交由劳动教养机关实行劳动教养。
四、对于被害人或者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和有关单位就重婚案件提出的控告或检举,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都应当接受。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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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的行为。故意伤害罪司法解释、构成要件、量刑标准、赔偿标准、辩护词。故意伤害罪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的行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一)立案标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立案。故意伤害他人,只有达到法定的轻伤,重伤标准时,才构成故意伤害罪,予以立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二)故意伤害犯罪故意伤害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伤害后果的严重程度方面,量刑时可以根据伤害后果的大小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或者重伤的,可以分别在下列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1)犯罪情节一般,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半有期徒刑。可根据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轻伤伤残等级增加或减少刑罚量确定基准刑。2(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本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儿拿刀往身上乱戳仍然不管,结果幼儿将自己眼睛刺瞎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既可以由自己实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实施,还可以利用驯养的动物如毒蛇、狼犬等实施。既可以针对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组织的残缺或容貌的毁坏,又可以针对人体的内部,造成内部组织、器官的破坏,妨碍其正常的功能活动。总之,无论是直接由本人实施还是间接实施,亦无论是针对何种部位,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只要出于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本罪。3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⒈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当予以立案,不需要达到轻伤以上标准。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1.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 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颅脑损伤、颈 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1990年3月 29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鉴定重伤主要依据该《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进行。5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第五十二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第五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五十四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6民事赔偿应当以民法的规定来定,赔偿范围为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构成残疾了,还包括残疾补助金,残疾人生活器具费以及受害人所抚养家属的抚养费,另外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不过这个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可能不会被法院支持。具体的标准如下,至于数额,要参照你们当地的平均收入水平确定,如果是农村户口,就按农村平均收入,如果是城镇户口,就按城市居民人均收入来算。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7写作技巧:写作辩护词要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不能片面地听信被告人的一面之词,要全面、客观地了解案情,要抓住问题实质.有针对性地依法辩护。立论要稳妥层次要清晰,逻辑性要强、重点要突出。例文:案情简介被 告人丁xx系xx市无业青年,男,16岁。同案犯卢xx因与死者钱xx有前嫌,故在与钱xx在19x x年x月x日下午偶然相遇并约定当晚去xx歌舞厅会 面时起了报复钱xx的念头。当即卢xx邀约了水xx、丁xx、安x等五人晚八时去 xx歌舞厅门口等候钱xx,准备“教训教训”钱x x,当晚,卢xx见 钱xx来到约定地点后,便借口一同买烟去,当走到xx胡同时,早已等候在那里的水xx首先上前寻打钱xx,随即其余四人一拥而上大打出手。钱xx高呼救 命,躲闪逃避,丁xx窜上去抓住钱xx在其后腰、后心部各戳一刀。钱xx肺脏被刺穿,于当晚10时死亡。次日,卢、水二人被抓获.丁xx、安x闻讯自首。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我受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并受被告人丁xx的亲属的委托,担任被告人丁xx的辩护人。接受本案辩护任务之后,我认真地研究了本案的起诉书。在开庭之前,查阅了案卷材料,研究了有关的证据,会见了被告人丁xx及其亲属,参与了法庭调查的全部过程,听取了公诉人的公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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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基准刑有期徒刑三年;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三)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残疾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四)重处特别规定
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处:
伤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伤情基准刑的基础上,每增加轻伤1人,按照所增伤情的轻重程度,确定递增幅度,轻度的,刑期增加三个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个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个月;每增加重伤未达残疾标准或接近轻伤标准1人,刑期增加十个月;每增加重伤1人,致10级残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五)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
根据发案原因、犯罪动机、犯罪手段、损伤程度、赔偿情况等情节,合议庭(独任庭)按本节规定量刑认为偏轻或偏重的,依第九十九条量刑时,可行使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条量刑时,可行使十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零一条量刑时,可行使一年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1、伤亡后果:每增加1人轻微伤,可增加1个月至2个月刑期;每增加1人轻伤,可增加3个月至6个月刑期;每增加1人重伤,可增加1年至2年刑期。
2、伤害的程度:参照标准1996年《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一般残疾(十至七级),严重残疾(六至三级),特别严重残疾(二至一级)。每增加一级一般残疾可以增加1个月至3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级严重残疾可以增加6个月至1年刑期,每增加一级特别严重残疾可以增加2年至3年刑期。并采用累进的方法计算。
3、手段的残忍程度:一般手段,就是可能致人轻伤的最简单的方式,通常就是手打、口咬、脚踢等伤人手段,而未使用器械等特别手段,特别残忍手段,一般指采取朝人面部泼硫酸、用刀划伤面部等方式毁人容貌,挖人眼睛,砍掉双脚或与上述行为相当的特别残忍手段。
4、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5、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六)缓刑适用但书除具有两个以上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1、未作赔偿的;
2、致2人以上重伤或多人轻伤的;
3、曾因殴打他人,被治安处罚2次以上的。律师365认证律师擅长: 刑事辩护27年执业经验根据刑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故意伤害、盗窃等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恶劣、罪行严重的,也可以依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擅长: 刑事辩护11年执业经验你好,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话,刑期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对方对于赔偿问题达成和解,都会判处缓刑。擅长: 刑事辩护11年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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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声音]为什么国税局的公务员犯重婚罪不能判刑(转载) &&
最疼痛的深处 发表在
华声论坛 .cn/forum-347-1.html
楼主作者:东经851 发表日期: 22:51:33
  为什么国税局的公务员犯重婚罪不能判刑  一、我国刑法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然而辽宁省阜新市阜新县国家税务局的公务员却拥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这是因为,法院个别法官的狮子口需求,只有国税局公务员才能满足。辽宁省阜新县国税局的公务员被告杨福泉重婚数年(),在舆论的压力下,一审阜新县法院于日作出判决:判决杨福泉犯有重婚罪,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二审阜新市法院于日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裁定。此案在定罪上无误,但在量刑上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纯属枉法裁判。一审审判长石松林说:“这个案子得慎重点,因为被告不同于一般人,他是公务员,就是有罪也不能判刑。公务员一判刑就没工作了,饭碗就打了。”一审开庭时,石松林不准原告的证人出庭作证,尽管当时证人就在门外等候作证。二审主审法官周石虎说“公务员不能判刑,一判刑就没工作了,不能把他推向社会。”就这样,他们不便把公务员犯罪不能判刑的理由直接写到书面上,一审以被告与妻子分居作为杨福泉犯罪情节轻微的量刑依据,免于杨福泉刑事处罚。二审以杨福泉的犯罪行为是在离婚诉讼及夫妻分居状态下发生的作为犯罪情节轻微量刑依据,维持一审判决。    二、1、在我国现有的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中,重婚罪被认为情节轻微的有三种情况:A、因自然灾害生活难以维持被迫外流,为谋生而与他人重婚的;B、因配偶长期外出,生死下落不明,家庭生活发生严重困难而与他人重婚的;C、因反抗包办婚姻而外逃,在包办的婚姻未解除之前而与他人重婚的。    2、其他所有种类的刑事犯罪中,认为情节轻微的情节是:A、认罪悔罪态度好,自首和立功;B、胁迫犯罪;C、初犯、偶犯及未成年人犯罪;D、中止犯罪。看一下被告杨福泉犯罪的过程就知道杨福泉犯重婚罪的情节既不属于重婚罪情节轻微的范畴,也不具备其他所有种类的刑事犯罪情节轻微的情形。被告杨福泉被判犯有重婚罪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只是公务员犯重婚罪不能判刑的代名词。    三、杨福泉犯重婚罪主观恶性深,长久持续犯罪,情节严重且手段恶劣。    1、日,杨福泉找茬将原告打昏,19日就离家与按摩女崔丽华公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由于杨福泉长期对原告进行严重的肉体折磨和精神伤害,原告罹患了严重的心脏病。2、从2003年至现在,杨福泉一直与崔丽华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2006年8月至2007年8月,杨福泉与崔丽华在阜新县农行住宅楼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对被告杨福泉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进行传唤时,在讯问笔录中有这样的对话(见刑事侦查卷宗第七页):    问:你知道公安机关为什么传唤你吗?答:知道,是我妻子XXX告我和一个女的重婚的事。    问:这个女的叫什么名字? 答:叫崔丽华。    从此对话中不难看出,杨福泉知道自己在犯重婚罪。然而公安局的这一传唤举动对他没有起到任何警示和威慑作用,他既没有悔意,更没有中止犯罪,仍然继续与崔丽华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仍在继续犯罪,且变本加厉。3、2007年8月,杨福泉与崔丽华搬家到阜新县附近的新邱区长营子长新小区63号楼505室,二人继续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4、杨福泉于2008年3月在长新小区又购买一套二室一厅楼房(新邱区长营子大街33-3-315),于2008年6月开始装修。5、更有甚者,日(当天是端午节)上午10点半左右,杨福泉在他居住的长营子长新小区农贸大厅当着原告,女儿,崔丽华及围观的上百群众的面说崔丽华是他媳妇。6、日(当天是端午节)上午10点半左右,杨福泉在长营子农贸大厅殴打原告和女儿,边打边说崔丽华是他媳妇,原告啥也不是。7、日原告与杨福泉通电话时杨福泉在电话里明确说崔丽华是他媳妇。8、在一审开庭前杨福泉就扬言,他找县里领导了,法院有人保他,就是有罪也肯定没事。9、一审开庭时,杨福泉就在审判庭大骂原告,X你妈,X你奶,其弟杨福江也跟着骂,并称,你找揍吧,等完事了出这门口就整死你。10、2008年8月中旬,杨福泉从阜新县法院得知审委会将宣判他无罪的确切消息后,便指使崔丽华到原告居住的小区里打骂原告。一天中午,崔丽华在小区门口对原告破口大骂,还够着来打人,被围观的邻居推走了。这导致原告心脏病发作,打了半个月吊针才脱离生命危险。11、日,原告打电话给杨福泉,简单说了崔丽华打骂自己一事,问他是怎么把崔丽华调教得如此听话的,杨福泉则说,小媳妇比大媳妇强,小媳妇听话。12、崔丽华到处扬言,我老公杨福泉说了,他给领导送礼的钱,法院人答应了,等到他俩离婚时都让那个傻B掏。以上均有证据证明(刑警队的刑事侦查卷宗,律师调查的证人证言,杨福泉与崔丽华共同生活的照片,房屋产权证,录音)。    四、从杨福泉犯罪的整个过程、情节及手段来看,根本没有法定免刑的情节及依据,只有法定从重判处刑罚的情节及依据。杨福泉不但是主观直接故意犯罪,而且其犯罪情节严重且恶劣。杨福泉是在长久持续犯罪,杨福泉虽然被公安机关传唤,但他既没有认罪悔罪表现,也没有中止犯罪,而是长久持续顶风作案。杨福泉犯重婚罪有很深的主观恶性,长久持续犯罪且越演越烈。犯罪情节严重且手段十分恶劣贯穿杨福泉的整个犯罪过程,对社会危害性极大。杨福泉的犯罪的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均符合我国刑法第14条、第62条及第258条之规定,应该对杨福泉从重处罚。然而,中级法院的判决书中写的“杨福泉的犯罪行为是在离婚诉讼及夫妻分居状态下发生的,所以情节轻微”这只是公务员犯重婚罪不能判刑的代名词,这一认定在定罪上是正确的,但量刑适用法律错误,是枉法裁判。离婚诉讼只是一个程序,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至今,我国现行的所有法律中还没有一条法律规定在分居或离婚诉讼期间犯重婚罪属情节轻微,可以免刑。分居是杨福泉犯重婚罪的前提,而离婚诉讼更能说明杨福泉现有的婚姻关系尚未解除,他深知自己还具有法定配偶。他的行为更明确证明了重婚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他是主观直接故意犯罪。重婚罪严重叛离了公序良俗,破坏了婚姻家庭制度,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我国刑法规定重婚罪的目的,在于保护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不受侵害,从而也就决定了只要构成重婚罪就必须追究刑事责任,予以重罚。而杨福泉却又在公共场所殴打妻子和女儿,并向上百名围观的群众宣布崔丽华是他的媳妇,这一行为不正是向一夫一妻制公开挑战吗,此行为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依据我国刑法第14条、第62条及第258条之规定,应当依法重判被告杨福泉。然而,阜新市市县两级法院却使犯罪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情节十分严重且恶劣,对社会危害程度极大的罪犯杨福泉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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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者:东经851 回复日期: 22:53:00  五、国税局公务员犯重婚罪不能判刑这一事实表明我国司法腐败已到了极点,司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全然是一句空话,是用来忽悠老百姓的。法官只办人情关系案、金钱权利案。为此,法官不惜篡改法律杜撰法律,让罪犯逍遥法外,这样一来,老百姓只有冤死的份了。而像国税局这样有特殊职能的公务员就绝对有了超越任何法律的特权了。公务员以其独有的特性即在占据着公共职务的同时掌握着丰富的公共资源,特别是有个别的利用公权力攫取公共资源,或通过权力寻租进行互补性交易以满足个人所需,即索贿受贿再去行贿。辽宁省阜新县国税局公务员杨福泉犯有重婚罪但不能判刑,这一判决就是循环腐败链条中的一例。国税局的职能路人皆知,阜新县国税局的公务员杨福泉利用职务之便编织了大片关系网,同时又攫取了大量钱财,有了这张威力巨大的王牌后,县委主要领导,法院院长,一审审判长,二审主审法官便成了其手中的玩偶,任其摆布。县委主要领导亲自坐阵指挥,力保杨福泉,法院院长王福林直接插手办案,一审审判长石松林不允许原告证人出庭作证,二审法官周石虎一锤定音。从县委主要领导,到法院院长,再到审判长,主审法官,这四人都利用自己手中特有的权力全程跟踪为杨福泉服务,使杨福泉逃避了法律制裁,逍遥法外。这样的判决不但保住了杨福泉的饭碗,而且又在昭告天下,公务员犯罪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要有了钱、权、关系,尽可能去犯罪,把法官的狮子口需求满足了,一切都能搞定。    此案已向阜新市中级法院提起再审申请,希望阜新市中级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受理此案,并公正判决。        
3#作者:紫头洋葱 回复日期: 9:40:00  一、我国刑法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然而辽宁省阜新市阜新县国家税务局的公务员却拥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这是因为,法院个别法官的狮子口需求,只有国税局公务员才能满足
4#作者:紫头洋葱 回复日期: 9:41:00  我国刑法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然而辽宁省阜新市阜新县国家税务局的公务员却拥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这是因为,法院个别法官的狮子口需求,只有国税局公务员才能满足
5#作者:冷眼D昊 回复日期: 9:43:00  顶
6#作者:四九 回复日期: 9:55:00  于国福维权以事实证据直击案件要点,采取网媒曝光、举报方式达到高层关注的维权目的,要想维权保平安,就快快拨打回帖作者联系电话,搜索“于国福有话说”进行维权。
7#作者:喵4a2s0d1f4891喵 回复日期: 10:14:00    
拥二奶,庇小秘,抱情人,睡鸡窝,重娶亲的公务员多了去了,见多不怪,这就叫法不责众,懂么?
8#作者:农场小没有菜 回复日期: 10:24:00  必定是有些人勾结的结果,不然怎么会有种事呢,
从县委主要领导,到法院院长,再到审判长,主审法官,这四人都利用自己手中特有的权力全程跟踪为杨福泉服务,使杨福泉逃避了法律制裁,逍遥法外
9#作者:农场小没有菜 回复日期: 10:28:00  必定是有些人勾结的结果。不然怎么会有这种事呢。从县委主要领导,到法院院长,再到审判长,主审法官,这四人都利用自己手中特有的权力全程跟踪为杨福泉服务,使杨福泉逃避了法律制裁,逍遥法外
10#作者:k2304 回复日期: 10:50:00  对本方所治疾病的描述和认识
糜烂型胃炎,属中医胃脘痛痞证呕吐之范畴,由于肝气郁结,气郁化热伤及脾胃,或饮食失调,过食辛辣,使脾胃运化失调,湿热蕴结,腐蚀胃脘,或伤及胃络、伤及气机故胃脘疼痛胀满,或吐血、胃失和降而上逆则呕吐。    方剂组成 半夏15克,黄连12克,黄芩15克,砂仁10克,枳壳15克,陈皮15克,公英30克。    方义分析 半夏和胃止呕,砂仁开胃进食,黄连、黄芩清热降逆,公英、芩连去郁热,枳壳、陈皮理气除胀满。    功能与主治 糜烂型胃炎(肝胃郁热)    用法用量 水煎服,日一剂    方药加减
胃疼加元胡10克、川楝子15克,胃嘈杂泛酸加海螵蛸6克、大贝10克,肝气不舒嗳气加川芎6克、香附10克、青皮10克,湿热重加白花蛇草30克    应用禁忌
胃虚寒证,胃阴虚证忌用    (捐献秘方验方温县DD李师贤)        或者去我的博客里查看更多秘方.cn/u/
11#作者:东经851 回复日期: 11:53:00  我国刑法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12#作者:东经851 回复日期: 11:53:00  我国刑法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13#作者:东经851 回复日期: 13:22:00  顶顶顶
14#作者:专管闲事sd 回复日期: 13:45:00  关注中!!!!
15#作者:东经851 回复日期: 16:50:00  谢谢各位网友顶帖
16#作者:大胡子虎克船长 回复日期: 18:34:00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7#作者:紫头洋葱 回复日期: 20:13:00  为正义顶帖
18#作者:紫头洋葱 回复日期: 20:14:00  为正义顶帖
19#作者:东经851 回复日期: 21:52:00  我国刑法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然而辽宁省阜新市阜新县国家税务局的公务员却拥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这是因为,法院个别法官的狮子口需求,只有国税局公务员才能满足
20#作者:东经851 回复日期: 21:53:00  国刑法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然而辽宁省阜新市阜新县国家税务局的公务员却拥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这是因为,法院个别法官的狮子口需求,只有国税局公务员才能满足
23#作者:ren471409 回复日期: 6:31:00  百年不遇的好帖子,不得不顶
24#作者:东经851 回复日期: 10:44:00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25#作者:农场小没有菜 回复日期: 16:21:00  作者:ren471409
回复日期: 6:31:00  百年不遇的好帖子,不得不顶  
26#作者:东经851 回复日期: 19:36:00  我国刑法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然而辽宁省阜新市阜新县国家税务局的公务员却拥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这是因为,法院个别法官的狮子口需求,
27#作者:东经851 回复日期: 19:38:00  顶顶顶
29#作者:东经851 回复日期: 12:37:00  国税局公务员犯重婚罪不能判刑这一事实表明我国司法腐败已到了极点,司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全然是一句空话,是用来忽悠老百姓的。法官只办人情关系案、金钱权利案。为此,法官不惜篡改法律杜撰法律,让罪犯逍遥法外
30#作者:东经851 回复日期: 12:38:00  顶顶顶
31#作者:东经851 回复日期: 16:15:00  国税局公务员犯重婚罪不能判刑这一事实表明我国司法腐败已到了极点,司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全然是一句空话,是用来忽悠老百姓的。法官只办人情关系案、金钱权利案。为此,法官不惜篡改法律杜撰法律,让罪犯逍遥法外,这样一来,老百姓只有冤死的份了
32#作者:东经851 回复日期: 16:17:00  法律已成法官敛财工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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