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周日发生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认定工伤,公司称周日不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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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发生交通事故,法院只认定交通事故不承认工伤?
悬赏分:3分 - 解决时间: 15:54:53
一宗交通事故引发了一场工伤事故和交通事故的责任赔偿,为什么法院却只认定交通事故,不承认工伤事故?
就是对方应该负责我方的的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可是法院不承认工伤,我方很不服这个理,在上班的时候出的交通事故,已经进行了伤残鉴定,为3级伤残。
提问者: 查看:519 提问时间: 15: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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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广州
1.工伤不是法院认定的,需由专门的机构认定。2.工伤赔偿不是由肇事司机赔偿,而是由工伤保险或者工作单位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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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武汉
交通事故赔偿可以直接通过法院,工伤要经过工伤认定办公室认定,是否是工伤不是由法院认定。如需协助,可以联系我,武汉吴律师。
回复时间: 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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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孝感
可以提起事故赔偿诉讼同时向劳动局工伤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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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武汉
交通事故与工伤,二者只能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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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2005- 中律网 版权所有&&&&本报讯(通讯员&朱道海&记者&张源源)&员工在周日骑车上班,遭遇车祸能否认定是工伤?近日,溧水法院审理了一起工伤纠纷案件,由于当事人所在单位周日并未放假,法院最终支持当事人工伤认定。&&&&日,在溧水某公司上班的徐娟骑着电动车去单位,在路上出了交通事故。由于刚上班不久,事发时徐娟并未和单位签订合同,单位也没有为她购买相应保险,徐娟只能自掏腰包支付医疗费。&&&&康复后,徐娟认为自己在上班路上遭遇车祸,公司应该按工伤给予补偿,并承担相应费用。但公司却认为,当天是周日,徐娟不能算工伤。随后,徐娟提起劳动仲裁,人社部门认可了工伤认定。对此,单位起诉到法院,希望能够撤销这份认定。&&&&溧水法院审理查明,当天虽然是周日,但是由于当年清明节调休,4月7日应该正常上班。另外,徐娟遭遇车祸的时间恰好是上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地点是她上班必经之路。最终法院认定,人社局工伤认定合理。公司应该承担徐娟治疗期间的医药费、伙食补助等费用。&&&&主审法官介绍,工伤认定一般有3个要件,即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即可。根据2014年最高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员工在上下班途中买菜、接送孩子的路上遇到交通事故,同样也可被认定为工伤。<INPUT type=checkbox value=0 name=titlecheckbox sourceid="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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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交通事故事实及责任无法认定 职工主张所受伤害为工伤不能获支持
作者:王鑫 高玉林&&发布时间: 11:43:29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结一起因上班途中交通事故事实、责任无法认定而引发的不服工伤认定部门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行政诉讼案,法院二审依法驳回受伤职工林某的上诉,维持原判,即认定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不予工伤认定决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林某请求撤销该决定书的诉请被依法驳回。
  林某在起诉中称,日,其驾驶摩托车在上班途中,撞到路边护栏受伤。但其申请工伤认定,被告成都人保局却不认定其为工伤。其认为,被告在认定条件中擅自加入特别规定不合理,且依照规定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应由单位举证,而第三人用人单位未举证证明其所受伤害不是工伤,故请求撤销被告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被告方则称,依照规定交通事故引起伤亡事故提出的工伤认定,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而林某虽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却既不能证明所受伤害为交通事故所致,更不能证明其在交通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故依法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并无不当。用人单位也称,林某受伤后既未及时通知单位,也未来单位上班,事故是否系在上班途中发生也不得而知。
案件庭审中还查明,林某2005年6月取得机动车驾驶证(E),而在2008年其因意外伤害致左手手指大部分缺失,次年被评为肢体肆级残。
  法院一审认为,依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对在工作时间和区域之外的“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伤害,应以相关报案材料、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处理决定等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而林某是在事发后近一年时间才向交警部门报案,交警部门当时根据其提供的材料又无法证明交通事故事实的存在,从而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且林某曾于2008年被人砍伤,造成四指缺失,依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在客观上其已不具备驾驶机动车的资格,并根据其陈述,其受伤系驾驶无号牌两轮轻便摩托车转弯时操作不当所致。这样即使退一步讲,其受伤为交通事故引起,但其也可能要在事故中承担较大责任。鉴于林某未及时向交管部门报案,从而导致交管部门对是否发生交通事故、以及其在事故中的责任大小均无法进行认定,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理应由林某承担,故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林某不服提出上诉,最终还是被成都中院二审依法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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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工伤认定】“上下班遇车祸不算工伤”是对职工权益的又一次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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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认定,说明这种情况在原来是被认定的。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应当认定工伤,说明过去制定这样的法律规定是有根据和原因的。
  【上下班工伤认定】“上下班遇车祸不算工伤”是对职工权益的又一次侵害
  今天的报纸上登载了国务院法制办昨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拟调整工伤认定范围,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不再认定工伤。
  不再认定,说明这种情况在原来是被认定的。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应当认定工伤,说明过去制定这样的法律规定是有根据和原因的。什么根据和原因呢?毫无疑问如果职工不去工作,也就不会发生上下班途中的机动车伤害事故。因此,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机动车伤害事故,在法理上是和工作存在着一定的连带关系的。做这样的规定即体现了法律上相应的因果关系(当然,不是直接的必然的),同时,还在法律的公正之外彰显了法律的温情与关怀!就是这样一个与法有据,与情有理的规定,怎么忽然之间要废止呢?原来制定这些法规的根据和条件不存在了吗?显然不是,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据称:“2006年《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实施后,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可以从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得到补偿,同时还可以通过民事赔偿的途径获得解决。”机动车强制险及所谓的民事赔偿与工伤认定本身就是两种不相干的关系。不能因为车辆强制险的设立而废止上下班遇车祸应当认定工伤的规定!首先两者的主体就不同,怎么能土豆苹果装到篮子里就都成菜了呢?就像如果我们个人入了意外伤害保险,是不是出车祸后,机动车强制险一方是不是也可以因为你有意外险而不去赔付了呢?可见,机动车强制险及所谓的民事赔偿与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根本不是,更不能成为上下班车祸条例废止的依据和前提!退一万步来说,虽然两者不是一种东西,但是如果能够在现实中,职工倘若在上下办班遇到车祸,在工伤认定条例废止后,能够得到交强险和民事赔偿的补充,而且这种补充足以平衡掉工伤废止的缺失。那么,这种调整虽不完满,但也算有所依托,不至于揪心。就像虽然拿掉了求生圈,但总算还有块赖于漂浮的破木板一样!可是,现实中这块破木板是靠的住的吗?
  前不久,石家庄连续出现了工地大型运输车接连碾压死人的事件。其中第一例是一个23岁的女大学生。肇事者逃跑,后被侦寻归案。按照我们废止职工上下班车祸工伤认定可以从交强险和民事赔偿获得补充的说法,让我们看看她所遭遇的补偿是什么样的!
  肇事机动车上有交强险,但是,这个不幸的女孩却无法获得保险赔偿。为什么呢?因为,肇事司机有肇事逃逸情节,而机动车交强险的条款就有一条是,肇事司机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可见,机动车强制保险的赔偿也是有条件的,并不是肯定可以获得赔偿的。这样以来,上面我们所听说的可以获得补偿的这块破木板已经掉落了一半。那么剩下的一半靠的住吗?轧死这个女孩的司机是个石家庄郊县的农民工,家境贫寒,根本没有赔偿能力。那么,车主呢?据说要想财产保全(机动车),还要交一笔不菲的财产保全费。可见,要想获得如此的补偿是多么的不容易!这个女孩死了,如果她没有死呢?如果她是一位职工,她在上班途中遭遇这样一场车祸,不幸(我们能说有幸吗?面对这样的规定与遭遇,难道活下来比死了更幸福吗?)没有死,等待她的会是什么呢?就是得到这样的“补偿”吗?!
  职工上下班遇车祸不算工伤的动议除了上面所说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上下班车祸认定工伤弊端显现”。都是什么弊端呢?
  首先:“各地对工伤认定范围问题,特别是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事故,以及因违反治安管理管理和道路交通管理受到伤害是否认定工伤争议较大。”
  工伤认定范围及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伤害是否算作工伤,有争议是正常的。争论的结果是如何使制度和规则更合理和完善。而不能面对争议和问题。不能表明上看着干净了,但只是回避矛盾,并没有解决和化解矛盾,必然会引起更大矛盾和问题。更何况,一个法规条款的设立与废止,不是因为争议,而是要看这条法规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的相关利益有没有实质性的变更。如果没有,争议恰恰说明需要完善,恰恰说明需要补充,恰恰说明存在必要与必须。
  其次:“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复杂,落实待遇时间长。”
  程序复杂,落实待遇时间长,是技术问题,是我们相关部门应该研究如何转变作风,如何化简程序,如何尽快落实待遇的工作态度问题。怎么也竟成了取消这项涉及千百万职工利益条例的原因了呢?怎么成了职工上下班遇到车祸不能算工伤的理由呢?
  因为争议,因为复杂,我们就可以随意取消一项有损广大职工利益的规定吗?这样做倒是简单了,没有争议了。可是,就像那位遭遇车祸的大学生那样,如果她是一名职工,他所工作的单位,作为受益方,在职工走向单位的路途中,遭遇车祸,就不需要承担任何救助的义务了吗?  ……
  综上所述,这些理由不能让人信服取消该规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车辆的增多也就意味着车祸的增多,而车祸的受伤害者则大多是弱势群体的数量庞大的工人和职员。如果按照原来的《条例》,职工上下班遇到车祸应当算作工伤,一但工伤认定,老板就要付出受伤害者康复期间全部应得的收入和补偿。这样事件的增多,也意味着单位负担的加重。怎样甩掉这个包袱,则是某些单位梦寐以求的追求和选择!可是,做为政府,做为人民政府,面对涉及千百万人民利益的法规的修订,尤其是废止,能否倾听一下利益相关者的呼声,特别是广大的弱势群体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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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伤为名不上班算不算吃空饷 新闻
转载 编辑:李强
为了帮助网友解决“以工伤为名不上班算不算吃空饷 新闻”相关的问题,中国学网通过互联网对“以工伤为名不上班算不算吃空饷 新闻”相关的解决方案进行了整理,用户详细问题包括:RT,我想知道:以工伤为名不上班算不算吃空饷 新闻,具体解决方案如下:解决方案1:工伤治疗休息,是有期限的,并且必须要有医院的休假证明,如果超过期限,依然发放工资,就属于吃空饷,属于非法的。通过对数据库的索引,我们还为您准备了:答:工伤治疗休息,是有期限的,并且必须要有医院的休假证明,如果超过期限,依然发放工资,就属于吃空饷,属于非法的。===========================================问:2011年6月上班途中交通事故,7月28日认定为工伤,2013年5月评为7级伤残...答:合理不合理,对你都没有影响,在法律面前一切不合理,不对等的合约都不予以认可。你现在还是算在工伤治疗期间。如有疑虑可以咨询劳动仲裁或法律援助(12348)===========================================问:早上上班途中,本来正常形式,后为去停车场,需逆向行使一小段,在那无...答:去参考工伤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75号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问:单位同事以工伤为名二十多年来经常不上班,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单位办...答:这就叫吃空饷啊!什么单位?为什么不向上级反映?如果他被查出来,第一责任人是你。你的领导会推责任给你身上。===========================================问:上班期间 和同事在一起打球 不小心头碰在了篮球柱子上 造成头部受伤 请...答:你的情况不属于以下三种情况,不是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问:因商场未提供食堂,职工午间外出吃饭,回来在商场门口职工停车处,雨天...答:当然算===========================================问:今天同事在上班的时候和领导撞了一下小脚指脱位伴撕脱性骨折,这样是算...答:我倒。。。 这样也能受伤。。。 不过这种情况还是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问: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上班时候帮助乘客拿取行李箱时不慎拉伤腰部。但是...答:您好: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问: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上班时候帮助乘客拿取行李箱时不慎拉伤腰部。但是...答:不属于,有政策规定的。如果没有政策规定他就不能够不上班还拿工资。===========================================工伤治疗休息,是有期限的,并且必须要有医院的休假证明,如果超过期限,依然发放工资,就属于吃空饷,属于非法的。===========================================应该不算,这些人员是经正常手续办理的内退。吃空饷一般指那些凭关系、非正常、营私舞弊办理的工作关系,有其职无其位。===========================================当然算啊===========================================不要赔偿的问题吧。这与他们在外面有没有工作是没有关系的,关键就在于你是雇佣他们还是承包给他们。(个人老板雇佣两工人以承包制应受伤算不算工伤?)这个让人有点儿费...===========================================你好,不是工伤。如果用人单位缴纳社保,应该为其报销医药费。===========================================工资是不算但800元的工资是指你上班时候的工资,也就是除休息外的上班天数休假不应算在内的=========================================== 发生事故后,首先大家肯定自然地会想,这算不算工伤呢?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中繁... 一般我们上班在办公室里那算公事通常都不会有疑问,提问人SF的同事在公司中为公事...===========================================如果是自己不愿意上班,而又没有跟您直接管理人说明,那样是算自动辞职的,不管是哪个公司都是一样,还有就是别妄想当月工资了,肯定是没有的.=========================================== 你这个问题太奇葩了,各单位对出差有不同的补贴补助政策,你不问你单位,跑到这里来问。比如我们单位对出差的饭费、交通费包括自驾车等都有规定。工资为月薪,就没有加班...=========================================== 调班保证职工能休息或付加班费合理职工故班(加班)讲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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