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冻~~~第一次被邀请回答,我反反复复考虑了好几天,该咋跟你说这事~~~
说起来太费劲,直接上图
兄弟我也不是没被坑过,说好的一年15W转正后就变成了10W。我选择直接换下一家公司。我跟人事谈都没谈。没什么意思,扯来扯去都扯不清。只要没有落在纸面上的东西,都没法说,有那功夫还不如多投简历多面试,换一家工作,多大点事。
我们知道现在进入一家公司之前都会约定使用期限,那么很多时候大家在试用期就被告知辞退了,这时候对于劳动者来说就想知道会不会有补偿,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未转正员工辞退需补偿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劳动者,没有经济补偿。但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辞退员工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
而根据相关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想要辞职或者是辞退都需要提前三天。
理论上应该立即发工资,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未转正员工辞退需补偿吗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在试用期间被告知辞退就说明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8月4日入职外省设立的分公司员工,因公司战略调整,不打算大力发展此区域,需要取消该员工这个岗位。
10月12日与该员工沟通调岗,对方说考虑,但一直不给答复。10月20日尝试电话与其沟通当天离职,10月计算整月薪资,对方挂断电话,要求公司给予其找工作的时间,大约持续到11月底。
现与对方直接谈劝退,并给予半个月工资补偿,该员工仍然不同意。请问,是否可以直接给予开除的通知函?
给一个月工资直接发劳动关系解除通知。
1、协商一定金额解除劳动合同;
2、单方解除,解除理由可以引用“因客观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无法继续经营”而发起单方解除。
做好通知的记录,支付半个月的补偿金解除了就行。过了转正期更麻烦。
后期来上班了么?还是直接旷工了,旷工的话发个回岗通知书,如果还是没回岗可以直接发解除。不过这个要连续旷工5天以上,公司与劳动者另有约定的除外。不过说真心的单位愿意支付补偿的话,直接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问题也不大。
都打算赔偿了那就直接支付半个月工作补偿,再培训调岗已经没有啥意义
因公司战略调整,不打算大力发展此区域,需要取消该员工这个岗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入职半年不到,支付半个月工资即可。
应该是不具备《劳动合同法》三十九四十的情形吧。
那还是建议协商,增加补偿数额让对方同意离职。
既然公司愿意给赔偿,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没必要跟他耗着。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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