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二次贷款在成7都这地的还款方式大都都有什么?

1)新生每年何时可以开始申请助学贷款?

关键字:生源地,新生,申请

答复:学生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即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在百度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或直接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

2)每年续贷生何时可以开始申请助学贷款?

关键字:生源地,续贷生,申请

答复:每年41日以后,续贷生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申请。

3)每年受理截至时间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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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新生、续贷生的受理截至时间均由各省资助中心与当地分行确定,您可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老师咨询。

1)考上哪些高校的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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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高校以教育部每年公布的名单为准,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在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申请时,可查询到有资格的高校。

2)哪些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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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贷款。

1)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须符合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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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学生已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或是高校在校生;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籍与共同借款人的户籍均在本区县;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学生所在家庭经济困难(需具备有关证明),详细内容您可以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老师咨询。

2)共同借款人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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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做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3)如果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由谁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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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如果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初次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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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初次申请所需材料包括: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需出示,以及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详细内容您可以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老师咨询。

2)再次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关键字:生源地,再次申请,材料

答复:再次申请所需材料包括: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从2011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不需再签订《授权委托书》。

1)生源地贷款可以用在哪些方面?

答复:生源地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1)每个学生每年可以申请多少贷款?

关键字:生源地,贷款额度

答复: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

1)生源地贷款期限是多少年?

关键字:生源地,贷款期限

答复:生源地贷款期限为6-14年,原则上按学制加10年确定,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不超过14年。全日制本专科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1)生源地贷款利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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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1)生源地贷款有哪些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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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两年为宽限期,只需偿还利息。毕业当年为宽限期第一年,宽限期到毕业第二年1220日为止,以后每年偿还本息。

10. 贷款合同签订频度

1)生源地贷款合同需要每年签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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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都可办理。

1)借款合同上的支付宝帐户是做什么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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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国家开发银行委托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对借款学生统一开立个人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贷款发放后,学生可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指定的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与个人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账户绑定后,剩余贷款资金可提现用于生活费。

1)借款学生签订合同后,还需办理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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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县资助中心与借款学生签订合同后,打印贷款受理证明交学生,学生持借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提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登录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录入学生回执及校验码。

1)高校提交回执后是否就可以得到贷款?

关键字:生源地,合同生效

答复:高校提交回执后,县资助中心要等该县本年签订合同的所有学生的回执都收到后,进行核对,在系统内完成申请汇总,提交省资助中心。省资助中心对各县资助中心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审核无误后盖章随同各县汇总表报分行审批。分行审批通过后通知省/县资助中心办理贷款发放和资金支付手续。

2)审批未通过的贷款怎么办?

关键字:生源地,合同生效

答复:审批未通过的借款,分行会通知省资助中心,并通过省资助中心告知县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再分批报分行重新审批。

审批谢绝的借款,由县资助中心通知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同时不再受理该学生本年度的借款申请。

1)申请贷款时是否收取相关收费?

关键字:贷款申请,收费

答复:申请贷款时不应收取任何相关收费。

1)贷款发放的步骤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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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贷款经分行审批通过后,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从个人支付宝账户归集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的银行账户,同时通过短信、邮件通知借款学生。

2)借款学生如何了解贷款发放的进程?

关键字:生源地,发放进程

答复:学生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贷款审批进程及发放结果,您也可以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老师咨询。

3)为什么申请贷款时有额度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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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开行的贷款规模虽受国家宏观经济控制以及人民银行信贷规模的约束,但对于助学贷款业务,我行会按照国家政策做到“应贷尽贷”。

1)如何进行正常还款?

关键字:生源地,正常还款

答复: 借款学生毕业当年91日起的借款利息自行承担。毕业后第三年起,应按年偿还本金,每年需偿还的本金按等额本金方式计算,具体数额及还款结果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

每年1220日为还款日,最后一年的还款日为当年920日,节假日不顺延。请您提前5天将还款资金存入指定账户。

仍未采用支付宝还款方式的贷款同学请申请变更为支付宝还款。

为防止因少量差额导致还款失败,同学们存入还款金额时请多存10元,多出的部分不会被扣除。

支付宝会在还款日前5天向同学们的手机发送还款提示短信,为方便同学们还款,避免造成被动违约,请同学们务必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变更自己的手机号码。(非常重要)

关键字:生源地,提前还款

时间:目前,除了11月份系统进行年度结息期间不能提前还款,其他各月学生均可以提前还款。每年1月至10月、12月的10日前您可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前往县级资助中心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您可以提前一次偿还一个或多个合同的全部本金和利息。

利息计算: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如当月10日之后申请将视作申请下月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下月20日。

还款:当月15日前将足额资金充值存入个人支付宝关联账户中进行还款。如资金不足,则视作自动放弃提前还款申请,不做逾期处理,下月可继续申请。

1)如何进行逾期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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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除11月外,每月20日前都可进行逾期贷款还款。自付本息后,如当年1220未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并自1221日起产生罚息,逾期罚息为当期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还本息包括逾期本息和截止还款当月20日的罚息。具体金额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

1)毕业确认是什么?

答复:毕业当年学生要在学生在线系统中进行毕业确认,没有进行毕业确认的借款学生不能予以毕业。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时应更新个人联系信息,以便日后学生接收提醒短信,及时还款。

答复: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由于更名或变更身份证号码需本人持公安部门身份信息变更相关证明到县中心申请办理。

县中心老师核对无误后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对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信息进行变更,打印变更单一式两份,经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和县中心负责人审核后生效,借款学生和县中心各留存一份。

答复:借款学生因休学、升学、留级、跳级、退学、开除学籍、出国、转学等原因需要对高校名称、入学年份、学制或毕业年份进行变更。需到县中心现场申请办理。

县中心老师核对无误后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对借款学生的就学信息进行变更,打印变更单一式两份,经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和县中心负责人审核后生效,借款学生和县中心各留存一份。

3)借款学生由本科考入硕士,如何进行就学及还款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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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硕士录取通知书到县资助中心办理,县中心老师核对无误后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变更合同贴息起止日、宽限期和到期日等事项,由开发银行审批通过后方能生效。

1)我的联系方式变更了,应如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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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请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我的信息中直接修改即可。

1)学生未按期总额还款会带来哪些后果?

答复:助学贷款违约后果包括:

①失约惩戒: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②失信惩戒: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发银行将对多次逾期、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学生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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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 来源: 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

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那么,6项专项附加扣除到底怎么扣呢?税务总局将陆续为您发布相关问答,以下是住房贷款利息篇。

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什么?

答: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3.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

5.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享受的时间范围?

答:纳税人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0个月,240个月后不能享受附加扣除。对于2019年之后还处在还款期,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扣除。

6.夫妻双方婚前都有住房贷款,婚后怎么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答: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7.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如何定义的?

答: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同时办法中还规定,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按照纳税人用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情形来掌握,即纳税人首套使用贷款购买住房的利息支出可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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