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劳动合同还会重新背调吗?

您好,我这个问题是:与公司签订的一年期劳动合同已经期满一个多月,公司今天通知我,一个月后正式解除劳动合同,我知道这个情景下我是能拿到赔偿金,但我的简历有作假,上一份工作时间多写了半年,如果这个时候公司做背调,发现问题,我还能拿到赔偿吗?或者说,现在公司有权利做背调吗

律师回答区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你好,这个可以沟通处理了。

  •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也就是说经济补偿并不是根据约定的期限判断的,而是根据实际工作的期限。单位给员工缴纳的部分社保和公积金,不包括在经济中。员工个人工资中扣出所缴纳的社保及公积金,包括在经济补偿金中。

  • 《劳动法》对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特殊情况作出了规定: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这种情况主要有地震、洪水、抢险、、矿山井下事故抢险等。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这主要是指企业的生产流水线、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发生故障,铁路线路发生故障,公路干线发生交通堵塞,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煤气管道、供热管道、供电线路等发生故障等。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是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对延长工作时间作出的特殊规定。  上述规定说明,用人单位只要具备上述情形之一,就可以延长工作时间,而且可以不经过协商,由用人单位直接决定。这是因为,上述情形都涉及公众利益,如不及时解决,必将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甚至生命,所以,通过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及时解决这些特殊情况非常必要。

  •   违法解除合同应按补偿金的二倍支付,也就是一年的工作年限要赔两个月的工资。下面是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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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过,下家公司背调时会查到吗

想问下,之前因为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劳动仲裁成功了,现在想找下家公司,想问下公司做背调的时候会查到劳动仲裁过吗?


劳动仲裁看不到的。如果上了法院就看得到。法院信息现在会挂在前公司关联信息上


有的时候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重要。


这个应该反过来应聘的时候查查公司有没有官司历史


IP属地:广东来自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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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纠纷

近几年来,因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者不与单位续签劳动合同而引起的赔偿纠纷频发,发生纠纷的原因一般为: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前,让劳动者写辞职报告,HR在社会保险减员变动申报表中“减少原因”一栏填写“辞职”,导致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劳动者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在此,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醒用人单位的HR,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劳动合同时,减员原因要慎重,同时要规范手续,防范风险。

有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的,在劳动合同期满前,让劳动者写辞职报告,该做法不好,有风险,实践中发生了用人单位以为劳动者自己辞职,不符合享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从而未去办理领取失业金的相关手续,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劳动者要求单位赔偿损失的案例。


02 员工合同到期,HR该怎么办?

因此,比较好的做法是:劳动合同到期前,书面征求劳动者的续签意愿。征求意见时,一定要注意:写明“单位愿意维持原劳动合同条件,与你续签劳动合同”,否则不能作为要约,劳动者在规定期限内不回复,不能视为劳动者不续签,单位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实践中发生了这样的案例;必须要求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做出回复,否则视为劳动者不续签劳动合同;确认劳动者收到此征求意见的表或函、确保是其真实回复,最好让劳动者当面签收、回复,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在填写“减少原因”时,一定要看看劳动者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否。其实,在员工入职时我们就应该进行相应的背调,这样才能更加了解员工真证的履历和真实需求。91背调,超50个核查项目,线上线下全面覆盖;大数据一秒出结果,履历验证一天出报告;国家权威数据库,录音备查,错误双倍赔付;传统价格的百分之30,多个项目免费使用。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大家千万不要认为,劳动者自己提出辞职,就不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符合享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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