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服务区主任是什么干部?

核心提示:在山西省纪委相关宣教材料中,省交通厅贪腐窝案被定性为“极具典型意义的一个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件”,前后两任厅长均已身陷囹圄,大大小小的承包商和“骗子公司”负责人也受到相应惩罚。

但惩罚的背后更多的应该是警醒,从根源杜绝腐败。继续“前腐后继”,后果将不堪设想。《中国青年报》记者田国垒撰文对山西交通厅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件进行梳理,追问腐败产生的根源。

6月24日,坐在记者面前的段萍眉头紧锁。这半年多来,悬在她心头的一块石头始终没有落地。

段萍是山西省交通厅原厅长段建国的妹妹。2014年12月23日,山西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段建国涉嫌受贿、玩忽职守,段建国的妻子、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原副巡视员贾岷岫共同受贿一案。时至今日,仍未判决。

2013年8月28日下午,陪同交通部领导视察完工作,刚从大同返回太原的段建国,接到相关部门的电话,要他到太原市某宾馆协助调查。这一去,他再也没有回来。

在山西省纪委相关宣教材料中,省交通厅贪腐窝案被定性为“极具典型意义的一个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件”。全案共涉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170余人,涉及各类企业人员60余人,立案调查13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除段建国一案外,其中还包括:省交通厅原厅长、省人大常委会城环委原主任王晓林渎职、受贿案,省交通厅原副厅长、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王志民渎职、受贿案,省交通运输管理局原局长李华中受贿案,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董事长贾建民贪污、受贿案,省交通厅综合规划处正处级调研员王蕾渎职、受贿案,省交通厅忻阜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处长冯建刚受贿案,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冯朝辉受贿、介绍贿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是什么导致山西省交通厅发生如此大规模“塌方式腐败”呢?

“骗子公司”获得高速公路承建权

2011年12月,连接太原到北京、途经五台山风景区的忻阜(忻州到阜平)高速公路全线贯通。2013年年初,国家审计署在对忻阜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审计时发现,“一家虚假注册的骗子公司参与其中,骗取国家巨额资金”。这一线索,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中央纪委立即派员直接部署指挥,抽调山西省纪委办案力量,组成了308专案组,围绕案件线索展开了深入细致的调查。

据中国青年报记者调查,这家虚假注册的骗子公司就是山西中海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中海”)。忻阜高速实际由晋煤集团与交投集团联合投资建设而成。但在此之前,这条高速路的路权却归山西中海所有。

在上世纪末,山西举全省之力修建了太旧(太原到旧关)高速后,又在2000年到2003年间修建了贯穿山西南北的大运(大同到运城)高速。

学经济出身、时任山西交通厅厅长的王晓林在“全省公路基金历史欠账56.4亿元,全长666公里的大运高速总投资需要222亿元”的情况下,闪转腾挪,用一系列经济手段,“不花财政一分钱”建成了大运高速。

尝到使用经济杠杆甜头的王晓林决定以“BOT模式”修建忻阜(忻州到阜平)高速和长临(长治到临汾)高速。

所谓BOT模式,即“建设-经营-转让”模式,是指政府部门就基础设施项目与企业签订特许权协议,授权企业承担该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企业向设施使用者收费以获取合理回报,并在特许权到期后无偿或有偿移交给政府的融资建设模式。

在这种情况下,2001年,山东中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海公司”)的董事长王德生找到王晓林,提出想承建忻阜高速。随后3年间,双方签订了三份合作意向书。为承建忻阜高速项目,山东中海公司注册成立了山西中海公司。

在一次访谈中,王德生大谈公司投资高速公路的经营之道,称“山西中海公司得到了山西省委、省政府和省交通厅的大力支持”,“目前集团52亿的固定资产中,高速公路项目就占到了40亿左右”。

在更多的报道中,王德生出现在河北、河南等地,以中海投资公司的名义投资太阳能、薄膜发电等项目。报道宣称:中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投资大型交通、能源、房地产、高科技等项目为主体产业的综合型投资集团,公司总资产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但在山西省纪委的相关警示片中称,“中海公司是一家造假明显的骗子公司”。

山西省纪委查办此案的相关材料中称,2001年12月和2002年6月,交通厅先后两次在未对该公司做任何考察的情况下签订了合作意向。接着,该公司伪造了两亿元的出资证明,在未按照约定将两亿元保证金打入交通厅指定账户的情况下,由厅综合规划处原调研员王蕾编写该公司已注入保证金的虚假报告,由省交通厅原副厅长王志民、王晓林等人审批,擅自同意该公司成立了忻阜高速项目公司。

2004年6月,凭借省交通厅的批文,山西中海公司获得1亿元的合作款项。得到该款项后,该公司仅将其中的96.5万元作为工程的前期费用,还不到百分之一,其余款项基本用于挥霍。

在随后长达4年多的时间里,忻阜高速迟迟未开工建设。熟悉此事的一位人士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山西中海公司根本没有资金实力建设这条路,并且王晓林主政时的交通厅与山西中海公司签订的合同里也没有约定开工时间和建成期限。”

与之相类似的还有长临高速。王晓林主政的交通厅与由山西中商交在线有限公司投资的山西长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临高速公司”)同样签订了一份没有建成时间约束的协议,导致长临高速至今未开工建设。

2013年3月,山西中海公司董事长王德生案发。同年6月,时已退休,准备外出旅游的王晓林在某高速公路服务区被纪检部门带走。此前两个月,同样已从交通厅副厅长任上退休的王志民和省交通厅综合规划处原调研员王蕾已被带走。

纪检机关查实:王晓林在忻阜高速公路的建设中,收受他人贿赂20万元人民币,9万美元。王志民在忻阜高速公路的建设中,收受他人贿赂156万元人民币,5万美元,两万英镑。

王晓林、王志民、王蕾均被查处。

“前腐后继”,接任厅长被指控受贿和玩忽职守

忻阜高速事关五台山旅游开发和晋煤外运新通道建设,长临高速是G22青兰高速中的重要一段。这两条路迟迟未能开工建设,时任省领导很不满意,要求山西省交通厅尽快妥善解决。

2006年9月,山西省交通厅决定终止与山西中海公司的合作,双方由此发生纠纷。这场旷日持久的纠纷直到2008年4月王晓林卸任亦未能妥善解决。

破解这两条高速公路的纠纷问题,是段建国上任后面对的首要难题。山西方面急于开工建设,但获得建设合同的山西中海公司却不着急。由于双方在合同中并未约定项目建成时间,久拖不建并不违约。

一位知情人称,段建国刚一上任就与中海公司进行协商,当时分管交通的副省长也带着段建国到国家发改委反复沟通,但无甚效果。

无奈之下,山西省交通厅决定解除合约。作为补偿条件,省交通厅党组会研究决定给山西中海公司保留服务区BOT,并支付有形的前期费用,即补偿2200余万元。整个谈判,从段上任起,仅花了3个月时间。

经省政府法制办出具意见、省政府办公会研究同意和相关部门审计后,山西省交通厅得以顺利与山西中海公司解约,将路权由晋煤集团与交投集团联合接手。2009年1月,忻阜高速开工建设,并于2011年12月全线贯通。

起诉书称,2008年7月,山西省交通厅给省政府的汇报材料中,一味强调交通厅单方终止合同无法律依据等己方责任,对山西中海公司无能力履约等只字不提,误导省政府同意了交通厅提出的解决方案,致使山西中海公司无资金实力、无建设能力、未经招投标程序,便取得了忻阜高速服务区投资建设经营权;山西中海公司在仅支出96.5万元地质调查费、用地评价费的情况下,编造虚假支出,以前期费用补偿款的名义获得交通厅支付的2291万多元。

起诉书据此认定,段建国“在工作中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91亿元。

据专案组调查,段建国无视该公司无资金无实力且建设主体已变更的事实,与山西中海公司达成资金补偿与服务区建设的协议。2009年4月,山西中海公司利用虚假的审计报告,成功地骗取了2291万多元补偿费用后,紧接着又设法获取了忻阜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建设经营权。

但山西中海公司连建设服务区的资金也无法筹集到位,不能按计量支付。这时,段建国不仅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终止其投资建设资格,反而亲自出面帮助协调,想办法为该公司垫付资金,提出招实力强的施工队垫钱施工。随后,山西中海公司将获得的服务区经营权又转手租了出去,轻而易举地获取了2.4亿元租金。

在段建国被诉“涉嫌受贿”的情节中,亦有山西中海公司的身影。起诉书称,山西中海公司法人徐悦清为感谢段建国帮助解决其公司与省交通厅关于忻阜高速公路建设的纠纷,及在忻阜高速服务区建设和经营中得到段建国的帮助,分两次在太原市风尚咖啡厅、段建国办公室送给段建国共100万元人民币和5万美元。

权力交织的腐败利益共同体

2013年4月,山西省路桥集团常务副董事长贾建民、省交通运输局局长李华中、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纪委书记冯朝辉、忻阜高速建管处处长冯建刚先后被调查。

紧接着,与冯朝辉关系密切的时任中央纪委法规室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曹立新也落马。曹立新曾任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六室三处处长,分管领域包括山西。

相关纪委材料中称:交通系统下至一些建管处、事业单位负责人,上至副厅长、厅长,形成了一个相互交织、利益输送的链条。这些盘根错节的人脉关系、权力关系交织成为少数职位级别高的领导干部为核心,部分干部为节点,若干个相互独立有紧密联系的腐败利益共同体,相互提携,相互关照,共同谋取私利。

王晓林在公路项目发包时,为想把工程揽到手的企业提供关照,先后收受6家企业的贿赂1000多万元。段建国给一些企业以关照,协调提供帮助,收受有关企业和个人的贿赂450多万元。王志民利用分管建设投资的职务之便,同样也收受了17家企业400多万元的贿赂。省路桥公司副董事长贾建民在担任运城高速公路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编造虚假施工合同,将215万元的工程抬高到500多万元,一次就套取贪污工程款300多万元,将高速公司的闲置土地,以联营的名义出租给他人修加油站,贾建民收受了高达580多万元的贿赂。

从上述落马官员的受贿构成看,很大一部分来自交通系统内部人员的行贿,行贿的主要目的是职务调整、升迁安排。经查,王晓林涉及27人,受贿达500多万元;王志民涉及76人,受贿达1000万元;段建国涉及65人,受贿达900多万元。贾建民在自己大肆贪污受贿,违规经商办企业获取巨额利益的同时,为了能升迁,为了能调到省城工作,用其违纪违法所得,接二连三地给段建国行贿,前后7次送钱189万元。贾建民为了和王志民处好关系,在个人任职承揽项目方面得到王志民的关照,分3次给王志民送钱达340万元,贾建民如愿以偿从县城调到了省城,当上了大型国有企业省路桥集团公司主持工作的常务副董事长。

段建国在接受纪委调查时说:到了交通厅以后,经手的资金非常多,动辄就是几十万、上百万、上亿的,慢慢地就有了一些心理变化,放松了警惕,最后就导致了严重的受贿。

“交通这个地方,要想制住腐败,必须要削减它的权力。权力,一是要缩小,二是要有制约。”段建国说。

现任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李正印在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山西交通系统出现的“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对交通运输管理发展带来很大危害!当前交通运输系统政企不分等问题比较突出,已成为制约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重大障碍,也成了滋生腐败的土壤。

他说,为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山西省交通厅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开展了多次作风建设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失职渎职、为官不廉、为官不为等问题,对6名工作不力的单位领导免职,给予34名党员干部党纪政纪处分。配合专案组对5名涉案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加大自办案件查处力度,先后有46名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将两名任职满15年、群众反映好、熟悉业务的厅机关处长,推荐选拔为副厅级干部。同时,对部分厅直单位班子成员进行了交流调整,配齐了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初步形成了正确的用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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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文处理、保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信访、文件档案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拟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厅党委、厅行政综合性工作规则、工作制度等;

(三)负责厅党委、厅行政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报告、有关文件等重要文稿的起草或核稿工作;

(四)负责公文处理、公文流转、印鉴、文件档案等工作;

(五)承担厅党委会、厅务会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厅综合性会议、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协调重要接待、厅领导重要公务活动的安排和保障工作;

(六)承担重要事项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协调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七)组织、指导重要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电子政务、信访、史志等工作;

(八)承担厅机要、保密和文电密码管理工作;

(九)承担政务服务办日常工作,负责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协调;

(十)负责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年度目标管理的考核工作;

(十一)负责协调厅机关日常运转保障工作;承担厅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十二)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执法监督处(政策法规处)

(一)组织拟订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行业法规、规章草案;承担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行业法规、规章的审核及报请审议工作;承担厅立法规划、计划的编制和立法组织协调工作;

(二)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有关宏观政策研究工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法制建设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

(三)牵头厅有关政策制度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具体负责公平竞争复审工作;

(四)承担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等工作,牵头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负责厅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

(五)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监督省级层面的执法;指导省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机构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省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承担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七)负责组织省级交通运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编制;

(八)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建设工作,协同有关处室组织交通运输行业普法和法律、法规和重要规章的宣贯工作;

(九)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推动全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信用宣传工作;

(十)指导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行业重大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和改革方案的拟订工作;

(十一)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综合交通运输规划、计划、统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法规,拟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的协调;负责拟订公路、水路发展战略、政策;承担公路、水运、信息化等专项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的审核和衔接工作;

(三)参与拟订全省物流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

(四)管理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组织编制交通年度投资计划,归口组织编报、衔接交通运输部固定资产投资国家资金申报和建议计划、省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议计划;统筹其它专项计划与交通建设年度投资计划的衔接平衡;

(五)提出全省公路、水路行业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建议;提出全省交通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中央投资、省财政性资金和外资安排意见;

(六)负责交通建设项目立项、工可报告等前期及后期评价工作;按权限审批公路、水路及厅属支持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工可报告等;

(七)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经济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

(八)负责统筹指导全省公路、水路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综合性管理工作;

(九)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省交通基本建设管理、工程质量、建设市场监管等领域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统筹重点工程领域涉及多部门的基本建设管理、工程质量、市场监督管理等综合性工作;

(三)负责交通基本建设制度及建设程序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交通基本建设市场准入,交通建设企业资质和信用管理;负责交通基本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投诉、举报受理监督管理;提出交通建设从业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意见;

(五)负责监督管理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厅属交通建设、养护项目及设备采购的招投标工作,指导全省其他交通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六)负责重点交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督、定额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组织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质量事故调查及处理,参与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及处理;

(七)指导厅本级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

(八)承担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建设期间涉及其它行业的协调工作;

(九)负责对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档案进行指导;

(十)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高速公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二)拟订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养护、运营等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编制全省高速公路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

(四)拟订年度高速公路建设计划、提出资金绩效目标并监督实施;

(五)协助做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以及按权限负责项目设计审批、较大及以上设计、费用变更审批、造价及项目实施过程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高速公路交工验收,参与竣工验收;办理营运备案;负责高速公路养护行业管理及有关检查评比工作;

(六)组织全省高速公路专项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协调高速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工作;

(七)负责统筹收费公路行业管理工作;

(八)协调指导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工作;

(九)负责起草、修订有关高速公路建设、安全保通应急预案,按权限指导和监督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和应急保通工作;指导高速公路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工作;

(十)按权限参与高速公路企业管理和考核工作,提出企业改革意见建议;

(十一)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普通公路管理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拟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省普通公路建设、养护、服务设施等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权限范围内造价管理;

(三)负责编制全省普通国省道建设养护规划和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四)拟订年度普通国省道公路建设养护计划和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提出相关资金绩效目标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公路养护资质审批工作。协助做好普通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承担权限内普通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和养护项目立项审批以及有关管理工作;

(六)组织全省普通公路专项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全省普通公路及重要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工作;

(七)负责起草、修订有关普通公路建设、安全保通应急预案,按权限负责指导、监督普通公路安全生产和应急保通工作;按权限指导普通公路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工作;

(八)负责统筹涉及多部门的公路体系管理、养护等综合性工作;

(九)按权限参与公路企业的管理和考核工作,提出企业改革的意见建议;

(十)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港口、航道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全省水路建设、维护、运营及港口、航道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编制全省港口与航道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

(四)拟订年度水路建设养护计划、提出资金绩效目标并监督实施;

(五)协助做好港口与航道建设项目前期管理及按权限负责项目设计审批、较大及以上设计、费用变更审批、造价及项目实施过程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港口与航道工程的交工验收,参与组织竣工验收;

(六)负责指导全省港口岸线管理、港口经营管理、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行业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及港口物流发展等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省所辖航道养护管理;负责全省所辖航道上的通航建筑物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权限内航道技术等级的编制、报批和审批;

(八)承担权限范围内的港口、航道行政审批及相关材料的审核转报工作;

(九)负责全省港口与航道专项统计工作;

(十)负责起草、修订有关水路建设、养护、港口运营应急预案,负责指导、监督水路建设、养护、港口运营等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

(十一)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法规,拟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厅管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调度、拨付使用及监督管理;做好有关项目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省级政府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资金归集、拨付工作;

(三)负责部门预算的组织编报、执行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厅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

(五)负责厅直属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和监督工作;

(六)负责厅管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工作,按事权负责公路、水路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

(七)负责起草收费公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收费公路(桥、隧)收费立项、收费标准、收费年限;

(八) 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和厅管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厅管单位财务人员开展学习培训及后续教育工作;

(九)承担厅管企业国有资产(本)、投融资行为等有关企业管理工作,按规定监管企业重大事项;统筹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并监督实施;

(十) 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审计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法规,拟订内部审计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对本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三)对厅本级及厅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监督、评价并提出建议;

(四)对厅本级及厅管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厅管重点建设项目实行过程跟踪审计以及绩效审计,对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决算审计;

(五)按权限承担系统内经济管理重要问题审计专项调查工作,开展对高速公路、国省道、普通公路、农村公路和道路运输站场建设、港口与航道等交通运输专项审计;负责指导地市交通运输部门做好所辖区域交通专项审计工作;

(六)对厅管单位经营管理及效益进行监督和评价;

(七)按权限对系统内涉及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厅管单位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九)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十)对厅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十一)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综合运输及道路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道路运输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城乡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参与拟订综合运输及道路运输等行业法规、规章;

(三)负责拟订道路运输专项规划,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就有关基础设施规划、计划提出意见建议,提出资金绩效目标并监督执行;

(四)承担综合交通运输方式的组织、协调、衔接,引导优化运输结构,按权限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等行业管理工作;

(六)负责起草、修订有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按权限组织实施道路运输应急处置工作;指导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承担权限范围内综合运输和道路运输审批以及相关材料的审核转报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道路运输行业物流市场管理工作;

(八)指导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九)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应急物资、重要节假日运输和紧急道路运输工作;

(十)负责全省道路运输行业专项统计和分析工作;

(十一)统筹负责涉及多部门的运输相关综合性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路运输、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检验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或参与拟订并监督实施水路运输、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检验等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全省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

(三)负责拟订全省水路运输专项规划,参与拟订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并就有关水路基础设施规划、计划提出意见建议,提出资金绩效目标并监督执行;

(四)承担指导水路运输及辅助业管理(含无船承运)、海事管理(含船员管理、通航管理、引航管理、船舶防污染管理)、船检管理(含船舶法定检验、船用产品检验),按规定参与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承担权限范围内水路运输、水上交通安全、船舶(渔船)检验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备案登记,需由上级机关审批的,负责申请材料的审核和转报工作;

(六)负责船舶(含渔船)检验的监督管理,指导全省船舶(含渔船)检验工作及船舶技术进步工作;

(七)组织协调水路运输相关重点物资、应急物资、重要节假日运输和紧急水路运输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水路运输相关的物流市场管理工作;

(八)负责起草、修订有关水路运输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按权限组织实施水上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监督有关水路运输和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

(九)指导监督水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负责全省水路运输行业专项统计工作;

(十一)统筹推进港航企业资源整合相关工作;

(十二)按权限参与港航企业的管理和考核,提出企业改革的意见建议;

(十三)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或参与拟订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组织或参与监督落实;

(二)指导监督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按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指导督促有关单位、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依法组织或参与交通运输行业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相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四)统筹指导公路水路应急管理工作,督促有关单位、部门落实应急管理责任;

(五)组织或参与拟订公路、水路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参与涉及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有关规划编制,指导有关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处置体系建设;

(六)根据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协调相关单位、部门开展公路、水路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七)组织全省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应急的综合信息统计汇总、上报和分析工作,组织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建议;

(八)指导全省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

(九)承担厅安委办、厅应急办、厅防汛办的日常工作;

(十)指导督促公路、水路消防安全工作。督促有关单位、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十一)负责统筹涉及多部门承担的行业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重大安全事故、特殊状况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外事、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拟订有关规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厅机关及厅管单位公务员管理;承担厅管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工作;承担厅管干部的考核、任免、调配、培训、监督、奖惩及后备干部管理工作;承担厅管干部的人事档案管理,指导厅管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三)指导公路、水路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厅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按管理权限承担人员调配、智力引进、退役军人安置、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四)承担厅机关、厅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和体制改革工作;

(五)承担厅属单位劳动工资管理和公路、水路行业劳动工资统计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劳动定员、劳动保护和对外劳务合作工作;

(六)承担厅机关并指导厅管单位的统战工作;

(七)负责统筹省政府绩效目标考核和表彰工作;

(八)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科技、教育、标准化、信息化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拟订相应政策并组织落实;

(二)负责编制行业科技创新、标准化、教育培训、信息化等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统筹行业信息化和数据资源管理,指导监督网络安全工作;负责起草、修订有关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按权限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四)拟订年度信息化计划并监督实施;协助做好信息化项目前期工作及按权限负责项目设计(方案)审批;

(五)指导行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技术引进与交流工作;

(六)拟订科技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行业科技研发,协调重大科技项目攻关;负责科技成果验收;

(七)组织、指导行业有关省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相关工作;

(八)指导厅属院校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安全管理等工作;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

(九)负责统筹涉及多部门的行业标准化、产品质量和计量、知识产权、行业学会等中介(社会)组织相关管理工作;

(十)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省交通战备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本地区有关国防交通工作的规定,组织制定交通战备建设规划,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军民融合;

(二)规划本地区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对本地区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加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

(三)拟订本地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编制战时保障方案,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为本地区的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

(四)负责本地区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本地区的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

(六)组织本地区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

(七)指导、检查、监督本地区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八)上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十六、离退休干部管理处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离退休干部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并结合厅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负责对厅直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三)负责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日常工作和政治理论学习,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负责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参观考察、休养、用车、医疗保健、走访慰问和文体活动等工作;

(五)管理和使用好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活动经费;

(六)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直属机关党委(宣传处)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有关意识形态、新闻宣传、精神文明、作风建设、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拟订相关规则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厅党委关于党建、宣传、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厅机关,指导厅属单位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指导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三)指导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理论学习,负责厅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的安排实施;

(四)承担厅机关并指导厅管单位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厅管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务干部队伍管理工作;

(五)承担厅机关并指导厅管单位的作风建设;

(六)指导厅管单位纪律检查工作;督促落实厅机关、厅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七)按权限负责受理和查办有关违纪违规案件线索,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

(八)负责指导厅机关和厅管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侨务等群众组织工作;

(九)组织实施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与厅相关社会性群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十一)负责江西交通信息网站新闻信息部分的审核发布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中国交通报社驻江西记者站以及《江西交通》编辑部的工作;

(十三)负责统筹涉及多部门承担的精神文明、作风建设等工作;

(十四)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委副书记:贺一军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角洲片区卧龙路19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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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管局(总队)纪委书记、副局长(副总队长)  雷健】01-26 09:30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高速公路管理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精神,回顾总结2017年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及今后三年重点工作。出席今天会议的领导有: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晓燕同志,厅审计处处长周翠琼同志、厅办公室副主任屈争真同志、厅综合规划处副处长苏林军同志、厅人事教育处副处长李阗阗同志、厅财务处副处长刘烽同志、厅建设管理处副处长马海燕同志、厅公路管理处副处长蒋军同志、厅行政审批处副处长潘玉华同志、厅科技和信息化处副处长舒泽亮同志、厅安全监督处调研员李跃勤同志、厅政策法规处干部李鑫同志。请大家热烈欢迎!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管局(总队)纪委书记、副局长(副总队长)  雷健】01-26 09:33

  参加今天会议的人员有:厅高管局班子成员、调研员,省交投集团、铁投集团,川高公司、成渝公司、四川路桥集团、成都市交投及各高速公路营运公司负责人,直属各单位、局(总队)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及大队长代表、离退休党员代表等。受邀参会的媒体有四川电视台、四川日报、四川新闻网等十余家新闻媒体朋友。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向各位领导、媒体朋友的到来表示欢迎!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管局(总队)纪委书记、副局长(副总队长)  雷健】01-26 09:34

  今天的会议共有4项议程,一是局(总队)党委书记、局长(总队长)刘洁梅同志作工作报告;二是会议交流发言;三是“全国百佳示范服务区”、“五好”高速公路、五星级服务区授牌;四是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晓燕同志讲话。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管局(总队)纪委书记、副局长(副总队长)  雷健】01-26 09:35

  下面,进行会议的第一项议程,请刘洁梅局长作工作报告。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管局(总队)纪委书记、副局长(副总队长)  雷健】01-26 10:25

  下面,进行会议第二项议程会议交流发言。首先,请交通执法第二支队发言……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管局(总队)纪委书记、副局长(副总队长)  雷健】01-26 10:33

  下面,请交通执法第六支队发言……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管局(总队)纪委书记、副局长(副总队长)  雷健】01-26 10:43

  下面,请交通执法第七支队发言……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管局(总队)纪委书记、副局长(副总队长)  雷健】01-26 10:55

  下面,请达陕公司发言……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管局(总队)纪委书记、副局长(副总队长)  雷健】01-26 11:03

  下面,请四川路桥川南片区公司发言……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管局(总队)纪委书记、副局长(副总队长)  雷健】01-26 11:12

  下面,请成温邛公司发言……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管局(总队)纪委书记、副局长(副总队长)  雷健】01-26 11:21

  刚才,几个单位分别围绕“五好”高速公路创建、落实“一路四方”联动机制作了交流发言,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去年以来,全省高速公路积极开展服务品牌建设,成功创建全国百佳示范服务区5对,分别是成德南高速金堂服务区、隆纳高速泸州西服务区、成南高速淮口服务区、成雅高速蒲江服务区、成乐高速夹江天福服务区。成自泸高速威远服务区、达渝高速大竹服务区、绵广高速剑门关服务区、成德南高速中江服务区等22对服务区被评为全国优秀服务区。达万、成仁、成温邛、成自泸高速内自段、成灌、内遂、机场、绕城、成绵复线共9条高速公路成功创建为“五好”高速公路。达渝高速大竹服务区、成南高速南充服务区等6对服务区成功创建为全省五星级服务区。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管局(总队)纪委书记、副局长(副总队长)  雷健】01-26 11:22

  下面,进行会议第三项议程,举行授牌仪式。首先,请获得全国百佳示范服务区的营运公司——成德南公司、南方公司、成南公司、成雅分公司、成乐公司上台,请晓燕副厅长、洁梅局长、周翠琼处长、张钧副局长等(含自己,共5人)为他们授牌……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管局(总队)纪委书记、副局长(副总队长)  雷健】01-26 11:23

  下面,请获得“五好”高速公路称号的营运公司——达陕公司、成仁分公司、成温邛公司、四川路桥川南片区公司、成高股份公司、内遂公司、机场公司、川西公司、成德绵公司上台,请主席台第一排的领导为他们授牌……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管局(总队)纪委书记、副局长(副总队长)  雷健】01-26 11:24

  下面,请获得全省五星级服务区称号的营运公司——成德南公司、南方公司、成南公司、四川路桥川南片区公司、川东公司上台,请晓燕副厅长、洁梅局长、周翠琼处长、张钧副局长等(含自己,共5人)为他们授牌……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管局(总队)纪委书记、副局长(副总队长)  雷健】01-26 11:27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获得荣誉的单位表示祝贺。刚才,我们为获得“全国百佳示范服务区”、“五好”高速公路、五星级服务区的营运公司进行了授牌。由于时间关系,会议未安排对全国优秀服务区和其他星级服务区授牌,请参会代表会后在局机关二楼208室服务监管处领取荣誉牌。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管局(总队)纪委书记、副局长(副总队长)  雷健】01-26 11:27

  下面,进行会议的第四项议程,请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晓燕同志讲话!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管局(总队)纪委书记、副局长(副总队长)  雷健】01-26 12:01

  各位领导,同志们:

  刚才,晓燕副厅长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7年全省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要求,并强调了2018年几项重点工作。洁梅局长全面总结了2017年及近五年高速公路管理工作情况,分析了形势和任务,安排部署了今后三年高速公路攻坚会战期及2018年重点工作。请大家按照会议安排部署,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确保层层传达到位、学习到位、领会到位。同时,要主动对接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积极宣传会议精神,加深沟通理解,争取工作支持,巩固深化“一路四方”联动机制。要狠抓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建立台账,细化措施,明确责任,挂图作战,以钉钉子的精神逐项落实,特别要抓好智慧高速“五大攻坚战”、“五好”高速公路建设等重点工作,扎实推动高速公路管理高质量发展,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安全、便捷、舒适、绿色、经济的高速公路出行需求,加快建设人民满意高速公路,为建设交通强省、交通强国贡献更大力量。

  今天的会议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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