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雷洋案会赔偿4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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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冒用问题·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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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因冒用他人身份进行企业登记的案件呈多发趋势,在部分地区更是出现爆发式的增长,司法实践中,对于企业工商登记行为各方责任的认定、企业登记行为的判决已经较为清晰。

但是,如果只能通过诉讼程序完成相应的修改和变更,成本极高、难度极大。就我们所见,有些律师朋友也遇到过身份证被盗用冒用于公司登记的情况,也竟束手无策。

在诉讼之前,能否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局)的行政程序快速解决冒用、盗用以及错误登记的问题,则是所有人更关心的问题。为方便理解,标题中“工商总局”应为“市场监管总局”。

登记机关调查认定冒名登记基本事实清楚,或者公司和相关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或不配合调查且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机关认为冒名登记成立的,应依法作出撤销登记决定。

对于被冒用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人民群众(以下简称被冒用人)撤销冒名登记的反映,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积极应对负责。撤销冒名登记工作由作出该次登记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登记机关发生过变更的,由现登记机关负责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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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提高市场准入便利化程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商环境得到显著优化,创新创业活力得到有效释放,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增强。与此同时,少数不法分子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以下简称冒名登记),干扰了正常的公司登记注册秩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

市场监管部门作为法定的企业登记机关,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扎实开展撤销冒名登记工作,有效回应公众期待和社会关切,切实维护商事登记权威性和“放管服”改革成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做好撤销冒名登记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被冒用人本人向登记机关反映被冒名登记情况的,登记机关及时做好记录。被冒用人本人不能到场反映的,登记机关应对其进行远程身份核验。

登记机关要认真核验被冒用人本人签字的撤销登记申请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到场的,核实原件)。被冒用人还可以一并提供身份证件丢失报警回执、身份证件遗失公告、银行挂失身份证件记录、由专业机构出具的笔迹鉴定报告等有助于认定冒名登记基本事实的文件材料。

二、做好公示和调查工作

登记机关应将公司涉嫌冒名登记的情况(包括被冒名登记时间、具体登记事项、登记机关联系方式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45日。公示期内调查终结并作出调查结论的,终止公示。

登记机关要通过查阅冒名登记行为涉及的档案材料,对公司住所或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询问公司相关人员、登记代理人或利害关系人等方式,对冒名登记基本事实进行调查,并根据需要征询公安、税务、金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意见。

利害关系人主张与冒名登记相关的民事权利正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尚未作出判决、裁定或生效判决、裁定尚未执行完毕的;或者有证据证明冒名登记涉及的股权存在争议,各方尚未达成一致的,登记机关应中止调查,并相应延长公示期。

三、审慎作出撤销登记决定

登记机关在调查终结或公示期满后作出调查结论,并据此作出撤销或不予撤销登记的决定。公司在调查前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不影响登记机关作出撤销登记的决定,但因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的除外。

有证据证明被冒用人对该次登记知情或事后曾予追认,或者公示期内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经调查属实,登记机关认为冒名登记不成立的,应依法作出不予撤销登记决定。

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已认定冒名登记事实的,登记机关应作出撤销登记决定。公安、税务、金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出具书面意见不同意撤销登记,或者撤销登记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登记机关应作出不予撤销登记决定。

登记机关应将撤销(不予撤销)登记决定送达冒名登记的公司及被冒用人。在调查过程中已发现公司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可以直接采取公告方式送达该公司。

登记机关作出撤销登记决定后,应在登记注册系统标注作出撤销决定的状态,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公示公司名称、成立日期、被撤销登记日期和原因、作出撤销决定的登记机关等基本信息。撤销公司变更登记的,恢复公示冒名登记前的信息,同时公示撤销冒名登记相关信息。撤销公司注销登记的,公示注销前的信息,并标注“已撤销注销登记,恢复主体资格”。

撤销冒名登记所形成的全部材料,要单独立卷,归入公司登记档案。

总局建立全国虚假登记责任人数据库。登记机关负责将冒名登记的直接责任人录入虚假登记责任人数据库。对再次提交登记申请材料或作为登记申请人的,可以进行严格审查。对虚构事实或提交虚假证明材料,逃避债务、偷漏税款或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登记机关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并实施信用惩戒。

对冒名取得公司变更或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应按照《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所涉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冒名登记被撤销后,因冒名登记导致的被冒用人相关信用惩戒和市场禁入措施停止执行。登记机关应及时更新数据,解除信用约束措施。

登记机关或其上级机关认定撤销登记的决定错误的,可以撤销该决定,恢复公司原登记状态,并通过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公安、税务等相关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在撤销冒名登记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行为线索,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要做好部门间信息共享工作,及时推送撤销冒名登记相关数据,推进被冒用人无辜受限问题的解决。

各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撤销冒名登记的细化措施,明确撤销冒名登记工作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审批权限、档案管理等。要按照总局相关技术方案的要求做好公示系统优化改造,及时调整登记注册系统,为撤销冒名登记工作提供有效支撑。

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公司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以及撤销冒用他人身份取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清算组成员等备案的,参照本意见执行。

在撤销冒名登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相关司局。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业务领域:专注为民营企业家产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致力于以法律手段为民企产权保护问题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并有大量成功案例,擅长公司、金融、破产与执行及企业家刑事风险防范领域的法律事务。




唐青林律师、李舒律师,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均从事法律职业多年,实务经验丰富。专业论文曾发表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及《法学研究》等。

两位律师曾分别代理多起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疑难复杂案件并成功获得胜诉,参与办理的各类案件总金额累计达百亿元;领衔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心及专业律师团队专门办理来自全国各地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团队“十大金刚”最低学位为硕士学位,全部毕业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著名高校,均取得法学专业博士或硕士学位,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

在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等多家出版社出版《公司诉讼法律实务精解与百案评析》《公司并购法律实务精解与百案评析》等法律专业著作十余部。团队深度耕耘的业务领域公司法(含公司并购及公司控制权)、合同法、担保法、金融、土地与矿产资源法、工程建设与房地产法、高端婚姻家事纠纷、重大财产保全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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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保护系列文章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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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1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明确党政领导干部的15种干预司法行为将被记录在案;

  3. 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4. 2015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5. 2016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

  6. 2016年3月,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

  7. 2016年6月,公安部在雷洋案发后印发《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

  8. 2016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

  9. 2016年8月,中央深改组通过《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

  10. 2016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审理和执行民事商事案件保障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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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2017年9月8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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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滥用刑事措施干预经济纠纷问题

    (4)滥用司法措施乱查封乱执行问题

    (5)对企业家滥用拘捕等刑事措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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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责任人员的追究和损害赔偿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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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娱乐圈艺人闹解约已经一度使得内地娱乐圈蒙上一层影阴,明星和公司之间卖身、赎身、控诉、反控诉的斗争一直在不断上演。应该说,艺人们与签约公司为了保护各自身的利益,永远会是这厢打情骂俏、那厢咬牙切齿的暧昧关系。各路明星都曾陷入解约门,闹的沸沸扬扬。

  “岩男郎”黄明与海岩的解约风波早在一年前就开始上演。一年前黄明单方面宣布和海岩旗下中圣春秋公司解约。有消息称,中圣春秋与黄明的合约违约金高达500万,黄明曾公开表示其与中圣春秋合作非常不愉快,从而冒着赔偿500万元的风险单方面向中圣春秋提出了解约,但中圣春秋并无放手之意,而黄明去意已决,双方僵持了一年之后,昨日,记者从圈内知名人士处了解到,昨日海岩方面终于给黄明发了律师函,律师函中的赔偿数额减少至300万人民币的“友情价”,比先前中圣春秋指出其与黄明签约的合同中500万的赔偿金足足少了200万。

  记者电话采访了黄明本人,黄明表示确实已经收到了海岩方面要求赔偿三百万的律师函。从众多明星解约事件的结果可以看出,明星在解约过程中很少有单打独斗,往往背后都有高人指点,而黄明背后的高人又是谁呢?

  经过调查,记者终于了解到隐藏在黄明背后的这位高人居然“出身名门”,他是曾成功帮助黄圣依与周星驰解约的知名经纪人苏雷洋,据圈内人士透露,这个人在娱乐圈和律师界有着很好的人际关系。

  记者辗转联络上苏雷洋,苏雷洋表示黄明托了很多朋友来请他帮忙,苏雷洋说:“其实双方只要互相站在对方的立场各让一步,事情还是很好解决的,没必要对簿公堂,我希望黄明继续与海岩公司合作,毕竟海岩给了他一个很好的起点。但双方合作过程中出了太多问题,黄明很难回头。”黄明为什么选择苏雷洋帮助自己,难道仅仅是希望苏雷洋能帮助他脱离中圣春秋吗?事情恐怕远远没有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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