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由什么部门缴纳的?

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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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去费用扣除额1600元/月(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及外籍人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中国境内的所得每月还可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按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

    例:王某当月取得工资收入9000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1000元,费用扣除额为1600元,则王某当月应纳税所得额=00=64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5=905元。

    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支付人负责代扣代缴,支付人是 税法规定的扣缴义务人。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

    其中,收入总额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等。各项收入应当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

    成本、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损失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年度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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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0000元的部分

    上述计税办法适用于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不适用于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

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所得缴纳,有以下几种情况:

    (1)企业实行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后,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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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0000元的部分

    (2)企业实行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后, 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另外,如果企业实行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 承包人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实行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后,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税务部门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和缴税方式。

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缴纳 ,有以下情况: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按照税务部门依法核定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按期缴纳。

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

    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其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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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人社局全部转交税务局全责征收!</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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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广东省东莞税务局发布最新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将全面转变社会保险费征收方式。</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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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本次征收方式的调整范围:社会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社会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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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span>2022年7月1日后,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村(社区)等社会保险费缴费主体</span><span>在税务部门完成缴费登记及核定后,人社部门和医保部门将通过税务部门获取信息完成参保登记,缴费人不再需要向人社部门或医保部门申请办理参保登记。</span></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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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span><strong>原社保申报缴纳方式:</strong></span><span>向人社部门申报社会保险费和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span></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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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span><strong>调整后社保申报缴纳方式:</strong></span><span>为每月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税务部门不再对缴费人(灵活就业人员除外)进行批量扣费。</span></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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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这一消息一出,可谓是一记重磅炸弹。但随后头条君了解到,税务局又发通知:原定2022年7月社保征收方式转变暂缓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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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虽说,原定社保征收方式转变暂缓,但也只是早晚要完成的事。这也释放了一个信号,社保全面由税务局接管的时代可能要来了!</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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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有人可能有疑问了,之前不是已经社保入税了吗?之前社保入税只能说入了一半,除湖南外,大部分地区社保仍然向人社部申报核定,只是缴费环节移交给税务局。</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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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在征收方式上各地存在差异,主要有三种模式。</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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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那社保全面入税后,对企业有何影响?企业应如何应对?</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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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之前提到社保入税时,头条君说过社保移交税务局只是征管过度阶段,不会说通过大数据全面稽查企业。</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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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且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也曾强调过:“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绝不允许擅自调整。对历史形成的社保费征缴参差不齐等问题,严禁自行集中清缴。”&nbsp;</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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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但现在随着社保的全面入税,社保全面归税务局接管,势必会监管越来越严!我们来看看社保在征管方式的转变就知道了。</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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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此次移交中,有部分地区采取了由税务部门全责征收的模式。比如,根据湖南省税务局官网公布的文件显示,企业、灵活就业人员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职工各参保险种的年度缴费工资。</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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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除了全责征收模式外,还有地区采取了代收模式,即“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模式,由人社、医保部门核定缴费金额,税务部门按照核定金额进行征收。</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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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strong>社保全面入税后,意味着企业再想通过社保进行“筹划”可要小心了!</strong></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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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1、税务局相较于人社、医保部门,有更完善的稽查系统,在随后要来的金税四期+税务大数据分析下,任何社保违法都无处遁形。</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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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2、之前,人社、医保部门只是被动的根据企业提供的社保基数申报核定,并不能真实的了解企业的工资。这样就会导致很多公司按照最低的社保基数申报,而不被发现。</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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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社保全面入税后,税务机关可以将社保与财务报表中列支的工资薪金、个税申报的工资薪金比对稽查。企业再想不交或少交社保,已经行不通了!</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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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注意了,社保全面入税,只是征收模式的改变,会计处理方法还是跟之前一样哦!</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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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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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问:个人承担社保计入其他应收款还是其他应付款?</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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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先交社保,后发工资,计入其他应收款</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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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先发工资,后交社保,计入其他应付款</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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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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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借: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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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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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span>单位这样交社保,统统违法!</span></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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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除了单位按最低基数给员工交社保是不合法的之外,下面这6个社保缴纳的误区,企业和个人也要避免!否则,可能后果严重!</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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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strong>No.1 误区一:员工可以自愿放弃社保?</strong></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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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设置的强制性条款,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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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所以,不管用人单位采取什么办法和借口,也不管与劳动者如何约定,只要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都属于违法行为。</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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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图片来源:中国新闻网微博</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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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strong>No.2 误区二:试用期不用交社保?</strong></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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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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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所以,企业在试用期间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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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strong>No.3 误区三:不签合同就不用交社保?</strong></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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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实务中,有些用人单位会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为职工缴纳社保,岂不知,劳动关系的确定可不仅仅取决于一纸合同,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个人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社保就必须得交!</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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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strong>No.4 误区四:上下班路上摔伤都算工伤?</strong></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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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收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能算是工伤:</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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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①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上的“上下班途中”;</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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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②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的;</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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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③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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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另外,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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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strong>No.5 误区五:单位必须为法定代表人缴纳社保?</strong></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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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首先,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公司能否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取决于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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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当公司法定代表人(又称法人代表)与公司构成劳动关系时,应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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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当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时,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其不属于社会保险的强制参保对象。</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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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综上,需不需要给法定代表人交社保,关键看是否存在劳动关系。</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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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strong>No.6 误区六: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代缴社保?</strong></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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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将社保挂靠别人公司,或者找人才资源服务公司代缴社保,几乎是很多失业朋友的备选之路。但是,这样缴纳社保是非常不靠谱的。</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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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市面上多数社保代缴服务公司都处于灰色地带,所谓的“挂靠”社保,其实就是虚构劳动关系,然后骗保。</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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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代缴职工社会保险不合法。</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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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未来全国社保信息联网,也是大势所趋。挂靠社保不靠谱,个人面临的风险大,骗保情节严重者还会入刑。请大家应以合法途径参保哦~</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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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span>注意了,社保违法,后果严重!</span></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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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span>但这10类人可以不交!</span></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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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社保不缴、少缴、代缴社保,虽说减少了一部分成本,但是所带来的风险远远大于获得的收益,得不偿失!</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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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1、社保未缴或未足额缴纳等行为:员工有权要求补缴,增加劳动纠纷风险;</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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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
<span>2、未缴纳期间,员工发生工伤等意外情况,企业必须承担责任;</span>
</s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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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3、未缴社保:员工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一定的经济赔偿;</span>
</s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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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4、未依法缴纳社保还会面临扣押、查封、拍卖等强制征收法律风险;</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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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5、未按规定缴纳社保,可能会使公司负责人列入黑名单,影响出行;</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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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6、挂靠代缴社保风险大,可能面临罚款并追究法律责任等等。</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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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strong>注意了:有10类人,可以不用单位给交社保:</strong></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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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
<span>返聘退休人员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span>
</section>
<section>
<span>也就是说,公司与退休人员签订的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属于劳务合同。</span>
</section>
<section>
<span>①劳动合同纠纷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调整范畴,要求采用仲裁前置程序。</span>
</section>
<section>
<span>②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受民法、合同法及经济法的调整,故因劳务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审理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span>
</s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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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
<section>
<span>①劳动法规定:只有符合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一定年龄的劳动者才能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不是由合同名称和内容来确定的,而是由用工性质来确定。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年满16周岁且没到退休年龄,而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归属关系”,双方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即使没签,劳动者也受到劳动法保护。</span>
</section>
<section>
<span>②实习生虽然年满16周岁,但与第三方学校还存在“归属关系”,所以用人单位只能与其签订《劳务合同》或实习协议。</span>
</section>
<section>
<span>因此,企业聘用的实习生,属于劳务合同(或实习协议),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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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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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
<span>在工程项目总包和分包中,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总包方为了便于工程项目监管,时常会派出几名管理人员,如:技术总监、工程总监、项目经理、施工人员等现场管理人员,而这些派遣人员的工资一般由分包商来承担,同时,分包商也会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务合同》。这类派遣人员,因为只能与分包商签订《劳务合同》,因此,总包方派过来的人员已经与总包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与总包方存在“归属关系”,分包方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span>
</s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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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
<section>
<span>所谓停薪留职,是指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保留其身份,离开单位。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若某职工与第三方公司签订有《停薪留职协议》,那么新用人单位在招聘该人员时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span>
</s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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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
<span>协保人员是指,与原单位、再就业服务中心签订保留社保关系的三方协议的下岗职工。新单位招聘协保人员时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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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
<span>6.非独立劳动的兼职人员</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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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
<span>非独立劳务的兼职是指在不脱离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为第三方提供体力或脑力劳动支出。兼职人员本身有自己的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均由工作单位办理,和兼职公司无关,因此无需缴纳社保。</span>
</section>
</section>
<section>
<section>
<span>劳务派遣单位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若协议中约定,劳务派遣人员的考勤和工资发放跟自有员工一样,支付劳务派遣员工相应费用,五险一金由劳务派遣方交,不论在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中均认定为工资薪金项目。派遣人员已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保,企业可以不用为这部分人员缴纳。</span>
</section>
<section>
<span>8.个体户外包企业业务</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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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
<section>
<span>将生产线上的员工,以组为单位成立个体户,员工工资转为个体户经营所得,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无需为其缴纳社保。</span>
</section>
</section>
<section>
<section>
<span>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薪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平均工作时长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span>
</section>
</section>
<section>
<section>
<span>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主要有以下3种:①自营劳动者;②家庭帮工;③季节工、劳务承包工、劳务派遣工、家庭小时工等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span>
</section>
</s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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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员工薪酬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维护员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动合同法》及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1、公司实行工资制。员工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补助津贴、加班工资、奖金组成。

  2、员工工资需扣除国家规定员工个人应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

  3、公司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综合职工的工作能力、岗位、职务、当地生活物价水平等因素,公平合理地制定职工各人的工资标准。

  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职工工资标准、工资形式、津贴等劳动管理制度。公司严守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支付标准和其他的有关规定,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的全部金额。

  公司的正、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由董事会决定。

  4、公司将根据公司效益以及员工全年的工作表现评审结果对员工工资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幅度由公司决定。

  根据公司职务等级系统,每个工作岗位都有一个相应的职务等级,每一职务等级有对应的基本工资范围。公司根据员工的职务等级确定员工的基本工资范围。员工岗位变动的,应执行变动后的岗位工资。

  职务等级基本工资范围

  1、补助津贴由交通费津贴、独生子女费和工作费津贴构成。

  2、职工上下班乘用自备或公共交通工具酌,每月一律发给交通津贴100元。

  3、对于按国家有关规定,生育抚养一个子女的职工,发给独生子女费每月2.5元。职工配偶无经济来源的,发给独生子女费每月5元。

  4、对于正常出勤工作的职工,每月一律发给工作餐津贴200元。

  1、在休息日出勤工作的职工,可在一个月以内要求调休。确因工作需要的,可延长调休期限。职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调休或无法安排调休的,公司将向其支付加班工资。

  2、加班工资以小时计算。加班工资按如下方法计算:

  ①每小时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正常出勤的月工资÷21.75÷8)×0.7;

  ②周一至周五加班工资按加班工资基数的1.5倍计算;

  ③周六、周日和公司假日加班工资按加班工资基数的2倍计算;

  ④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按加班工资基数的3倍计算。

  公司根据职工完成业务指标的情况和对公司贡献的大小,发给奖金。具体计算方法、发放时期和发放次数由公司另行规定。

  (1).组成:基本工资、交通费津贴、工作餐津贴、奖金、加班工资以及带薪假期的工资。

  (2).不列入工资总额的部分项目: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稿费及讲课费、出差时的餐费津贴、出差补助费、独生子女费、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和经济补偿金。

  2、工资计算期间。

  工资的计算期间力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

  3、人事变动职工的当月工资计算。

  (1).当月中途进入公司的职工,工资按核定的工资标准和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2).当月中途离职的职工,按职工离职当月的工资标准和实际出勤天数一次性计发工资。

  (3).上述职工的当月工资,根据本规定中工资构成的不同类别及其计算方法分别计算。

  4、月工资收入计算。

  符合公司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需要公司按月工资收入作为经济补偿计发基数,其月工资收入可按如下的方法计算:

  ①月工资收入是指列入本规定所确定的工资总额的工资;

  ②计算日前12个月内该职工的工资之和除以12;

  ③职工本人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④日工资收入为月工资收入除以月工作日21.75日(每周40小时工作制)。

  职工因职务或工作岗位变动,其月工资,除特殊的情况外,以变动之日为界限分别计算。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期间以法律规定为准,病假期间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当地最低工资,满1个月的按月额计算,不满1个月的按日额计算。

  员工经单位批准的事假,不计算工资。工资计算期间事假超过三天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工资。

  员工年休假、休探亲假期、婚、丧假及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1、公司用人民币按月支付员工工资,于每月25日支付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距休息日最近的一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每季度的第1个月的日发放上季度的奖金,每年度的第月发放上年度的奖金。

  2、如遇以下情况,公司可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为1个月: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3、公司一般通过银行发放员工工资。员工持个人申请的卡领取薪资。员工须于每月日前将个人准确的卡号书面呈交部。由于员工延误或错误提供卡号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

  4、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告诉他人(含公司同事)有关薪资情况,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违反此规定的员工予以相应的惩处。

  因员工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员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根据政席规定或法定的授权委托,下列费用可由公司在工资计算和支付时代扣。

  1、政府规定职工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2、受职工本人委托缴纳的其他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从职工工资中代扣的其他费用。

  为规范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薪酬管理,充分发挥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竞争原则:企业保证薪酬水平具有相对市场竞争力。

  (2)公平原则:使企业内部不同职务序列、不同部门、不同职位员工之间的薪酬相对公平合理。

  (3)激励原则:企业根据员工的贡献,决定员工的薪酬。

  企业薪酬设计按人力资源的不同类别,实行分类管理,着重体现岗位(或职位)价值和个人贡献。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共同致力于企业的不断成长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共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成果。

  第4条企业正式员工薪酬构成

  (1)企业高层薪酬构成=基本年薪+年终效益奖+股权激励+福利

  (2)员工薪酬构成=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各种福利+津贴或补贴+奖金

  第5条试用期员工薪酬构成

  企业一般员工试用期为1~6个月不等,具体时间长短根据所在岗位而定。

  员工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工资的70%~80%,试用期内不享受正式员工所发放的各类津贴。

  第6条企业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将企业的工资划分为行政管理、生产、营销、后勤四类工资系列。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表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行政管理系列1.企业高层领导2.各职能部门经理

  3.行政部、财务部、业务部所有办公室职员生产系列生产部门、质量管理部门、采购部门所有员工(各部门经理除外)后勤系列一般勤务人员如司机、保安、保洁员等

  第4章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确定

  第7条基本年薪是高层管理人员的一个稳定的'收入来源,它是由个人资历和职位决定的。该部分薪酬应占高层管理人员全部薪酬的30%~40%。

  第8条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由薪酬员会确定,确定的依据是上一年度的企业总体经营业绩以及对外部市场薪酬调查数据的分析。

  年终效益奖是对高层管理人员经营业绩的一种短期激励,一般以货币的形式于年底支付,该部分应占高层管理人员全部薪酬的15%~25%。

  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激励手段。股权激励主要有股票期权、虚拟股票和限制性股票等方式。

  第5章一般员工工资标准的确定

  岗位工资主要根据该岗位在企业中的重要程度来确定工资标准。企业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根据各岗位所承担工作的特性及对员工能力要求的不同,将岗位划分为不同的级别。

  绩效工资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和员工个人工作绩效计发。企业将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五个等级,其标准如下表所示。绩效考核标准划分绩效工资分为月度绩效工资、年度绩效奖金两种。

  月度绩效工资:员工的月度绩效工资同岗位工资一起按月发放,月度绩效工资的发放额度依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年度绩效奖金:企业根据年度经营情况和员工一年的绩效考核成绩,决定员工的年度奖金的发放额度。

  工龄工资是对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所给予的一种补偿。其计算方法为从员工正式进入企业之日起计算,工作每满一年可得工龄工资10元/月;工龄工资实行累进计算,满XX年不再增加。按月发放。

  奖金是对做出重贡献或优异成绩的集体或个人给予的奖励。

  福利是在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以外,为解决员工后顾之忧所提供的一定保障。

  6、员工的薪酬制度

  第一条:为体现公司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理念,制定本薪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薪酬制度体现以下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客观的分配原则;

  2、有效激励的原则;

  3、在同行业人力市场具竞争力的原则。

  4、按劳分配,按绩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

  第三条: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员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支付的薪酬,通过工资卡和现金实现。

  第一条:本薪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内从事以常规性工作为特征的岗位,包括: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助理、主管)、财务、人事、后勤岗位(会计、出纳、采购、人事、行政、文员、后勤、班长、保安)、市场岗位(客服部、堂、贵宾区、桑拿部、男寓女寓技师、电操、收银)。

  第一条:员工的薪酬构成为:

  第二条:基本工资是指企业为满足员工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而支付的部分劳动薪酬,具体包括:岗位工资、职级工资、工龄工资。

  第三条:绩效工资是指企业为强调多劳多得的公平原则,对员工采取一种业绩及工作效率的考核的基数。

  第四条:岗位工资是指企业根据不同岗位所承担的工作责任不同,公司给予支付的部分劳动薪酬;

  第五条:职级工资是指企业为激励员工所采取的一种约束机制,以发挥员工的最主观能动性;

  第六条:工龄工资是指企业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的不同,对公司所作的贡献不同,而予以支付的部分劳动薪酬;

  第七条:岗位补贴是指由于岗位的特殊性,企业给予员工支付的部分生活补助;

  为规范公司的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1、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3、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4、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5、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一、员工薪酬管理暂时由公司的行政人事部门负责,主要职责有:

  1、拟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

  2、核算并发放公司员工工资;

  3、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4、核算、填制、审核上报《员工薪酬月报表》和《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

  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 即: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助+福利+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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