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夫把房产给前妻住是否犯法?

律师你好,我有个朋友后搬出去住了。他的前夫住在原来的那套房子。上是他们2个的名字,也说好的房产一人一半。现在他的前夫要卖这套房子,她不同意。请问他的前夫把房子卖得掉吗?谢谢!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将根据以上原则判决。

  • 你好: 一、离婚案件分为两种形式: (1)、若双方能够对全部事项协商一致,可以协议离婚。但离婚协议应当起草严谨、完整,避免因起草不当,造成日后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诉讼; (2)、若双方对某一项事宜未协商一致,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二、另外,离婚案件还涉及财产分割、债权债务承担、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的承担、婚姻过错赔偿等法律问题。 三、我是离婚案件的专业,若需法律帮助,欢迎预约面谈或来电话为你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解答。

  • 首先,在双方离婚的过程中,如果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想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进行起诉,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没有证的房屋买卖是存在风险的,《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凭证,是产权人行使其合法权益的必备要件。未经登记的房屋不受法律保护,同时也会给购房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1、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买卖。即使私下成交,也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2、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抵押。以房屋抵押进行贷款,是一种银行认可的安全融资方式,如果没有产权证,房屋不能抵押,将影响做生意或投资。
    3、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出租。如果出租的房屋没有产权证,租赁双方发生纠纷(欠租或到期不腾房),出租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护。
    4、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保护合法权益。当权利人因房屋产权问题与他人发生纠纷或遭到侵害时,由于无法向行政、仲裁或司法机关提供产权证,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护。
    5、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得到补偿。一旦遭遇房屋拆迁补偿,购房人会因没有产权证而有可能得不到补偿。
    6、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办理继承或赠与手续。房屋进行赠与或继承时,要办理公证手续。而按规定,没有产权证,公证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继承人和受赠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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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年过六旬的贵州人郭晓晓(化名)向我们求助,她说自己现在的日子过得很不好,原因是前夫刘邵峰(化名)的孩子刘健(化名)处处刁难她,还把其他的家人的也一起叫来对付她。他觉得刘健这样对自己,完全不顾忌她曾经对刘家的贡献,这让她既伤心又气愤。为了解决问题,我们立刻赶往约定的地点见到了郭晓晓。她带着我们与对方见了面,可正当我们准备调解时,却发生了一系列让我们意想不到的事情。

郭晓晓告诉我们,他和刘绍峰是再婚夫妻,双方在1999年结婚,婚后生育了一个女儿,而刘健是刘绍峰与前妻所生并非她的亲生儿子。在2012年他与刘绍峰离婚,当时双方协议刘绍峰名下的土地和房屋归两人所生的女儿所有,之后刘绍峰就搬走了,可现在刘健却想来争夺房屋和土地。郭晓晓说,刘健在属于她的土地上建房子,当时并没有和她协商。郭晓晓告诉我们,虽然经过村干部的调解,刘健给了她一些赔偿,但事情并没有因此而解决。因为刘健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郭晓晓说当天调解的时候,刘绍峰的两个姐姐也来了,他们以房屋不是刘绍峰出钱修建为由,想把她和女儿赶出现在居住的地方,根本不顾及曾经的情义。

郭晓晓说,刘健不知道从哪儿打听到她居住的地方可能会被征收,于是联合两个姑妈想侵占她的房屋和土地。说起曾经的继子刘健,郭晓晓感到很心寒。郭晓晓还说,她对得起刘健,刘健年轻的时候不懂事,遇到分配工作的时候,也不知道跑到哪去了,当时她和刘绍峰找了许多地方才找到刘健。,而现在前夫刘绍峰因为生病长期在外地养病,根本就顾不上她,而且她住在前夫的老家身边没有亲人,无处去求助,而刘健的正是看到了这一点就处处为难她,想逼她离开,完全不记得当初的那份情,这令她感到很心痛。

现在郭晓晓想要和刘健好好的协商,她不希望曾经的一家人为了一些利益而就此脚交恶。为了能够了解更多的情况,我们决定到郭晓晓居住的地方去看一看。郭晓晓告诉我们,刘健不仅没有经过她的允许,就在前夫给她和女儿的土地里修建房子,甚至还把自己的母亲陈秀兰(化名)也接了过来,住在了她的家里,令她无法忍受。说着说着,我们来到郭晓晓居住的地方,而此时,我们看见屋里正坐着几个人。为了能够了解清楚情况,我们先让郭晓晓和他的两位姑妈暂时回避,单独和刘健的母亲陈秀莲聊了聊。

陈秀兰告诉我们,她和刘晓东1995离婚,离婚协议上写明房子和土地归她,所以她有权利在这里居住和修建房屋。但即便如此,他还是认可郭晓晓和刘绍峰所生的女儿刘希(化名)有一份。陈秀兰说,正是因为她认同郭晓晓的女儿又一份,所以从来没有赶走这两母女的想法。她觉得郭晓晓表面上看着温柔,实际上脾气十分暴躁,为了赶走他们,是想尽了办法,甚至提刀相向。

陈秀兰一再表明,这里的房屋和土地都应该是她和儿子的,现在却被郭晓晓一个人占着,她实在是想不通,她也很想和郭晓晓说清楚这事,于是我们带着她找到郭晓晓,让双方面对面交流。。对于陈秀兰的指责,郭晓晓立即进行了反驳。郭晓晓很气愤地说,如果橙陈秀兰母子不做出威胁她的举动,她怎么会有那种行为,而且她的本意也只是想保护女儿的财产。郭晓晓坚持认为,她和刘绍峰离婚协议上写明了房子和土地都是女儿的,而且陈秀兰已经和刘绍峰离婚二十多年了,为什么以前不修建房子,这明显是另有目的。

对此,陈秀兰的回答十分简单,就是想落叶归根,可郭晓晓并不这么认为。郭晓晓告诉我们,陈秀兰听说这里会被征收,所以才叫儿子回到这里建房子,现在她默许了刘健在这件房屋的举动。但刘健母子越来越得寸进尺,竟然想把属于女儿刘希的财产进行重新分配。铝对于郭晓晓的说法,陈秀兰进行了反驳,她说,刘绍峰膝下有三个子女,分别是刘健,刘静(化名),刘希加上她正好是5个人,财产应该分五分,这当中很明显郭晓晓被排除在外了。

线听了我们的劝解,两位阿姨依旧无动于衷,一直在争论财产属于自己的儿女。就在双方争执不下的时候,郭晓晓突然说房屋后面有人偷听,而且那个人很像刘健。按照郭晓晓指的方向,我们找了找,并没有看到他所说的刘健。我们当即向邻居打听了一下。邻居告诉我们,这么多年,都是郭晓晓在这里打理房屋和土地,其他的事情他不是很清楚,村里的干部可能比较了解情况,紧接着郭晓晓带着我们找到了当地村干部。

一见面,郭正杯就开始诉苦,说陈秀兰这种回来,完全是因为土地将要被征收。可是对于是否会被征收,也是没有确定的事。村里的两位干部都认为,陈秀兰的说法不切实际,刘绍峰的父母不可能把财产全部都给孙子,而不给儿子。但现在两位老人都已经去世,很多事情无法再去证实。之后我们和村干部一起来到郭晓晓的家。郭晓晓说,其实并没有什么好争的,她和刘绍峰离婚时就已经协商好,家中的土地和房屋都归女儿刘喜刘希所有。但陈秀兰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双方有开始争论。

陈秀兰说,刘绍峰已经被郭晓晓打伤送进了医院,肯定来不了这里,而且时一旁刘健的小姑妈刘静(化名)也拿出一份病历递给我们,可我们还没来得及看清上面的内容郭晓晓就一把抢了过去。在我们的劝说下,郭晓晓把病历拿给了记者,她说,这是一份假病历,是对方污蔑她的证据。而此时,小姑妈刘静又再次靠近我们,似乎想把病历抢过去。郭晓晓觉得刘健的两个姑妈和陈秀兰为了赶走她,竟然污蔑她打人,这种做法让她很生气。看到现场充满了火药味,我们当即郭晓晓劝到一旁,单独跟他聊了聊。

郭晓晓说,自己根本没想过真正的财产,她只是在保证女儿的利益,谈到女儿,郭晓晓显得很难受。郭晓晓告诉记者,自从和刘绍峰离婚之后,她就带着女儿独自生活,女儿现在十五岁在县城上学,郭晓晓说平日里她种一些菜,搞一些养殖供女儿上学,她本以为这种安静的日子会一直维持下去。可是没想到,刘健母子俩和刘健的两个姑妈听信了一些谣言之后,就想要把房屋和土地抢走,三天两头的来为难她。现在她只希望刘健母子俩和两个姑妈能够看在女儿是刘家血脉的这个份儿上,不要再纠缠了。为了化解双方的恩怨,我们再一次把大伙聚到一起。

郭晓晓说,她只是帮着女儿看着这些财产,并不想私吞。可两位姑妈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想要回土地,也不听村干部的劝。你们就是因为钱的关系不好。听了我们说的,郭晓晓没有再和这两位姑妈争论,这不过她认为整件事情的始作俑者就是刘健,如果他不出面,日后还会有矛盾产生。随即,陈秀兰给了我们刘健的电话号码,我们避开所有人拨通了他的电话。刘健爽快地答应了见面要求,一个小时后,他带着妻子来了。

刘健告诉我们,母亲和父亲是在1995年离婚,而郭晓晓和父亲是在2012年离婚,竟然父亲签订了两份离婚协议,但母亲的离婚协议远远早于郭振飞的那份,所以房屋和土地应该归母亲所有。其实在他看来,郭晓晓是一个出尔反尔的人。刘健告诉我们,他不想和郭晓晓有过多的纠缠。不过说到郭晓晓,刘健的妻子王晚景(化名)认为她更有发言权评价。王晚景说,郭晓晓是一个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人,并且还有一件事情,也是导致他们关系恶化的原因。

王晚景说,是郭晓晓做的过分在先,并不是他们有意的排挤。这么多年,他们也曾经想过调解好这场纠纷。现在要解决郭晓晓最佳的矛盾,还需要一个关键人物的说法。这个人就是刘绍峰。一世,我们俩王洋进给她的歌。总共打了一通电话。接通之后,记者和刘绍东进行了沟通。在电话里,刘绍峰告诉我们,他和陈秀兰离婚时,是把老房子周围的土地分给了陈秀兰,而和郭晓晓离婚时是把另一块房产土地给了郭晓晓。在两份离婚协议中发现,上面并没有具体写明土地的位置,这会不会又是刘绍东粗心大意的结果。

据郭晓晓说,另外一个房子是刘晓东租的,根本不是他名下的房产。原来,刘绍峰为了离婚,居然用这样的手段欺骗郭晓晓,而且在两份离婚协议都没有说明房屋的位置,是不是也说明他同样欺骗了纯陈秀兰呢?整件事情刘绍峰作出了解释,可这样的解释十分的不负责任,老家的这套房子他没有分给任何一个人,他含糊的说这是属于他母亲的。但事已至此,我们只希望陈秀兰和郭晓晓能够看清事实,不要再为了那些不切实际的东西去争了。

听了我们所说的,一旁的村支书也表了态,村支书说,等刘绍峰有时间过来之后,他会帮忙重新分配刘家的财产,会让双方都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结束了调解,我们感到很欣慰,陈秀兰说,就算以后土地重新分配,他名下的土地都可以拿给郭晓晓栽种蔬菜,因为她知道郭晓晓养女儿不容易,并且她觉得她和郭晓晓都是受害者。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在这场纠纷当中,这两个女人都是受害者,但现在他们也算是看清了曾经爱过的那个男人。在往后的日子里,希望这两位能够和睦相处,忘掉之前不愉快的事情,过好今后的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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