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基数2021年会有什么变化吗?

根据您的问题,华律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

深户员工只能选择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比例来缴纳。而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员工,自动参与生育保险。另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同时还要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按其缴费基数的0.2%按月缴费。失业保险缴纳比例:单位2%,个人1%,共计3%。工伤保险缴纳比例:按实行浮动费率后的实际缴费费率缴交:0.4%,0.8%,
1.2%选一。  (单位缴纳,个人无需缴纳。具体缴纳比例是根据所属行业来划分,详情请看深圳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按照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在工伤待遇偿付方面,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后为31308元)政策来源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职工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首月缴费基数为其首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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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了吗?

来啦!深圳社平工资已更新为11620元/月

上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

月平均工资是7647元

相应的这个月社保缴费基数也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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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社保缴费明细”即可查询

“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明细

并支持选择不同年度查询

即可看到“社会保障卡申领”入口

如果离职以后还未找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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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即可办理个缴人员参保登记

但只有在单位停缴的状态才能办理噢

另外还支持个缴人员自助缴费

个人暂停缴交社会保险等业务

点击相应入口按照页面提示操作即可

个人缴纳要记得每月20日前

在“缴费明细查询”版块

点击“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即可

支持查看和下载参保证明

外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深圳

只要动动手指就能网上申办!

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养老保险转入:

一是没有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依法在深圳市参加养老保险;

二是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深圳市的。

但是在跨省接续时临时基本养老保险账户人员(注:2010年1月后在广东省内首次参加养老保险时,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外省户籍人员),不可办理养老保险转入。

在个人参保管理版块即可看到申办入口

完善参保人信息以及转出地信息

审批通过的可在网上办结

可以在预申请后打印申请表

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受理窗口申请办理

市社保局提醒大家,养老保险转移并不是越勤越好,建议参保人结合自身情况,考虑是否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大家如果需要使用人社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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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数出了吗?!社保基数怎么还不出?

现在终于有22个城市出台了社保基数文件,总算给小伙伴们有个交代了!最新出台的文件一并汇总给大家。

广东省霸气,一出台就是全省一起公布!

广东省公布了全省各个城市的社平工资,社保基数按照社平工资而定。其实有的省市已经出台了社平工资,即便没有出台社保基数,大家也能自行推断社保基数的区间。

根据省统计部门有关从业人员人数和从业人员工资的统计计算,2020年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647元。

第一类片区(广州市、深圳市、省直)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8919元;第二类片区(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为6597元;第三类片区(汕头市、肇庆市)为6122元;第四类片区(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为6334元。

请各市以2020年全口径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依据,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调整缴费基数上下限(上下限精确到元位)。

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时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粤人社规〔2020〕55号文件规定的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广东省各市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情况表


北上广深4个重点城市,已有3个城市(广州、深圳、上海)社保基数上下限和公积金基数上下限都已公布,北京已公布了公积金基数,还剩社保基数暂未公布,可拭目以待!

广东省同时还公布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延续实施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

一、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具体按人社部发〔2021〕29号文办理。

二、放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按照人社部发〔2021〕29号文“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要求,已完善省集中式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系统,职业资格证书补贴标准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各职业(工种)及专项职业能力补贴(指导)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6号)执行,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按《关于公布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第二批新增补贴工种(项目)和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95号)执行。

三、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按照人社部发〔2021〕29号文“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要求执行。

四、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各地要进一步整合事项、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压缩时限,推进稳岗返还“免申即享”和失业保险待遇“免跑即领”“免证即办”。经办机构要在现场显著位置公开办事指南,规范编制告知承诺书,方便办事群众查阅、索取。

根据人社部发〔2021〕29号文要求,上述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上海市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24056元(10338元/月),比上年增长7.9%。按此计算,2021年7月1日起,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1014元/月。

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应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为减轻企业负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的规定,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将分两年过渡到位,自2021年7月1日起调整为5975元/月。

2021年7月1日起,本市人才引进政策中涉及“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事项,按10338元/月执行。

2021上海社保缴费比例:


北京虽然还没有发布社保基数,但部分地区发布了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试行办法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京人社工发[号)文件规定,自2021年7月起,对我区部分参保单位进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整。各参保单位可通过 “大兴社保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在线查询】-【单位工伤费率调整明细】模块查询相关。(注意:查询口令为: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输入时注意字符的大小写)

提示:在确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输入无误的情况下,如查询不到,即单位工伤费率未调整。

一、2021年7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暂按20586元执行,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800元执行。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参照执行。

二、2021年7月,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维持十二档,依次暂调整为38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及20586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暂调整为3800元。

三、不符合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有关最低缴费年限规定的参保人员,在2021年7月办理一次性补足缴费年限手续时,月缴费基数暂按6862元执行。


一、2021年7月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暂按20586元执行,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800元执行。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参照执行。

二、2021年7月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38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20586元。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合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如缴费人未作档次调整,将按照原档次对应的新缴费基数进行征收(见附件)。

三、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2021年度缴费标准不变。

四、2021年7月12日起,缴费人可以通过银行、办税服务厅、支付宝、微信等各类办费渠道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所属期为2021年7月的养老保险费业务。

一、2021年7月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暂按20586元执行,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800元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参照执行。

二、2021年7月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维持十二档,依次暂调整为38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及20586元。参保人员按原档次套转为新基数,如需要变更缴费档次的,可前往各级就业服务中心大厅税务窗口办理变更手续。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自愿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暂按3800元执行。

一、2021年7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暂按20586元执行,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800元执行。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参照执行。

二、2021年7月,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维持十二档,依次暂调整为38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及20586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暂调整为3800元。

三、不符合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有关最低缴费年限规定的参保人员,在2021年7月办理一次性补足缴费年限手续时,月缴费基数暂按6862元执行。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年度缴费基数调整文件正式公布后,统一按省规定执行。

根据2020年度全市统计年报结果,2020年度全市全部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2066元(5172元/月),全市全部在岗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2146元(5179元/月),全市企业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5824元(4652元/月)。

市区(不含襄州区,下同)全部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0490元(5874元/月),市区全部在岗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0984元(5915元/月),市区企业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4885元(5407元/月)。

我市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照《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我省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111号)规定,执行第2档,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52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288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5750元。

想知道更多城市的社保调基政策,和社保调基计算公式,社保调基对工资的影响等,可查看漫画:(内含龙岩市和福州市的医保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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