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信用贷款应该怎么办理?

有网友知道成都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吗?不是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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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申请人或者配偶在成都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

    2.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成都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成都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成都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5.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 成都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2.必须是取得房产证的现房,如果购买的是一手房期房,只能通过提供其它住房抵押的方式办理;

    3.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成都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的时间为准;

    4.按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或三个月)以上,且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未向其他公积金借款人提供过贷款担保或辅助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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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应该都清楚,公积金主要的作用还是办理房贷,为购房减轻一些压力,那么如果是已经有房贷的呢?可以用公积金按月还商贷吗?另外成都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不少人都迫切想知道答案吧,下面小编为大家一一讲解,给大家一些参考。

可以用公积金按月还商贷吗

公积金账户余额可按月偿还公积金贷款,但是无法每月自动还商业住房贷款。若想用公积金每月还房贷,需要通过当地的公积金中心办理按月对冲业务,而该业务通常只支持公积金贷款,而不支持商业住房贷款。

商贷虽然无法办理公积金对冲业务,但符合条件的用户可办理余额提取业务,公积金余额会转入本人借记卡账户,提现到账后用户再手动偿还商贷即可。

成都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如果之前买房因某些原因未使用公积金贷款,而是办理了的,那么可以在之后把商贷转成公积金贷款,武汉商贷转公积金的具体贷款条件为:

1、想要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是商贷发放后,正常还款6个月(含)以上的人才可以申请;

2、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

3、还需要原来办理商业贷款的银行同意你的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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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房的过程中,办理贷款往往是最让购房者头疼的事情,一来,贷款比较复杂,二来,一不注意,就要多付出很多的钱。所以,如何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就成为很多购房者急需了解的买房知识。那我们怎样办理组合贷款?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程序可分五步:

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假如借款人在贷款期间无条件同意一次支付及期月还款额(非全部偿清),经办行应同意办理;但借款人提出对提取支付要求给予补偿时,经办行应劝导借款人将提前支取数额开空帐户,由经办行按月扣收。

(以上回答发布于,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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