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位河南安阳的网友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提问,“我买房的时候交付了天然气初装费,可朋友买的其他小区的房子没有说让交啊?这初装费应不应该收,开发商是否属于违规收费?”针对这一提问,河南省安阳市作出公开回应,表示按照市发改委《关于天然气销售、安装及服务价格》文件规定,初装费为2570元/户。网友所指的开发商是按此标准向住户收取费用的。
有话想对河南省委书记、省长说?欢迎来留言
我于2013年购买了安阳市开发区书香雅居1号楼一单元,并交付了首付款和暖气天然气初装费,前段时间看到网上通知才知道安阳市早已取消两气初装费,同一时间朋友买的其他小区的房子也没有说让通知交两气初装费,想咨询下这两气初装费应不应该收,开发商是否属于违规收取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安阳市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收悉。对您的建议,安阳市委高度重视,责成高新区党工委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书香雅居小区由安阳市睿恒置业公司开发建设。 关于暖气初装费的收费问题。按照2011年市政府《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规定,热力基础设施配套费为30元/㎡;小区二次室外管网、暖气设施、楼内管道等由睿恒置业公司出资建设,实际费用为76.3元/㎡,两项合计106.3元/㎡,睿恒置业公司向住户收取90元/㎡的优惠价格。 关于天然气初装费的收费问题。按照市发改委《关于天然气销售、安装及服务价格》文件规定,初装费为2570元/户。该公司按此标准向住户收取费用。 欢迎您继续关注安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上年反映卫辉市水景园小区无法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该小区由于小区宗地面积和土地证不符,无法办理手续,土地面积不符是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开发商之间的监管不力造成的,现在这件事反应了一年多了,目前还没法办理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卫辉市水景园小区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由于现行不动产登记办法与之前的单一的房屋登记办法不一致,需进行权籍调查、测绘、落宗后,方能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目前,该小区已可以正常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网友如有疑问,也可以拨打电话(卫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咨询。
我们是安阳文峰区东关办事处东关社区居民,去年响应国家号召安装节能新形取暖炉,今年九月份办事处一纸通知,统一安装天燃气,收回取暖炉,我们九月六日即交了3120元安装费用。直到今天,室外已经零下4度,我们室内也就2-4度左右,我们家都有89十岁的老人,有几岁的小孩,没有任何取暖设备我们现在处于冷冻之中,肯请省委书记,省长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此事。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安阳市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收悉。对您的建议,安阳市委高度重视,责成北关区委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因“气代煤”工程改造涉及用户较多,华润燃气公司未能及时将管网建设到位。东关办事处已督促华润燃气公司加快施工进度,目前,燃气公司正加紧对该区域进行管网建设,争取早日实现取暖。 欢迎您继续关注安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最近,在安阳市,被称为“电老虎”的电业局动不动就停居民用电,原因是原来每2个月缴纳一次电费,现在不仅每月交一次电费,还必须预付电费,否则就给你停电没商量。在此,我想请问:电业局这样做有依据吗?是不是霸王条款?有没有召开听证会?有没有相关部门审批和批准。
网友您好: 为严格落实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7〕1089号),我公司11月1日市区抄表周期由原来的两个月调整为每月抄表,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智能交费应用是助推安阳智慧城市建设,适应互联网技术发展新形势,满足广大居民客户便捷交费需求的收费方式。客户可以通过“掌上电力”APP、微信、支付宝等互联网方式交费,交费更加方便快捷。国网安阳供电公司《关于实行‘互联网+’智能用电助推智慧城市建设的请示》已报请安阳市人民政府批示同意,并提前采用广播、宣传页、微信、人员介绍等方式向广大用电客户宣传智能交费应用。 国网安阳供电公司将秉承“你用电、我用心”的理念,一如既往的为广大电力客户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
领导好,我们汝州特岗现在每个月都拖欠工资和农补,每次打电话问都说在调整,还没整理好,后来直接打电话就打不通啦,这种情况不是一次两次了,大家每月就那么点工资,家里还有老人小孩,真是没办法,想求助领导帮忙,谢谢啦!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汝州市教体局进行了回复。 经查,汝州市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工资发放实行:每月10日前各用人学校上报特岗教师在岗情况报表,20日前审核后根据在岗情况,将符合发放当月工资的教师工资表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复后转农商行代发至个人工资账户,确保当月工资发至每位特岗教师;特岗教师的乡镇工作补贴是随在编在岗按时足额发放。 特岗教师的工资发放及农村补贴,均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给予落实,同时已要求各中心校及时与特岗教师沟通交流,做好政策解释和日常服务工作,让特岗教师安心工作。
占用汝州誉发大厦小区土地建设的人防车库属小区的配套工程,政府主管部门解释的“人防车库是开发商投资建设的”说法是对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断章取义的解释,请上级明查。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汝州市人防办、汝州市住建局进行了回复。 1、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根据规定,已计入业主公摊面积的地下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对于未计入业主公摊的地下车位,属于建设单位所有。目前我市住宅小区的地下车位均未计入业主的公摊面积,根据《物权法》谁出资、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建设单位对车库享有租赁权。 2、经查,誉发大厦地下停车场部分属于人防工程,由创新誉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开发利用的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我今年报考了法律资格考试,很幸运的考过了360,但是在领取资格证的时候遇到了一个问题。取得该资格要本科以上学历,2007年因为我的身份证与别人重号,被公安机关进行了变更,现在学信网上认证的还是老身份证号,而我是以新身份证号报的司法考试,离领证不到一个月了,不知道该办哪些手续? 特向你求助!
网友您好!现将市司法局办理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您是我市2017年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通过了司法部规定的合格分数线。针对您身份证号码不一致问题,除需向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科提供《关于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商丘考区成绩发布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等事项的公告》中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外,还需再提供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证明身份后,即可正常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
我是庄子镇张井村李庄的村民,我们里面的路一到下雨根本无法过人,孩子上学出行难!是我们出行的主要通道。,此路坑洼不平,是真正的“水泥”路。下雨时路面积水较深,泥多路滑,无法出行。给我们的生活、生产、买卖交易、男孩订婚以及孩子上学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我们无法正常出行,孩子不能按时到校,农副产品不能及时卖出。村子本来就偏僻,再加上交通不便,村民们致富无门,苦不堪言。尊敬的领导不知能引起你们的重视吗?不知政府有何困难,迟迟不给我们垫路?其他村都是修了一遍又一遍的
网友您好!现将民权县委办理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您反映张井行政村村内道路年久失修,部分路段损毁严重问题属实。张井行政村位于民权县庄子镇政府西南4公里,该村下辖张井村、李庄村、薛庄村三个自然村。2017年,庄子镇政府将该行政村包含的三个自然村主干道路(全长1.72公里)修建计划上报县交通运输局,现已通过审批并纳入扶贫行政村道路硬化项目。目前,该工程正在进行招标,待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天气转暖后即可施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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