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系安全带被交警惩罚50元,逾期每日%3加处罚款,如果逾期一个月一共要交多少钱?

交通罚款滞纳金是指超过规定缴纳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一般是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征收应缴款金额一定的百分比。如果收到违法罚款单据,却没有及时处理,那么你将无法办理车辆变更、转移、注销、年检等诸多手续,就连驾驶证进行换证以及转证,这些操作都会被拒绝办理。

一、什么情况下会产生交通罚款滞纳金

交警现场开出罚单,超过15天不处理,由第16天开始起收取滞纳金。

滞纳金为每天收取应缴罚款的3%,上限为不超过罚款本金。

非现场处罚,也就是电子警察所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或者违停被贴单的。这类处罚如果尚未打印出《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罚单, 是不会产生滞纳金的。

如果当事人在交警部门打印《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后,那么就需要在15天内及时处理罚款,超过了15天就会产生滞纳金。

如果罚款金额为100元,从罚单开具的第16天起,每天就要缴3元钱作为滞纳金,从第34天算起,滞纳金和罚款数便等同了,两项相加要缴200元。

《程序规定》提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9种违法行为信息,应当予以消除: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

(2)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

(3)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

(4)现场已被交通警察处理的;

(5)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

(6)不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要求的;

(7)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

(8)因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发生违法行为造成合法机动车被记录的;

(9)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

二、交通罚款滞纳金的计算及上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52条规定,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因而滞纳金是按照罚款数额确定的,每天加3%,但是最终不会超过罚款数额,即最多只罚一倍的滞纳金。

三、交通罚款滞纳金去哪交

当事人如对交通违法事实无异议,可持收到的《交通违法缴款通知书》去收款银行缴款即可完清手续;如对交通违法事实有异议,可持收到的《交通违法告知书》去处罚决定单位查询。

四、交通违章不处理会怎样

1、违章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险公司有权不赔偿。

2、如超过3笔以上的违章没处理,驾车上路被交警查到,将会扣留驾驶证,严重时甚至会扣车。

3、如果是现场违章,没有处理第16日开始会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滞纳金最高不超过罚款金额)

4、现场单未处理的,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换证、补证或转证都不能办理。

5、违章未办理的,不能通过、季度审和综合审。

6、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将扣双证,10次以上扣车。

如果驾驶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一经查处,超过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将暂扣的驾驶员的驾驶证及行驶证,超过10次的将暂扣车辆。

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接受处理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返还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或者机动车。

交通违章代码、行为及罚款(部分)

119400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00

121001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200

121002 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00

122202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200

122203 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仍驾驶机动车的 200

136001 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非分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100

137000 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200

138001 违反、标线或交通警察指挥指示的 100

138002 违反、、禁止禁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100

一、罚单没收到,要不要出滞纳金?
很多车主驾驶过程中被电子眼拍到,却一直等不到书面通知。这样的情况会不会产生罚款滞纳金?
不会产生滞纳金。如果车主未收到书面罚款单,又没有查到电子眼拍摄而产生的网上罚单,是不会产生滞纳金。

二、交通违章滞纳金有上限吗?
有上限,滞纳金一般不超过罚款金额。也就是罚款100元滞纳金不超过100元。

三、电子眼违章罚款有滞纳金吗?
交通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在未接受处理之前,不会产生滞纳金;在接受处理后,并由执法单位做出处罚决定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金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2009年4月1日后,滞纳金实行封顶,最多不会超过罚款金额100%,比如,罚款200的,滞纳金最多也就是200.这个规定同样适合之前的违章。

四、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在有效期现不交的什么后果?
长期不交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财产。
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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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十字路口由于变换车道变换晚了。在直行实线区域变换到右转弯车道,被交警拦下说罚款100扣2分。他说在15日之内去交罚款,可是我在外地如果15日之内没有交罚款会怎么样?。。50分不成敬意。会给您一个好评~谢谢~
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含记分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公安部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和《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记分办法》及地方制定的法规、法令而订的,该处罚依据和标准分为《普通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和《高速公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两个部分,已经印制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和《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的附页上向群众公开。 (一)普通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记分12分。 2、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记分12分。 3、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记分12分。 4、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记分12分。 5、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机动车,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 6、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2分。 7、 驾驶员不按规定学习驾车,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分。 8、不按规定超车或让车,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3分。 9、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移开造成严重堵塞交通,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5个月,记分6分。 10、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记分6分。 11、不按规定参加驾驶员审验或驾驶员经审验不合格仍驾车,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 12、用人工直接供油驾驶车辆,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 13、驾车穿越、超越警车及其护卫车队,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记分6分。 14、驾车逆向行驶,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6分。 15、驾车下坡时熄火,空档滑行,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6分。 16、驾驶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3分。 17、驾驶未经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和批准行驶的机动车,罚款50元。 18、驾驶转向、制动、灯光等机件不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6分。 19、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6分。 20、驾驶后视镜,刮水器不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21、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3分。 22、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后车强行右转,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6分。 23、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2分。 24、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 ,记分6分。 25、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车、救护车,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3分。 26、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强行驶入的,记分2分。 27、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记分2分。 28、不按规定使用防眩目近光灯、远光灯、示宽灯、尾灯、雾灯,记分2分。 29、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停车、减速、避让行人,记分2分。 30、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记分2分。 31、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上不按规定行驶,记分1分。 32、不按规定申领和使用机动车临时号牌、试车牌或移动证,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2分。 33、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3分。 34、不按规定会车、倒车,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35、不按规定掉头,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6分。 36、货运汽车不按规定载人,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1分。 37、学习驾驶员不按规定驾驶大客车、电车、起重车或带挂车的汽车,罚款2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1分。 38、驾驶噪音、排气超过国家标准的车辆,罚款2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1分。 39、不按规定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罚款2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 40、不按规定驾驶履带式车辆,罚款2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2分。 41、违反交通信号、标志、标线指示,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3分。 42、违反车速规定,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43、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3分。 44、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45、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3分。 46、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47、其他车辆违反装载规定,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1分。 48、不按规定安装使用报警器或标志灯具,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49、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50、不按规定安装车辆号牌,罚款5元,记分1分。 51、驾车不携带驾驶证、行车证,罚款5元,记分1分。 52、驾车和乘座二轮摩托车不戴头盔,罚款5元,记分1分。 53、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或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附载不满十二岁儿童,罚款5元,记分1分。 54、驾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罚款5元,记分1分。 55、穿拖鞋驾驶机动车,罚款5元,记分1分。 56、驾车时吸烟、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的行为,罚款5元,记分1分。 57、不按规定使用喇叭或音量超过标准,罚款100元,记分3分。 58、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罚款5元,记分2分。 59、小型客车前排不使用安全带,罚款5元,记分1分。 (二)高速公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 1、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2、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6分。 3、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4、不按规定停车,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5、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罚款100元,并处吊证9个月,记分3分。 6、在高速公路上载运危险品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记分6分。 7、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未经审批或未按规定行驶的,罚款50元,记分3分。 8、载人不符合规定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1分。 9、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6分。 10、在高速公路上载货超过载质量未达30%的,记分2分。 11、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装置警告标志的,罚款100元,并处吊证9个月,记分3分。 12、载物超过核定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12分。 13、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记分2分。 14、驾车超过规定最高时速20公里以上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3分。 15、正常情况下驾车低于最低时速行驶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3分。 16、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3分。 17、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3分。 18、实习驾驶员驾驶车辆进入高速公路的,罚款30元,或单处吊证2个月,记分3分。 19、在高速公路上学习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 20、在实施高速公路交通管制的地方,违反管制措施的,记分3分。 21、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及其他人员违反规定的,罚款20元。 22、在超车道上连续行驶的,记分2分。 23、不按高速公路分道行驶的规定在主车道上行驶的,罚款10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2分。 24、压车道分界线行驶的,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2分。 25、在高速公路上违章停车上落客(货)的,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2分。 26、在行车道上检修车辆或试车的,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6分。 27、未经许可,在高速公路上拖引车辆的,罚款200元。 28、施工人员、机械场地不按规定着反光衣、喷涂标志、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罚款200元。 29、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 30、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31、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驾驶证,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32、因故障、事故在行车道上停车时驾驶员和乘车人没有立即转移到右侧安全地带的,罚款100元,记分12分。 33、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机动车,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 34、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罚款20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12分。 35、不按规定停车或因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移开造成严重堵塞交通,罚款200元,并处吊扣驾驶证5个月,记分6分。 36、驾驶与驾驶证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罚款100元,并处吊证4个月,记分6分。 37、不按规定参加驾驶员审验或驾驶员经审验不合格仍驾车,罚款100元,并处吊证4个月,记分3分。 38、用人工直接供油驾驶车辆,罚款100元,并处吊证4个月。 39、驾驶穿插、超越警车及其护卫车队,罚款100元,并处吊证4个月,记分6分。 40、驾车下坡时熄火、空档滑行,罚款50元,并处吊证3个月,记分6分。 41、驾驶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3个月,记分3分。 42、驾驶未经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和批准行驶的机动车辆的,罚款50元。 43、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30元,并处并处吊证3个月,记分6分。 44、驾驶后视镜、刮水器不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罚款30元单处吊证1个月,记分2分。 45、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罚款30元或单处吊证2个月,记分3分。 46、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罚款30元或单处吊证2个月,记分3分。 47、不按规定申领和使用机动车临时信号牌、试车号牌或移动证,罚款30元,或单处吊证2个月。 48、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罚款30元,或单处吊证2个月,记分3分。 49、驾驶噪音、废气超过国家标准的车辆,罚款20元,记分3分。 50、违反交通信号、标志、标线指示,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3分。 51、不按规定安装车辆号牌,罚款5元,记分1分。 52、驾车不携带驾驶证、行车证,罚款5元,记分1分。 53、驾驶和乘座二轮摩托车不戴头盔,罚款5元,记分1分。 54、驾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罚款5元,记分1分。 55、穿拖鞋驾驶机动车,罚款5元,记分1分。 56、驾车时吸烟、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的行为,罚款5元,记分1分。 57、不按规定使用喇叭或音量超过标准,罚款100元,记分3分。 补充:(以下文字转载于济南公安服务在线 2006年6月发布 不知道是不是最新的)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三)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
(四)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五)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六)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七)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九)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十一)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十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二)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
(四)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五)在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的;
(六)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七)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八)不按规定超车的;
(九)不按规定让行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十三)逆向行驶的;
(十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
(二)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三)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
(四)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五)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六)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七)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八)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九)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者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十)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
(十一)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十二)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的,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
(四)其他违反机动车载物规定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如果当时给你开了罚单。你就要在15之内去交罚款~如果不交的话,超过15天它会收滞纳金的,是按罚款金额的百分之三每天收的 ~
是可以这么罚,15天内不交罚款会收滞纳金,15天内直接去银行就能交,15天后因为有滞纳金所以要去交警大队开单以后才能交。
你打电话给交警大队,他们会告诉你个账号,你把罚款汇过去就可以。过15日会有滞纳金,很高的,最好不要过期。你也可以让你家人拿你的违章通知单去银行交罚款。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根据具体情况,交警可能会做出不同的处罚,罚款一般200,扣分是2分到3分。
  新交通法10类一次扣3分的违法行为:
  1、在高速公路匝道上超车;
  2、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3、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车辆、行人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5、在高速或城市快速路上不按照规定道路行驶;
  6、行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
  7、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未按照规定让行;
  8、城市道路中不按照规定超车、逆向行驶;
  9、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10、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
  扣2分的行为如下:
  1、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2、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3、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5、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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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规扣12分的违章行为


1、驾驶营运客车超载20%以上(首次加入校车)
营运车辆包括: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辆(不含公交车),校车(新加入)。
2、严重超速(首次加入校车)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3、故意遮挡号牌(由扣6分调整为扣12分)
2017年1月1日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一律会被一次性扣除12分。
新规对于牌照架也更新了规定,对于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牌照架会受到200元并扣6分的处罚。
4、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由扣6分调整为扣12分)
5、未按照规定休息(由扣6分调整为扣12分)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将受到一次性扣除12分的处罚。
6、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

(1)驾龄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最近连续3个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
(4)无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5)无犯罪记录,无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到拘留处罚的记录;
(6)身体健康,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
酒后驾车:扣除12分,扣押驾照6个月,并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现金处罚。
醉酒驾车:吊销驾驶证,给予相应刑事责任的处罚,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
8、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
将会受到12分的处罚,交警还有权利给予200-2000元和扣车等处罚。
9、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者将会受到12分的处罚;
如果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0、伪造、更改号牌和证件
使用伪造、擅自更改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等行为将会一次性扣除12分。
1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新交规扣6分的违章行为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由扣3分调整为扣6分)
这一条主要说的是由于侥幸心理导致的闯红灯行为,过去是扣除3分,从2017年开始升级为扣除6分。
2、货车超载(由扣3分调整为扣6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额定载重量30%以上的车辆,或违反规定载客的车辆将受到扣除6分的处罚。
3、营运车辆超载未超过20%(由扣2分调整为扣6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将受到扣除6分的处罚。
4、高速公路超速未达到20%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车辆将受到扣除6分的处罚。
5、普通公路超速20%以上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将受到此处罚。
6、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
7、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
在恶劣天气中,应该做到:
(1)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雾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2)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3)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如果没有做到以上三条,将受到6分的处罚。
8、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9、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给予扣除6分的处罚。
11、运载特殊物品不挂相应警告标志
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者,将受到扣除6分的处罚。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者将受到此处罚。
13、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驾驶证没有丢失,擅自以欺骗方式补领也将受到6分的处罚。


新交规扣3分的违章行为
从2017年开始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不按照规定车道将受到扣除3分的处罚。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
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
3、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由扣2分调整为扣3分)
4、驾驶营运客车超载未达20%(由扣2分调整为扣3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公交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
5、驾驶货车载物超载未达30%(由扣2分调整为扣3分)
6、驾驶机动车低于高速公路规定最低时速
7、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
8、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
9、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
10、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
1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即年检)



新交规扣2分的违章行为
1、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
2、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3、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5、“加塞”行为扣2分
6、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
7、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
8、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
9、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
10、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11、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新交规扣1分的违章行为
1、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这其中包括了夜晚不开车灯、不正确使用远光灯、不正确使用雾灯等严重影响自己和其他车辆行驶安全的行为。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
会车时,必须注意保持足够的安全侧向间距。
一般情况下的会车,须遵守下列规则:空车让重车,单车让拖挂货车,大车让小车,货车让客车,教练车让其他车辆,普通车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
3、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
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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