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程序中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把财产质押后怎么办

我的位置: >
债务人申请破产宣告的流程
时间:&&|&&作者:官久兴&&|&&浏览:1855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债务人申请破产流程大纲一:申请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债务人申请:需要提供以下证据材料: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债权人提出:需要提交破产申请书,债权依据;二:受理:)依据前款规定提交证据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并于5日内送达申请人;裁定10日可上诉;三:受理后:裁定受理后: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于公告,受理同时指定管理人;2、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董、监、高)承担下列义务: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债务人的涉及财产的法律关系: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A.无偿转让财产的;b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c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d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e放弃债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a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b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债务人个别清偿债务无效;债务人的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管理人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6、未决诉讼程序终止,保全及执行程序终止,四:管理人接管后:(管理人由法院指定,向法院报告工作,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监督)管理人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行使取回权,开始债权申报:受理破产公告之日起30日至3个月申报债权,劳动债权无需申报,由管理人编制,超期未申报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相应费用,未申报不得分配破产财产;管理人在申报期内对债权登记造册,供利害关系人查阅;行使以下行为向债权人委员会报告: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转让;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借款;设定财产担保;债权和有价证券的转让;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放弃权利;担保物的取回;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财产处分行为。五、设立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名,由法院在无优先权的债权人中指定)会议召开规定:债权申报期满后15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决定以下事项: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和解协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举产生,最多9人,并必须有一名;;债务人职工代表)债权人委员会职责: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监督破产财产分配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决定,六:可能产生的重整以及和解程序债务人主动申请破产的一般不会出现重整的可能,常见的重整情况是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时,为了避免被宣告破产: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程序:法院受理破产程序后到破产宣告前,债务人可提交和解申请向法院申请和解,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和解的,裁定受理,并公告及通知债权人表决和解协议草案,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和解协议通过,管理人向债务人交付财产和营业事务,执行和解协议,和解协议未通过:债务人被宣告破产七:宣告破产破产宣告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管理人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或者法院裁定后,及时变价折现,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由管理人将该方案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八:破产程序的终结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大成()官久兴律师日
作者: [四川-成都]专长:合同纠纷 知识产权 经济仲裁 兼并收购 破产清算 律所: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2269积分 | 帮助946人 | 17个好评电话:
温馨提示:华律网专题由编辑人员收集整理而来,不代表华律网立场。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如离婚、房产纠纷、
人身伤害、刑事等),建议您(免费)。
相关推荐阅读:
法律咨询向律师描述您的问题吧
请描述您的事件原委,问题描述的越详细,律师解答的会越准确哦!
你已输入0/3000字
下一步你还可以:
看看大家都在关注什么:
遇到法律问题,上华律网在线咨询律师!中国最便捷、最大、最专业法律咨询平台,12万执业律师为您解答!
在线客服:
(注:此为客服QQ不提供法律咨询!)
(投诉建议与合作)
律师服务热线:400- 传真:028- 四川?成都市高新西区天辰路88号(电子科技大学西区科技园内)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这是什么意思_百度知道
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这是什么意思
您好,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按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仲裁机构的裁决等法律文书,运用国家司法权,依据法定程序迫使被执行人实现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的行为及其程序。与财产保全措施的目的相一致,执行程序的目的同样是为了实现个别清偿,与破产法所要实现的概括式公平清偿目的不符。因此,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即使人民法院已经接受了当事人的执行申请,也不应当将生效的判决、裁定、支付令等交付执行机构执行;人民法院正在实施的执行措施,如冻结、划拨存款、扣押、变卖财产等,也应当中止。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企业破产法第1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这一规定表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附加于债务人财产之上的保全措施自然解除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财产保全是指遇到有关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毁灭等情形而对当事人的权益造成损害或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时,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主动采取保护措施的制度。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对于可能...
那可以申请破产保护吗?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您当前位置:
法律咨询热线:400-676-8333
债权债务诉讼程序
  找法网债权债务诉讼程序频道为您提供全面的债权债务诉讼程序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提供全国各地的债权债务诉讼程序律师,如果您有债权债务诉讼程序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不用注册,马上进行在线免费咨询。>>
专业律师推荐
精彩内容推荐
按地区找债务债权律师
编辑推荐债权债务诉讼文章
下一步您可以:
热门搜索:
Copyright@2003- 找法网() 版权所有您当前位置:
法律咨询热线:400-676-8333
债务人转移财产,债权人该怎样救济
债务人信誉差,偿债率低,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自动、主动履行率与强制执行率低,这是司法界存在多年的几大顽症之一。为了逃债,债务人将财产千方百计予以转移,即便是面对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也是如此。针对在现..
  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另一种方式是企业分立。债务人借企业分立之际、之名,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从而侵害。对此情形,可依照《合同法》第74条撤销债务人企业分立行为。
  债务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还有一种重要的方式是担保,即债务人将本不足以清偿对现有债权人债务的财产通过抵押、出质等行为为其它单位和个人进行担保,因抵押权、质押权等均优先于普通债权人的债权,所以,债务人此种情形下的担保行为显然侵害了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依照《合同法》第74条撤销债权人的抵押、出质行为。
  《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该条规定了撤销权的时效。撤销权的时效在学界一直有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之争,笔者倾向于除斥期间,因为一年、五年是不变期间,不能如诉讼时效那样中止、中断和延长。同时,除斥期间消灭的是实体权利,即撤销权的消灭。无论是除斥期间也好,诉讼时效也罢,该条规定了行使撤销权的时间及最长时间。那如果债权人因种种原因错过了撤销权的行使又该如何救济?同时,《合同法》是在日施行的,对《合同法》施行前即还没撤销权救济渠道和途径时,债权人的债权又该如何救济?下面将回答这些问题。
  二、提起确认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行为无效之诉
  《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上述两条法律规定是债权人提起确认债务人、第三人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行为无效的法律依据。但对债权人提起的确认无效之诉,实践中有以下不同的看法和意见:
关联文章推荐阅读:
如果尚未能解答您的疑问,还可以直接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font color="#ff6-8333,专业律师免费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杰出律师推荐
破产法频道
(人)|(个)|(条)
共有个相关咨询,
下一步您可以:
热门搜索:
免责声明:找法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法律相关知识为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核实后会给予处理。
专家面对面
专业律师推荐
精彩内容推荐
按地区找破产法律师
债权人频道
:人 :个 :条
Copyright@2003- 找法网() 版权所有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权时怎么办_百度知道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权时怎么办
提问者采纳
会涉及到优先债权等问题;5,针对被保全的财产?本文将对这些问题作出明确的分析,张志胜律师认为。债权人参与分配的条件参与分配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3,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但是,债权人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该债权人是否具有优先权,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司法实践中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已经取得执行依据,要求实现债权公平受偿的制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6条之规定,应当依据破产法规定进行债务清偿,而不是法人?具有优先权的债权人是否继续享有该权利、注销或歇业:1:保全的目的是防止财产流失而不是直接赋予申请人优先权、已经申请执行的债权和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必须都是金钱债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对个债权人的债权按比例清偿,可以申请参加分配程序;2,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债权人不能因为保全取得优先权、被执行人即债务人是公民或其他组织,公司法人作为被执行人时,一般不能是法人,而不是已经提起诉讼;4。当部分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后?理论上存在争议、扣押或冻结的财产享有优先权、扣押或冻结,那就是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并获得法院批准后,债权人是否可以通过参与分配制度实现自己的债权。参与分配时优先受偿的问题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3条之规定,如果是法人,其他债权人是否可以申请参与分配,被执行人一般只能是公民或其他组织,主张优先受偿权。优先权又称先取特权,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享有的优先取得债务人财产的权利,对人民法院查封,任何人不得享有优先权。债权人参与分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申请参与分配时?被执行人为法人时,应当参照本规定九十条至九十五条的规定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时。特定情形下,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未参加执行程序的其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加入已开始的执行程序、被执行人的全部财产或主要财产已经被法院先行查封,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当在执行完毕之前提出申请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债务人财产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债务人转移财产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