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成年人,如果我爱你给他钱花,需不需要签赠与合同?

[转载]张药两家之间的赠与合同不成立——对一场暴力取款
张妙家人都是考死人赚钱的难缠人家20200
将来确实需要的时候再来拿
我们也会把这20万用专门的账户存着留待你的父母和孩子将来确实需要的时候再来拿,因为这是药家鑫最后的愿望,做父母的一定会去完成”的话是发布当时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也只是药庆卫的内心独白,独白的对象是亡灵——“你”——“张妙”,内容的实质是,为了满足儿子药家鑫的愿望,他们做父母的“一定会去完成”——注意,是“去完成”。也就是说,他们的下一次赠与的意思表示还没有付诸实施,还只停留在意向上。
这种赠与的意愿性表达,如果到今天仍然是真实的,充其量也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张家兴师动众前去索取,则是向药家发出了企图达成赠与合同的“要约”——我想要,你给不给?而要使赠与合同成立,须得药家对张家的“要约”表示“承诺”。显然,药家并不同意。药家既不同意,药张两家之间也就不存在新的赠与合同;既无合同,当然就无违约之说了。
自己的孩子做了不好的事,做父母愿意尽力替儿子补偿因为他的过错给他人家庭带来的损失,从而完成孩子愿意赎罪的心愿,既是药家鑫悔罪的表现,又是父母爱恨交织的真情流露。这种独白,符合当事人当时极度痛苦的心理状态。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的变化,父母的这种意愿也会改变或修正,那么是否就此断言药庆卫言而无信呢?我看也未必。
从法律上讲,药张两家之间并无赠与合同。即便有,根据合同法第186条,在财产转移前也可以撤销。这里也不存在所谓救灾、扶贫之类的事情,倒是存在撤销赠与的疑似法定情形:“严重侵害赠与人”。比如,在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中,张家多人以证人身份作虚假陈述,今次聚众在药家楼下闹事、殴打药庆卫的代理人马延明。另外,据媒体报道,在经历丧子之痛和名誉侵权后,药庆卫夫妇精神上遭受极大伤害,二人身体也很不好,加上自身收入有限,虽然生活节俭,开支不大,他们也要治病防老,他们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如果归还所借的钱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家庭生活,即使赠与合同成立,也可不再履行(合同法第195条)。
国家法律规范赠与合同,既是对人与人之间互项帮忙、守望相助的善良风俗的肯定和鼓励,也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保护。法律不可能不顾人情伦理,在一个人自身难保的情况下,或者遭受他人不公正对待的情况下,强迫他做出违心的赠与行为。
因此,药家和张家之间,既无赠与之法律纠葛,又无给付之道德义务。张家听信歪嘴导演和黑心编剧的怂恿,参与制造这场“取钱”闹剧,无论是出于报恩还愿的心理,还是利令智昏,或者身不由己,都已经是彻底的输家。其实,从药家鑫被执行死刑那一刻起,张家作为受害人的道德高地已被填平。而在药卫庆诉张显名誉侵权案中,连张显在药家鑫案中赚足的道德优势,也随着谎言的曝光、谣言的揭露和一系列丢人现眼的拙劣表演而荡然无存。这场闹剧,或者下一场闹剧,既不能欺骗媒体的镜头和话筒,又不能蒙蔽网民的眼睛和心智,也达不到转移公众视线、妄图重聚人气挽救名誉侵权官司败局的命运。
这种从道德上抹黑对手的惯用伎俩,不灵了。
张家突向药家讨要20万元“赠与款”
“药家鑫案”再起波澜
要钱场面一度失控,涉事方发生肢体冲突;药家明确表示,“不给钱是天经地义”
张家代理人张显透露,张妙家人总共接受有92万元捐赠,其中获得了26万元现金
□记者孟冉
& 昨天上午,“药家鑫案”受害者张妙的父亲张平选等人前往药庆卫(药家鑫之父)的住处,讨要20万元“赠与款”,遭拒。相关涉事方为此发生肢体冲突。
& “药家鑫案”已于去年6月尘埃落定。时隔8个月之后,张家为何突然向药家要钱?对公众“张家应公布受赠社会捐款使用情况”的呼吁,张家作何答复?药家“拒付”是否合乎法理?
&&张家要钱引发涉事方肢体冲突
& 药家住处
& 昨天上午11时许,西安市十二街坊,药庆卫居住地。张平选等人甫一出现,立即成为等候在此的众多网民和媒体关注的焦点。
& 11时30分左右,张家代理人张显也来到药庆卫居住地,他在指点药家所在的楼房时,引发冲突。
& 现场,当马延明(系药家其中一名代理人)快步追向张显时,王辉(张妙的丈夫)突然跑上去,挥起拳头砸向马延明的脑袋。整个场面瞬间混乱,王辉与马延明扭打在一起,多人拉架。张显则被愤怒的居民包围,大家谩骂着,喊叫着要“打死”张显。甚至,有媒体的记者也遭到推搡和谩骂。
& 马延明和王辉在被拉开后,王辉被自己的亲属及群众拉住,马延明则追向张显,拉着他大声质问。很快,人群中有人拨打110报警电话,从一辆写有“长乐中路派出所”字样的电瓶车上下来4位民警,将张显及王辉带离现场,去派出所接受调查。随后,马延明也主动前往派出所。
& 对此,张显通过微博予以证实。
& 昨晚,记者致电长乐中路派出所询问此事,一名自称“值班人员”的女民警称“不清楚,不知道”,随即挂断电话。
& “看到有人追赶我,王辉为保护我,跟马延明发生摩擦。”昨天下午,张显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张平选是和王辉、张妙的妹妹以及王辉的叔叔等4人,一起去找药庆卫的,“我到场时,张平选已经在那里了,我不是陪着张家去要钱,而是作为一个围观者去看取钱情况。”他强调,自己和张家的行为没有关系。&&
& 前天,张平选及其妻子刘小欠等人通过张显的博客发布公告称,“愿意接受药庆卫无条件赠与的20万元,并定于2012年2月8日上午前往药庆卫处接受该款”。
& 该公告透露,去年6月5日,药庆卫发布微博说“曾经将20万元送到张平选家里”,但“……现在这20万也被你(指张妙)父母不知出于何故退回来了,我们也会把这20万用专门的账户存着留待你的父母和孩子将来确实需要的时候再来拿,因为这是药家鑫最后的愿望,做父母的一定会去完成……”
& 药庆卫的上述微博,至今仍保留着。张家据此认为“药庆卫的态度是诚恳的,也是坚决的”,他们决定接受药家的“20万元赠与款”。
& 公告除具名张平选及其妻子刘小欠,其孙子王思宇也在声明人之列,并注明由王辉代理。
& 采访中,张平选的手机处于关机状态,无法拨通;拨打马延明的手机,一直无人接听;药庆卫则通过其全权代理人兰和律师表示“不希望被打扰,不接受任何形式采访”。
& 据悉,昨天,张平选等人未见到药庆卫。
&&张妙家人获得26万元捐款现金
& 张显透露
& “在‘药家鑫案’中,法院对民事赔偿部分的判决至今没有执行。”昨天上午,兰和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张家拒绝领取4.5万元民事赔偿,想法当然很明确,就是想要药家鑫以命抵命。”
& 自去年4月开始,一场通过网络对张妙家人展开的社会捐助活动,迅速在全国各地蔓延。据记者掌握的情况,其中两笔较大数额的捐款出自傅蔚冈“转一条微博捐一元”和周斌发起的“张妙孩子成长基金”,分别是54.5万元和22万多元。
& 去年7月14日,王辉和其代理人张显赶赴上海,接受傅蔚冈的捐赠。而周斌给张家筹集的善款,则通过深圳市慈善会实施。
& 昨天,张显告诉本报记者,傅蔚冈拿出10万元给了张平选,4.5万元捐给王辉(王辉放弃了此捐赠,委托傅蔚冈捐给刑事案件受害人留下的遗孤),其余40万元改以保险的形式给付张妙的儿子,可以按月从保险公司领取到生活费,从上学开始到30岁还可以逐年领取教育金。
& 由于联系不到傅蔚冈,记者对张显的说法,无法核实。
& 昨天下午近5时,深圳市慈善会给本报记者发来电子邮件,称社会人士周斌在网络上发起为张妙的孩子募捐活动,得到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截至2011年8月8日,共收到善款元。依据捐款人要求,由深圳市慈善会与捐赠人代表签署协议,由本会在银行设立专户,每月定期向受助人支付1000元生活费,直至全部捐款本息支付完毕。如受助人年满22周岁善款仍有余额,依据本会与银行协议一次性全部支付。
& “我知道,王辉收到的社会各界捐款有16万元,加上傅蔚冈和周斌的捐款,总共是92万元。也就是说,张平选和王辉得到了26万元现金。”张显透露,这些钱是社会人士给王辉的汇款,“王辉是文盲嘛,每次去邮局取钱、存钱,他都叫上我,我都累坏了。”张显说,张家获得的捐款他分文未得,“我不图名利”。
& 前天,张平选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向药家讨要20万元“赠与款”,是因为拿到的10万元捐款已花光,“给妻子看病没钱”,还称“自己不知道社会上具体捐了多少”。对此,不少网友表示质疑,呼吁张家应公布社会捐款使用情况。对此,张显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凭什么要人家公布?钱是很私密的东西,怎么用是张家的事情,大家不应该对这个事说三道四。我很反感说社会捐款怎样怎样。”
&&药家给张家“赠与款”于法无据
& 律师说法
& 张显认为,既然药庆卫“赠与20万元”的微博至今没有删除,药家就应“信守承诺”。
& “他这是在偷换概念。”兰和驳斥张显的说法,他说,这就如同有人发微博称“在去机场的路上”,难道过去若干天之后,此人仍在路上吗?“药家曾给过张家20万元,但张家不要,硬退了回来,这是双方都认可的事实。药庆卫发微博,只是表明他曾做了此事。”兰和说,事实上,双方并没有对此赠与行为签署书面合同,“我认为,药家给张家‘赠与款’于法无据。首先,不该给,所谓的赠与合同因受赠方拒绝而不成立;其次,不必给,药、张无合同关系,无给付义务;第三,不能给,给是道义,不给也是天经地义。”他说,他怀疑张平选在此时索要20万元可能受人指使,“或许与即将宣判的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有关”。
& “给还是不给,药庆卫说了算。”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吕恩相表明观点。他认为,药庆卫称“20万元专门的账户存着留待你的父母和孩子将来确实需要的时候再来拿”,这说明在张家退赠之后,药家对再次赠与是附有条件的——“确实需要”。张家欲接受该赠与,需要证明“确实需要”。药庆卫微博所载内容,只是其发微博时的“意思表示”,改变意见不一定非得需要删除。张家说赠与是“有条件的”,现在药家鑫没有从轻判,说明这个条件没成就,张家怎么还好意思索要药庆卫的赠与?
& 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张显称他“不了解张平选家的状况,不清楚他妻子的病情”。对此,兰和表示,他跟张平选沟通过,如果其妻子的确病情严重,他和药家都可以考虑对张家进行力所能及的帮助,“我可以在北京帮他们找医院和医生,但我们现在并不知道张家的实情,怎么帮?”他说。兰和希望张平选及其家人采取理性的沟通乃至法律手段来主张他们的权利,而不是采取上门讨要、肢体冲突、张贴告示之类的方式解决问题。
& 对此事,张显昨天下午连续发布微博表态:“张妙的亲人去药庆卫家接受药庆卫履行承诺之事,促使其实现药家鑫的遗愿,成人之美因众所周知的意外没有执行,希望药庆卫给予张妙亲人一个合理的解释和说法……张显的代理义务也已完成,现在张妙亲人与药庆卫新的事情与我无关……”
【本网策划】张显讨要20万,并不理直气壮
更多分享 |
09:58 来源: 本网综合作者: 编辑:
您当前的位置:杭报在线-新闻 & 大千世界 正文
编者按:药家鑫案以及此后种种事态,需要追问:究竟是怎样的阻力,让宽容与理解面对仇视与对立屡屡败下阵来?
新闻事件:2月7日上午,药家鑫案中受害人的代理人张显发微博称,将代张妙的亲人发布公告:“现在张妙的亲人表示愿意接受药家鑫之父药庆卫无条件赠与的20万元,并定于2012年2月8日上午前往药庆卫住处接受该款。”此前,张家曾拒绝药家这20万元的赠与。8日上午,张显来到药家“接受”钱款,围观群众普遍认为,张显的做法有失风度。【点击进入详细新闻】
张显认为药庆卫应该兑现承诺
&  据药家鑫案张家的代理人张显最新博文《关于接受药庆卫赠与二十万元的声明》称,2011年6月5日,药庆卫写道:“张妙……我们……5月26日去看望了你的孩子和父母,他们都很可怜非常需要帮助,我们临走时留下20万块钱……”“现在这20万也被你父母不知出于何故退回来了,我们也会把这20万元用专门的账户存着留待你的父母和孩子将来确实需要的时候再来拿,因为这是药家鑫最后的愿望,做父母的一定会去完成……”公告称,在药家鑫案件进入死刑复核期间,药庆卫的确曾经将20万元送到张平选家里,但张平选将该款邮寄退回,因为该20万元是有条件的,那就是意图求得对药家鑫的从轻判处。而现在,张家决定接受这20万元,因此,从视频中看,张显已于2月8日上午前往药庆卫处“接受”该款。 
药家却认为赠与已经不复存在了
&  药庆卫对记者说,“既然当初张平选明确拒绝并退还了这20万元,现在我就没有义务再给他这笔钱。”。据《法制日报》报道,药家的代理律师兰和对记者表示,药庆卫已经授权他对外发布几个观点:首先,20万元赠与的说法不是生效判决,并没有法律效力;其次,当初为了实现儿子的遗愿,药庆卫的确履行了赠与的程序,但张妙家属不接受,赠与已经被撤销;最后,相关法律规定,受赠人如果对捐赠人有人身或其他伤害,可以撤销赠与。在报纸采访中,药庆卫说,那20万元是他亲手交给张平选的,但后来不知何故又将钱寄回。令他想不到的是,张平选等人在接受采访时撒谎,称药庆卫夫妇送钱的时候,张平选并不在家,也没收钱。药庆卫认为张平选这种行为伤害了他。在药庆卫看来,撤销赠与的理由也很充分。
张家想要这20万是因为缺钱?
  在很多网友看来,张家对这20万态度的转变令人费解。据傅蔚冈7月14日发布的微博:“从4月22日在网上发出给张妙的孩子捐款的微博以来……总共捐赠金额54.5万。其中40万以保险的方式捐赠,受益人为张妙的儿子王思宇,10万捐赠给其父母,4.5万捐赠给王辉。”还有部分网友的零星捐款直接寄到张家。
  但显然,张平选对这些公诸于众捐款竟表示不知具体数额,只称他拿到了10万元。而现在,这笔钱已花光了,“不够用”,大都是支付刘小欠(张妙的母亲)的医疗费。因此,有网友质疑称“从7月至今,六个多月时间就花费了小10万元的医疗费,如果再将新农合的报销考虑在内,那这10万块的确花得有点多。” 而据《西安晚报》报道,从2012年1月1日开始,该市参加新农合的农民个人每年只需缴纳50元,即可享受到最高补偿封顶线为每人每年15万元的新农合补偿。显然,那笔捐款有没有花光,够不够花,仅凭张家的一面之词是无从考证的。
2月8日,西安,张妙的丈夫王辉(左)挥起拳头砸向药庆卫的代理人马延明(右)。
药庆卫的微博可以作为呈堂证供?
&  据民诉法修正案(草案),在修订过程中的“证据”类别里,新增加了“电子数据”的内容,也就是说今后QQ聊天记录、微博、私信、电子邮件等电子证据都有可能成为诉讼证据。而现在,在网络界,将微博内容作为白纸黑字的证据,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认可。更何况在此事中,药庆卫的在捐钱被拒后,也没有将“我们也会把这20万元用专门的账户存着留待你的父母和孩子将来确实需要的时候再来拿”这样的内容删除,这也成了张显据理力争的根据。不过律师王鹏表示,微博证据需要当事人的认可,要综合考虑药父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是真实意思的表达,没有相反的说法,那么该微博证据就是是有效的。
&本质属于赠与合同纠纷,赠与人有撤销权
&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物交付之前,赠与人得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撤销赠与的权利。《合同法》第186条规定了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王鹏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设立该法的目的就是赋予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合意后法定要件实现前以悔约权,使赠与人不致因情绪冲动,思虑欠周,遭受损失。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药庆卫的行为显然符合法律规定。在我国的民事纠纷中,针对赠与撤销的诉讼多为赠与者“出尔反尔”,像此事一般,受赠者主动拒绝赠与又反悔的案例并不常见。但无论如何,药家均有撤销赠与的法律依据,只要张家没有收到20万元,撤销赠与可以随时进行。
&此举或许是为了侵权起诉转移视线
&  虽然药家鑫案已经尘埃落定,但后续的新闻仍旧引人关注。去年年底,药庆卫的代理律师就曾发话,称张显诋毁药家,涉嫌故意侵权:“张显是在明知药庆卫家庭情况的前提下,多次在自己的微博中将药家鑫称呼为“军二代、富二代、官二代。”代理人也指出,“被告张显是在明知原告的实际情况下,采取断章取义、捏造事实的方式,故意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药家提出,要求张显在《人民日报》等20余家媒体进行3000字道歉。在这个时刻,张显开始讨要20万元捐赠,兰和认为“现在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的案子就要判了,他在此时抛出这个话题,目的就是为了转移焦点,想占据道德的制高点。”
更为了榨取药家鑫案的注意力资源
&  在药家鑫死刑判决做出之后,“舆论影响司法公正”的声音不绝于耳。人们不光关注法院如何判决药家鑫,最高法为何做出“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这样的评语。人们更为关注的是,“教授为何会抛出‘激情杀人’这种荒唐的说法”、“药家鑫为何会在监狱里唱歌”、“药家鑫是不是官二代”,甚至是“张显下一步会做什么”这样的花边。时至今日,百度“张显”、“药家鑫”贴吧内,仍然有大量的网友在为此案争吵。按照张显的说法,作为受害者的张家能否得到这20万元,将对其生活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代理人为受害者争取权益也是法律所认可的。但显然,药家鑫案经历了长时间的炒作之后,张显对舆论的影响有了充足的认识。利用残余的影响去搏得吸引注意力资源,来促成问题的解决,或许是张显的目的所在。
&不再叨扰经历过灾难的家庭,是最好的做法
事已至此,不得不说,虽然张显的所为是为了受害者家庭的利益,但其行事的方式方法的确值得商榷。在最新的一段视频中,张显来到药家楼下大声喧闹,王辉(张妙的丈夫)与药家的代理人发生肢体冲突,暂且不论药家当初坐出20万承诺的目的何在,这种过激的态度和过火的行为对解决问题到底有多大的意义呢?
结语:张家是药家鑫案第一受害者不假,但药庆卫却不应被过多地指责,毕竟他是一名刚刚经历了丧子之痛的父亲。给予平静,是对药家最好的尊重。
张妙亲属登药家门索20万赠款起冲突
更多分享 |
10:04 来源: 新华网作者: 编辑:
  -“张妙亲属声明接受药父20万赠款”追踪
  昨天11时,“药家鑫案”受害人张妙的父亲张平选、丈夫王辉及其代理人张显等人来到药庆卫家楼下,准备到药家“拿”此前药庆卫在微博上许诺的捐赠款20万。过程中,张显与药庆卫的代理人马延明发生言语争执,张妙的丈夫王辉动手打了马延明。民警将几人带到派出所后,对王辉处以200元罚款。
  药家称法律层面不存赠款
  昨天早晨,得知张平选等人准备到药家后,药庆卫的代理律师兰和与张平选电话做了沟通。兰和在电话里告诉张平选:该笔款项在法律层面上是不存在的;此外,这是私事,可通过电话等方式交流,而不要到小区贴告示或有其他碰撞。兰和还表示,如果张平选执意要这笔钱的话,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进行诉讼。
  张平选告诉兰和,他是想要钱给妻子刘小欠看病,此前的10万元捐款花光了,他知道了捐款这件事后就想拿钱。
  上午11时,张平选、王辉和张显等人到了药庆卫家楼下,张平选还背着特意借来的挎包,准备拿走药庆卫之前曾准备给他们的20万元。
  张妙家属称寻求其他手段要钱
  药庆卫的另一位代理人马延明此时已赶到小区,他上前拉住张显,让张显对在场的媒体和围观群众解释此前说过的“不要带血的钱”这一说法。在马延明和张显争论时,王辉上前打了马延明两拳。围观群众报警后,发生争执的几个人都被长乐中路派出所民警带走,打人者王辉被治安罚款200元。
  马延明表示,他对这一处罚不服,因为警方没有对“寻衅滋事”的张显作出处罚,他认为警方有明显的偏袒。他打算明天到法院对长乐中路派出所提起行政诉讼。
  昨天下午,张平选告诉律师兰和,上午的事情出乎他的意料,他表示今后不打算再用这种手段来要钱。
  药家质疑“讨钱事件”系策划
  药庆卫告诉记者,如果张平选家实在困难,他和律师兰和都愿意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人道主义的援助,但张平选必须公布捐款的具体数额和去向,也证明其经济确实困难;此外,还要就此前在媒体上撒的谎进行澄清。
  律师兰和表示,药庆卫不该、不应、也不必支付这20万元钱。他认为张家索拿20万元钱一事,“策划的痕迹很重”,他质疑作为旁观者的张显参与其中与名誉权案有关。
希望药家鑫案再没有“如果”(人民时评)
《 人民日报 》(
2012年02月09日&&
  复盘药家鑫案以及此后种种事态,需要追问:究竟是怎样的阻力,让宽容与理解面对仇视与对立屡屡败下阵来?
  备受关注的药家鑫案,在一纸死刑判决之后,仍余波不断。案件审理期间,药家鑫父亲药庆卫表示愿意“赠与”20万元,却被张妙家人拒绝。近日,张妙家人表示愿意接受,前往药庆卫处接受该款,但场面一度混乱。
  且不论20万元该不该给、该不该要,这起新的风波,是此案的又一次返场。一起肇事杀人案件,两条生命提前退场,法律最终的裁决,以命偿命的果报,都不能平息卷入两个普通家庭的漩涡。究竟是怎样的阻力,让隔阂难以消融、心灵不能沟通,让宽容与理解面对仇视与对立屡屡败下阵来?
  复盘药家鑫案以及此后种种事态,总是让人生发“当初为何会如此”的感喟。如果时间可以倒带、事实可以假设,带着事后的审视与反思,重新回到事件的一个个节点,又能如何?
  如果,无论是药家还是张家,能以“可怜天下父母心”的感同身受,进行更多接触与互动,或许能在更大程度上求取理解、达成共识,让两个家庭流血的伤口慢慢结疤。可惜,张家对于药家,产生长期“不接触”的印象;药家对于张家,也因各种流言颇多微词,最后让怨恨的阴影笼罩一切。
  如果,相关人士能以更客观的姿态介入案件,以法律与事实为准绳,此案还会不会激起良知与冲动、真相与谎言、司法与舆论的纠结,引来方向截然不同的诉讼?
  如果,张家拒绝20万元赠款后,能有更多力量介入,对本就弱势的张家进行更及时也更合理的帮助与支持,20万元可能也就不会在事后演成悲剧甚至闹剧。可惜,很多人未能跳出“杀与不杀”的意气之争,张家的困难未能解决,甚至捐赠款也去向不明。
  甚至,如果,药家鑫面对倒地的张妙,即便在“激情状态”下,也能发现“撞伤”与“撞死”的巨大区别,这起案件可能早已与各种普通交通肇事一样沉入警方卷宗。可惜,“撞伤不如撞死”的案例与迷思,让药家鑫以偏颇的想象和利益考量,把事情推向了另一个结局。
  还有,如果,媒体能以更理性的态度面对,给双方同样音量的麦克风;如果,司法在诉诸正义的同时也诉诸情感,以制度化的方式消弭怨恨;如果,社会舆论能以更理性的态度介入,而不是挺起摧枯拉朽的“民意之枪”……
  面对诸多林中岔路,因预设的观点与立场、道德的控诉与想象、情感的裹挟与冲刷、利益的诱惑与纠结,我们未能走向另外一条。受害者不能沉默,受损者不能屈膝,但有时,或许可以选择用另一种方式来化解矛盾。的确,我们不能以旁观者的立场要求当事人的理智,但至少,我们可以更好地抓住转机,阻止这一承载着公众焦虑的案件向社会举起“第九刀”、“第十刀”。
  无论侵权官司还是20万元风波,仍会继续。但变化的事态,或许也正是又一个转机的到来。这次,希望再没有“如果”。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一厢情愿的事,在生活中经常发生。周泰发就是这样,离婚后,他想和刘丽丽结婚,起劲儿拍人马屁,花了两万块送东西给人家。结果,钱花了,人家婚不想结了。他一气把人告上法院,让人还钱,但却因没证据,只通过调解要回两千块。老方也是如此,房子给了儿子,儿子却不想养他了,他告儿子要房子,也以失败告终。南京秦淮法院法官提醒,送东西给人这档子事,法律上叫赠与。大多数赠与因为涉及金额小,物品价值低,一般不会有什么纠纷。但是,一些涉及到房产、金银首饰等价值较大的赠与,往往容易引起利害关系人的不满,以致对簿公堂,在赠与之前,要好好考虑,别太冲动了。婚没结成两万块泡了汤周泰发与刘丽丽均系离异人士,刘丽丽身边带一女儿,2008年底两人经人介绍相识,确立恋爱关系。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周泰发对小刘十分满意,希望能够与她重建家庭。在一次约会的时候,周泰发拿出自己的银行卡连同密码一起交给小刘,说里面有几万元,如果生活中有需要,就从里面取钱。小刘再三拒绝,周泰发无奈只好自己取了5000块,亲手交到刘丽丽手上,表示自己愿意照顾她们母女,但刘丽丽还是拒绝了。2009年一次偶然的机会,周泰发得知小刘的女儿想要一台电脑,但小刘手头紧,没办法满足女儿的愿望,周泰发多次给小刘打电话,并再一次将银行卡和密码交给了她,表示自己出钱给小孩买电脑。这一次,小刘接受了周泰发的馈赠,陪同女儿一同去购买了价值近两万元的电脑。之后,因性格等方面的原因,小刘认为不适宜继续交往,故终止了恋爱关系,周泰发多次要求小刘还钱无果,将她告上了法院,要求撤销对小刘的赠予。&我给了你两万,你怎么能不跟我结婚呢?&&太可笑了,婚姻是钱能买到的吗?钱是你自己硬要给的,又不是我跟你要的。&法院经过审理,最终以调解结案,小刘返还给周泰发2000元。【法官释理】婚约是没有什么约束力的,缔不缔结婚约,是任何人都享有的自由。因为解除婚约而引起的财产纠纷,应当视情况分别处理,如果是婚约期间的自愿赠与,原则上没有返还义务。该案中,周泰发是自己哭着喊着要给人钱的,系自愿赠与,一般情况下,小刘没有返还的义务。房子过给了儿子想要回被拒年近七旬的老方与妻子老李有二女一子,2001年,两位老人瞒着其他两个女儿,将自己110平米房产中的65个平米赠给儿子方树新,双方签署了赠与合同,并在公证处公证。当时,双方口头约定,两位老人生老病死都由这唯一的儿子承担,但是因为毕竟是一家人,也没有将这一条写进赠与合同里。2002年初,老李因病去世。之后几年里,老方仍然和儿子一家三口居住在一起,享受天伦之乐,其乐融融。同年年底,老方的房屋面临拆迁,方树新因父母赠与的65个平米,得到了安置房一套,并办理了产权证。而老方和儿子一家一起搬到了这处安置房内。2009年,老方却将儿子起诉到了法院,称当初赠与儿子房产,目的是为了安度晚年。但近两年,儿子嫌弃自己年老多病,不仅不尽赡养义务,而且对自己越来越冷淡,自己只好住到二女儿家里去,因此要求撤销赠与合同。法庭上,方树新辩解说,房屋是父母书面赠与并办理了公证手续的,当初也没有附加条件,自己没有不赡养父亲,愿意把父亲接回来共同生活。庭审中,老方两个女儿作为证人出庭,均表示当初父母把房子赠给弟弟的时候,她们当时都毫不知情,事后两三年才知道。对于弟弟不孝顺父亲一事,大女儿表示没有听父亲说过,同时,对于赠与合同是否附带弟弟赡养父母的约定也不清楚;二女儿表示,父亲曾经说过弟弟对他不好,但自己没有看到,弟弟曾经亲口跟自己说过,当初父母把房子赠送给他,他承诺要为父母养老送终。现在父亲已经和自己共同居住,没有理由把房子给弟弟。法院审理后,认为老方证据不足,驳回了他的起诉。【法官释理】唯一的儿子,老人当然是宠爱有加。但是,在公证时,应当将儿子单独赡养父母这一条写进去,这一点老人疏忽了。况且,就此问题其他子女也说法不一,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这个事实。通过法院做工作,方树新也意识到自己对父亲关心不够,向父亲认错,老方虽然没有要回房产,但家庭风波也暂时平息。庆妍 双江相关文章购房指南家居二手房 租房&&}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如果我变成回忆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