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陈奕迅在公司上班,想不做,想立即算工资,可以吗?公司不给工资算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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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就是每个月上班天数不同,那工资怎么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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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经常星期天上班,然后与星期三对调休息,那么单位的做法,并未违反《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的规定,即单位可以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但应该在其他的工作日安排调休。
但你们“上21天班工资是770元。上25天班还是770元”,显然工资发放的不对了。因为按照我国现行8小时/日,40小时/周,20.83工作日/月工作制,你上的25天班中已经包括了4个休息日,这4天属于加班,不能够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安排补休,就必须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这是毫无异议的。你们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加班期间的加班费,否则,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处罚。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关系,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
如果你们经常星期天上班,然后与星期三对调休息,那么单位的做法,并未违反《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的规定,即单位可以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但应该在其他的工作日安排调休。
但你们“上21天班工资是770元。上25天班还是770元”,显然工资发放的不对了。因为按照我国现行8小时/日,40小时/周,20.83工作日/月工作制,你上的25天班中已经包括了4个休息日,这4天属于加班,不能够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安排补休,就必须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这是毫无异议的。你们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加班期间的加班费,否则,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处罚。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关系,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补发克扣的加班费等。
1、9月份上了26天班,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20.83个工作日(计算工资时为21.75工作日)。
2、每天12小时,违反了现行法律规定的8小时/日工作制,超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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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还关注请教法律问题。我在公司上班一个月了。签了合同。因为公司没副主管让我做 ,我没答应就说要开除我。还是口头说的。开始问上面领导他们不承认是开除。让我写离职我没写。现在答应月底工资结清.我想问下。这样的情况。是口头告诉我要开除我的。算吗? 还有如果开除了有补助吗
请教法律问题。我在公司上班一个月了。签了合同。因为公司没副主管让我做 ,我没答应就说要开除我。还是口头说的。开始问上面领导他们不承认是开除。让我写离职我没写。现在答应月底工资结清.我想问下。这样的情况。是口头告诉我要开除我的。算吗? 还有如果开除了有补助吗
1、口头告知不算,因为打官司时他可能不承认而造成证据不足。
2、首先,自劳动合同法实施和职工奖惩条例废止以来,对企业而言没有开除一说,唯一的说法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企业要辞退你必须有充足的且合法的理由,否则必须对你进行经济补偿。
& 希望能帮到你。
我和个主管有手机信息的交流。他的意思是让我自己离职。我没同意。不过他说月底会把我的工资全部接清。也不用我写离职类的东西。那算是开除吗?
还在吗?哥们
就你所述情况来看,该公司管理层的做法不符合将企业做强做大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看起来也没有什么发展前景,对你而言离开公司反倒不是一件坏事,没必要纠结是辞退还是主动辞职。祝你好运。给个采纳先?
可以。呵呵。`我主要就是生气。因为做事情出来这么久从来没有被开除过。特别心里不舒服。本来这事情就是他们的问题。。离开是一定的。不过看是怎么离开
提问者 的感言:你就是当代的活雷锋,太感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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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领域专家我来说两句:验证码 &&请照此输入(点击图片刷新验证码)&&&&最多输入10000个字符最佳答案:&&&&&&您好:(1)&您好!现针对您所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2人赞同
其它答案:共0条相关内容等待您来回答45514918921编辑推荐财税资讯会计中心税务中心财税问答政策法规共享中心产品服务会计人生互动交流论坛精华我在超市上班,没有签订合同,我想做满一个月就不做了,如果老板要扣工资算违法吗?_百度知道
我在超市上班,没有签订合同,我想做满一个月就不做了,如果老板要扣工资算违法吗?
提问者采纳
有事实劳动关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克扣工资更属于违法。可以拨打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投诉算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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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呀,只不过自己的利益争取的话就有点困难,不过一般他们是不会扣的,只要你是正常的辞职
公司单方面的扣工资都是违法的,劳动合同在试用期的一个月内签订就可以,超过一个月就要每个月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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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如果在一个公司上班被开除了或辞职了,公司以各种理由不给我结工资,说要按他们发工资的日期才能给我结算我想请高手帮忙下.公司可以这么做吗?
如果在一个公司上班被开除了或辞职了,公司以各种理由不给我结工资,说要按他们发工资的日期才能给我结算我想请高手帮忙下.公司可以这么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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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开除的话可以马上拿工资的,如果是辞职公司要到发工资做完帐再发工资很正常的,一般都是这样做的
公司方说,就是把你开除了。工资也不结给你,有没有这么个说法啊,
开除了也不结是不合理的,劳动法明文保障的,除非你对公司造成很大的损失或违及法律,要不然公司是没权力不发工资的
反正早晚都得给你 只是一个时间问题而已 如果不给 你可以去要
情结严重的可以找相关部门出面来解决
1、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理由,则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仅仅是应当依法支付拖欠的工资,还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赔偿金的计算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3、上述要求公司不会轻易给你,只有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老板索赔,如果公司还不赔,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公司不支付上述费用,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如果我们等了一个月还没发,我们去找老板要,他一直推托怎么办,不然就是说还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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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就业领域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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