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怎么看有没有人蹭网举报又没有现场没证据的情况下民警以协助配合他们去录份口供的名义结

2008年的杨佳案,为什么会有一部分网友在言语上公开支持杀死警察?
&p&注:下面的引文部分失实,杨佳门牙不是在自行车事件中被打掉。&/p&&br&&p&下面是杨佳因为自行车被抓时的录音片段&/p&&br&&blockquote&&blockquote&由于上海市要求民警外出执法时必须全程录音,昨天,上海市公安局向记者提供了部分录音片段,约4分钟左右,证实日晚,杨佳和执勤警察在街头发生争执&br&在一段嘈杂的喇叭声后,开始了带着上海口音的中年男子(民警)声音与操京腔的年轻男子(杨佳)声音的对话,警察查车的原因实为没有牌照&/blockquote&&blockquote&民警:小伙子,请你停车接受检查!&br&杨佳:马路上这么多人,为什么你单单挑我?&/blockquote&&blockquote&民警:我们一个个来,请你下车接受警方的调查,出示你的自行车凭证&br&杨佳:这车我租的&/blockquote&&blockquote&民警:请拿租车凭证交给我,你拿着纸这么远,我能看得见吗?&br&杨佳:你看不见执什么法啊?&/blockquote&&blockquote&民警:请你把车子靠靠边!&br&杨佳:你这个执法为什么查我?&/blockquote&&blockquote&民警:那你有没有义务告诉你叫什么名字?&br&杨佳:你有什么理由耽误我的时间?&/blockquote&&blockquote&民警:大家相互尊重点吧!&br&杨佳:你不要说什么叫尊重!尊重什么?&/blockquote&&blockquote&民警:在法律的前提下,请你配合检查!&br&杨佳:法律有哪一条规定可以限制我的人身自由?&/blockquote&&blockquote&民警:那你有没有义务告诉我你是什么地方人啊?&br&杨佳:没有&/blockquote&&blockquote&民警:你有没有义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啊?&br&杨佳:你没有理由占用我的时间你有什么理由在这占用我的时间?这是法律规定的吗?你把法律拿过来,你会背!你就这样子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有什么理由?&/blockquote&&blockquote&民警:这叫相互尊重&br&杨佳:你不要说这个你别说什么相互尊重,什么叫相互尊重,尊重什么?&/blockquote&&blockquote&民警:在法律的前提下&br&杨佳:法律?什么叫法律?你还敢跟我说法律,法律哪一条规定你临检无缘无故要这样地抢我的证件你怎么可以限制我的人身自由?&/blockquote&&blockquote&民警:你不要吵有什么事情你可以说,你认为我有什么不对的可以&br&杨佳:你当然有不对,你看那,1342,你给我说说看,你为什么要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查看我的证件,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为什么都不拦,就拦住我一个你也没有理由&/blockquote&&/blockquote&&p&维基百科&a href=&http://zh.wikipedia.org/zh-cn/%E6%9D%A8%E4%BD%B3%E8%A2%AD%E8%AD%A6%E6%A1%88#.E8.A2.AD.E8.AD.A6.E8.80.85&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杨佳袭警案&i class=&icon-external&&&/i&&/a&:&br&&/p&&blockquote&&p&杨佳袭警案的起因,源于日晚。当时,杨佳骑自行车途径上海市&a href=&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8%8A%B7%E6%B1%9F%E8%A5%BF%E8%B7%AF&action=edit&redlink=1&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芷江西路&i class=&icon-external&&&/i&&/a&&a href=&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6%99%AE%E5%96%84%E8%B7%AF&action=edit&redlink=1&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普善路&i class=&icon-external&&&/i&&/a&口时,因自行车未挂牌而被闸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的巡逻民警叫停并进行例行检查。但过程中,杨佳不愿出示个人证件和解释车辆来源后,引发路人的围观。为了避免造成晚高峰的交通影响,当值警员将杨佳带离现场,前往派出所进行具体调查。在抵达派出所后,杨佳一度不予配合并和警员有语言冲突,被打掉门牙。最终警方确认其身份,而杨佳亦证明所使用车辆为租用后,被警员放行。&/p&&p&此后,杨佳一度返回北京,但至案发前,杨佳曾多次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向&a href=&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8%8A%E6%B5%B7%E5%B8%82%E5%85%AC%E5%AE%89%E5%B1%80&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上海市公安局&i class=&icon-external&&&/i&&/a&和闸北分局的监督部门致函投诉,并且在信件中要求开除当值警员,并向警方对其在公众场合被调查等情况索要精神赔偿。在经闸北分局督察支队调查后,警方认为当值警员的停行检察符合相关法规,并由督察支队委派警员前往&a href=&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C%97%E4%BA%AC&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北京&i class=&icon-external&&&/i&&/a&的杨佳住处将意见反馈。但杨佳仍不认可警方处理意见,并最终决定采用刺杀的方式进行意见表达。日至23日,杨佳抵达上海并租住在芷江西路派出所周边20米的旅店。26日,又居住于闸北分局旁的某招待所,并先后购买了&a href=&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2%AC%E6%B7%9A%E7%93%A6%E6%96%AF&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催泪瓦斯&i class=&icon-external&&&/i&&/a&喷雾剂、单刃刀、&a href=&http://zh.wikipedia.org/wiki/%E6%89%93%E7%81%AB%E6%A9%9F&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打火机&i class=&icon-external&&&/i&&/a&等工具。&/p&&p&日晨9时40分,杨佳携带8个自制的汽油瓶前往闸北分局。杨佳首先在&a href=&http://zh.wikipedia.org/wiki/%E5%A4%A9%E7%9B%AE%E8%A5%BF%E8%B7%AF&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天目西路&i class=&icon-external&&&/i&&/a&处的警车停放场投掷两个汽油瓶,但并未燃烧,其又在闸北分局正门西侧三米左右的花坛处投掷了剩余5个汽油瓶。在汽油瓶燃烧后,正门处的保安前往救火。杨佳利用保安离岗之际通过大楼的便民服务通道进入大楼。杨佳在进入大楼后,首先对大楼内门的保安顾建明进行袭击。当时顾建明正在接收电话,杨佳用单刃刀柄用力敲击其头部,又在大厅过道和值班室等处,先后用刀袭击了当值警员倪景荣、方福新、张义阶和张建平等人。四人因伤势过重后去世。当时受伤的保安顾建明随即向上海市110指挥中心报警,指挥中心接报后,指令附近的&a href=&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8%8A%E6%B5%B7%E5%8C%97%E7%AB%99&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北站&i class=&icon-external&&&/i&&/a&派出所、GPS巡逻车和分局特警支队前往大楼进行搜捕,并通知120,指派救护车辆前往现场。而杨佳此时通过大厅来到底楼南侧的消防电梯,二楼一警员在接警后冲下楼时遇上等候电梯的杨佳并被其刺伤。随后杨佳乘坐电梯来到9楼,在遇见交警支队的徐维亚后,向其攻击并导致徐的死亡。此后杨佳又沿消防通道在10楼、11楼分别刺伤、刺死警员王凌云、李珂等人。后杨佳沿消防通道抵达21楼,并在2113办公室门口刺伤等候电梯的督察支队警员吴钰骅。吴钰骅随后带伤赶回办公室并呼叫同事。随后办公室内的其他警员林玮、李伟两人试图逮捕冲入办公室的杨佳。林玮使用办公椅抵挡,适逢旁边纪委监察室的主任孔中卫闻讯冲入,并抱住杨佳,随后室内其他人和赶来的督察支队副队长陈伟、警员容侃敏、纪委黄兆泉将杨佳用办公椅顶在墙角,并抢下凶器戴上手铐。稍后赶到的特警队将其带离现场。&/p&&/blockquote&
注:下面的引文部分失实,杨佳门牙不是在自行车事件中被打掉。下面是杨佳因为自行车被抓时的录音片段由于上海市要求民警外出执法时必须全程录音,昨天,上海市公安局向记者提供了部分录音片段,约4分钟左右,证实日晚,杨佳和执勤警察在街头发生争执在一段嘈杂的喇叭声后,开始了带着上海口音的中年男子(民警)声音与操京腔的年轻男子(杨佳)声音的对话,警察查车的原因实为没有牌照民警:小伙子,请你停车接受检查!杨佳:马路上这么多人,为什么你单单挑我?民警:我们一个个来,请你下车接受警方的调查,出示你的自行车凭证杨佳:这车我租的民警:请拿租车凭证交给我,你拿着纸这么远,我能看得见吗?杨佳:你看不见执什么法啊?民警:请你把车子靠靠边!杨佳:你这个执法为什么查我?民警:那你有没有义务告诉你叫什么名字?杨佳:你有什么理由耽误我的时间?民警:大家相互尊重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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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当年写的文章(首发于某小型论坛和乌有之乡)。其中部分片段,放出来大家随便看看:简单总结:杨佳在第二阶层中(知乎上绝大部分人属于该阶层)是一个受了点委屈不愿忍气吞声,宁可疯狂报复的异类,所以显得特殊,会被边缘化、批评和质疑。但在第三阶层的人的心目中,杨佳所受的委屈只是他们的生活常态,其报复行为于他们而言是正当的,是他们想做而不敢做的,所以会被追捧。以下是正文。考虑到有些读者不太了解08年时发生了什么,所以用括号加注:---------------------------------------------------
凤凰台的闾丘露薇对杨佳事件中大量网民叫好的现象,痛心疾首,写了篇《尊重每一个生命》,文中说……(注:与本文无关,以下省略)……。总之,政府要给弱势群体足够的渠道。同样,也不应该鼓励对体制和权力不满就可以滥用暴力的行为。
闾丘露薇想必对自己的文章很满意,洋洋千言。网民中其实和她观点相同者并不见少,比如无论怎样,不能滥用暴力。比如报复警察,报复打自己的警察可以理解,但是杀其它警察并不对。比如要理性。在另一边,过了几个月(注:指凶杀案刚发生时网上一边倒地疯狂支持。也有很多谣言比方说打废了生殖器等。二审时网民已经比较理性了),网民情绪稳定了,没有一开始这么兴奋,但是在被警察抓走三个大巴的人的情况下,二审法院周围依然聚起了数百人的市民和网民声援团(注:杨佳案二审当天,上海等地的大量访民和少量网民集体到法院门口声援,警察拼命抓人,塞满了三个大巴车,但是抓不胜抓。被抓的人还在车窗处挥手欢呼。)。闾丘露薇的得意之作被他们踩在脚下。
这是一种对话完全失效的体现。首先要理解,杨佳案对中国的网民来说,不是一起凶杀案,也不是一起报复案。“杀得好”,“京城第一刀客”,同样是一种潜台词。潜台词的出现原因有很多,在前面的章节中(注:指当时我想写的《潜台词》,谈网络舆论的一本书),潜台词往往体现成一种道德包装,将自己的怯懦和卑劣的语言体现为一种伪道德。而这种情况则刚好相反,说这些潜台词的人,知道这些话是极端反道德的,但是他们不愿意换一种说法。这是因为情绪非常强烈,而原因又过于复杂。无法表达,但又希望能唤起注意。在这里,对话出现了困难,两边说的语言是牛头不对马嘴的。包括“反对暴力”,“复仇不能针对整个警察群体”,“坚持程序正义公正审判”,“是不是被打”,“和警察有矛盾要走正当程序解决”这类讨论对于那些数量众多的同情杨佳的网民是一种完全没有意义的腔调。
要解释这个问题,得从很远的头说起。如果没有耐心就别往下看了。
我认为中国可以粗分为三个阶层。当然,这个分法不学术也不严谨,仅用来说明本书中提到的“潜台词”的起因和问题。
第一个阶层是上流社会,简单的说是部分重大权力的掌握者、亲属和与这些权力勾结而暴富的商人。特征是标着“公有”或者“国有”的财产与权力,其实质是这个阶层私有,用这些钱仅仅比用自己的存款麻烦一点点而已。几百万人左右。
第二个阶层是一个类中产的阶层,包括白领、市民、知识分子、部分学生、部分富裕或讲规则的地区的农民。他们的月收入大概在1500以上(注:这是08年的文章,14年该标准已经过时,而且本来按收入分就不是一个正规的方案,仅为帮助本文说明问题而用。)。从小受公民教育,虽然不完整,缺很多内容。会被权力欺压或敲诈,但是程度相对较轻。这个阶层,处于第三阶层的人可以通过努力与奋斗达到。这部分人,几个亿。
第三个阶层则是所谓底层,包括大部分民工,部分问题省份和问题地区的农民,以及在第一阶层获取利益过程中被牺牲被打击的人,比如下岗工人或被拆迁户,部分被区别对待的少数民族,与第一阶层做对的第二阶层的人也会被打到这个阶层里来,比如部分维权律师,异议者。第三阶层的主要问题是收入,但是另一个被广泛忽视的重大问题就是他们的基本权利被剥夺与侵害得非常严重。这部分人,也是几个亿。
第二阶层的人是网民的主体,各种传媒的主要购买者和消费者,所谓的“群众声音”其实大部分是他们的声音,而不是第三阶层人的声音。他们并不了解第三阶层的生存状况。虽然很多人开口就是“国情”问题:“中国不能民主,因为乡村里面,族长屁大的话都是天塌下来……”。你真拉个第三阶层的人来看这些所谓的“了解”,他会觉得很好笑。
这样的问题和政治立场无关,十年前,我一个朋友看到新闻里面批评乡村执法的问题,一些农民不执行村里自己定的违法政策,就被村干部强行抓到学习班里交款学习精神。他很愤怒:“学习怎么能强制呢?还交钱?不管违不违法,这样就算老师讲得再好,谁学得进去啊。”我笑坏了,告诉他说:“‘学习班’就是简易牢房的称呼,哪有什么老师?把你往小黑屋里一关,交钱放人,这个俗称‘学习班’。” 别看没老师没教材,一进“学习班”,关上几天,饿上几顿,你会神奇地把政策里的“精神”体会得一清二楚。
在很多地方,你会发现第二阶层对第三阶层的了解很少,从生活状况,语言,以及生存逻辑。他们的态度,最常见的,就是“不相信”,或者是“奇怪”。跨阶层说话和跨国交流一样困难,甚至更困难。有时候,第二阶层的人,偶然参与了第三阶层的生活,或者被当成第三阶层对待,往往因为不适应生存逻辑而造成危险。
比如在收容所被打死的大学生孙志刚,他永远不会明白为什么顶几句嘴就会被打死(注:孙志刚忘带暂住证被抓进收容所后,因为顶嘴被几名护工暴打致死)。因为从他没带暂住证,被当作游民的时候,他从第二阶层所处的社会,一下子踏入了第三阶层,却不了解第三阶层的生存情况,缺乏在第三阶层中生存的逻辑和经验。如果他能了解到,在他踏入这个收容所时,这里已经死亡了50个年轻人;如果他能了解到,在收容所内被工作人员抢劫、强奸和打死是常见现象;如果他能了解到,很多妓院在收容所内采购妓女;如果他有足够的“生存智慧”,那么他或许不会死亡。 (注:事后媒体采访孙志刚的父亲,他的大意是:后悔送儿子读大学。他如果不较真,有社会经验,就不会死了。)
这当然是最极端的例子,是第二阶层的观念和第三阶层实际生活状况的直接碰撞。大多数情况下,这种不了解仅仅表现在网络交流上,不信,不明白,不了解,不理解,大惊小怪。
因为超生,计生人员把刚出生的孩子用剪刀扎死。第二阶层的人不信,你骗不了我的,这还不死刑啊?
黑砖窑,把人卖成奴工,拼死逃出来,去当地警局报案,还要被警察们送还给奴隶主。他们不明白,怎么会这样呢?这难道是奴隶社会么?
农民工讨薪。被说成是“恶意讨薪”,被老板雇打手打成重伤。他们不明白,薪水为什么要讨?不付薪水为什么还敢打人?难道没有王法了么?
河南数万卖血农民艾滋病大爆发。他们奇怪的问:“打工种地养不活你们么,为什么要卖血呢?”
乱收费上法院告政府,结果被抓被打,他们能理解,刁民嘛,受点委屈死不了你的,不管管你,社会要乱。兄弟姐妹老婆孩子老爸老妈同样因此被抓被打,他们说啥也不信:“政府再不文明,也不可能这样搞连坐吧?”
南京拆迁,一个七十岁老汉被强行拖出,祖屋和所有财产被推,最后点火自焚。他们不理解:“政府不是有保障的吗,没有保障你也可以去闹啊,用得着做这么绝吗?” (注:这也是早年的热门事件,是媒体报道的一起最早的拆迁自焚事件,似乎发生在01年前后。当时一名南大新闻系学生正好路过,拿出相机拍到这一幕,被警察追了三条街以后抓走。他在派出所交出胶卷、写了检讨后,被老师领走。04年以后,这类事就司空见惯,丧失了新闻价值。)血汗工厂里,韩国老板一发怒,几百中国员工集体下跪,只有一个人没跪,被开除。他们欢呼:“这才是真正的中国人!”他是中国人,那剩下的几百人是哪国人?他们不知道。为什么为了八百块的工资大家能下跪,他们不理解。
…… (注:这也是07年左右的一起热门事件)
第二阶层里的很多人,他们是社会的主体,但是一旦接触到另一个阶层,他们的想法就在不信、不理解、不了解、不明白等各种情况中徘徊。
回到杨佳一案,出现和以往千千万万个类似案例同样的情况。很多第二阶层人,首先表示不理解。“杨佳不会是精神病吧?”“一个没道德的变态。”“被警察打也不能杀人吧?”“为什么不通过正规渠道解决呢?”对大量网民同情和支持杨佳的情况则表示出不信和不明白。“哪有那么多人?水军吧。”“唯恐天下不乱的暴民。”“一群没有法治观念的愤青。”然后写一些不着边际的文章,从道德,从法治,从社会秩序,从人权理念……他们不能了解网民的潜台词。如同一群茫然的外国人。
对于第二阶层的大部分人来说,警察也许可爱,也许讨厌,但讨厌之处,顶多是不抓小偷,办公效率低下,贪财,形象不佳。能和警察接触到的时候并不多,那些负面看法,大多来自于报案了没结果,或是车子吃张罚单,与人纠纷被警察讹诈,发个帖子被找去喝茶。这些事,只不过是破财消灾,生活中的小事罢了。但对于部分第三阶层的人来说,在很多情况下,警察是暴力体制的马前卒,生存的威胁者,黑社会的保护伞。集体讨薪的时候,站在他们对面的是警察;保护自己房子不被拆迁的时候,站在他们对面的是警察;做点小生意,讨生活的时候,站在他们对面的是警察;被抓、被打的时候,站在他们对面的是警察。面对警察的暴力,他们没有救济手段。上访?投诉?那你将面对更多的警察。正如同杨佳对法官所说的:“他们(警察们)之所以敢这样(殴打我),是因为他们的背后有你们。” (注:这是杨佳二审法庭原话。)
在这个事件上,他们当然可以这样表达:“无辜被关了一天,挨了打受了委屈,所有警察都是这个鸟样。杀警察暴力点,但可以理解。”但是实际上这种表达,对于第三阶层和了解第三阶层的人来说,不够力量,因为第二阶层的人对“受了委屈”的感觉和第三阶层的人依然不同。杨佳的表达是“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注:杨佳二审法庭原话。)这个表达依然过于含蓄。最终这个表达总结成了潜台词“京城第一刀客,杀的好。”——这句话什么也不表达,除了强烈的情绪。
从事件的进程中,依然可以看出两个阶层的鸿沟。
进警察局挨警察打,作为第三阶层,天经地义的事情。他们不相信。
跟警察作对,我们就抓你老妈逼你就范。第三阶层常见的遭遇。他们很吃惊,大惊小怪。 (注:杨佳杀人后,警察到北京将一无所知的杨佳妈妈抓进精神病院。为的是不让她知道发生什么,防止她请维权律师。然后警察安排了两个与上海警察有合作的律师诱骗杨佳妈妈签字。杨佳直到死也不知道他妈妈被抓走,在生命最后时曾埋怨他妈妈为什么不来看他。)
指定原告的雇用律师给被告辩护,不让被告证人上厅的所谓审判——这个倒是中国这两个阶层的通例了。他们能理解,不过,中国是个大国,事情改进的很慢的嘛。 (注:一审法庭情况。二审时在媒体呼吁下,他终于请到了维权律师。)
网友在法庭外声援,为什么会被抓走?这个太敏感了,我不知道,我没听说过。
所以出了很多不知所谓的文章,杀人是不对的,杨佳这是丧心病狂,报复也要针对殴打他的警察报复,警察要改进工作态度,司法要遵守程序……还有很多。
对于这句潜台词,如果你是一个第二阶层的人,你一定要注意这些要点,尝试这么去理解。
首先,杨佳的遭遇,对于第二阶层,对于杨佳本人来说,只是一个“事件”,是一个“遭遇”,是偶然的,通过损失一点利益和尊严就可以规避的。他报复警察的原因更多的是由于个人性格,所以显得怪异。但是对于第三阶层来说,被欺压的经历是“生活”的一部分,是一个“环境”,在这种情况下,激烈的报复在他们看来是正当的,是他们一直想做而又不敢做的事情。这是最根本的一点。无视这一点,你就无法理解“杀得好”,为什么他们要通过无视警察的生命来表达这么强烈的情绪。
对于杨佳这个处于第二阶层的人来说,他对于这样的遭遇,认为: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那我宁愿犯法。(注:杨佳二审法庭原话。)但对于第三阶层的人来说,不是一个委屈背一辈子的问题,而是一辈子不断受很多委屈还全都得背在身上的更严重问题,对于这些委屈,他们只有承受再承受。杨佳只是告诉他们,除了受委屈,事情还能这么解决。从而产生了强大的趋同效应。
在法庭上,警察否认殴打杨佳,杨佳同样否认杀了警察。你无视我,我也无视你。你不记得打我,我也不记得杀你。声援者也一样:你们这群警察无视我们的权利,当我们是贱民,殴打我们的人,侵占我们的财产,阻止我们的表达。那我们也同样无视你们警察的生命,我不敢杀你,可我敢叫一声杀得好,管你无辜还是有辜,你又能怎样?
他们要表达的是他们自己的生活状况,他们要表达的是一种反抗态度,他们要表达的是一种互相敌视。在这种情况下,一切来自第二阶层的道德说教都是可笑的。他们在社会中被视为贱民,失败者,基本的权利都不能保障,都在被以警察为先锋的集团侵害。在这个时候,说杨佳杀人是不对的,说不能报复其它警察报复社会,说什么程序正义实质正义,都是极其幼稚的行为。
“杀得好。”这句潜台词的内容很单调:杨佳的遭遇,我们也有,或者我们知道很多群体也有。你们警察不把我们(他们)当人,我们也不把你当人。
杨佳以及所得到的这些疯狂的同情,首先应该警醒的是公权力。他们需要重视第三阶层的整个生活状态,给予他们说话的空间。杨佳说:“我一级级投诉都没有结果,而是(警察)一级级地侮辱我的人格。所以七月一日发生的事是完全正常的。”(注:杨佳二审法庭原话。)他不知道他正和围在法庭外的大量访民说着同样的话。------------------------------------------------------------08年的时候,我的文风很绕,废话很多,大家可能读起来会比较难受。看见有这么多票(我当年因为某些原因接触阴暗面过多,心情很绝望,写的文字也是如此。但我希望大家能阳光一些,向前看,想办法解开这些死结。),贴一个材料吧。杨佳当时走正规流程投诉警察打人,买了1000个信封,以及纸张、邮票、胶水、圆珠笔等。用掉了几百封,上海方面赔付了一点钱,但没有能给他最需要的道歉。这是他剩下的遗物。在二审法庭上,他问警方代表:你们能不能回答,你们到底打我没有?但还是没有得到回答。大家可能觉得这样的做法很精神病,其实这只是典型初阶访民。一个几十年的资深老访民会把整个正规投诉流程(在我看来这种流程完全是个循环死路,但他们意识不到)走上几十遍,厚厚的上访材料打印几千份,一直在正规流程上不停循环,走完自己的人生。这样的人在北京有数十万。PS: 回复我都看了。建议回复之前先尝试自己给自己解释这么一个现象,理解“第二阶层”与“第三阶层”的处境差异。1.(当没弄清你是否上海市民时)交警对杨佳客客气气,毫无违规。2.(抓进派出所并得知你是外地人时)揍一顿。明知你的车确实是租来的也关你一晚。3.(发现你已经成为杀人犯与警方为敌时)警察直接上京抓杨佳的家属关了四个月,这种铁打的严重犯罪至今得不到处理。特别是体制内的人,最好能够给出最后那起绑架案,怎么得到解决的理想方案,让大家评说一下。
本答案原来写于12月16日,12月18日我和事主取得了联系,进一步补充了细节。
此事发生在江浙沪一带,一般认为公权力相对而言较为文明的地区。
2008年的一天,邻居骑自行车车下坡,对面女人骑着电动车迎面逆行,后座上还带着人。因为是上坡加带人,电动车的动力不足。两车交汇时,电动车走起了S线。于是两车撞倒了一起。
撞车后双方肯定都没好言语,吵了起来。女人首先动手,用电动车锁砸了邻居头部,邻居将其推倒在地。双方均无进一步的肢体冲突。
双方按交通事故来报警,交警到场后认为双方有冲突,应该交由派出所处理,于是走人。双方又向派出所报警了。
在向派出所报警后,女人开始不停地打电话。等派出所到场后,女人开始赖地不起,声称腿痛。于是派出所警察安排她去医院X光检查,检查结果是没有骨折、有骨质增生。女人进一步要求住院,因为不符住院条件,医院没有答应。在此过程中,女人的检查费用都是邻居支付的。十几天后,派出所副所长出面协调,要求邻居支付女人1000元护理费,就此了结此事。邻居交了。两个月后,女人说是骨折了,并进行了法医鉴定,鉴定结果为轻微伤。五个月后,派出所再次出面协调,副所长要求拿3W,否则扣人,邻居对伤情表示了异议,副所长称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伤情,但今天不拿钱就扣人。具体的办案民警之前态度一直还好的,也还公正的,后来也对邻居讲,我们副所长讲了,今天不拿钱,不能走人。邻居身为外地人,无奈之下只好花钱消灾。关于举报: 邻居曾去过检察院,检察院说,别说伤情有可疑,就是真的骨折,也不构成轻伤罪,因为一来对方违反交规在先,二来对方先动手,你拉到对方后没再动手而是选择报警,等待警察来。这种情况二者有一个都是民事纠纷,警察有敲诈嫌疑,但你没有录音证据,无法处理。
关于法律:邻居曾经到XX律师事务所咨询,花了一笔钱,律师却劝他认了,说要你三万不多,七八万也得给。办案警察说你是外地公职人员,拘留后就是判个缓期,也要开除公职,要的真不多 。
后来又换了一个律所,律师说可以起诉翻案
但三万最多要回一万多,律师费也要一万多,所以不打官司,算了。警察没有要你五万六万七万
就是怕你找律师
三万刚好打消你告状念头。关于伤情:邻居问了相关骨科专家医生,都说纯属瞎扯,即使X光没查出细微骨折,核磁骨挫伤应该查出的,信号太灵敏。后来法医校友讲过,上海司法鉴定行业里做手脚多的很。两人打架,打了对方脸上一拳,为了制造轻伤讹诈,就用胶布贴个细铁丝在额头,然后找关系拍X片,X片显示有裂纹,骨折构成轻伤,然后再以坐牢威胁,狮子大开口进行索赔。 (PS,这一段涉及专业,我不太理解,邻居已经下线,大家凑合着理解)关于原因:大家一定很想知道为毛警察帮着对方吧?难不成和对方是亲戚,否则干嘛冒着风险滥用职权呢?邻居通过一些渠道打听了下,原来那女人是外省人,该省在本地成立了商会,商会负责人和女人沾亲带故或者关系不错,出面去和派出所副所长打了招呼。邻居是外地人,又是公职人员,属于随便揉捏的那一类人,翻不起什么浪。关于报复:邻居很矛盾,有时说时间长了没那么大气性了,说说狠话而已。有时又忍不住会破口大骂,说得癌了就离婚净身出户,报复涉事警察,但绝对只针对副所长一个人。关于真伪:我知道,我的讲述来自邻居的描述,我按他的原话叙述,但我不能保证他的原话就是完全属实的。但首先,事件的重大关节应该不会有假,即逆行、对方先动手、拍片无骨折。其次,邻居是一个让人愿意信任的人,我们小区物业极差,这里砖坏了、那边树死了,总是他到处拍照,不停地去和物业抗争,我们缩在后面坐享其成。小区内经常有老头老太洗拖把、倒药渣、高空扔垃圾,他遇到后必定会当面劝阻,劝阻不住被人臭骂,气愤难平到群里骂娘,他是我们小区唯一一个会这么干的人。今天重温了一下事件经过,我有一个感受,如果邻居懂法或者在事件发生后立即请律师介入,那很难吃这么大的亏。我想,很多很多的读者,应该也有同样的想法。很多读者甚至会心生鄙夷,将其视为蠢人憨人。但是,面对一个弱者,公权力为什么就可以随意揉捏呢?任何人都不是全能的,在公权力带来的恐惧担心面前,你不可能跳出事外精确地找到每一个问题的症结并加以正确的应对。公权力要想伤害你,是极其简单的,它无需付出什么成本,但你死磕的代价却十分昂贵。以下是答案的原始内容:————————————我一中年医生邻居,经常在业主群里聊天。他常跟我们讲过,如果哪天得了癌症,就去报复派出所(原话更激烈,我不想惹起无谓麻烦)。有次他在路上与人发生了轻微的碰擦事故,大概因为责任认定和赔偿的问题起了纠纷,可能有动手。派出所介入后,警察正好认识对方当事人,赤裸裸地要他拿3万出来,不然就办他治安拘留。他显然无法接受被拘留,于是捏着鼻子交了钱。事情过去了好几年,他还始终对此念念不忘。他念念不忘的是什么?是3万块还是那口气?不过,此人天生长寿眉、菩萨脸、怕老婆、又是医生,估计活到八九十没问题,应该没有报复的机会了。作为体制内人,我多次跟他讲,要通过正常途径解决问题,比如收集证据比如向区局反映等等,但是我也知道,这些漂亮的废话没用。派出所内发生的事,你能收集到证据?向上反映,过去很久的事了,换谁是区局领导都不会理你。如果这邻居是看帖各位的亲戚甚至是老公、老爸,你们有什么办法吗?大概除了劝他放宽心、不要淤积成病等,不会有任何实际可行的办法。那你们支持他报复派出所吗?肯定不会支持的啊,哪怕报复了不用坐牢不要赔钱,想想所里小警察惨遭横死后家人的眼泪,也没人会忍心支持。那你说,这个破事到底如何解决???
可能很多人心中都有一个想杀的警察,虽然不是那几个。
我就想知道杨佳的门牙是怎么掉的。
刘晓原律师:【对杨佳是否遭殴打问题,检察员认为,说警察打你了,你又没有证据。你走出派出所后没有去医院作过检查,也没有对伤势拍照,没有保存被弄脏的衣服。你在山西被打坏三颗牙齿时,还知道去医院做检查,为何这次不去做检查呢?
杨佳反驳说,打了三颗门牙是大伤,去检查和治疗是为身体健康。而去年警察殴打只是皮外伤,所以没有做检查。】
没人吐槽骑自行车居然要挂牌吗?
因为我们绝大多数人是“弱者”。虽然知道事件中主角行为极端,但他是和我们一样的“弱者“。我们害怕有一天处于跟他相同的境地,所以比起谴责他的行为我们更愿意去找寻事件的原因,证明”弱者“行为的合理性,无论它是否真的合理。问题并不在事件本身,而是“弱者”缺乏安全感,对“强者”不信任。但答主个人觉得作为“弱者”想依靠“强者”的施舍获得安全感本就不现实。强 弱 我们 只是为了说着方便,无内涵。
不做具有个人倾向性的回答,在回答问题之前,先提出三个问题:公权力机关滥用权力的行为是否应该被许可?普通公民杀害另一个公民的权利是否应当被赋予?当面对一个法益被侵害时,采用另一种更激进的方式侵犯对方更高一级的法益的行为,是否应当支持?显然,看了那么多的回答之后,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第一个问题的答案一定是“否”,即不应当允许公权力机关滥用权力,诚然,对于公权力机关进行限权是大势所趋,那么姑且暂时统一一下观点,即公权力机关不应当被许可滥用权力!
←————这个结论请作为我们的论证基础。那么继续看第二个问题:普通公民杀害另一个公民的权利是否应当被赋予?如果你的答案是“是”,那么请允许我衍生一个问题:普通公民杀害另一个公民的权利应当由谁赋予?法律?抑或是某个或某些公民个体?假设普通公民杀害另一个公民的权利是由某个或某些公民个体所赋予的话,那么我们不妨来想象一下…………每当一个公民与另一个公民发生普通纠纷时,是否双方都具备了根据自身意愿杀死对方且不应受到制裁的权利?如果你的答案依旧是…………“是”,那么恭喜你,我们的社会重新回到了原始丛林之中。大概这就是上面知友所述的“丛林法则”,但这样随意性的所谓“丛林”社会,如果真的发生在你的身边,你还是否敢于活下去?如果这种社会形态恰恰是你所追求的,那么对于本问题的论述,便可以到此为止了!```````````````````````````````````如果上面的问题,你的回答是“否”,那么请仔细思考一下,杀死另一个公民的权利,还是否来源于某个公民或某些公民个体?======================================回到上面的问题:普通公民杀害另一个公民的权利,应当由谁赋予?根据我们上面订立的论证基础,显然这个决定权不会被允许由公权力机关所享有。那么“法律”呢?那么如果希望摆脱掉上面“丛林”社会的肆意滥杀的情形,那么显然法律应当为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做出一定限制,以防止公民随意杀害他人,而应当根据法律所许可的方式予以剥夺。那么当进行如此设定的时候,公民杀害另一个公民的行为,是否应当被限制,而不应当根据公民个体的主观意愿进行杀人行为?比如说…………正当防卫?那么显然,说到这里,我们又得出一个新的结论,就是:普通公民杀害另一个公民的权利应当被限制?那么这个结论是否与上面所列的第二个问题相矛盾了?抛开上面那个麻烦的问题,我们和我们的论证基础做一个对比。我们国家的人,一直以来固有的传统观念即“不患寡而患不均”,这点也是法律人所倡导的,即应当尽量保证公平合理————好吧,貌似我们无意间又找到了一种共识,也就是:公民之间互相的行为之间应当尽量保持平衡化。那么让我们重新回到我们的论证基础,我们不允许公权力机关滥用权力,同样,我们也不应当纵容自己拥有滥杀他人的权利——————请不要说“在我看来他该杀”或之类的话,每个人的认知均不同,也许你认为该杀的人,另一个人认为不该杀,并且换个角度看,在第三人的眼中,这也许就是一种“滥杀”。=======================================已经开始迷糊了吧?的确,已经凌晨2:21了,请允许我说一会儿梦话吧…………我们继续进行第三个问题:当面对一个法益被侵害时,采用另一种更激进的方式侵犯对方更高一级法益的行为,是否应当支持?或者我们可以换一种问法:当某一个行为侵犯了你生命健康权以外的权益时,并罪不至死时,你是否有权对于做出这种行为的公民,给予剥夺生命的行为?友情提示:我们刚刚貌似就公民之间互相的行为之间应当具有平衡性这个问题达成了一定的共识!所以这就是我的最终问题:当面对一个法益被侵害时,采用另一种更为激进的方式去侵犯对方更高一级法益的行为,是否应当支持?或者我们可以再换一下思路:面对公权力机关时,我们总将自己置于蝼蚁一般的地位,于是我们有理由恨他们,甚至杀了他们也似乎有了充足的理由。那我们基于公平的角度,每当我们踩死一只蝼蚁的时候,这只蝼蚁是否也应该有充足的理由杀死我们人类?
你们想的太多了,不就是台词写得好吗你以为真有人在乎前因后果,谁是谁非吗我敢说那些「支持者」恐怕连一篇完整的报道都没看完
这是一个悲剧。一个无论如何都是悲剧的悲剧。没有办法圆满的局。我们说的一个好的社会,是一个尊重人的社会。我们说的最差的社会,都是各种人的权力和尊严被践踏得体无完肤的社会。几年前的大学课上,我的导师引用到一个刚发生的新闻事件做例子,一位女性在qiang·拆·大·军前自家家门点·燃·自己身上的·汽·油,导师说:在一个人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尊严会变得比生命还重要。那么,问题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出口在哪里?换做是你,你会怎样?可你始终不是她。你没有被逼到绝境。如果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去解决“这么小的一个问题”,正常人,谁不愿意?你以为你在网上百度一下,真相就出现了,你就名侦探柯南了。这个世界没有真相,真相离我们太TM远了…以下为被河掉的原文全文,谢谢您有耐心看完
为什么?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中国网民数量太多了,多到不管你说什么都会有人支持的程度,只要传播得足够广。我知道博主想要的是分析这些人的思想动机,但我得说这是徒劳的。人的思想是很复杂的,你无法细究每个人的思想,无从知晓他们经历过什么才变成这样;但同时人的思想又很简单,很多时候都具有极大的共通性,因此在基数足够大的情况下,不管多么奇特的观点也会有支持者。就好像直到现在也依然有人为日本侵略者洗地,依然有人怀念文革,汶川大地震的时候叫好的也依然有支持者。这些人平时可能是不相干的人群,甚至是没有交集的,但在这个个人话语权障碍极低的时代,他们可以很轻易的找到舞台并吸引注意。美国尚且有人愿意嫁给连环杀手,杨佳案影响如此之大,有几个支持者很稀奇么?
这不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它所报复的对象不是哪个特定的结有私仇的个人,而是警察这个特定职业的群体。这也不是一起孤立的刑事案件,而是与万州事件、池州事件、瓮安事件等一系列群体事件一样可以进入历忆的社会事件。尽管这些事件之间看似没有联系,事因也各不一致,但是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本质特征,这就是民众对社会的高度不满和对官方的极不信任。这正是需要引起我们全社会尤其是官方深刻反思的地方。我们知道,杨佳原非一个行为不良的青年,此前更没有任何犯罪前科。相反,生活中的他还是一个安分守己,具有一定的道德感的人。朋友和邻居们回忆他从小就是凡事讲究规则,不乱穿马路,看不惯父母乱丢垃圾,会跑过去捡起来,连玩丢沙包的游戏都从不作弊耍赖。虽然有点倔强,阴郁,不爱说话,但乐于助人。平时在楼道里,看见你提着很多东西,他会给你让道,或者问问用不用帮你提。这样的人,谁能相信他有朝一日会杀人呢?杨佳杀人,确实有他性格愤激的主观因素。换作他人,从一开始就配合警方的盘查,即使是明显感到警方的选择性执法带有歧视的嫌疑,也默然承受,那么,也就不至于有后来的一连串的后果。所谓忍一时,风平浪静。但是,杨佳是杨佳,他人是他人。杨佳有杨佳的生活经历和现实遭遇。有些遭遇只要有了一次就足以改变一个人一生的信仰和生活态度。这些遭遇和经历不能复制。那么,我们又怎可期待杨佳不成其为杨佳呢?曾经说过,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父母很早离异,本人长期失业,这些固然会给杨佳带来一些心理上的阴影。然而,要不是他母亲无端被人打伤而上访并起诉多年无果,要不是他本人曾经在山西太原火车站无辜遭到警察殴打,要不是上海警方执法盘查留有瑕疵,要不是他被带回派出所后声称遭到警察殴打,而上海警方对此事的调查和善后处理难以取得他的信任,要不是这一系列的遭遇让他感到社会极不公平,要不是政府有关部门的所作所为让他彻底绝望,杨佳又何至于杀人泄愤?在这起事件中,上海警方的执法瑕疵是有迹可寻的。从现场录音分析,当时巡逻警察要求杨佳出示租车证明,杨佳应该是出示了的。只是双方距离较远,警察没有看清,而且是十月初的晚上,视线不可能清晰。这时警察说了句“你拿着纸这么远,我能看得见吗?”接着,杨佳回了句“你看不见执什么法啊?”兴许是这句话让警察觉得受到了冒犯。于是,他要杨佳靠边,警民对立的情绪由此进一步加剧和升高。如果警察当时主动上前接过租车证明看一看,那么,是否还会出现后来的一连串的事情呢?未必吧。警方最后还不是通过这纸租车证明,了解并核实杨佳的车子的确是租来的吗?再说,如何完善和加强自行车的登记管理,也是警方自身有待改进的地方。难道向一个公开经营的租车公司租来一部无牌无证的自行车,过错在于租车的人吗?警方何不从源头上加强管理,要求厂商给所有的非机动车打上编号,商家在出售时一并给予车辆上牌?经验表明,社会上很多无谓的冲突往往都是政策和制度不够完善所致。至于警方将杨佳带回派出所后有没有如杨佳所说,因为他与民警继续争执引发冲突,有七八名警察对他有推搡、殴打的情况,这也是无法排除人们疑问的地方。警方的通报称,当晚闸北公安分局督察支队接到杨佳投诉后,派员到派出所了解情况,证实没有人对他有人身侵犯。如果是这样,那么,何以有消息透露:当时杨佳和民警们发生了误会,杨佳说自己只是举起手做了一个防护动作,民警却以为他要反抗,将他按倒在地。又有权威人士称:当时确实发生了肢体冲突。为了息访,警方两次派人去北京做杨佳工作,并跟杨佳商量给予他1500元的赔偿。但杨佳不肯罢休,坚持提出开除相关民警公职、赔偿其精神损失费和当时电话费1万元的要求。且不说杨佳的要求是否过分,关键是警察有没有殴打杨佳?如果警方不能以全程录像作为证据消除社会的疑问,单凭警方自己的一个调查说没有,那么,人们就会宁可相信杨佳所说的情况是事实。否则,就无法解释,杨佳的委屈和仇恨何以如此之深,以致他一定要预谋刺杀上海闸北的警察?难道他不知道他的这一行为的后果是死刑?我们官方的很多调查,如果没有社会舆论的介入,初次结论往往都是自证其是。“周老虎”事件中的陕西省林业厅是这样,“躲猫猫”事件中的晋宁县公安局是这样,“偷菜”事件中的南京市儿童医院也是这样,“钓鱼执法”事件中的浦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又是这样。这些地方和部门的官员们或许以为,只要拥有了公共权力,同时也就拥有了真相的发布权和诠释权。我说咋样就咋样。区区小民,能奈我何?殊不知,偏偏有杨佳之类的小民们,宁愿犯法,也不愿将委屈一辈子背在身上。我们不能保证政府不犯错误,但是我们可以要求政府一定要始终保持诚实,就如浦东新区区长在“钓鱼执法”事件二度调查后对外所说的那样。如果上海警方当初能够像上海市政府在“钓鱼执法”事件发生后那样诚实面对的话,那么,杨佳是否还会选择以极端的犯罪方式向上海警方“讨要说法”呢?不知道。但是,可以设想的是,如果上海市政府没有及时诚实地查清并公布“钓鱼执法”事件的真相,同时给予相关责任人员以适当的处分,还给了孙中界一个清白,那么,孙中界,或者张中界、李中界们就有可能成为第二个杨佳。谁能说这一切不会发生呢?也许,杨佳之错就错在他不能像孙中界那样,以一种近乎自残的断指方式唤起社会的关注和官方的良心,也不能像张海超那样冒着生命的危险以“开胸验肺”的方式,证明自己受害的事实,证明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的官商勾结。或者毋宁说,杨佳之错就错在比孙中界、张海超们走得更远,更极端。然而,让一个原本有着更多的人生道路要走的年轻人愤而杀人,不惜以身试法,正是我们这个体制所能收获的最可悲痛的抗议。把一个孤立无助的良民百姓逼上杀人的地步,正是我们这个体制的最大的过错。杀警察者非杨佳也,而是我们这个社会的体制;死掉的也非警察也,而是杨佳们对这个体制的信心。几年前的一个中午,我和一个同事到单位附近的小吃摊上吃饭,遇到安徽阜阳的一位民工也和我们一个摊子上吃饭。于是,我们很自然地交谈起来。当我问到他们老家的干群关系如何时,孰知他头也不抬,很不耐烦地回我一句:“别提当官的。提到当官的,我就头痛。”又听说多年前,一个领导下乡视察,路上遇到一个老农。领导问他:“生活上现在还缺什么?”这个老农回道:“现在啥都不缺,就缺陈胜吴广。”未知这个故事是否真的。然而,“钓鱼执法”确确实实是真的,“开胸验肺”确确实实是真的,万州事件、池州事件、瓮安事件也确确实实是真的,近年来大大小小无数的群体事件都是真的。万州事件中,打人的人不说自己是当官的则已,一说自己是当官的,老百姓反而群情激奋,边打边说“打的就是你当官的”。如此看来,我们还以为,杨佳事件只是一起普通的孤立的刑事案件吗?月晕而风,础润而雨。杨佳事件尽管是一人所为,但它和千人所为、万人参与的万州事件、池州事件、瓮安事件一样,是社会情绪的指示剂和晴雨表,是民众对社会腐败和不公的大声抗议。腐败和不公不除,一个杨佳伏法了,千百个杨佳还会站出来;一起万州事件平息了,千百起万州事件还会发生。甚至于发展到后来,倒下的是杨佳,站起来的却是陈胜吴广,也未必没有可能。=================ps杨佳母亲被警方绑架事件杨佳案案发当天晚上,居住在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小区407号楼的杨佳的母亲王静梅女士被朝阳区大屯派出所带走,协助上海警方调查。此后各方均无法找到王静梅女士。7月17日下午14时20分,杨佳的姨妈王静荣向北京大屯派出所报警,寻找失踪十余天的杨佳母亲王静梅。当地警官表示,杨佳母亲在协助上海警方调查后,已经于7月4日自行离开派出所。而上海警方同样表示不了解此事。杨佳父亲杨福生与姨妈王静荣持续在网上发帖,寻找杨佳母亲王静梅下落。但令人不解的是,官方指定的代理律师谢有明却在杨母失踪期间得到杨母的亲笔签名授权委托书。事后表明,杨佳的母亲王静梅在杨佳被捕后不久,便被警方绑架,强制送入北京警方精神病院进行所谓的“治疗”,但未经过“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日,杨佳的姨妈王静荣接到居委会通知说,杨佳的母亲王静梅在北京市公安局所属的精神病院——北京市安康医院接受“治疗”。据王静梅说,自己是7月2日被警方带到医院的,谢有明律师曾到医院找她索取授权委托书的签名。====================ps万州事件十八日十三时左右,重庆万州区昊盛地产水果批发市场临时工胡权宗与其妻曾庆容在该区双白路上行走,当曾走到进城务工人员余继奎身边时,被余的扁担撞了一下。双方由此发生口角,进而发生斗殴,胡权宗将余打伤,并声称自己是公务员,出了什么事花钱可以摆平。  胡的话引起围观群众的义愤,不明真相的群众以为公务员光天化日之下殴打群众,立即向“一一0”报警。当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欲将当事人带上警车时,有人煽动“天下公务员是一家,被打民工不会得到公正处理”,造成矛盾激化,围观群众不准车辆启动。经过耐心工作,在僵持三个半小时后,三个当事人才被公安机关带离现场。  但此事并未得到平息,一些人听信谣言,使事态趋于复杂化。当日十八时左右,万州区公安局经侦支队的一辆警车经过新城路时,被一青年煽动部分围观者砸烧。由于正值下班高峰,一度造成数千群众聚集围观。  当晚八时许,在少数人的煽动下,数百人向位于高笋塘广场的万州区政府大楼集结,并砸坏区政府玻璃大门等。十九日凌晨三时左右,冲进政府办公楼大厅的闹事人员被带离现场。======================ps孙中界上海钓鱼执法事件司机孙中界本是好心搭载"路人",却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认定"",遭遇"钓鱼式执法",18岁司机孙中界愤而断指自证清白。======================ps题主的问题是为什么会有一部分网友在言语上公开支持杀死警察?楼下各位回答的时候各抒己见,但是我看很多都是在说为什么不应该支持。那么题主的问题你们回答了吗?
如果你们不能理解他的感受,就请不要随意评判他。我也曾陷入过那种的绝望和疯狂,我能理解为什么他会因为你们认为的“小事”就做出这样的事。有些难过,仿佛看见了平行世界的自己。
杨佳袭警疯狂残忍 最后陈述仍无悔意(图)_中国网 我不摆观点,只是看到一段文字觉得莫名其妙如下为杨佳作辩护的律师是上海翟建律师事务所主任翟建及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律师吉剑青。据了解,翟建擅长刑事辩护,2005年获得全国优秀律师称号,2007年在首届“东方大律师”评选中名列第一。坐在检察员席位上的是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季刚等检察官。然后在法庭上,杨佳对检察员有关他7月1日行凶杀人过程的发问,统统答之以“不清楚”或“记不清了”。而下面这几句翟建律师动情的发问和杨佳冷漠的问答,更令旁听席上响起了一片议论声。“6条鲜活的生命因你而逝去,你现在觉得做得过分吗?”“不过分!”“你感到愧疚吗?”“不愧疚!”本人没有系统的学习过律师法等相关法律,谁能解释一下这是什么情况?这位翟律师怎么变成公诉那边的了??对了,再加一句,有些人用警察政府公职人员态度挺好之类的话来反驳警察素质差一类的论调,要留意下,那整体服务意识提高可以说是这件震惊全国的血案带来的。
抱歉我食言了,主要为了回应阶层说。我出身海南省临高县和舍镇,,从小到十五岁一直都在乡下度过,奶奶和几个叔叔至今在种地(可不是承包大片土地那种),不知道我算不算比较了解第三阶层?第三阶层真的在心理上和政府对立吗?以我的奶奶和叔叔为例,对他们来说,种着自己的地有收成了就等人来收购或者自己拿去卖,安分守己或许一辈子都跟警察打不到交道,而且第三阶层的人,多在农村生活,农村是个小地方,一个村几乎人人都互相认识,几乎人人都多少有点血缘关系,哪里会有很多警察刻意刁难的事情呢?真有这样的人是会被村里人的口水淹没的。再加上对政治几乎是不关心的,和简单纯朴的思想,对他们来说,听说有人连杀六个警察,他们的反应会是,哎呀怎么有人发神经去杀六个警察啊?这个人不会是神经病吧。最后,他们根本没空也没钱去上网或者买电脑。恰相反的,第二阶层的人,尤其是诸多青少年,关心政治,对政府有抵触情绪,所以遇到这种事情,反倒叫好的多。恰巧,我同寝室有一个海南万宁乡下的,和一个贵州毕节的。我问他们怎么看这件事,他们说”变态呗“所以我其实满怀疑, 到底是怎么知道第三阶层的人的心理状态的?———————————————————————————————————————————最后一次更改答案,我烦了我想问问你们,有没有一点是非观念?有没有!!一点!!是非观念!!告诉我警察哪里做错了好吗?拿出点证据告诉我警察哪里做错了好吗?录音我打出来了,录像也在法庭当庭播放了和杨佳所说的根本不相符。你们还要怎么样才能证明警察的清白?还有那些动辄扯到阶级扯到剥削扯到斗争的,你们原来一直把吐槽了无数遍的政治课本历史课本奉为圭臬吗?这个社会到底是怎么把你们压迫成这样了?你们要说政府不好,你们要说公务员办事爱答不理的,你们要说有的警察道德败坏,我都承认。可是,杀人是对的吗?当事警察到底哪里错了?是不是受了委屈就可以把杀人作为可选择的选项之一?我有很多同学在学医,你们要说医院有没有不好的,肯定有,你们要说医院有没有烂医生,也有,你们要说医疗体制是不是有问题?我觉得肯定有问题。但,这都不是杀医的理由!!杀人者无权以民意来作为伪装!!社会即便对医院,医生有再多的不满,即便体制有多大的问题,这都不是杀医的理由!!!!!体制,要改革,医生素质,要提高。但我们希望以温和的方式来改变这一切,而不是说什么“考虑丛林法则”,你是人!!不是狗!!即便是在战乱阶段,生民流离无家无国,也一样有很多人,期望着建立秩序,建立和平安乐的国家,这才是改变现有状况,改变体制,让国家进步的方式。一开始出现杀医事件的时候,也有很多人在叫好。可是我们渐渐发现,更多的人逐渐对这些事件持反对而非支持的态度,因为我们认识到,情绪的发泄暴力的行动都无法改变这个社会,反而使这个社会多了许多不安的情绪,无论是普通人,病人,还是医生。而最近,国家正在推动医疗体制改革,我不知道这次的效果会不会好,但这才是使国家进步的正道。如今,有的人开始把矛头转向警察,仿佛警察这个群体天生为恶,不杀一两人甚至几千几百人,不足以平民愤。不过是又一次重演罢了。随你们的意,本来,也没指望你们会真的干点什么。———————————————————————————————————————————答案大改,不想留着没意义的东西。我很认真的想要做个调查,生活中真的有那么多人觉得警察很丑恶吗?警察真的干过那么多黑心的事情?你们没见过好警察吗?我知道医生的名声相对比较差,但我真的是第一次听说警察的名声有那么差。我对此事件最大的震惊不在于事件本身,而在于这次事件出来以后,竟然有那么多人因此认为:受了委屈以后杀人可以成为可选择的选项之一事情情况,我不重复了,描述里有,打掉门牙一事是描述的错误,事实上并没有打掉他的门牙。事情情况,我不重复了,描述里有,打掉门牙一事是描述的错误,事实上并没有打掉他的门牙。这是我查到的链接,若有相反意见,可自行查找证据。1,录音,括号中为我的看法。由于上海市要求民警外出执法时必须全程录音,昨天,上海市公安局向记者提供了部分录音片段,约4分钟左右,证实日晚,杨佳和执勤警察在街头发生争执在一段嘈杂的喇叭声后,开始了带着上海口音的中年男子(民警)声音与操京腔的年轻男子(杨佳)声音的对话,警察查车的原因实为没有牌照民警:小伙子,请你停车接受检查!杨佳:马路上这么多人,为什么你单单挑我?(挺合理的意见)民警:我们一个个来,请你下车接受警方的调查,出示你的自行车凭证(一个一个来,解释了)杨佳:这车我租的(解释)民警:请拿租车凭证交给我,你拿着纸这么远,我能看得见吗?(请自行脑补为什么警察看不清,要是我,我不会“拿着纸这么远”,我觉得正常人的反应都是递给警察让他看)杨佳:你看不见执什么法啊?(自己脑补语气吧)民警:请你把车子靠靠边!(生气了,后面不说了,自己看)杨佳:你这个执法为什么查我?民警:那你有没有义务告诉你叫什么名字?杨佳:你有什么理由耽误我的时间?民警:大家相互尊重点吧!杨佳:你不要说什么叫尊重!尊重什么?民警:在法律的前提下,请你配合检查!杨佳:法律有哪一条规定可以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民警:那你有没有义务告诉我你是什么地方人啊?杨佳:没有民警:你有没有义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啊?杨佳:你没有理由占用我的时间你有什么理由在这占用我的时间?这是法律规定的吗?你把法律拿过来,你会背!你就这样子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有什么理由?民警:这叫相互尊重杨佳:你不要说这个你别说什么相互尊重,什么叫相互尊重,尊重什么?民警:在法律的前提下杨佳:法律?什么叫法律?你还敢跟我说法律,法律哪一条规定你临检无缘无故要这样地抢我的证件你怎么可以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民警:你不要吵有什么事情你可以说,你认为我有什么不对的可以杨佳:你当然有不对,你看那,1342,你给我说说看,你为什么要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查看我的证件,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为什么都不拦,就拦住我一个你也没有理由我冒昧问一句,你们感受不到杨佳在抬杠?到底是警察在找他茬还是他找警察的茬?他车没车牌所以让他出示一下证件,到底哪里错了?至于录像,在法庭上当场播放了,与杨佳所说警察把他抬进去然后就开始打他,根本不符。最后一个链接中有。该庭审为公开庭审,其中有多家媒体旁听,录像经过检验没有作假。———————————————————————————————————————————你们要人治,你们要你们心中的”侠“,你们要你们的梁山好汉,那是你们的事情。对我来说,我要法治很多人,他们杀人的理由,你都是不能相信的,不要以一个正常人的心态来看待杀人犯然后认为他们必有合理理由。你见过在乡下因为几尺土地纠纷杀人的吗?你能理解吗?你见过因为口角就杀别人孩子的吗?你能理解吗?原文记不清了,在知乎上看到的,是一个警察写的答案中的一段。我自己,在家乡听说过因为口角就拿西瓜刀砍断别人一只手的。 的回复:是的,小时候,我们村,因为几十块钱纠纷,亲哥哥毒死了自己的弟弟及弟媳,其女儿外出免去一劫。杀人犯很多时候很难理解的。正常人,警察看到你的车没牌照,盘问你,本来也是合理合法的,你把单子拿给人家一看就完事了,你能理解为什么他要跟警察抬杠吗?后来又说警察打他结果录像显示没打吗?所以,不要以正常人的思维,来判断杨佳的行为,然后觉得他一定是受到了天大的委屈才会去杀人,若大家都能很理性的碰到小委屈不杀人,世上就没那么多杀人案了。
如果单从杀人这一行为本身来看,无疑是非正义的,但是人们认同的是引发这一行为的起因,因为在现在的社会中,警察(或者说公权力)已经被认为是代表邪恶、强权了。相信绝大多数人,都是忍受过公权力的欺压的,有时候就连一个办事员都会给你脸色看,我们为了自身的利益妥协了,但是不代表我们不想抗争。当正常、合法的抗争渠道失效时,那些不妥协的人只能选择这样的方式,要不然还能怎么办?杨只不过是做了我们一直想做,却不敢、不能做的事而已。其实这类问题的真正应该反省的不是人们对杨佳的态度,而是为什么人们会这样认为。
杀医生,也有人叫好,杀同学,也有人叫好,砸日本车,也有人叫好13亿人,出几个傻逼很奇怪么,更何况嘴炮不需要成本不过支持杨佳和杀日屠美的人建议离远点,动不动就想动刀子,啥时候牵连到自己就不好玩了→_→另外,请那些支持者别动不动就说人们,不好意思,你们代表不了
因为在这个社会里,我们很多人都是看客,仅仅是个看客而已前几个月刚好公司里遇到一桩与警察有关的事情,严格的说是公司的某个员工。该员工在自己家里聚众赌博,就是农村一些亲戚熟人聚在一起赌博,然后被抓,他的一些亲戚交了一些钱,大概几千块后放出来,他是坐庄,要罚钱。因为是公司员工,公司就到附近派出所的熟人问了一下,派出所的人说要罚款十万,因为他自己供称坐庄收了有十万,又问他家里人怎么办,家人说没办法交不出那么多,等着判刑吧。等到快到三个月了,又去问一下是不是要上法院了,或者打点一下,熟人警察说,现在只要交个五六万就可以了,实在没那么多少交点也没问题的。注意:这个警察不是直接经办此事的警察,严格说是在他管辖的片区内,另外的警察来抓赌的。然后关了三个月,交了几万块放人。出来后问同事具体有没有收到十万赌资(该员工事发前欠公司一万块,每月要从工资扣),他说没有,乱说的。还有一件事情是我们一个经理说的,他以前在工地做包工头,一次要给人发工钱,在银行里取钱后和几个熟人打牌,被几个警察抓赌,全部钱都当做赌资没收。后来跟那几个警察混熟了,又一起打牌赌钱,问那警察 为什么当初抓他现在又和他赌钱,回答是:当初不认识你嘛。我相信很多人都接触到或者听说过类似的故事,对于这种涉及所谓“公权力”的事情,我们会有什么样的感觉呢?就我个人来看,这已经不是公权力了,这是私权力,完全凭个人的情感喜好处理事情。公权力是应该是怎样的?在我看来应该是公开公正公平的行使这些权力。很可惜,多少年来我们一直都没有做到,连公开都都不愿意,至于执法违法这些事情,更不用说了,酒驾、上高速路故意遮挡车牌这些事情,我都遇到过,至于是普遍还是个案,各人有各人心中的答案。只是当大家都对这些事情习以为常的时候,那只能说大家都不认为这些人能代表所谓的公权力,既然那些人不能成为你心目中的公权力的代表,那当警察和普通人发生冲突的时候,在一群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的人看来,这和街上两个帮派打架有何区别?打得好看的,以少打多的,以弱胜强的,自然容易得到看客的喝彩,是的,在这个社会上我们很多人都是看客,也仅仅是看客而已。为什么我们仅仅是看客?因为没人认识我们,也没谁记得我们,我们真的是很渺小的人,大概只有在查暂住证的时候会想起你,他们不会在选人大代表的时候问你:拿到选票没有啊?打算选谁啊?看到台上表演精彩处,看客们大叫一声“好!再来一个!”,这也仅仅是看客们能让人听得的声音,仅此而已。
这件事,就算是一个完全和警察没有任何恩怨的人,跑去袭击警察局,叫好的人在中国恐怕也会是大多数。因为在大部分中国人看来,警察=公权力,本身就是原罪。杨佳袭警的理由完全站不住脚,但还是有个歪理在,于是支持他的人就更多了。另外,我看到有人把杨解读为一个单纯的暴力爱好者,这也并不客观,
有说明,杨佳对待上海警方盘查不予配合是有原因的:杨佳之前在北京时候母亲被人欺负,但是法院判决对他们十分不公平。后来杨佳因为买火车票还是什么事,被警察和保安也暴揍过,而且受了很重的伤。所以他对国家权力机关的是极其不信任的。相比执法机关,文艺管理工作者更无辜,如果明天有恐怖分子开自爆车冲到广电总局院内引爆,造成上百公务猿死亡,如果后天有恐怖分子刺杀了方校长,有谁敢发誓自己一定悼念死者,请留名。地狱里最热的地方,是为那些在社会发生严重道德危机时还保持中立的人准备的。——但丁《神曲》
因为绝大多数人的情绪是被谣言激起来的:谣言1:杨佳被警察殴打导致丧失生育能力真相1:日苏州人郏啸寅在苏州图书馆的网吧上网发表帖子《上海袭警事件内幕》:杜撰了杨佳遭警察殴打致生育能力丧失。在此之前郏啸寅从未到过上海,自然也不可能知道任何内幕。日,郏啸寅被刑事拘留,对造谣事实供认不讳,据郏啸寅供述:其造谣的动机是为了扩大自己在网上的影响力。“想借此出出风头,所以就在论坛上发了这个消息。网上越是离奇的东西,就越有挑逗性,点击率也就会越高。因此我当时想到了生殖器”,“我喜欢网上有人关注我、赞美我、吹捧我。”谣言2:杨佳遭到七八个警察殴打,被打掉牙真相2:杨佳在2006年太原火车站,维持秩序的警察认为其不好好排队,杨佳不服,发生冲突,冲突中,杨佳的牙齿被打掉。事后杨佳与其母亲上访至公安部,获得警方3万元赔偿。牙齿的事情已经解决,与2008年的上海警方毫无关系。根据警方公布的录音,当事警察在盘查杨佳时,态度并无粗鲁蛮横,相反杨佳一直在抬杠。警察盘查可疑人员是正常的执法行为,查到你你就配合就完了,警察没有义务解释为什么查你不查他。至于后来发生冲突,杨佳说他并不是反抗,而是“举起手做了一个防护的动作”。这种说法完全站不住脚,查你你就配合,要什么你就给什么,有什么好防护的?警察执法的时候反抗是要挨打的,这在全世界哪个国家也是这个道理,在美国难道不是这样吗?警察让你出示证件就得出示证件,让你转身就得转身,让你趴到墙上就压趴到墙上,哪儿那么多废话?还“举手”做防护动作,早被警棍打倒了。这与太原火车站事件是一样的,他解释说并不是要插队,只是把书包背在胸前。这都是他单方面的一面之词,去过火车站的人都有自己的判断,会不会只因为书包背在胸前,就被警察要求好好排队,这种解释苍白无力。========================================================许多媒体在杨佳事情上推波助澜也起到很大的负面作用,以南都的石扉客为例,在报道郏啸寅造谣这么简单的新闻,他的角度并不是呼吁公众不要信谣传谣,而是给造谣者三个字加上引号,渲染“老大哥”对网络的监管:“监控技术的天罗地网,老大哥的无所不能”杨佳为什么会杀人,我想与他的家庭有很大的关系,他的母亲是常年老上访户,2000年与他人发生冲突,法院认定为双方互殴,各自负担,杨母不服,从此开始上访,一直到2008年仍在上访。这其中还发生了2006年太原火车站事件,对妨碍公务的警方正常执法没什么问题,但是杨佳和杨母一直闹到公安部,最终获得3万元的赔偿。2008年上海这次也一样,当时适逢奥运会之前,警方为了息事宁人,同意赔偿1500元。杨佳拒绝了,最终也没有谈拢,直至血案发生。
首先表明态度:杀无辜警察不对!不支持大家杀人。国内目前的情况是老百姓守法,因为无权无势的他们获取正义的唯一途径就是法律,但是有些上层人士和国家执法机关是知法犯法,并且在和普通百姓的纠纷里是完全的不要脸,碰到这种情况一般都是百姓吃瘪,试问知乎里有多少人在与政府机构打交道碰到不公情况会持续申诉反应情况,通常都是反映一次后就偃旗息鼓了吧。从新闻里我们只看到了上海警方的遵纪守法,看到了警方在处理后续情况的真诚,但是我们怎么知道在事发前警方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关于派出所和普通民警平时的工作态度我就不多说了吧,因为误会进过派出所被审讯的人们应该更清楚,反正当时我是真想杀了他们几个,现在回想起嬉皮笑脸的那些警官,哎!麻痹的。说这么多不是为了他洗白,只是想让大家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杨佳,你会怎么办?是默默的忍了,还是像他一样不顾一切的自己给自己说法?无论怎么样杀人都是不对,特别是伤及无辜人,但我能理解他,曾经有一刻我也想杀人,不过我没他那么有执行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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