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52周岁和单位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现在在住院,单位不准备续签合同,是否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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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和女工人退休的区别,2015年退休工人涨工资,女处级干部退休
  导读: 在当今社会不管是职场女性还是女干部人数都在增多,女性不再是过去社会中的弱势群里,那么问题来了,女性到了一定的年龄是要退休的,那么这些女性在退之后或有什么保障呢?女干部和女工人退休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这是大部分人主要关注的问题,也是目前也许正在择业的女性所关注的话题,现在就和小编一起来分析分析吧!
企业女职工和女干部如何区分呢?
1、主要是通过她们申报退休时所在岗位性质来确定。即申报退休时所在岗位为管理、技术岗位的,其退休年龄为55周岁;申报退休时所在岗位为生产、操作或服务岗位的,其退休年龄为50周岁。
2、如果企业女干部或管理、技术岗位的女职工,在由管理、技术岗位转为生产、操作或服务岗位后,是可以申请按女工人的退休年龄即50周岁办理正常退休。
3、对于企业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女职工,经过本人申请,企业同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定,也是可以在50至55周岁期间按照取整周岁的办法,选择50周岁、51周岁、52周岁、53周岁、54周岁、55周岁等六个退休年龄的。也就是说,她可以在50周岁退休,也可以在51周岁退休,直到55周岁。比较灵活。
4、对于企业不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女职工,也可以按照50周岁、51周岁、52周岁、53周岁、54周岁、55周岁等六个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但由参保企业申报办理正常退休的,申报企业须出具与女职工签订的一年期以上劳动合同,以及与劳动合同时间一致的随企业参保缴费的相关资料,也就是说,延长退休时间时,需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
5、她们按内退前所在岗位的性质确定退休年龄,即管理、技术岗位的女职工,其退休年龄为55周岁;生产、操作或服务岗位的女职工,其退休年龄为50周岁。
对于企业内退的女干部(原经组织、人事部门及用人单位办理了干部录用、招用、聘用手续的人员),是按干部身份确定退休年龄。
企业内退女职工或女干部,经本人申请,企业同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定,也可以按照50周岁、51周岁、52周岁、53周岁、54周岁、55周岁等六个退休年龄确定退休时间。也就是说,女性退休年龄比较弹性。
2015年退休工人涨工资的情况
一、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 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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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工伤鉴定后是否可以劳动合同终止_百度知道
工伤鉴定后是否可以劳动合同终止
  1、现5月份鉴定级别出来为9级,公司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能解除合同,医疗期满后,公司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如可以需支付哪些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支付,具体多少请结合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伤保险的规定。  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支付。如劳动合同签订之日早于日,从日计算。如晚于日,从签订之日起计算。  依据及补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九十七条三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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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这是劳动法规定的。另外、9级伤残应该不是很严重,还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公司可以根据该员工的具体情况,酌情分配力所能及的工作。
那就是说还需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以后劳动合同到期也不能辞退?
公司不可以终止合同,工伤职工只有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才可以。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只能要求赔偿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如果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工伤伤残补助金外,还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提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向用人单位提出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赔偿。对于交通事故肇事方而言,应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规定向受伤害职工承担赔偿责任。在交通事故赔偿后,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的做法,有的地区交通事故的赔偿与工伤保险的赔偿可以兼得,有的地区则只是补充,就是按工伤保险规定赔偿的额度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赔足的,在工伤保险中补足。具体的你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部门或专业法律工作者。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你可以拒绝其不合理的要求。一般先需要处理交通事故,不足部分才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如果对方申请劳动仲裁,你应当积极应诉。
但现在员工和第三方有关索赔事情已移交法院,还未开庭裁决,那现在和他协商解除,补偿费用该如何算?谢谢
可以协商终止。
依照法律规定,对工伤职工不得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但工伤职工可以自己提出解除。应当给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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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 合同到期》文章生成时间为: 09:09:038月份休产假,但是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6月份到期,公司可以拒绝续签吗?_百度知道
8月份休产假,但是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6月份到期,公司可以拒绝续签吗?
提问者采纳
6月份劳动合同到期之后,7、8两月还在公司工作的话,与公司形成新的劳动关系,一般视为事实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自动延长,8月份可凭借医嘱申请休产假,公司不得拒绝,否则承担赔偿责任。法条:《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社会保险法》等-----仅供参考,请找当地律师
6月份劳动合同到期了,合同终止了 7、8月还能正常在单位上班吗?
劳动合同到期之前你已经怀孕,劳动合同法定延续;医疗问题公司负全责
提问者评价
谢谢你的耐心解答,好详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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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3条回答
用人单位必须续签劳动合同,至少要续到你的孩子满周岁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都有用人单位不得在孕、产、哺三期解除或终止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及降低工资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强行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孩子满周岁之日,且照常支付工资。
  生育保险待遇中,缴纳生育保险是用人单位单方面的义务,低水平缴纳生育保险的受益人是用人单位,受害人却是劳动者,这就造成了对劳动者的极大不公,所以,根据公平原则,如果生育津贴偏低,用人单位应该补齐。所以,当你得到生育津贴后,如果想要主张用人单位补齐差额,一定要...
合同到期后,公司可以拒绝续签合同,但应该给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怀孕期间没有特殊规定吗?劳动合同解除后,医疗报销如何做?
你这个是有规定的,合同期满后,应当延续。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合同应当顺延至产假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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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女已满50社保不足15年单位不续签合同请问是否有赔偿金_百度知道
女已满50社保不足15年单位不续签合同请问是否有赔偿金
如果你符合50岁的退休条件(有些女士退休是55周岁),单位可以与你不续签(劳动)合同,更不会有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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