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肇事者死亡至人死亡该怎样起诉肇事者的邢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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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交通事故律师: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的判定
发布时间: 14:05:54 &&&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交通规则》第五十三条规定:“驾驶人员驾驶车辆肇事时,须立即停车设法抢救被伤害人,并迅速报告当地交通管理机关或者地方人政府听候处理”。
  & 【东营交通事故律师提醒】: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机关在适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如何掌握&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和&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标准的问题。这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相应的解释。在新的解释出台前,司法机关审理这类案件,可以参照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告》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2、查明事故发生的主、客观原因,分清责任。这是正确处理交通肇事案件的前提。为此,要深入细致地进行调查研究。从城市交通事故来看,发生事故的原因,除意外事件外,主要有以下三种:(1)完全由于交通运输人员违反规章制度造成的。因此,肇事者应负完全的刑事责任。(2)由于交通运输人员和被害人双方的过失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对交通运输人员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承担刑事责任。(3)完全由于被害人的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的,后果应完全由被害人自己承担,交通运输人员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3、正确理解和适用自首的规定。刑法关于自首的规定是否适用交通肇事犯?司法实践中认识不一致,过去也很少适用。这主要是因为,交通管理法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必须及时抢救受害人,保护现场,主动投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交通规则》第五十三条规定:&驾驶人员驾驶车辆肇事时,须立即停车设法抢救被伤害人,并迅速报告当地交通管理机关或者地方人政府听候处理&。因而有的认为,肇事者在肇事后主动投案,是履行法定的义务,不存在自首不自首的问题。这种观点值得商榷。公路交通规则的上述规定,不能成为对交通肇事犯不适用自首规定的理由。首先,刑法总则指导刑法分则,这是一般原则;而总则中并没有对适用刑法第六十七条作出限制性的规定。因此,适用刑法第六十七条应当不受犯罪性质(种类)的限制。其次,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而公路交通规则属于行政法规。法律效力低的不能排斥适用法律效力高的,这也是法律适用的一项原则。因此,不能用交通管理法规的某些规定,作为否定适用刑法第六十七条的依据。第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严格依法处理交通道路肇事案件的通告》中明确规定:&对犯交通肇事罪后自首的,可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完全正确的。
  当然,交通肇事案件有其特殊性。司法机关在处理时,应当根据这类案件的特点和具体情况,正确适用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做到区别对待, 这也是严肃执法的体现。对于交通肇事后潜逃,后又自动投案的,仍应认定为自首,但处罚上应和其他自首的有所区别;对极少数后果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也可以不从轻处罚。因为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不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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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3474999
交通事故肇事者致人死亡,交警部门什么时间内对其刑事拘留
伤者死亡,经过法医尸检鉴定完毕后火化。现在已经是死亡第十天,所有证明文件交给交警部门处理事故的警官已经第五天。肇事者至今逍遥法外。请问律师:交警部门不应该尽快立案,将肇事者刑事拘留吗?将肇事者构成提起公诉需要很久吗?交警部门处理案件明显偏袒肇事者会不会有受贿的嫌疑,我们死者家属能不能就此问起起诉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
提问者:安徽-宿州交通事故浏览503次 11: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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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道路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事故责任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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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道路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的审查与判断为准确地打击交通肇事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13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审理交通肇事的解释》)对交通肇事罪的构成及量刑情节即刑法条款的具体适用作出了规定,按上述规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不仅与肇事的后果即人员的伤亡、财产的损失相关,还与肇事人承担的责任即应否承担责任、承担多大的责任相关,而证实肇事人事故责任的有无或大小的证据就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审判实践中,存在这样的倾向即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确定肇事人承担事故什么样的责任,法院就不加分析地认定肇事人应承担什么责任。这种作法是错误的,笔者就为什么要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进行审查、为什么能对其进行审查、如何对其进行审查这三个问题谈谈看法。一、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审查与判断的意义?(一)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是判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和应给予肇事行为人何种刑事处罚的重要依据根据《刑法》第15条第2款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危害后果只有达到法定的程度才能构成。最高法院《审理交通肇事的解释》依照罪刑法定的原则,从交通肇事行为致人重伤的人数、死亡的人数、行为人无力赔偿直接财产损失的金额,结合行为人应负责任的大小及行为人对交通肇事行为的态度(是否逃逸),对交通肇事行为的后果达到构成犯罪的情况及如何给予刑事处罚作出了规定。该司法解释规定了交通肇事罪三个不同量刑幅度的适用情形。依照这些规定,肇事行为只有在行为人应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的情况下才能构成犯罪,行为人承担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的,不构成犯罪,故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首先决定肇事人是否构成犯罪。在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相同、行为人无能力赔偿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相同的情况下,在不同的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中,承担事故责任重的肇事人与承担事故责任轻的肇事人相比较,前者在同一量刑幅度内所受的刑罚要重一些,故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不仅对认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有重要意义,而且对肇事行为人量刑有重要意义。由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只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它是认定交通肇事行为人是否承担责任和承担何种程度责任的法定依据,事故双方当事人不能对此自行协商,故人民法院在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中,既不能全盘照搬,也不能予以抛弃而自行确定行为人事故责任的有无及大小,只能对其进行审查、判断,以达到对交通肇事行为人准确定罪、恰当量刑的目的。(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是确定肇事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大小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l06条第2款与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是判断行为人是否有过失及过失的大小的法定依据,也是确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无因果关系的重要依据。如果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行为人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的,应全额赔偿被害人或受害单位的损失;负主要责任的,应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被害人或受害单位也应承担次要责任;负对等责任的,交通事故的责任者、被害人或受害单位各承担一半的责任。二、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应当进行审查、判断的理由人们往往认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是不容否认的,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应当予以采信,其实则不然,对其审查、判断不仅符合刑事诉讼证据的理论,而且有法律依据,也是实际工作的需要。(一)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的审查、判断符合刑事诉讼证据的理论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过程,实质是使用案件的证据确定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事故责任以及责任的大小,以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给予何种刑事处罚的过程。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其性质上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规定的鉴定结论。既然是作为一种刑事证据而加以使用,就应当具有证据的基本特征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证据的合法性要求证据的收集过程要遵守法定的程序,证据的客观性要求证据要与客观事实相符,证据的关联性要求案件所有的证据要相互印证,只有具备以上三个特征的证据,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因此,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加以审查、判断是刑事诉讼证据理论的要求。(二)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的审查、判断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首先,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的审查、判断是《刑诉法》的要求。依照《刑诉法》第42条第3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第5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责任重新认定书作为一种鉴定结论,必须经过庭审公开举证、质证、认证,即使不公开审理,也要进行举证、质证、认证,只有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此外,从法律效力来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处理程序》)作为行政法规。只能适用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不能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其法律效力小于《刑诉法》,故即使错误地将《处理程序》中关于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效力的规定等同于认为该认定完全正确而不需审查,那么根据《刑诉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也应对其进行审查、判断。(三)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审查、判断是人民法院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客观要求交通事故无论如何处理,划分责任界限、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是处理事故的基础,如果不限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分交通事故责任界限的次数,那么当事人可能就事故责任永远纠缠下去,交通事故就无法得到处理,故赋予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重新认定书以确定性是从程序上考虑的,类似于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关于责任界限的划分就完全正确,也并不意味着人民法院在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和交通肇事民事赔偿案件时,可以不加分析地将其作为定案的根据,人民法院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进行审查、判断,可以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关于事故责任认定方面的错误,从而正确处理交通事故案件。三、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审查、判断的方法(一)从程序上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进行审查、判断。人民法院在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中,既然将其作为鉴定结论加以使用,那么划分事故责任界限,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责任书就应遵循法定的程序,否则,就不具备证据合法性的特征,从而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依照《刑诉法》和《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的制作应当遵循下列程序:1、事故责任认定书只能由特定的人员作出。依照《刑诉法》第ll 9条《处理程序》第2条、第4条和第34条的规定,事故责任认定书必须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交通警察作出。审判实践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侦查终结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案件,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往往没有附鉴定人资格证明,即没有证据证实鉴定人是否系具有3年以上交通管理实践、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证书的交通警察,审判人员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作出。按照公安部公通字(号《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第1条和《处理程序》第32条的规定,交通肇事事故责任认定书至少要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40日内作出,作出后应当及时向当事人公布。3、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必须完善签名、盖章手续。依照《刑诉法》第120条第l款和《处理程序》第32条、第35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或重新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由事故责任认定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审判实践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侦查终结的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案件,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往往只加盖鉴定单位印章而没有鉴定人签名,有的鉴定人的名字系打印而不是亲笔签名,审判人员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鉴定人员补签。4、公布事故责任认定书或重新认定书应遵循特定的程序。在审判实践中,往往存在着这样二种情况,一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手续不规范,有的根本没有送达有关当事人,有的只送达犯罪嫌疑人而没有送达受害人,有的只送达受害人而没有送达犯罪嫌疑人;二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虽然将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了有关当事人,但未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出具有关证据,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根据《刑诉法》第l 2l条及《处理程序》 第33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书作出后,案卷中不仅要附有事故各方当事人签收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记载,而且还要附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出具有关证据,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这一过程的笔录。5、事故责任认定有一定的次数的限制。依照《处理程序》第35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为最终决定,这就意味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最多只能进行两次。(二)从实体上对事故认定书或责任重新认定书进行审查、判断l、有证据认定事故责任时,审查责任认定是否恰当。(1)对单纯因车辆车况不佳而造成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的审查、判断。首先要肯定的是车况不佳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车辆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对车况不佳“视而不见”的行为(有时因过失没有检查车况,有时虽检查,但轻信能避免事故的发生)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也并不意味着车辆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一定要承担交通事故的责任,需要对具体情况作出分析。第一、车辆的驾驶员是车辆的所有人,包括法定所有人和实际所有人,所有人负有保持车况良好才能使用之义务,所有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l 7条、第18条、第19条至22条的规定,对不符合行驶技术要求的车辆而加以使用,根据其使用车辆行为的性质,其责任承担情形如下:其一、如从事有偿活动或非法活动,则所有人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其二、如从事社会公益活动或协助司法机关从事司法活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事故责任,但受益人要承担赔偿责任。第二、驾驶员不是车辆的所有人,驾驶员违反上述规定,驾驶无号牌车辆或驾驶不符合行驶技术要求的车辆的,根据驾驶员使用车辆行为之性质,其责任承担的情形如下:其一、驾驶员是车辆的借用人,因驾驶员系使用车辆的受益人,驾驶员有义务对车况进行检查,所有人也负有保持车况良好才能出借之义务,因驾驶员使用车辆没有付出对价,故驾驶员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所有人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其二、驾驶员是车辆的承租人或承包人(车辆承租与承包相比,其区别在于承租仅限于有偿使用车辆,而承包不仅有偿使用车辆,而且还有偿行使了与车辆相关的其他权利,比如承包客运车辆,承包人不仅使用车辆,而且还行使了排除其他没有在该客运车辆的营运线路上取得营运资格的车辆从事客运的权利),在排除驾驶员非正常使用的基础上,由于所有人出租或发包车辆取得了对价,且负有保持车况良好才能出租或发包之义务,故所有人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但驾驶员作为承租人或承包人,也负检查车辆、保持良好车况,才能承租或承包而加以使用之义务,故驾驶员应当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如驾驶员非正常使用致使车况不佳而发生事故,则驾驶员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所有人不承担事故的责任;其三、驾驶员是车辆的盗用人,盗用人使用车辆并非车辆所有人意志的体现,故盗用人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所有人不承担责任;其四、驾驶员是车辆的征用人,在紧急情况下,出于社会公益,比如为救灾、救人、追捕犯罪分子,驾驶员征用车辆,驾驶员和所有人均不承担事故责任,但受益人要承担赔偿责任。(2)对单纯因肇事人的违章行为而造成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责任重新认定书的审查、判断。第一、肇事人是车辆的驾驶员,驾驶员的违章行为包括违章驾驶和车辆违章装载,驾驶员的违章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其承担事故责任的情形如下:其一、肇事人违反有关规定而引发交通事故,肇事人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其二、车辆未按规定装载而导致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明知车辆违章装载而要求装载的其他人员,也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其三、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机动车辆承包人、承租人或其他人员指使、强令驾驶员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及上述指使人均应共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第二、肇事人不是机动车辆的驾驶员的,驾驶员不承担责任,肇事人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3)对因车辆车况不佳、肇事人的违章行为而共同造成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的审查、判断。因上述两种或多种原因共同造成的交通事故,就要根据事故的原因,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车辆的所有人、驾驶员及其他违章人应否承担的事故责任及承担事故责任的大小。2、没有证据认定事故责任时,审查责任的推定是否恰当。上述三种情况均系针对有证据能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分析而言,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如因当事人的行为致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责任,就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推定。第一、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第二、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的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均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的责任无法认定,应当负对等责任,但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辆的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辆、行人一方应当负次要责任。3、审查驾驶员责任的免除或减轻是否适当。道路交通事故是因车辆造成的,而车辆是由人驾驶的,多数事故是因驾驶操作不当造成的,驾驭员往往也要承担事故的责任,但在特定的情况下,尽管发生了交通事故,但驾驶员责任应予免除或减轻,这些情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2)受害人过错;(3)好意同乘者;(4)正当防卫;(5)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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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事故认定书判全部责任。
转载 编辑:李强
为了帮助网友解决“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事故认定”相关的问题,中国学网通过互联网对“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事故认定”相关的解决方案进行了整理,用户详细问题包括:亡人员60多岁,这样的情况大概要赔偿多少钱,农村户口?怎样避免刑事责任?要负刑事责任吗,具体解决方案如下:解决方案1:致一死的情况已经构成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了,建议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的损失,再有就是到法院免于刑事处罚。负事故全责,交警队检察院法院疏通关系,各地的标准不一样,或在检察院做不起诉处理,取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不移送检察院,需要按照各省市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详细数字,达成赔偿协议,如果想避免刑事责任,还有丧葬费等全额的在18万左右一般赔偿农民标准的死亡赔偿金较少解决方案2:谢谢!解决方案3:最多二十年,赔全款的话可能检查院退回不予起诉或法院判缓刑交通肇事罪,赔偿六十五以上大一岁减一年,当地农民平均收入乘年数通过对数据库的索引,我们还为您准备了:问:死亡人员60多岁,农村户口,这样的情况大概要赔偿多少钱?要负刑事责任...答:一般赔偿农民标准的死亡赔偿金较少,还有丧葬费等全额的在18万左右,各地的标准不一样,需要按照各省市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详细数字。负事故全责,致一死的情况已经构成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了,如果想避免刑事责任,建议积极赔偿受害...===========================================问:死亡人员60多岁,农村户口,这样的情况大概要赔偿多少钱?要负刑事责任...答:如果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不承担主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只是治安管理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话,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积极理赔,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并出具谅解书的,可以减轻刑期===========================================问:死亡人员60多岁,农村户口,这样的情况大概要赔偿多少钱?要负刑事责任...答:交通肇事罪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的情况除非同等责任或以上才可能判处交通肇事罪 如果无加重情节(比如逃逸或者醉酒)则3年左右(全责),2年左右(主要责任)6个月拘役(同等责任)===========================================问: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各项民事赔偿都到位了,对方没有上诉...答: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看你所述,可能会同时适用缓刑。===========================================问:交通事故,车翻了造成两人死亡,一人轻伤,驾驶员重伤,死亡两人单位已...答:交通肇事罪的处罚: ⑴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①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②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③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问:没有以下情况: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答:普通的交通肇事,就承担行政处罚,比如扣分,罚款 还有民事责任,比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 不构成刑事责任===========================================问:?答:你好,如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有以下法条第二款所列六项情形之一,则构成交通肇事罪。《最高人民法院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问:交通事故中司机当场死亡,交警认定司机负全责,同车的一人重伤,一人轻...答:如果买过车辆的商业保险,那么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偿。如果没有那个应该是司机赔偿的,但司机已经不在了。。。。。。===========================================问:偿完事了,我还应该负什么责任,判刑该怎么判??答:你好 责任归属 需要律师当面与你咨询后才能确定。你是哪个城市的?===========================================一般赔偿农民标准的死亡赔偿金较少,还有丧葬费等全额的在18万左右,各地的标准不一样,需要按照各省市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详细数字。负事故全责,致一死的情...=========================================== 已经吊销,就不用考虑了。你开的是社会车辆还是营运车辆?社会车辆的话,3年吧,可再考,如是营运车辆,10年准许再考。各个地方的法规有细微差别的。=========================================== 这种情况已经触犯了刑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跟公安沟通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要求委托律师协助办理就可以了。 河北张金龙律师事务所 王庆刚律师 ...===========================================不会负刑事责任的,除非有下列情形之一: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要看具体情节,如果有从轻情节,可能最高为死刑,如果按普通交通肇事,且是主责,则在三年左右。===========================================构成交通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浙江孙律师: 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罪,法定刑期三年以下,有可能适用缓刑。===========================================除逃逸事故外,其他死亡交通事故必须是在法院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后交警部门才能吊销其驾驶证。=========================================== 3 、亡人事故,在公安交通部门领取死亡尸体处理通知书后,提供:⑴死亡注销证明(由户口... 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等待交警破案,抓获肇事者,死者家属也可以积极查找线索,争取早日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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