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满庄媛十九岁岁了,有没有权利更改自己的姓氏,因父母离婚,现随母生活,想自己姓随母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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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为孩子“随谁姓”闹翻 七成网友接受随母姓
&&& 来自江北区 怀孕不到两个月,江北区的李盈就因腹中孩子面临离婚的可能――为了这个尚未出世的“独二代”孩子跟谁姓,父母和老公争得不可开交,原本恩爱的老公对她说:“如果坚持孩子跟你姓,我们只有离婚。”  怀孕带来的烦恼  30岁的李盈家住江北区银座花园3-25号,结婚3年,一直未要孩子。上月底,终于怀上宝宝,全家兴奋不已。老公陈刚当天就从网上买了孕妇防辐射用品,婆婆忙着买补品,她父母也买来孕妇食谱等……一家人都围着李盈转。  幸福的日子没过几天,矛盾来了。半个月前,李盈父母将她召回家商量:“孩子到时候跟我们姓李。”李妈妈说,李家就李盈一个独生女儿,如果她腹中的“独二代”不姓李,李家将后继无人,希望李盈跟丈夫商量。  其实,孩子跟谁姓,李盈并不在意。当晚,李盈将父母的意思告诉了陈刚,没想他反应强烈:“我的娃儿啷个可能跟你姓?我家只有一个儿,你家怕断后,我家就不怕?”陈刚说,买新房时,因条件较好,岳父母出了首付款,为此,岳父母一直瞧不起他。要求娃儿随李家姓是对他的轻视,坚决不同意。  父母老公闹矛盾  陈刚的反应刺激了李盈父母,李妈妈拒不让步:“娃儿不仅是你的,也是我女儿的,哪个规定娃儿只能跟爸爸姓?”为了逼女婿让步,6月11日,趁李盈回家过周末,李妈妈把她硬留在家,不准陈刚去见她。李盈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劝了父母劝丈夫,但没人愿听,都坚持要孩子的“冠名权”。直到端午节,李盈借口有同学从远方来看她,要回家拿存折取钱,才得以脱身。  因两边都不让步,李盈只好向家里长辈求助,在舅舅、姑姑等的主持下,召集父母和丈夫开了几次家庭会议,讨论孩子到底跟谁姓,都没结果。  朋友说,夫妻双方是独生子女,可以生两个孩子,但李盈夫妇都不愿意:“现在养孩子成本太高,经济条件不是太好的情况下,无法保证给两个孩子最好的教育。”  老公威胁要离婚  前日,又一次家庭会议不欢而散后,一向恩爱有加,对李盈很迁就的陈刚甩下一句话:“如果你父母坚持娃儿跟李家姓,我们只有离婚!”  为何非要坚持孩子的“冠名权”?陈刚的回答是:“自古以来,孩子都是跟父亲姓,自己的孩子不跟我姓,岂不是招人笑话?”李盈父母的理由也很充分:“现在都讲男女平等,早已不是父系社会。法律也没规定孩子必须随父姓,我女儿收入不比他(陈刚)低,让娃儿跟她姓李有何不可?”  父母和丈夫互不相让,让李盈好为难:“难道孩子姓什么,比我的婚姻和幸福还重要?”  记者 张一叶 实习生 孔秀英  专家评议  孩子究竟跟谁姓 只能父母双方协商  “最好实行双姓制。”市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应用心理学中心主任孙元明认为,姓名只是人的一个社会标签。老一辈人认为孩子的姓是香火传承的标志,想要一下改变过来,很困难。  现代女性无论在家庭还是社会,地位越来越高,某些时候甚至超过了男性。同时,男权主义在很多人心中仍根深蒂固。于是,孩子到底跟谁姓的争议越来越普遍。要解决这样的矛盾,最好实行双姓制,把父母姓氏合到一起作为孩子的姓氏,或直接作为孩子的全名。  本报律师团成员、合纵律师事务所律师冷剑丽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子女可随父姓,可随母姓。所以,孩子随父姓只是多年来的约定俗成或传统,并非法律规定。孩子究竟跟谁姓,只能父母双方协商。  相关调查  70%网民接受孩子随母姓  30多年前,中国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如今,第一批“独一代”已年满30周岁,进入婚育高峰,他们的子女“独二代”尚未出生就碰上了难题:父母双方都是独苗苗,到底该跟谁姓?成网上热议话题。  不久前,某网站对此发起调查。近3000人参与调查,结果显示,与传统观念不同,“独二代”中不少人随母姓。调查中,近70%网民表示可以接受孩子跟母亲姓。如果可以生两个孩子,65%的人同意让两个孩子分别随父姓和母姓。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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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随母姓”,政策初衷难解现实尴尬
新华网合肥8月4日电(记者 詹婷婷、周畅、朱青)我国传统观念中只有男性才可以传承姓氏,延续香火,因此新生儿出生后取名字基本都会随父亲的姓氏。不过,在安徽省长丰县新生儿若随母亲姓的家庭,可获得1000元奖励。该县有近30户新生儿家庭主动申请了新生子女随母姓。
该项政策支持反对皆有。可以肯定的是,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面临更为复杂严峻的形势,仅凭类似“子随母姓”政策影响有限,应在打击“两非”、完善社会养老体系改变“养儿防老”观念、提高妇女地位等方面做出更多努力。
“子随母姓”新政引发社会争议
今年32岁的安徽农民王燕松和丈夫都是各自家中的独生子女。她在怀孕期间,得知县里鼓励“子随母姓”的新政策,和丈夫商量后,决定让孩子跟随母姓。在儿子出生后,取名王槿轩,王燕松也按规定获得了1000元的相应奖励。
在2011年,安徽省长丰县成为“联合国人口基金第七周期性别平等项目”中国三个试点县之一。该项目的开展旨在倡导全社会关注女孩的生存环境和健康发展,转变思想观念,提倡男女平等,遏制社会性别失衡。
长丰县下辖的下塘镇、左店乡、朱巷镇正在进行试点,倡导新生儿可以随父姓、随母姓,或随父母双姓。其中对随母姓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用村规民约的形式予以固定。
“我们希望慢慢淡化父姓意识,淡化传宗接代意识,推进性别平等,”长丰县人口计生委副主任龚存兵告诉记者,对于新生儿家庭主动申请新生子女随母姓,乡镇给予每户1000元奖励。
长丰县的做法引发社会关注。部分网民认为政策会对男女性别失衡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也有不少网民质疑这一政策的合理性,一网民说:“依据什么来奖励,奖励的钱从何而来?随父姓,随母姓,都可以,婚姻法早有规定,何须多此一举。奖励本身就是一种歧视。”
新政背后的性别比例失衡
“我们这里的男女比例失衡太严重了,”龚存兵说,“几年前,长丰县新生儿男女比例一度达到128:100,这是一个很可怕的数字。”
长丰县并不是孤例。国家统计局今年1月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末,中国男性人口69728万人,女性人口66344万人,总人口性别比为105.10:100(以女性为100),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60:100。
出生人口性别比(每出生100名女婴时对应出生的男婴数)的正常值域在102-107,其他值域则被视为异常。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引发担忧。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到“十二五”末,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要下降至115以下。
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高俊文认为,男女比例失衡,意味着未来相应有这么多的男孩不能正常娶妻,由此带来的社会隐患不容忽视。
“由于性别喜好,B超鉴定从一次200元,到后来500元甚至数千元,犯罪分子为了牟利会主动提出给孕妇做性别鉴定,如果性别不满意,再推荐去终止妊娠。”蒙城县计生委主任苗桂民认为,民间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两非”案件打击刻不容缓。
调整性别比例任重道远
龚存兵认为,在中国,影响性别价值取向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传统的传宗接代、延续香火意识,对此的重要表现形式就是姓氏的传承,长丰县的做法是在逐步淡化姓氏传承意识,是降低男孩偏好的重要一面。
面对社会争议,龚存兵表示,“子随母姓”只是现阶段的一种引导措施和激励机制,当地政府对于随父姓还是随母姓没有任何干涉,也不是否定传统文化,终极目的还是从思想上根本改变性别不平等的认识。
国家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指导司司长杨文庄近日表示,当前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面临更为复杂严峻的形势,出生人口性别比仍然在高位运行。现在距“十二五”期末仅有不到一年半的时间,要完成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至115以下的硬指标这一目标,任重道远。
杨文庄认为,今后将通过提高妇女的地位,对计划生育家庭进行利益保障,妥善解决养老问题解决性别比例失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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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儿子改随母姓男子拒付抚养费败诉 法院:更改姓氏不影响抚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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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
  近年来,夫妻离婚后,因子女抚养权的改变,子随母姓的个案也是屡见不鲜,新旧观念的矛盾冲突不可避免地引发了一些法律纠纷。
  2012年10月,吴雪和朱国华协议离婚,双方商定8岁的儿子朱华由吴雪抚养,朱国华每月给付500元作为小孩的抚养费。但没想到离婚后不久,吴雪到当地派出所将朱华改名为吴华,朱国华知道后,非常愤怒,在与前妻交涉未果后,从2013年5月开始停止给付抚养费。吴雪催讨多次遭拒后,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按离婚协议给付抚养费。(文中人物均为化名)(首席记者程呈整理)
  □断案
  法院认为,依照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因此被告朱国华不得以孩子改姓为由拒付抚养费。
  法院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朱华的父亲朱国华与母亲吴雪协议离婚,其婚生之子朱华由其母亲吴雪抚养,朱国华每月承担抚养费500元。朱华是否更改姓氏不影响其父子之间的抚养关系,朱国华以儿子改变姓氏为由拒付抚养费没有法律依据。吴雪要求判令朱国华给付抚养费合情合理合法,应予以支持。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朱国华给付朱华每月500元抚养费,并给付前欠抚养费4000元。
  本案中,吴雪在离婚后更改儿子姓氏和朱国华因儿子更改姓氏后拒付抚养费,都多少带有赌气或者报复的成分,是不可取的。几千年来,中国人随父姓已经成了民间习惯做法。既然法律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那么,在子女出生后已经随了父姓而子女的姓名又不是非更改不可的情况下,还是顺其自然,尊重社会习惯和既存事实的好,以此也可减少不必要的纷争和诉累,维护家庭的和睦和社会的安定。
  (新干县人民法院徐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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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生儿随母姓增多 可选其他姓氏引热议
|发布时间: 10:19:19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在10月27日开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作民法、婚姻法有关条款解释(草案)的说明,下列情形可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择姓氏: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抚养人以外的人抚养而选取抚养人姓氏;有其他正当理由。
核心提示|&你姓陈,我姓李,你爹他姓张!咱们祖孙三代本不是一家人哪!&《红灯记》中,奶奶诉说&革命家史&这一段很多人熟悉,可是在以后,有血缘关系的亲祖孙三代可能也不是一个姓。您能接受吗?
昨日,面对法律拟出的解释:公民随父母姓外可选其他姓氏一事曝出后,&你会让孩子用其他姓氏吗?&成为微博、微信热议话题。在现实生活中,有人选用父姓,有人选用母姓,也有少数人选用别的姓氏。如果不随父母姓,你会选择啥当姓?
故事不随父母姓多亏有人&解围&
到底什么才算&正当理由&?
&几千年的姓氏也都可以随便改了,不认祖宗了?&&这个&正当理由&到了派出所那里怎么都不算正当理由!&&&一时间,老百姓议论纷纷。
到底啥才算&正当理由&?什么情形下,子女才能不随父母姓?信春鹰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择姓氏:
&&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因由法定抚养人以外的人抚养而选取抚养人姓氏;
&&有其他正当理由。
信春鹰表示,为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草案还明确:少数民族公民可以根据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选取姓氏。
&其他&正当理由&太宽泛,具体操作起来还需细则或说明。&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户政管理人士认为。
在省直某单位工作的王灿女士,父亲姓张、母亲姓吴,&从小到大,好多人怀疑我不是爸妈亲生的。&她笑着揭开谜底,&其实啊,我是跟奶奶姓。&
王灿说,爷爷奶奶有5个子女,都随爷爷姓张,后来有孙子后,他们也都姓张,&我奶奶就不大乐意了,到我出生,奶奶就要求随她姓&王&。&王灿出生于1983年,到派出所上户口时,民警反对:&出生证明上父母都不是这个姓,小孩不能姓王。&可她奶奶说了:&有哪条法律规定孙女不能跟奶奶姓?你看看能不能翻出这个规定?!&最后,民警&服软了&,一个跟着奶奶姓的小女孩开始了幸福的生活。但因为跟爸妈姓氏不一致,给她添了不少麻烦&&&1996年上初中时就近分配,学校入户调查,连着来了好几次都怀疑我是别人家的孩子,后来还是传达室的大爷替我解了围:&那个小姑娘跟她奶奶姓,在我们这儿是名人!&&
以前,可不可以不随父母姓?
&我闺女3年前上户口的时候就随着她奶奶姓&、&我有个亲戚既不随爹姓也不随妈姓,而是随姥姥姓,这个例子说明即使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公民已经有不随父母姓的自由&&&
不少网友认为,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有大把不随父母姓的例子,他们这样的&姓&合法吗?怎么上的户口?
大河报记者获悉,子女是随父姓还是随母姓,宪法、民法等相关法律都没有作明确的规定,只有婚姻法规定可随父姓,也可随母姓。关于能否跟第三方的姓氏,目前没有统一规定。婚姻法中不禁止,但是很多地方有自己的法规,比如江苏、山东,都禁止使用。&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确实有正当理由,强烈要求孩子不随父母姓,又能证明孩子与父母的血缘关系,确实也有&另外姓&的状况发生。&一位知情者说。
河南的娃儿,多随谁的姓?
长期以来,子女被视为是父系家族的血脉和后代,子女的姓氏被规定从父姓,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的权利和地位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因此要求子女随母姓的案例也在增多。
&我省的状况也是如此。&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户政管理人士介绍,近年来,新生儿随母姓的状况越来越多。&确定子女的姓氏,应由夫妻平等协商而定。&
目前,对于父母之外的其他姓氏,我省一般是不予认可的。
成人之后,能否改变自己的姓氏?这位负责人介绍,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因此,子女成年后,可以自己选择随父姓还是随母姓。
反对者占大多数:行不更名坐不改姓!
昨日,央视官方微博发布了关于姓氏草案的内容后,随即成为热门话题,短时间内转发、评论超过三千。
有人拍手叫好&&
一网友:&终于能让以后的孩子叫龙傲天了!&
网友&李娜娜&:&只要有正当理由,就可以不跟随父母姓,我觉得这是最大限度上体现了人权,本来嘛,自己叫啥,为啥要让别人决定?&
郑州的赵红女士说:&我家三代人俩姓,爸妈姓赵、张,我们夫妻姓张、赵。觉得可没意思。我特别喜欢司马、皇甫、公孙、上官这一路,一听全家都好像是江湖风云人物。&
昨日新闻一出,立刻有人担忧:生个孩子本来随谁的姓只有两个选择,但以后有这么多选择,小两口还不得闹掰了?!
一位社会学家说,姓氏只不过是人类社会生活中必需的一个代表符号,家长与子女应摆正心态,不要在这个问题上刻意较真儿。
有人强烈反对&&
反对的人更多:
网友&满言页&:&姓名都是父母所赐,是血缘关系的纽带和见证。行不更名坐不改姓。&
网友&郑斯基&:&有些传统文化还是要保留的,不能全盘西化。&
网友&李LI小伟&:&别人会问:你们是重组家庭吗?&
一些人担忧,现在一些城市上小学、上中学都需要对孩子和父母的关系进行调查,&以前姓一个姓时还得提供相关证明,这连姓都不一样了,那证明起来得多麻烦?&
我来说两句
今天上个硬货,正宗的毛氏红烧肉。我是在电视上学的,这就是我的学习成果。是程汝明大师教的,程汝明大师为毛主席掌勺近20个年头了,非常了解主席的喜好,正宗的毛氏红烧肉是不会放酱油的,因为主席不喜欢酱油,平时我们都是用酱油调色的,可是不放酱油怎么能做出红艳艳的红烧肉呢?又怎么能把五花肉做到肥而不腻呢?这里边的窍门还真不少呢,下面就来赶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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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律 汉中离婚父母变更子女姓氏的规定
婚姻法律 汉中离婚父母变更子女姓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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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一方擅自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在现实生活中,多发生在夫妻离婚后,获得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在未征得对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未成年子女的姓名予更改。下面是婚姻法律知识介绍,来看看吧!  一、法律规定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 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二&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日)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1〕民复字2号关于变更子女姓氏纠纷处理问题的来函收悉。  据来文所述,陈森芳(男方)与傅家顺于1979年10月经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子陈昊彬(当年七岁)判归傅家顺抚养,由陈森芳每月负担抚养费十二元。现因傅家顺变更了陈昊彬的姓名而引起纠纷。  我们基本同意你院意见。傅家顺在离婚后,未征得陈森芳同意,单方面决定将陈昊彬的姓名改变傅伟继,这种做法是不当的。现在陈森芳既不同意给陈昊彬更改姓名,应说服傅家顺恢复儿子原来姓名。但 婚姻法 第十六条 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认为子女只能随父姓,不能随母姓的思想是不对的。因此而拒付子女抚养费是违反 婚姻法的。如陈森芳坚持拒付抚养费,应按 婚姻法 第 三十五条 的规定,予以强制执行。  二、 孩子改名后,父亲或母亲仍应该支付抚养费。  父母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依然存在,即便孩子改随他姓,这种父母子女关系也没有发生变化,父亲对改名后的孩子仍然负有抚养义务。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根据上述规定,孩子改名后,父亲或母亲应该继续支付抚养费,不得以孩子已经改名为由抗辩。该条同时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但这必须以诉讼为前提。  三 、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权  《民法通则》第99条第1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姓名权是一项重要的人格权,主要包括姓名决定权、姓名使用权、姓名变更权。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具体到姓名权尤其是姓名决定权、姓名变更权上, “子女出生及其未成年时期,其姓名的选择是父母基于亲权决定的”。父母代为行使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决定权、变更权的权利,即为未成年子女命名权。  对于刚出生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之未成年人,姓名及变更由父母决定。所有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权均由其父母代为行使。  子女姓氏一旦确定,父母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改变。即使父母双方离婚后,子女同一方共同生活,同子女生活的一方也不得单方改变子女的姓氏。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离婚后,一方再婚而未征得生父或生母同意,擅自将子女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子女抚养纠纷诉至法院的,法院可以责令恢复子女原姓氏。  四、成年子女有权决定自己的姓氏  子女一旦具有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或虽未年满18周岁,但已满16周岁且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则子女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自己的姓氏的权利。父母双方不得进行干涉,不得强迫更改子女姓氏或强迫子女不得更改姓氏。  五、判例  判例一:某女与其夫离婚后,更改了由其抚养的儿子的姓名。此案经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审理认为,“子女随父姓或随母姓,应由夫妻双方协商,子女有表达能力的,还应尊重子女的意见。女方在未与男方协商的情况下,单方改变子女姓和名,没有法律依据,显系不当。故判决女方必须在判决生效后,一日内恢复其子女的原姓名”。  判例二:河南省西峡县对类似案件的判决是“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女方并未侵犯男方的任何权利”。故判决驳回男方恢复子女原姓氏的诉讼请求。  判例三:广州市中级法院对类似案件的判决是,“孩子的名字是出生时双方确定的,虽然夫妻已离婚,但仍需遵守双方的原约定。法院支持男方的部分请求,判决将子女的名字恢复原名,姓氏随母”。  判例四: 某地一审法院对类似案件判决子女可随父姓,也可随母姓,驳回男方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但是男方申诉后,法院又将此案发回再审,案件审理了三年,仍无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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