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给其爷爷家进行危房改造申请书犯法吗

村支书虚报材料 谋取危房改造金43万元
武宣某村支书陆某信,利用主管危房改造的工作之便,给26名不符合危房改造标准的村民虚报假材料,导致国家损失43万余元。昨日,该县法院公开庭审此案,全县各村委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共200多人旁听。据了解,陆某信原担任该县黄茆镇某村委党支书,主管该村的危房改造工作。检察机关指控称,2011年至2013年间,陆某信在明知危改申请条件的情况下,出于私利与人情,为26名不符合条件的村民谋取危改补助款,给国家造成43.7万元的损失。他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非法收受本村13户危改申请人的好处费共1.47万元。公诉机关认为,陆某信受政府委托,从事危改工作的审查、核实、报批等工作。其利用工作之便,违反危改工程的有关规定,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43.7万元的经济损失;同时,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贿赂款共1.47万元,已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案发后,被告人具有投案自首的情节,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陆某信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滥用职权罪均提出异议,认为陆某信不符合滥用职权的主体资格,危改的职责也不是政府委托的,但对受贿罪的指控无异议。在最后陈述阶段,陆某信称,自己曾是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深得群众爱戴并被选为县人大代表,获得过诸多荣誉,但在利益面前经受不住诱惑,沦为人民的罪人,希望旁听的村支书、主任千万不要像他那样,要用对手中权力,为民谋利。据悉,在开庭审理前,武宣县法院已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对陆某信采取逮捕强制措施,并获得许可。鉴于控辩双方在定罪量刑上存在较大争议,法庭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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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1998 - 2013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截危改款留低保金村支书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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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到甜头的冯某决定在经手的民生项目上作弊,以谋取更多的非法利益。此后,冯某在协助乡政府办理危房改造工作中故伎重演,利用代镇政府向危房改造户发放危房改造款之机,每户截留危房改造款1000元。3年间,冯某先后私自截留危房改造款共计3万元,并据为己有。冯某还虚报危房改造项目,套取危房改造款6000元。冯某甚至把歪主意打到了农村低保户身上,他利用协助乡政府办理低保资金发放之机,私自截留15个低保户的低保款共6万余元,据为己有。
原标题:截危改款留低保金村支书被判刑
□本报记者张昊本报通讯员徐林谢新旭河南省淮阳县临蔡镇某行政村支部书记冯某把农村民生项目当成“唐僧肉”,采取截留公款、虚报项目等手段,贪污公款9万余元。近日,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终审判处冯某有期徒刑九年。2009年,河南省推行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对农村贫困户居住的危房由政府提供一定的扶助资金进行改造。为推动试点工作开展,淮阳县临蔡镇政府委托辖区行政村支部书记协助镇政府办理此项事宜,其中一项工作就是负责将危房改造款转交给本村危房改造户。2010年5月,因手头暂时拮据,冯某将镇政府委托其转交王某的5000元危房改造款私自扣留了1000元,只转交给王某4000元,并谎称政府只补助了4000元。王某信以为真未提出任何异议,有关方面也没有问及此事。尝到甜头的冯某决定在经手的民生项目上作弊,以谋取更多的非法利益。此后,冯某在协助乡政府办理危房改造工作中故伎重演,利用代镇政府向危房改造户发放危房改造款之机,每户截留危房改造款1000元。3年间,冯某先后私自截留危房改造款共计3万元,并据为己有。冯某还虚报危房改造项目,套取危房改造款6000元。冯某甚至把歪主意打到了农村低保户身上,他利用协助乡政府办理低保资金发放之机,私自截留15个低保户的低保款共6万余元,据为己有。2013年6月,检察机关在办理其他案件中发现冯某涉嫌贪污犯罪线索并成功查办此案。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作出了如上判决。■法官评案应加大农村民生项目监督力度据调查,冯某之所以在长达3年时间里贪污9万多元农村民生项目资金而不被发现和举报,其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农村民生项目运作程序不够规范,易于被利用。比如危房改造资金、低保资金的发放未做到由政府直接将资金发放到受益者手中,而是由支部书记中转,给冯某截留公款提供了可乘之机。二是监督机制不健全。农村民生项目较为分散、金额较小且监督对象远离监督机关,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较为困难,使冯某处于“脱监”状态。三是政策宣传不到位。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农民对有关民生项目政策误读,从而使农民无法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群众监督。比如,冯某对王某谎称危房改造款仅4000元,王某就信以为真。承办此案的法官胡江涛认为,农村民生项目是惠民工程,必须穿上“防弹衣”,谨防被个别基层干部当作“唐僧肉”啃食。为此,应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尽快完善运作程序,从程序上保证项目运作减少不必要的环节,不给贪腐分子可乘之机。二是加大监督机制建设,尽早建立覆盖所有运作程序和所有参与人员的全程监督和全员监督机制,确保程序监督上不断裂、人员监督上不留死角。三是加强政策宣传,让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便于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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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小时点击排行疑似截留3/4危房改造款项 海口北港村支书被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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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北港岛,有村民近日向南国都市报记者实名举报,北港村党支部书记蒋某某在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年危房改造,2011年度农村改厕等政府民生工程中,存在疑似腐败现象。陈奕军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关于北港村委会2011年度农村改厕的公示材料,该材料上显示,当年北港村委会2011年度改厕任务一共87户,每户补助金额为800元。
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北港岛,有村民近日向南国都市报记者实名举报,北港村党支部书记蒋某某在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年危房改造,2011年度农村改厕等政府民生工程中,存在疑似腐败现象。
接到举报后,南国都市报记者实地走访发现,当中确实存在一些疑点。而对于村民举报的相关情况,被举报人蒋某某则否认。
目前,美兰区纪委、区检察院、演丰镇成立联合调查组介入调查此事,并表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
村民陈丽花站在自家房子前说,这房子是我们家的祖屋。
危房改造截留款项
此事的举报人为陈奕军,其为北港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他拿着材料告诉记者,2011年-2012年,北港村支书蒋某某在兼村委会主任期间经手的北港岛危房补助款,&存在猫腻&。
陈奕军说,政府发放的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是每间2万元,然而,有多位村民却反映,当年的危房改造补助,蒋某某都要截留当中的1.5万元才给予办理,户主真正到手的只有5000元。如村民陈勋荣、陈泽勇等村民,让蒋某某截留1.5万元后,最后只得到5000元。
&如果谁不愿意交这个钱,需要进行危房改造的村民就得不到指标。&陈奕军说,如村民饶朝良等人,当年本来符合条件,却因为不答应蒋某某的要求,最终没能得到危房补助款。
陈奕军还说道:北港岛在2011年-2012年危房改造工程中共有18个指标,单单村支书蒋某某的亲属,就占走了其中5个指标,当中包括有蒋某某的母亲、叔叔、舅舅、二哥、妹夫。这当中有的根本就不符合条件,而是站在他人的危房旁拍照,存在上报材料作假的行为。
陈奕军说,蒋某某在2011年度的农村改厕工作中也存在问题。
陈奕军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关于北港村委会2011年度农村改厕的公示材料,该材料上显示,当年北港村委会2011年度改厕任务一共87户,每户补助金额为800元。
&他们报的这么多个指标中,实际有三十几个是假的。&陈奕军说,当年这份公示材料,&根本没有在村里面公示,&村里很多人不知道有这回事,直到2014年,镇里面发现这个材料上没有村民确认签名,这才打回来让村委会补办,这时很多村民才发现名单上有自己的名字,但却从没领到过这笔钱。除此之外,陈奕军从名单上还发现,村支书蒋某某的多名亲属,还存在虚报改厕指标的情况。比如,蒋某某的妻子肖某,在村里根本没房子,没建厕所,但却榜上有名。蒋某某的妹妹一家三口住在一起,名单上居然有三个人的名,&他们一家就一个厕所,难道还每个人搞一个厕所不成,明显是假报。&
危房改造款被截留1万5
2万元只到手5000元
事实是否真是如此呢?记者来到北港岛找到了危房改造名单上有名的村民陈勋荣。他告诉记者,他的危房是2011年改造的,时任村支书兼主任的蒋某某找到他,说&可以帮我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指标,但前提是要给他5000元&手续费&&。
陈勋荣说,当时他认为蒋某某的条件可以接受,便答应了对方。到了2012年底,在发放补助日期的前几天,蒋某某突然又找到他,让他去办理一张银行卡,说危房补助下来了,要打到他的卡上。
&我按照他的要求,当时把卡和密码全给了他,哪里想到,钱打到卡上之后,他居然背着我取走了当中的1.5万元。&陈勋荣说,大约一个多星期后,当蒋某某把卡还给他时,&卡里面却只剩下5000块钱了。&
&你这个人怎么能这样?&陈勋荣随后质疑蒋某某的做法,但得到的说法是:&钱是送给别人的。&
陈勋荣说,他觉得蒋某某的做法实在太过分,后来他便将此事告到了美兰区纪委。举报之后,&他(指蒋某某)还找过我几次,说是要把钱退给我,但我根本不理他,后来事情就一直拖到现在了。&
而另外一位村民饶朝良则说,他们家里住在45平方米的旧房里,2011年又遭台风破坏,当年他本来要进行改造翻新。按理来说,他觉得自己应该完全符合危房改造补助申报条件。当时,&蒋某某也曾因为申请危房补助的事来找过我商量,但却称需要扣下当中的1.5万元,只能给我5000块钱。如果不愿意,就把这个钱压下来。&&我当时还跟他说,要不对半分,给我留下1万,哪知道这样他也不愿意。&饶朝良说,后来他们双方谈不下来,拖着拖着,最后他就没有得到当年的危房改造补助。
村支书亲属危房改造材料造假
在别人危房旁拍照却通过审查
记者从有关途径证实,村民提供的北港年危房改造材料上的名单,跟演丰镇政府危房改造工作小组处存档的2011年-2012年危房改造材料上的是一致的。在2011年北港村一共有3户人家接受危房改造,在2012年有15家。在这些材料上,记者还发现,村支书蒋某某的母亲邓某某和叔叔蒋应某都是在原址上进行危房改造。
那么,北港村村民质疑村支书的亲属利用他人危房进行拍照做伪证的情况是否属实呢?带着村支书的亲属上报材料中的危房照片,记者经过探访,最终找到了照片中危房的真正主人&&北港岛道头村村民陈丽花。
&这房子是我们家的祖屋,是他在我们家的房子面前拍的照。&陈丽花看过照片后,特意走到自己家的房子面前明确地告诉记者,这房子是她们家的祖屋,可照片上的人什么时候在他们家房子面前拍照,她根本不知道。他们家的这一破瓦房已经好几十年了,除了台风后修葺了屋顶,2011年以前就从来没有改造过。
通过材料上的照片比对,陈丽花和多位村民确认,照片上的人是村支书的亲叔叔蒋应某,是他利用陈丽花家的这处危房拍摄了照片,上报材料,这样作假的材料最后还通过了审核,得到了危房改造指标。
&他拿我们家的房子拍照拿了补助,以后到我们家真的要改造房子想要点补助,怎么办?&陈丽花对此表示非常气愤。
有村民称农村改厕补助
榜上有名却没拿到钱
针对北港村委会2011年度农村改厕的情况,记者也进行了一番走访调查。
记者先是找到其中榜上有名的村民饶朝志,在他家里,记者根本没有发现有厕所,他自己也称从来没有领取过关于改厕的补助。
&这些都是我的前任村委会主任蒋某某他们搞的。&现任北港村委会主任陈奕虎说,他是2013年8月份才任职的。关于北港村委会2011年度农村改厕任务存在虚报的情况,&确实是有这么一回事,我妻子的哥哥翁冠清就是其中一个被虚报的,名单上有他的名,但是他没领到这个钱。&
陈奕虎说,他也是到了2014年,镇里面把这份材料打回来让村委会补办手续,他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这个后来也查出来了,87个指标中,一共虚报了36个。&陈奕虎说。
当事人回应
村支书否认举报事项: &我绝对没有拿过一分钱!&
对于村民们举报的情况,南国都市报记者也对话了被举报人蒋某某,但他否认村民举报的情况是事实。
记者:你有没有截留村民的危房款?
蒋某某:没有,绝对没有,一分钱都没有。
记者:那为什么像陈勋荣他们都说,你拿了他们的1.5万元危房款?
蒋某某:我和你说,他们这帮人原来选举的时候对我有意见,所以就在那里到处乱讲,到处告。
记者:人家说你的母亲和叔叔几个在危房改造资料上造假又是怎么回事?
蒋某某:这个危房改造意思是,你拆那个旧房就地建成新房,才给指标给你。刚好当时我老妈和我叔叔那一年拆了旧房,要建新房。哪里想到,做了之后,指标就来了,上面让拍照作证,他们没地方拍照,所以就只能那样啊。我们也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上面也没有工作人员来指导,这些都是要相关部门的人来指导,那些村民才懂怎么做。像拍人家房子的这种情况村里面很多,据我了解,从2011年到2014年,像这样的情况起码都有一半。
记者:还有2011年农村改厕那件事,为什么会有一些村民说,他们根本之前就不知道这件事,家里既没有建厕所,也没有领到什么钱,为什么最后发放补助的名单上又有他们的名字,这是怎么回事?
蒋某某:是是是,是有这么回事,这些都是事发之后,我才知道。当时做了50多个,还有20多个是没有做,没做,最后也没有发钱给他们。钱都是资料员去领去发,至于发不发,农户有没有领到钱,我们也不知道,我作为主任只是给他签名而已。
记者:那你的意思是,这件事都是资料员犯的错?
蒋某某:嗯,是资料员做错了。
记者:你跟我说实话,在发放危房改造补助和农村改厕补助这些事情上,你有没有犯过什么错误?
蒋某某:在这几件事上,我只有工作上失职,没有说要人家钱或者什么。如今纪检部门已来查了,也找我谈了话,反正最后该我负责我会负责,该我承担的责任我就担,我没要人家的钱就是没要人家的钱。
美兰区重视
联合调查组上岛调查
据了解,就演丰镇北港村委会道头村群众反映的改厕、危房改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美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决定成立由纪委、区检察院、演丰镇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李新亮担任调查组组长,区检察院检察长郭慧丽、演丰镇委书记王康照为调查组副组长。1月21日上午,调查组召开部署会,立即启动调查程序,联合调查组工作人员已赶赴北港岛,对媒体报道的情况进行取证。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联合调查组组长李新亮要求,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从严、从重、从快,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区、镇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对涉及的改厕、危房改造等方面内容,相关单位要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协助调查组进行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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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段昌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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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放数:535774我们二胎上户口没有经过村支书,然后村支书来我家要钱,说不给就去司法所告我,请问着犯法吗?_百度宝宝知道&本页位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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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村支书借危房改造工作向村民索贿均获刑
发布时间: 17:22:18
&&&&本网讯(张勇)&&农村危房改造补贴工作本来是国家一项惠民工程,可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极少数基层村干部不惜损害困难群众的利益,打起了危房改造资金的主意。12月26日,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对犯受贿罪的俩村支书被告人李佰十、郭远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被告人李佰十和郭远分别是太康县清集镇的两位村支部书记。2013年,镇政府开展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工作,两被告人便利用职务之便,乘为村民申报危房改造资金的机会,向本村10余户村民每户索要现金2000元,不然就不给符合条件的村民进行申报。在整个过程中,被告人李佰十索得赃款28000元,郭远索得赃款23700元。案发前,二人主动退还赃款并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二被告人身为村支部书记,利用协助镇人民政府从事危房改造工作之便,向危房改造农户索要钱财,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案发前,二人已将赃款全部退还,且属自首,有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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