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后不续签补偿公司没有续签还宜致在公司从事劳务

劳务派遣合同已经到期4个月了,派遣公司未与我续签劳务合同,我可以申请经济补偿么?_百度知道
劳务派遣合同已经到期4个月了,派遣公司未与我续签劳务合同,我可以申请经济补偿么?
但是两份劳务合同都未给我们一份。因为08年我在B 公司曾经以实习生的身份从事了半年工作,我们都以没有劳动合同的身份干着以前派遣员工的工作,A公司未与我们联系续签合同的问题。一直到现在。被派遣到B 公司从事工作,我们可以申请经济补偿么,我们的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只是口头约定先干6个月。日,逾期看该公司效益再说,B 公司也未与我们联系劳务合同的事,我们几十个人与A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2年的劳务派遣合同日,请耐心观看?具体怎么做。说的比较多,所以这次B公司未给我们签订书面合同。请问,B公司因为效益问题将要把所有的派遣员工全部裁掉。6月30日?谢谢
提问者采纳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最后12个月工资的月平均工资额、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自2月26日至补签劳动合同(或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期间,按一年算,就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不满六个月的。3:你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月工资的标准指,支付半个月的。2、A公司若是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时,由于A公司在2月25日前没有与你续签劳动合同,应当向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B公司因为效益问题将要把所有的派遣员工全部裁掉”后、“6月30日。其标准是,你可以回到A公司。) 41、A公司应当与你们联系续签合同的问题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回答者:
劳务派遣合同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原先劳务派遣在一家公司做了七年,后来公司要求和另外一家劳务公司签了合同,现在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续签了_百度知道
原先劳务派遣在一家公司做了七年,后来公司要求和另外一家劳务公司签了合同,现在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续签了
现在公司赔了2个月工资,请问是不是合理。
提问者采纳
?,也是公司与派遣公司签定用工合同的你的劳动合同是与派遣公司签定的。不需要与你本人签定任何合同啊,公司给你的2个月的工资是什么款?。自然也就不存在续签一说的。公司是否用工。另外?
我们和劳务公司签的合同,然后公司还要签上岗合同。现在公司里的人事给了我一张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上面的甲方就是我现在的那家劳务公司,乙方是我。上面的赔偿金额是2个月的工资,也就是我和现在的那家劳务公司2年合同的补偿款。我想问的就是那我过去为公司服务的7年就不算了吗?
恩,公司解除的是你的上岗合同而非劳动合同。你还是派遣公司的合同期内的职工。按国家规定,你与现在的公司并没有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依劳动合同法,你现在的公司不与你继续签定劳务合同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这个可在劳动合同法中查到。当然,如果公司想给钱肯定是不违法的。所以说,企业不违法,是合理的。就象是这个企业不需要为你参加社会保险,不需要为你缴纳公积金是一样的。你的所有的权力和义务是与派遣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范的。
提问者评价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回答者:
劳务派遣的相关知识
按默认排序
其他1条回答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劳务人员派遣合同到期未续签继续提供劳动,派遣公司承担责任(属于随意解除劳务派遣关系要赔偿)  近年来,随着劳务派遣的盛行,一些企业大量使用派遣工的同时,因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互相推脱责任,导致劳务派遣纠纷案件逐渐增多,让劳动者陷入被侵权的境地而无所是从。记者从市总法律部了解到,近日,李某就因自己身陷与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纠纷,把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一同告上法庭,希望通过法律的裁决来认定自己和派遣单位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他说,发生纠纷后,感觉无论是用工单位还是派遣单位都在努力推卸责任,仿佛自己成了一个皮球,被踢回来又踢过去……
  ◆侵权事实
  派遣公司不续合同劳动者讨要补偿金
  李某曾是福建某劳务中心的员工,双方签有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日为日。该劳务中心将李某派遣到某餐饮公司工作。日,该劳务中心在给李某发放工资时,告知他,劳动合同到期,即日起终止与他的劳动关系。李某认为,劳动合同到期后,该劳务中心没有和他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他继续提供劳动。因此请求判令该劳务中心向他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补偿金5300元。
  对此,该劳务中心则表示,因该中心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关于注册资本及劳务派遣工作岗位的规定,所以决定办理注销手续。李某和该中心签有的劳动合同于日终止,中心已经采取口头告知、张贴书面告知以及当场发放个人告知书的形式通知李某,但李某不同意按期终止劳动合同。
  同时,该中心与餐饮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至日到期,按照《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1条规定,该餐饮公司和李某在日签订了合同。因此,该中心无须向李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而该餐饮公司则认为,李某是与该劳务中心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己只是用工单位,如果终止劳动关系,应该由劳务中心支付补偿金,相关责任不该由自己承担。
  ◆案例解剖
  法律面前证据不足派遣公司依法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与该劳务中心签订的劳动合同虽然于日期满,但之后,李某仍按原劳动合同的规定向用工单位某餐饮公司提供劳动,所以,李某与该劳务中心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
  该劳务中心作为用人单位,应该对双方劳动关系取消的原因承担举证责任。但是,该中心没有拿出有效的证据予以证明。因此,虽然该劳务中心发出的告知书内容为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但其性质实际是该中心单方解除与李某的事实劳动关系,因此该中心应该向李某支付相应的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但该中心没有支付该补偿金,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该劳务中心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李某或额外支付李某一个月工资后即以张贴告知书的方式单方解除了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且该劳务中心没能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该中心因即将办理注销手续,曾与李某进行协商。因此,该劳务中心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该中心应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李某支付赔偿金。
  综合以上所述,法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规定,判决福建某劳务中心给付李某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赔偿金5300元。
  ◆专家点评
  派遣工市场不规范劳动者权益易受侵
  对于本案,有关法律专家认为:现阶段有大量企业使用派遣工,劳务派遣的目的在于提供短期、临时的工作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就业压力。但是,目前从事劳务派遣的企业做法不一,用工市场不规范,监管缺失,造成劳务派遣中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如,一些劳务派遣单位仅收取管理费、不进行有效管理,在派遣过程中还大量存在不签订合同、不交纳保险费、拖欠工资,以及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所以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极易受到侵犯。
  本案正是通过法律手段规范劳务派遣过程中的不合法情况,本案中涉及两个劳务派遣纠纷重要的法律问题,值得重视。
  一是,劳务派遣纠纷中的被告主体资格问题。本案中,从李某的劳动期限可以看出,他在劳动合同期满后还在用工单位工作,但劳务派遣单位却未与他续签劳动合同,李某被解除劳动合同后,由派遣单位还是用工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都没有明确,所以争议内容涉及两个单位,两个单位都应列为被告。
  二是,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后,仍在用工单位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劳务派遣公司为了逃避责任,故意在合同中不约定合同期限,以达到与用人单位签的合同时间一致,或者在合同到期后拖延续签合同,从而达到否认劳务派遣关系的结果。
  本案中,李某就是因为合同到期后派遣公司没有与他续签,从而让他一段时间里虽然在用人单位工作,但却没有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如果简单地依据劳动者没有其他劳动合同,又在餐饮公司工作来判断,那么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但必须注意的是,劳动者李某获得工作是基于劳务派遣,且一直从事同一内容的工作,因此,即使该劳务中心逃避续签劳动合同,也构成其与李某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
执行时间:<font color="#ff.67秒
Copyright & 1999 - 2003
All Rights Reserved我是劳务派遣的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_百度知道
我是劳务派遣的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
说是试用三个月,公司不续签了,可是我在那公司三年也没有转正,现在合同到期了,也没有年终奖,而且我们劳务派遣的比正式的每月少那住房公积金我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合同
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而你仍不同意续签的:单位在维持,劳动者都能拿到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这项新的补偿的计算开始时间为日、提高待遇的情况下跟你续签你好
其他类似问题
按默认排序
其他1条回答
合同期满,公司不再续签,你可以要求没工作一年给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务派遣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劳务协议到期不续签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