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包300亩荒山政府能按退耕还林条例扶持吗

张家口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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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新闻局举办《张家口市鼓励荒山绿化实施办法》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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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3日,市政府新闻局举办《张家口市鼓励荒山绿化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海东介绍了《办法》制定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要制定《张家口市鼓励荒山绿化实施办法》?
答:近年来,虽然我市每年以100万亩左右的速度推进造林绿化,但由于造林绿化投入水平低以及常年干旱少雨、立地条件差等原因,目前,仍有近800万亩宜林荒山没有治理,绿化速度、造林质量均不能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申办冬奥会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快荒山绿化速度,提升绿化水平,急需制定鼓励荒山绿化政策来引导社会力量和资金投入荒山绿化。
问:《办法》推出了哪些优惠政策?享受优惠政策有哪些前提条件?
答:《办法》提出了6项林业优惠政策,两项土地使用优惠政策, 6个优惠的前提。
六项林业优惠政策是:
1、林地使用权可依法继承、抵押、流转;
2、列入造林规划的,享受国家、省、市工程造林补助;
3、符合条件的,享受公益林补助;
4、规模化发展林下经济,给予政策性资金扶持;
5、林果企业贷款,可申请享受林业贴息政策;
6、优先享受林业主管部门技术咨询、指导。
两项土地使用优惠政策是:实施荒山绿化的单位和个人可依法按程序在绿化达标的荒山,使用5%的土地建设林业生产生活设施;5%的土地面积可以转为建设用地,用于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等开发建设。
另外,建设用地的土地出让金除国家规定应上缴的部分外,土地出让净收益优先用于荒山绿化。
六项享受优惠的前提条件是:
1、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件;
2、合法有效的荒山流转合同;
3、经林业、国土等相关部门审核,县(区)政府批准的荒山绿化综合开发规划;
4、荒山绿化投资决算审计报告;
5、荒山绿化年度设计在当地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6、造林亩投资不低于3000元,保存率不低于80%。
总的说要达到两个80%。即造林面积达到荒山的80%;造林保存率达到80%。
问:荒山绿化办法适用于我市哪些区域?什么人可以进行荒山绿化?
答:社会绿化建设主体对通过合法程序取得经营权的&荒山&都可以实施造林绿化、保护、开发和经营的行为。我市规划内宜林地和规划外可绿化的荒山荒坡、荒滩荒沟、荒地荒丘分别归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实施荒山绿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通过合法程序取得荒山的使用权以及林木、附属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实施造林绿化、保护、开发和经营。
《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获得荒山使用权并实施荒山绿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张家口市域外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作为《办法》所说的荒山绿化建设主体。
问:荒山使用权的年限如何确定?
答:荒山的使用期限以林权证或土地承包证规定期限为准,最长可以70年。从集体或个人流转的荒山承包经营期限为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按照土地承包法规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内荒山最长70年,规划外荒山最长50年。但荒山绿化建设主体可在期限届满前一年内提出续期申请。
问:荒山绿化建设有哪些要求?
答:一是鼓励发展生态项目。荒山绿化可以与发展林苗一体化、林下种植养殖、生态旅游等相结合。
二是荒山绿化及开发经营活动应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三是绿化时限要求。荒山面积在1000亩以下的,应在1年内完成造林绿化任务;荒山面积在1000亩以上、10000亩以下的,应在3年内完成绿化任务;荒山面积在10000亩以上的,应在5年内完成绿化任务。
四是为保证绿化质量,荒山绿化造林亩投资应在3000元以上。
问:荒山绿化如何实施?
答:实施程序有五个步骤:一是摸底公布,二是申请登记,三是荒山流转,四是工程建设,五是竣工验收。
摸底公布:由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应根据当地林地利用保护规划、本地荒山绿化规划和荒山使用权人的意愿,对本地荒山情况登记造册,确定绿化区域、面积、绿化时限和要求并在林业网公布。我市这项工作正在进行,目前,赤城县、蔚县、宣化县、崇礼县、尚义县、张北县、怀来县、阳原县、万全县等9个重点县、1个自然保护区、2个国有林场、65个乡镇、284个村已登记62.1万亩,具体将于近日公布。
申请登记:企事业单位、个人等社会荒山绿化建设主体向当地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绿化投资内容。
企事业单位需要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个人提交有效身份证明。
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应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
荒山流转:荒山流转是指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荒山使用权人将荒山的使用权以及林木等附属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依法转移给荒山绿化主体的行为。荒山流转可以采用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荒山使用权人也可以依法将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林木及附属物入股、抵押或者作为出资、合作的条件。
荒山流转要签定流转协议并进行产权登记。
鉴定协议。绿化建设主体应当与荒山使用权人充分协商同意后,签订合法有效合同,在所在县(区)荒山流转机构办理流转手续,依法取得荒山(或林地)使用权。县乡政府可以对荒山的流转给予必要的协助。
产权登记。绿化建设主体应当向县(区)林业行政管理部门(林业局、国土局、农工部等)提出流转登记申请。相关部门在收到流转登记申请资料后,要对荒山及附属物进行勘查,在30个工作日内,依法为荒山流转办理林权证或土地使用证或进行不动产登记。
工程建设:
一要进行荒山绿化综合开发规划审核。荒山绿化的建设主体应向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提供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编制的《荒山绿化综合开发规划》,由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区)政府批准。县(区)政府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通知荒山绿化建设主体。
荒山绿化综合开发规划应包括开发经营目标、绿化及附属设施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年限、预期效益、投资预算等内容。
二要进行造林设计方案审核。荒山绿化的建设主体当年造林应该在造林一个月前向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提交年度造林工程设计方案,包括造林时间、地点、面积、整地方式、树种及苗木规格、管护方案、投资预算等内容。下一年度的造林设计方案,应在前一年的8月份提交到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通知荒山绿化建设主体。
三要按设计施工。荒山绿化建设主体应按照《荒山绿化综合开发规划》和年度《造林工程设计方案》安排施工。
四要按规定工程验收。绿化建设主体向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提交荒山造林绿化验收申请及投资决算报告书。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按照生态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组织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验收,验收结果报市林业局备案并告知荒山绿化建设主体。
问:《办法》的优惠政策如何办理兑现?
答:(一)林业方面优惠优惠政策兑现。
1、产权政策。绿化建设主体依合法有效的荒山流转合同,可以向当地县(区)政府相关部门申请,依法取得林权证、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荒山土地使用权、林权及不动产可依法继承、抵押、流转;
2、工程造林补助。对已纳入造林计划,经验收合格的荒山造林工程,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可按不同工程类型给予荒山绿化建设主体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京冀生态水源涵养林等工程造林补助。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塞北林场建设工程目前每亩人工造林国家补助400元,京冀生态水源水保林工程由北京投资,目前人工造林亩投资1000元,中央财政补贴造林项目每亩补贴200元,退耕还林荒山匹配造林项目目前亩投资300元。
3、公益林补助。荒山绿化建设主体可向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河北省地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试行)》相关标准申报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补助。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5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14.75元,公共管护支出0.25元。
4、政策性资金扶持。荒山绿化建设主体发展种植、养殖、森林旅游等生态经济,比如园区经济1000亩以上的,可以向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县(区)林业主部门可根据相关规定申报林下经济发展、现代农业基地、中药材示范园创建、食用菌栽培项目、农业产业化、扶贫、农业综合开发、林业贴息贷款等项目资金和农机补贴等政策性补助资金。
5、林业贴息贷款。企业在绿化荒山过程中和绿化后发展涉林项目,可根据企业需要,向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林果企业贷款申请,符合条件的由县(区)林业主管部门申报林业企业贴息贷款。
。②林业贷款期限3年以上(含3年)的,贴息期限为3年;林业贷款期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贴息。③对农户和林业职工个人营造林小额贷款,适当延长贴息期限。贷款期限5年以上(含5年)的,贴息期限为5年;贷款期限不足5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贴息。④农户和林业职工个人营造林小额贷款是指在贴息年度内(上年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累计额小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营造林贷款。⑤贴息资金采取分年据实贴息的办法。对贴息年度内贷款期限1年以上(含1年)的林业贷款,按全年计算贴息;对贴息年度内贷款期限不足1年的林业贷款,按贷款实际月数计算贴息。
6、技术服务。荒山绿化建设主体可以根据需要要求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提供技术咨询、指导等服务。
(二)土地利用优惠政策兑现。
1、林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使用。荒山绿化建设主体可以按照经过批准的《荒山绿化综合发展规划》使用不超过荒山面积的2%建设林路、防火道、蓄水池、停车场等生产设施。经向县(区)林业部门申请备案后,直接可使用不超过3%的林地建设管理和生活用房、仓库、硬化晾晒场及生物物质肥料生产场地等用于林业生产的附属设施。
2、经营性开发建设用地建设规模的使用。绿化建设主体根据《荒山绿化综合规划》所需建设用地,向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汇总后向国土主管部门报备。县(区)政府根据预期绿化建设进展,安排专项用于荒山绿化的建设用地规模用于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等经营性开发建设。荒山绿化主体根据批复开工建设。对于建设用地使用规模较大的,国土部门将按照荒山绿化进度比例,列入年度计划逐年解决。
3、土地出让金的办理。《办法》规定土地出让净收益优先用于荒山绿化。荒山绿化建设主体可以在峻工验收后,向财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财政主管部门根据荒山绿化任务完成情况,从次年起安排资金。政府号召承包荒山栽果树,我家承包了20亩栽了沙果树,现在果树中间我套种了庄稼,请问果树地里套种庄稼_百度知道
政府号召承包荒山栽果树,我家承包了20亩栽了沙果树,现在果树中间我套种了庄稼,请问果树地里套种庄稼
我家承包了20亩栽了沙果树政府号召承包荒山栽果树?有什么具体法律依据,请问果树地里套种庄稼合法吗,现在果树中间我套种了庄稼
只要你种果树,前期没有收益中间种点别的没什么关系。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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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政府号召承包荒山栽果树,我家承包了20亩栽了沙果树。手里有和政府签的承包合同,现在果树中间我套种庄_百度知道
政府号召承包荒山栽果树,我家承包了20亩栽了沙果树。手里有和政府签的承包合同,现在果树中间我套种庄
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我家承包了20亩栽了沙果树。手里有和政府签的承包合同,请问套种庄稼合法吗,现在果树中间我套种庄稼政府号召承包荒山栽果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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