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应遵循四项基本原责

明确职责 理顺关系 强化服务争当合格的村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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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职责 理顺关系 强化服务争当合格的村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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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 民政局党支部书记万奋杰
&&&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村民委员会建设。自礼县人民政府〔2007〕26号文件《关于全县第六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发以来,在全县各级党政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形成了浓厚的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氛围。经过全县人民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历时两个月的时间,全县第六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已顺利完成,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依法选举产生。在新当选的各位村委会主任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关键时刻,县委、县政府决定举办全县农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岗前培训班,这对大家来说真是一场及时雨。大家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满怀喜悦的心情参加培训,一定会不负众望,肩负起新一届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重任,必将为全县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 现在,我就按照县委组织部的安排,并结合民政部门的职责,从加强全县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围绕村民委员会建设的内容和村民委员会主任的职责作以辅导。由于本人水平有限,特向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连选连任的老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诚恳请教学习,大家对我讲的不深不透、不正确之处,敬请提出宝贵的批评指正意见。下面我就从以下五个方面对大家进行业务上的培训和辅导。
&&& 一、村民委员会的性质、任务和作用
& (一)村民委员会的性质
&&& 1、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组织
&&& 村民委员会是在乡、民族乡、镇以下由村民组成的基层组织,是一个村的村民在居住区范围内按照便于自治的原则设立的。
&&& 2、村民委员会是群众组织
&&& 村民自治的主体是村民,本村村民都有权参加村民自治。村民委员会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只要是本村村民,即可参加本村的村民自治活动,参加管理本村事务。
&&& 3、村民委员会是自治组织
&&& 在本村范围内,全体村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共同管理本村事务。
&& (二)村民委员会的任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有:
&&& 1、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 2、调解民间纠纷。
&&& 3、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 4、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 5、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经济。
&&& 6、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
&&& 7、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 8、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 9、教育和引导村民加强民族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 10、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等。
&&& (三)村民委员会的作用
&&& 村民委员会是基层人民政府的依靠力量,是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工作的基础。在带领村民进行两个文明建设、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密切政府与群众的联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 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关系到国家政策的落实和各项任务的完成。大家一定要提高认识,增强信心,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自治功能,组织和动员村民群众加快本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建设步伐,努力完成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 二、村民委员会机构设置及职责
&&& (一)村委会机构设置
&&& 根据我国宪法,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工作。
&&&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名额,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委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 (二)村民委员会内设机构的职责
&&& 1、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委员)的职责
&&& 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委员)的职责是:
&&& ①认真贯彻执行“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村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使村民知法、懂法,树立法制观念,防止矛盾激化、预防犯罪。
&&& ②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公正而及时地调解已经发生的一般性民事纠纷。
&&& ③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和司法部门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实事求是地向人民政府反映工作中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 2、治安保卫委员会(或委员)的职责
&&& 治安保卫委员会(或委员)的职责是:
&&& ①对村民进行防特、防盗、防火、防破坏事故的教育,劝告和制止各种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行为,及时而全面地掌握所管辖区域内的社会治安情况。
&&& ②监督被管制分子和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劳动生产,教育他们认罪服法,重新做人,并向公安机关及时反映他们的表现。
&&& ③发现刑事犯罪活动,及时向人民政府或公安机关报告;对公安部门通缉的犯罪嫌疑人一经发现要采取措施及时送往公安机关;发现民事纠纷,及时向有关单位和组织报告,并协助做好疏导工作。
&&& ④保护发案现场,及时报案,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 ⑤教育村民遵纪守法,增强法制观念,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 ⑥协助人民政府和公安、保卫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及时向人民政府反映治安工作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 3、公共卫生委员会(或委员)的职责
&&& 公共卫生委员会(或委员)的职责是:
&&& ①植树造林,美化环境。组织广大村民植树造林、绿化、美化本村环境。
&&& ②深入宣传环境卫生知识,自觉遵守公共卫生。同时,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防病防疫,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
&&& ③切实掌握本村育龄妇女的生育节育措施的落实情况,大力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坚决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及有关规定。
三、村民委员会与乡镇政府和村党支部的关系
&&& (一)村民委员会与乡镇政府的关系
&&& 1、乡(镇)人民政府与村委会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这一规定,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是指导关系,明确了村民委员会与乡镇人民政府的关系是协助和被指导的关系。
&&& 村民委员会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由农民群众自己组织起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定,大家的事情大家办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基层组织,是人民群众自己组织起来管理本村政治、经济、文化和各项社会事务的自治体。因此,村民委员会与乡镇政府的关系就不再像过去的生产大队那样,与乡镇政府是被领导与领导的关系,而变成被指导与指导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维护村委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特殊地位,才能保证村委会的自治性质,才能完成发挥其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
&&& 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与乡镇政府的关系为被指导和指导关系,也是我国基层政权对基层组织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的一项重大变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农村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生产责任制,农村的经济方式和分配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乡镇政府由过去抓生产大队转变为面向千家万户,村民委员会与乡镇政府的被指导和指导关系就是为适应我国农村政治、经济发展的新形势而确定的。
&&& 2、村民委员会应积极主动地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完成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 乡镇政府虽然是最基层的人民政府,但从其所辖范围来讲,面积较大,人口较多,如果仅靠本身的力量直接把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各项工作传达贯彻到基层群众中去,面对面地做工作,是做不到的。村民委员会是党和国家在农村各项工作的基础,是基层人民政府的重要依靠力量,应积极协助政府搞好本村的行政工作和生产建设工作。因此,农村基层政权的行政工作离不开村民自治组织的支持和协助。村委会应当协助配合乡镇政府,使行政工作落到实处,保证国家的法令和政令的贯彻,保证国家下达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的完成。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 ①协助乡镇政府做好经济、民政、公安、司法、文教卫生、计划生育等各项行政工作,使国家的行政管理工作任务能够在每一个村民委员会得到贯彻落实。
&&& ②协助乡镇政府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任务。
&&& ③协助政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 ④协助乡镇政府了解实际,体察民情,把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以及法律、政策的贯彻实施情况,及时真实地反映给乡镇人民政府,积极协助他们改进工作,正确决策。
(二)村民委员会与村党支部的关系
&&& 1、村民委员会与村党支部的关系
&&& 农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是党领导农村广大群众进行生产和建设的战斗堡垒,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核心。在农村,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作为两个最重要的组织,他们之间的关系最直接、最密切、最正常,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对于加强党的领导、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村委会组织法第三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因此,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 2、村党支部对村民委员会领导的内容
&&& 村党支部是农村基层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党支部应加强对村委会的领导,首要的是发挥核心领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政治上领导、工作上指导和思想上引导。为了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作用,中共中央关于批转《全国村级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 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从本村实际和群众的愿望出发,组织和带领党员和农民群众发展农村经济,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 ②领导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用社会主义思想占领农村阵地。
&&& ③抓好党支部自身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教育管理好党员。
&&& ④对在村民自治组织中工作的党员和干部进行考核和监督。
&&& ⑤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加强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 3、村党支部加强对村民委员会实施领导的主要体现
&&& 村党支部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①提出全村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通过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党支部的意图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 ②讨论村民委员会的重要工作,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按照法律独立负责地开展活动。
&&& ③协调村民委员会同其他组织的关系。
&&& ④对在村民自治组织中工作的党员和干部进行考核和监督。
&&& 4、村党支部实施领导村民委员会的基本原则
&&& ①村党支部与村民委员会在组织上要分开。由于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是性质不同的两种组织,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因此二者在组织上实行分开,绝不能混淆。
&&& ②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在职责上要分开。由于党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性质不同,组织形式不同,工作方式不同,二者的职责也不同。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应该明确各自的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 ③村党支部要积极支持村委会依法行使权力。
&&& ④村党支部成员要发挥在村民自治组织中的共产党员的作用。
&&& 5、村民委员会应主动地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
&&& 村民委员会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这是宪法的基本精神。我国宪法规定了四项基本原则,村民委员会作为农村的自治组织,毫无例外应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在具体工作中,村委会对村内日常工作中的一些大事必须主动向村党支部报告,以得到党支部的支持。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真正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把村里的日常事务工作做好。村民自治是在党的领导下的自治,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自治,决不是无政府的自治,所以,村民委员会应主动地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
&&& 四、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推进“四个民主”,积极搞好村民自治
&&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第二条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性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基本精神是自治,是民主。村民自治的形式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即“三个自我”,村民自治的内容是“四个民主”。村民只有真正实施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才能真正达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目的。
& (一)民主选举的含义、实现形式和应遵循的原则
&&& 1、民主选举的含义
&&& 民主选举就是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选举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它是村民自治的基础。
&&& 实践证明,只有实行民主选举,才能将能力强、水平高、办事公,真正代表和维护群众利益的人选进村委会。也只有经过群众直接选举产生的村委会,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才有威信,有号召力。实行村委会干部由村民直接选举,从干部来说,干起工作来就有群众基础,信心足、干劲大;从村民群众来说,自己选的干部当然要拥护和支持。
&&& 2、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基本原则
&&& ①直接选举的原则。
&&& ②普遍性原则。
&&& ③平等性原则。
&&& ④无记名投票选举的原则。
&&& ⑤差额选举的原则。
&&& ⑥秘密划票选举的原则。
&&& ⑦公开选举的原则。
&&& 3、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程序
&&& ①建立选举机构。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
&&& ②宣传发动。
&&& ③选民登记。
&&& ④提名确定侯选人。
&&& ⑤投票选举。
&&& 4、当前要做好的工作
&&& 全县第六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已基本结束,全县正在进入总结验收的阶段,我们正面临上级的考核验收工作。培训结束后,大家一定要做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 一是由村选举委员会负责做好新旧村委会班子的交接工作。二是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整个换届选举工作是否依法进行,组织机构是否依法健全、工作人员是否到位、选民登记是否依法进行、侯选人是否依法提出,投票选举时是否设立了秘密划票处,以及是否立卷归档等重点环节。三是做好立卷归档工作。选举工作结束后,各村都要建立选举工作档案,以备考核验收和处理在选举工作中出现的上访、上诉等事件。选举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种表格是选举工作的真实记录,其内容包括:⑴上级有关选举工作文件;⑵村选举委员会名单及推选情况材料;⑶村选举委员会发布的有关选举公告;⑷选民登记册;⑸村民代表花名册;⑹初步侯选人提名表和提名情况统计;⑺正式侯选人名单及预选选票;⑻选民证、委托投票证、选票式样;⑼选举大会议程和工作人员名单;⑽选票及检票结果统计;⑾选举情况报告单;⑿村民委员会成员花名册;⒀村民委员会任期目标及职责分工;⒁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记录及其他材料;⒂选举总结。对以上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分类、装订成册,由村民委员会指定专人保管,至少保存三年,到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为止。这些档案是本村政治发展的重要记载资料,如有可能,应尽量长期保存。
&& (二)民主决策的含义、实现形式和应遵循的原则
&&& 1、民主决策的含义
&&& 民主决策就是凡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事项和村中的重大问题,都要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它是村民自治的关键。
&&& 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部署意见指出:要充分调动村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村里的大事,都要由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自治活动中民主决策的重要组织形式。
&&& 2、村民会议与村民代表会议的组织形式和运行规则
&&&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是农村基层民主和村民自治的重要组织形式,是村民委员会和村民自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 ①村民会议的组织形式和运行规则
&&&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是农村村民参与最多、规模最大的会议。是农村自治组织中能最直接、最全面地表达村民利益和愿望的组织形式,是最有权威的自治组织形式,具有最高决策地位。
村民会议的职权:村民会议具有决策权、立约权、组织权和监督权。《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
&&& 村民会议的运行规则:《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召集村民会议,一是根据村务管理需要召集;二是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村委会应当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会议的议事规则: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会议所作的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这表明村民会议的决策原则是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
&&& 村民会议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一是决定和执行的关系。村民会议拥有最高决策地位,村民委员会是村民会议决定的执行者。二是权力委托和受委托之间的关系。村民是本村的主人,村内的一切权力属于村民。从村委会的组成及其权力的产生意义上来说,村民会议和村委会之间是权力委托和受委托的关系。
&&& ②村民代表会议的组织形式和运行规则
&&& 村民代表会议是在村民会议难以经常召开的条件下,代行村民会议基本职权的村民民主决策的组织形式。是一种村民会议的特殊形式。
&&& 村民代表会议的性质和职权:村民代表会议作为村民会议在特定形式下的替代形式或补充形式,其性质和职权与村民会议的性质和职权是密切相关的,是具有与村民会议相同的决策性权力性组织,而不是管理性、执行性机构。
&&& 村民代表的产生:按照《村委会组织法》和礼县人民政府礼政发〔2007〕26号《礼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第六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村民代表按五户至十五户推荐一人,或者由村民小组推荐若干人,村民代表总人数不得少于21人,村民代表应有适当的妇女代表,多数民族聚居村应有少数民族代表,村委会成员、村民小组长不得兼任村民代表,村民代表任期与村委会任期相同。
&&& 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村民代表会议的表决方式,一般采用无记名投票。决议和决定的通过原则,应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
&&& 为保证村民代表会议充分发挥作用,应当完善村民代表会议的各项具体制度,使之程序完备、机制健全,具有更强的操作性和实用性,应当加强对村民代表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参政议政能力,改变和克服当前民主决策机制不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名存实亡,只有村民委员发挥作用,甚至由村民委员会代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的职权,致使农村基层民主决策工作落不到实处的状况。
& (三)民主管理的含义及实现形式
&&& 1、民主管理的含义&&&&&&&&&&
&&& 民主管理就是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由全体村民讨论制定的村规民约或村民自治章程,它是村民自治的根本。
&&&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条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中国共产党十五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各地要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全体村民讨论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把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级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和工作程序,以及经济管理、社会治安、村风民俗、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要求,规定得明明白白,做到依法建制,有制可依,按制办理,以制治村。
&&& 2、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原则及内容
&&& 制定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要遵循四个原则:合法性原则、民主性原则、实用性原则、双向制约性原则。
&&& 村规民约:是指生活在一定区域内的村民商量制定的大家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制定村规民约一定要充分发动群众,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要体现自治的原则,以教育疏导为主,制定村规民约要接受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以保证村规民约内容的正确性。
&&& 村民自治章程:是指由村民自己讨论制订、要求每个村民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村民自治章程的内容一般包括:一是村级组织。需要规定: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组成、性质、职权范围;村民委员会的性质、职责,工作制度;村民小组的性质、组成和村民小组长的职责;村民的权利和义务;对村干部的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二是经济管理。主要规定:劳动积累、土地管理、生产服务、财务管理、村办企业等内容。三是社会秩序。主要规定:社会治安、村风民俗、邻里关系、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等方面的管理办法。
&&& 《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是村委会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村民自治制度化的重要标志。从目前全县制定和落实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情况看,有许多村没有制定和贯彻落实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致使民主管理程度低。因此,今后在村委会建设中,凡有条件的村都要尽快制定适合本村的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全面形成较为完备的规章制度,使村民自治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种活动富有成效。
&&& (四)民主监督的含义、内容及实现形式
&&& 1、民主监督的含义
&&& 在村民自治的法律框架下,民主监督是指村民通过一定形式监督村中重大事务,监督村委会工作和村干部行为。也就是说,村民通过村务公开栏、民主评议等形式对村干部、村委会工作进行审议、评议,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村务决策过程和结果、村委会干部在管理村内公共事务过程中的行为活动进行监督。
&&& 2、民主监督的内容
&&& 民主监督的内容是监督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第一,村财务收支、收益、分配及使用情况,例如财务预算决算、财务收入支出、集体债权债务、上级划拨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第二,村民自治事务的决策程序及决策执行情况,例如集体资产的使用处置,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承包管理,集体企业、土地承包流转、村干部责任目标工作安排、村一事一议筹资酬劳等;第三,协助上级政府办理的各种政务,例如计划生育、宅基地审批、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五保低保、救灾、救济及政府发放的各种补贴物资等;第四,村委会及村干部开展工作,履行职责、遵守法纪、为官清廉情况等。
&&& 3、民主监督的形式
&&& 民主监督的形式主要有:第一,村务公开。即通过村务公开栏、明白卡、召开会议等形式将村务管理的过程和结果告知全体村民,尊重村民的知情权,接受村民监督。第二,民主评议村干部。即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的形式,由村民或村民代表对村干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情况和工作表现进行评价,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三,村委会报告工作。即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村民委员会干部将一定时期内的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向村民或村民代表报告,请其审议,提出建议意见,并表决通过。第四,罢免。即通过法定程序解除不称职的村民委员会成员。
&& (五)村务公开的含义、内容及运行程序
&&& 1、村务公开的含义
&&& 村务公开是指村民委员会将村务管理的过程和结果通过各种形式告知全体村民,并由村民参与管理决策,实施监督的行为。实行村务公开是法律赋予村民委员会的责任,也是村民委员会应尽的法定义务。在村务公开中,村民委员会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甘肃省村务公开条例》,做到全面、真实,达到群众满意,做到“六规范”,即时间规范、内容规范、程序规范、形式规范、阵地规范和管理规范。
&&& 2、村务公开的内容
&&& 村务公开的内容基本可分为三大类:即财务、村民自治事务和协助乡镇及上级政府办理的政务。具体事项要按照《礼县村务公开目录》执行,逐项进行公开。
&&& 3、村务公开的程序
&&& 村务公开的一般程序包括内容提出、审核、公开、公布、听取意见和答疑解释五个环节。财务公开的操作程序一般为财会人员交清明细账目,村民委员会核对收支账目,理财小组逐项逐笔审查,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利用各种形式公开公布,听取意见并解答质询。
&&& 4、加强党支部对村务公开的领导
&&& 农村党支部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在农村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基础,依法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在推进村务公开的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村务公开的依法实施,积极主动地参与村务公开工作,制定村务公开实施计划,动员保障村民群众积极参与,帮助村委会健全村务公开制度,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强化监督,推动村务公开持久开展。
&&& 五、加强自身建设,争当合格的村委会主任
&&& 村民委员会主任是村民依法选举产生的村级自治组织的负责人。村委会主任的政治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对全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其思想作风、言行举止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力和导向作用,对党群、干群关系,对党风和社会风气产生着重要的直接影响。所以,村委会主任必须加强自身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制度,掌握工作方法,依据法律和政策积极开展工作。
&& (一)村委会主任的工作职责
&&& 村民委员会主任的职责是:
&&& 1、主持村民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 2、主持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向大会报告工作。
&&& 3、督促检查本村各项工作,并向人民政府及派出机关汇报。争取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对村委会工作的指导、帮助和支持。
&&& 4、指导各工作委员会或委员的工作。
&&& 5、指导村民小组的工作。
&&& 6、做好分工由自己负责或办理的工作。
&&& 7、负责搞好村委会的自身建设,协调村委会成员之间及村委会内部各种组织之间的关系,增强团结,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
&&& (二)健全村委会各项工作制度
&&& 村委会的工作制度是村委会开展工作的行为规范,最基本内容主要有:
&&& 1、学习制度。组织带领村委会成员学习政治、政策、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养提高村委会成员的政治、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规定学习的时间、内容、方法和要达到的目的要求。
&&& 2、会议制度。规定会议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讨论的主要问题和决定问题的方式。一般一月一次办公会,半年一次汇报会,年终一次总结会。
&&& 3、制定任期目标。制定本届村委会任期内在发展本村经济和社会建设方面要达到的目标。
&&& 4、年度目标。制定村委会在本年度要达到的各项工作目标。
&&& 5、分工负责制度。规定村委会成员的具体分工及工作责任制。
&&& 6、村务公开制度。主要规定村务公开的事项,办事的程序及具体负责人等。
&&& (三)村民委员会主任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 村民委员会主任是农村工作的骨干,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和素质:
&&& 1、具有一定的政治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能够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农村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 2、具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甘愿吃苦,无私奉献。
&&& 3、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如预见能力、决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宣传鼓动能力和一定的业务能力。
&&& 4、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群众,同群众打成一片。
&&& 5、具有艰苦奋斗、埋头苦干、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精神和品德。
&&& 6、坚持按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的原则。
&&& 7、坚持按工作制度和程序办事的原则。
&&& 8、工作中以身作则,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 村民委员会主任要努力提高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本领,使自己尽早成为致富的能手,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带头人,使自己成为群众的贴心人。经常同本村其他组织负责人交流工作,沟通关系,加强协作,发挥整体功能,共同搞好工作,力争使自己成为人民满意的村委会主任。
&&& 同志们,村民委员会主任,职责神圣,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完成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全县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生态礼县、文化礼县、和谐礼县、富庶礼县,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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