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萍乡市市2011年县级换届选举关于推荐县级后备干部有关规定

关于改革干部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规定(1)
中组发【1983】第15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领导班子“四化”建设的八年规划》、《关于改革干部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建立省部级后备干部制度的意见》(修订稿)的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
中央组织部在全国组织工作座谈会上的工作报告《以改革的精神加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四化”建设》已经党中央批转各地各部门。为了全面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要求,现将我部制订的《关于领导班子“四化”建设的八年规划》、《关于改革干部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规定》《全国干部培训规划要点》《关于建立省部级后备干部制度的意见》(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规划或规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一九八三年十月五日
:关于改革干部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建国以来,我们的干部管理体制经历了几次变化。一九五三年,中央根据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全面开展的需要,作出了《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决定》,明确了干部管理的原则、范围和体制。以后,随着形势的发展,又进行过几次调整和改进。十年内乱中,干部管理制度被打乱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和各级党委在干部管理方面做了大量拨乱反正的工作,恢复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针对当时的历史情况,采取管下两级的办法。这对于当时加强干部管理工作,保证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克服派性干扰,起了积极作用。
(二)由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现行的干部管理体制有许多方面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中央及各级党委管理的干部数量过多,不利于发挥下面的积极性,又使自己忙于日常事务,不能集中更多的时间和力量,加强方针政策问题的研究,深入考察了解干部,广泛发现人才;管领导干部同管领导班子有些脱节,不利于对整个领导班子的结构进行通盘研究,合理配备;条块之间在干部管理上的分工不尽合理,往往把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划归不同的地方去管,层次头绪过多,任免手续繁琐,职责不清,互相扯皮,效率很低;企业事业单位缺乏必要的管理干部的自主权,不能适应经济工作的特点和经济改革的需要。随着经济体制和各方面的改革,上述矛盾日益尖锐,必须尽快地加以解决。
(三)改革干部管理体制,主要是为了更好地考察了解干部,合理使用干部,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绝不能着眼于争干部的调配权和任免权。要本着管少、管活、管好的精神,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实行组织部门统一管理和分部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减少层次,提高效率,管好领导班子,管好后备干部,搞好对干部的考察了解、培养教育和选拔使用,全面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四)各级党委要适当缩小管理干部的范围,下放管理干部的权限。确定管理干部的范围,应根据工作的需要,不应同干部个人的级别、待遇等同起来。根据当前的形势,将中央管理干部的范围改为:省、市、自治区党委常委、顾问委员会正副主任、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副省长、正副市长、正副主席,省、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省、市、自治区政协正副主席,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正副部长(主任)、党组成员和正副司局长;一部分大城市的市委正副书记、市政府的正副市长;少数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骨干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少数影响较大的重点高等院校的党政正副职。中央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将根据上述原则修订后颁发施行。省、市、自治区党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也应参照上述原则修订自己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报中央管理干部的有关部门和中央组织部备案。各级党委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修订颁发以后,就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方法,对所管干部进行经常的、深入的考察和了解,正确地挑选和配备干部。同时,要根据管理现职干部的范围,建立后备干部名单,并且把管理后备干部摆在同管理现职干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切实将工作做好。
(五)各级党委管理干部的范围缩小之后,必须建立相应的制度,以加强对任免干部的检查和监督。今后提拔干部,必须坚持群众推荐或民意测验,干部管理部门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制度;凡没有走群众路线就上报的,不予审批。按照规定应当民主选举的,必须按期选举,切实发扬民主,尊重选举人的意志。提拔干部一般应从后备干部中挑选,不要搞临时性动议。每一个同志都可以荐贤举能,但必须由干部管理部门专门考察,并按上述规定办理。讨论干部任免,党委内部有分歧意见得不到统一或者领导意见与群众意见差距很大时,应对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调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委做出决定;同时将不同意见如实报告上级党委。各级党委对不属于自己管理的一部分干部,应建立任免备案制度。下级党委任免不当的,上级党委有权撤销其决定。
(六)在业务管理体制上实行双重领导、以中央各部门为主的单位,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在干部管理体制上也以中央各部门管理为主:1.跨省区的。如铁路、民航、电力、邮电系统,江河流域管理机构,长江航运管理机构等。2.流动性大的。如远洋运输、海运系统,海洋局系统、基建工程机构、地质勘探机构、国家重点项目基建单位等。3.业务和政策上需要高度集中管理的。如海关、商检、气象、国家物资储备系统和军工企业、事业单位等。4.作为经济实体的全国性专业公司。如船舶总公司、石油化学总公司等。5.少数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骨干工矿企业、事业单位,影响较大的重点高等院校,以及国务院各部门的派出机构。不符合上述条件、目前尚未垂直管理干部的,不要再改为垂直管理干部,而应当实行以地方领导为主的干部管理体制。但过去已经中央、国务院批准实行垂直管理干部的单位,暂时可不作变动,随着今后经济体制的改革,再对其干部管理体制进行必要的调整。
(七)对于在干部管理上实行双重领导、以中央各部门为主管理的领导干部,中央各部门党组和地方党委都负有考察了解和培养教育的责任。其党(包括党组)政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以及领导干部的任免、调动、考核、审查、业务培训、鉴定、晋级、老干部管理、行政奖惩等,由中央各部门党组负主要责任,地方党委协助。对于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轮训、政治思想工作、清理“三种人”等政治审查工作、纪检工作,以及党员管理等,由地方党委负主要责任,中央各部门党组协助。这些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委会时,其委员、常委、正副书记候选人名单的审查,以及选举结果的呈报、审批、下达等手续,均由中央主管部门负责同有关的地方党委协商后办理。对于干部管理上实行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单位,地方党委应当把干部管理的各项工作认真做好。中央各部门可以对这些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考察了解,提出任免调动的建议,积极协助地方党委管好干部;地方党委在任免、调动这些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时,应当事先征求中央有关部门的意见。对于省、市、自治区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会、共青团、妇联、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局)的干部,也按这一办法管理。对实行双重领导的单位,主管一方在任免、调动、处分干部时,应在充分考虑另一方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为了减少环节,协商干部时,中央各部门只征求其党的关系所在的省市区党委或市委直接负责管理该干部的部门的意见,省市区党委和市委也只征求中央有关部委干部管理部门的意见,不要层层协商,久拖不决。中央各部门应注意在领导骨干、技术力量和专业培训方面,尽可能给地方以必要的支援;地方对于以中央各部门管理为主的单位,在退休老干部的照顾、跨省调动干部等方面,应尽可能给予协助。要充分考虑这些单位的专业特点,不要不适当地把一些不懂专业的干部派到这些单位中去。
(八)为了把管理干部同检查执行政策的情况结合起来,更好地从实际工作中去考察了解干部的工作实绩、政治品德、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中央实行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在中央组织部的统一管理下,中央宣传部、统战部分管干部的办法。省、市、自治区一般也应实行这一办法。省、市、自治区党 委其他各部是否分管干部,由省市区党委自行确定。地、州、县委一般应由组织部统一管理干部。省辖市委是否分部管理干部,由省、自治区党委决定。党委分管干部的各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负责地做好对所管干部的考察、了解、培养、教育、选拔、使用、审查等各方面工作,提拔、调配干部,要从大局出发,按照党委的部署和要求进行。党委组织部要切实负起统一管理的责任。要负责制定统一的调配干部、 推进领导班子的“四化”建设、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和培训干部等方面的计划,建立统一的干部管理、档案、统计等制度,并督促检查这些计划和制度的执行,研究干部政策和干部制度的改革,修订党委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负责统一办理向党委报批任免干部的工作。
(九)为适应经济体制和各项制度的改革,对企业、事业单位干部的管理,应当实行灵活的办法,给企业事业单位以更多的管理干部的自主权,使他们把管干部同管业务结合起来。今后,企业事业单位的中层领导干部,一般应由企业事业单位党委自行管理,按照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厂长条例和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有关规定任免,向上级党委或主管部门党组备案,并接受监督和检查。目前不具备自行管理干部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先进行整顿,再实行上述办法。当前,许多企业事业单位正在进行招聘、自荐、承包等改革。各级党委应当积极支持,加强领导,鼓励他们大胆试验,允许他们在某些方面突破现行的干部管理体制和制度。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权衡利弊得失,研究如何进一步改革干部制度,推动改革工作的健康发展。
(十)专业技术干部的管理体制,也必须进行改革。一九八一年四月经中央同意发布的《科学技术干部管理工作试行条例》经过两年来的试行证明,的精神和原则是可行的,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需要加以修改和完善。要改变专业技术干部管理机构重复设置,多头管理,互相扯皮的状况,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有权威的专业技术干部专管机构,把专业技术干部的各项管理工作切实担负起来。要改变单纯按照级别确定管理范围的做法,要把科研、生产、教学等各行各业有重要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切实管理起来。要改变用管理党政干部的办法管理专业技术干部。管理专业技术干部,主要是落实党的各项知识分子政策,经常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情况,帮助他们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解决他们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合理地组织他们承担各项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要对专业技术干部的分配、流动、培训、使用、报酬、奖励和职称评定等制度加以改革和完善。
为了健全和完善干部双重管理制度,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我部1983年10月发布的《关于改革干部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精神和干部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现将干部双重管理工作中主管与协管双方职责权限和任免程序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各有关部门党组(党委)和地方党委,都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将双重管理单位的领导干部职务区别主管、协管,列入管理干部职务名称表。
二、在干部管理上实行双重管理,以中央各有关部门为主的,中央各有关部门党组(党委)的职责是:1.党政领导班子的配备、调整,党委换届时,审批党委会候选人及党的关系不在地方和跨省区的单位党委会选举结果;2.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3.干部考察、考核、任免、调动、交流、出国审批、工资待遇、行政奖惩、干部档案管理;4.政治审查;5.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培训,干部岗位职务培训和各类业务培训;6.退(离)休工作和老干部管理;7.后备干部选拔培养;8.干部队伍的管理。
地方党委协助中央各有关部门党组(党委)管理干部的职责是:1.对党政领导班子的配备、调整提出建议,审批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会换届选举结果;2.协助做好党政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工作;3.协助做好干部考察、考核和政治审查工作;4.协助做好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培训和业务培训;5.推荐优秀干部,协助做好干部交流工作;6.协助做好老干部管理工作;7.协助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
三、在干部管理上实行双重管理,以地方党委为主的,地方党委的职责是:1.党政领导班子的配备、调整,党委换届时,审批党委会候选人及选举结果;2.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3.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调动、交流、出国审批、工资待遇、奖惩、干部档案管理;4.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培训;5.政治审查;6.退(离)休工作和老干部管理;7.后备干部选拔培养;8.干部队伍的管理。
中央各有关部门党组(党委)协助地方党委管理干部的职责是:1.对党政领导班子的配备、调整提出建议;2.协助做好党政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工作;3.协助做好干部考察、考核和政治审查工作;4.指导和规划本系统干部岗位职务培训和各类业务培训,并会同地方党委安排落实;5.推荐优秀干部,协助做好干部交流工作;6.协助做好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工作。
四、主管协管双方可从实际情况出发,经协商后,将某些干部管理工作委托对方办理。
五、主管协管双方要做好干部考察、考核工作。调整配备领导班子考察干部时,主管方要事先邀请协管方参加,协管方要积极配合,一般不要重复考察。考察干部协管方没有参加的,主管方在考察后应向协管方通报情况。
六、凡任免调动干部,主管方须事先征求协管方意见。征求意见要正式行文,并附干部任免呈报表,属于提拔任用的应附考察材料。一般情况下,协管方应在接到征求意见函后一个月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不复的,可视为没有意见。
换届时,主管方应提前两个月发函征求协管方意见。
为了减少工作环节,征求和答复意见时,中央各有关部门党组(党委)只对省(区、市)党委或省(区)辖市党委,省(区、市)党委和省(区)辖市党委只对中央有关部门党组(党委)。具体工作分别由中央有关部委干部、人事司(局)和地方党委组织部(或由地方党委授权的部门)负责。
干部任免后,主管方要将任免通知及时抄送协管方。
七、主管协管双方意见不一致时,不要仓促作出决定,要认真协商,充分听取和考虑对方意见,在此基础上由主管方作出决定。向中央备案的,要将协管方的不同意见在备案报告中注明。
八、主管和协管双方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工作联系,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情况,共同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培养选拔大批优秀中青年干部,进一步实现领导班子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仍然是我们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中央最近提出,为了使国家能够长治久安,使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连续性和继承性,必须从现在开始抓紧第三梯队的建设。因此,一定要建立和健全后备干部制度,使新老干部的交替有雄厚的后备力量,并且保证这种交替经常化、制度化。
(一)后备干部的人数
省部级后备干部,是指省市区党委正副书记和常委,省市区人民政府的正副省长、正副市长、正副主席和中央国家机关正副部长的后备对象。于1984年7月以前,共选定1000名。其中省委书记、省长和中央国家机关部长后备干部200名,省委副书记、常委和副省长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副部长的后备干部800名。每个省、市、自治区200名左右,共600名;每个部委5名左右,共400名。
后备干部的人数要保持常数,因提拔和调整而出现的缺额,应及时补充。
(二)后备干部的条件
选拔后备干部,应包括党政、经济、文教、科研等各方面具有不同专长的优秀人才。妇女干部和多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干部要占有一定比例。
后备干部必须是符合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而又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干部。挑选时要注意掌握:①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坚决拥护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身体力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有开创新局面的胆识和才干。②“文化大革命”中表现好,政治上坚定可靠,思想意识健康,作风正派,能够联系群众。③眼界宽阔,思想解放,有综合分析能力,勤奋好学,知识面较广,有创见,有干劲,并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工作成绩突出。④具有大专文化程度(包括经过自学达到大专水平的);不仅要注意学历,还要看是否有真才实学。⑤后备干部的年龄,要形成梯形结构,一般为45岁左右和40岁左右。⑥身体健康。
列为省部级正职的后备干部,必须有更高的要求,主要是政治上坚定、敏锐,在复杂的情况下,能坚持正确方向,有比较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有胜任工作的科学技术或社会、历史知识,有战略眼光和决策能力,作风民主,善于团结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政绩比较突出。
(三)后备干部的选定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应根据中央组织部的计划,分工负责,精心挑选。后备干部的挑选,不受地区或部门的限制。挑选后备干部,必须充分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必须由组织部门考察,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报中央管理干部的有关部门批准后,列入后备名单。
(四)后备干部的培养
对选定的后备干部,要大胆使用,加强培养。省、市、自治区党委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要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培养锻炼计划,进行定向培养。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使他们在提拔之前获得学习和锻炼的机会,在实际工作中做出成绩,增长才干,便于组织上对他们作进一步的考察,也便于群众对他们有更多的了解,为他们取得一定的群众基础和威望创造条件。
长期在基层单位工作的,可以到省、部的厅、局或地、市担任主要领导工作,使他们开阔视野,取得机关工作的领导经验。
长期在领导机关工作的,可以放到下面去担任主要领导工作,使他们通过实际锻炼,取得领导经验。
长期从事某项专业性工作的,可以调到党政机关作领导工作,取得较全面的领导经验。
没有进过中央党校而又符合入学条件的后备干部,都必须在中央党校学习一期。交给他们一些重要课题,下去调查研究,并写出报告;或者指派他们负责处理一些重大问题。每个后备干部在提拔之前,至少要完成几件这样的任务。根据每个同志的不同情况,给他们规定必读的书目,并写出心得、体会或论文。
(五)后备干部的考核和管理
为了使新老干部的交替经常化、制度化,使老干部按规定退下后能随时有合格的人选补上,以保证领导班子“四化”的需要,各级党组织必须把管理后备干部摆在同管理现职干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主要负责干部必须亲自抓,由干部管理部门办理具体工作。
省、市、自治区党委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每年应对每个后备干部全面考核一次,考核材料要报中央管理干部的有关部门;中央管理干部的各部,亦应进行重点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工作实绩以及思想、作风、学习等各方面的表现。考核时,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的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参加,亲自领导,并根据考核的结果同后备干部谈话,充分肯定他们的成绩,同时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帮助他们明确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中央管理干部的各部和省、市、自治区党委,要逐步建立起后备干部考核档案。主要内容有:后备干部登记表、每年的考核材料、政治审查和在“文化大革命”中表现的有关材料、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记载、个人著作目录等。
后备干部名单不是固定不变的。发现优秀人才,应随时补充;经过考核,不适宜继续做后备干部的,应及时调整出去,并报中央管理干部的有关部门批准。确实优秀的,根据工作需要,应适时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今后提拔领导干部,除特殊情况外,都应从后备名单中挑选。
后备干部名单由组织掌握,培养意图和使用方向都要注意保密。
各级党委,各部门党组,也应参照上述精神,建立和健全各自管理的后备干部名单制度。
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大精神,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强领导集体,必须按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大批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这是保证党的路线的连续性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大计,也是当前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适应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的迫切需要。目前,在各级领导班子中,年轻干部数量偏少,不少班子尚未形成梯次年龄结构;今明两年换届时,将有不少干部因达到退(离)休年龄而退出领导岗位;到本世纪末,现班子成员也将有大部分退下来。在这种情况下,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应当充分认识选拔年轻干部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失时机地积极做好选拔年轻干部的工作。
二、选拔年轻干部,要按照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全面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衡量干部的德和才,主要看他在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中的表现。在选拔领导干部时,一要看他听不听党的话,是不是真正的共产党人,能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没有坚定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二要看他有没有必需的知识和才能。对于那些在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勇于改革、开拓创新、政绩突出、廉洁务实、群众信任的优秀年轻干部,要委以重任,大胆地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对于那些不胜任现职或不负责任甚至以权谋私的干部,要果断地调整下来。对个人主义严重、伸手要官的人,绝不能提拔重用。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事,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要同改善领导班子结构紧密结合起来。目前,要结合换届和领导班子调整,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形成合理的梯次年龄结构。50岁以下的干部,在省区市党委领导班子中,一般要有3名,政府领导班子中,要有2名,其中,至少各有1名45岁左右的干部;中央国家机关部委领导班子中,要有1-2名50岁以下的干部。在地市州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要各有2-3名45岁以下的干部,其中至少各有1名40岁以下的干部。在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都要有2-3名40岁以下的干部。
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中,要有一批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其中地市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中,要有一批4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县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中,要有一批4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
要通过换届和调整,不断完善领导班子的知识和专业结构,使领导班子逐步实现专业配套、知识互补。为适应领导班子领导经济工作的需要,要注意选拔懂经济、会管理的优秀年轻干部。
四、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决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迁就照顾等思想观念的束缚,不拘一格选人才。对于那些资历虽浅,但政治素质好,有潜力,政绩突出,能开创新局面的优秀人才,要大胆使用,个别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提拔;对于那些在改革和建设的实践中,由于缺乏经验而有某些失误的人,只要主流和本质好,就要热情帮助,敢于使用;对于那些工作中犯过错误,但本质好,确有才干和工作成绩的干部,只要认识和改正了错误,就要敢于量材使用,用其所长。
要放开视野,拓宽知人渠道。选拔年轻干部,不要仅限于党政机关,要从厂矿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方方面面,挑选那些政治上好、熟悉经营管理、实践经验丰富、有真才实学的干部,尤其要注意从大型企业、经济科技战线发现优秀人才。选拔年轻干部,要搞“五湖四海”,根据工作需要,可跨地区、跨部门交流使用。选拔领导干部,不仅要以担任下一级主要领导职务的后备干部为主要来源,还要注意把那些没有列入后备干部名单,但在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中政绩突出,群众拥护的干部纳入视野。
选拔年轻干部,一定要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实行主管部门和群众相结合,采取民主评议和民主推荐等办法,广泛发现和掌握优秀人才。各地各部门要大胆探索,积极改革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努力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五、切实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教育。要充分发挥各级党校、管理干部学校、培训中心等干部教育重要阵地的作用,按干部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年轻干部分期分批地进行培训。培训中,要密切联系建设和改革的实际,贯彻少而精的原则,抓好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培训,中心内容是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结合各类干部的工作需要,增加有关发展经济和改革开放的政策、法规以及工业、农业、金融、国内外经济形势分析等教学内容,加强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商品、市场、先进经营管理知识的培训,使他们更好地适应领导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需要。要鼓励年轻干部坚持在职自学,结合工作实际,学习理论和科技知识,不断提高理论和领导水平。
要有计划地组织年轻干部到建设和改革的第一线经受锻炼,增长才干。今后五年内,中央组织部拟分期分批地从中央国家机关和省区市挑选一批优秀年轻干部,放到沿海开放地区或条件比较艰苦的地区锻炼;各部门各地区应把中央国家机关和省区市党政机关中缺少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分期分批地选派到县、乡镇和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使他们接触群众,熟悉基层,积累实践经验,提高组织领导能力。要有计划地从基层单位和县、市选拔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年轻干部,到上级党政机关工作,增强全局观念,提高宏观管理水平。
要创造条件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后备人选的培养。对那些有潜力担任党政主要领导职务的后备人选,可放到常务副职等重要岗位上压担子,有的可放到下一层次担任党政正职,让他们熟悉统管和驾驭全局的领导工作,积累经验,获得胜任全面领导工作的实际能力,基本成熟的,要及时提拔到党政主要领导岗位上来。
各地要充分利用开放地区和经济特区的优势,培训现代化建设的优秀人才。采取派出任职、定期交流、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选派年轻干部到这些发达地区学习先进经验,使其开阔眼界,增强商品经济意识,提高搞好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本领。采取这种形式,主要应派到本省区的经济发达地区去;到外省市学习的,要注意那些地区的承受能力和学习的实际效果,不要都集中到少数地方。
六、要继续做好后备干部工作。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扩大各级后备干部队伍的数量。各地各部门的后备干部,不应低于规定职数的2倍;数量不足的,要抓紧选拔培养。要改善后备干部队伍结构,大量充实德才素质好,具有专门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年轻干部。要特别重视选拔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后备人选。
要不断完善后备干部工作制度。考察后备干部,要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结合换届、调整班子所组织的考察和定期的民主评议、年度考核进行。实行下管一级、考察两级的制度。要坚持备用结合,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充实调整后备干部名单,及时把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中涌现出的优秀分子吸收进后备干部队伍;对相形见绌的要及时调整。要建立后备干部工作责任制。今后,要把选拔培养年轻干部工作切实列入党政领导班子的议事日程,每年至少专门研究两次,还要把这项工作纳入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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