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水利改革总体要求做人的基本原则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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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全市水利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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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期治水思路,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意见》,日前,九江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全市水利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市水利改革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措施要求。这是对深化全市水利改革的一次重大决策部署,也标志着全市水利改革工作全面拉开序幕。  《实施意见》提出了深化水利改革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有利于增强水利保障能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水利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完善的水利制度体系,在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明显成果。  《实施意见》明确了深化水利改革的15项主要任务,即:深化水行政审批改革、合理划分涉水事权、创新水利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逐步推进水务一体化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开展水权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市场导向的水价形成机制、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建立严格的河湖管理与保护制度、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实施意见》在省委、省政府《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更加详细的工作任务,并结合新的形势要求和水利工作实践,对一些重点领域改革提出了有自己特色、有较强操作性的具体措施:一是在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明确规定“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县级以下(含县级)负责实施的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的指导意见》,负责组织集中项目法人,对面广量大、比较分散的农村水利工程,可由具备条件的乡(镇)组建县级集中项目法人所属的项目部或单独设立项目法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资金和安全加强调度和监管,不得担任或兼任项目法人。”二是在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明确提出“乡镇水务站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依据政策优先聘用有水利工作经历的优秀基层干部,人员编制在乡镇,与乡镇干部享受同等待遇,业务上接受水利部门指导。”三是在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明确要求“加快推进九江市城市水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构建江湖水系连通体系,打造‘江湖锁钥?山水九江’。”四是在建立严格的河湖管理与保护制度方面,强调要“继续加强鄱阳湖九江水域采砂统一管理。巩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综合整治成果,稳步推进长江采砂统一管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非法侵占河湖、非法采砂等行为。有序推进过剩采砂船舶切割淘汰工作。”五是在推进水务一体化管理方面,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逐步健全推进水务一体化管理协调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六是在在深化水行政审批改革方面,要求“积极推进‘三单一网’工作,建立水利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稳妥推进水利建设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完善水利信息网站建设,进一步规范职责权限,接受社会监督。”(市水利局 傅建伟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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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
改革工作汇报
发布时间: 08:48:54来源:作者:浏览量:
各位领导、同志们:
永修县位于江西省北部,紧邻南昌市,东濒鄱阳湖,国土面积2035平方公里,人口40万。修河、潦河穿境而过,现有圩堤27座,堤线总长262公里,有国家大(一)型柘林水库、中型云山水库等各类水库62座,是个名副其实的水利大县。历年来我县一贯高度重视水利工作。特别是新一届县委、县政府提出“砸锅卖铁也要办水利”的理念,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的基础上,县本级每年投入5000万元 “真金白银”,历史性的完成了长33.57公里的三角圩除险加固、龙安河立新防护、县城饮水工程以及一大批河道疏浚和泵站改造等项目,为促进农业农村乃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被列为全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之一以来,永修充分借鉴学习其它地区先进经验做法,先试先行,不等不靠,改革试点工作得到健康有序稳步推进。
一、我县小型水利设施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小型水利工程2679处,其中:小型水库60座,中小河流及堤防17条,小型水闸167座,小型灌区272处,塘坝1658座,灌溉机井95个,小型泵站290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96处,水电站24座。长期以来,我县一些水利工程尤其是小型水利工程处于管理人员不够、管理经费短缺和管理机制不健全的状态,严重影响了工程的运行安全及效益的进一步发挥。为改变这一状况,破解水利发展难题,从2005年开始我县就分阶段开展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2008年在完成国有水管单位改革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8座万亩圩堤、2座重点千亩圩堤、6座小(1)型水库的管护。
二、主要做法
我县按照省厅的总体部署,以逐步实现“建、管、用相协调,责、权、利相统一”为目标,积极推进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抓落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全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动员会,对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针对性强、可操作的改革实施方案和试点工作路线图。县动员大会后,各乡镇,立即行动,相应成立了以乡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水管站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召开了动员大会,明确了职责任务,落实专人负责改革工作&。为了保障此次改革顺利推进,县财政安排150万元用作改革试点专项工作经费,县深改领导小组坚持一个阶段一调度,一个难题一协调的工作机制,要求各乡镇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全方位推进。
二是明确任务抓规范。结合永修实际,县政府研究制定并在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下发了《永修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我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改革范围、改革内容及保障措施等。下发了《永修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考核办法》,并将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纳入县对乡(镇场)水利目标考核。为了确保完成改革试点工作目标,还将改革试点工作写入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从而有力地保障了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三是广泛宣传造氛围。为做好改革试点工作,我们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乡镇开展专题讲座,邀请乡村干部、村民代表及工程管护等人员座谈。并通过媒体引导、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形式广泛宣传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调动了社会各界主动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四是是调查摸底打基础。为切实做好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我县对各类小型水利工程进行了调查摸底,通过现场核实,查阅资料,拍照留存,标注坐标,明晰工程特性,登记造册。通过调查摸底,摸清家底,为下一步产权证核发和管理合同签订奠定基础。
五是先行先试抓典型。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少走弯路,加快推进,我县采取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的模式,选择立新作为改革试点乡镇,按照“全面部署、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分步确权”的步骤,县政府派出工作组进驻该乡指导改革试点,培训业务骨干,县驻乡包村单位配合乡干部深入村组调查,对水利工程进行登记摸底,梳理产权关系,明确产权主体、管护责任。并对工程名称、效益、产权主体、管护主体、职责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对该乡小型水利设施确权,明晰了权益,明确了责任和义务,理顺了经营管护机制,促进了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的维护和建设。立新改革试点经验的推广,极大地促进了全县其他乡镇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六是落实奖补作保障。在前期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500万元用于重点水工程管护人员和维养经费的基础上,为巩固和推进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县财政自2016年起,每年再增加50万元用于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对工程管护好、效益发挥好的村或工程进行奖补。
三、存在的问题
1、改革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任务繁重,加上小型水利工程由于过去无专人管护,老化、退化严重,维修养护需要大量投入,仅依靠县本级财政难以维持改革后续工作。
2、少量工程所有权涉及到多人或多村共有,无法明确产权,群众对此次改革后的成果,期望较高,等靠思想严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改革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对各类小型水利工程颁发产权证,落实管体主体,探索和选定管理模式、签订管理合同;二是完善配套政策,制定维修养护资金补助分配实施细则;三是做好我县试点工作验收及总结。
深化小型水利工程改革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在省水利厅的精心指导下,周密安排,扎实工作,全面完成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主办单位: 江西省水利厅 承办单位:江西省防汛信息中心 江西省水利厅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严禁复制或建立镜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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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备案号:赣ICP备号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奋力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奋力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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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奋力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
中共娄底市委书记& 林武
今天是第十九届“世界水日”,第二十四届“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也在今天拉开帷幕。今年联合国“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城市用水:应对都市化挑战”,我国纪念“世界水日”和开展“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严格管理水资源,推进水利新跨越”。今年中央1号文件聚焦水利,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对水利改革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我们要以此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国家加大水利投入的重大机遇,把水利提升到更高层面、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努力实现全市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
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水利建设的战略地位
水利是现代农业生产的根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不仅事关农业农村发展,而且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仅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
建国以来,全市上下积极落实中央部署,大力推进水利建设,兴建了白马水库、双江水库、大江口水库等一大批水利设施,有效地夯实了水利基础。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我们坚持不懈治水兴娄,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利灌溉体系建设和水资源保护力度,全市水利事业取得巨大成效。对于满足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用水需求、抗御自然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各种条件的制约,水利发展还存在不少问题:如我市地处娄邵衡干旱走廊,人均水资源量低于全国和世界平均水平,且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水利欠账多,基础设施老化,防灾减灾能力不强;洪旱灾害频发,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损害;水污染和水土流失严重;水利体制机制不顺等等,与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地位还不相适应,难以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重视和推进水利建设,着力提高水旱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水资源配置调控能力和水土资源保护能力,努力实现“治水兴娄”的目标。
二、全面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的战略部署
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作出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决定,这是新中国成立62年来中央首次就水利专门出台综合性文件,是我国水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文件明确了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牢牢抓住和用好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水利又好又快发展。
准确把握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文件提出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明确提出了“五个坚持”的基本原则,即坚持民生优先、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人水和谐、坚持政府主导、坚持改革创新,这是我国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遵循,必须贯穿到水利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明确了“三个作为”的基本思路,即“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进一步明确了水利建设和水资源管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准确把握水利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文件提出,力争通过5年到10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到2020年基本建成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等四大体系。
准确把握加快水利发展的政策措施。文件明确了一系列支持水利的新政策新举措,包含财政、投资、金融、税收、土地、价格、政绩考核等各个领域,明确提出要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提高水利建设资金在国家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大幅度增加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水利资金,进一步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同时,在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基层水利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水源储备、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补偿等方面也提出了许多政策措施。
三、全力推进我市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
中央1号文件提出用5-10年扭转水利滞后的局面,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一重大历史机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在新的起点上奋力推动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力争“十二五”期间基本实现“安全水利、民生水利、资源水利、生态水利”的目标。
狠抓重点工程,着力建设安全水利和民生水利。全面完成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基本完成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建立覆盖全市的水库大坝安全监测与运行管理系统。推进以市中心城区和县城为重点的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加强防洪非工程措施,形成较为完备的防洪体系。加强资水、涟水、孙水水系及其它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加快山洪地质灾害避让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建设,尽早建设覆盖全市的预警预报及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推进娄底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建设。强化重点水源工程建设,着力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积极推进塞海水库、两丝水库、马埠桥水库建设,优化配置娄底中心城区第二水源,确保娄底中心城区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安全。建设一批规模合理、标准适度的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提高抗旱应急能力。基本完成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支持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积极推进适度规模的集中供水工程,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划定水源地保护范围,加强对水源和出厂水水质保护和监测,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严格水资源管理,着力建设资源水利。划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全面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等管理制度,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尽快扭转水资源过度开发、粗放利用、污染严重的局面。力争到202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5亿立方米以内,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地下水超采基本遏制。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建设一批节水型示范社区、学校、工业园区。
加强治理保护,着力建设生态水利。按照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要求,加快水生态体系建设。加快农电事业发展步伐,大力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和农村水电配套电网改造。以小流域为单元,以生态修复为重点,突出抓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崩岗治理,有效遏制水土流失。强化水功能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加强河流、水库、地下水监测,加强农业用水保护管理,促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实施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突出水生态环境建设,加强水利风景区的保护和建设。
四、切实形成全社会治水兴水的合力
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是一项极为艰巨的任务,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凝聚治水兴水合力。一是加快形成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充分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切实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抓紧落实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延长和拓宽水利建设基金、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等扶持政策,大幅度增加水利投入。二是切实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完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落实中小水利工程管护主体、管理责任和管理经费。做好乡镇水利站定编定员工作,加强经费保障。兼顾效率和公平,积极推进水价改革。三是不断完善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强化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加大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力度,提高水利科技含量和技术装备水平,大力推进水利信息化,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抓紧完善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不断提高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四是全面提升水利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创新水利人才工作机制,大力引进、培养和选拔各类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加大基层水利职工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力度,全面提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素质,为加快水利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增强水利干部职工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为推进水利改革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五是努力形成同治共兴水利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各级水利部门职能作用,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群策群力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加强国情水情宣传,全面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增进社会各界对水利改革发展的理解和支持,为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关注水,就是关注民生,就是关注发展,就是关注人与自然的和谐。解决水的问题,涉及面广,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都要以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为契机,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节约、保护每一滴水做起,珍惜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让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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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林西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doc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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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林西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实施方案 为加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确保小型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
效益发挥,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 水建管[号) 和《自蒙古自治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快水利
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推进农村牧区重点改革工作
要求,以明晰产权为核心,以落实管护主体及责任为重点,以
落实管护经费为基础,以创新管理体制为抓手,以提升管理水
平和效益为目标,全面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建立
健全适应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实现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和有效运行,确保长期发挥效益。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因地制宜。强化县乡两级政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发改、水利、财政、农业、国土等部门密切配合,调动各方参与,形成推动合力。结合各乡镇各行政村实际,听取基层意见,尊重群众意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2、权责一致、突出重点。按照“管好资源权、放开建设权、搞好经营权水利发展思路,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
谁负担”的原则,明晰所有权,界定管理权,明确使用权,搞
活经营权。重点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重点解
决重建轻管、管护缺位、管理滞后问题。 3、建管并重、建改同步。将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同等重视,
有机衔接、有效统一,两手发力、两轮驱动,建设好工程、管
理好工程。已建工程,通过改革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实现良性
运行;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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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版 要闻三版
广西日报社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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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现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的决定
(日) 广西日报&& &&&& &&&&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精神,把水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增强水利支撑保障能力,加快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实现我区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地位。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是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不仅事关农业农村发展,而且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仅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兴水利、除水害,始终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优先解决的重大问题。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科学定位、统筹谋划,努力实现我区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  (二)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刻不容缓。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区水利改革发展取得了巨大成绩,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但是,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历史欠账过多,水利建设滞后,供需矛盾突出,洪旱灾害频繁发生且危害加重仍然是我区的基本水情。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加快,水的问题已经成为经济社会、粮食安全和改善民生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近年来我区发生的特大干旱、严重洪涝和泥石流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给经济社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巨大损失,再次警示我们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刻不容缓。  (三)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必须强化水利支撑保障能力。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三次全会提出了富民强桂新跨越的战略任务,强调要合理开发自然资源,加快发展产业,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全面提高综合实力、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水是事关发展、事关民生、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重要战略资源。水利是产业发展和生态改善的重要基础。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人水和谐是人与自然和谐的关键所在。必须优先发展水利,夯实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基础,为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重要保障。  二、实现我区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的总体要求  (四)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三次全会精神,把水利发展作为全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举措,以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加快发展民生水利为重点,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注重科学治水、依法治水,突出加强水利建设,大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产能,促进农民致富,美化生态环境,走出一条具有广西特色的水利现代化之路。  (五)基本原则。一要坚持民生优先。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提高水利公共服务能力,推动民生水利新发展。二要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促进流域与区域、城市与农村、各地区水利协调发展。三要坚持人水和谐。顺应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节水为主、治污优先,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强化水资源循环利用,实现人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四要坚持政府主导。切实发挥公共财政对水利发展的保障作用,形成政府社会协同治水兴水合力。五要坚持改革创新。加快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破解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六)目标任务。到2015年,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3377座,全面解决现有1779.64万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的饮水问题,新增恢复农田有效灌溉面积250万亩,有效灌溉面积稳定在2460万亩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5以上。推进山洪灾害防治和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水利防御旱涝和山洪灾害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力争通过5到10年的努力,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现代水利基础设施,主要城镇的防洪能力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水资源供给基本满足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的发展需要。农村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乡镇水利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得到完善,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形成。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到位。水利现代化程度明显提高,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水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水利科技创新能力和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等四大体系基本建成,实现水利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切实加强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建设  (七)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十二五”期间,建成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一期工程,推进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二期工程。基本完成11个大型灌区、68个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确立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指导地位,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建设和小型灌区节水改造。因地制宜兴建山丘区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设施,重点向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滴灌等技术。积极发展旱作农业,采用地膜覆盖、深松深耕、保护性耕作等技术。实施一批泵站更新改造。加快支渠末级渠系防渗工程建设,实施田间渠道工程连片建设,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田间灌排工程体系。到2020年,基本完成桂西北旱片、桂中旱片、左江旱片、右江旱片治理工程建设。全区大、中、小型灌区末级渠系的连片建设基本完成,形成完善的田间灌排工程体系,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  (八)加快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十二五”期间,完成559座重点小(1)型病险水库、58座大中型病险水库、2760座小(2)型病险水库、87座重点大中型病险水闸的除险加固。到2020年,全部完成大中型病险水闸的除险加固任务,基本消除大中型病险水闸的安全隐患。  (九)大力实施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十二五”期间,加快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桂西资源富集区等区域重要水源工程建设,建成一批重点水源工程。实施重点干旱县县城供水水源工程建设,建设一批人口较集中村镇供水水源工程。推进左江旱片、右江旱片、桂西北大石山区旱片中小型水源工程建设。到2020年,规划内重点水源工程基本建成,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用水需求得到保障。坚持蓄引提与合理开采地下水相结合,以县域为单元,尽快建设一批中小型水库、引提水和连通工程,支持农民兴建小微型水利设施,显著提高雨洪资源利用和供水保障能力,基本解决缺水城镇、人口较集中乡村的供水问题。  (十)全面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十二五”期间,完成大石山区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全面解决现有1779.64万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的饮水问题。积极推进规模连片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发展城乡供水一体化,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制定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用地政策,确保土地供应,落实建设、运行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供水用电执行农业排灌用电价格。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落实管护主体,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十一)加强防汛抗旱应急工程建设。全方位推进防汛抗旱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健全防汛抗旱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加快健全流域内水利枢纽工程、水电站工程等水利水电工程的防汛抗旱统一调度机制。加快监测预警和决策指挥体系建设,尽快完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全面提高气象雨情汛情旱情预报预警水平。加强自治区防汛抗旱督查工作制度化建设。大力实施山洪灾害防治体系建设。保障水库防汛公路通畅。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应急抢险物资储备体系,加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巩固和强化县乡两级防汛抗旱服务组织,增强基层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加快建设一批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增强应对特大干旱和突发水安全事件的水源保障能力。  四、全面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大力实施江河治理和海河堤防建设。加大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西江干流、柳江、郁江、桂江、漓江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提高洪水调蓄、航道通航和枢纽过船能力,加快“西江黄金水道”建设。“十二五”期间,基本建成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开工建设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加快推进落久、洋溪水利枢纽、邕宁水利枢纽等项目建设。加快5个重要防洪城市、31个重点防洪市县城区防洪堤、北部湾经济区重点海堤工程建设。对洪涝灾害易发、保护区人口密集、保护对象重要的271条中小河流中的重要河段进行整治,完成规划内中小河流治理工作。到2020年,全区市、县防洪能力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基本完成北部湾经济区重点海堤工程标准化建设。  (十三)搞好水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强化城乡供水源地、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河流源头区的保护。推进山洪、泥石流、滑坡易发区等易灾地区和石漠化地区生态环境整治工程,加快会仙湿地等水生态工程建设。以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及易灾地区为重点,全面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农村河道、沟渠、坑塘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管、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补偿等制度。“十二五”期间,新增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0平方公里。到2020年,生态脆弱河流和地区水生态得到修复,水源涵养区的生态得到保护,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基本建成。  (十四)合理开发水能资源。在保护生态和农民利益前提下,加快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科学开发利用空中水资源,加快人工增雨抗旱防雹工程建设。统筹兼顾防洪、灌溉、供水、航运、发电等功能,科学制定规划,积极发展水电。加强水能资源管理,规范开发许可,合理确定上网标杆电价,强化水电安全监管。积极开展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实施农村水电站增效减排技术改造工程。按“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主体、分步实施”的原则,大力推进农村电网建设和升级改造,实现电网开放公平无歧视接入,提高农村电网供电质量和供电服务水平。“十二五”期间,建设20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一批小水电代燃料生态示范县(市、区),全面完成农村电网升级改造。  (十五)强化水文气象、水利信息和水利科技支撑。进一步加大水文和气象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调整水文气象监测站网布局,拓展站网功能,充实重点地区、重要城市、地下水超采区水文和气象测报能力。加强水文巡测基地和水文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建立水文水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加强水文和气象观测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全区中小型水库水文监测及预警体系建设。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和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水资源调控、水利管理、工程建设和运行的信息化水平,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健全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在水利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五、加大水利投入和政策扶持  (十六)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各级财政要不断加大对水利投入的力度,“十二五”期间财政预算用于水利的资金年平均增幅在10%以上。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投资水利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统筹管好用好各种财力性补助资金,确保配套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各市、县(市、区)要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其中10%由自治区统筹安排)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充分发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治资金的综合效益。落实好国家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政策,拓宽来源渠道,增加收入规模。完善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水利规费征收管理制度,严格征收、使用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减免。自治区财政“十二五”期间每年安排2亿元用于冬春水利建设,重点是末级渠系连片和“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市、县(市、区),每年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安排不少于15%的资金,专项用于城镇防洪工程和水源工程建设。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每年安排不少于12%用于重大水利项目前期经费和水利建设,并保持适度增长,各级政府也要加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投入力度。要加强资金的整合和统筹安排,以县级为单位,整合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扶贫开发、“一事一议”等专项资金,实现水利投资效益最大化。把水库防汛公路纳入乡村公路建设的范围。  (十七)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水利建设。综合运用财政和货币政策,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对农村水电等水利项目建设提供信贷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通过水利收益权质押贷款用于水利建设,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优惠利率和延长贷款期限。各地可根据不同水利工程的建设特点和项目性质,确定财政贴息的规模、期限和贴息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水利和农村水电建设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农田水利和农村水电建设的信贷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开展洪水保险。落实对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给予奖励政策。对农村供水等公益性项目实行政府贴息贷款。  (十八)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水利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水利投融资平台公司等多种形式直接、间接融资,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建立工业反哺农业投入机制,实施蔗水、烟水配套工程,鼓励制糖企业和烟草行业加大对原料基地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企业每年从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原料基地水利设施建设。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引导和组织农民筹资投劳兴建、维修、管护小型农村水利工程,调动农民兴修水利的积极性。  六、严格加强水资源管理  (十九)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抓紧制定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逐步削减地下水超采量,实现采补平衡。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完善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切实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核定水域纳污容量,结合国家污染物减排要求,严格控制入河湖库排污总量。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和考核体系,完善水质监测预警制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尽快完成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  七、创新水利改革发展体制机制  (二十)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建立权威、高效、规范、协调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机制,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和防洪排涝等实行统筹规划、协调实施,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完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  (二十一)深化水利工程管理和建设体制改革。深化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将公益性水管单位在编人员工资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落实好公益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必要的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妥善解决水管单位分流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落实好农村饮水安全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确保农村供水安全。明确承担各级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职责的管理机构,加大管理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关键部位和重要隐蔽工程强制性检测,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加大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力度,健全水利建筑市场准入和清退机制,强化招投标和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管理。  (二十二)深化基层水利管理体系改革。结合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恢复和建立乡镇水利站,按照有利于水利工作发展的原则,明确以县级水利主管部门或乡镇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按规定落实人员编制,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强化基层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利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建立健全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推广农民用水参与管理模式,大力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二十三)深化水价改革。运用和发挥好水价的调节作用,兼顾效率和公平,大力促进节约用水和产业结构调整。对水利工程供水进行分类定价,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工程水价管理体制和灵活的价格调节机制。稳步推进工业和生活用水水价改革,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差价。合理调整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稳步推行阶梯式水价制度。按照促进节约用水、降低农民水费支出、保障灌排工程良性运行的原则,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乡镇供水用电执行农业排灌用电价格。  八、加强对水利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十四)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水利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水利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把水利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任职工作目标。实行防汛抗旱、饮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水库安全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把水利发展与改革管理特别是把完成投资责任、配套资金到位责任、工程安全责任等纳入各级政府工作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十五)推进依法治水。加快完善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防汛抗旱、河道采砂、农村水利、水土保持、水能开发、工程管护等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健全水利执法机构,切实加强水利执法。推进水利综合执法,依法处理河道设障、非法取水、非法采砂、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等水事违法行为。健全和完善水行政许可制度,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制度。加强河湖管理,严禁建设项目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岸线。完善水事纠纷预防和调处机制,完善应急预案。科学编制水利发展规划,加快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强化水利规划的管理和约束作用。  (二十六)加强水利队伍建设。适应水利改革发展新要求,全面提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切实增强水利科研规划、勘测设计、建设管理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水利队伍力量,大力引进、培养和选拔各类管理人才、高层次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加强基层水利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水利队伍,市级水利部门招录水利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优化水利系统人才队伍整体结构。鼓励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于水利改革发展第一线,支持广西水利人才教育基地和水利院校建设,加大水利职工在职教育和继续培训力度,切实解决基层水利干部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广大水利干部职工要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二十七)密切各方协作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和服务意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水利部门要搞好水利规划、建设和管理,抓好水利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的实施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水利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推进水利重点工程建设。财政部门要按有关规定拨付水利建设资金,加强对水利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国土资源要优先保证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大水利项目,要加快用地预审,及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监察部门要配合水利、财政等有关部门加大对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审计部门要加大对水利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绩效部门要把各市、县(市、区)完成任务、资金到位、施工安全等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把水利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营造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组织、人事、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农业、林业、环保等部门和单位也要按照各自职责,主动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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