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与农户帐目不清楚 各位律师你们好用韩语怎么说!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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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你们好!&从7月28日,单位就不要我上班了,又不辞退我,我又不好去找工作,我提出以上观点,是
四川-自贡&08-14 10:19&&悬赏 25&&发布者:Wb1132…… & 回答:(6)
事情缘由是这样的:我是厂里的维修电工,老板与别人合伙增加投资项目,新修了约1000平米生产车间,之前,这1000平米车间的水电气安装,要我们两个机电维修工完成(老板有两个厂,一个厂一个维修工),一考虑工期紧,任务重,二我们两维修工个有个的工作任务,所以厂里决定让我在规定的时间内,把电的安装完成,条件是:要我在不影响车间正常维修任务情况下,完成安装任务后,支付3000元报酬给我(要我保密,以免厂里的工作不好开展);“按照市场价格1000平米电源安装费大约10000元左右”我推辞再三,推辞不掉,考虑我在这里上班,而且电路设计以及材料是我着手办的,其他人在来接手,不好办,我也提了几点要求:第一、我要厂里派1-3个辅助工,第二、在任务期间,肯定是要熬夜加班,要求厂里派的辅助工配合,第三、厂里怎样给辅助工报酬是单位的事,与我无关,
在干活期间,厂里有时派一个辅助工来帮忙,有时派三个辅助工来,有时厂里有搬运活,全部辅助工都叫走了,让我有时无法进行下去……其中一个辅助工(姓殷)问我,这个工程是不是我承包的,(为了保密)我谎称说:不是的,我本人是做一天算两天工资,你的工资是怎么支付,你要问厂里(这句话,我向他重复几次)……
干活拿钱,天经地义。在有限的时间内,任务我也完成了,3000元的劳动报酬我也得了,(其他辅助工得了多少报酬我就不知道了)。应该说是在正常不过的事了,但是,矛盾就出在厂里叫我保密的问题上(我可以保证,我没泄密,我签了保密协议的,后来才知道是有一个姓甘的,在门卫无意说漏了嘴),一天早晨,我刚到厂,不知什么原因,那个姓殷的辅助工,态度粗暴的揪住我(一改常态,一副打架的样子,有许多领导看见的),说这个工程是我承包的,要我拿钱给他,我把整件事的经过讲给他听,他不听……
我们两扭在一起,单位领导见事不对,把我两分开了,
他(姓殷的)不知道内情,情有可原,但不能不问情由,不能不讲道理,“态度粗暴的揪住我,一副打架的样子”&鉴于承包这件事的经过,先前许多人是不知道的,所以说什么的人都有,以免我们矛盾激化,以免我在厂里被人说三道四。
我给单位姓张经理(整个工程交接工作是他给我洽谈的)打电话:“把我和他(姓殷)叫到一起,把整件事的经过讲清楚,把矛盾化解了”。但领导没采纳我的建议,理由是:不,怕越说越复杂,越说越说不清……
我去维修房拿茶盅,倒开水,走在车间里,说什么的都有,问什么的也有,我就给同事讲这件事的经过……她(姓殷的妻也在厂里上班)就给我吵、闹……这时姓殷也过来给我吵……
当时许多人,我说:把你的妻子叫上,走办公室我们把事情讲清楚,……没有走几步,他又
比早晨来时还要凶,向我蹦过来打我,而且他的手指还戳着我了,我顺势一拂(当时我手里拿着塑聊茶盅)就打在他脸上,……他蹦过来朝我打三次,我也回击了他三次,他看打不着我(当时我穿皮鞋,他穿拖鞋,跑我不赢),他就捡一块砖,向我打来,这时他妻子也拿起一把长扫帚向我打来,我跑了,他俩追我打,跑了几十米,被别人拦下,我跑到男更衣室把门反锁,用力过猛,玻璃门(自动门)弹破了一层。
之后,我们被叫到办公室,厂领导(不是与我交代工作的领导)不容我分辩,劈头盖脸给我一顿骂,……他脸上受了点轻伤,去看医生,我照常上班,以后解决,(我的腰部以及肋部有点不适,当时没发现,下来才发现,过了这么久都还是那样)。
014.7.25星期5,厂领导单独找我谈话,说我给老殷造成了伤害,要我承担70%的责任,我不服,我提出以下观点:
一、3000元电源安装费,是我应得的报酬,辅助工是厂里安排的,应由厂里负责支付劳动报酬,怎样支付,那不是我所能决定的,
二、他(姓殷的)不知道内情,从来没因为这件事,心平气和找我谈,而是不问缘由,不讲道理,无理起闹的向我生纷惹事,过错在先
三、他最先出手攻击我,他是搬运工,力气大,而且他两口用砖头、扫帚围攻我,
我正常还击,
综合上述,我没有错,即使有错,就是他们攻击我,我还击了他;所以他应承担主要责任,为了有利于事情的解决,我愿意承担部分责任,但不是70%责任。
&&&&&&&&&&014.7.25星期5那天,厂领导单独找我谈话,说我给老殷造成了伤害,要我承担70%的责任,我不服,我提出以下观点:
一、3000元电源安装费,是我应得的报酬,辅助工是厂里安排的,应由厂里负责支付劳动报酬,怎样支付,那不是我所能决定的,
二、他(姓殷的)不知道内情,从来没因为这件事,心平气和找我谈,而是不问缘由,不讲道理,无理起闹的向我生纷惹事,他过错在先
三、他最先出手攻击我,他是搬运工,力气大,而且他两口用砖头、扫帚围攻我,我正常还击,
综合上述,我没有错,即使有错,就是他们攻击我,我还击了他;所以他应承担80%的主要责任,为了有利于事情的解决,我愿意承担20%责任。
单位不同意,坚持单方面要我承担70%责任,叫我从014.7.28.星期一开始,不要来上班了,听候通知,加激双方矛盾,(有录音1)
014.8.04星期一,单位把我和老殷叫到一起(殷妻子不在),说是调解,但从一开始,就没问我以及老殷在这件事情上的主张,单方面还是要求我承担70%的责任,我不同意,单位继续要我们停工,继续加激双方矛盾(有录音2)
1.这件事情上,我没错,
2.由于单位不想支付老殷那部分劳动报酬,老殷不知内情,所产生的矛盾,
3.我不是泄密者,是单位管理层泄密,
4矛盾初期,我要求单位出面调解,单位没尽到义务,
5.出现了打架,产生了伤害,单位没有主动的、积极的调解矛盾,而是主观臆断、枉加断言,甚至累次停我们的工作,累次把事情复杂化,累次加深双方的矛盾,
所以,整个事件,单位应承担主要责任,
1、要求单位承担因为这件事所产生的70%的责任,以及经济赔偿1000元,(医药费、相关费用共计1500元)
2、要求单位办理正式的劳动解聘协议,支付一个月赔偿金3000元
3、要求单位支付所拖欠的7月份工资30000元,八月份基本工资15000元
问题补充:
从7月28日,单位就不要我上班了,又不辞退我,我又不好去找工作,7月份工资又不发给我,各位律师你们好!可以给一些建议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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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西郊村十几年来不选举、帐目不公开
核心提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西郊村亦不能例外!尊敬的领导们:你们好!我们是西郊村第十六经济社村民,对西郊村和十六经济社的十几年来不选举、帐目不公开所造成之债务之混乱现象,村民社员股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利益损失。① 我十六经济社十多年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西郊村亦不能例外!尊敬的领导们:你们好!我们是西郊村第十六经济社村民,对西郊村和十六经济社的十几年来不选举、帐目不公开所造成之债务之混乱现象,村民社员股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利益损失。① 我十六经济社十多年前西郊村联社以扶持我十六经济社发展经济建设。而借贷的将近1720万元扶贫借款(这些借款从来没有公布、公开)。现在西郊村联合社要求归还本金和利息合共3100万元,将近1400万的利息我们认为根本没有这么多,对此应合理计算清楚。至于我社货运场的实际租出平方数不公开和每月暂收12万元的租金是不合理,这三年来货运场租户共拖欠我社多少租金和货运场的资金实际结余情况应公布、公开。② 对于我经济社今后的社长、股东、监督代表等成员应由全体社员选举产生。还有对于村务、社务、帐务公开要求每个月公布,确保农民知情权。(包括我社货运场新买齐股东1至7月份的股份分配应合理计算清楚)。③ 西郊村联社应该公布一切乡规民约的章程细则,要求每一个村民股东每人各持一份。至于早在2000年成立独立核算的《协力》股份有限可能也是私有化公司。其实是西郊村、村委会干部以(20亩土地加一栋9层高的写字楼共900万元入股)。这间公司掌权的董事长和董事会也是村委会干部。西郊村土地加物业入股只占该公司160百分之1股权都没有,成立十年来每个村民只分配得土地股153元,这(协力公司)到底投入多少资金村委会干部亦从来没有公布帐目和问都不能问。这间公司简直在侵占集体利益和财产,现在整个西郊村都是这样做法,没有钱的村民连土地股都被村干部侵占、剥夺。简直无法忍受。还有很多诉求未能细说,希望能得到领导接见再详细说明!。我们对于以上合理诉求不断向上级政府反映,希望上级部门监督纠正该村的不正之风,皆因有宪法、法律、政策为依托。但都因种种原因荔湾区政府还是未能监督西郊村联社依法行政,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的特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工作人员都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任何国家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西郊村的民主选举、村务、帐务公开是组织法明确规定之法规,《关于我市新农村建设千户调查情况的报告》。朱小丹书记亦有明确提出重点加强村务公开工作,尤其是干部工资报酬、接待消费等村级财务的公开,确保农民知情权。而西郊村委会却能置之不理。一个村党委、村委会的权力究竟有多大?是不是可以超越法律的规定直接作出裁决和处理?当行政权膨胀到超越法律、法规的时候,法律就成了摆设,司法权、执法权必然萎缩,公民权利和村民利益受到侵害就成了必然。面对这样的现实每个公民(村民)都不会心安。自觉遵守和服从宪法和法律是每个领导干部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基础和根本,没有这个基础和根本。广大群众之合法权益就无法保障,良好的法治秩序就无从实现。法律的边界是不能逾越,领导干部不能!任何人都不能!。希望政府信访部门及工作人员,应当恪尽职守、查明真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制、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了事。做到依法行政、公平执法、行政法治原则是法治的基本要求。行政法治作为一项基本原则,不仅是要求国家行使权的确立和行使权利,而且还要求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保证上访群体的合法权益免遭权力滥用的侵害。依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好集体经济,以最终实现自由、平等与社会和谐幸福。关于村规民约、村民自治而不是“村委会”的自治,更不能以个别村官干部的统治。致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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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村通公路建设账目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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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岳西县莲云乡,腾云村双河组人,本组在修建新浦双河路段时的账目没有进行公开。当时修路时开发区管委会出资435900元,双河,花桥,大西村名自筹资金281000元整,共计716900元整。路段总长才1公里,用了这么多钱,账目不公开,是不是村委会贪污了,希望乡政府能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
地方官都一样吗?
为什么莲云乡政府不出面解释
关于腾云村新铺水泥路建设有关问题的
答& && &复
刘六生等四同志:
    你们好!首先感谢你们对村级公益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你们反映的腾云村新铺路质量不合格和要求公开建设账目等有关情况,我们组织人员认真进行了调查和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村级水泥路工程建设情况
    年,腾云村经村“三委”研究,新建了西冲、双河、大树三条水泥路,均于2013年年底竣工,并交付使用(其中双河路刘亚林户至西岭之间300米因岳武高速工程建设未进行硬化)。
    三条路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统一建设,并由村委会统筹安排项目建设资金。经查阅村两委会议录、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付款相关凭证以及察看村务公开栏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筹集情况
    1、上级补助资金601150元
    (1)为让人民群众共享开发建设成果,支持村级通组道路建设。经区乡联席会议研究,腾云村双河水泥路建设由村委会负责,开发区管委会补助水泥路路面建设资金435900元(含税收24366.84元);
    (2)“一事一议”项目补助及奖励资金165250元;
    2、群众自筹资金431000元
    (1)双河、花桥、大西三个组集资281000元;
    (2)西冲组集资30000元;
    (3)大树组集资120000元。
    合计筹集资金1032150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1、西冲水泥路由腾云村村委会发包,由腾云村新铺组刘同虎承包(合肥国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质),承包资金307400元,路基由其村民组自行处理;
    2、双河水泥路由腾云村村委会发包,由腾云村新铺组刘同虎承包(太湖县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资质),承包资金527121元(其中路基处理91221元,水泥路面435900元);
    3、大树水泥路由腾云村村委会发包,由腾云村大树组李天赦承包(岳西县奥翔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资质),承保资金319000元,路基由其村民组自行处理;
    以上工程共投入资金1153521元。
    三条路共缺口资金121371元。
    根据合同约定,西冲、双河水泥路先完工,承包人刘同虎的工程款先行支付;大树路于去年年底才完工,加上资金不足,所以只支付了承包人李天赦工程款140000元。
    三、村务公开情况
    腾云村西冲、双河、大树三条水泥路建设均设立了理事会,资金均在村务监督委员的监督下进行使用。资金使用情况已于2013年底在村务公开栏进行了公开。
    二、新铺-双河水泥路工程质量问题
    1、新铺-双河水泥路工程于日开工,5月初完工。日,开发区建设分局、财政分局、合肥国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辰宇监理公司会同腾云村村委会对该工程进行了验收,并同意交工使用。
    2、新铺-双河水泥路属通组道路,根据岳政办[2013]19号文件《关于印发岳西县通组道路硬化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上要求:通组道路硬化前,路基、桥涵和构造物进行完善和改造,使其具备必要的安全可靠性,具有四级公路通行能力,路基宽度应达到4.5米以上;铺筑的水泥路混凝土路面一般不低于3.5米,水泥混凝土面层厚度不低于18厘米,强度不低于C30级。根据岳交字[号文件,按照《岳西县通组道路工程验收办法》要求。日,县交通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新铺-双河水泥路进行取芯检测。并按规定在该路段取芯一组共3个点(分别位于刘亚林、刘韩应、刘需屋旁),并出具了检测报告。
根据《岳西县通组道路工程验收办法》,新铺-双河水泥路质量符合通组路检测标准。
& && && && && && && && && && && & 莲云乡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你们帐目清晰,为何要等人家问过后才公布呢?
这个答复对于不知内部情况的人来说,看起来账目时很清楚的,但是其中隐瞒了许多真实情况。
1.西冲水泥路和大树的水泥路早在几年前就已修好,当时开发区已经拨过钱,和双河的水泥路根本就没关系的。西冲大树水泥路竣工之后就所有的费用开支情况早已出碑公示过的。
2.————为让人民群众共享开发建设成果,支持村级通组道路建设。经区乡联席会议研究,腾云村双河水泥路建设由村委会负责,开发区管委会补助水泥路路面建设资金435900元(含税收24366.84元);———
这里说的很清楚的呀,这个钱是开发区管委会补助给腾云村双河水泥路路面建设的呀,怎么又把这个钱扯到早已完工的西冲和大树的水泥路了呢????
3.监理公司与村委会之间弄虚作假。所出具的检测报告是否真实不得而知,楼上所说的三个点,当时是否有见证人????既然楼上说的只取了三个点,为什么我所看到的检测报告却说检测了20个点,15个达标,5个超差是什么情况????到底是谁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4,我们老百信要的账目公开不是你们所答复的笼统数字,我们要知道用了多少钱,用在哪里,干什么用的,老百姓凑的都是血汗钱,有权利知道这笔钱的具体去向!!!!!
5.水泥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确实都有吗,据我所知双河刘廷松家厕所边路面就达不到这个标准,做为一个共产党员,一个村里为老百信说话的干部,为什么自家门口的厕所都不能为老百姓行个方便呢?当时作为承包方和村委会有关负责人承诺给予补偿。为什么就行不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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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好:我是湖滨新城三巨村何庄组村民,我放一两个情况,望有关领导能够重视,比给预处理。问题如下:
& & 其一:自2003年至今原小店镇三巨村何庄组组长刘成滥用职权在规划用地之余把原来本三巨村何庄组村民再种的葡萄地约400亩,以每亩80-150不等的价格租包给本组有钱村民耕种至今款项不明,具体有宿新公路以东山东支渠以西的葡萄地100多亩,绿化带(宿新公路),鱼塘,山东支渠东原虎洞村部西北侧旱地,树地,中新路东西两侧树地,于沟组后面的树地,非法卖地的卖地款和政府每年的直补款项,下落不明,至今从未公开账目,也无人问津,此人也与去年一次整改中(农民上访)自己不做了(组长职务)至今款项不明,望有关领导查证后给与处理解决为感。
& &&&其二:节选去年当时农民上访原文《江苏宿迁市三巨村村民三年拿不到土地租金发布:本台新闻热线接到宿迁市湖滨新城晓店镇三巨村村民反映,宿迁市有关部分从2003年以来,租用他们的土地建设驾培中心,但是他们已经三年没有拿到土地租金了,为此本台记者前往宿迁市三巨村实地调查了解。
  三巨村的村民向记者反映,宿迁市有关部分租用他们的土地建设驾培中心已经八年,但在他们记忆中,他们只拿到很少的土地租金,而且最近三年他们都没有拿到钱,村民郝万柏说:“就是他们村里面乡里面拿去了,我们老百姓什么都不知道,钱我们老百姓不知道,到现在没见到钱,车管所说钱付过了,每年都打到帐上了,老百姓没见到钱(这协议有没有向你们公然过)没有没有,从来没公然过。”
  记者又找到了宿迁市驾培中心的周总,他先容说,当初征用这块土地是和镇、村订有协议的,这些土地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已征用土地,每亩价格现在近2万元,还有一类是租地,也就是说先租下来暂时还没有建设项目,这类土地每亩每年租金150元,这些土地的补偿金他们都是按时打到乡财政帐户上:“我们一共租用了1022亩土地,当时是签了30年合同,就是笼统算在一起,每亩地150元,每年150元,我们协议的约定是每年把钱付到乡镇的财政所,由财政所来落实拨付事项,每年3月份我们会准时把钱付过去。”
  既然驾培中心每年都按时把补偿金打到乡财政帐户上,那村民们为什么拿不到钱呢?记者又找到了三巨村党支部书记刘永权,原来是村组把这些钱扣下来了:“按道理讲是应该发给他们的,但组里有时把钱扣下来,来个抵兑,自己用了你给我吐出来,牵涉到法律题目要负法律责任。”
  记者在三巨村的三天时间里,村民们和村支书刘永权、大组长刘成进行了6次对话,在对话时,刘永权书记向村民们检讨,过去和大家沟通不够,土地租金工作发放抓得不够主动、不够细致,在对话的基础上,8位热心办事说话的村民组成了土地租金发放村民监视小组。大家还把要做的事概括成三条:第一、3月份打到乡财政所的那笔租金尽快发放,第二、对8年来村民们有疑问的帐目要予以公布进行查帐,然后逐一解决,第三、从现在起要把租金的发放规范起来,要建立发放明细表,凡收到钱的村民都要签字。
  为此,刘永权书记当众表示,3天内争取把3月份打到乡财政所的那笔租金发放到村民手中,另外一块新征5亩地补偿金争取在7、8月份之前全额发放下去,同时还要在三天内争取公布前8年的帐本,他对大组长刘成交待:“刘成,三天之内必须把帐目公然,你现在把工作停下来,三天之内张榜公布,钱是发到群众手上还是被你挪用了,还是抵兑了必须到位,给群众一个交代,三天之内马上把钱发到位,150块钱从我做起,1分钱不扣,他们给多少发多少!”
  宿迁市驾培中心的周总也表示,今后他们要不断的改进土地租金的发放工作,例如150元的租金标准是8年前制定的,以后是否要调高一点,此外,是否能争取今后把钱直接发到村民们手中,而不要再经过镇村这个环节,他们都在考虑。
  村民能否终极及时拿到土地租金,本台将继续关注。&&【江苏新闻广播(南京地区FM937) 朱亮】》至今没有着落,
& && &村民传闻要到今年7月分,不知是否属实肯问有关领导为民做主,严查严办蛀虫,为民做主
& &&&还我民土地或款项补偿,反腐倡廉!
& && &&&另附我组原组长刘成拿的其中一户村民的小本领的直补钱,像这样的小本我组有N个村民,有待查核,卖地买地的农户有十年,十五年的合同。明白的人,领导们应该一看会明白,原组长刘成扬言为什么要公开账目(6.22日晚的群众会议,大家参会的群众都有耳闻)如此嚣张望有关政府和媒体能进行处理此事,为民做主,反腐倡廉..
& & 原三巨村书记王景友是罪魁祸首,(另有2004年有桥城孕妇张万荣被逼流产,敲诈勒索,蹲监禁51天因为到市信访局告他欺诈他家树木款1.53万元,被逼流产还差点性命不保,有网站张万荣告状的资料为证,血腥的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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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证据之一
尊敬的省委领导:
& && && && && &你们好!
& && && && && &今来信特向省委领导反映我地村委,乡政府向农民摊派集资等腐败问题,我们期望党和政府重视此事,真正的关心我们农民!
& && && && &一.众所周知,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问题及为关切重视,给予农民的多项优惠政策史无前例.从新闻上得知中央曾先后多次拨款用于农村道路建设改造,且在我省也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及苏南地区向我苏北援助用于新农村建设的巨资,但另人们非常遗憾的是,尽管党中央省政府的关心关怀向这里倾注了心血汉水,但大量的真金白银却难以喂饱这里的的饥狼饿犬!呜呼,由此下去,我苏北富兴何日可待!
& && && && &只凭苏南的慷慨解囊就是足以修建好苏北的每一条村级互通道路,然我们这里却仍然遗留至少两段{桥城___于沟.三巨__虎洞}路段.钱被弄到哪儿去了?是上级没给?给的太少?还是被挪用?被贪污?
& && && &&&为了修好此路以妨群众上访,上面来查,于是乡政府招开一次全乡党员大会,将以修韩余娟之墓为名向全乡人人平集资20元以用于修路,如果不交,想要拿到直补款恐怕得打个问号了.
& && && &&&熟不知,直补款是中央直接发放于农民的一项心工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于三农的顶级关怀,今天竟有人用它来要挟农民,如此卑劣手段我们敢怒而不敢言啊!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就算是把此款用于修路那也是晴蜓点水不了了事,很宽的路面也只是在中间搞个两三米宽就算不错了,连两辆拖拉机都不可以对开,路基质量也差,以前修过的道路有的只是一年左右就开列了{如于沟段路面,克先段路面等,宿新公路也就不说了,也不是我们农民的事}
& && && &&&二.群仿群治费12/人.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指车头带,我们这里的干部不但不能给群众出谋划策排忧解难,而且是挖空心思的搞你,苏北与苏南的差距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里的干部人之乎于世的心态底素质的心理以及近乎变态招法,他们不是人民的公个而人民的爹娘,人不是他们的衣食父母而是他们的亲生孙儿.谁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谁在理会三个代表?谁又在建设和谐社会?党中央省政府的任何决议文件到了这里马上就跑了调走了弦一指空文.正是他们,这些目无国法党纪的腐败份子在破坏了三代表破坏了和谐社会.如不是党中央折英明决策适时,及时地铲除农民负担很难想象到农民将会被这样一群贪官污吏盘剥成一副什么样子?
& && && &&&面对差距,我们需要的埋头苦于脚踏实地的精神,在党中央大政方针指引下,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暑下,苏北一定会快速掘起,可谓苏南腾飞苏北直追.然而我们这里官怎么这么不务实不要脸不通过上级任何有关部门审批就唐而之地向农民收起了钱来去穷仿穷治?
& && && &&&三.一事一议费用是经省级核定的合法收费项目,群无异议,只是它的用处及不透吸无人能够监督,挪用乱用吃吃喝喝,那只有鬼才知道!
& && && &&&(求是)杂志13期的文章说,执政党的党风政风对社会影响最大,极少数班干部横行霸道压百姓,如果不将腐败铲除何谈建设和谐社会?
& && && &&&井头乡三巨村书记王景友是一个地道的腐败分子,另群众深恶痛绝,此贼几年前就以坐上了自已的私家轿车耀武扬威不可一视,然而只要细查他的发家史不难想象,为什么他能够权力在握稳操胜卷,此贼是十足的流氓书记,凭借手中权利便可承包宿新公路谋项小工程{三巨段}.窑场有他的挖土机和股份,村里的片长治安主任都是他手里的爪牙打手,打伤人无数特别是于洪权这个片长经常伤人在王贼的叫唆使唤下可能至死过人命不知道究竟有多少人换过他们的毒打,王贼善于投机钻研溜须拍马为了升迁经人指点明示修改年龄学历.现已挂职乡计生办职务.
& && && &&&以上所言绝非空页来风,很多细节我们无法详查,我们不管这些狗贼怎么样,我们只是痛惜省委省政府虽对苏北这里极大的热情和代价却被这里的班干部搞成了一踏糊涂,他们精神麻木违法乱纪,以我为在为所欲为.我们期望着上方宝剑早日力斩群贼. 0
CNTV网友9d9d1i6
国务院省检察院:
& && &各位领导好:我要控诉原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晓店镇三巨村党委书记王景友,男,民族汉中共党员现任镇党委干部。
& && && && && && && && &&&原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晓店镇三巨村和庄组组长刘成,男,民族汉,现已停止在家。
& && &我向您检举原宿迁市宿豫区晓店镇三巨村和庄组土地问题:关于自2003年至今,宿迁市车辆管理所占用我们在种的和庄组集体土地300余亩,晓店镇政府拖欠我们集体租金八年,原晓店镇三巨村党支部书记王景友和生产队长刘成,一直没有发放给我们百姓,这些土地自2003年至今乡里不知,村里不知,这笔款项到底到哪里去了呢?难道会蒸发了吗?我们希望上级领导可以为我们百姓做主,追回血汗钱,还我们全组百姓一个明白,追查发我们血汗钱的真凶,还我们一个公道,2008年车辆管理所南部又被征用21亩土地,我们百姓只得其中的19.5亩土地的租金。其中1.5亩土地租金被时任组长的刘成贪污挪用(用证据可查,是2011年,以刘建,郝万柏,林根山等群众为代表的上访,经过省政府的有关领导及媒体的调解后,才拿到唯一的一笔租金补偿款,当时没有付清,支付其中一半,另一半说是今年,至今没有动向另有1.5的租金还是被组长刘成挪用)。
& &&&宿新公路(宿迁市——新沂市)省一级公路,所占地及路身绿化带所占地政府所赔款钱也没有发给百姓手中百姓未见分文。铺设宿新公路时占用本组5.9亩土地用于原宿新公路BB标项目工程做指挥中心和料场所用,所补偿于本组百姓的补偿款不明,无帐可查,是政府没有补贴还是被地方贪污了,无帐可查,无头案般。另有5.9公里的卸力费用,所得钱款都被时任三巨村村支书王景友和组长刘成挪用或占为己有。没有账目公布及帐据,这块地时是宿迁市规划局审批的,报批相关部门有市发改委,建设局,城管局,国土局,环保局,宿豫区政府,市管委会,湖滨新城管委会等均参与审批此地块。日,“宿迁市人大常委共组报告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落实挂钩帮扶十个一基层联系点工作,经多方协调为帮扶原宿豫区井頭乡三巨村争取22万元用于道路,水利,教育,培训资金等,还为结对帮扶提供技术培训,义务植树,捐款捐物等,钱物呢?肯问领导,宿迁市规划局日发布宿新公路叶庄收费站46平方米时任三巨村党委书记王景友也有账目不清...
& &宿新公路东侧水塘占用约20余亩地,当时是宿新公路的路基取土所用征地时,被征用土地的赔偿款百姓没有得到分文,也是分文不见,之后形成近20余亩的大水塘,村里和组长刘成做主卖给宋百万,这块地前身是和庄组祖祖辈辈传承下来的集体耕用田,这些卖地钱哪去了,被村里挪用还是蒸发了啊...望上级领导查处给百姓说法。
& & 宿新公路以东,山东支渠以西原三巨村和庄组村民葡萄地被时任组长的刘成和村里按800元亩15年的期限卖给本村村民耕种,有合同的约16户农户在种,所得款项可查5万余元,还有一部分被刘成卖了,有的有合同有的没有,总计约40-50之间卖地款项不明。
& & 山东支渠东侧,原虎洞村部西北旱地,宋百万树地等被任村组长刘成所卖约50余亩,是刘成个人所卖村里都不知晓,所得款项被挪用。至今不明从未公开。。。
& &&&原虎洞村东中心路东西两侧树地,村于沟组后面的树地被刘成所卖,款项不明,所得款被刘成挪用或占为己有。
& &2004年土地流转250亩,这些钱被组长刘成挪用没有账目。
& & 自2000年起刘成任我们和庄组组长,到2011年7月份被停职期间国家的粮种补贴款被刘成从中抽取一部分自用我手中有证据,比如政府给的补贴价位的为10元的水稻种,到组里可能是20,30元,40元了,另有以上被卖的土地,自政府有惠民政策有土地直补款至今被刘成贪污。我们有每家的晓店镇民丰银行存折可以比对,为证,多出的部分就是刘成私自借用村民的银行小本私领的赃款,百姓集体的公款,国家的补贴款...我和庄组全体组员向检察机关起诉刘成挪用公款,挪用国家粮种补贴款,贪污我组以上被他们所卖的国家直补款,我组全体村民恳求上级领导能够追回国家的损失,和政府补贴给百姓群众的款项及直补款,还我们群众一个公道,恳求检察机关领导深入群众,到我们百姓当中调查,我们满二十岁的公民都有据可呈。
& & 由于村委书记王景友的黑恶势力太大,百姓是敢怒,不敢言啊!原晓店镇党委书记管守南是王景友的结拜兄弟,现在管守南已经高升为宿豫区信访局局长职务。对我们百姓上访更是造成各种不良惨状,数不胜数,有的被关押51天在宿城区某旅馆导致孕妇流产的原三巨村桥城组的张万荣有被毒打的,我组董红星也被关押过。被罚写悔过书,不再上访上告等,他们官官相护,欺压百姓,视百姓如草芥,这样官官相护何时了,老百姓何时熬到头。作为父母官,他们为官一任,不为造福一方百姓反之欺压一方百姓。身为父母官,不遵守党纪,不维护党的政策,一切为私,在钱的面前犯罪,钱大于权,权大于法,这样下去,还不如把我们集体给屠杀算了,如此欺压百姓,百姓苦不堪言,被时任村支书王景友,副书记刘永权,村长高德民(以亡)会计赵国,主任高义,组长刘成等人黑势力欺压下的和庄组全体村民再次恳求省委上级领导下访调查本村的问题极大,存在了严重性的破坏纲纪,党纪,三个代表等原则性问题,把有损与国家于民的顽固分子绳之于法,严惩不贷,还我们百姓一个说法,给百姓一个合理的交代。
& && & 我组全体60余户309口人民群众联合控诉原晓店镇三巨村党委书记王景友,原三巨村和庄组生产队长刘成合计两大罪行:
& &&&其一:关于宿迁市车辆管理所占地租金自2003年至今八年之久,百姓没有拿到租金问题。
& &&&其二:关于宿迁市晓店镇三巨村和庄组村民的集体土地违章卖出,所得款项不明,和国家的粮种补贴款及政府直补的土地款项,以上综合两大罪行,望省委领导给予重视,严厉查处。
& && &试问三巨村党委书记王景友,原生产队长刘成,卖我组村民集体世代相传的土地是通过什么途径呢?让他们这样无视党纪法规呢?是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呢?还是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征地标准,有没有按标准执行,再说了,所得款项是不是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呢?可现在结果呢?一切为私,百姓是敢怒不敢言啊!被欺压的局面,请求省委领导重视,在宿豫区信访无果的全体村民因他们官官相护,有层层保护伞关系,包括宿迁相关的媒体都有保护注意,望严查,为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宿迁市宿豫区晓店镇三巨村和庄组全体组民敬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
CNTV网友9d9d1i6
各位领导好:我要控诉原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晓店镇三巨村党委书记王景友,男,民族汉中共党员现任镇党委干部。
原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晓店镇三巨村和庄组组长刘成,男,民族汉,现已停止在家。
我向您检举原宿迁市宿豫区晓店镇三巨村和庄组土地问题:关于自2003年至今,宿迁市车辆管理所占用我们在种的和庄组集体土地300余亩,晓店镇政府拖欠我们集体租金八年,原晓店镇三巨村党支部书记王景友和生产队长刘成,一直没有发放给我们百姓,这些土地自2003年至今乡里不知,村里不知,这笔款项到底到哪里去了呢?难道会蒸发了吗?我们希望上级领导可以为我们百姓做主,追回血汗钱,还我们全组百姓一个明白,追查发我们血汗钱的真凶,还我们一个公道,2008年车辆管理所南部又被征用21亩土地,我们百姓只得其中的19.5亩土地的租金。其中1.5亩土地租金被时任组长的刘成贪污挪用(用证据可查,是2011年,以刘建,郝万柏,林根山等群众为代表的上访,经过省政府的有关领导及媒体的调解后,才拿到唯一的一笔租金补偿款,当时没有付清,支付其中一半,另一半说是今年,至今没有动向另有1.5的租金还是被组长刘成挪用)。
宿新公路(宿迁市——新沂市)省一级公路,所占地及路身绿化带所占地政府所赔款钱也没有发给百姓手中百姓未见分文。铺设宿新公路时占用本组5.9亩土地用于原宿新公路BB标项目工程做指挥中心和料场所用,所补偿于本组百姓的补偿款不明,无帐可查,是政府没有补贴还是被地方贪污了,无帐可查,无头案般。另有5.9公里的卸力费用,所得钱款都被时任三巨村村支书王景友和组长刘成挪用或占为己有。没有账目公布及帐据,这块地时是宿迁市规划局审批的,报批相关部门有市发改委,建设局,城管局,国土局,环保局,宿豫区政府,市管委会,湖滨新城管委会等均参与审批此地块。日,“宿迁市人大常委共组报告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落实挂钩帮扶十个一基层联系点工作,经多方协调为帮扶原宿豫区井頭乡三巨村争取22万元用于道路,水利,教育,培训资金等,还为结对帮扶提供技术培训,义务植树,捐款捐物等,钱物呢?肯问领导,宿迁市规划局日发布宿新公路叶庄收费站46平方米时任三巨村党委书记王景友也有账目不清...
宿新公路东侧水塘占用约20余亩地,当时是宿新公路的路基取土所用征地时,被征用土地的赔偿款百姓没有得到分文,也是分文不见,之后形成近20余亩的大水塘,村里和组长刘成做主卖给宋百万,这块地前身是和庄组祖祖辈辈传承下来的集体耕用田,这些卖地钱哪去了,被村里挪用还是蒸发了啊...望上级领导查处给百姓说法。
宿新公路以东,山东支渠以西原三巨村和庄组村民葡萄地被时任组长的刘成和村里按800元亩15年的期限卖给本村村民耕种,有合同的约16户农户在种,所得款项可查5万余元,还有一部分被刘成卖了,有的有合同有的没有,总计约40-50之间卖地款项不明。
山东支渠东侧,原虎洞村部西北旱地,宋百万树地等被任村组长刘成所卖约50余亩,是刘成个人所卖村里都不知晓,所得款项被挪用。至今不明从未公开。。。
原虎洞村东中心路东西两侧树地,村于沟组后面的树地被刘成所卖,款项不明,所得款被刘成挪用或占为己有。
2004年土地流转250亩,这些钱被组长刘成挪用没有账目。
自2000年起刘成任我们和庄组组长,到2011年7月份被停职期间国家的粮种补贴款被刘成从中抽取一部分自用我手中有证据,比如政府给的补贴价位的为10元的水稻种,到组里可能是20,30元,40元了,另有以上被卖的土地,自政府有惠民政策有土地直补款至今被刘成贪污。我们有每家的晓店镇民丰银行存折可以比对,为证,多出的部分就是刘成私自借用村民的银行小本私领的赃款,百姓集体的公款,国家的补贴款...我和庄组全体组员向检察机关起诉刘成挪用公款,挪用国家粮种补贴款,贪污我组以上被他们所卖的国家直补款,我组全体村民恳求上级领导能够追回国家的损失,和政府补贴给百姓群众的款项及直补款,还我们群众一个公道,恳求检察机关领导深入群众,到我们百姓当中调查,我们满二十岁的公民都有据可呈。
由于村委书记王景友的黑恶势力太大,百姓是敢怒,不敢言啊!原晓店镇党委书记管守南是王景友的结拜兄弟,现在管守南已经高升为宿豫区信访局局长职务。对我们百姓上访更是造成各种不良惨状,数不胜数,有的被关押51天在宿城区某旅馆导致孕妇流产的原三巨村桥城组的张万荣有被毒打的,我组董红星也被关押过。被罚写悔过书,不再上访上告等,他们官官相护,欺压百姓,视百姓如草芥,这样官官相护何时了,老百姓何时熬到头。作为父母官,他们为官一任,不为造福一方百姓反之欺压一方百姓。身为父母官,不遵守党纪,不维护党的政策,一切为私,在钱的面前犯罪,钱大于权,权大于法,这样下去,还不如把我们集体给屠杀算了,如此欺压百姓,百姓苦不堪言,被时任村支书王景友,副书记刘永权,村长高德民(以亡)会计赵国,主任高义,组长刘成等人黑势力欺压下的和庄组全体村民再次恳求省委上级领导下访调查本村的问题极大,存在了严重性的破坏纲纪,党纪,三个代表等原则性问题,把有损与国家于民的顽固分子绳之于法,严惩不贷,还我们百姓一个说法,给百姓一个合理的交代。
我组全体60余户309口人民群众联合控诉原晓店镇三巨村党委书记王景友,原三巨村和庄组生产队长刘成合计两大罪行:
其一:关于宿迁市车辆管理所占地租金自2003年至今八年之久,百姓没有拿到租金问题。
其二:关于宿迁市晓店镇三巨村和庄组村民的集体土地违章卖出,所得款项不明,和国家的粮种补贴款及政府直补的土地款项,以上综合两大罪行,望省委领导给予重视,严厉查处。
试问三巨村党委书记王景友,原生产队长刘成,卖我组村民集体世代相传的土地是通过什么途径呢?让他们这样无视党纪法规呢?是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呢?还是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征地标准,有没有按标准执行,再说了,所得款项是不是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呢?可现在结果呢?一切为私,百姓是敢怒不敢言啊!被欺压的局面,请求省委领导重视,在宿豫区信访无果的全体村民因他们官官相护,有层层保护伞关系,包括宿迁相关的媒体都有保护注意,望严查,为盼!
宿迁市宿豫区晓店镇三巨村和庄组全体组民敬上
CNTV网友9d9d1i6
怎么没有人顶啊
CNTV网友9d9d1i6
好帖来顶啊,现在什么社会啊
CNTV网友9d9d1i6
处理不和理
4、关于反映刘成挪用土地买卖款和套取国家补贴的问题。关于反映“2004年土地流转有三万余元土地补偿款村民杨家五保管的被刘成挪为私用”问题,因事发距今已有8年的时间,该事件的相关书证已找不到,工作人员找到部分当事人了解情况。
经核查,您所说的杨加五实名杨加武,晓店镇三巨村和庄组人。2004年左右,三巨村和庄组按人均半亩土地留给村民做生活田,其余土地由村民另外出钱购买,此次土地买卖共得卖地款3万余元,整个卖地过程由刘成负责,杨家武协助刘成收钱。卖地后,刘成将杨家武手中的卖地款全部拿走,不知去向。2005年左右,因和庄组部分村民议论这笔钱的去向有问题,和庄组党员组长郝新田带着本组村民沈道山、郝万金、刘新义、郝万柏等人组成查账小组找到刘成要求查账,查账时,刘成出示了一份这三万余元用于和庄组的开支明细,沈道山等人看后对此未提出异议。因此您反映“2004年土地流转有三万余元土地补偿款村民杨家五保管的被刘成挪为私用”的问题,查无实据。(那干吗你说吧领导)
关于反映“被刘成做了假账套取国家土地直补款良种补贴款”问题,经核查,反映属实。自2005起,国家为了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相继出台了粮补优惠政策,市湖滨新城2005年有了粮食直补,2007年增加了一项农资综合补贴,年一直都有这两种补贴,其中粮食直补标准一直是20元/亩,没有变化。农资综合补贴标准有所变化,2007年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15元/亩,年为60元/亩,2010年为69元/亩,年为81.5元/亩。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分别是按照2002农业税征收计税面积和实际种植面积对农户进行补贴的。三巨村粮食补贴面积统计工作过程中,由村会计把统计工作分解给各组组长,各组组长把统计的本组数据填写在会计发给他们的写有本组农户姓名和信用社(现叫民丰银行)存折账号的统计表上,让农户盖章确认,然后把填好的统计表交给会计汇总,由会计再拿给分管农业领导和支部书记审核签字,支部书记看过没问题,在由会计上报到镇农服中心,镇农服中心审核无误后交给镇财政所,由财政所将补贴数据输入系统,往上报,由市湖滨新城财政局通过信用社(现叫民丰银行)将补贴款统一打到农户的“一折通”上。年,刘成家实有土地为6.95亩,没有变动过,均为2002年农业税征收计税面积。按照政策规定,刘成家的粮食直补面积和农资综合补贴面积均应为6.95亩。
两年,刘成给自家上报的粮食直补面积为18亩,多报了11.05亩。市湖滨新城财政局依此数据发放了两年的粮食直补款,刘成骗领粮食直补款442元(11.05亩*20元/亩*2年)。
2007年,刘成负责统计三巨村和庄组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面积。刘成给自家上报的粮食直补面积为18亩,农资综合补贴面积为30.58亩,粮食直补面积和农资综合补贴面积分别多报了11.05亩和23.63亩,市湖滨新城财政局依此数据发放了2007年的粮食直补款和农资综合补贴款,刘成骗领粮食直补款221元(11.05亩*20元/亩),骗领农资综合补贴款354.45元(15元/亩*23.63亩)。2007年刘成合计骗领粮补款575.45元。
2008年,刘成负责统计三巨村和庄组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面积。刘成给自家上报的粮食直补面积为18亩,农资综合补贴面积为30.58亩,粮食直补面积和农资综合补贴面积分别多报了11.05亩和23.63亩,市湖滨新城财政局依此数据发放了2008年的粮食直补款和农资综合补贴款,刘成骗领粮食直补款221元(11.05亩*20元/亩),骗领农资综合补贴款1417.80元(60元/亩*23.63亩)。2008年刘成合计骗领粮补款1638.8元。
2009年,刘成负责统计三巨村和庄组的粮食直补面积和农资综合补贴面积。刘成给自家上报的粮食直补面积为18亩,农资综合补贴面积为30.58亩,粮食直补面积和农资综合补贴面积分别多报了11.05亩和23.63亩,市湖滨新城财政局依此数据发放了2009年的粮食直补款和农资综合补贴款,刘成骗领粮食直补款221元(11.05亩*20元/亩),骗领农资综合补贴款1417.80元(60元/亩*23.63亩)。2009年刘成合计骗领粮补款1638.8元。
2010年,刘成负责统计三巨村和庄组的粮食直补面积和农资综合补贴面积。刘成给自家上报的粮食直补面积为18亩,农资综合补贴面积为30.53亩,粮食直补面积和农资综合补贴面积分别多报了11.05亩和23.58亩,市湖滨新城财政局依此数据发放了2010年的粮食直补款和农资综合补贴款,刘成骗领粮食直补款221元(11.05亩*20元/亩),骗领农资综合补贴款1627.02元(69元/亩*23.63亩)。2010年刘成合计骗领粮补款1848.02元。
2011年,刘成负责统计三巨村和庄组的粮食直补面积和农资综合补贴面积。刘成给自家上报的粮食直补面积为18亩,农资综合补贴面积为30.53亩,粮食直补面积和农资综合补贴面积分别多报了11.05亩和23.58亩,市湖滨新城财政局依此数据发放了2011年的粮食直补款和农资综合补贴款,刘成骗领粮食直补款221元(11.05亩*20元/亩),骗领农资综合补贴款1627.02元(81.5元/亩*23.63亩)。2011年刘成合计骗领粮补款1921.77元。
2012年,刘成家上报的粮食直补面积为10亩,农资综合补贴面积为22.53亩,粮食直补面积和农资综合补贴面积分别多报了3.05亩和15.58亩,市湖滨新城财政局依此数据发放了2012年的粮食直补款和农资综合补贴款,刘成骗领粮食直补款61元(3.05亩*20元/亩),骗领农资综合补贴款1627.02元(81.5元/亩*15.58亩)。2012年刘成合计骗领粮补款1330.77元。
年期间,刘成通过虚报粮食补贴面积共骗领粮补款9616.61元,此款全部被其用于个人家庭生活开支。(还有十几家怎么没有查啊,隐瞒事实)
关于反映“沈道彩的村民系五保老人他家一个人的一折通上就做了40余亩土地补偿款”问题,经核查,沈道彩为三巨村和庄组村民,五保老人,家庭贫困,个人实有种地1亩。为了给予其照顾,和庄组将沈道彩的粮食直补面积改为9亩,每年可以多领每亩20元钱,共计160元,这钱全部被沈道彩所用。您反映的问题查无实据。
CNTV网友9d9d1i6
chuli不合理
5、关于反映刘成挪用坟墓拆迁补偿款的问题。经核查,宿迁至新沂公路于2000年铺设,铺设之时和庄组为虎洞村所辖,因当时的经手人,原虎洞村支部书记高德民已去世,且虎洞村多次并村,涉及到当时和庄组坟墓拆迁款发放的相关书证已经找不到,只在原虎洞村日92号村帐凭证中找到“吴应军等12户坟墓补偿款计720元”,这720元已入了原虎洞村村帐。
据原虎洞村村组干部回忆,当时坟墓拆迁的补偿款已经全部发放到村民手中,原虎洞村于日92号凭证中所提到的12户坟墓应为当时无人认领的坟墓。您反映“刘成挪用坟墓拆迁补偿款的问题”查无实据。不服(日我父亲与村民杨家彬家帮忙不幸被砸死,葬地点就在今车管所办证大厅西南20米处,可我怎么没有拿到,你们说都发了村民手中)
6、关于反映利用计划生育搞勒索,罚款不开收据的问题。经核查,三巨村历来为计划生育工作落后村,时任井头乡党委副书记王景友曾因2005年至2007年间,三巨村出现23户村民超计划生育而受到过党内警告处分,可见三巨村计划生育工作开展起来比较困难。2010年年初,三巨村计生专干由陈树成接任。因三巨村大部分超生户并不能按标准缴纳社会抚养费,陈树成在协助晓店计生站收取超生户社会抚养费期间,他收取超生户的社会抚养费交到晓店计生站开据发票后,为了防止超生户拿到发票就不再继续缴纳社会抚养费,陈树成只将按标准交齐社会抚养费的超生户发票给予超生户,其余未交齐社会抚养费的超生户,陈树成只将发票复印件交给超生户,原件大部分任留在陈树成手中。与您反映“利用计划生育国策大搞敲诈勒索,罚款不开收据”的说法不符。你们查没有查啊,我有实证100多户,在我手中)
7、关于反映三巨村黑恶势力的问题。关于反映“殴打群众高孝霞、宋淑刚”问题,因事发距今已有10年多的时间,当时无人报警,找不到该事件的任何相关书证,工作人员只能找到部分当事人了解情况。
工作人员根据您来信中提到的村民高孝侠,找到其本人。高孝侠所述,事因2002年三巨村村组干部在高孝侠家收取每年的河工款时,高孝侠身上钱不够交齐河工款,村组干部便去高孝侠家中搬走一袋粮食,高孝侠见势便上前与村干部刘永权发生冲突,高孝侠其子宋书刚见母亲与人发生冲突,便上前帮忙,却被同行的其他村组干部拉至一边发生另一起肢体冲突。冲突结束后,村组干部将粮食拉走。根据这条信息,工作人员找到刘永权了解情况,因此事距现在已有10年多的时间,刘永权只有去过高孝侠家中收取河工款的印象,否认曾与高孝侠发生冲突、搬过粮食。因两方说法有冲突,事发距今已有10年时间,现在找不到当时的相关书证,查无实据。(怎么没有实证,要是打了你家人,你保证不这么说,简直是欺压百姓,还有王法吗?)
关于反映“殴打群众郝万柏等村民”问题,经核查,2003年8月的一天上午,村民郝万柏在村民曾大刚家路边与人闲聊,这时刘成家的狗跑到郝万柏身上撒了泡尿,郝万柏很气愤,找到刘成家,当时刘成老婆吴静在家,郝万柏与她说明来由,吴静听后不予理睬,郝万柏便先动手推了吴静,两人随之发生肢体冲突,冲突后郝万柏回了家。一小时不到,刘成带陈茂兴、李茂民、王礼升、吴静等人到郝万柏家,刘成说:“你打我家人的。” 郝万柏说:“我没有。”刘成和郝万柏两家人各不让步,又发生了肢体冲突,陈茂兴见状便报了警。10分钟不到晓店镇派出所民警王晓辉来到现场,将郝万柏带到了三巨村部处理。到了三巨村部,郝万柏不能冷静接受处理,留在村里开完会未走的于宏权(三巨村于庙组组长)见后很气愤,上前将郝万柏打伤。日,经原宿豫县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调解([2004]宿豫民一初字第569号):“1、于宏权自愿给付郝万柏医疗、误工、护理、营业,二次手术、交通等与此次纠纷相关费用1.4万元。2、郝万柏自愿放弃追究于宏权刑事责任的权利。”此事到此已经了结。
据了解,三巨村全部为本地村民,没有外来人口,当地村民大多民风纯朴,治安情况一向良好,村里产生的矛盾大多为邻里纠纷,并不存在您反映的“黑恶势力”。“关于三巨村黑恶势力的问题”查无实据。(那拉帮结派收理各项费用是的大量人员随从老百姓都看到的啊,怎么没证啊,你们查没有查啊,)
8、关于反映王景友计划利用职权,强拆村民房屋的问题。经核查,2010年8月,江苏省骆马湖外向型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湖滨新城)积极响应江苏省关于实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号召,成立农业示范区“万顷良田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部经过充分调研和反复论证,选择在晓店镇启动万顷良田工程建设。工程区位于晓店镇,涉及嶂山居委会、克先居委会、光前居委会、三巨村四个村居,其中三巨村包括何庄组、任庄组、张庄组、西于沟组、河东组、于庙组、东于沟组、周庄组、村北组、王庄组、蔡庄组、丰山组12个居民小组,674户人家将要拆迁。
据了解,晓店镇三巨村涉及到万亩良田工程建设的人家中,只有11户人家因同处于宿新高速公路和宿新一级公路连接处已经拆迁,这 11户人家拆迁补偿已经到位,没有出现强拆现象。其余的三巨村因万亩良田改造涉及拆迁的人家暂时还未进行。
王景友于2012年1月任晓店镇党委副书记兼晓店镇拆迁办主任,负责晓店镇政工、政法及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三巨村涉及万亩良田工程拆迁各项工作在其负责范围。您在信中所述的“何庄组、丰山组、任庄组”的拆迁工作还未开始,更未出现强拆现象。您反映“王景友计划利用职权,强拆村民房屋”的问题不存在 (说的比唱的好听)
9、关于反映恐吓上访人,给证人封口费的问题。您反映“威胁恐吓上访人,给予党员不面作证的给10000元奖励的封口费,是的(使得)我上访人有家不敢归”问题,经核查,所谓“10000元钱封口费”实为晓店镇纪委在调查刘成违纪问题时,暂扣刘成的违纪事实的违纪款。后因三巨村部分村民几经相传,最终传成“封口费”。您来信反映“恐吓上访人,给证人封口费”的问题不存在。(8月21号在湖滨新城你们解释说是什么保证金的吗?我有录音证据当时我也记在本子上的)
初步核实表明,反映王景友挪用公款高达数百万、刘成卖村民承包土地,款项不明、刘成挪用坟墓拆迁补偿款、三巨村黑恶势力、王景友计划利用职权,强拆村民房屋、恐吓上访人,给证人封口费等问题现有证据不能认定。利用计划生育搞勒索,罚款不开收据的问题中,“用计划生育搞勒索” 现有证据不能认定,但罚款不开收据为三巨村计生专干个人行为,市湖滨新城管委会已经责成其尽快改正。车辆管理所占用土地赔偿款及土地租金未发放给群众、刘成套取国家土地直补良种补贴等问已构成违纪,湖滨新城晓店镇纪委已立案调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回复。
宿迁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CNTV网友9d9d1i6
期待有进展啊,支持习总书记新政,老虎苍蝇一起拍
CNTV网友9d9d1i6
期待李总理也能像当年温总理去我们宿迁走访下!宿迁人民欢迎您
CNTV网友9d9d1i6
欢迎大家参与舆论
&&欢迎大家参与舆论监督
CNTV网友9d9d1i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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