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员和公益岗不给交社保合理吗哪个更好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同时促进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近就地就业,防止脱贫人员再次返贫,据《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潍人社字[2020]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拟开发乡村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位,重点招聘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力充实乡村公共服务队伍。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计划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110个,主要从事乡村公共服务工作,设置村级就业社保协管员、乡村保洁员、贫困户家庭卫生保洁员三类岗位,具体承担以下工作:

1、村级就业社保协管员。协助实施辖区内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2、乡村保洁员。负责本村或邻村公共区域卫生的保洁、清扫工作。

3、贫困户家庭卫生保洁员。负责本村或邻村贫困户家庭卫生的打扫工作。

能满足岗位工作要求16周岁(含)以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未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未脱贫或脱贫未脱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即时帮扶户参照继续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进行安置)。

4.公示招用。对拟招用人员在诸城市人社局官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招用手续。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按月工作不低于22小时服务时间计算每人每月420元标准支付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按照“先发后补”的办法进行,每季度申一次。镇街(园区)为其购买每人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谁使用、谁管理原则,镇街(园区)作为管理主体,负责公岗人员的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和待遇发放,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岗位补贴的依据。岗位补贴不得与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同时享受,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应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月份的上月月底退出公益性岗位。如有人员离岗或脱了政策,及时上报人社局,停发补贴,退出公益性岗位。

镇街(园区)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对长期不参与劳务活动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及时报市人社局停发岗位补贴坚决杜绝虚报冒领骗取补贴、吃空饷等违法违规情形,后续将对发放的岗位补贴进行审计,对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 1、拟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名额分配表

2、乡村公益性岗位认定表

3、拟安置到乡村公益性岗位的贫困人员名单

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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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承德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承财社〔2019〕3号)文件要求,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单位,可按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现将2020年8月岗位补贴和2020年9月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周期3天(2020年9月15日-2020年9月17日)。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再就业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2021160。

双桥区公益性岗位2020年9月申请补贴明细表

区人社局城乡保洁劳动保障医疗协管

水镇综治员、劳动保障协管

大镇综治员、劳动保障协管

牛镇综治员、劳动保障协管

狮镇综治员、劳动保障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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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山东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有关情况

  12月20日,山东举行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发布会,请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梅建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夏鲁青;省财政厅副厅长陈东辉;省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张妍华;齐河县委副书记、县长王玮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梅建华先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夏鲁青先生;省财政厅副厅长陈东辉女士;省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张妍华女士;齐河县委副书记、县长王玮先生解读《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介绍我省新一轮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梅建华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梅建华: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近日,经省委、省政府研究,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简称《方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决定大幅扩大公益性岗位规模,帮助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就业,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推动共同富裕。我们召开这次新闻发布会,主要是向大家介绍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的有关情况。下面,我重点介绍两方面内容: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是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兜牢民生底线的重要措施。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多种渠道,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就业。刚刚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社会政策要兜住兜牢民生底线,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特别是要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抓好重点群体就业,落实落细稳就业举措。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把开发公益性岗位作为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内容,统筹各方资源,加大岗位开发力度,有力促进了困难群体就业,提高了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我们也看到,对标共同富裕目标,我省公益性岗位数量仍然偏少,远远满足不了就业困难群体的需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

  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李干杰书记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深入调研,摸清相关情况,理清工作思路。周乃翔省长强调,要扎实推进,确保取得良好效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深入基层调研,认真学习外省经验,组织起草了《方案》和《办法》的初稿。在征求16市、16个部门单位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后,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

  《方案》围绕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分为总体要求、组织实施、资金保障、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办法》分6章20条,主要从岗位属性、开发管理机制、岗位设置和人员待遇、岗位和在岗人员管理等方面,提出一系列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的政策措施。

  第一,明确了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的总体要求。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目标,聚焦“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就业的职责,重点面向城乡困难群体、大龄人员,大幅提升公益性岗位规模,促进充分就业、有效增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二,明确了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的任务目标。即:“十四五”期间,在全省创设120万个左右城乡公益性岗位,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创设100万个左右,城镇公益性岗位创设20万个左右。年度开发计划为:2022年、2023年每年分别安排公益性岗位40万个左右,2024年、2025年每年分别安排公益性岗位20万个左右,每年开发计划中乡村公益性岗位约占80%、城镇公益性岗位约占20%,并视就业形势,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的创新性措施。与过去公益性岗位相比,这次行动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岗位规模大幅扩容。自我省2003年开发公益性岗位以来,公益性岗位数量经历了从小到大、到精的发展历程。2016年,岗位数量达到峰值23万人,随后逐年下降。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3.3万人。这次行动,将大幅扩容岗位规模,“十四五”期间,全省预计开发120万个公益性岗位。二是安置重点明显变化。开发新一轮公益性岗位,主要考虑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增加农民收入。因此,新一轮岗位开发计划中,乡村公益性岗位约占80%,城镇公益性岗位约占20%。其中,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等群体;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三是岗位设置更加科学。统筹整合现有公益性岗位,分为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由县(市、区)根据实际,综合设岗或单独设岗,有效避免条块分割、多头管理问题。四是岗位待遇更有保障。新一轮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县(市、区)按月发放。同时,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新的待遇标准,既参考了现有待遇规定,又考虑到不同类型岗位的待遇差别,也照顾到不同地区间的工资水平差异,解决了同岗不同待遇的问题。五是服务管理更加规范。新一轮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由乡镇(街道)统一负责,村(社区)参与需求摸排、人员组织、日常管理等工作。同时,允许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助管理,有效解决了管理缺位问题。同时,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建立动态管理服务机制,将有效遏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以《方案》和《办法》出台为契机,树立“严真细实快”作风,扎实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一是快速启动,尽快释放政策红利。工程化、项目化推进新一轮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雷厉风行抓好政策落实,努力做到高效快捷,力争早启动、早部署、早见效。二是细致细究,强化精细化管理。树立“细节决定成败”的理念,实施精细化管理,建立新一轮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细账,明确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干到什么程度、什么时间完成,健全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进度清单,确保无缝对接、责任到岗到人。三是求真较真,动真碰硬解决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结果导向,真抓真干,聚焦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多渠道信息反馈机制,加强对岗位开发数据的科学监测,切实把数据和情况搞真实、搞准确,努力把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打造成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民生工程。

  我先简要介绍这些。下面,我们很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请问,开展这次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哪些作用和影响?

  开发公益性岗位,是为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政府托底设置的政策性岗位。我省自2003年设置公益性岗位以来,不断完善岗位开发管理制度,优化岗位设置,在推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打好脱贫攻坚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省已累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50万人次。开展这次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是省委、省政府在深入总结过去经验基础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研究确定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主要出于三方面考虑:

  第一,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是稳就业保就业、兜牢民生底线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就业关乎百姓生计,关系家庭幸福。从我省情况看,作为全国唯一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双过亿”的省份,城乡劳动力数量始终位居全国前列,每年需在城镇就业的新成长劳动力达100万人以上,稳就业保就业的压力很大。近年来,随着我省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生产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农村产生了一批新的剩余劳动力,除大部分转移就业之外,还有一些因身体、家庭等原因难以实现社会化就业。这些人员的就业问题,是稳就业保就业的重点,也是最大的难点。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顺利就业,既是民生保障的重中之重,也是各级政府的应尽职责。我们必须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开发公益性岗位进行兜底安置,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二,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就业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本措施。近年来,我省通过就业帮扶等渠道累计减少省标以下贫困人口251.6万人。持续加大就业帮扶力度,防止返贫和新致贫,成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必然要求。大规模设立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等公益性岗位,引导农村劳动力投身乡村建设,共建美好家园,能够更好地满足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重要支撑。我们必须下更大力气,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努力实现农村困难群众就业和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双赢”。

  第三,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是提高城乡困难群众收入、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必须坚决防止两级分化,促进共同富裕,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是推进共同富裕、保持社会和谐安定的重大课题。大规模开发公益性岗位,能够让更多低收入群众特别是农村困难群众,实现从“耕者有其田”到“工者有其位”。我们必须着力发挥公益性岗位以工代赈作用,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不断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共同富裕,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我们注意到,《行动方案》提出要通过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积极探索共同富裕有效路径,请问在这方面,公益性岗位将发挥哪些作用?谢谢。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夏鲁青: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时指出,要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促进共同富裕。省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提出,要加快提高人民群众收入,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促进共同富裕。就业困难人员没有岗位、没有收入,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重大短板,也是重大难点。开展新一轮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我们把提高就业困难人员收入水平、推动共同富裕作为制定政策的出发点,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作用,着力提收入、富精神、强技能、增幸福,努力为实现共同富裕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提收入。就业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在推动共同富裕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我们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大规模增设城乡公益性岗位,让更多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失业人员就业有岗位、工作能增收。据估算,乡村公益性岗位年均补贴达1万元左右,将显著提高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的收入水平。同时,坚持多劳多得的原则,按照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岗位待遇标准,有效避免“大锅饭”或“平均主义”。

  二是富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我们在开发公益性岗位时,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大幅设立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不断充实基层公共管理服务力量,将更好地满足基层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生态。

  三是强技能。公益性岗位设置的初衷,既要“富口袋”,提高就业困难人员生活水平,也要“富脑袋”,增强他们的再就业能力。我们大规模开发公益性岗位,激发困难人员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将有效解决社会政策中的福利依赖问题。同时,加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前、岗中、到期再就业全过程培训,支持企业面向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努力增强公益性岗位人员再就业能力和致富本领。

  四是增幸福。开发公益性岗位,要在解决好“温饱”的同时,让从业人员更有“尊严”。我们加强公益性岗位权益保障,要求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要求以县为单位,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城镇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让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在劳动中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有关媒体报道,个别省在公益性岗位使用过程中曾出现过“优亲厚友”“吃空饷”等情况。请问,刚刚出台的《暂行办法》是如何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谢谢。

  您提到的“优亲厚友”“吃空饷”等问题,我省个别地方以前也曾出现过,相关责任人员受到了严肃党纪政纪处分。为从根本上杜绝这一问题,我们在《方案》和《办法》的起草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完善运行监督机制,扎紧扎牢制度“篱笆”,确保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搭建监管平台。搭建全省统一的公益性岗位精准管理系统,建立动态管理服务机制,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对岗位和人员实行“双实名”管理,交叉比对,自动认证,确保全程透明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规范管理标准。规范岗位开发管理流程,明确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确保有章可循。细化明确城乡公益性岗位类型、安置对象,为岗位开发管理划定“条条框框”。

  三是明确监管主体。坚持“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明确城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由乡镇(街道)统一负责,村(社区)参与做好需求摸排、人员组织、日常管理等工作。同时,进一步丰富监管手段,允许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助管理,提升管理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四是完善监管机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对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以及虚报、谎报、套取资金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制定岗位管理办法,督促在岗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弘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建立清退机制,对“他人顶替上岗”等7项违规情形,由乡镇(街道)负责人员清退。

  总之,我们将打好监管“组合拳”,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透明化的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公益性岗位真正成为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岗”。

  《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提出,要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请问财政部门在保障城乡公益性岗位资金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陈东辉:

  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是我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促进共同富裕”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妥善安置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重要举措。省财政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通过“三个加力”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确保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第一,切实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按照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十四五”期间全省创设120万个公益性岗位,其中2022年开发计划为40万个。据测算,明年各级政府需投入56亿元,2025年将达到168亿元以上。对此,我们将进一步提高站位,主动作为,克服收支矛盾,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是存量做优,切实加强资金统筹,用好乡村振兴、就业补助等各项涉及公益性岗位的资金。二是增量做大,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管好钱袋子,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以及一般性支出,指导各地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公益性岗位开发。三是渠道拓宽,鼓励社会资金、公益基金积极参与,形成多方投入合力。

  第二,切实加大省级投入力度。对于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通过就业补助资金解决,省级将把各市岗位开发数量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并对就业困难人员多的地区给予重点倾斜。对于乡村公益性岗位,省级按照每个岗位年均1万元的标准,对市县给予分类分档补助,并重点向财政困难县倾斜,总体测算,省级财政投入占比达到50%左右,将有效减轻市县压力,更好保障政策落实。

  第三,切实加大激励约束力度。一是加快资金落实进度,建立完善动态管理机制,督促市县及时落实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岗位待遇,确保受益群体及早享受政策红利。二是对就业补助等资金,实行“一竿子插到底”的直达机制,确保资金精准直达受益对象。三是加强考核激励,对在就业工作绩效评价中受到表彰的市,给予不低于500万元的定额补助,激励各地扎实做好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我们注意到这次行动的岗位主体是乡村公益性岗位,请问您认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上将发挥怎样的作用?谢谢。

  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张妍华: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是贫困人口摆脱贫困最直接、最有效、最可持续的办法。脱贫攻坚期间,全省针对贫困人口开发了护林员、护路员、护草员、护理员、保洁员、治安协管员等公益性岗位,这些公益性岗位为贫困人口提供了更多就地就近稳定就业的机会,激发了贫困群众内生动力,较好地帮助他们依靠自己的双手实现了脱贫增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后,“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我省按照中央部署要求,设立5年过渡期,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了切实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真正做到“扶上马、再送一程”,《行动方案》中明确规定将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作为乡村公益性岗位的主要安置对象之一,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安排。脱贫人口依托公益性岗位在实现稳定增收的同时,也能够通过自己辛勤的劳动为建设美丽乡村、推进乡村振兴贡献积极力量。

  山东综合广播记者:

  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在全国是一个创新,创新就意味着没有可以学习借鉴的经验,基层将如何组织实施?

  齐河县委副书记、县长王玮:

  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的确在全国是一个创新。我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推动共同富裕”和李干杰书记“给农民找活干”等指示要求,结合基层实际,聚力聚焦“一条主线、三个关键、四化管理”,创新推进公益岗开发。

  一条主线:突出党组织引领这条主线。县、乡镇(街道)、管区、村(社区)和企业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各相关单位靠上抓,统筹推进全县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

  一是创新公益岗的定位定义,确定“人从哪里来”。过去,很多地方虽然提出了公益岗的概念,但都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城市公益岗,乡村(社区)层面还属于空白。我们立足上级要求和齐河实际,创新性地提出了乡村(社区)公益性岗位的概念,即从事基层管理的网格员和以市场化渠道难以就业的农村困难群众为重点安置对象,以消纳农村富余劳动力为目的,由党组织引领、劳动者参与、财政“兜底”为主、市场化运作、多元化筹资设立的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和助困型等岗位。

  在此基础上,立足既让最有需求的人尽快上岗,又避免优亲厚友、虚假冒领、泛福利化等问题,按照重点群体优先保障、其他群体同步兼顾,精准聚焦弱、病、残、困、贫“五类人员”,精确界定各类人员范围,通过村集中排查、“四议两公开”和乡镇(街道)复审、县联席会议审核备案等程序,确定优先帮扶对象,同时将网格员纳入公益岗进行管理,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库。目前,已入库6300余人。

  二是创新提升基层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解决“岗从哪里来”来的问题。坚持将公益岗开发与党建工作、社会基层治理同步谋划、系统推进,由网格员担任公共管理类公益岗工作。同时,结合入库群众就业和用人单位用工双向需求,按照五种模式开发其他公益性岗位: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开发模式,二是国有企业开发模式,三是便民服务中心(人社所)开发模式,四是村(社区)党组织主导开发模式,五是除国企之外的各类经济组织开发模式,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帮扶的工作格局。

  三是创新多渠道筹集资金方式,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按照“财政投入+市场化运作”的思路,财政兜一块、国企出一块、其他经济组织担一块、社会筹一块,多元化保障公益岗补贴资金需求。

  一是精准化管理。为确保精准“兜底”安置,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库人员,设定了就业率、候岗率两个警戒线,随时监测,及时预警。

  二是制度化管理。严格公益岗各环节管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形成监督合力,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数字化管理。建立了公益性岗位开发信息平台,将公益岗开发招聘全流程纳入网上办理、平台管理。

  四是品牌化管理。着力打造“齐享”公益岗品牌,常态化进行核心价值观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教育,放大品牌引领效应。

  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处范洪艳,联系电话:。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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