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户口落户政策细则

法律分析:厦门外来人员落户政策

1、持有厦门市《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至少满5年

2、参加厦门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年;

3、有固定职业并签订劳动合同;

4、拥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所(租房不算);

法律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户籍迁移政策的通知》

第二条 放宽在我市居住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落户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持有我市居住证(暂住证)连续满5周年、在我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周年且在本市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可将户口迁入我市。

第三条 调整完善我市有关落户政策

(一)调整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政策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取消被投靠子女属独生子女的限制。

(二)调整完善市内户口迁移政策

户口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翔安区且满5周年的居民,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周年,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可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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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政策一直备受关注。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那么2018年厦门落户新政策细则有哪些?厦门最新买房和人才落户政策规定是什么?高考升学网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持有厦门市《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至少满5年(岛内需满8年,岛外需满5年)

2、参加厦门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年;

3、有固定职业并签订经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

4、拥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所(租房不算);

5、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行为。

注意:在办-证满5年或8年期间有间断办-证的,间断时间累计不能超过3个月。这个年限由厦门市公安局户政处认定并出具证明。岛外的由岛外各公安分局户政部门认定并出具证明。

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要将户口迁入岛内的,需要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及夫妻(父母)结婚登记时间均满5周年。

要入户岛内的需要被投靠子女是独生子女(经计生部门审核),且在厦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是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的房产。需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及父母结婚登记时间均满5周年。

在厦门获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见义勇为英雄”的荣誉称号、“市十佳(优秀)来厦务工青年”、“市十佳(优秀)外来女员工”或在厦门获得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科技重大贡献奖”。

注意:这些市级荣誉必须是在厦门获得的,或者是全国性的荣誉,在其它城市获得的荣誉称号不能落户厦门;获得上述荣誉称号,除本人外,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能一起落户。

应届毕业生首先必须在厦已落实接收单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1、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毕业生。

2、专业对口,且所学专业属厦门市急需。紧缺专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当年度6月10日前报批)。

3、厦门岛外企业接收的,专业与厦门市产业发展方向相对应且与单位主营业务对口,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有三年以上就业合同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当年度9月30日前报批)。

4、具有省、市级有关技术、专利部门认定的有创造发明、技术改革、产品专利等成果或者获得省、部级综合性奖励的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5、父母一方或双方由厦门支边或支援山区建设的,

《2018年厦门最全落户政策!十种落户政策!有符合你的吗?》()。

注意:厦门市每年都会制定《长短线专业对照表》,短线专业即为急需、紧缺专业,详情可登陆“厦门人事网”查看。

在思明区、湖里区投资兴办企业,从2003年度起年实际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兴办高科技型企业、科学研究单位的年实际纳税额在20万元以上的,可一次性迁入3人户口。年实际纳税额每增加20万元以上的,迁入名额增加1人。

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投资兴办企业,从2003年度起年实际纳税额在15万元以上,兴办高科技型企业、科学研究单位的年实际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可一次性迁入3人户口。年实际纳税额每增加10万元以上的,迁入名额增加1人。

骨干型人才可通过企业申请落户:

1、具有高级职称(含高级技师),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具有中级职称(含技师)或文化程度为大学(大专),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

2、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租的房子也算)

注意!合法固定住所指的是:

1、居民依法拥有所有权的房屋;

2、居民按规定以租赁或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权的直管公房;

3、居民使用的所在单位自管公房、自建住房或所在单位拥有产权的住房。

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以及其他外国人在本市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的,捐赠额每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分别凭市侨办、市台办出具的捐赠认定书,可办-理1人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捐赠人的国内亲属户口。

境内个人在本市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的可参照上述条件,凭受赠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书,可办-理本人或其国内亲属落户本市。

1、正连职(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的干部和三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

2、在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服役的干部和四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

3、在导弹、卫星试验训练基地从事试验或在战略导弹部队从事装配检验工作的干部,在舰、艇、船(只限执行海上任务)上服役的干部和空勤干部(包括飞行人员和空中战勤人员)。

注: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驻厦部队军人,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办-理随军户口迁移。

1、国家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级办事处办-理户口迁入人数不超过10人;省内外各地、市级人民政府办事处办-理户口迁入人数不超过7人。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国内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相当于厅级以上事业单位在本市设立的办事机构办-理户口迁入人数不超过7人。

2、前款规定的办事处设立超过10年且正常运作的,迁入户口人数予以适当增加,但增加的人数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相应户口迁入人数。

3、申请入户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职称(含高级技师),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具有中级职称(含技师)或文化程度为大学(大专),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

(2)拥有合法固定住所。

2、工作或愿来本市工作但单位未落实的留学人员和海外引进人才;

3、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

注:符合以上条件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迁入本市。

2018年―2022年,厦门外商投资企业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达1000万美元及以上,且投资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项目,给予企业员工以下鼓励:

一是对于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8万元(含)及以上的员工,年纳税8万元的部分给予个税地方留成50%补贴,8万-25万元(含)的部分给予75%补贴,25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100%补贴。

二是年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及以上的员工如果是非厦门户籍,给予参照本市户籍人员条件在厦购买商品房住宅(即可购买2套、不受社保缴交年限限制)。

三是员工在该企业服务满3年并已缴交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继续与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落户本市。

从2010年8月1日起,厦门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已停止进人。符合原先人才落户政策的毕业生,有4种落户渠道:

1、自己在厦有房子,可以直接落在房子里;

2、单位有集体户,可落在集体户里;

3、在厦有亲友,可挂靠亲友户口;

4、如果上述条件都不满足,就可落户在单位所在社区的“社区集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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