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费用的给付问题?

赔偿双方约定协议书(精选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书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赔偿双方约定协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赔偿双方约定协议书 篇1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甲方)与(乙方)就此事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乙方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共xx月工资、精神抚慰金、退回入职按金等合计xx元整。

  二、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内部自行安排分配和处分,其分配处理处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三、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赔偿或者补偿费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和义务。以后因此次赔偿事故的结果和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以任何理由纠缠。如违约的,除由违约方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违约金 元整。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法律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算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赔偿双方约定协议书 篇2

  乙方:____ 身份证号:____ 户籍地址: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昌宁至翁堵水泥路建设施工中,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雇佣乙方进行水泥路面施工,甲乙双方发生劳动雇佣关系。_____年7月17日下午,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乙方小腿受伤,经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后康复,但膝盖下10厘米左右被迫截肢,经伤残鉴定为五级伤残。

  为解决乙方在治疗、生活等方面赔偿的相关问题,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友好、一致协商,并参照昌宁县人民法院类似案件判决结果,双方就乙方伤残赔偿达成如下一致条款,并签订本协议,以共同信守。

  一、甲方负责支付7月17日至8月5日乙方住院期间一切费用(乙方已确认,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全部付清)。

  二、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内,应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赔偿人民币_____元。

  三、乙方同意甲方分_____次支付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款项。乙方收到相应款项后应签署收款凭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四、本次赔偿属一次性解决,已包括乙方所有的赔偿和要求。协议签订后,除本协议规定的赔偿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及其它待遇,双方之间无其它纠葛,乙方发生任何事情与甲方无关。

  五、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由甲方向有关部门备案一份。

  六、如任何一方违约,须于违约之日起一月内支付对方贰拾万元(¥:元)的违约金,并另行司法程序。

  甲方代表(签字):

  劳动者(乙方签字):

  赔偿双方约定协议书 篇3

  甲方(赔偿义务人):

  乙方(赔偿权利人):

  身份证号码_系被损害人

  ____年_____月日,甲方_____驾驶_号大众桑塔纳牌轿车行驶至___路段(可详细说明)与受害人乙方_____发生碰撞,至受害人__(医疗机构诊断结果)。本起交通事故经市公安局_____区交警大队认定,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车辆方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____车载交通部门登记的实际车主为_____商务咨询有限公司__分公司,该车在__保险公司_支公司投保了_____(保险种类)。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市公安局_____区交警大队的见证下,就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达成赔偿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一次性赔偿乙方各种法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共计_元(小写元)整。(可写明具体各项法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二、乙方同意接受以上赔偿款项,并放弃对甲方的其他一切权利,不再要求甲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若乙方(包括乙方其他利害关系人)再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由甲方决定如何处理解决;

  三、本协议签订后,为方便甲方进行保险理赔,甲乙双方都同意相互配合;

  四、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或其他时间)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赔偿金__(小写_____)元整;

  五、乙方对甲方的行为表示谅解,保证不在向司法部门提出其他诉讼请求,并保证在必要的时候配合甲方和甲方所在单位向有关部门说明本协议的情况,出具相关的文件或证明;

  六、乙方保证不再要求甲方或者保险公司赔偿超过本协议赔偿数额以外的任何赔偿。因此次事故产生车辆保险的赔付,由甲方进行理赔或索赔,必要时候乙方要配合甲方进行理赔或索赔,保险赔付款项全部归甲方所有;

  七、乙方保证本协议合法有效,保证没有其他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就此次交通事故再向甲方主张权利,若本协议被确认无效,乙方应将已收取的全部赔偿款项返还甲方,若造成甲方其他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元整;

  九、本协议于甲、乙双方在____市公安局____区交警大队的见证下双方签、并由_____市公安局__区交警大队签章后立即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___市公安局_____区交警大队各持一份,如各文本发生冲突,以甲方未经修改、涂改的文本为准。

  赔偿双方约定协议书 篇4

  乙方:_____身份证号: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高人民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就因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害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团号为____的旅游团队,在2013年

  月___日旅游过程中,因____

  1、除甲方已向乙方支付或垫付的费用外,现一次性再向乙方支付处理此次事故的费用人民币元(大写_____元整),此笔赔偿款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及其他财产损失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项目及费用。

  2、乙方在收取甲方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时,须将所有的医疗费用发票、病历资料、鉴定结论等全部交给甲方,由甲方向投保保险公司理赔,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带给相关证件、票据等资料。保险理赔权利和费用归甲方所有。

  3、若此事故损害涉及第三方侵权或违约行为所致,本协议达成后,甲方有权利代表乙方向第三方行使追偿权,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追偿。

  本协议为处理本事故的终结性协议,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经签章后立即生效;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后,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或向提起诉讼,甲方不再负任何赔偿职责。

  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受案审理。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

  (签字并按手印确认)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本协议见证人(三人以上):____

  (签字并按手印确认)

  赔偿双方约定协议书 篇5

  20XX年4月15日甲方委托乙方与东莞市虎门正东制衣厂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约定甲方因生产需要,外发深圳市迪美迦科技有限公司相关面辅料给东莞市虎门正东制衣厂加工成成衣,由于乙方在没有经甲方负责人就加工单价为27元/件价格同意情况下,与东莞市虎门正东制衣厂将此合同签署。为了妥善解决相关事宜,减少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关于《委托加工合同》的问题:

  由于乙方在未经甲方就单价价格同意额情况下,与东莞市虎门正东制衣厂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乙方承担单价为27元/件,加工费总金额为27000元的全部加工费。

  短裤数量1000件,加工单价为27元/件。加工费总金额27000元

  第二条 关于短裤面料问题:

  由于乙方失误造成短裤加工面料用错,乙方承担面料费11040元

  第三条 关于短裤辅料问题:

  由于乙方失误造成短裤加工辅料拉链全部报废,乙方承担辅料拉链费共计共计2560元。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XXXX

  乙方(盖章):XXXX

  代表人(签字):XX

  赔偿双方约定协议书 篇6

  甲方:_身份证号:_

  乙方:_身份证号:_

  乙方系甲方雇佣的工人,_年_月_日下午,乙方在甲方承包的工地干活过程中不慎受伤,乙方受伤入院。现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相关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所有的医疗费用甲方已全部垫付、给付完毕,乙方已出院,不拖欠医院任何费用,再发生任何住院费用与甲方无关。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得(工资)已结清。

  二、乙方住院期间,由甲方人员全程护理,住院期间乙方及家属生活费用均

  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住院期间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及营养费等。

  三、扣除甲方已给付完毕的医疗费用之外,甲方再另行赔偿乙方(大写:_)。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伤残赔偿金、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出院后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二次手术费及因此产生的相关所有费用)等所有依据法律应当赔偿或给付的项目。乙方日后再出现任何问题或后果,与甲方无关,不得再向甲方主张任何赔偿或权益。

  四、乙方所有门诊、住院收据、病志及所有相关收据等所有材料交给甲方,

  甲方投保的保险理赔款全部由甲方领取和取得,乙方不得主张相关款项所有权。

  五、本协议签字之时,甲方先给付元(大写:_),

  不需乙方出具收据;余下元(大写:_)于xxxx年x月底前一次付清,由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据。

  六、乙方对赔偿数额及项目已充分理解,并不存在重大误解及受欺骗、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双方之间因此事产生的所有问题已全部了结。

  七、乙方承诺绝不反悔,保证不得向任何部门及机关投诉,也不得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日期:______

  赔偿双方约定协议书 篇7

  xx年xx月xx日时分许,在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对乙方进行道义上的赔偿处理。现(甲方)与(乙方)就此事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人民币____元。

  二、付款时间及办法(含有关条件):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分配、处理,其分配、处理的方式后果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乙方受伤害一事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称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九、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见证人:(签字)

  赔偿双方约定协议书 篇8

  因甲方_____ 驾驶摩托车_____ 从_____ 到_____方向行驶,在行至_____处与____驾驶的车牌为“___”货车相撞,致____受伤。____受伤较重,在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现在治疗已经告一段落,____已基本康复。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能反悔。

  一、甲方两人在县人民医院治疗的医疗费用____元(大写:____元整)由乙方支付;

  二、除医疗费用外,乙方一次性赔偿甲方两人共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元)。该款由甲方两人自行分配(如何分配与乙方无关)。本款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所有费用。甲方收到该款后,是否继续进行复查(或治疗)由甲方决定,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病情的变化结果与乙方无关。

  三、双方因此次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各人自负,各自的修理费各自承担。

  四、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上签后,乙方应当场支付赔偿费用。

  五、甲方收到该款后,放弃了任何形式的赔偿和补偿。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纠缠乙方,包括向任何机关和部门通过诉讼或非诉讼的形式再主张权利。

  六、甲、乙双方签后,甲方将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权利全部转移给乙方,且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保险索赔。甲方应在签订《协议书》当日向乙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住院病历复印件。

  七、甲方向乙方提供保险索赔的相关证件后,由乙方自行办理保险索赔事宜。如果索赔不成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返还;如果索赔成功,甲方也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对乙方取得的保险利益进行分配。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九、本协议双方签(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两人):___ 乙方:___

  赔偿双方约定协议书 篇9

  乙方于 年 月 日在 甲 处借数码相机使用,后通过公司的老板归还,但甲方发现自己存在数码相机里的个人资料全部丢失,因为资料对甲方特别重要,里面是甲方存的个人简历、照片等资料,乙方对甲方的经济造成损失,甲、乙双方对此事实予以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乙方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通过支付赔偿金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

  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赔偿金。支付赔偿金方式为 。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

  其他责任:乙方支付上述款项后甲方无其他的义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协议文本: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甲方法律顾问备档。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本人已仔细阅读过本协议内容,并自愿签署本声明。

  本人受乙方委托,代表乙方签定本协议,本人对该代理行为负责。

  本人保证本声明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赔偿双方约定协议书 篇10

  20xx年x月x日乙方在甲方承包的位于工地工作中发生翻车事故,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已经发生了各项费用共计元(大写:人民币),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继续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等全部直接间接费用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3、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余款人民币元(大写:)于付清。

  4、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领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赔偿款项后,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和责任要求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为解决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30%的违约金。

  6、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

  7、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8、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赔偿双方约定协议书 篇11

  在重庆泽x一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品牌九锅一堂金源不夜城店吃饭期间因店内员工操控失误导致大腿被烫伤。事后,甲方立即将乙方送往医院救治,并支付乙方治疗所需费用,同时积极并妥善处理与乙方的人身伤害赔偿事宜。现经乙方主动提出,要求甲方给予一次性伤害赔偿费用,故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一次性赔偿协议:

  一、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因乙方人身损害所实际发生的和其他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已由甲方全部支付给乙方;本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即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发生的任何费用。

  二、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伤残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人身损害损失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共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由甲、乙双方签字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三、一次性补助金为甲、乙双方所自愿协商之数额;或与法定数额有所出入,此为乙方自愿对其合法权利进行的.适当处分,即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权利。

  四、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并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护理、营养、交通等相关费用;乙方自行决定此费用的分配方式,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基于乙方所受之伤有可能可以评定伤残等级,乙方自愿表示放弃伤残等级鉴定,甲方所赔付的“一次性补助金”已经包括乙方可能达到伤残评定等级后的相应残疾赔偿金等一切费用。

  六、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起诉、仲裁等方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伤害等有关事宜向甲方主张任何其他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的签订并不直接或间接的表示甲方对乙方所发生的人身伤害负有过错或承担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甲方按照本协议支付完本协议约定的赔付款项时,甲乙双方所有的权利义务完全终止,双方不再具有任何法律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

  赔偿双方约定协议书 篇12

  乙方: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乡(镇)村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乡(镇)村征地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及安置人数

  甲方征用乙方集体所有、使用的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四至(见附图),常住户口人(其中应安置人),由甲方依据确认。

  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日内办理手续,并将原所有、使用的所列项目完整地交给甲方,甲方应派员验收。验收中如发现与所列项目不符时,对意外情况,乙方应向甲方如实说明情况;对因乙方过错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三、征地费用及其标准

  征地费用包括费用,以《土地管理法》第40条第2款规定为基本标准(标准的数额应具体化)。

  四、补偿、安置费的结算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结算,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在20xx年x月x日前到甲方所在地办理。

  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建设单位(签章)乡(镇)村(签章)

  被征用土地有关证件件,其中土地所有权证,编号为;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赔偿双方约定协议书 篇13

  甲方: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编号:

  乙方: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编号:

  乙方系xxx的妻儿。xxx(系甲方雇工)于 年 月 日在为甲方(系xxx生前雇主)劳动时,因电击死亡。为解决因xxx死亡的善后赔偿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因xxx家属来沪料理xxx后事的车旅费、住宿费以及在处理死者火化前的生活费,由甲方承担。

  二、发生在上海期间的xxx的丧葬费由甲方承担。

  三、以上第一、二条款项由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支付凭证,按实结算。

  四、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因xxx死亡的赔偿金,计人民币xxx万元。

  五、以上第四条款的赔偿金,由甲方最迟于20xx年x月x日存于在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内。在甲方向名下存款帐户存人该赔偿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据。

  六、双方约定,在甲方履行了上述全部款项赔付义务后,乙方不再以其他任何理由向甲方再行赔偿和补偿要求。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上海市公证处备查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

  八、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发生争议,自行不能协商解决的,由上海市人民法院管辖。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赔偿双方约定协议书 篇14

  XXXX年XX月XX日,甲方因涉嫌交通肇事罪造成乙方受伤,甲方愿意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鉴于此,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所驾驶的XX半挂车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金额100万元),现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依法向保险公司理赔各项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理赔事宜。

  2、甲方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各项理赔数额之外,自愿向乙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其他损失共计 元。

  3、上述甲方自愿赔偿的费用于本协议签署日一次性向乙方付清,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条。

  4、乙方承诺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二条约定的赔偿费用后签署谅解书。

  5、本协议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时生效,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办案机关备存一份。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赔偿双方约定协议书 篇15

  甲方:xxx性别:x民族:x年龄:__身份证号:____户口所在地:x市x县x镇x村x号户口性质:xxx联系电话:xxx

  乙方:xxx性别:x民族:x年龄:__身份证号:____户口所在地:x市x县x镇x村x号户口性质:xxx联系电话:xxx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乙方本着人道主义和和谐社会等原则,对于公历____年__月__日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事件,在经过__医院治疗(乙方已支付住院费、交通费、生活费等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痊愈的基础上,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医疗费由甲方报销受益。本协议签订后x日内,乙方同意一次性再支付甲方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二次手术费等其他各类费用共计人民币x元(大写:),甲方须签写收条。之后乙方不再负有任何其他经济或法律责任。甲方同意放弃其他任何权利的主张。

  二、甲方今后出现任何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三、甲方今后不得再因此事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不得诉讼,并不得做任何有损或影响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

  四、本协议的签订并不直接或间接的表示乙方认可对甲方此事负有过错或法律责任。

  五、甲方如违反本协议,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全部费用并赔偿其他损失。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xxx乙方(签)::xxx

  (村级以上)村民调解委员会(公章):调解委员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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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20年前治病致高位截瘫 医院一次性终结补偿40万 20年后起诉医院还能获赔吗?

  如果没有瘫痪在床,李伟的人生又是另一番模样!

  20年前让她致残的那天,现在想起来,也让她气得咬牙切齿:恨啊!别说40万,就算给我400万也不能买断我这一生!

  1999年5月19日,李伟因“医疗事故”造成胸部以下截瘫,现鉴定为一级伤残,医院补偿40万元。

  而让所有人没想到的是,20年后,她还活着,而她的家,早已一贫如洗。

  李伟认为,当年的补偿款只能涵盖二十年之内的费用。

  今年,李伟一纸诉状告至法院,诉求医院赔偿二十年之后的残疾赔偿金、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可因为当年与医院签订的《一次性终结补偿协议》,一审法院驳回了她的请求……

  李伟躺在床上:人还在,钱没了,后续治疗该怎么办?

△日常中,保姆正在照料李伟

  治疗腰椎间盘突出 “走着进医院,被抬着出来”

  曾经40多岁的李伟,幻想过无数次自己的未来,不是在明亮的办公室,就是和朋友在广阔的草原上,但从没想过,会是在病床……

  在四川成都成华区李伟家中,因高位截瘫,她胸部以下毫无知觉。她那双瘦小的脚也因萎缩,无力地耷拉在床上,与之肥胖的上身形成巨大反差。

  掀开衣服,腰部至臀部的褥疮非常明显,大小便不能自理,连翻身都需要人帮忙。

  李伟摸着自己用了20年的老旧病床,嘴里喃喃地说:“你看啊,我就这样在床上躺了20年了……”

  1999年,42岁的李伟作为单位骨干,下半年就要被派去深造了。想到自己的腰椎间盘突出有可能会影响工作,在当年报纸上看了一则医疗广告后,她就找到了当时的成都骨伤医院进行治疗。在时任院长刘育才的推荐下,她花了4500元做了一个名叫胶原酶溶解术治疗腰椎间盘突出。

  李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当年5月19日10时30分左右,医生在仅看了她的腰部CT和报告,没有做其他体检,甚至没有履行术前签字下,她就被带进手术室接受治疗。11点半左右,她被扶回病房,“就一直觉得腰部很痛。”到了下午16时,疼痛加剧,她开始浑身颤抖。

  李伟向红星新闻记者描述:“当时就感觉从脚到小腿,再到膝盖,一截一截的疼上来,也一截截的失去知觉。”当时李伟及其家属一再向医院反应,但医务人员均说:“这是正常反应,过两三天就好了。”一直到第二天,李伟都没能缓解,反而无知觉部位在扩大。一直到术后第三天,李伟才被转至华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抢救,但于事无补。

  在她提供的华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当年的出院证明中,红星新闻记者看到,在诊断一栏写有:T10段完全性脊髓损伤性截瘫。虽之后她也去到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抢救性治疗,但最终没有效果。

  至此,她开始了长达20年的病床生活。

  与医院签订一次性终结补偿协议,获补偿40万

  “我是一个很有事业心的女人,怎能忍受这样的事情?”摸着毫无知觉的下半身,李伟说:“我心里的痛不能表达!”

  据了解,当年在去到各医院治疗都未果后,成都骨伤医院又把她安排住院。住了近一年,一直到2000年5月9日,李伟在《一次性终结补偿协议》上签了字,她才出院回家。

△ 李女士提供的一次性终结补偿协议

  红星新闻记者看到,在这份李伟签字的补偿协议中写到:甲方(成都骨伤医院)采取各种医疗手段,并组织专家多次会诊,还向国际国内医学界寻求救治近一年,但病情无明显改善,致乙方(李伟)“胸10段以下完全性截瘫”,甲方于2000年1月向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提出医疗鉴定,但乙方提出愿意协商解决。甲方同意一次终结性补偿人民币40万元,作为今后乙方的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一切费用。甲方对乙方一次性补偿解决后,甲乙双方即解除了双方责任及一切关系,甲方今后对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包括物价涨跌)乙方及其家属不得以乙方截瘫为由向甲方提出任何条件和要求及再负责,也不得再通过人民法院及其它任何途径提出经济补偿及要求。

  就是因为这份协议,在今年李伟起诉要求医院赔偿二十年之后的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时,法院未予支持。

  李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在签署这份协议也是无奈之举,“医院不想管我,从医院的这个病房换到那个病房。”李伟说,不仅伙食上差,最后医院还把她换到挨着厕所的病房里。李伟说,“那里很臭,夏天很热,没有空调,苍蝇、蚊子全朝里面飞,我躺在床上动都不能动。”

  李伟说,等协商的补偿金额出来后,医院要她签一个《一次性终结补偿协议》,“那时大家都认为活不了几年,我也只想早点离开。”所以李伟说,无奈之下她就签了。

  一直瘫痪在床,钱早就用完了……

  李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自己瘫痪成这样,能活那么久也是令她和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

  李伟说,虽然40万在当时来说确实是很大一笔费用,但二十年过去了,物价飞涨,“钱早就用完了。”加上自己一直瘫痪在床,患上了冠心病、脑梗塞、糖尿病等多种病症,每月的医疗费都要花去3000多元,虽然自己现在有3700多元的退休金,但自己无子女,护工费就要花去3600元。李伟老伴儿虽有5000多元的退休金,但除去每月李伟3000多元的医疗费,剩余的2000元左右就是护工、李伟及其老伴三人每月的生活开销。

  据护理李伟20年的护工胡登翠说,李伟家里困难,每天都要赶着时间去买便宜菜,红星新闻记者看到,李伟家是上世纪80年代的老房子,家里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胡登翠说:“家里的洗衣机也是老机器,现在坏了也只能手洗。”

  但她对李伟的护理又要非常细心,因其不能自主排便,她每天要给她手排便,“晚上11点、1点、3点、5点,都要按时起来翻身、排尿。”为了方便护理李伟,胡登翠的床就在李伟床旁边。

  现在年龄大了,56岁的胡登翠越来越感觉到头晕,也不知能继续做多久。

  今年5月7日,李伟的伤残等级鉴定出来了,鉴定其伤残等级评定为一级,护理依赖程度评定为完全护理依赖,后续治疗费评定为7800/年,其残疾用具费用合计约需26352元。

  拿着鉴定书,李伟说:“如果她(护工)走了,我去哪儿请一个一天二十四小时陪护,只要3600元的护工?请护工的钱又从哪里来?”李伟许多问题都想问,但无奈身体只能“禁锢”在床上。

  “如果患方上诉,我们就应诉”

  据了解,今年6月29日开庭审理时,成都骨伤医院相关负责人并未到场,但委派律师到场。那当事医院又是怎么样一个态度呢?

  28日,红星新闻记者来到位于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的成都骨伤医院,该院相关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这是个遗留问题。就当年来说,那个金额(40万)是很大的了,“而且赔得比较到位。”且之后20年,患方都没有来找过医院,直到今年4月接到法院通知才知道患方起诉。

  据介绍,当年致使李伟出事的技术为:胶原酶溶解术。“当时该技术对治疗腰椎间盘突来说是个新技术,”“现在对医疗新技术的管理相对规范,但在那个年代是没有的。”“但在术前都对患者有一个充分告知。而治疗后期出现这样的结果,确实出乎人意料。”据其介绍,在李伟出现问题后,医院发现该技术风险性较高,也终止了该技术。该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就推断来说,医院应该是有一定的(责任),“毕竟是在医院出了事,医院还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他表示,事发后,医院也进行了一系列积极的补救措施,但结果并不理想。最后应病人家属要求进行一次性解决,各方还签字认定。

  院方认为,当时对处理结果还算满意,现在只是后期患方的想法又有一些改变。现在医院的态度是:法院的判决也出来了,尊重法院的判决。“如果患方上诉,我们就应诉。”

  另外,据该负责人介绍,李女士发生事故那一年,对于“医疗事故”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但由于当年该事影响较大,当年几家医院院长还进行联名呼吁,后来出台了相关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代理律师:新出台规定支持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那么,那一份协议是否真的令李伟不能再得到赔偿了吗?

  据李伟代理律师,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邱文锋律师认为: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第七章等规定,让医疗事故受害人既可以选择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来处理,也可以选择医疗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责任法》来维权。虽然双方2000年达成了《一次性终结补偿协议》,但当时并无可参照的具体规定,在高位截瘫病人活不了几年的错误认知上,凭想象确定补偿金额,看似你情我愿,但客观上就不具备科学性和公正性。

  后在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二十五条等条文中,关于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给付年限确定了最长期限为二十年,《解释》第三十二条专门规定: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这样的规定更为科学,因医疗导致瘫痪已过二十年,因此本次诉讼是依据《解释》第三十二条和《侵权责任法》主张二十年之后的五至十年的费用。

  邱文锋律师说:从现在李伟的困境反观,二十年前的一次性终结补偿,确实不能保障受害人生存所需,不科学、明显不公平,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的合同,也可以撤销的。

  法院:《一次性终结补偿协议》议合法有效 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而在今年7月30日,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中,红星新闻记者看到,法院认为:关于 《解释》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前提条件是超出法定的最长赔偿期限后,赋予受害人通过新的诉讼主张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属于法定的权利。而《关于李伟截瘫一次性终结补偿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被告支付原告款项后,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结,不存在最长赔偿期限的问题,协议中明确约定原告不得再通过人民法院及其它途径向被告提出经济补偿,应视为其自愿放弃以后再向被告主张赔偿的权利。

  且当时签订《协议》时,原被告双方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协议内容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该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现在,李伟不服一审判决,并着手上诉至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红星新闻记者也将持续追踪此事。

  李伟是否有依据得到赔偿?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江露仙律师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规定,李伟应该是可以获得法院支持并判令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但目前争议在于,20年前医院和李伟签订的《补偿协议》,是否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否能够绝对排除《解释》三十二条的适用。

△律师指出,可以支持李伟此次起诉的法律法规出台

  江律师认为:这需要根据当时签订协议的情况进行判断,即医院当时是否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形,并使李伟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签订了该协议。如李伟能够证明,其可以通过诉讼主张撤销协议或者认定协议无效,从而使《解释》第三十二条得以适用。但目前李伟20年后才提出主张认为协议违背其真实意思,这将很难举证。因此,李伟能否获得赔偿,需要取决于二审时双方对协议是否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进行的举证。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龙华江律师认为,应当赔偿。首先,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其次,当时协议有特定的缔约目的和环境,在于定分止争,但对于余生的情况并未做详细打算,不能完全限制受害人最基本的需求,不符合公序良俗原则。最后,法律并未禁止性规定不可以赔偿,约定与司法解释并不冲突,所以应该赔偿。

  不过,龙律师表示:个案并不能代表全部,例如工伤等条件下,目前国家禁止重残病人一次性受领补偿,原理在于以前许多人一次性补偿以后,并无能力管理突来的大额资金,资金使用完后便再次索赔,造成新的社会问题。

  在人身损害领域,目前都是一次性解决,一般最长二十年,但对于二十年之后的情况,立法存在漏洞。因此司法解释赋予了“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渠道,但能否支持其实体请求?能支持多少?虽然司法解释规定了可以“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但现实中并不容易操作。

△律师指出,可以支持李伟此次起诉的法律法规出台

  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逢逢认为:李伟的“医疗事件”确实值得社会同情和关注,医院也承认在当时医疗过程中存在一定过错责任,因此双方达成补偿协议。虽然补偿协议存在不严谨和不符合规范的地方,但毕竟是双方当时真实的意思表示,医院也履行了该补偿协议。因此法院最终会如何判决,相信法院会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同时,也希望全社会积极响应,有关部门启动救助机制,关注关心身边需要帮助、救助的人。

  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摄影 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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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有人违法法律规定侵害他人权益的,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比如人身损害赔偿。那么人身损害赔偿的给付方式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人身损害赔偿的给付方式有哪些

  (一)一次性给付方式: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1、判决一次性支付(付款)方式;

  2、判决分期付款方式:需赔偿权利人同意,应当加上法定利息。

  (二)继续给付方式:

  对于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的,赔偿权利人(不受诉讼次数的限制)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10年。

  (三)定期金给付方式: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1、适用的赔偿项目:只能适用于(1)残疾赔偿金(2)被扶养人生活费(3)残疾辅助器具费三项;不适用于(1)一审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2)死亡赔偿金(3)精神损害抚慰金。

  2、以赔偿义务人提出请求并提供担保为条件;不以赔偿权利人同意为条件。

  3、定期金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人身的权利主体是自然人,客体是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赔偿的方式是财产赔偿,赔偿的义务人是致人损害的致害方。所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就是指因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而提起诉讼的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案件,包括因赔偿义务人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的情形。

  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500元/年

  (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139元/年

  (三)城镇居民年消费性支出:16732元/年

  (四)农村居民年生活消费支出:8486元/年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给付方式有哪些的相关知识,通过上述文章的讲解,相信您已经知道人身损害赔偿的给付方式有哪些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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