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障怎么样?

  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需要从两方面努力。一方面,宣传、推广需要跟上,尤其对投资者教育方面,保险公司还是要动员所有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另一方面,在创新产品研发方面,需要尽可能地满足人们个性化的需求,对症下药设计出好产品。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已正式启动三个月,截至目前,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试点的6家保险公司中,人保寿险、()、泰康人寿、太平人寿已相继上线多款专属养老保险产品。

  目前,上述4家保险公司推出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条款各有不同。

  如在账户运作方面,人保寿险的“人保福寿年年”专属设立个人账户管理,并根据养老金需要切换所需的稳健型账户管理和进取型账户管理;中国人寿的“国寿鑫享宝”则是设立A和B账户投资组合,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以选择一个或两个投资组合账户,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按投保人确定的各投资组合账户之间的分配比例,分配至各投资组合账户并扣除相应的初始费用;泰康人寿的“泰康臻享百岁”同样是提供两种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组合,分别为进取型、稳健型,投资者可以在两个账户自由选择,每年还可以按规则“零费用”进行一次转换;太平人寿的“太平岁岁金生”则是采取双账户管理模式,提供稳健型(A账户)、进取型(B账户)两种不同的投资组合。

  在领取设计方面,“太平岁岁金生”在消费者年满60周岁方可领取养老金;可以选择终身领取或固定领取(10年或20年),领取方式上也可选择月领或年领,消费者可自主定制与自己适配的养老专属方案;“国寿鑫享宝”与之类似,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月领或年领,固定期限增加15年月领或年领的选项;“泰康臻享百岁”60岁至85岁期间可选择将当时账户价值转换为每月或每年领取的养老金,并提供10年/15年/20年/30年/终身五种领取期限,由客户自主定制;“人保福寿年年”养老年金领取类型为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领取、固定期限10年/15年/20年/25年领取。

  在保费支付方面,“太平岁岁金生”保费支付包括趸交、期交、追加保险费等方式。其中,追加保险费指在开始领取养老年金或失能护理保险金前,投保人交付追加保险费;“国寿鑫享宝”的保险费分为一次性交付保险费、期交保险费、转入保险费和追加保险费。其中,转入保险费指在开始领取养老年金或失能护理保险金前,自指定保险合同转入的生存类保险金、红利(仅适用于指定保险合同为分红型保险);“泰康臻享百岁”采用趸交和追加保险费方式;人保寿险“人保福寿年年”保险费支付则分为首次保险费、定期追加保险费和不定期追加保险费。

  整体来看,与现有的商业养老产品相比,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交费方式更为灵活,同时,采取“保证+浮动”的收益模式,为消费者提供不同的投资组合,并对退保要求的规定更为严格,引导消费者长期积累养老金,明确年满60岁方可领取养老金,整体而言是鼓励长期终身领取的。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需要从两方面努力。一方面,宣传、推广需要跟上,尤其对投资者教育方面,保险公司还是要动员所有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另一方面,在创新产品研发方面,需要尽可能地满足人们个性化的需求,对症下药设计出好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就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银保监会明确提出,允许相关企事业单位以适当方式,依法合规为()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投保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提供交费支持。企事业单位相关交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全部进入个人账户,权益全部归属个人。上述保险公司设计产品时也明确这一规定,如“国寿鑫享宝”条例提出,被保险人为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其相关企事业单位可以为其提供交费支持,企事业单位的交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全部进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权益全部归属该被保险人。

  这意味着,网约车司机、快递小哥等灵活从业人员,可自己购买上述专属商业养老产品,或通过所处企业提供交费支持,均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养老的问题。从专属养老保险产品上市后的实际购买情况来看,中国人寿、人保寿险、太平人寿产品的首单客户均为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

  就业形态随社会发展而改变,由此催生出的众多劳动者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本质上,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是养老金的长期储备,可以帮助不同就业形态的人群建立长期的养老规划。董登新表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给新产业新业态从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一个完全自愿的、商业化的养老储蓄和养老投资渠道。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日期发布的报告认为,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的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具有现实意义,有供款便利、实现税优方便、投资选择范围广等优势。特别是第三支柱进入门槛低,通过财税激励、长期专业化投资、个人账户自由转移等机制,有利于为第一、二支柱覆盖率较低的平台经济灵活就业群体和新兴职业劳动者建立养老规划。

  创新发展多元化“适老”产品

  从我国个人养老保障形势来看,商业养老保险还在起步阶段,与我国严峻的养老形势不相适配。四川天府健康产业研究院首席专家孟立联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一方面,城乡居民商业养老保险意识普遍不强;另一方面,商业养老保险供给不足,加上商业养老保险营销的专业性、服务性不强,使得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发展缓慢。

  不过,孟立联认为,“我国商业养老保险的市场潜力还是不能低估的。从长期发展来看,商业养老保险的对象不能局限在老年人口,而应面向所有的在业人口。所以,商业养老保险的品种设计一定要多元化,既要有适合老年人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也要有非老年人乐意选择的产品。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设计要接地气,一定要扎根本土。这就意味着面对各行各业就业者的养老需求,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均需尽快完善。”

  有专家认为,我国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需要调动多方力量,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创新发展真正具备养老功能的“适老化”养老金融产品,同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如在账户制下可以研究探索多种形式的激励政策,通过提高税优支持力度、简化抵税操作流程、二三支柱合并计量等举措,鼓励各类群体参与,引导第三支柱长期积累。目前看,国内真正适用于养老储备的金融产品相对短缺,而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对于丰富养老金融产品,推动个人更好储备养老资产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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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13号),自2022年3月1日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

3月3日,长春刘女士,成为试点范围扩大后人保寿险吉林省分公司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首单客户,缴纳首期保费10000元。客户刘女士今年41周岁,自主创业,经营酒店生意,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未来养老金领取标准很难保证。当销售人员向刘女士介绍“福寿年年”产品后,刘女士认为这款专款专用、交费灵活、收益有保障、投保起点低的养老保险产品非常符合自己对养老补充产品的需求。

人保寿险“福寿年年”是一款以养老保障为目的并采取账户式管理的养老年金保险产品,其特点是缴费灵活,领取类型为保证返还账户价值,可终身领取或固定期限领取。据介绍,“福寿年年”投保起点低,可专属设立个人账户管理,账户安全透明,做到专款专用、收益有保障。人保寿险根据客户需求分别打造了稳健型投资组合账户和进取型投资组合账户。客户在投保时可以按照规定选择一个或多个投资组合账户,并预设不同投资组合账户间的分配比例。在规定时间内,投资组合账户间的分配比例、转换可以变更,以便客户择优选取,科学规划养老收益,满足包括广大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以及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在内客户群体安全、持续的养老需求,增强养老获得感。

除养老年金外,人保寿险“福寿年年”产品还提供重度失能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保障,呵护养老体现关爱,传承财富延续保障。

下一步人保寿险吉林省公司将以此为起点,积极对接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和特殊群体的养老需求,助力老百姓获得更充足养老保障,着力提高专属商业养老产品覆盖面。

人保寿险吉林省公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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