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人可以告知成0都公积金贷k款应该选择哪种还款方式?

下载或到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姜堰分中心三楼服务大厅(服务电话)领取《住房公积金核定汇总表》《住房公积金开户核定表》《住房公积金汇缴单位登记表》后,按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的要求逐项填制加盖公章。(2)中心审核。单位经办人将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汇总表》《住房公积金开户核定表》《住房公积金汇缴单位登记表》及单位证照等五项原件材料送姜堰分中心三楼服务大厅审核、开立单位账户及职工个人账户。(3)银行缴存。缴存单位转账后,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的《汇总表》《开户核定表》《汇缴单位登记表》《汇(补)缴书》和进账单到承办银行汇缴住房公积金并记账。

下载《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交单位填写盖章后,携身份证原件及《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到姜堰分中心三楼服务大厅办理变更手续。

14.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调动工作,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答: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直接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职工本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

15.职工跨泰州市工作发生变动,如何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答:(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业务的办理流程:职工在我市正常缴存满6个月后,到中心填写《泰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中心经办人员审核职工信息,登录平台录入信息、为职工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上传至平台传递至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中心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审核职工身份信息并确认符合转出条件的,为职工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上传至平台,传递至中心,同时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资金划转至中心,中心收到平台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及转入资金后进行核对,并通知职工入账情况。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出业务的办理流程:中心通过平台收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审核职工身份信息,审核通过的,办理异地转出业务。

16.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

答: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到新工作单位重新就业的,应将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其结余资金转移到新就业单位,由新单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的,由原单位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封存手续。外来务工人员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离开本市且户口迁出本市或不在本市的,封存满半年后凭相关手续可以提取。

17.什么情况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6)支付房租;(7)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8)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或特困职工;(9)本人、配偶及直系血亲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等重病、大病,需要做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的,且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10)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生活困难的;(11)触犯法律被判处刑罚(不含缓刑)的;(12)外来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离开本市,且户口迁出本市或不在本市的;(1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的;(14)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

18.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有哪几种方式?

答: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有两种方式:随时提取还贷和最后一次性提取还贷。职工正常还贷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账户有一年以上余额即可办理随时提取还贷。当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与贷款余额相当时,职工可以办理最后一次性提取还贷,还清贷款。

19.租房提取额度是多少?

答:单身职工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8000元/年,已婚职工(含配偶)最高不超过16000元/年,低于最高提取限额的按实际应支付房租确定提取额度。

20.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答:贷款申请人必须是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同时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有固定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获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各项批准文件;(4)申请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发票;(5)有资产作为抵押或者质押;有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的工作保证人。

21.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及利率是多少?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借款职工家庭有两名及以上成员符合贷款条件的(配偶为现役军人的或配偶在外市正常缴存满六个月的),贷款的最高额度为40万元,单身职工贷款的最高额度为25万元。贷款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现行贷款期限1-5年(含5年)年利率为2.75%,6-30年年利率为3.25%。贷款期限内如遇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对一年期以上的贷款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一年期的贷款,按人民银行规定,利率不予调整。从2020年4月16日起,职工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上浮10%,为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22.如何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方式是什么?

答:借款人与贷款银行在借款合同中确定还款方式和还款日期,自借款合同签订的次月开始还款,借款人可以在每月还款日到贷款银行直接用现金偿还贷款本息或委托贷款银行通过储蓄卡、存折等方式直接代扣。目前我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有两种: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在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法:即在贷款期内,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等额本息还款方式适合于在整个贷款期内家庭收入有稳定来源的借款人;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由于前期还款较多后期还款较少,适合于还款能力较强的借款人。借款申请人可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23.曾经办理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全部贷款本息的,还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根据最新政策规定:停止发放第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的认定以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记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下同)记录为准。职工、配偶及其他产权共有人共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配偶及其他产权共有人各自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已经转让的,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

24.在外地买房,住房公积金在姜堰缴存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么?

答:自2017年5月1日起,停止异地购房在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职工异地购房的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25.以前不缴存住房公积金,使用的是商业住房贷款,现在单位缴住房公积金了,可以将商业住房贷款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么?

答:目前暂停办理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26.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是多少?可贷额度的计算口径是什么?

答:自2018年4月1日起,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为3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为40%。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口径是:“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当前计算到退休当年之间年限。

27.现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需要提供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吗?

答:自2018年8月2日起,我市全面取消办理公积金业务复印件的收取,职工只需要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前来办理。

28.现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在姜堰买房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答:自2019年3月18日起,暂停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29.现在办理提取要单位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书吗?如何办理?

答:为了优化服务,进一步简化办事材料和办事环节,自2020年5月6日起,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需要到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书。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只需要凭提取的相关手续原件及持有中心认定范围内银行的一类银行卡到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服务窗口办理即时审批转账结算,不再需要到承办银行办理。

30.现在中心服务大厅窗口作息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答:姜堰分中心服务大厅窗口咨询电话:0523-。自2020年5月6日起,现行工作日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姜堰分中心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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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申请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前曾经缴存过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须具有当地购房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付所购住房的房款;

(3)借款申请人夫妻名下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政策性贴息贷款);

(4)有稳定的职业收入,征信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6)有保证人(售房单位)同意为其担保至领取《房地产权证》,并进行房屋他项权利抵押登记后交贷款银行和公积金收存;

(7)有经登记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8)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
(9)同意办理贷款综合保险;
(10)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有补缴、国管转市管、异地缴存的,需单位开证明并申请特批。

(其他情况)如北京;借款申请人夫妻名下已有的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本市住房情况,应符合下表要求;同时,对于离婚日期为2017年3月24日(含)以后的借款申请人,在离婚一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有什么优点跟缺点呢?
1、公积金贷款的利息大大低于同期商业贷款;
2、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房源面广,二手房对房龄限制较少;可以不受开发商银行帐户的限制,让借款人自由选择还款银行;
3、借款后如提前还款,可以选择部分或全部,不需要预约;部分还款后可以选择缩短还款年限、还款额不变,还款年限不变、还款额减少,延长还款年限、还款额增加等还款方式;还可以选择用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和在一次还清时用住房公积金冲贷。
1、需按照各地政策缴满一定期限的公积金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2、公积金贷款金额有限制。


哪些房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

1、商品房 (开发商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2、现住房 (即房改购买产权);

3、二手房 (上市交易的存量房);

4、无产权住房(必须以自有或第三者房屋权作抵押);

5、拍卖房 (拍卖公司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如何辨别缴存的公积金是市管、国管?

①看公积金对账单上的“个人登记号”:身份证号+00为市管,502、512开头的为国管;

②看公积金联名卡:卡面右上角显示“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字样为市管,显示“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字样为国管;

③咨询缴存单位人事部门。


市管公积金贷款后余额可以提取吗?

贷款后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办理提取,国管需要等放款后办理提取手续,具体流程可以联系本单位人事部门。

我公积金有断缴,还能贷款吗?

依照现行政策,如果是半年之前的断缴则没关系,如果是最近半年有断缴,由于单位原因造成,可以联系单位办理补缴手续并出具证明,再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看是否可以办理贷款。

部队的公积金在哪批贷?

部队公积金需要部队先出具公积金审批单,向审批单中指定的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审批后,由部队把贷款资金转给银行,银行再放款。部队公积金利率与普通公积金利率相同。

1.公积金贷款申请间隔要求:一般市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即可申请,但是需要特别注意国管公积金贷款拒绝第三次贷款。

2.公积金的缴存: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系数一般是12%

3.还款方式:市管公积金只有自由还款一种还款方式,从第二个月开始即可申请提前还款且没有违约金

4.2016年10月份开始,市管公积金贷款不再缴纳担保服务费


以上就是小编房产房谈为大家介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相关内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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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本市户籍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可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办理您可见:

  24.什么是约定提取?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职工办理完成住房公积金购房或租房提取业务,希望今后继续按照约定的条件将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自动转入本人的公积金用卡账户,与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提取日期、提取周期和收款银行账户进行的约定。其中约定提取日期由个人任意选择;约定提取收款银行账户即为本人的公积金用卡账户,可在11家合作银行中任意选择,应为人民银行规定的I类卡;约定提取周期可选择三个月、半年或一年。其中无房租房(每月1500元)提取的约定周期固定为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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